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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一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从环境会计发展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为环境会计在企业的发展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另外,上市公司作为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在新的环境下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帮助企业制定与wto贸易规定相适应的经营战略,减少因环境问题而形成的障碍;并且还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环境情况,有效的影响政府决策和投资者的资金投向。
据耿建新等对30家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的调查,以及尚会君等()对127家污染型行业的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调查研究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还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自觉性也不高。
(一)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本文选取了冶金业、造纸业、化工业、纺织业、化纤业、医药业6个污染较大行业的20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这些公司包括:冶金业的宏达股份(600331)、江西铜业(600362)、中国铝业(601600)、吉恩镍业(600432);造纸业的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恒丰纸业(600356)、青山纸业(600963);化工业的沈阳化工(000698)、上海家化(600315)、三友化工(600409);纺织业的天山纺织(000813)、美欣达(002034)、凤竹纺织(600493);化纤业的春晖股份(000976)、江南高纤(600527)、南京化纤(600889);医药业的四环生物(000518)、千金药业(600479)、康缘药业(600557)。
这6个污染行业均属于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中规定应进行环境审核的污染行业。
根据这20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和自发行上市以来到现在公开发布的年报,笔者对其中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在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公司主要以定性化描述和定量化披露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主要集中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及运用”等项目中。
在年报中体现出环境会计信息的评估指标集中于“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这三项,其中“董事会报告”中的业务发展规划、企业自身经营风险提示、募集资金及非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中的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项等,“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在建工程、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营业外收入、支付经营活动的有关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中。
其中定性化描述的内容包括环保风险提示(对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的说明)、环保交易活动(企业开展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的交易情况)、环保措施(反映企业的环保目标、环保制度、生产工艺及产品的环保措施等)、环保成果(企业取得的环保成果及贡献)、环保优势(是指企业在技术、资源、政策等方面所占据的有利于环保的条件)等,定量化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指标(如企业披露的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备利用率及处理率等指标)和环境费用(企业披露的费用支出、环保设施支出、环保税金等)等。
从行业上看,由于行业之间的发展状况、生产特点各有不同,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如造纸业、冶金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相对较多、较全面,而医药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例则相对较少。
而且从披露的各项内容来看,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也存在着不同的披露重点,表现出了一些行业特征。
如冶金业的上市公司都无一例外的对企业的环保交易活动和环境指标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则对这一项目中的环境问题关注较少。
从时间上看,如果不考虑各年度内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环境影响,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如上市公司披露的“环保措施”与“环保成果”两项内容在逐年增多。
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分析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上,而是能够对其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具体的环保措施,并介绍环境治理后的改善程度及环保成果与贡献,并总结企业所具有的环保政策、自然资源、环保技术上的优势。
这表明上市公司已经开始正视其生产经营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并已积极展开。
环保对策,不再单一的将环境问题作为影响公司发展的负面影响来反映。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综合本文所调查的这20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不够充分和规范,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首先,从披露的项目上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于环保投资和环保支出等方面,而对环境负债、环境资产的披露则几乎没有。
其次,从披露内容看,还缺乏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如几乎所有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都将环保风险总结为“当前面临的环保风险是国家可能提高环保标准致使公司的费用、成本增加”,趋于模式化;而且同一信息在不同章节中多次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
再次,从披露的详细程度方面来看,大部分公司对于公司所承诺的环境保护及改善措施缺少系统的说明,如环保设施的使用效率、治污费用的测算方式、国家环保政策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等等很少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可参考的意义不大。
最后,从披露的定量化程度来看,无论是招股说明书还是年报,都非常缺乏充分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的信息。
即使偶有定量化的信息多半也是集中于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近几年的环保费用进行披露,进入年报的很少。
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差别很大,定量化信息太少,又缺乏固定、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不同公司之间或是同一公司在不同年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也带有较强的随意性。
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明显低于招股说明书,这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已经要求明文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政策风险”和“募股资金运用”这两处披露环境信息,但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却暂时还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强制披露要求。
另外,上市公司披露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信息、负面的环境信息较少也是自愿披露程度较低的表现。
目前上市公司对于与环境会计有关的信息通常是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来处理的,如许多公司把环保设施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来处理,在报表中很难判断各项固定资产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程度如何;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环保机关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以及企业设置环保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经费支出,被列入管理费用中核算;违反环境法规交纳的罚款、赔款和停产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这些问题致使一般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到较为全面的环境会计信息。
五是披露的环境信息实用性较低。
上市公司披露的众多内容中绝大多数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的反映,如排污费、绿化费、税收减免、环保认证等;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影响的内容,如环境诉讼、奖罚、环保投资等事项,在披露时有很大的随机性,使得环境信息的披露缺乏连续性,降低了环境信息用于企业决策时的相关性。
另外,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大部分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并不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负面的信息披露很少;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也缺乏必要的解释说明,多数非专业的投资者无法判断企业的环境状况,如企业对于募集资金进行投资项目的披露通常只是反映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但究竟该项目可能还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如何防治则没有具体说明。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与我国还没有明确环境会计报告体系框架,没有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有关。
根据环境会计的目标,结合上述污染型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应当设置环境会计要素,以此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尽可能定量化、规范化的反映,对不能定量化的再以报表附注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这些用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的环境会计要素应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一)环境资产环境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事项中已经拥有或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环境资源。
可以将环境资产分为环境流动资产和环境长期资产,环境流动资产是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环境长期资产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机器、设备等相关的环境固定资产,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环境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环境资源等。
环境资源是指人类以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矿藏等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资源和由自然资源派生的生态资源,目前已有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了企业的环境资源,如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就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定性化的方式披露了企业拥有的较好的土地资源和水域资源。
一般而言,环境资源可以划分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和企业自行构造的环境资产两大类。
