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应该定期做总结,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方向和目标。该如何在面试中展现自己的优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阅读理解题目,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高阅读能力。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一
19世纪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写下了《高老头》,我要谢谢他,谢谢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面孔。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高老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寒假里我读了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冷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昨天看完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这部百科全书中的第一部《高老头》,很好奇为何巴尔扎克以这么一部作品作为他力图营造的宏大人间的开头,这是一部悲惨的作品,人间喜剧就这么从悲中开始了。
本书的故事情节倒不复杂,希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年轻人欧也纳碰巧和退休的面粉商高老头住在一个屋檐下,他误打误撞认识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并被她们吸引,依托表姐的关系,他获取了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但随着他对于高老头和他两个女儿认识的加深,他看清了那两个女儿对于父亲的压榨。在高老头悲惨死去的同时,他也认识到了所谓巴黎上流社会的丑恶,也完成了他进入社会的启蒙教育。
不过,本书给我印象更深的是欧也纳这个人物,《高老头》结尾处的几句话暗示了巴尔扎克会让他在人间喜剧的后面作品中继续登场,说不定还是以他作为主线。这个人物是典型的懵懂无知的青年,他和我一般大,二十来岁,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期待,觉得自己有能力在这个社会混的很好,凭着自己的一腔热情,一种冲动,再加上自己的年轻,帅气,他开始施展自己的力量。投靠表姐,俘获高老头小女儿的芳心,向贫困的家庭要钱打扮自己,出入各种舞会等等,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前途无量。年轻人啊,这就是年轻人,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不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也是那么丑恶。好在他并没有失去身上所有的良好品行,在高老头临死前无微不至的照料,高老头的悲惨遭遇终于让他有点醒悟了。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之笔,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的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老头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
“大革命时期,他趁荒灾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嫁上一个好人家他给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法郎,自己只留了一万法郎。可是,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己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读到这时我的眼眶不禁泛红,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了吗?她们难道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入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可到头来姊妹俩却这么对待自己亲生父亲简直可恶!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漓尽致,侧面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有多人走上社会,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威逼引诱而走上歧途,甘当金钱和利益的奴隶,敲诈勒索,抢劫这些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最后都有什么下场呢?不就是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度日如年,最终都要进入黑暗的牢笼,遭到社会的舆论。
如今这个社会上金钱似乎成了万能的东西,钱可以买到一切,真相,良心,都做了金钱的奴隶,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但钱买不来人心,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钱也不是万恶之源,只有你过分的,贪婪的,自私的去使用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
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在看《高老头》时总是不能顺畅的读下去,总是要反复体味,从而也想到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巴尔扎克锋锐的语言吧,或者说是一针见血的深刻。
