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的工作方案(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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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方案(热门19篇)
时间:2023-11-25 22:03:17     小编:翰墨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有序地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方案的编写需要仔细审查和校对,确保没有错误和遗漏。方案是一种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或安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合理的方案来应对各种挑战。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具体的且有序地指导行动的。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要明确问题的目标和具体需求。参考已有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制定方案提供有益的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一

我乡政法综治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的原则抓基层强基础保平安促稳定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的工作目标为我乡建设打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平安连岗建设工作。

1、强化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连岗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好,专题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平安连岗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平安、维稳、综治等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工作经费列入乡政府财政预算。乡平安、维稳等领导小组立足我乡实际,把握新时期政法综治工作特点,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基层基础,细化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平安村屯、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2、落实责任。在年初的全乡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与村屯、部门单位、企业、学校签订平安、综治、信访、反邪教、禁毒、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责任书,及时调整充实了村屯综治专管员,并制订年度村屯干部平安创建工作考核制度,年终组织对村屯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评优评先、经济待遇挂钩,切实增强了广大村屯干部”守土有责“的意识,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

3、注重宣传。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坚持宣传常态化和集中化并举,务求宣传实效。年关、”两会“、”十八大“等期间,集中组织宣传活动,特别是把”进村入户“集中宣传活动作为平安连岗建设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精心部署,逐项落实活动要求。通过组织驻村干部、村屯干部等”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分次分批张挂宣传条幅,宣传车每月巡回宣传等宣传手段,切实提高了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

(二)突出防控建设。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一要切实加强人防,以加强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为重点,充实基层防范力量,提高街头路面见警率。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实村义务巡逻队的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巩固物防,要求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落实内部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强化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工作制度,加强住宅安全管理制度。三要全面加强技防建设,大力投入技防资金,加强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作用。

在调整防控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投入技防技控建设,大力推进”两实一出“登记工作。全年,我乡今年抓获网上逃犯1人,及时受理和查处了各类治安案件及治安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良好的秩序。

2、彻底整治治安盲点。

我乡今年由于土地整理工程开工后,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增多,成为新的治安盲点。我乡及时组织力量,对外来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和登记,建立健全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重症精神病人包保责任落实。

(三)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1、全力推进信访工作。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对全乡排查出来的多件重要信访事项,分别由乡班子领导包案负责化解,并切实做好各级”两会“、”十八大“等期间信访稳控调处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民情接待系列活动,重视解决群众的初信初访,深化”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活动,有效遏制各类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事件发生。不仅控制了信访增量,还大幅降低了信访存量。同时,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大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2、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每月一次全乡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种纠纷动态,着力推行民情服务机制,及时排查纠纷,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大调解体系建设,组建了连岗乡调处中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调处中心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案件多起。同时,突出抓好调处类治安案件。既缓和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及维稳防控体系。

1、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建立了连岗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了综治、警务、信访、调解、禁毒、司法、流动人口等职能,配备了各类工作人员,采取开放式办公,突出了服务职能,切实把为民服务平**移。

2、加强综治工作队伍建设。我乡现有派出所民警6人,协警3人,今年以来,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完善领导机制、管理激励机制,严把入口出口关,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清理充实了协警队伍,并根据职能划分为内勤协助和外勤巡逻,定岗定人定责,切实保证了队伍稳定,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3、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我乡实际,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因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多次召开村屯干部、群众座谈会,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把思想政治工作前移。同时,针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积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切实保障了工程的有序推进。

4、深入推进农村平安综合保险工作。

我乡两次召开平安保险工作推进会,克服许多困难争取短时间内完成任务。

(五)重点突出宣传教育转化,禁毒、反邪教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强化宣传,扎实推进禁毒工作。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各项禁毒工作。

2、注重教育转化,推进反邪教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深化以”崇尚科学、珍爱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特别是对外来宣传邪教的人员,务必打击,今年配合610办公室查处了3名外来宣传人员。

一年来,我乡政法综治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我乡政法综治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开创新局面。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二

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出率,常态化推进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工作模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该专项检查方案。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见附件)。

20xx年1月至12月。

(一)分类设施:

分类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标识是否准确,是否定时开放,是否具有遮雨、密闭、洗手等功能;是否设置有误时投放点标识及设施。

(二)宣传指南:

(三)督导员情况:

督导员是否着装规范,是否定时定点进行分类督导,是否有督导台账记录;