从本质上讲,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这些自然资源也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由于传统会计和现有计量方法的局限性,自然资源的价值一直未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予以合理确认。
为此,环境会计应弥补传统会计的这一缺陷,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可以确认价值的自然资源进行计量。
由于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属于“公共物品”或是“准公共物品”,故建议以因子分析法为研究工具,对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进行计算。
然后在选择出主因子和计算因子回归估计值的基础上,计算出各样本企业的方差贡献率总得分,也即目标公司、行业领导企业以及参照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综合得分,并以f1,f2和f3分别表示。
最后以f3(即行业领导企业的因子综合得分)作为基准,并计为t采用系数调节法将各样本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计算出来;则目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自然资源的价值即可以计为:f-・t,f2。
当然,这种方法仍然带有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但可以作为一个供参考的初步方案为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提供思路。
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角度出发,目前应将企业拥有或控制,但难以计量的自然资源作为一项非财务信息计入会计报表附注中,以适当的表明企业的环境优势,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导向。
(二)环境负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认为:“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
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环境负债是对企业承担的环境责任的反映。
污染而应在未来支付的污染治理成本、健康赔偿成本及污染调查研究费用等环境责任。
环境责任产生于已经存在的与环境有关的债务中或预期可能发生的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支出中。
环境负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为进行环境保护而借入的银行借款;二是应付的环境支出,如企业因进行环境治理而发生的购入环保设备及材料的应付款、应交纳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应上交国家的费用和税金、应付的环保机构经费及环保机构人员工资及其他薪酬等。
对于这些企业已经发生的环境负债,若有明确的债权人、债务时间和金额,就可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确认、计量并在报表中披露。
对于预期可能发生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或支出,可作为或有环境负债,应参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关于或有负债的披露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或有环境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以及或有环境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和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三)环境成本从不同的视角研究环境成本,可对环境成本进行多种分类。
一般而言,应从不同的空间范围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二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环境会计研究的重要内容,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但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却有待提高,本文认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内容,并对其披露方式进行了探讨。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三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公开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该行为能够将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直观的反映给信息需求者。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使用者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不断建立,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多年来倍受各界关注。
真实性是会计的基本要求,只有真实的会计信息才是真正有用的。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惜采用非法手段,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
上市公司应将所有重要信息公之于众,但是很多公司倾向于公布对企业有利的信息,隐瞒可能使企业遭受损失的信息。每年都有企业不公布重大担保和诉讼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也会影响使用者的使用效果,隐瞒此类消息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害。
会计信息只有及时公布才能够体现其效用。但是,一些上市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在最快时间内得到相关信息,影响其使用效果。同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也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机会,从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证监会在201x年抽查检验的.结果,超过三成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中存在低级错误。简单计算错误或者报表前后矛盾的问题频现。财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会计数字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种简单的错误反映出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时的随意性,也会给使用者增加使用难度。
(一)利益驱动。
根据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任何组织和个体均会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故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有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的条件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如虚增收入与利润,还有些企业为了不增加企业的负面信息,从而隐瞒重大会计信息,如隐瞒重大担保事项和涉诉事项。另外由于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以企业的利润为依据,管理者为了实现更高的收入,希望公司的利润能够步步高升,从而有可能私自改变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二)市场分散制衡机制的缺失。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重要原因。企业可以通过多层次的机构制衡机制来确保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股权集中于极少数人手中,大股东容易操控董事会,这样会减少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阻力,更易造成违规披露的情况。而上市公司监事会监查权力有限,因此无法有效制约企业的行为。同时企业对于内部控制重视度不够,大多数企业的内控制度无法有效监督制约和规范管理者的经济决策,使得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时常发生。二是相关服务机构未起到制约监督的效用。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竞争的加剧,很多事务所通过低价竞争来获取客户,低价会不可避免的造成审计时间减少、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甚至有些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违背职业道德,纵容并协助上市公司作假,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得审计变得毫无意义,也丧失了制约上市公司的一道屏障,使会计舞弊变得更加容易。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监管有待加强。
一是虽然我国的多部法律均对信息披露做出相关规定,但是仍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相关配套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不完善,如《会计法》中没有对虚假信息的含义明确界定,对虚假信息是故意提供还是失误造成的判定没有详细的说明,由此可能造成监管和法律责任界定的问题。二是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矛盾,财政部根据《会计法》规定可以监管所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而证监会主要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的披露,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同一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报告时不知该遵循何种规定,也为企业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提供借口。上市公司及证券中介机构忽视会计信息披露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违规披露的收益成本不对称,违规的处罚力度较小,惩处的效果不佳。
(四)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简单错误频发反映出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需进一步加强。同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作假离不开会计人员的协助,也反映出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存在问题,道德观念不强。
(一)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监管水平。
一是加紧制定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出台与现有法律相适合的相关法规和实施指南,明确定义现有法律法规中模糊不清的地方,成熟完整的法律规定才能使企业确实做到有法可依。二是理清监管部门关系同时加强各级监管。财政部和证监会加强沟通,使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相适应相一致。尽可能的减少多头监管的现象,理清财政部、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的监管内容和权限。对不按规定的披露行为进行严惩,提高违规披露的成本。对违反法律规定披露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对由于企业违法违规披露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给予赔偿。要提高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提高监管质量,缩短监管调查的时间。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分散股权,避免大股东控制董事会做出违法违规的决策,股权分散使得会计作假的难度和成本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违规披露会计信息。其次,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内审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配备职业素质和技能较高的人员,明确内审部门的职责,使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最后,完善管理人员工资绩效评价体系,用股份+工资的形式代替单一的现金工资,让管理层员工将自己视为企业的一份子,防止管理人员为了私利而做出违规披露的事情。
(三)改善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逐渐改变这种以利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发展多种综合性指标,构建全面有效能够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和未来潜力的评价体系。可以综合考虑公司的资产质量,发展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内容建立全面反映企业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
(四)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质。
公司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要有意识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同时谨记不做假的帐的基本职业要求。财政部或中注协应对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同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严惩。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四