书中最然我感慨或者应该说是让我震惊与愤慨的一句话就是“他也只能是个父亲”,不是我矫情,看到这句话时真的特别心疼,为高里奥心疼。我找不出其他字眼来表达我的感受。如此简单朴实的一句话,便揭示了高老头一生的命运,然后他的慈爱也刺痛了读者。一个父亲的爱可以这么无限放大,两个不可理喻的女儿被她这么不可理喻的爱着。可既然是感情就无法甚至无需理智来控制啊。北里志控制的情感也许是明智的,可是被理智束缚的感情却也一样很痛苦。
也许这个故事最可悲的就是高老头在林中是最后的结论“金钱可以买到一起,甚至可以买到女儿”“既然做了父亲,就应该永远有钱,应该能驾驭女儿,就像会驾驭劣马一样”。
高老头“觉悟”了,因为他太痛了。其实拉斯蒂涅克、伏脱冷、伏盖太太的所有房客们,甚至两个道德沦丧的女儿以及生活在这个不堪世界的所有人,眼睛都是雪亮的,能看清黑暗的一切,火找到纯洁的心灵加以利用,或是放任其黑暗下去,虽然之后,悲剧之后,大家又恢复了麻木与无关痛痒的状态。负罪感之后,快乐仍旧快乐。或许正因为看的太清楚了,所以才更痛苦,为了减轻痛苦而变得麻木,所以才更加悲剧,所以才更加不堪。在经历了苦痛的打击之后,有两种结果。无条件的接受一切,适应一切,麻木,就如大多数人那样,找到可以在这个不堪世界立足的方式,无论有多肮脏;或者奋起挑战与反抗这个世界,就像伏脱冷那样洒脱。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二
茶花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茶花女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也是魔鬼,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但是却让许多的男人葬送在了她的奢侈之上。她本不虚荣,但是生活在那个圈子之中,她又不得不虚荣,在这个圈子中本不能获得真爱,但是幸运如她却找到了自己的真爱--阿尔芒,为了自己的爱,她努力的挥别过去,但是要从那个肮脏的泥潭中爬出来,不仅需要决心更需要力气。可是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世人的不理解和排挤,阿尔芒的父亲,一个善良但是却被世俗同化的人,他需要面子,他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娶一个交际花,他用自己对儿子的爱以及自己的家族的面子,用他自己的手段逼迫玛格丽特离开了自己的儿子。
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自问世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映。我无法深入的分析,在我眼里,这只是一篇凄美的爱情故事,却不得不引人遐想。
《茶花女》是一部凝聚永恒爱情的著作,以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生活经历为主线,真实细致的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巴黎风尘女子,为了自己不被认同的爱情而被命运遗弃,最终香逝人间。
“你相信我是爱您的儿子的么?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么?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我一生的梦想吗?是的,我相信。你相信我对您儿子的爱是我唯一的寄托、唯一的依靠吗?是的,我相信。那么请您吻我,就像吻您的亲生女儿。我像您发誓您的儿子一定会回到您的身边。他可能会一时难过悲伤,但也将得到永恒的解脱。”这是一个令我难以忘怀的语段,贵族青年阿芒的父亲的自私和虚伪拆散了这一对苦苦相恋的年轻人,并且将玛格丽特再次推向灾难之中,又因为阿芒的侮辱与伤害,玛格丽特终因心力交瘁而病逝。
难道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贵族青年的父亲的责任吗?不,当然不是,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与残忍,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假使玛格丽特不是妓女而是一位平常人家的女儿,贵族青年阿芒的家族就会接受她吗?当然不会,他们需要的是一个门当户对女子;而玛格丽特成为妓女又是因为什么?正是因为资本主义造成的贫困所致。
我悲哀,为这凄美的爱情故事悲哀,更为资本主义者悲哀。
这段时间,我读了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这是一部法国文学名著,自1848年问世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成为一部广受好评的著作。小仲马是作家大仲马的私生子。他7岁时大仲马才认其为子,但仍拒不认其母为妻。这种痛苦境遇对他的一生产生了深刻影响,使他在走上文学创作道路之后,就以探讨社会道德问题作为自己作品的主题。小仲马的成名作是小说《茶花女》。描写的是一妓女的爱情悲剧。取材于当时巴黎一个妓女的真事故事。
我认为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洁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玛格丽特是妓女,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一个妓女会从良,她永远活在妓女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又沦落了。同时也为了他的妹妹。
《茶花女》中的主人翁玛格丽特.戈蒂埃那种敢于追求和无私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我懂得了不少的人生道理,真是受益匪浅呀!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
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茶花女》这一篇文章讲述了青年亚芒和风尘女子“茶花女”之间生死不渝的爱情故事。这“茶花女”从事着为人不齿的职业却有善良、纯洁的心灵。他并不是一位生性放荡的女子只是她不幸生于贫苦的家庭为了生活不得不陷入那堕落的环境。当她遇到一位真心爱她的亚芒后便立刻恢复了原来的纯洁决心要好好做人。但是社会上的人却不同情她她的过去是一个抹不掉的污点。最后她只有孤孤单单的病逝了。