(四)分类投放检查:

(五)分类收运:

垃圾清运人员是否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清运,清运是否及时。

采取每周不定日期、不打招呼、实地查看方式进行检查。

(一)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要安排业务熟练的.人员担任督导员,社区要做好监督和指导,协助示范小区常态化开展好“三定一督”工作。

(二)区垃圾分类办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取消年度垃圾分类评优选先的资格。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进一步提高瑞丽市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认识,保证客运车辆的安全营运,促进客运站(点)安检工作的规范化,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出行环境,加强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公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队辖区客运站(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的观念,正确理解开展客运站(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规范客运车辆营运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辖区客运站(点)基本情况。

瑞丽市城区共有交通运输公司、客运北站、客运南站(目前尚未正式发车)等3家客运站,发往省内各地及个别省外地区,州内主要发往芒市、盈江、弄岛、章凤等地,每天正常开展发车工作的客运站主要是交通运输公司(每天发车约70辆)、客运北站(每天发车约50辆)两家客运站,两个客运站均配有专职的安检员。

三、工作目标。

(三)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加强。通过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加强与客运驾驶员的交流,进一步了解客运驾驶员的思想,有的放矢,采取有效地宣传、管理措施,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自觉地拒绝违章载客、违章行使,确保每次出车均安全地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做到不争、不抢、不超。

四、主要任务。

(五)促进安检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每次进行检查均须记录在案,并着力于提高客运站安检员的自觉性,提高其对安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每一次、每一辆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检资料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力争规范化。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四)汇总阶段(10—12月份)。临近年终,在继续加强客运监督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汇总,与客运站协调好,分析一年来工作中的得与失,提取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来年工作的指导性经验,并及时地弥补不足之处。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四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达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制定了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以专项为主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六个专项组成,涵盖各重大节日、网络订餐及学校食堂、流通环节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餐饮环节、生产环节(小作坊)等六个专项。

(二)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民生热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生物毒素污染、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指标,以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靶向性原则。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季节性食品问题并结合往年抽检合格率低、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适当调整抽检任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减批加项原则。在抽检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分析去年的抽检工作情况,抽检批次有所减少,抽检项目适当增加,更能有的放矢地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五)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投诉举报、舆情热点、快检不合格样品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工作,做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检管联动。

二、抽检任务安排。

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要优先覆盖本辖区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流通环节抽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种类包括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大类。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具体抽检食品种类、批次、项目详见附件。

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区局的安排,各基层所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实时抽检任务。

结合区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舆情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节”等临时性任务,计划开展应急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以及抽查方案待定。

三、组织实施。

区级抽检任务由消费权益保护股拟定各环节的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批次数等内容、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结果汇总、数据分析报送,各基层所负责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区局开展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抽检,特别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的规定要求。

参与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计划及安排,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五

排查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场所安全工作方案。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灿培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爱中、市安监局局长曾远翔、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消防局局长杨锦财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爱中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公安、文化、旅游、安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脱产办公。办公室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和“三小”场所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收集、汇总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工商、公安、消防、旅游、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对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县、区应参照市的做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尝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取得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场所的安全条件。责令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停止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和管理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维护保养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是否符合要求,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十)检查各辖区内“三小”场所是否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进行整改,规划方案《场所安全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市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摸查隐患底数,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14日前完成)。

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在惠州日报、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告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本地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三小”场所业主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9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凡是到现场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表,由检查组带队负责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存档,按照“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张贴《消防安全隐患单位》黑色警示牌;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在各新闻媒体上曝光。

排查整治期间,对未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整治的单位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下发督办函,督促当地县、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跟踪落实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2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六、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公安治安部门负责核查排查整治单位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状况,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转情况。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大力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巡查员制度,推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同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同时对“三小”场所工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

(四)文化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旅游部门负责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

(六)各县、区政府成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深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完成“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整治工作。

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按照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领导挂点负责制,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局等部门参加的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挂点负责督导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3)。各督导组定期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指导基层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各县、区要及时向督导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九届市委第五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四项制度:新闻媒体公示曝光制度、检查责任签字制度、事前问责制度和消防安全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着力整治各个场所的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扰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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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六

20xx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市食药监局及区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迎中秋国庆、保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体意识。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成立苏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代立任组长,副局长陈双军、段伟明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快检中心和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各监管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各监管所要针对“两节”食品消费的特点,结合“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农村食品扫雷”专项行动,加大“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认真开展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米粉、桶装水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特别要针对节前、节日期间、节后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心,深入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小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同时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的食品以及不按照食品贮存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经营者自制月饼等自制食品监管。