会计造假一直是令投资者愤怒、监管层头痛的问题。法案在会计标准与监督方面,一是建立新的监管机构:即在美国证监会(sec)下设一个独立运作的监管局,专门监管会计行业。
会计造假一直是令投资者愤怒、监管层头痛的问题。全球资本市场发生的众多公司丑闻事件使成为丑闻之年。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强大的纠错机制,美国监管层迅速反应,制定出一系列的法案和改革措施,20成为美国自1933年以来的最重要的监管年。各项法案及措施的核心是会计改革,改革的结果将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借鉴美国会计改革的经验和成果,通过完善立法和法规体系、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队伍,将有助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年国内外会计丑闻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2年,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名副其实的上市公司丑闻之年。在美国,末的安然事件余波尚未平息,2002年又接连爆出globalcrossing、adelphia、世界通信(worldcom)和施乐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在欧洲则是韦维迪环球打破沉默,承认自己在财务处理上有问题。澳洲则传出澳大利亚电讯(telstraco.)接受政府调查的新闻。在国内,20揭露出的银广夏、蓝田股份、麦科特的问题尚在查处,2002年中又有世纪星源、内蒙宏峰、纵横国际、st春都、珠峰摩托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现象已经跨越国界,成为世界性的难题。
舞弊不仅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崩溃,造成投资者的巨额损失,公司自身也遭受毁灭性打击,不是被破产清算,就是陷入困境,更重要的是将数十年辛苦积累的信誉毁于一旦。与此相连的是,为舞弊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并跌入深渊——无论是曾为全球“五大”事务所之首的安达信,还是国内的业界翘楚中天勤,均成为陪葬品。
所有这些国内外丑闻的共同点是会计舞弊,由此,会计改革成为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改革的焦点。国外特别是美国监管政策一年来的发展表明:防止上市公司舞弊必须进行会计改革。
二、美国在2002年的监管努力及会计改革。
美国的资本市场在市场规模、透明度、效率和监管方面,一直被作为全球的典范,其会计制度与信息披露等相关机制的严谨、可靠历来为各国推崇,并被广泛借鉴、模仿。虽然出现了安然等舞弊事件,但它仍是目前世界上运作方式最为先进的市场,特别是在公司丑闻发生后,灵活的反应机制以及强大的自我纠错能力充分体现了美国资本市场的高效与先进。美国的会计改革经验,将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002年4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奥克斯利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将在美国证监会(sec)的领导下建立一个民间的会计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具有限制审计企业向其审计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权利。
2002年7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更为严厉的萨班斯会计监督法案,其要点包括3个方面:(1)会计标准与监督;(2)对“文件销毁罪”等公司犯罪作出更严厉的刑罚规定;(3)对于财务报告真实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责任。
法案在会计标准与监督方面,一是建立新的监管机构:即在美国证监会(sec)下设一个独立运作的监管局,专门监管会计行业。这一机构的诞生标志着美国注册会计师业“自我监管”的历史的结终;二是明文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审计的上市公司提供某些非审计咨询业务,这最终导致原“五大”事务所的咨询部门的分立;三是要求建立审计师轮换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5年替换审计或负责协调的审计合伙人。
一套严谨科学的会计标准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基础,也是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及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由两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二个层次则是由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规范。随着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形成一定规模,而且有相当一批企业进入美国、香港等地的资本市场,同时拥有a股、h股、n股的上市公司日益增多,这种情况下,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问题愈发显得迫切。同时,不同市场的信息披露规范有较大的区别,但总的来说,国外市场比国内的规范更为全面和严格,有股东权益平等的情况下,国内的信息披露规范应当与国际接轨,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和创新化程度的提高,金融衍生工具将不可避免走上舞台,并对会计规范提出更高要求。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为防止公司采用安然的手段,通过复杂的金融工具交易逃避监管,应当抓紧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制定相应会计准则以及披露准则,规范公司行为。
2.完善法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面对不断变化、不断创新、复杂程度愈来愈高的资本市场,法律总是显得滞后。为适应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必须不断出台新的规范,提高监管的水平。在萨班斯的会计监督法案之前,美国对公司犯罪的规定已经十分详细,但为了加强对会计舞弊的监管,该法案特别对诸如销毁文件等具体犯罪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处罚。
我国在《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中对会计舞弊进行了规定,其中《刑法》在修订时作出专门的规定。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起针对会计舞弊犯罪的法律体系。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在新情况面前,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时间很长,反应机制不灵活,行政法规和灵活的监管机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虽然证监会将逐步将监管的力量交给市场,但是,至少在目前国内不成熟的资本市场状况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管来约束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2002年监管层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并加强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但总体上看,一方面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的薄弱使惩罚的力度大打折扣。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五
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从而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
一、引言:
伴随着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将环境活动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成为传统会计面临的新课题。
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把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协调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开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促使企业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环境效益,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会计理论的创新和完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另外,在进行披露内容探讨时,还有学者对披露的内容进行新的分类,例如陈薇()指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需要界定出定性环境信息和定量的环境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具体需要披露的内容;秦嘉龙、吴玉芳(20)在分析青海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提出,我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中,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或同时以两种形式披露。
田翠香(年)认为企业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应注意协调与其他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的关系,有条件的企业仍然可以在年报以外,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
冯银波(2010年)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三种可选模式:在财务报告框架内披露、编制独立环境会计报告、在管理当局声明书中披露;李秋(20)基于低碳经济视角,提出不同规模企业应灵活地采取不同类型的披露形式:
另外也有学者虽然从不同领域出发,仇淑平(2012年)认为独立报告模式将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样的,刘灵芝、富晓丹(2010年)针对我国现阶段的林业企业的研究,认为我国林业企业应该采用表外披露的方式,编制补充的环境会计报告。
从以上研究中发现,普遍认为会计的信息披露应依托财务报告的形式来进行,或采取独立报表形式。
王亚男、傅建设、冯烨彬(20)以沪深两市74家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表明股权制衡度、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刘海英(2010年)整理了近几年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公司自愿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与以下因素正相关:
在针对具体行业,刘洋、赵伟(2012年)选取了山东省内53家强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统计学的相关理论,认证了国有股比例系数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上市公司规模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水平正相关;戴蓬军、董淑兰(2010年)以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农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他们faxian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公司规模及发展能力是影响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的显著因素,并且均呈显著正相关,而盈利能力、风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非农化经营程度和政策优惠情况对农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影响不显著。
通过对已有文献进行综述,分析了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新的研究成果,我认为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问题:
1.从理论研究层面:
(2)由于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起步较晚,没有形成统一而又成熟的披露模式;2.从国家层面:
(3)监督和执法力度不足;。
3.从社会层面:
(2)企业环境意识差,参与度不高;。
1.加强理论体系研究,具体包括:
(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2)鼓励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鼓励其在有关期刊杂志发表自己的观点;。
(3)在高校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课程,从基础做起,加强理论的教育;。
2.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提高监督和执法力度;。
(2)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4.在全社会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培养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5.针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和评判的多样性,引入数学概念和方法,使指标体系固定化,同时配合相关的数学型人才,完善信息的披露。
