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读书笔记心得(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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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笔记心得(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5 20:52:09     小编:JQ文豪

总结是我们思维的延伸和复习的一种形式,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总结要有逻辑性,排列有条理,方便读者理解。如果你对总结范文感兴趣,不妨阅读以下内容,或许能够帮助你更好地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巴黎圣母院》的书,你读了这本书想要说什么!现在先听听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雨果对那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故事就从这个教堂发展下去的:在1482年的“愚人节”,流浪的吉卜萨姑娘爱斯美拉达在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上表演唱歌跳舞,副主教克洛德看到她如此美丽的舞姿,于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便指使自己的养子(也就是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把爱斯美拉达抢来。后来有一天,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弗波斯将爱斯美拉达救出,并把卡西莫多抓到广场上进行鞭打。善良的爱斯美拉达不记前仇,反而还给卡西莫多送水。卡西莫多虽然长相丑陋,但是为人善良,在感激之余,他也爱上了美丽善良爱斯美拉达。但爱斯美拉达对薄情的弗波斯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克洛德悄悄跟随,将弗波斯刺伤,并把此事嫁祸给爱斯美拉达,无辜的爱斯美拉达因遭受陷害被国王绞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讨厌克洛德,最喜欢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因为爱斯美拉达和弗波斯一样,都很正义、都很善良,没有像克洛德那样凶恶、那样歹毒。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二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里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晚宴这一章,里面有一个场景我非常的喜欢,那就是火灾。

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准备要弄一场晚宴,也许你可能会说,为什么要弄晚宴呀——因为柴斯特已经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了,所以他们三个决定举行一场晚宴,好好庆祝一番。其实他们的晚宴就是吃一顿晚餐而已,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柴斯特问塔克老鼠:“你都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塔克老鼠回答:“我准备了两块腊肠、一片火腿、三片腌肉,这是从一个腌肉、生菜和番茄三明治里弄来的;还有一些生菜和番茄,也是从刚才说的三明治里弄到的;一些全麦、黑麦、和白色的面包屑、一大团凉拌菜、两块巧克力,还有带核桃的糖果棒,而最棒的还在后面呢!是加冰块的饮料!”等等还有好多。

晚宴开始了,他们是用自助餐的形式来吃的,塔克老鼠开始了他的表演,塔克老鼠表演的栩栩如生,然后,柴斯特和亨利猫为塔克老鼠鼓掌。柴斯特演奏了一首曲子,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为他鼓掌,塔克又要跳舞,他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顿时找不到东南西北了,一下弄翻了火柴盒,火柴摩擦弄起了火,烧着了报纸,然后,弄了一场火灾。幸亏保罗及时发现,不然白利尼一家可真的遭殃了。

这里面有很多向我们生活实际一样场景的,非常切合实际,在遇到火灾的时候,有些人非常的惊慌,有些人非常的稳定,里面柴斯特比较慌张,塔克老鼠非常的稳定,乔治·塞尔登写的很接近实际,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

这本书主要讲了友情,在柴斯特做上火车快要走了的时候,这三个好朋友才想起来还有千言万语没有说,最后,祝柴斯特好运吧!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三

这部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王葆的男孩,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宝葫芦的故事,并梦想自己也有一个宝葫芦,可以帮助自己做许多事情。一天,王葆去河边钓鱼,果真的钓上了一个青里透黄的宝葫芦。他欣喜若狂,从此便要什么有什么了。可是好景不长,不久,烦恼也随之而来:先是一本《科学画报》钻到了王葆的书包里,让王葆好一通掩饰;在一次象棋比赛上又让王葆“吃掉”了那个马,令王葆十分难堪;自己屋子里凭空多出的花花草草也让王葆解释不清;更使王葆觉得羞耻的是宝葫芦给他在杨栓儿面前的表现,这使王葆觉得恼怒万分……终于,王葆再也忍不住了,他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了大家,宝葫芦也就失去了魔力,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葫芦……可王葆忽然在自己床上睁开了眼睛,原来这一切不过是南柯一梦。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有一个宝葫芦是一件无所不能的好宝贝。可是到了后来,我渐渐改变了看法,因为宝葫芦只能帮助王葆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而不愿做一些有利于集体的好事。再者说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来的,这使我对宝葫芦十分反感。不劳而获的果实无论怎么掩饰都不是自己的。但是我们只要努力地去奋斗,属于自己的种子就能开花结果。