(三)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以商业区、旅游景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米、面、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节令性食品等大宗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及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以学校、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等自制食品监管,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认真开展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各监管所要针对近期我区兴起的早餐店内销售的“豆奶”类饮料、副食店内销售的“冰豆沙”类饮料、“老面面包”类糕点开展重点检查,严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索证索票是否规范。在监管辖区内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追溯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7号),严格网络订餐管理,对网络订餐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核查,建立档案信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督抽检,严格节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局快检中心要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重点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要在中秋节前开展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其他问题的月饼,要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各监管所要切实强化对月饼等食品质量安全的执法检查,快检中心及各监管所查处的疑难案件应及时移交至局稽查大队。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各监管所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慎重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等不明食材加工制作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

五、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检查落实。

各监管所要加强应急值守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不得推诿、拒受。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本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确保“两节”食品安全。对在“两节”期间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风监督岗实施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各班级必须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学进行执勤。执勤要客观、公正。

2、执勤同学必须佩戴好执勤标志(校风监督)。不得丢失、损坏执勤标志,否则照价赔偿。

3、执勤同学在执勤过程中要讲文明礼貌。

4、各班级执勤情况将与班级的管理成绩挂钩。

5、各班级设总监督长一名,每天确定一名监督长。

1、安排好本周班级的执勤工作(每天12人)。并送政教处,周一到政教处领执勤标志。

2、全面负责本班级执勤工作,并将每天检查记录、汇总好送政教处。

3、本班级执勤结束后,将执勤标志收齐送交政教处。

4、每天安排一名监督长负责全天的执勤工作。

1、负责当天的执勤工作。(人员安排,当日检查情况记录等)

2、执勤人员安排:校门口2人,课间操2人,眼保健操6人。

1、在早读课前、中午上课前、晚自习第一节课前15分钟到岗执勤。

2、检查学生胸卡佩戴、迟到、校园内骑车等违纪行为。

3、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监督长汇报。

1、检查课间操的同学,致远楼1人,笃学楼1人,将未上操的同学记录下来送监督长。

2、检查眼保健操的同学,每层楼1人,一日检查两次,将未做眼保健操的同学记录下来送监督长。

沟丁中学政教处、团委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八

我乡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村团支部在社会思潮多样化的背景下,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共青团支部覆盖领域还不够广,对团员青年的辐射能力还不够强,对新兴领域青年影响力还不够深;三是共青团支部建设的方式、手段与现代化的支部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建设与时代发展的新要求还不尽符合,团支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解决。

xx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明确乡团委的四项重点工作,即:“紧扣主流价值观,引导青年;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组织青年;贴近青年需要,服务青年;把握重要平台,维护青年,致力为实现和谐汉东贡献青春力量。

一、用科学的理论引导青年,建设旗帜鲜明、信念坚定的共青团委。

开展农村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的分类引导工作,把引导青年工作当作政治使命和重要责任来担当、来推进。

一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青年。全乡各村团支部要以”高举旗帜跟党走、青春建功十二五、创先争优作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职工作,结合特色工作,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增强争先竞位、率先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用正确的人生观引导青年。要牢牢把握青少年政治和精神追求的主导方向,通过团委”红领巾心向党“、”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报告会、座谈会,开展主题活动、理论学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引导青少年不断将学习理论知识与投身发展实践相结合,激发昂扬斗志,树立远**想。要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以入队、入团仪式和”民族精神代代传“、”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汉东同发展“等活动为载体,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不断增强青少年对家乡、对人民、对祖国、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厚感情,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是用”日行一善“教育青年。全乡各村团支部要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为目标,在全乡青少年中继续开展以”日行一善“为主要载体的德育工程。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注重实践育人;继续推广”我们的节日“、”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等特色品牌活动,搭建平台教育青少年关注身边感动,倡导健康生活,拒绝冷漠,传递爱心。

二、用有效的举措服务青年,建设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共青团委。

一是开展青年创业创新行动。通过开展青年创业活动,树立创业创新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挖掘自身潜力,更加努力地创新,更加勤奋地创业,掀起全面开展创业创新的热潮。切实激发提升团支部的活力和魅力,努力形成一支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互相衔接、相互促进的人才链条。

