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控制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要写一份较为完美的计划,首先需要明确目标,确保目标是具体、可实现的。以下是一些制定计划的范例和建议,仅供参考,希望能给您一些启示。请注意,每个人的情况和需求可能各不相同,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一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
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
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二
1、工作目标:通过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再建设10个市级以上重点临床医学专科、学科,实现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总数达到100个,群众就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具体举措。
(1)强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启动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工作。采取巡回医疗、邻村覆盖、建立中心村卫生室等方式,落实人口小村和偏远地区无村卫生室行政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通过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综合培养项目,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乡村医生转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可行性,将培训对象分成两个部分——针对年龄不超过50岁(含50岁)且有一定学历及学习能力强的在职乡村医生,主要进行提升乡村医生转型促进考试通过率的考试类培训,将通过考试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身份转换;对于年龄超过50岁、学历较低的在职乡村医生则进行以提升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等病症的诊疗水平和诊疗技能为主的提高性培训,切实发挥乡村医生“站好守护村民健康的第一道岗”的作用。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3)持续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为整改重点,组织开展“医院服务年”专项行动和医疗服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开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和患者全程评价工作。在三级医院设立多学科门诊,变病人跑为医生跑,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备门诊资质的专家现场讨论患者病情,明确诊断或出具最佳的治疗方案。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4)积极构建和谐执业环境。重点是宣传与贯彻《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实施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拓展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范围。继续开展全市医护岗位知识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以岗位训练为抓手、全员提升为目的,形成“巩固—培训—考核—评优—提升”的机制。
(5)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切实用好市财政每年100万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实施“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中医诊疗中心核心平台作用,推动中医药技术有序传承,不断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医药工作队伍,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群众中医就医体验。
(6)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落实县级医疗集团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责任,采取“1+1+1+x”模式,统筹组建签约团队,依托医疗联合体建设,将上级责任医院的专科医生纳入签约团队,明确签约服务内容,优化签约服务流程,规范签约服务行为,密切家庭医生团队与群众联系,有效提升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推进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7)健康信息化实现联通联用。全面整合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签约服务等数据资源,启动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整合工程。搭建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联通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健康信息全网共享,卫生计生业务逐步协同。
(8)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市医院综合楼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市二院综合楼项目、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围产保健大楼项目力争年内投入使用。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项目、市中医院中医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中心项目、市中研所附院脑卒中中心项目完成立项、审批,争取部分中央投资等前期工作,尽快确定建设方案,确保早日开工建设。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三
4月9日,湖南省桑植县召开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卫生计生工作,安排部署20卫生计生工作,动员全县上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新的`举措,全力抓好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推动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县领导杨绍武、王军、韦先娥、王茂蓉、阙玉英参加会议。
20,桑植县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求,机构改革平稳过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计生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实现了科学发展,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桑植县将突出深化医疗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管理两大重点,紧扣推进健康桑植这条主线,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计生优质服务、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和措施,努力提升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卫生计生工作,杨绍武强调要增强“四种意识”抓好工作。要强化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紧扣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不变,明确责任,全力抓好落实,着力推动卫生计生工作上新台阶;强化热点难点问题的导向意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管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尽快推进卫生计生职能转变;强化推进重点工作的效率意识,瞄准精准扶贫,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树立“大卫生、大健康”意识,让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强化为民务实的廉政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讲纪律守规矩,坚守职业操守,弘扬优良医德医风,持续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为民服务、务实廉政的良好形象。
会上,宣读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及卫生计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决定。先进典型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计划生育警示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并签订了相关责任状。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四
1、工作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力争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推动我市走在全省医改第一方阵。
2、具体举措。
(1)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医疗联合体建设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2)健全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完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员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
(3)健全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医疗资源下沉、医疗联合体建设、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
