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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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1-26 00:09:05     小编:琴心月

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可能性和风险,并做出相应的安排。方案的整体框架应该清晰明确,以便于实施和调整。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团队的合作和对方案的积极支持。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一

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启动,本次计划招募70人,其中支教13人、支农12人、支医15人、扶贫10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20人。

今年“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本次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期限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有工作、生活补贴,按照规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待遇分别不低于1500元、1600元、1700元。另外,所有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都要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同时由当地财政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月8日至10日,报考“三支一扶”的考生可到新区会展中心b区服务大厅北侧环岛9号窗口报名。报名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54厘米(1寸)照片,同时准备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012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6月20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笔试时间为6月22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二

(一)本次全省招募“三支一扶”岗位数、岗位要求详见《2019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报名网址为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须登录“三支一扶”招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填报一个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招募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报名不收取费用。

(三)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招募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所报岗位要求专业为大类,则该大类中原专业已取消的视为符合条件。

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募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三

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计划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招募对象包括:20海南省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派遣到东方、五指山、临高、定安、屯昌、陵水、保亭、琼中、白沙、昌江等10个市县农村基层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将于6月6日举行。报考人员可于5月21日起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计划招募岗位和岗位需求信息等。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3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省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2年。

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突出招募重点,招募名额继续向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单位倾斜,招募岗位继续向扶贫岗位、支医岗位倾斜,招募人员继续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积极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纳入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

三、招募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原则。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清晰,系统按照统一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二)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3.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四、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省内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要围绕招募派遣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发动、组织等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1日8:00至5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录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前,报名人员可使用注册账号登录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要对照《广东省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详见附件4)涉及的十项内容。

2.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提供齐全完整的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于5月27日前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高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详见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外省生源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未承担“三支一扶”任务的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和中山市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3)广东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8日前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4.5月31日18:00前,各审核机构要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取消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曾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5630、37605422。

(三)资格复核。

1.6月1日至6月6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6月6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给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6月10日18:00前,收到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应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专题网站,确认如被招募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3.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1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报名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7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8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排名第二的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4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并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4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6月25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2日至6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六、派遣培训。

(一)7月13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印发《广东省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二)7月20日前,“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等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已确认能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主动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或电话报告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报到的,名单将在专题网公布。

(三)7月21日至22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人员派遣到有关县(市、区)人社局,不得出现滞留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岗位,如服务岗位不能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等而需要调整岗位的,须经“三支一扶”人员书面申请,服务地的县(市、区)和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七、补录。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达到全部招募岗位10%以上,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在系统里报名且提交了合格《体检表》的人员中进行遴选,遴选后的名单与岗位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正式公文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补录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且补录时间不得晚于7月31日。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平台,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培养工程,是为基层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支一扶”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时足额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交通补贴、助学贷款代偿、上岗退费、安家费、就业及社保补贴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到基层就业补贴,原则上就高不就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各地要充分发挥历年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造成结余的专项经费的作用。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发放、购买社会保险等以及结余经费等情况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优势,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各地要指导基层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在基层锻炼成长。

(四)加强管理服务。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要积极做好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扶贫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原则上不允许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借用“三支一扶”人员,一经发现,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存在借调情况的县(市、区)招募人数直到停止招募。

(六)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7月24日前将新招募人员派遣到岗服务,7月31日前完成新招募人员信息汇总和录入,并书面报送招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送全年“三支一扶”工作总结。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认真做好今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服务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的考核工作,7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发放以及填报就业去向信息等工作,8月31日前将服务期满尚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10月31日前组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为每名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2个岗位推荐其就业,11月30日前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核查,确保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论坛等活动,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深入宣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和优良品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持续营造浓厚热烈社会氛围,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到基层工作,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开展“三支一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系人:孟凡菊、任杰。

联系电话:(020)83134863、83133951,传真:(020)83339935。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

5.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五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开始执行,人社部等八部委共同组织实施,每年选派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2至3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广东省人社厅介绍,5年来,我省共组织招募了5039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服务,高校毕业生受到农村基层的热烈欢迎,“三支一扶”计划已成为我省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民生工程和品牌项目。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3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3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三)报名时间。

4月2日10:00-4月10日16:00。

(四)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1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1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于4月11日16:00前,将《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以附件图片方式(大小1m以内)发送邮件至spta@,邮件主题为:“三支一扶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五)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18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3日12: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9日10:00-5月13日15:00)。

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3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14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14日10:00-5月15日15: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15日16: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16日上午10: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确定人选。

(一)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组织面试工作,时间在5月中下旬。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底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面试、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2013年4月2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或学历认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募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8.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八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九

按照招募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事宜见各地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重点考察拟招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核实招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选。

(三)递补。

面试环节后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经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可按综合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

(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和农村工作能力测验》。

(三)公布成绩的时间为7月下旬。

(四)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报考人员在填报岗位所属的设区市参加考试。考试题型为主、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

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五)应试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满足用人单位需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对于在笔试、面试、体检阶段出现的空缺岗位,由省“三支一扶”办从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拟招募对象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综合成绩进行一次性调剂。