二是深化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针对目前我乡青年人均收入低、返乡务工青年多、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整合资源,以自主办班、联合办班等形式,结合我乡实际开展技能培训,提升青年自身素质,提高就业率。

三是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规范xx乡青年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培训、评价、考核、表彰以及活动资金筹措使用等制度,争取形成志愿者集中招募和统一行动链条。青年自助组织等社会力量,紧紧抓住”3·5中国志愿者日“、”12·5国际志愿者日“和重大节庆日的时机,广泛开展以扶贫帮困、助残助老、少年成长、文化传承、环境保护、禁毒防艾、维护权益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开展、长效运作。

三、用切实的行动维护青年,建设关注民生、关爱青年的共青团委。

一是全面开展”百团关爱农村“行动。乡机关团委、志愿者团支部、学校团委等与低收入农村青少年进行结对,为低收入农村青少年提供帮助。同时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团员青年和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失足青少年结对帮教、”12355“青少年服务台运用等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巡讲、青少年模拟法庭、青少年法制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为贫困残疾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离异家庭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四、用完善的制度组织青年,建设团结民主、朝气蓬勃的共青团委。

一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村团支部格局创新工作,在基层团支部中探索”三环“覆盖新模式,即形成青年自组织、青年中心、团支部”三环“的层层覆盖,形成”团员、青年志愿者、青年岗位能手“的”三环“有机网络,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和服务青年等方面循序渐进,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共青团工作的覆盖面。在全乡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推动各村团支部在自身建设上创先争优,提高团支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加强团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团的学习制度,团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使团的工作有章法,有活力。推进”优秀团建项目“评选表彰工作,要把制度落实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把示范点建设与激励机制相结合,根据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共青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职责。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三.公司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______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五、应急处理。

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

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是否进行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无记录。新晨本站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学校开展卫生条件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

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金兰镇教育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卫计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黔西卫计共卫【2015】21号文件精神及4月30局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教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云

副组长:付万祥、陈贤

成 员:各校(园)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教育管理中心、学校积极配合卫生及上级相关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将学校的卫生工作 纳入学校的考核。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努力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及教学卫生条件。

(二)各学校(园)要根据局的安排部署和各级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三)密切配合加强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1.加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

把学校(园)作为作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建立晨检制度,对学生因病缺勤进行追查及病愈返校登记,着力解决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的健康。

2.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

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学校除桶装水、开水、学生自备用水外不得提供其他用水。

3.按标准加强学校卫生条件的落实,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切实加强校舍、教学、生活、设施的建设。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学校卫生应急体制机制的建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合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基本条件等监管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验,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覆盖镇全部学校,每期监督检查一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帮助学校整改完善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及早发现和解决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将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2015年4月5日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右江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xxx任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

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12年1月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强化监督执纪,突出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现就局纪委20xx年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水利厅党组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的决策部署情况和纪律作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灌区灌溉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水利事业健康、和谐、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20xx年,局纪委将重点从六个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情况和各项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局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组织纪律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对干部职工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认真落实《施工廉政合同》、《监理廉政合同》,继续实行在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一是由局纪委确定的纪检监察派驻人员,承担对所辖区域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派驻每一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由基层管理处纪检组长(副处长)负责,按照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分解和明确每位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任务,并组织协调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方法步骤。派驻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纪委汇报。局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和工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参与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廉政等合同,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抽查,督查情况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向局领导汇报。

(四)对灌区灌溉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灌区灌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配水测水是否准确、生态配水去向是否明确和记录是否规范及是否在计划指标之内、水费收缴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预防和解决私放人情水、关系水及截留挪用水费等问题。

2.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灌溉管理处和财务处配合,以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

(五)对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决策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末尾表态制度情况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对干部(包括段、站长)推荐选拔任用及干部平职交流和职工岗位调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职工交流调整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对临时工劳动工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空饷”等问题。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相关记录、文件资料和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通过开展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局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相关记录、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六)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我局《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甘疏局办发〔2014〕15号)和《财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甘疏局发〔2014〕161号)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车使用监管制度、责任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车辆保险、油料、维修等运行费用管理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采取核查派车单、路码表等相关资料、财务凭证和暗访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局纪委、党政办公室联合对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情况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车辆监管使用与保险情况进行检查,财务处重点负责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督查工作任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严谨、负责、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开展督查,做到督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督查权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注意言行,自觉维护好督查组的形象。