(4)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围绕降药价、保供应、控使用目标,深化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药品、耗材采购“两票制”和分类采购、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完善药物供应保障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5)健全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执法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进一步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规范医管委履职尽责,完善医疗集团班子建设,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落实医疗集团经营自主权,完善医疗集团财务管理、绩效工资和自主分配等制度。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规范行政、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规范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集团整体服务能力。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五
”建设目标,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全市卫生计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公立医院实行部分按病种收(付)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109个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五是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初步形成。自2020年11月起,在各县市区卫计局和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了双向转诊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分级诊疗组织体系。举办了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培训班,市、县、乡三级380名医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分级诊疗就诊流程。六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做实。从2020年起,市财政每年下拨专项资金635万元,创新开展政府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岗位,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家庭医生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签约居民可实时在线查看健康档案,打通了签约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42.2%,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67.5%。七是对辅助性用药、营养性等药品加强重点监控。经对比筛选,将44种辅助性用药、营养性药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二级以上医院对使用金额和使用量前20位的药品、前10位的科室和医师进行公示,并进行专项处方点评,纠正超常规用药行为。
健康扶贫保健箱”,保健箱中放置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健康处方、1+1+1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联系卡、疾病筛查体检表等物品。
(三)着力固本强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质扩面。一是医疗联合体建设扎实有效。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三级医院医联体8个,县乡医联体70个,院社(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42个,实现了医疗机构全覆盖。二是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截止目前,我市8所三级医院借助“近医通”服务平台,已全部开通预约诊疗服务。从11月10日起,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设了便民门诊,每次诊疗活动服务费1元,用于患者提供单纯购药、开具检查申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诊。三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村级服务阵地明显改善,按照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四室分开”标准,全市3454个行政村达标3110个,达标率90%,2020年全市创建了26个省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个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机构,改善了广大居民的就医环境。2020-2020年市卫校共免试录取了190名“村来村去”农村免费医学学生。村医待遇明显提高,对符合退养条件的乡村医生,在全省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对60岁以上村医按工作年限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在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中提取10%用于提高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费标准。四是中医药健康服务特色明显。评审通过了1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创建了17个中医药特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12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成了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沁县)建设任务。城区、潞城市创建全国中医药基层先进单位分别通过专家组复审和验收。五是临床合理用药整治深入推进。我市率先在全省成立精麻药品管理质控部,11月份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临床合理用药、精麻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规范了医疗机构药事制度建设、辅助类药物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精麻药品的管理。
(四)着力融合发展,计生妇幼健康服务融合发展。一是机构融合带动计生妇幼工作整体上水平。目前市县乡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实现深度融合。省政府六项民生实事之一,为城乡怀孕妇女免费提供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完成率82.7%,圆满完成任务。2020年,全市创建了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13个规范化基层妇女儿童保健门诊、2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我市是全省唯一一家产前诊断费用高危孕妇只需承担200元的市,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的充分肯定。二是医养结合工作在全省推广。全力打造了“企业医院+养老服务”“公立医院+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医疗服务”“村卫生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四种医养结合路径。7个三级综合医院中有5个开设老年病科,30个二级综合医院中有12个开设老年病科,建立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融合发展试点24个,237个医疗机构中有132个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三是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力度加大。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对全市计生失独家庭254户377人、计生伤残家庭132户217人、“四术”并发症71人开展了送温暖、送健康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全市无一例进京赴省上访现象。四是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有效开展。确定城区、郊区、屯留等六个县区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重点县,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20年全市二孩出生占比49.48%,比2020年增加9.29个百分点,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99.23%,达到95%的指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首次降到10/10万以下(9.92/10万),婴儿死亡率4.96‰,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xx。
县东掌村等9个村为省级健康试点村。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组建了由141名专家组成的健康科普团队,全市创建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场所43个。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六
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做表率、出成绩。
(1)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
十九大。
精神内涵,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围绕“三基建设”,着力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素质提高上下功夫,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挺纪在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思想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确保党员干部知底线、不越界。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
(4)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不懈抓行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行风教育培训和行风评测,树立行业形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打击药品回扣、商业贿赂和收受红包等违反“九不准”问题力度。
精神和。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光荣使命,不负时代重托,勇于责任担当,不断改革创新,凝魂聚力、砥砺前行,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七