五、总结: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六
自下半年安然公司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以来,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环球电讯、施乐、世界通信等一大批上市公司因会计违规而受到的指控不断见诸报端。美国这个自诩拥有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准则的国家,在现实面前不得不反思自己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及在这个制度下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而我国近年来不管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还是会计行业的规范,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美国为榜样。客观分析在这个成熟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财务丑闻事件及美国政府相应采取的改革措施,对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与会计行业规范,避免重蹈覆辙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基于这种考虑,本文拟在全面回顾美国改革历程及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美国的改革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意义。
一般来说,在出现危机后政府最强烈的反应有可能是罢免一个或一批官员,以谢国人。但美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官员对经济以及公司施控的能力有限,于是就采取颁布更严格的法律和设立新机构以加强监管。因为这样做最便捷,能见度也大。正如1929年美国股市崩溃后,国会通过了《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法》,并设立了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9·11”后,美国新设立了一个国土防卫局(部级单位)一样。在接连不断发生上市公司财务丑闻后,美国政府痛定思痛,先后颁布了《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法案》(简称3763号法案)、《20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公司改革法》)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以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
上述法案要求修改1934年《证券交易法》,建立由五人组成的公共监察委员会来监管会计行业,该委员会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经与美国财政部、联邦储备委员会磋商后任命,其中至多两名来自会计行业,并要求超过一半的委员应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审计时,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证券的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都必须向该委员会备案。
sec将授权该委员会成员为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委员会提供咨询,该委员会将具有传唤权和训诫权,其所需经费由上市公司分担;禁止公司向他们的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贷款,并要求公司内部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时候,及时履行向sec通报的义务;限制会计公司可能向他们的审计客户提供广泛的咨询和非审计服务,包括代理记账、财务系统设计、人事和法律服务;要求公司ceo、cfo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刑事责任,增加对公司欺诈行为的新的刑法条款,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将对任命、赔偿和对审计人员的失察负责;为了防止利益冲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制定有关金融分析师的新规则;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经法院审理就可以将有公司舞弊行为的人定为上市公司禁入者,禁止其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设立上市公司审计规则管理局,隶属美国sec但应相对独立,其基本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作假、审计规则运用有出入等行为进行监管,而且原来由民间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重新划归到审计规则管理局。
可见,美国会计改革最激进的地方在于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机构,而在此之前,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现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不受外界约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美国注册会计师延续了一百多年的行业自律制度终结,一个新的监管时代即将来临。
我国会计监管:三个鉴诫。
革后的模式相似。但透析美国的这次会计改革,仍然会对完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产生启示与借鉴意义。
鉴诫之一: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模式之所以能维持几十年不动摇,关键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在规范行业行为中起着真正决定性作用,政府监管只是一个重要的辅助措施。当然,制衡力量要切实发挥作用,还要有良好的制度与环境为前提,包括无限责任合伙人制度,以质量和公信力为标准的竞争环境以及独立的司法制度。而自律监管模式难以为继的原因,也正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不能切实发挥作用。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合谋欺骗广大投资者、执业的公信力由于接连不断的财务丑闻而大打折扣、行业互查制度流于形式、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等,从根本上动摇了行业自律监管模式生存的基础。因此行业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不能只靠加强政府监管、扩大监管机构与部门的权力范围,还必须建立市场中的制衡力量,使得制衡力量以及为这些制衡力量切实发挥作用而形成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有效运作。
目前,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往往是由行政权力决定的,立业的基础是权力而不是诚信,质量的竞争也就变成了权力的竞争,人们不再有动力去提高执业质量。再加上司法力量的缺失,市场制约力量薄弱,监管的重任只好由政府来承担了。但是,对于会计行业来说,政府管制机构处理会计专业信息的效率远远不如市场机制。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管制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既像是其上级主管,又像是其股东。谁又来监督监管者呢?从美国的会计改革或许能对我国监管层产生些启示。
鉴诫之二:美国这次会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就是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从事审计和咨询等非审计业务。不可否认,这对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造假的机会与概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但这种方法是否可行,我国目前有没有必要效仿美国的这一做法?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第一,从理论上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取决于两种概率:一是发现问题的概率(专业能力);二是披露问题的概率(独立性)。非审计服务一方面可能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客户知识,提高其发现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加强或削弱)。但相比之下,非审计服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这表明,非审计服务并不影响审计独立性,很多实证研究甚至包括“安然事件”后的实证研究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第二,从历史上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咨询等非审计业务,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方面,企业希望有专业人员对其财务制度进行设计,需要成本管理和营销等一条龙服务;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税务专家、营销管理方面的专家,信息资源库强大,广泛占有各个行业的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无疑能给企业提供较有用的建议。美国这次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与咨询等非审计业务强制分拆,实属无奈。因为目前虽还没有足够证据表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向客户提供咨询业务一定会影响其独立性,但鉴于美国半数以上的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养老基金或共同基金)持有公司股票,在目前经济衰退的阶段,强制分拆能起到鼓舞投资者信心的作用。
第三,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的监管政策也表现出较大差异。如经合组织(oecd)20个国家中,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都对非审计服务不作任何禁止;日本、丹麦、希腊等只对个别非审计服务品种作出禁止性规定。目前,只有法国、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全面禁止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现在谈分拆还为时过早,因为中国的咨询业根本就没有做起来。中国的审计业务与国际审计业务相比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咨询服务并非是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主要因素,相反会促进审计的效果。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实行科学管理对会计咨询服务的多元化需求,特别是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将打破一些地区、部门对咨询业务的限制和垄断,会计师事务所必将在咨询服务方面大显身手。
鉴诫之三:美国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与繁琐,虽然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提出了较多的数量标准和判断标志,但企业仍可以通过精心策划“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来绕过规则的束缚,并利用会计信息的复杂性掩盖经济实质。据安达信(jonathan,)的一项调查,,美国23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因为存在严重的会计问题而不得不重新编报。不管会计准则多么详尽,会计信息仍然夸张的失真,会计信息的复杂难懂使得会计堕落成“黑箱会计”。有鉴于此,美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强烈呼吁,要求简化目前的会计准则,引入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这种准则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细微差别,在涉及公司具体实际时,允许在准则约束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此外,还要求简化披露模式、裁减冗余信息、对核心信息增大披露频率以及简化整个会计披露模式。
我国正处在不断制定出台具体会计准则以初步构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框架阶段,准则的复杂性还不是很高,但准则的制定到底是采用以具体规则为基础还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却是准则制定者不得不面临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在会计国际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我国的准则制定不应完全模仿美国的模式,而应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和我国无论是企业文化、管理体制还是公司治理结构都有相似之处的日德与东欧国家的丰富经验,并充分吸取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内核”,博采众长并考虑中国国情,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科学可行的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七