作者小仲马就是想借助这样一位本质纯两的弱女子对这个冷酷无情的社会来表达的不满、愤怒。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起着一件事。有一个人她开了一间饭店她的这间饭店里的工人都是犯过罪的人。如过没有这间饭店那么那些犯过罪的人就不会有人肯这样的请他们工作了。这样他们就没有钱生活了他们就只能又去犯罪了。多一间这样的店就会少几个误入歧途的人少一间这样的店就会多几个无法回头的青少年。这一间小小的饭店就能挽救回将要送虎口的青少年使他们不会一错再错。
我觉得我们应该给机会那些犯过错的人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犯了一次错就被人否定了。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下这些人多和他们沟通使他们感受到这世上有人关心他们使他们感受到爱。这样他们才不会去做犯罪的事。我们应该用心去看而不是只看外表。
我希望大家能多开一些这样的店使犯过罪的人能感受到家的温馨。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三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背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四
我刚刚读完了一本叫《绿野仙踪》,它是美国莱曼。费兰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绿野仙踪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被一阵狂风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先遇上了稻草人他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脑子。接着又遇上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最后遇到了万兽只王狮子他想要胆量。他们成了一群患难的朋友。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澳芝,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了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遂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那种坚持不懈地精神。书中教导我们要不断努力,不可以半途而废。
多萝西和她的朋友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虽然为历尽了千辛万苦,但最后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认、铁皮人、稻草人和狮子要寻找的东西都在他们自己身上,只是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多萝西也是因为不知道银鞋的力量,才走了那么多的弯路。但是在寻找的过程中他们才能发现自己的力量,还互相帮助,知道了团结的力量。
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
这个假期里,爸爸给我买了《绿野仙踪》这本书。通过读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这本书写了美丽、可爱、聪明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朝夕相伴的小狗托托,被一阵龙卷风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先是遇到了被绑在一根长长竹竿上的稻草人,他希望有一个聪明的脑子,这样就不会被别人耍弄了。接着又遇到了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和正常人一样的心,因为这样他才会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最后遇到了森林之王——狮子,因为他的胆子很小,所以他想要胆量。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们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到翡翠城去寻找伟大而又善良的奥兹大王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经过千难万险和种种奇遇,大家终于各随其愿。稻草人得到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得到了心,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也回到了故乡——堪萨斯州,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
通过读这本书,我认识到在生活和学习中,要向小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学习那种团结、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要细心、耐心、专心,要有决心把事情做好。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下课要认真复习,遇到不会的问题首先要认真思考,查找资料,要不耻下问,不能一遇到难题就退缩或停止。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要有爱心,做事要专心、耐心,要团结同学,要不断的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智慧、勇气去面对任何事情,不能半途而废。
朋友是最珍贵的。