1.规范做好信息通报。区妇幼保健院每月15日前收集核对好辖区医院前一个月的出生信息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信息,以电子版形式向区计生局通报接生登记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完整信息及免疫接种信息;在接诊孕、产妇对象时,登记其个人信息,检查生育证明,对未持《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的怀孕对象(包括流动人口),在安全分娩后进行专项登记并在48小时内通报辖区街道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计生信息人员例会,通报计生信息收集情况,加强孕产妇信息的追踪及管理工作;每季度一次检查辖区医院的妇幼信息报送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14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情况上报市妇幼,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医院出生、信息、“三网”监测漏报调查。一年来,辖区内各医院出生婴儿6226人,14周以上终止妊娠人数77人;各医疗单位均能积极主动向计生协管员通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根据“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把好来厦务工人员的准入关,对聘用外来人员和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均查验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证明。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通知》(厦湖卫〔2013〕70号),强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如我区于今年10月9-18日对2-3岁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开展麻风疫苗强化免疫。
3.落实计生惠民措施。认真做好孕妇产妇系统管理及妇科病普查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一年来,区妇幼保健院共接诊150370人次,上环489人次,人流手术3630人次,取环257人次。为首次孕产期建卡者提供免费保健服务9686人次,为已建卡孕妇提供五次免费产检18907人次,此两项可以为每位孕妇减免184元;对常住人口孕妇实施免费产前筛查(180元/人),至今共免费检测1276人次;免费为孕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16457人次,为每位受检者节约45元;免费婚前体检3594对,为每对夫妻减免200元;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检测2003对,为每对夫妻减免450元。开办孕妇班、育儿班宣教300余场,约1万余人次保健对象参与,发放母婴保健宣传资料近3万份,另外还邀请伦敦城市大学早期儿童教育专家到我区进行早教专题培训,向广大家长普及先进的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培育早教知识与技能。
4.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计生管理。区卫生局机关和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认真抓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定期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并在“六一”儿童节给独生子女进行物质奖励。20,整个卫生系统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四、加强监管,持续打击“两非”行动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
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
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我院领导对这项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每年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下面将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归纳如下。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区爱卫会任务要求,今年,我街道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将继续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发动辖内的机团单位和居民群众,组织开展爱卫、创卫和除害防病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进一步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登革热等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给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根据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抓好我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群众的卫生意识,改进社会环境卫生水平,提高居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
二、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掀起创卫高潮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国爱卫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团的综合考核。为此,我街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整改、巩固和提高工作,将爱卫、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强化创卫工作领导,全面指导创卫工作。
我街将把创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班人合力抓‛,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创建领导体制,分解任务、督促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确保创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掀起创建高潮。
1、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告示、出宣传墙报等方式,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使‚爱卫、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3月下旬,召开社区居委会、机团单位动员大会,传达市、区的有关精神、宣传创卫的重要性,发动各单位共同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日常工作,抓好重点难点。
1、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督促,以抓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的落实。
2、对辖内的背街小巷、无牌无证饮食店档、肉菜市场、发廊、闲置工地等地段和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展开攻坚,加大除四害工作消杀检查力度,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各项内容和抓好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工作,认真、彻底地整治。
(四)、继续抓好创卫资料的建档工作。
1、街办事处将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建档工作指引》,继续组织力量,专人负责,完善创卫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3月下旬,开设‚‘爱卫、创卫’资料建档培训班‛,指导各机团单位,特别是机关、学校、医院、居委会等单位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并于4月中旬开始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三、认真开展全国第二十三个“爱卫月”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卫生意识。
(一)、宣传发动。
1、分别召开街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基干、辖内机团单位、建筑工地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动员大会,具体部署爱卫月活动工作安排。
2、通过出宣传板报、派发宣传资料、钉挂宣传标语等,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
3、4月1日,设点举办‚第二十三个爱卫月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拉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领导咨询、文艺表演等,向广大居民宣传治理环境、消灭四害、预防疾病、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及创卫的重要意义。
4、4月中旬,与社区服务中心联合举办有关预防流感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二)、整治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
1、4月2日至8日,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的灭鼠工作。
2、4月12日至18日,开展以灭蚊、灭蟑为主要内容的除害统一行动周。
3、对辖内重点单位的除‚四害‛工作,组织专业消杀人员进行认真的消杀处理。
4、4月下旬,认真做好检查、监督、总结工作。
四、加强除“四害”工作,防制传染病。
(一)、突出环境综合治理,消灭‚四害‛孳生地。
坚持以治理环境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标本兼治的综合防治措施;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填平洼地,堵洞抹缝,清疏沟渠、沙井等;发动居民群众清倒积水,避免蚊虫孳生地的产生。
(二)、起动灭鼠、灭蚊、灭蟑工作,防制传染病。
1、根据市爱卫办的工作安排,在每季度1日至10日的全市灭鼠统一行动时间里,认真组织机团单位、居民群众和专业队伍参与到统一的灭鼠行动中,并在其他时段认真作好鼠密度监测及灭鼠防鼠工作。
2、4月、5月、7月、8月的第3周为全区灭蚊、灭蟑统一行动,重点对下水道、沙井和公共场所、工地开展烟熏和药物消杀成蚊和蚊蚴工作。同时,结合春、夏季节雨水较多,易产生积水的特点,全面发动机团单位和居民群众清除积水,清除蚊虫孳生地。
3、对已查明的孳生地和过去曾发生登革热、非典型肺炎发病的老疫点区域认真进行监测、处理,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三)、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落实除‚四害‛消杀和监测工作制度。
1、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四害‛繁殖高峰不同特点,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调查研究、定期监测,做到月有监测,月有检查,把四害监测工作形成制度,为有效消杀‚四害‛提供依据。