步入新世纪,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认真面对的重要问题,也需要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认真考虑。企业作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承担者,也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更应该充分关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自身和社会带来的环境影响,规范其环境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日益高涨,也取得了一些理论上实践上的优秀成果,但是总体看来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相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研究“曲高”而实践上“和寡”的问题。因此,重点关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多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国人大设立了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并已经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从1979年9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已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行动,自然会涉及到环境与企业的关系。然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担忧。从对沪、深两市a股1363家上市公司年报中,有关环境信息内容的统计,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重污染企业,并且是强制性披露。沪深a股上市公司592家重污染企业中只有304家公司对其环境事项进行了披露,披露比例只有51%,明显偏低,而且这些信息,集中于定性的披露,多是出于美化企业环境形象而进行的披露。究其原因,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是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
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披露尚未作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时开始,我国学者已对环境会计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总的来说,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而这些研究基本上以对环境会计的理解以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架构探讨较多,而对环境会计实务的研究较少,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也缺乏有效的合作。因此,需要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紧密配合,积极拓展环境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领域。
企业作为一个资本运作主体,追求盈利始终是其主要目标,企业环境问题最终也会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经济利益方面上来。但应当看到,在企业众多的利益关系方中,除了投资人、管理当局、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等群体外,在环境问题上,直接关心企业环境收益的并不多,即使在上述列举的利益关系人当中,对企业环境收益的关注程度也不同,如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和债权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因为环境问题而导致重大的经营风险。其他利益关系人则主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以及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环境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又如,社区居民、社会公众、媒体、顾客、社会环境管理机构、民间环保组织等利益关系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状况和减低程度、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大气和水体及生活环境的改进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至于企业花费多少成本完成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目标,他们并不是很关心。从这一角度来看,利益关系方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具有差异性。只有很好地认识到这些实际状况和差异,才能更好地把握合理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具有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全面的特征。一些企业信息的披露制度和规范,大多从上市公司开始试点,然后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各种类型的企业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紧迫,也对上市公司及其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公众公司,人们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对公司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也希望从公司对外报送的报告中找到公司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因此,我国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以上市公司为调研、分析对象入手的,这同国际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研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耿建新教授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一次样本调查与分析选取了冶金、化工、煤炭、电力、建材、造纸、酿造和纺织等强污染行业的30家企业对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重要的信息发布资料进行了整理和挑选基本上没有发现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明确表述公司环境政策与方针、环境目标、公司主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支出或成本等重要的环境信息。李永臣教授又对近几年强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得知我国上市公司自主、自决披露环境信息的程度不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急需改进。
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是连续的。随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转变,环境行动的开展以及生产经营方针战略的变化,企业环境影响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但是,根据调查发现,公司发行上市时,还有一定的环境信息披露,而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关注严重不足。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很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很少且不全面,缺乏直接的可利用价值。产生上述结果,是与我国企业、公众甚至政府管理机构的环境意识、管理政策相一致的。正如耿建新教授等所分析的那样,虽然已经颁布了诸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大多是综合性的规范条文,缺少相对应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对企业的环境核算和报告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在上市公司方面,由于中国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资格和上市资格的审查、批准工作,所以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约束力,往往显得比国家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更强。但是,由于上述规范不仅笼统,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未作明确规定,而且仅要求在发行人发行证券的阶段作相关披露,并不要求发行成功后作继续披露。所以,上市公司在当时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状态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结合美国等国家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无论一个企业的环境意识如何,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环境信息(包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制约条件就是严格的环境管制和法律程序。政府应有明确的环境政策和指导思想,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环境标准,同时还要进行严格的环保执法检查,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多种手段,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罚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查阅已经公布的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得到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环境法规已经颁布多年,且在不断完善之中,可以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对于重污染行业的公司而言,应当是关键因素,理应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研究和报告的主题之一,但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并不存在。我国基本没有建立起企业间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协同组织及相应的组织规则,也就没有这种环境组织内部制定的统一的环境行动纲领、指引和环境信息披露的统一要求或引导性规定。我国主要的环境组织(如环境学会)仍有准官方的性质,企业的参与程度不够。因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规则刻不容缓。
经查阅,大多数公司,股票发行(新法、增发、配股)时的招股说明书中,一般会讨论环境限制因素及其对生产经营或财务成果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且大多反映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行业风险与对策”的说明段内。从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同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较来看,证券发行或上市时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要远远好于持续经营过程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因之,建立与健全证券发行时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十分必要。
(四)要确定相对固定的环境报告方式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规范要求。
从调查的结果看,在企业选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上,既没有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方式,也没有独立的环境报告书方式,在所有发布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中,主要选择了与公司需要公开的其他报告(招股说明书、年报、期中报告等)混合编报的方式,而且所占比例很小,信息数量和质量都不能令人满意。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到底应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李连华博士认为,应当将环境信息与财务信息分开披露,因为合并报送具有以下缺点:一是合并报送容易引起混乱,导致对会计信息的误解(财务信息和环境信息所反映的内容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二是合并报送实际上降低了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无论是采取表内确认,还是选择表外披露,都将环境会计信息置于附属地位。从现有的文献查阅结果可以发现,由于我国会计学者研究的重点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选择的主要信息披露方式是绿色会计报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披露。这种环境会计信息与企业环境信息的范畴和口径是不一致的,所以很难与国际上其他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作比较。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应当是全方位的环境信息披露,不仅包括环境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财务环境信息。
【参考文献】。
[1]耿建新,曹光亮.论生态会计概念.财会月刊,,(4).