“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本非常美妙的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美国幻想故事,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西和她的小狗图图卷入了扑朔迷离、危险惊奇的梦境里。在寻找回家的路的过程中,多萝西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历经艰险,最终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俗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多萝西、稻草人、铁皮人与狮子同心协力,互相帮助,共同度过了一道道难关。朋友是最珍贵的,多萝西为了救图图而奋不顾身地朝雄狮挥起了拳头,胆小的狮子为了救伙伴而毅然与虎头熊抗争,这是多么感人的故事。记得在美术课上,我忘记带图画纸的时候,是徐楚睛向我递来了一张洁白的纸;记得在体育课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是王雨晴帮我揉疼痛的地方……友谊的种子在我们的心中播种、发芽、开花,身边的每一个同学,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这样才可以共同进步,达成各自的愿望。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多萝茜和小狗托托终于回到了她们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朋友很珍贵、很重要,我们要珍惜他,让友谊的花朵永远盛开。
从中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必须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向前驶去,在前进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勇于拼搏,最终实现理想的港湾。
暑假期间,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真是受益匪浅。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铁皮人挥斧救皇后》,这一篇主要讲了:铁皮人求了田鼠皇后,田鼠说要报答救命之恩。稻草人让田鼠去救狮子。铁皮人用树木的大枝造了一辆大车,田鼠集合了好几千尺。大的、小的都有,而且每只嘴里都衔着一根绳子。稻草人和铁皮人用田鼠带来的绳子把它们与车连接起来,绳子的另一端绑在车子上。车子比任何一只接车的田鼠都要大数千倍。但当所有的田鼠都套上之后,它们能拉起身体非常沉重的狮子,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不一会儿,它们就把狮子挂到绿野里,让狮子尽可能地呼吸清新空气。狮子得救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体会真是太深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需要齐心协力的精神,例如:拔河比赛,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拔河比赛,而我们班选出来的个个全都很矮,而对方每人都很高,所以我们都没有信心,可老师鼓励我们说:“我们虽然个子小,但我们只要齐心协力就一定能打败对方。”听了老师的话,我们重新鼓起勇气……比寒开始了,老师带领啦啦对员喊道:“一二三、加油。”我们齐心协力地把绳子拉向我们这边。最后我们班得了第一名。当时,我还不懂得这是齐心协力的结果。今天,读了《绿野仙踪》我才明白。
《绿野仙踪》这本书写得真好啊,她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什么事都要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做好。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五
生命的尽头――死亡,这是个令人害怕的词语;因为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但是当你看过《天蓝色的彼岸》之后,死亡,便成为了一个崭新的开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天蓝色的彼岸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每天,昼和夜,不知疲惫地重复交替着。黄昏是媒介,以自己沙尘般的暗黄天幕,遮住夕阳绚烂而无边的霞光,遍地绿油的屏障上洒满灿烂金光,屏障后的红光渐渐消逝——一天到此结束,黯然黑幕笼罩长空。
《天蓝色的彼岸》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看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爱,珍惜生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现给人们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人的生命如夏秋两季的过渡一般,如此短暂而脆弱。有人说,人生如灯火,生命一去不复返。你永远不会知道你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属于你的那盏灯什么时候会灭。所以,请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自己的方式珍爱家人,感恩老师同学和朋友,给他们灿烂的笑容和温暖的问候吧!
只要你我的心中有那份爱的牵挂,那轮夕阳就一定会在心中永恒,永远不会西沉!
关于这本书,我已提起过多次。但这次,我还是不得不提起他。提起数次,不意味着我读的书少,无书可提。是我认为这本书简直是书中之王。是关于生命与死亡最深刻的寓言。书中那些伟大的人性启示感动了我,感动了世界各地的亿万读者。
《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述说了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遇到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与朋友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这本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小说使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绝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这句话的意思就如这本书一样非常深刻:在你睡觉前绝不可以生气或敌视任何人,因为你有可能这次躺下后再也起不来了……说得多一点,就是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多交新朋友,但同时也不能冷淡老朋友;在朋友或你自己生气时不采取任何行动,千万不可以低估了宽恕的力量;请去珍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多说“请”与“谢谢”,要勇敢,有错误就承认,不要怕说“对不起”。