2、督促机团单位、公园、学校等重点单位做好增设‚两防‛设施和查缺补漏工作。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
六、抓好日常资料收集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九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对全省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人民政府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
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省内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省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条对用工期限短、流动性大等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工伤预防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支出范围:
(一)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
(二)工伤预防的调查、统计和分析;
(三)减少、防范工伤事故技术和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工伤认定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工伤认定不收取费用。
第十条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3日内指定管辖。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中止情形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3日内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市、州人民政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作出鉴定结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并作出最终鉴定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由市、州人民政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并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市、州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择优选择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医疗期满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职业康复价值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提供职业康复服务。
第十七条职业康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康复范围、职业康复介入标准、职业康复治疗标准,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服务。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职业康复机构开展工伤职工职业康复工作,帮助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的,应当在急救医疗机构出具伤情稳定证明后5日内转往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第二十条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时的次月起享受。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按照再次鉴定结论享受相应待遇,待遇的起始时间为作出原鉴定结论时间的次月。
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结论发生变化的,自复查鉴定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照复查鉴定结论享受有关待遇,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用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工伤待遇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职工工作时间不足1个月的,其工伤待遇按照其1个月的工资计算。
第二十五条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职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受到伤害时职工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二十六条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和学校缴纳工伤保险费;学生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登记注册、纳税、征信等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八条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回。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偿。
第二十九条国家机关、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伤保险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依法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逐步纳入工伤保险。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十
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国家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本系统开展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部署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确定的活动主题、宣传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现代传媒,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本次活动主题,宣传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宣传革命传统。
2请委机关各处室组织公务员积极参加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并将参加人数情况于11月0日前反馈至委政策法规处。
请市卫生监督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执法部门法制宣传优势,通过“法律六进”形式,积极开展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4积极参加12月4日上午的广场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人参加活动。其中委基层指导处1人、市卫生监督所安排1人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服务,其余10人在仪式结束后参加普法徒步宣传活动。
请委基层指导处、家庭发展处、流动人口处根据各自职能准备人口计生相关宣传资料,请市卫生监督所准备卫生相关宣传资料,有宣传展板的也一并带至活动现场宣传展示;请市药具站提供免费计生药具带至活动现场发放。
请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于11月28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委法规处,并于活动当天8时4分前带好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自行前往活动现场。
请各单位、各处室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以及相关活动信息、图片资料的留存,以备核查。
20**年11月2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十一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日照市岚山办事处计划生育委员会日照市岚山办事处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12月,下设办公室、宣教科、法规科、计划统计科、计生协会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6个职能科室和计生技术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0人。近年来,计生委在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为目标,立足行业特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有力地推动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已连续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自以来,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市级文明单位”,被共青团日照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城市绿化委员会授予“市级绿化先进单位”,被市计生委授予“行业作风建设示范单位”。先后有20多人次受到国家、省、市、处的表彰和奖励(其中国家级1人次、省级3人次、市级5人次、处级7人次,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2人,三等功2人,嘉奖1人)。一、强根固本,廉洁从政我们严格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处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其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抓思想解放,改进思想观念。在全处计生系统全面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加快发展”学习活动和争创群众满意系统、“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创建活动,全面树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大局意识、让利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谈心活动等方式,进行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要求找差距,针对问题订措施。通过不断的学习整改,全面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压力感。