[2]陈紫玉.关于环境会计的若干问题.财政监督,2007,(2).
[3]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八
资源、环境与发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努力,而环境污染的最大污染源是来自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此人们开始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一)环境会计的兴起会计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方法,但传统的会计核算并未考虑环境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及企业对环境资源的责任,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环境信息,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会计学者开始尝试用一种新的会计技术和方法来核算企业的环境信息,由此诞生了会计学科中的一个新的分支――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采用多种计量手段和属性,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一门新兴学科。
环境会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再无视环境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而是试图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环境信息以及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环境会计的理论框架和法律体系,形成了众多的环境会计理论,并开始核算和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
(二)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环境会计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对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而企业生产活动是环境污染的重大来源。
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企业作为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责任单位,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但是国家保护环境和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加强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需要。
上市公司是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制度先进、管理科学的企业代表。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九
在我国企业中,上市公司一般是大中型企业,而且多数为我国的重要基础性行业,因此,首先应该抓主要矛盾,重点实施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如矿业、化工、石油业等。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有50%以上的企业编写环境方面的综述或报告,但往往是上报上级或有关的环保机构,并不对外公布。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受环保政策的影响会日益显著,企业的环境风险将日渐增加,而上市公司目前的做法不利于外部对企业的监督评价,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监管,使上市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主体。
(二)强制性原则。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一些环境敏感性行业,如造纸、化工等行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极为严重,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利润,因此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这些企业应对所耗费的资源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但“代价”的付出总是带有不情愿性的,几乎没有企业会乐意主动向社会揭示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增加的支出,而惟有法律具有强制性;因而,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并鼓励披露尽可能多的环境信息。
(三)一致性原则。
环境问题是全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无论企业还是各级政府、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无论污染严重的企业还是污染较轻的企业,只要有污染问题就需要揭示。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各主体的要求应该基本一致,不应存在歧视或偏袒,以正确衡量社会环境信息。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不深入。国内对环境会计的研究相对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和完整的理论体系。由于对环境经济业务的计量、确认和揭示不仅需要会计学知识,而且需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的交叉渗透。正是由于环境会计自身的特殊性,环境会计核算和计量方法发展缓慢。国内的大多数会计和财务研究人员,通常不具备深厚的环境学相关知识,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因此制约了该领域理论的发展。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规、准则不够完善。截止到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方面还没有建立相对统一和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及会计准则,也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没有可供一致遵循的标准,致使企业在实际披露相关信息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出现了诸如披露内容不完整、披露的信息在不同企业间缺乏可比性,披露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就披露主体而言,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发现,能够主动承担披露责任的企业比例较少,而且所涉及的行业面较为狭窄。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并未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我国也未从法律上强制规定企业负有披露义务,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完全出于自愿。
(三)企业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局限性。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部分企业都只关注短期的利益,而不考虑环境问题造成的长期影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就要千方百计地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环境的支出必然会提高企业现有的成本水平,使企业面临降低市场竞争力的压力,这也是企业不愿意考虑环境问题,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的根源。投资者在掌握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其资金流向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从而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公众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够强烈。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全面掌握企业的财务信息,有助于投资者作出更为正确的投资策略。理论上说,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关乎企业的长远效益,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但就现阶段而言,社会公众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远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也还没有形成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环境问题的意识,这就造成了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相对狭窄的局面。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一
为了掩盖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故意隐瞒真相,误导投资者。
具体而言,有的上市公司发布的会计信息中往往隐瞒了本公司的`债务情况,公司债务情况是公司偿付能力的直观体现,它将直接影响投资者投资该公司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对公司债务的隐瞒是对投资者的误导。
上市公司因其规模庞大,各个下设机构的运营情况参差不齐。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一些上市公司会将经营不善的下属机构的会计信息省略,从而营造出一种公司欣欣向荣的假象吸引投资者注资。
上述两种做法使上市公司避重就轻,选择性地披露公司会计信息,均违背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发布是为了如实地向市场反映本公司的运营情况,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公司发布的会计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虚假伪造成分。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股价,常常发布虚假的公司会计信息。
一方面,一些公司为了能够取得国内的上市资格使公司顺利上市,在公司的上市报告书中编造虚假的盈利信息,在上市中期报告中夸大利润缩小亏损。
另一方面,已经上市的公司虚构公司的业绩盲目吸引投资者投资,在公司盈利的预测信息中,盲目夸大公司盈利,丝毫不考虑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就曾因为发布虚假业绩,最后由于公司泡沫经济的破灭导致了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既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投资信心;长远看来会计信息造假将严重损害国内的股票市场交易[2]。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投资的最重要参考指标,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上市公司有责任及时有效披露会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
但目前国内的现状是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严重滞后的问题。
尽管这些滞后发布会计信息的行为事后都会受到证监会的谴责,但已受损的股东利益是无法挽回的。
正因为信息掌握在少部分手中,股票市场才会出现各种黑幕交易,内部消息爆料等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股民受骗造成财产损失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重大消息早已确认而股民却毫不知情,往往会造成投资者的恐慌心理,不利于上市公司与股市的长远发展。
首先,国内当前对该领域的惩罚主要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当很多会计信息造假问题还没达到刑事处罚阶段时,违法者往往能够逃出升天。
因此,建立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民法能够更有效地对各类会计信息披露犯罪问题进行分类,使责任的追究更加明确化。
其次,国内缺乏对会计信息犯罪的具体认证方法,这依然是法律上的盲点,使得会计信息犯罪的认定变得十分抽象,难以辨别。
所以,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国内应有相应的法律就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规定,一旦上市公司违背了有关会计披露的要求与准则,有关部门就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惩处。
一方面,国家应出台对会计信息披露犯罪的民事惩罚法,另外国家更应明确违规责任的归属,细化会计信息犯罪的认证方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为了使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应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约束健全会计信息的披露。
首先,我国应参考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外国先进的会计准则以着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制度。
为了使指定的准则与国情接轨并能与时俱进同时,有关部门应每年安排一个星期作为专门的会计制度研讨会。
就研讨会的参加者来说,国内会计行业的精英,国外会计行业的学者,部分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以及有丰富经验的投资者都应参与其中。
这样既能制定出适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的会计制度,又能了解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期望,从而真正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从内部开始规范化。