作为21世纪小主人,我们要发愤图强,知错就改,还要善于动脑,细心观察,明确目标,这样才有可能成为国家的栋梁。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四

“你到这里来坐的是轮船,是蒸汽送你来的,可是我年轻的时候,得靠自己的力气拉纤,在伏尔加河上逆水行船。船在水里走,我赤着脚在岸上拉纤,踩着又尖又利的碎石子,就这样从日出到黑夜,不停地拉呀,拉呀。太阳晒得后脑壳直冒油,脑袋里像烧化的生铁似的,可还得不停地拉,腰弯得头点地,弯得浑身骨头咯咯响,汗流满面,汗浸得睁不开眼,看不见路,心里直想哭,眼泪不住地流。阿廖沙,你要知道,什么话也不能说!只能埋头拉纤,不停地走。有时候滑脱了纤索跌倒了,跌个嘴啃泥,这倒该高兴,力气都用尽了,跌一跤也能喘口气,歇那么一小会儿。你瞧,这都是上帝亲眼看见的,人们过的是什么日子,就在仁慈的我主耶稣眼前!……就这样,我沿着伏尔加这条母亲河的河岸走了三趟:从辛比尔斯克到雷宾斯克;从萨拉托夫到这里;又从阿斯特拉罕到马卡里耶夫的集市。这三趟足足有几千俄里!到了第四个年头,我就当上了驳船上的工长,因为我向老板显示出聪明才干!……”

听着外祖父讲述,我仿佛觉得他像一朵云彩似的迅速地长大,由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变成了童话中的大力士,他一个人用纤绳拉着一条巨大的灰色货船沿着伏尔加河逆流而上……有时他从床上跳下来,神气活现地挥动双手,给我表演纤夫们拉着纤索走路的样子,表演纤夫们如何从船舱里排水,一面唱着纤夫的歌谣,后来他又像年轻人那样纵身跳回到床上,一举一动都变得优美异常,他的声音更加深沉、粗重了。他继续讲下去:。

“你听着,阿廖沙,当我们停下来,休息歇脚的时候,那情景就不同啦。夏天的傍晚,在日古里镇附近,我们通常是在那座绿山脚下找一个地方,生起篝火,在篝火上煮稀饭,一个穷苦的纤夫唱起了心爱的歌谣,所有的人也都跟着他号叫起来,喊声震耳,让你听了浑身直打颤。这时,伏尔加河的流水就仿佛流得更快了,河水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奔腾起来,直冲云霄!这时,一切的痛苦都像尘土似的随风而去。有时候,大伙儿只顾唱歌了,锅里的稀饭溢出来,那个专管煮饭的纤夫头上就得挨勺把子。玩耍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玩,但不能忘了该做的事!”

有人朝屋里探了几次头,叫外祖父出去,可是每次都被我拦住了,我请求道:“不要走!”

外祖父总是微笑着朝人们挥挥手,说:。

这个片段是《童年》全书中对外祖父为数不多的正面描写中着墨最多的一处。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外祖父残暴自私、冷酷、吝啬之外还有一些好的品质,如果不是当时社会的逼迫,也许他不会变成后来那样一个令阿廖沙讨厌、憎恶的恶人。就这样,高尔基以现实生活中的活人为依据,多侧面、多视角地表现人物的性格,从而使他笔下的人物既有高度的典型性和艺术概括力,又无人为的捏造痕迹,显得血肉丰满,活灵活现,读后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童年》是一本独特的自传。高尔基写童年的悲惨经历,目的不是为了向人显示他是多么值得同情与可怜,也不仅仅是简单地回忆童年生活,而是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不管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困苦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无论是美的,还是丑的,都同时站在读者面前,冲击着读者的心灵,我们不得不一次次按捺住激动,继续看下去。这种巨大的神奇的感染力,也正是《童年》的魅力所在。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五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有着许许多多的小故事,如《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巴学园》,《窗边的小豆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珍惜,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快乐和自信。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情,它告诉我们:我们要像小豆豆那样,自信,快乐,也要像校长那样,坚强。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好啊!可是,能有几个人像小豆豆那样,大胆的展示自己,有这么自信呢!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六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通过对“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者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生活画卷。《童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我走到门跟前,门开不开,铜门把拧不动。我拿起盛着牛奶的瓶子,使大劲儿朝铜把打过去。瓶子碎了,牛奶溅了我满腿,流进了靴筒里。