(三)提高督查实效

参与督查工作的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工作督查中,每次督查都要根据督查任务,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开展督查工作的人员、时间、对象和步骤,并做到督查资料收集齐全、记录清晰准确。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督查情况,需要向局党委汇报的事项要形成专题督查情况报告,并按照局党委、局领导的要求抓好督查的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水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3月16日

为了健全和统一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项目和标准,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现场监督状况,进一步促进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规范有证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放心、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室)等。

(二)、辖区内涉医机构,包括涉医科研 机构、涉医生活美容机构、涉医按摩机构等。

(三)、非医疗机构,包括假医、游医、黑诊所等。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法

(一)、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名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医机构进行逐一排查。

(三)、认真辨别机构执业的合法性。

四、监督内容

(一)、对有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治管理 即: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制度;有门诊日志(填写7项:病名、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就诊时间、就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填写12项:病名、姓名儿童患者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点、户口所在地、发病时间、初诊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就诊医生);报告渠道(网络或非网络);传染病疫情报告符合法定程序、时间;有相关规章制度。

2、消毒隔离及院内感染控制 即:100张以上床位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床位有指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有消毒隔离制度,空气、物表、地面等环境消毒记录,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消毒灭菌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后有消毒标签和有效期。

3、依法执业方面: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见附件一);是否按期校验;有无租借、转让、买卖;悬挂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执业地点与核准地址是否一致;科室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及有无出租、承包;有无超范围设置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核准诊疗科目与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 即:所有医护人员是否注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及实习学生是否单独执业;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有无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对外聘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有外聘合同,执业地点变更情况,省内人员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外人员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方面 即:血源采集管理是否规范;血液的储存、发放、运输情况、临床用血单位的.取血、运输、储存、使用是否规范;制定规章制度(血液入库制度、检验制度、一次用血或备用量超过2000ml审批制度);abo、rh(d)血型确证及交叉配血是否执行相互核对或复核;用血前病人监测hiv、hcv、梅毒、hbsag项目,有输血申请书和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病历中要有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病人输血反应登记;二级综合医院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的输血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即: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环保达标)及是否正常运转;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有专门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有防护措施;有专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分类存放并标记明确;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登记、处理及是否定向回收。有协议收集单位;有转移联单(双签名)。

6、医疗广告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广告内容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7、母婴保健情况。 即: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生、助产士、护士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有无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8、医疗美容情况。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各级美容医疗机构的标准(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

9、病历和处方管理情况。即: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规范书写,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

1、打击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 主要表现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执业医师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执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将业务用房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2、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医疗咨询、“坐堂行医”、“义诊”、“医托”以及“号贩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案件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取证,必要时进行询访、资料查阅和核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卫医发【20xx】25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xx】5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率100%;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2、继续加大对城市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等重点区域假医、游医和地下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符合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部门,并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3、加强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案件的管理,做到举报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64号)要求,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在全镇沿海四个涉渔村内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为推动我镇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有效落实,镇安排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分工小组,由镇分管农业的领导挂帅,镇农办渔业专职人员和玉前、玉霞、玉山、浮山等四个行政村主干为督促指导人员,四个村分管农业村两委及渔业协管员分组包片负责各村业务工作,分组包片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

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

4、渔业船舶有毒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配备情况;。

6、船员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或穿连体雨衣作业的;。

7、未落实编队编组生产作业或网格化管理的;。

8、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

(二)渔港和渔船防火安全。

1、渔船内部是否存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重点检查消防设备的配备,灭火器、消防泵、消防管路(带)以及电气等设备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漏油、短路或渗透等安全隐患。

2、是否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渔船防火制度;是否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配备情况,并检查渔港的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渔船进行明火作业是否经过渔港监督机构批准。

(三)渔业船舶防风、防碰撞。

1、重点检查渔船ais终端、北斗卫星一体化、北斗示位仪终端配备;检查海上作业渔船的安全设施和通导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是否与海事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作业航行密集交叉水域、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防范和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