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警示,将威慑上市公司,引导其发布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3]。
除了在法律上约束上市公司,更多的监督措施也应该运用到上市公司会计公开披露的过程中去。
一方面,国家应加强会计审计师的培养,提高审计师的水平有利于通过专业手段来揭露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大的审计师团队也能对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督促国内上市公司发布有效准确的会计信息。
另一方面,作为国内证券交易的主要监管部门,我国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监督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发布,及时公布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以确保会计信息发布的有效性[4]。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发布还存在着信息不全,信息虚假,信息滞后等问题。
有关部门应加快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制建设,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会计制度,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二
(1)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将冶金,化工,煤炭,石化,电力,造纸,酿造等7个行业列为重污染行业。截至2012年底,这7个行业共有上市公司502家,笔者随机抽取样本数264家。因行业性质不同与环境的相关程度也不尽相同,导致重污染行业中不同类别的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占比例大为不同。近年来我国重污染企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重污染行业披露会计信息的有203家,与2010年和2011年相比,有较小的增加。行业内披露比例也从2011年的71.21%上升到2012年的76.90%。在重污染行业中,化工行业的披露比例比其他行业的比例高,说明化工行业在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较为理想。重污染行业的总体披露比例都在50%以上。究其理由,主要在于国家环保局的强制力,政策要求重污染行业企业必须对其有关的环境事项进行披露。由此可见,强制性披露(而非自愿性披露)是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特征。
(2)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统计结果显示:上述264家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涵盖有关环保投资、绿化费等。由此可见:我国重污染行业中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完整,用于揭示环境会计的全貌还不够全面,也达不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标准。国家给予企业的环保拨款与补贴在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这表明国家对环保理由非常重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并且协助企业处理好环境理由。
(3)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价值形式环境会计信息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形式,主要采取货币形式来披露资源费、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环保投资、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绿化费等内容;与以上内容相比较很难用量化指标定位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相关认证、政策影响等内容用非货币形式披露;排污费、资源费、资源补偿费、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等信息则是由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形式披露。从以上描述中可看出我国重污染行业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披露价值形式。
(4)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采用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的形式,重要事项中反映的主要涉及公司当期发生的重大环境事项,此外,其他方式几乎很少采用。采用“独立报告”方式披露的只有一家公司,理由在于这家公司同时在香港上市,所以其年报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一个文字说明形式的定性分析,无法提供实用性的定量信息。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三
[摘要]环境问题在全球的日益升温,使得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国内外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
本文回顾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过程,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在经济大战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深受其害,环保工作一直是各国政府努力的事情,而环保工作的实施也是逐渐的在进行中。
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建立起环境会计体系,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有效信息,实现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
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阐述,了解到其中的现状,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
1976年ullmann提供了一个完全针对环境的模型,即公司环境会计系统(ceas),该模型通过社会影响报告来反映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
1986年美国颁布的旨在确定清理受污染土地的财务责任的《环境反映和补偿综合法案》以及《超级基金补偿和再授权法案》。
环境信息披露的增加,促进了有关研究的发展,主要是针对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如何进行报告、如何计量企业环境业绩等的问题。
国际会计与报告标准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经过调查发现:在企业所提供的对外报告中,公司的环境影响未得到充分披露,从而使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无法将企业的环境业绩和财务业绩联系起来。
为此isar给出了一些建议。
1995年通过了《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成为环境财务报告的第一份国际指南。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于2000年提出了生态效率的概念,以财务指标、生态影响指标来表示,探求将企业的财务业绩和环境业绩相结合,规范企业对外报告的方式,并在20多家跨国企业进行了试验。
全球报告促进会计准则将环境报告融入可持续报告的范畴之中,并于1997年设计了指导编制可持续性报告的指南,以探求建立对外报告的通用框架。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最早是从环境会计的研究开始的,葛家澍教授和李若山教授1992年首次向国内介绍了西方的环境会计。
此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越来越广泛,包括对披露现状、披露必要性、披露内容、披露形式以及相关的建议上的研究,但主要还是集中在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上。
1、披露的现状。
学者们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都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如林惠忠(2005)认为: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公布环境报告的企业寥寥无几;在公布环境资料方面持低姿态,公布的环境资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资料很少定量,且定性信息不附时期。
此外,由于看不出花费的`资金与取得的成果和规定的指标之间有何关系,故而无法评估公司的环境绩效以及公司的环境活动对财务成果的影响。
环境会计有关实务在我国企业界已经存在,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摸索着开展的。
就目前而言,我国环境会计披露理论与实务脱节比较明显。
2、披露的必要性。
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上,学者们有着一致的看法,如耿建新(2002)等学者认为应不断规范我国企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分析了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相关的成功示范,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我国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充分显示了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优势所在。
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孟凡利(1999)认为应该包括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和环境绩效两个方面;耿建新等(2002)认为应包括环境问题及其影响、环境对策方案、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应当重点披露环境支出和环境负债;耿春梅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包括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和环境绩效信息两部分;袁广达(2004)认为应包括环境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信息和环境管理控制信息系统的信息。
骆良彬(2003)构想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包括三部分:简单模式,应用叙述法,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以非货币性信息、非正规的形式描述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中级模式,在现有的财务报表中添加一些新的项目,将与环境有关的项目单列出来,以一定的货币指标反映企业的环保情况,其他补充的信息则在附注中说明;高级模式,将环境报告纳入会计报告体系,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
郭静娟(2003)则从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披露的目标出发,一方面可以借鉴财务报告模式的思路;另一方面可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况。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现阶段的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应单独的采用非独立的补充报告模式。
学者们还认为当前应突出重视上市公司以及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耿建新等,2005)。
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过程进行回顾,纵观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提出一下建议:
健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准则。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
加强对环境会计的监督。
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存在不会全面、如实地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的可能性。
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
积极促进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
尽管目前西方的环境会计理论还处在初创阶段,但不可否认其有许多合理可资借鉴的理论。
参考文献:
[2]susanne・g・scottvicki・r・lane.astakeholderapproachtoorganizationalacademyofmanagementreview,2000,25,(1)。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四
本文主要联系当前我国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现状,在2008年我国新出台的环保政策背景下,对环境会计体系中有关环境会计的概念和目标进行说明,并介绍了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历史,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两种主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相关内容和表现形式,并对比了各自的优缺点,在此基点上联系我国的.实际,分析了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就我国的上市公司应如何选择恰当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发表相应观点.