人生苦短,且行且珍惜。绝不要在你怨恨时,让太阳下山。这是我在看完这本书后最深的感受。
我曾多少次想象过人死了是怎样的。人人都觉得,走完人生的旅途,尘世上的事情就一了百了了,死后不是不是长眠地下永久得到安息,就是进入天国省心享福了。其实远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
书中的主人公哈里和姐姐雅丹赌气离家出走,结果遭遇了车祸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当他正准备去天蓝色的彼岸时,他想念他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但他又不知道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了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六月的一天中午,我看完了这本书。我开始由此想到了刚刚与朋友吵完架的我。我想着,我不能这样落下遗憾,万一我出事了不就成了永久的悔了吗。我赶紧去找我的朋友道歉,并敞开心扉聊着。我害怕,害怕着没有机会再道歉,没有机会再一同玩耍。就如同哈里一样,再也没有机会当面跟他的姐姐道歉了。
看完这本书后,似乎对人生与死亡有了新的理解。对于人生来说,我认为应该做到“知足者常乐”,如果你不能做你所喜欢的,那么就必须喜欢你所做,不然人生便会变得乏味。而对于死亡而言,我认为,死亡,并不意味着终点。就如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死和生,不是对立的,他们就如同是彼此映照在一面镜子中行的影像,没有差异,彼此包括,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互相观望和对峙。
此刻,我又想到了我死去的祖母,她或许也想着要跟我们道别吧,她或许也过得很好吧。
绝不要在你怨恨时,让太阳下山。因为,当你后悔的时候,就已经晚了。所以,请珍惜当下。
《天蓝色的彼岸》,一听名字就让人觉得很好奇。不错,这的确是一部经典的著作。
如果说《外公是棵樱桃树》让我对死亡有所了解,那么《天蓝色的彼岸》就给我带来了死亡的新认识。
外国人的书评对这本书来说简直是锦上添花。俄罗斯人、美国人、英国人,都对它做出了称赞。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书中的主人公哈里在一次事故中英年早逝,他来到了从来没有去过的文书桌,见到了阿瑟。是这位同伴将哈里带回了“活人的世界”教他如何告别家人、朋友、同学……最后,他们平静地走向“天蓝色的彼岸”。这个故事非常生动,全文一波三折,既体现了哈里的心理活动,又细致地描写了其他角色的心理、神态、动作,这是其他作家无法模仿的。
这本书给人的感觉是无法有语言来形容的。时而悲戚,时而欢快,时而惊喜,时而惊呀。如果硬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悲欢离合”皆有。
文中云集了各种好词、好句,其中的一些词句,很值得令人反思,每一个小标题都寓意深刻。
文中详细地描写了哈里的心理活动,这一点是非常值得称赞的。这些心理活动为我们理解文章帮了不少忙。
“有时候,树就像人。”短短七字,却透露了作者多少情感啊!这句话是极其富含哲理的。
嗯“有时候,树就像人”。
天蓝色的彼岸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和爱的故事。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哈里因为车祸而去了另一个世界,离开了他的爸爸、妈妈、姐姐和他的朋友们。但他仍思念着他们,却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名字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重返人间,教他如何向他的家人表达他的歉意和向他们道别。
小男孩哈里在重返人间时,回到了他的学校,却发现他最好的朋友彼得在和他的死敌杰菲一起踢球,一起玩,他的同学和老师似乎都忘记了他,另一个人替代了他的位置。但他很快发现,同学们为他准备了一面怀念墙。就如人们所说,你不在了,但生活还在,地球没了你还会转。你终将会被遗忘,遗忘在历史的长河里。但还有人会爱你,还会怀念你,还会记得你,这就够了。
终于,哈里回到了家中,和姐姐和家人道歉,道别。阿瑟也找到了他的妈妈。他可以放下了,放下他的悲伤,放下他的歉意,放下他的思念,他完成了他的任务,可以安心的走了,走进轮回的圆圈里,再一次拥抱生活。
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作者艾利克斯.希尔用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告诉我们学会关爱、珍惜生命,珍惜你与你爱的人在一起的每一天。但不要惧畏死亡,因为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不热爱死亡的人,不会真正热爱生命。
“就像一片树叶,在森林中的一片树叶。一片落叶。落下来,对于树叶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死,我想。"。
"对,就是这样。它死了,但它不是真的死了。因为它又成为泥土的一部分了,成为一个生命的一部分,长出新的树木,新的叶子。落叶归根,我们就是这样。”
“你是说,我会再生吗?你是说,我会再活一回儿?再回来成为一片新树叶——我是说,成为一个新哈里?”
“不,不完全是那样。你会再回来,但不是跟你现在一样,不只是这样,你会像树叶那样变成泥土、养分——你会在每一个生命里。就像你身体中有以往每一个人的一部分。”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六
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麦琪的礼物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读麦琪的礼物有感》,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七