2、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是否利用广播电台、手机短信、北斗短信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地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渔船所有人,并督促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标语、政策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社会对自然灾害和碰撞事故的危害性的.认识;是否采取入户宣传、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每个船东、每个渔民及其家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防风浪、防碰撞知识进行再宣传、再普及、再强化,提高安全警惕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8日)。镇将组织对四个渔业行政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船东船长要按照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则和规范,全面开展渔业船舶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各村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29日)。在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镇村要积极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船东船长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督促指导(4月1日至5月31日)。镇农办要对排查出来的渔业船舶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出现的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存在弄虚作假的渔业船舶要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区局指导工作组将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扭转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要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加强督查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村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单位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船东船长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严管,封堵漏洞。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把攻坚行动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渔业船舶,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航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航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渔业船舶,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执法不严格、该执法不执法等情形,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四

201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教学。

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五

坚持把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县总工会、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企业)。

主要措施:一是有制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二是有培训。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安全课不少于一次;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鼓励有条件的行管单位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三是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开展专家深入企业指导活动,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有文化。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五是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和岗位安全标识,悬挂张贴播放安全宣传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科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

主要措施:一是有人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等农村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二是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室、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创建工作之中;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三是有设施。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重点部位依法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四是有侧重。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安全知识。五是有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员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工信科局、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评定工作;发挥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二是有阵地。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三是有人员。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遴选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责任人和应急疏散预案。四是有演练。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五是有氛围。策划创作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设计制作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学习《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广泛传播;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主要任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育资源、时间、场地。增强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工信科局、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类学校)。

主要措施:一是有授课。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推广典型教育活动,推动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学校要保证公共安全教育时间,可根据实际,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安全教育内容,在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内容;鼓励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二是有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三是有平台。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并定期更新。四是有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安全专题讲座;丰富校园安全教育形式,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开学前后和寒暑假期,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五是有资源。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落实主体: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主要措施:一是有载体。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安全秩序。二是有活动。推广家庭安全方面伦理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扬安全家风,立安全家规家训,深植家庭安全理念;组织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三是有技能。广泛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有氛围。编印发放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广泛宣传学习《家庭安全知识手册》,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五是有储备。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险等资源投入,推动建立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向家庭免费发放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结合推动落实;要围绕阶段性事项,定期策划宣传选题,增强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要善于总结指导,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县安委办将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内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和优势,面向所联系管理的领域和群众,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要围绕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积极拓展社会资源进入安全宣传的途径,为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并于8月17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8月20日前上报本部门“五进”“五宣”工作方案;9月18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以上报送内容需交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本。县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各单位和部门要将本部门“五进”“五宣”工作方案下发到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并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活动。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总结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建筑节能监督工作,加强项目监督小组对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本工作方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监督过程采取阶段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阶段监督检查分为:施工前期审查、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监督三个阶段。

施工前期审查:

1.检查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是否齐备,熟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要求;审查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方案节能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检查、验收措施以指导施工。

2.组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建筑节能监督具体要求并形成书面监督交底记录。

3.结合工程建筑节能构造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控制点,作为工程施工各阶段实体监督抽查的重点。

4.及时将工程的建筑节能构造具体措施要求录入信息化系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公示节能构造措施。施工过程监督: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检查工地是否配备和使用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节能专项方案是否随着设计变更而修改。检查监理企业的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对节能专项方案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进行确认。

2.检查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是否完整齐备,监理企业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检查报审记录;检查墙体、屋顶隔热、幕墙、门窗、玻璃等主要节能材料按要求进行复检情况。通风、空调、配电与照明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落实情况。

抽查依据。4.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对不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的行为(如“禁止实心粘土砖”)、存在质量隐患、不按节能设计内容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及节能设计变更没有重新通过审查就进行施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或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项目监督组(分站)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跟进、处理情况书面上报质量监督股。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30天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将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资料按《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整理组卷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监督机构申报检查。项目监督组应对节能分部资料完整性、主要节能材料检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等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审查依据之一,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方可申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监督小组应检查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参加的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进行监督,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把关,节能材料检验不合格的,需采取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必须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不予通过验收,并将情况录入监督记录。

我市质监站每年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组形式对全市在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要求检查工地现场节能措施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质监站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局,市建局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推广应用、创建示范项目。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项目监督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向工程建设各方单位贯宣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等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帮扶施工企业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创造建筑节能措施施工全面落实的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1年10月6日。

附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县(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所在借鉴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危险性评估原则2006年在全县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公共场所整体卫生质量,为开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部署,转变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企业自律行为,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推广实施。