我因遭到失败而感到懊丧,便躺到包袱上,悄悄地哭起来,哭着哭着,噙着泪水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轮船又颤动着噗噗地响了。船舱的窗户明晃晃的,像一个太阳。外祖母坐在我身旁梳头,皱着眉头,老是自言自语地咕哝着。她的头发多得出奇,密密地盖着两肩、胸脯、两膝,一直垂到地上,乌黑乌黑的,泛着蓝光。她用一只手从地上把头发兜起来提着,挺费劲地把稀疏的木梳齿儿梳进厚厚的发绺里;她的嘴唇歪扭着,黑眼珠儿闪耀着气愤的光芒,她的脸在大堆的头发里变得又小又可笑。

她今天样子很凶,但当我问起她的头发为什么这样长的时候,她还是用昨天那样温暖而柔和的腔调说:“看来这是上帝给我的惩罚,上帝说:给你梳这些该死的头发去吧!年轻的时候,我夸耀过这一把马鬃,到老来,我可诅咒它了。你睡吧!还早着呢,--太阳睡了一夜刚起来……”“我不想睡!”

“不想睡就不睡好了,”她马上表示同意,一面编辫子,一面往沙发那边瞧,母亲就在沙发上躺着,脸朝上,身子直得像一根弦。“你昨天怎么把牛奶瓶子打破了?你小点声说!”

外祖母说话好似在用心地唱歌,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丰润,一下子就牢牢地打进我的记忆里,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地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

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联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七

今天,我读了《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不禁在现实生活中联想到了自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被注入了生命力,他的爸爸制作匹诺曹的杰配托,给他买了一本识字课本,但匹诺曹卖了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吃火人给了匹诺曹五枚金币,但又被狐狸和猫骗走了。他到了一个带有深蓝色头发仙女家里,仙女给他一颗糖,然后让匹诺曹吃下药。曹匹诺因为说了谎,鼻子变长了。后来,带有深蓝色头发仙女去世了,他乘着海鸥去救掉进海里的爸爸。他在一个岛上找到了另一位仙女。仙女说:“明天,你就会变成一个小男孩。”但在第二天早上与他的同学灯芯逃到了玩具城,所以他没变成小男孩。五个月后,匹诺曹变成了一头驴子,出售到了一个马戏团。老板教她跳舞,但曹匹诺的脚瘸了,另一个人买走了他,把他投到海里,要做一个驴皮鼓。匹诺曹被鱼吃掉,变回了一只木偶,又被鲨鱼吃了。在鲨鱼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他的爸爸杰佩托。他们俩从鲨鱼的肚子里逃跑了,来到了一个小镇,匹诺曹为爸爸挣了四十个铜币,最终变成了一个小男孩。

《木偶奇遇记》中匹诺曹的成长故事非常感人:刚刚被雕刻出来的匹诺曹就象一个什么都不懂、对什么又都好奇的小孩,时不时搞恶作剧整蛊别人,或是爱说谎话……最后在经过很多的磨难渐渐成长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他和我很像,总喜欢在家搞恶作剧或是撒个慌,当初我和他的想法一样,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可是现在我知道了这种行为是多么可耻,终于理解了爸爸妈妈。看了匹诺曹的故事,我要学习他知错就改,我要做一个全新的我!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八

初看《朝花夕拾》的时候我仍旧没有改掉将思想置于书本之外的空间,眼神久久地注视着斑驳的桌子之上。我的手习惯性地翻页,许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思维还没有跟上翻动书页的手指。