二是抓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以保护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的,以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为重点,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基层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包乡镇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结对帮扶计生困难户制度等多项规范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心系岚山发展,心系岚山人民”的工作要求。三是抓组织纪律,净化廉政作风。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廉政学习、谈话和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和《遵纪守法责任书》,注重从小事、小节做起,从源头上抓起,防微杜渐。同时,建立“阳光采购工程”,大到办公楼的建设、车辆的购置,小到办公用品的添置,全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杜绝了拉关系、走后门、要回扣、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此外,我们不断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车辆使用制度、礼金登记制度、业务招待费会审制度,注重抓好基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委一班人清正廉洁。到目前为止,全处计生系统没有出现一例干部职工违法乱纪现象,委机关也因此连续多年被工委、办事处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二)狠抓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在服务大厅安装了触摸式电脑,方便育龄群众的监督和查询;一次性投入28万元,逐村制作了铝合金政务公开栏,以此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法律法规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结果,让群众知实情、见实底,增强了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行风万人评”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10名行业作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和接受社会各届的批评和建议;设立了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并严格落实“请您投一票”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全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在计生服务中心设立了便民椅、自动饮水机,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方便,社会声誉有了明显提高。(三)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一是引入竞争机制,激活队伍整体活力。实行“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委机关内6个股级岗位实行公开竞聘,打破了过去那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激发了计生队伍的内在潜力和工作活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制订出台了《办事处计生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计划,编印了《岚山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培训教材》,通过每年举办6期计划生育专业知识及党纪法规理论培训班,对全处400多名计生人员进行轮训,全面提高了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村级计生队伍“三化”考聘。根据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要求,按照“女性化、年轻化、知识化”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考村级计生主任、服务员。考聘后,使全处女性村计生主任比例由原来的22.7%提高到99%,村级计生人员平均年龄31岁,比原来下降8岁,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72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9人),占总数的44%。通过“三化”考聘,提高了计生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了计生队伍结构,为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勤政为民,服务基层我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我们注意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计生工作,大胆改革与创新形势下的工作模式,不断探索和尝试做好计生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诚心诚意地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尤其是注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检查、节育措施“一刀切”、计生押金等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多措并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是在全市率先取消计划生育各类押金。对往年收取的180万元计划生育押金,限期全部退付给群众,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赢得了广泛赞扬。二是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零收费。取消了一孩生育计划的审批及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成本费,实行“零收费、即时办、无障碍”的工作运转模式。仅此一项,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万元。(二)大力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免费服务。对生育二孩的群众,不再硬性规定必须落实绝育措施,每年使全处约600名育龄群众不再结扎,极大的减少了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保障了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向农村育龄夫妻提供节育技术服务,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从而结束了群众个人负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的历史。仅此一项,每年可以减轻农民负担57.6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积极性。(三)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一是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制订出台了《关于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每年以现金形式足额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0多万元,解决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付难的问题;对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除提供优先优惠政策扶持外,给予现金奖励100元,激发他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通过提供无息贷款及无偿资金52万元,帮助457个家庭办起了种、养、加工等致富项目,帮扶率达到2%以上。同时,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经常带着现金、化肥、食品等用品,到帮扶的计划生育困难户家中走访慰问。近几年来,先后投入帮扶资金近5万元,帮助困难户脱贫致富。此外,我们在全处计生系统推行了“陪产”、“陪术”、“回访”等优质服务,规定村计生人员在育龄群众分娩、孕期保健查体、落实节育手术时,要及时陪同到医院,提供“床头”服务。近年来,基层计生人员共为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1万余件,陪产、陪术达4300多人次,真正成为了育龄群众的贴心人。(四)积极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减少非意愿妊娠;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们先后投入6万元,组织专家免费为800多名儿童进行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筛查,并对患儿逐人建档立卡,给予跟踪治疗服务和就医指导。同时依托计生服务网络,深入开展优生咨询、检测等服务,使全处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由的6.44‰下降到4.12‰,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积极实施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解决育龄群众疾苦。变每年4次查环、查孕为每年2次的健康查体,全面做好对育龄人群的健康跟踪服务。仅此项工作,每年就为育龄群众免费查体1.2万人次,诊治妇科疾病2200余例,大大减轻了育龄人群的经济负担。三、围绕中心,艰苦创业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任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努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一)立足艰苦奋斗,发展计生事业。计生部门属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事业经费相当紧张。我们坚持过紧日子,处处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事业发展上。多方筹集资金260万元,建起了2580平方米融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投资6万元,建起了职工食堂,改善了干部职工的食宿条件;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b超、波姆光治疗仪、心电图仪、血液分析仪等医疗设施,为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造了条件。在加强阵地建设方面,我们舍得大投入,而在办公条件上则能省就省。在新办公楼启用后,我们仍然继续使用原有旧办公用具。此外,委领导率先垂范,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自己动手打扫厕所和办公楼内外卫生及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这不仅培养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而且每年节省资金2万多元。