三、工作方法。

根据全县各类公共场所的总量在县城范围内抽取旅店10家、美容美发店10家、小美容美发店5家、其它公共场所5家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类培训、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卫生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指南》、《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对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分表对企业卫生管理、建筑布局、设施设备、公共用品用具储存配置、饮用水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价企业的卫生状况,做出良好、一般或合格的审查结论,确定信誉度级别和卫生监督频率。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阶段(2006年7月28日—2006年8月10日)。

1、宣传动员:2006年7月28日组织召开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启动仪式,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经营单位的法人、负责人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关知识的培训。同时利用县有线电视、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人员培训。

(1)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选。

派卫生监督员到自治区已经开展本工作的兄弟单位观摩学习。

(2)对卫生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评分表、及其评分标准进行培训。

(3)企业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采用举办培训班、现场讲解、监督指导的方法,逐个企业分批分点进行培训,使企业熟悉每个监督量化环节。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8月11日—2006年8月25日)。

在系统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和各类场所评分表标准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和整改,卫生监督机构深入现场指导,并按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登记证制度的具体要求,详细记载企业卫生状况等内容。企业认为已经达到相应级别标准,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验申请。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整改阶段(2006年8月26日—2006年9月10日)。

1、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依据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和经常性量化评分表对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并确定等级。

2、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员负责指导整改。

第四阶段:复验、定级阶段(2006年9月11日—2006年9月20日)。

对企业复验申请进行再次进行审核、评比,做出审查结论,确定公共场所风险度级别(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及信誉度级别(a、b、c、d),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企业复审年限及监督监测频率。

第五阶段:公示、挂牌阶段(2006年9月21日—2006年9月30日)。

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对已经定级的企业在同心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并按不同级别对企业予以挂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卫生局将成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一定的精力,具体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阶段工作的实施。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度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监督执法人员要严格卫生许可准入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本方案及各类公共场所量化管理评分表的要求进行审核,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率的原则下,严格评审程序。卫生监督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评审,切实保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量化评分表进行,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实行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八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兽医工作“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在全国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到位、规章制度完善、队伍素质合格、执法手段完备、执法行为规范等目标和任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保证“两会”和奥运会期间动物产品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2005]19号)等有关规定,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要做到机构名称统一,执法主体资格独立;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要通过改革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

(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标准、操作规范,统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章及标志。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梳理本省(区、市)已经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做好制(修)定工作,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按照推进官方兽医制度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完成现有“两员”(动物检疫员、动物防疫监督员)摸底调查、清理、整顿以及身份确认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检疫工作秩序。

(四)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创新和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出证行为,严格屠宰检疫及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活禽市场流通监管。加大对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牲畜耳标佩戴、耳标生产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五)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网建设,构建全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协作平台。建立省际和区域间监管协作机制,实行动物卫生监督联防联动。规范信息上报、监督管理档案以及内部管理档案工作,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科学制定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四、进度安排。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2008年1-12月。其中,1-3月为部署启动阶段,4-9月为实施推进阶段,10-12月为考核。

总结。

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组织制定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和各省(区、市)实施方案,以适当形式进行全面部署。完成《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制(修)定工作,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考核细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请各省(区、市)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近年来我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报送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实施推进阶段。各省(区、市)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各项活动,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特别是要着力解决2007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总结阶段。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考核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各省(区、市)要在10月份按照我部要求开展自查。11-12月,我部组织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进行考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国通报,并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由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促检查。为保证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我部和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在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出现的偏差和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

监督的工作方案篇十九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和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和行政村;基层干部指镇机关内设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其他工作人员,群众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群众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按《南阳市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镇机关科室、中心,镇直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和监督职责不正之风。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和荒地、荒滩等资源;

(二)违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三)在政府拨付和理解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力;

(三)阻挠、干扰经济职责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四)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带给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镇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镇党委和政府应当结合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上级监督检查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监督检查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个性重要问题的了解,能够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第十九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办法的状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基础组织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被监督检查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被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履职规定,严重影响工作的问题;

(四)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纠正、消除潜在风险;

(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年度监督检查状况构成报告上报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资料,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结果按照组织程序反馈给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镇机关、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责追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职责追究。

第二十五条:镇机关和镇直部门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有本办法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镇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罢免或处理。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基层干部违反本办法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国家、群众或者村民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九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上述条款处理的,由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第三十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本办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被责令辞职、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十一条:镇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调查认为需要实施职责追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第三十二条:处理决定执行状况及相关材料应在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并做出结论。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实施职责追究的状况应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新甸铺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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