于是又翻回来,翻到第一句话——“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我的心忽然地沉静下来。原来鲁迅先生也跟我一样呵,而转念一想,我却没有资格跟他一样,他是那样地忙碌,我不示是个愚笨学生罢了。就这样,我读起来,会晤早已消逝多时的老朋友——书。沉醉于氤氲在心中的书香。

鲁迅的文笔中多是带着浓重的批判味道,简洁而不失风采,沉重又不乏乐观,总是让我读出一种奇异的趣味。那种灰谐的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散文中绝无仅有的。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卑俗与丑恶、初真与纯净在生活中起着如此激烈的矛盾,文中的对比和借喻令人深思。我读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大概算是《狗。猫。鼠》这一篇,“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么严”,见解之独到,若望穿岁月,会发觉旧中国离我们很远很远,但设身处地又有强烈的同感,这就是所谓经典的魅力。它正义的人以光明的寄托,给俗气的人以超凡的思想,我又属于哪种?——可以说,我曾接近于前者,但远离书籍的一段虚无时光中,我都已经听见我坠落的脚步,竟已和后者无异。

同样令我感受深刻的,是那平和的回忆之韵。《朝花夕拾》那是在过去拾取光明、希望。他始终在对比之中思考与领悟,这才是真正的回忆。而我在回忆中常犯错误,甚至令我将欲身陷沼泽,愈发迷失——我过于迫切地想重返过去的荣誉,然而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只会让人在空想中枯瘦;于是我又计算着未来。终于我发现手头的一切才是最重要的,根本不必纠结,不必患得患失。

书中最大快人心的,于我来说乃是对“正人君子”的讥讽。如《父亲的病》一章中,庸医之虚伪、故弄玄虚,仍一副怡然自得之态。“正人君子”受尽传统观念的束缚,尊妄自大,毫无独立人格,迂腐至极,却又毫不知情。例如今晚我在教室写作业,立即便有人笑我傻。理由是这项作业八成不用交,显得自己聪明、深明大义、受人拥戴。我从不觉得这样写作业没有意义,像他们那样应付的形式,我觉得作业不如不做。更坏的是他们不但乱写、抄袭答案,还传染这种风气,蛊惑人心。我只是觉得很是好笑,忽然觉得在生活中,用鲁迅这种独到的眼光随处评评判判,倒也是一件快意事。

合上书,紊乱的心收敛了,平和了,清新了。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九

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地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这说的不正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吗?鲁迅先生在晚年的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时,想必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他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的绚丽,同时也没有那么乏味。

“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思妙想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以及“一副媚态”的猫……处处都体现出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趣味盎然,生动活泼。这也是为什么我至今还是这么喜欢鲁迅先生的这本书的原因。

初读《朝花夕拾》时,你不觉得它像一本名著一样深奥莫测,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虽然没有特别优美的诗句,但却直击了我的心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童年的理解。就好像鲁迅就坐在我旁边,向我诉说他的童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也渐渐远去,只留下了朦胧的记忆。可能我到了鲁迅先生写下这部散文集的年纪,已经忘了童年了吧。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本书的作者,安妮。弗兰克,1929年出生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家庭,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德国开始欺负犹太人。父亲奥托带着家人,被迫移居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然而,平静的生活未能持续多久。1941年,德军占领了荷兰。此时,希特勒已下决心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一场人间惨剧即将开始。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大楼里一处隐蔽的地方,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6日,随着纳粹下达召集犹太人的命令,躲藏的时刻终于来到。这时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

为了掩人耳目,躲藏者们制定了《密室公约》--“为了公共安全计,房客们必须高度警惕。”如:白天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白天,我们不得不低声说话、小心地挪着脚步,不然会被库房管理员发现……”安妮在日记里描述了这种令人窒息的恐惧。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

这个13岁的小姑娘确实无力改变什么,她可以改变的,是自己的“密室”生活。她依然对生活充满乐观、幽默和热情,并把想到的一切,一一倾诉给她最亲密的朋友:“凯蒂”--她的生日礼物,一本日记。她以给凯蒂写信的形式,倾诉心中的一切感受,讲述后屋中发生的故事。