一、调剂原则和条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人自愿原则;。

(三)符合调剂岗位要求;。

(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实行高分优先。

二、调剂办法。

(一)现场报名。自愿参加岗位调剂的考生,须于8月11日09:00-09:30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3楼第二会议室)领取并填写《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调剂申请表》。

(二)条件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三)现场调剂。组织申请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及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调剂,并当场公布结果,调剂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按原招募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第一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有权放弃第一轮参加第二轮调剂。完成调剂的岗位和申请人员不再进行第二轮调剂。

第二轮:对第一轮调剂后剩余的岗位,省“三支一扶”办将按公布的条件要求,组织其他申请人员进行第二轮调剂。出现竞争的岗位按高分优先原则进行,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完成调剂的考生被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参加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的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8月12日;地点:海南省干部疗养院体检中心(海口市琼山区高登街新桥路15号)。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空腹于12日08:00前到体检地点报到。

四、相关要求。

(一)调剂前已列为拟招募对象,但主动放弃体检的不得参加本次调剂。

(二)已递补并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调剂。

附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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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篇公文的特点。

“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通报的结构与写作要领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二

紧紧围绕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为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为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营造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招募数量和岗位。

2018年全省新招募1545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

“支教计划”招募247人,到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服务;。

“支农计划”招募359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服务;。

“支医计划”招募663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服务;。

“扶贫计划”招募276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服务。

三、招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至2018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支医计划”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二)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五)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4月10日):需求岗位于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布。

(二)宣传动员(4月10日—4月25日):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招募宣传信息,各市(州)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网上报名(4月19日—4月25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上午8: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信息表》,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20kb),网上报名截止后,照片上传功能同时关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人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四)资格初审(4月19日—4月26日):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6日17:00。4月19日至25日上午8:00期间,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可以重新上传照片;4月25日上午8:00之后,报考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合格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未检查或照片质量检查未合格的,不能再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五)打印准考证(5月15日—5月1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5月15日-5月18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笔试(5月19日):笔试时间为5月1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设置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6月21日):笔试成绩于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21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八)资格复审及面试(6月28日—7月6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家庭生活困难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十)确定人选(7月14日—7月16日):拟招募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十一)签定协议(8月6日—8月9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十二)岗前培训(8月13日—8月29日):以市(州)为单位对新招募人员进行培训。

(十三)正式上岗(9月1日)。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3.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4.职称评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资格评定或考试,“三支一扶”服务年限计算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乡镇工作的,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支医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后可参加考试。

5.户档管理。户口可统一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和党团关系及时转入接收单位;暂未就业的,户口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6.休假。参加“支教计划”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寒暑假。其他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在享受上述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照发。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

2.推荐报考选调生。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对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乐山市峨边、马边、金口河区(县)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5.费用减免。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6.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免试入学和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8.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9.工龄计算。考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计算为工龄。

10、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六、相关提示。

(一)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各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三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

(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21日10:00-5月25日10:00)。

参加两门科目笔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可登录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http:///szyf)进行岗位报名。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5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通过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可于5月25日下午15:00起,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二)岗位补报名(5月25日15:00-5月28日12: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8日13: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28日16:30起,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信息登记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岗位报名的同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参加面试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原件。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7]141号),为做好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额、对象及服务期限。

1、招募数额。2017年全市招募85人。

2、招募对象。河北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4、服务期限。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实行现场报名。请考生提前下载《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照岗位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服务岗位,多报作废。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邮寄函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0日8:30-7月13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0号)。

4、报名材料: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告知:

7月15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考场安排及相关事项。

三、选拔招募。

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7月19日上午9:00-10:40在沧州技师学院进行。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属地生、专业对口、高学历、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人选。本考试不指定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7月21日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初选人员名单。

初选人员参加公立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初选合格名单报省,经省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具备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本招募相关事项告知均通过《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任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由省厅直接发放。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办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五、培训上岗。

志愿者上岗之前需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培训结束后,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期满就业等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141号)文件精神执行。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五

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3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全省计划招聘2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限2年(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应为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鼓励历届在吉林省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且未落实编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2017年“三支一扶”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政策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落编聘用后3年内不得调转。

(二)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地方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每年为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要求,在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不限制报考次数。

(六)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八)“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90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九)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四、报名办法。

2017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7月8日8:30—7月10日14:00。

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本考试不需要缴纳考试费用。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7月8日9:00—7月10日15:00。

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5:00,未改报、虽改报但仍审查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7月13日8:30—7月15日9: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加分资格审核。

7月11日8:30—7月12日16:30,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公主岭、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结果于7月13日11:00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时间:2017年7月15日(周六)9:00—11:00(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16日后,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面试前3天,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资格审查时,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50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梅河口、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七、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政策咨询电话。

(二)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2.各市(州)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2017年7月3日。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六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

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篇十七

2018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8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报名时间。

3月12日10:00-3月16日16:00。

(三)报名方式。

为减少考生重复考试,本次招募考试与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合并举行,笔试成绩可同时作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本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使用。

考生须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具体报名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系统常见问答。

拟同时参加本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只需填报本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岗位。对确实不符合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只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考生,可选择"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专项岗位,但不能参加本次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招聘。

(四)下载准考证。

2018年4月18日10:00至4月20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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