作者:石如琴作者单位:云南电网公司德宏供电局云南德宏,678400刊名:当代经济英文刊名:contemporaryeconomics年,卷(期):2009“”(24)分类号:f2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上市公司重污染行业披露模式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五
环境会计是现代会计的新兴分支,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则是环境会计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问题,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加剧,而在环境管理方面未能同步赶上,致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是企业忽视环境管理所造成的。由于传统会计没有把环境支出和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没有提供企业生态效益方面的信息,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是消除严峻环境形势的必然要求。专家们一致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据对于减少污染而言,比20年的管制规定更有效”。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既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由于我国传统企业实行的是一种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废弃物排放量多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环境基础。所以,现代企业需要树立“绿色”生产经营观念:进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披露绿色会计信息,从而保证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环境会计信息是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及其财务影响的信息。其形式具有多样化:既有定性的信息,也有定量的信息;既有货币信息,也有以实物、技术等指标表示的非货币信息,经济学论文《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可以借鉴财务报告的思路,利用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来揭示因环境问题引起的财务影响;另一方面可以编制专门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况。
(一)财务报告。
1.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是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那么将环境问题引起的财务影响纳入其中也是实际可行的。具体方法是在会计报表内增加合适的项目,对与环境有关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指标进行单独的披露。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若干单独的项目,以反映企业拥有的环境资产、承担的环境负债等;在利润表中增设专门的项目,以反映全部或部分的环境支出,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所获得的收益。
2.报表附注。环境会计报表的附注分为括号注释和底注两种形式。
括号注释不宜过长,以便于阅读。企业用括号注释揭示以下信息:
(1)环境会计的特定程序和方法,如直接环境效益采用影子价格法还是数学分解法;
(2)说明环境项目的特征,如某种环境负债有无优先要求权;
(4)需要参见其他报表或本报表其他部分的说明。
报表底注是在报表正文下面用一定的文字和数字表示的补充说明。环境会计的报表底注可揭示:
(1)重要会计政策,如环境资产的计价与摊销政策,环境利润的确认政策;
(2)环境会计变更事项,包括环境会计方法的变更、报告主体的改变、会计估计的改变等。
3.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应该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列明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包括:
(4)企业治理环境的长远目标及行动等等。
(二)环境报告。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便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有全面的认识。环境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环境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成绩和未能执行的原因。
2.环境质量情况。具体包括:
(1)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排放总量及其所含的污染物质含量以及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
(2)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
(3)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包括污染性质、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
(4)环境资源,包括水、电、煤、石油等的消耗用量;
(5)有毒有害材料、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6)厂区绿化率以及有偿或无偿承担的其他绿化任务。
3.环境治理和污染利用情况。主要是:
(1)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数,污染物处理能力,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2)从事环境治理、检测、研究的`机构和人员情况;
(3)本企业所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情况;
(5)其他污染治理措施和事项,如企业制定的环保规定、职工的环保培训、本企业取得的环保技术成果等。
编制环境报告可以同时使用表格、文字、图形等多种方法。在编制初期,为简便和易于操作,可先以文字、图形和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环境报告应该以列示一系列环境技术和货币指标的表格为主。也就是说,环境报告应该逐步成为一种正规、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值得一提的是,环境报告需要适应多方面的信息需求,以便使企业对外披露的环境信息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同时,环境报告需要进行审查验证,以保证环境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由于环境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要在企业中全面、系统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环境会计的计量、成本确认等方面尚未形成共识,理论认识还不一致;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难以协调企业逐利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会计市场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容不真实的现象等等。因此,当前要顺利地开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
1.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由于环境会计方法体系的多元化,核算对象的复杂化,尤其是在计量环节上尚未突破,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对此,会计理论界应对环境会计这门新兴学科进行深入地探讨与研究,力求解决诸如计量、成本确认等基本理论问题,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障碍。
2.健全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例如,丹麦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企业在上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必须附报一份绿色环境会计报告,用以监督企业环保义务的履行状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
(1)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
(2)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
(3)设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3.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全面、如实地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其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可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环境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会计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控,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论文篇十六
综上所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完整化是我国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基础,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能更好的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还只是初步阶段,还需要更为深入的研究,但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以及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等方法,一定会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成功解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现存问题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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