(二)强化全局意识,服务第一要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投资过亿项目相继落户岚山,这既加快了岚山开发建设,又为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难度。为此,我们及时分工一名副主任靠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地,组织协调各属地管理单位,认真为园区职工及外来人员做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此外,,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们着眼全处大局,认真落实非典防治措施,组织人员以最快的速度编印了《非典防治知识问答》12万份,发动全处370多名村级计生人员免费发放到全处每个家庭,使广大群众及时掌握了解非典防治知识,消除恐慌心理。同时,及时制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及奖励意见》,组织动员全处400多名计生工作人员、7800余名协会会员,积极开展防治非典科普宣传、疫情检测、流动人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全处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强化中心意识,投身经济建设。招商引资是工委、办事处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此,我们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克服种种困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制订落实了招商引资责任制及奖惩考核办法,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寻求招商引资线索,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带头招商。到目前,共完成招引项目2个,累计投资1300多万元(其中已建成项目1个,在建项目1个),有力地支持了岚山的经济发展。此外,我们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全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几年来,我委先后投资8万元,为虎山镇梭罗树村、刘小庄村和碑廓镇石家庄子村修建了节水灌溉水利工程、饮水工程和茶厂,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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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十二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级各医院:。
为了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我市广大民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能力,全面普及急救常识,我委定于20**年9月4日至9月9日围绕“世界急救日”活动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同市卫生计生委“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xx。
副组长:张xx。
成员:王xx。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年9月4日至9月9日。
(二)活动主题。
“急救与日常及灾难中的`危险”
(三)活动地点。
1各急救站站点。
2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机场、车站等地。
(四)活动内容。
1、9月9日前,“120”各急救站在站点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急救知识宣传活动。
2、9月9日举办急救知识讲座。讲座内容:如何正确拨打“120”,心跳呼吸骤停的紧急处理,生活中常见意外情况的处理(包括: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中暑、动物性伤害等),灾难中的避险和自救(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突发事以及社会安全事)。
现场急救知识趣味竞答。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在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组织。各县(区)、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实效。
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本次活动将作为急救站质控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各县(区)卫计局和市级各医院要及时总结本次“世界急救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工作情况,并将总结、活动照片、视频等资料于20**年9月1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工作目标运行态势良好。全区共出生2479人,政策内出生247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7%;人口出生率4.52‰;预计全年出生3953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7.21‰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统计准确率99.9%;避孕措施落实率98%;避孕及时率90%;独生子女领证率36.5%;农村独生子女领证率16%;流动人口管理率99.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80%。能够圆满完成市定全年工作目标。
(二)长效机制得以健全。一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视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新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到任为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极大地推动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前进。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纳入了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区直38个相关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在全区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三是及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根据考评结果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极大地调动了全区上下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投入保障稳定增长。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今年计生事业经费预算1041万元。
(三)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一是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开展优化生育环境,整顿生育秩序活动。已清查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30起,现正依法进行处理。三是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区计生委被评为河南省信息化建设甲级单位;计生信息化甲级镇、办事处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市信息化建设评估在14个县(市、区)中位居第一。
(四)创建省优实现突破。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强化“四条线”目标责任制。二是学习标准,明确目标。对照创优标准,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将创优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层层有目标,级级抓落实,并严格实行督查考核通报制度,确保创建省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创。区直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齐抓共管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互通有无、紧密配合,真正形成了齐心协力创省优的整体合力,形成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四是保障经费,创造条件。按照“四纳入一保障”的要求,我们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连年增幅均大于财政收入增幅。今年计生事业经费预算1041万元,增长45.8%,人均达到17.95元。五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检查监督“三大机制”。六是开展十二项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计生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开展“假如我是一名育龄群众”换位思考活动,增强广大计生干部优质服务的理念;开展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群众满意度100%;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升;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宣传活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口舆论环境;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提高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示范镇(街道)”活动,有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开展“药具工作先进镇、办”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全区药具工作的平衡发展;开展村(居)民自治创建工作,大幅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展无“两黑”(镇)、办事处创建活动,彻底净化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外部环境;开展示范化乡所、村室、文化大院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服务阵地建设;开展示范化社区(都市村庄)、市场、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城区服务阵地建设。七是狠抓三个建设。抓服务阵地建设。先后利用国债资金、区级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共278万元,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抓系统自身建设。