《神秘岛》的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著名的三本名著之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神秘岛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讲如雷贯耳。他那一部部脍灸人口的科幻著作世界闻名,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时如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飞天、潜海、登月、寻找藏宝、深入地心、荒岛冒险、还能学到广博的科学知识,是一种智慧的享受!自从读了他所著《神秘岛》之后,心中感触良多。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五个被俘里士满的人——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黑人仆人纳布、水手潘克洛夫和少年哈伯特企图乘坐气球逃走,不料遇到了空前的风暴,把他们刮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岛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这五人充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改变了荒岛的面貌。
当我读到了他们五人流落荒岛,史密斯被海浪给冲走了,他的爱犬托普自愿扑上去救他,却和他一起失踪了;忠心耿耿的仆人纳布执意要去找他的主人,不惜冒着惊涛骇浪和大风大雨,坚信史密斯还活着,之后,使我不禁想起了五月十二日的汶川大地震。救援人员不怕疲累,不怕危险,抓紧时间抢救伤员,这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纳布吗?在地震中,有一只小狗,守护着一位昏迷的老太太,还不断用舌头舔她的脸颊,使她有一点水份,这也不正是托普的化身吗?《神秘岛》中写了许许多多的人间真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育。
这一次寒假,我读了神秘岛,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五人一狗在在战争中乘坐热气球逃命时遭遇飓风,其中有一人失踪。一天后,他们又相聚。他们没有火,没有饮用水,还没有房子,他们都一一克服了。他们用表盖做了聚焦镜,烧起了火,又上山找到了水源,还把石洞开凿成了一个大宅。他们又做了铁器,去开凿大宅,做了硝化甘油炸出饮水道,还有水电梯上下。他们又打败了海盗,又有了电报联系,最后还离奇般见到了尼摩船长。
如果把我放在这样一个荒岛上,我是不可能把荒岛变成这样的。
读了《神秘岛》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上面写得是:五个人怎么来到小岛,怎么过生活,怎么回故国的内容。
他们团结一致,用他们的优点在这片荒岛上过生活:赛勒斯。史密斯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一个,他勇敢,敢于冲在前锋;热代翁。斯佩菜是创作纽约时报最优秀的一位记者,她说的话头头是道;纳布是一个黑人,也是赛勒斯。史密斯的仆人,他忠诚,善良,热心;彭克洛夫是一个水手,他动手能力很强,可以一人干多人的活儿;哈伯特是一个少年,他精通数学和科学,被彭克洛夫当孩子对待。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好像被选拔来到神秘岛上生活一样;同时,他们也是幸运的人,在小岛毁灭之时,得到了拯救;他们也是幸福的人,在岛上,因为动物不缺,他们在岛上吃到了野味。
《神秘岛》主要讲的是:史密斯、史佩莱、潘格洛夫、赫伯特、纳布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等。建立起幸福的生活。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这个人就是——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五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格兰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最后他们终于回到了他们自己日夜思念的祖国!
读完了《神秘岛》,让我懂得了: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要相信命运!
《神秘岛》这本书是妈妈推荐给我的,她说这本书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拿到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写的太精彩了。
这本书是凡尔纳的四大科学幻想名著之一。它描写的是五个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的战俘。他们在一个风暴之夜偷偷乘坐热气球逃跑,被风吹到了大西洋的一个小岛上,他们给小岛起名叫林肯岛。林肯岛上荒无人烟,他们运用智慧和勇气,在岛上幸福生活。其中发生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在遗物角发现了一大箱生活用品;海盗驾船来攻击他们时,突然被鱼雷炸死等等。最后他们才知道是尼莫船长一直在帮他们。可是,更大的灾难在等着他们。林肯岛上的火山喷发了,整个林肯岛被毁于一旦。他们在一块安全的小礁石上快饿死的时候,奇迹又发生了。格兰特船长去塔布岛接被流放在那里12年的埃尔顿,发现了尼莫船长留在那里的求救纸条,就赶来救了他们。他们回到了美国,用尼摩船长的遗产建造了一个大陆上的林肯岛。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回味无穷。我喜欢探险,喜欢非常刺激的情节,书中有很多这方面的描写。比如说他们进行全岛勘察的时候,去达布岛救埃尔顿的时候,海盗袭击他们的时候,写得都很惊险刺激。还有,书中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缺一不可。书中绘声绘色的描写使我感觉人物和场景像活的一样,看书就像在看电影,好像自己也和他们在一起探险。
我非常喜欢《神秘岛》这本书。喜欢探险的同学们,我推荐你们赶快也来看这本书吧!
