在生活和工作中,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动力之一,我们是否需要好好总结一番呢?一个好的总结应该能够启发他人,让他们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下面是一些详细的调查报告示例,供大家了解和分析市场状况。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处心积虑的谋害,到最后只是因为那句话“我就是看他不爽”。很朴实很纯粹的一句话,看得我背后一凛,但栩栩如生。曾经我也充当过被人嫉妒,被人视为眼中钉的感受。那时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一个跟我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竟然能把我的所谓丑闻编织得栩栩如生。我尝试过反思自己是够得罪过她们,但后来朋友告诉我,人的恶意跟你对她友好与否无关,而只跟那个人自身的扭曲想法有关。有一些人,生来便认为自己是宇宙中心,无法接受世界的多样化,遇到比她们幸运、幸福、优秀的人便无端开始造谣、诽谤、攻击。好像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不仅骂骂咧咧地说葡萄酸,还会憋着劲儿把葡萄架子给砸了。
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还有许多人,他们的恶意发源自无缘无故的扭曲逻辑。他们终其一生都不会明白:
幸福不是别人过得差了,你才感到幸福。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假期的时候,老师送给我一本书——《雷锋日记》,它是我读的第一本“红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那本《雷锋日记》,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雷锋叔叔在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五日写的日记。那天是星期日,雷锋叔叔没有外出,却为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记的末尾,他写道:“今后要少说多做。”
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件事情:那天有事,要我管理开放班级的纪律卫生情况。快放学了,我叫同学们去捡地面,正常是组长捡前面,我就没有去捡,后来,看组长捡的很吃力,我才去帮着捡。我觉得我应该像雷锋叔叔那样,永远记住那两句话: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今后,我也要做些日常的、平凡的、细小的工作,少说漂亮话。
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狼世界》讲了四个惊心动魂的故事,而这四个故事的主角都是“狼!”
那是残非残的“满灰”和那是贱非贱的“黄鼠”最后成为双体狼王。
那黑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儿子,抓了一只奶羊来当养母,而他最后为了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而它儿子最后也没吃掉它的养母,从着可以看出,狼并不是无情的,它们有同情。有帮助,还有爱!
还有那有着一半狼血的“大灰”,为了主人不顾一切,让我们对它的勇敢留泪。
别人说狼是坏的,要不“狼”字怎麽比“狠”字多一点呢?意思是狼要比狠还狠,那我们从“娘”字来考虑,那就是优秀的女人便是“娘”那优秀的犬便是“狼”喽。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礼貌,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超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好处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最后完成了《史记》这部资料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务必付出艰苦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那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取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期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先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向为人好,十分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能够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之后,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必须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四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五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后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内容。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爱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爱情充满激情,到后来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爱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爱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理想中的家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面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爱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爱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爱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激情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爱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爱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爱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爱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己的理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一旦发现爱情成为自己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爱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爱情才能永恒。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12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