开展学习型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等争创活动。区人口计生委连年被评为文明单位、中原区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抓服务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八是打造三个特色品牌。强化双基,打造信息化共享品牌。实现了镇(街道)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信息化管理。投资190余万元在全区实现了计划生育信息联网。被评为国家级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评为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打造生育文化特色宣传品牌。各社区均设有新型生育文化长廊,每村一个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在农业乡(镇)建起了婚育新风人口文化大院。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了98%以上,育龄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权力及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打造“医育结合”城区资源共享品牌。全力推行“医育结合”,与二砂医院建立友好合作单位,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辖区内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常见妇女病诊断、五期保健和提出常见疾病建议治疗方案等各项服务。九是实现五大突破。在贯彻落实部门联动机制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凝聚了整体合力;在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上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了政策引力;在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上实现突破,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能;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上实现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平衡;实现人口计生队伍建设的突破,进一步调动了计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宣教先导得到强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深入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等宣传活动,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潜移默化植入人心。一是把人口理论、中央《决定》、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等知识列入全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利用各种媒介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表各种宣传报道416篇,其中国家级8篇,省级161篇,市级133篇,区级114篇。三是积极打造基本国策亮丽户外环境。共制作了8000平米的大型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宣传广告牌。四是夯实基本国策宣传教育阵地。发挥区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大院作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人口学校组织新婚夫妇培训54期,培训学员5690人。五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品50余万份,接待咨询服务2万余人次,群众应知应会率达95%以上。
(六)城区及流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一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四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八项服务措施,加强同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教育、房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扎实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定期开展清理清查。二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工作。在各县(市)区应用河南省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情况评估中,我区排名第一。三是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工作做实做细。组织开展“送爱心、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帮助104名流动人口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四是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继续开展“五个示范化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为77867人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31.87万元。对6户退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各发给奖励金元。二是做好计生家庭保险。免费为全区505名农村领证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办理养老保险;为427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办理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对579户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内双女家庭父母年满50—59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给予40元生活补贴。三是须水镇一直实行对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的集体福利。今年,航海西路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对独生子女领证家庭也出台了多分一人份集体福利的政策,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四是认真调查摸底。为确保奖励优惠政策准确无误,我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在全区开展了对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准了奖励优惠政策对象,确保奖励优惠政策全部准确落实。五是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双节”期间,中原区25个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辖区31个行政村、11个镇(街道)的206户贫困计生家庭、11名计生干部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八)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治理清查活动。二是全面推行监管服务责任制。加强对持二孩生育证对象的监管服务,对持二孩生育证对象的全程管理和服务。三是开展无“两黑”(镇)、办事处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对辖区内所有药店、医院及个体诊所进行了10次拉网式大清查,取缔21家无医疗许可证及行医资格证的个体诊所。四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加强对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
(九)协会建设全面加强。全区各级协会组织达到了227个,其中,流动人口协会10个,共有协会会员5万余名。146个行政村(社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服务队。党的群众路线在计生工作中得以具体体现。
(十)信访稳定工作成绩斐然。今年受理各类政策咨询和遗留案件180起。其中计生委转交案件24起,现已结案24起,结案率100%;区计生委受理案件16起,现已结案15起,现余1起案件正在调查之中,结案率93.6%;政策咨询140余起,群众满意率100%。无越级上访、重访等事件发生。
(十一)示范化创建工作全面加速。今年,我们全面启动示范化区站、乡中心、村室,流动人口“五个一”,信息化建设,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创建活动。一是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须水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须水镇在利用国债资金2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79万元,新建总面积为994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是示范化村室建设,全区27个村室中19个达到示范化标准,8个达到标准化标准。对乡所、村服务室经区验收达到示范化标准的,将给予5000元资金奖补。三是流动人口“五个一”:全区计划创建示范化社区39个,示范化单位90个。对完成市、区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创建任务且全部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合格的社区(都市村庄)、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将分别奖补10000元和3000元。四是村级人口文化大院建设。7个行政村建成三星级文化大院、12个行政村建成二星级文化大院、100%的行政村建成农村文化大院。对通过市、区两级验收合格的三星级计划生育文化大院将给予30000元奖补。五是信息化甲级镇办创建活动。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11月中旬全部完工。
(十二)计生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一是深化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计生委全员实行中层竞争上岗、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机制。对487名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全区计生系统30多人参加了执法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聘任了政风行风监察员,开展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征求意见人数达3400人,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提供“五大保障”,抓住理论素养、强化队伍素质、紧盯目标责任、提高专业技能、规范后勤保障。