《神秘岛》是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纳的作品,也是凡尔纳的经典三部曲的末篇,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5个不同职业的人:史密斯、史佩莱、潘多洛夫、纳步和赫伯特的故事,他们5个人想通过一个氢气球逃亡到其他国家,不料气球遇上了热带风暴被卷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上,但他们却利用荒岛丰富的物产,互相帮助赤手空拳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必需品,甚至还驯养黑猩猩做他们的仆人,可是他们无论干什么,都明显感觉到有一个守护荒岛的神秘人在暗中帮助他们,这个人就是早先一步到达荒岛的尼摩船长,尼摩船长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鹦鹉螺号的船长,后来,即将去世的尼摩船长把对荒岛的担忧告诉了他们,原来,尼摩船长居住的这个洞穴与火山岩浆的主通道道仅一墙之隔,他们带走了尼摩船长的纪念品后不久,火山爆发荒岛崩溃了,他们被甩到一块礁石上,恰好遇到了“邓肯号”游船,被救后重新回到了已经和平的美国。
这是一部让人们知道如何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如何去认识困难、克服困难的书,其中包含了大量生物学、地理学、航海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的知识,配合着荒岛生存这一经典的主题,娓娓道来,整部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了多姿多彩的美丽的海岛风光:奇趣的热带雨林,神奇美丽的溶洞,小岛多变的地形,海边优美的风光,美丽的水鸟和各种各样的动物……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而那五个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勤劳勇敢的精神更是使我难忘。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困难在团结、友爱、勤劳、智慧、勇敢面前都会像渺小的尘埃一样微不足道!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八
安妮的日记里写了她的生活和经历,我非常同情她,但是战乱时期同情是没有用的,因为她已经过世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安妮日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安妮日记》让我深受感触。安妮身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她原本可以过着安宁的生活,可是在那个年代里就因为她是犹太人,所以她和她的家人不得不到处躲避纳粹党的杀害,由此开始了一直隐居在公司大楼后面的一些隐蔽的房屋里面。
在安妮生活的时代里,她每天白天都要提心吊胆的过着,而我们却不用,我们什么事情都可以不管不顾,只需要舒舒服服没心没肺的生活着。不论做什么安妮永远都是轻手轻脚,更别谈大声喧哗了,这是她想都不敢想的。想想我们,与她比我们过的是多么的令人羡慕,自由,安逸我们都拥有。
从安妮的日记中,我看出了她的害怕,她将居住的房屋称作“密室”,就这个词我们就马上会联想到的就是黑暗,“密室”是四处都不透风没有一点阳光的,住在这种地方她该有多么难过。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我们经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她的那种害怕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她天天必须闷在家里不可以出门,随着夜晚的降临,偷偷瞄一眼月光也是胆战心惊的事,可我们做事完全随心所欲,出家门是最基本的,我们还有散步逛街等等活动,相比较我们便会对自己的生活感觉很满足了。
安妮不敢的我们统统都敢,她要是活在我们这个时候,她该会多么开心,我想她肯定会好好珍惜所有的一切,她会做很多很多自己感觉想做又有意义的事情,绝不会糟蹋这些时光——不过这些想象仅仅只是我们强加给她的,她不可能会享有这些假如,她永远都只是生活在战争时代的女孩。她不能拥有这些假如,可是我们却可以,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过安逸,我们身边有那么多虚度光阴的人。
读完安妮的故事我开始反省,我们不该这样的,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现在自己所享有的一切,多做有意义的事情,我们不该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就和同学朋友发生矛盾,做事也不该永远拖拖拉拉的浪费时间。《安妮日记》,这本书真的让我收获了很多,珍惜现在的一切,享受所有的美好时光,带着快乐感恩的心学习成长。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
1942年—1944年,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安妮是位犹太少女,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但是安妮仍写道:“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
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它记述的是一名名叫安妮的犹太女孩从1942年到1994年写下的日记,在日记中安妮讲述了作为一名犹太人为躲避残忍的德国纳粹党在秘密小屋中的生活状况。