日记从1942年6月12日开始,一直记到1944年8月1日,他们即将被发现为止。我们可以在日记中看到,这个激情、敏感的少女在狭小封闭的环境中如何苦闷、无聊,她对特殊环境中人际关系的扭曲如何反感、厌恶;看到这个自尊心强、有独立见解的孩子与长辈之间的冲突;看到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看到她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一

在长坂坡大战中,赵云负责保护甘、糜二夫人和阿斗,但由于战争混乱赵云与之走散,于是带领三、四十随从回去寻找,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却杀死淳于导救了糜竺和甘夫人。赵云把二人送到长坂桥险些被张飞误解其背叛刘备,亏得简雍解释澄清事实。于是赵云把甘夫人托付于张飞后又回头寻找阿斗,但此时只有他孤身一人,没有一个随从。乱军之中赵云又刺死了夏侯恩并夺得了由其佩带的曹操的宝剑”青罡”,后于一堵矮墙边寻到了糜夫人及其怀里的阿斗,但是糜夫人已身受重伤行走不便,把阿斗托付于赵云后不顾赵云劝阻跳入一口枯井自尽。赵云把阿斗背于身上,幸得曹操爱才心切,命部下不得放箭,赵云才得以在数十万大军中背负阿斗安全杀出重围。大难临头时刻是背叛最容易发生的时候,奋不顾身仍旧忠心耿耿拼死坚守的人是能够信任、可以重用的,而赵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二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还坚持写书,对自己毫不顾惜。书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保尔可谓强者的化身。对照保尔,想想自己,感到脸上一阵阵烘热。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三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着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着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杀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写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为了造一艘独木舟,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花一个多月时间,并花了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长的运河。有时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在失败之后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使他最后变得“丰衣足食”,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豪华”的别墅。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当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侯,只要有勇气和毅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我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强地对待生活和学习,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四

这个寒假,我一口气读完姜戎的《狼图腾之——小狼小狼》,让我彻底改变了以前对狼的种种看法。这本书记述了作者30多年前在内蒙古额仑草原上亲历的生活。他钻狼洞,掏狼崽,养小狼,与他心爱的小狼共同度过了自己的青年时代,并与小狼结下了生死之情。作者以沉痛的忏悔和深情的笔墨,使得小狼在书中复活。

书中的小狼是那么可爱、聪明、顽强、倔强,同时又是那么可怜!读完书才明白草原人为什么对图腾狼,死后又那么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尸体去喂狼。当最后小狼终于死时,我也看得泪留满面。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五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生动细致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得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新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他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都是说昆虫世界的小事情,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初一读书笔记心得篇十六

“橘子咖啡”此书描述作者一家人从都市回乡下老家,一方面照顾年迈的爷爷,一方面开创咖啡馆的故事。在这过程中,发生许多冲突与感动,他们从中体会到:人生的价值、幸福与快乐并非仅仅取决于考试、竞争的输赢;所谓的生活品质,也绝非一味的追求物质的享受。所以全家人懂得体谅与爱护彼此,团结起来,朝着共同的梦想而努力,共享无价的`简朴生活。

此书在告诉大家家庭的重要性,有趣又丰富的文字,表达了这则动人的故事。我喜欢书中爷爷的勤劳朴实,更喜欢那位哥哥的大转变,原本我以为他恶性不改又在玩电脑,没想到他是利用电脑对外推销橘子与咖啡,让整个结局更完美。

和家人相处一定有喜悦也有冲突。我经常和哥哥吵架,也会对爸妈生气,但我们全家人却也常常四处旅行,不仅增广见闻,也在欢乐中愉快的度过每一天。

现代人压力大,从生活中找乐趣是应该学习的事。全家人一起看戏剧、一起笑得人仰马翻、一起打棒球、一起骑车兜风……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快乐的事,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家付出心力。

我觉得我很幸福,有疼爱我的家人陪伴我成长,遇到困难教我如何面对、如何解决,我好爱我的家,我会好好珍惜我的家,为我的家人付出更多的心力来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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