(一)抓住理论素养把握方向。将世界人口发展趋势、概况,中国人口理论、计生工作《决定》、《意见》等方针政策作为党组(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固定下来;把省、市出台的计生政策作为经常对全区计生工作者培训学习的主要依据,为总体把握我国、我省、我市、我区的人口计生形势、开展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保障。
(二)强化组织职能统领全局。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性质、不同专业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成立因工作重点发生转变必须成立的各类工作领导小组,为具体指导、开展计生工件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三)执行群众纪律改进作风。对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在全面学习的过程中自觉贯彻、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自觉遵守;立足我区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评、责任追纠、政务公开等机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甘为公仆、为民谋利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
(四)提高专业技能优化服务。流管、法制、科技、药具、性别比等专业职能部门,根据任务特点,采取定期不定期地集中授课、个别教练、现场解答、随机走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
(五)规范后勤管理保障能力。全面运行监督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科学整合调配资源,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二、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人口计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一是计生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基层单位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计划生育执法难,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三、计生工作思路与打算。
我们将继续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创新思路,提升标准,规范程序,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网络,依托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好、维护好、使用好我区流动人口数据库,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标准,扩大覆盖面,力争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一举通过市人口计生委的检查验收。三是积极开展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出生人口实名制管理制度,与卫生、公安、民政部门加强协作,每月沟通和通报有关出生人口信息,尽快在我区全面开展出生人口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四是全面启动免费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服务。积极开展出生缺陷预防的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我预防意识。
(二)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依托,大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浓厚氛围。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推广、基层落实、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的形式,全力推进婚育新风“五项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基本国策在、婚育新风沐中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幸福家庭行动示范镇、村、户和星级人口文化大院的评选活动,推动“五进农户”措施落实,努力让村人口文化大院成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吸引群众的学习场所。
(三)以服务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服务阵地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标识化。以开展信息化建设水平评估为动力,进一步健全网络,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搞准人口基础数据,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村(居)民自治工作力度,重点抓好村规民约的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要切实体现倾斜、照顾,真正让计划生育家庭不吃亏。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和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和信访集中服务,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案件的跟踪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稳定。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落实监督管理机制,维护人口计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以贯彻市委、市政府利益导向机制为抓手,大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
在全面落实各项法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制定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奖励优惠措施,用利益导向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养老保障和生活照顾,救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维护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群体的利益。扎实开展“生育五关怀行动”,认真做好关怀对象的就医、就学、就业、参保、养老、救助、帮扶等工作。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依法行政、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监督监察、技术优质服务、人口信息共享等8个方面的部门协作机制的建立、实施和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以“三项治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生育秩序整顿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党、政纪处理和经济处罚到位,进一步净化生育环境。二是加强人口形势分析研究。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线调研,针对基层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尤其是对有可能完不成人口计划的镇办,要实行人口计划动态监管,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后进面转化。
(六)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抓好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指针,大力促进人口计生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转变,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做好生殖健康咨询师这一新职业的宣传。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管理员积极准备迎考,80%的村级管理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
建议市人口计生委多组织外出学习和交流。借鉴外单位、外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方法与能力;多到基层指导工作,不断激发计生工作者对做好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口计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中将还会面临很多困难和诸多问题,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计生委的具体帮助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团结一致、奋勇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创新,为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篇十四
区卫生系统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个过程。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设有固定的宣传栏,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区妇幼保健院扎实推进“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工作,多次组织医务人员进社区举办各类义诊咨询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诊疗服务1500多人次,发放各类妇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深入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以生殖健康、妇女疾病、艾滋病防治及妇女五期的保健知识为内容的健康知识讲座。区卫生监督所以打击“两非”和无证行医为宣传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医行为,防止医疗机构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区疾控中心结合预防艾滋病义诊宣传活动,利用大型户外预防艾滋病宣传广告、公交站候车亭滚动灯箱广告,对以务工女性为主的外来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保护妇女健康等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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