在日记中,安妮如实的记录了当时的希特勒政府攻下荷兰后制定的一些法规“法令规定:犹太人应在衣服上绣黄色六角星徽;禁止犹太人深夜出门;禁止去一些娱乐场所!……”看到这些规定我觉得十分气愤,他们这样做完全限制了犹太人的自由,没有一点民主可言,完全就是将犹太人逼上死路,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怎么生活!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妮一家仍然坚强努力生活着,他们不放弃,他们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等来成功的那一天。七月八日,安妮的姐姐突然接到了召急通知,玛格当时仅16岁啊!难道这些惨无人道的纳粹党连一个小女孩也不放过吗?纳粹党的残忍激起了大家的反抗精神,最终,大家决定全家搬进秘密小屋,那是一个办公楼上的废弃屋子,由他们的朋友送来食物,他们生活在秘密小屋里,为了防止被别人发现,他们白天夜里不敢大声说话、走路,只能做一些静态的事情。压抑的生活使大家都变得敏感而易怒,后来秘密小屋中又住进了凡格一家和善良的大夫狄斯亚,自私吝啬的凡格太太总是找安妮的缺点,甚至经常发生争吵,在这样的情况中,安妮学会了忍让,学会了坚强。
在秘密小屋生活的这段时间中,安妮并没有放弃学习,还是每天认真的学习各种语言,同时安妮也有了自己的心事,安妮与皮特恋爱了,可是安妮的父亲却很生气,他告诉安妮她应该冷静的处理这段感情,并告诉她将来会有更多的选择,安妮也决定自己应该她冷静的处理这段感情。在这种时候安妮明白坚持下来就意味着胜利,而放弃就意味着死亡。在他们住在秘密小屋的这段时间,他们的同伴都被成群的逮捕,受到盖世太保无情的对待他们有的被赶上火车送进维斯德堡,还有的被送到遥远的荒芜之地,中煤气而死……1944年,盟军登陆,他们终于等到了期盼已久的喜讯,可他们的食物却越来越少,可他们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相互安慰、鼓励,相信未来一定会很美好。最终,德国失败了,可安妮也走了,她终究没有等到成功的那一天。
通过读《安妮日记》我懂得了即使面临天大的灾难也要学会坚强,,要始终保持的处理事情,要保持坚韧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下学习,不可轻言放弃,要相信自己,要学会在困境中寻找希望,就像安妮说得:“我相信自己”,“包括我的思想、我的愿望以及我的梦想”。
《安妮日记》里的小主人公安妮·弗兰克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为什么呢?那就跟我来吧!
《安妮日记》讲述的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和人在密室里的真实记录。安妮原来是居住德国的法兰克福,由于有外来人侵犯,她的一家就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1942年6月12日,是安妮13岁的生日,她收到了一份生日礼物——一本精美的日记本,从这时开始她把日记本当成了自己最知心的朋友,并且把它取了个名字——吉蔕。也从这时开始,她用她的笔以一个作家的梦想记录下了在密室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写下了关于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种种问题。
他们从1942年7月6日躲进密室,到1944年8月4日,在这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也用日记恢复了原来的镇定。虽然她写的每一篇日记非常简短,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安妮很想恢复自由。
我想:在密室里那么泛味、苦闷,安妮也面对着种种恐惧、不安,可是她怎样能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写日记来消除这些呢?这可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安妮日记》里的日记很简短,但是给人的印象却很深刻,这本书之所以可以选为世界名著,也因为它的真实和朴素,而也是它的真实、朴素,安妮的坚强自信把我给感动了。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九
木偶奇遇记是意大利的儿童文学家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与1880年。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木偶奇遇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的记忆中,有许许多多精彩又有趣的故事,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木偶奇遇记》。
这个故事说了一个老木匠做了一个可爱的木偶,这个小木偶会唱歌,会跳舞,跟真的孩子一样。可是,小木偶到处惹事生非,这可把他爸爸急坏了,终于,有一天小木偶因为贪玩把脚放在火盆上,烧坏了脚,老木匠回来后看到小木偶哭得那么伤心,老木匠决定修好小木偶,但要小木偶答应他一个要求,以后要好好读书,再也不许撒谎,小木偶答应了。老木匠开始动起它的鬼斧神工,给小木偶安上了一双脚,并用他的大衣买了一本识字课本,还做了一个软皮小书包,小木偶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但想起没有大衣冻的发抖的爸爸,小木偶下定决心要好好读书。可是在上学的途中,小木偶看见一家马戏团,马上就把可怜的爸爸和读书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它用识字课本换了一张马戏团的门票,可在看戏时,调皮的小木偶搅乱了马戏团的马戏。老板把小木偶带到了办公室,要把小木偶用来烧火,小木偶害怕的又叫爸又叫妈,老板从小木偶口中得知他的不寻常的经历,就给了小木偶5块金币,并叫他快回家交给爸爸。
可小木偶刚出马戏团就遇见了骗子,骗子告诉小木偶;有一块田,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种下什么就能收获什么,种下金币就可以收获许多金币,骗子用这谎言,在半路就把小木偶的金币偏走了。小木偶流落到一个人迹罕见的森林里,正当小木偶饿的奄奄一息时,仙女来了,她救起小木偶,把它送到一个叫诚实国的地方,在那儿,小木偶学会了诚实、勤劳,最后还救下了寻找它的父亲,并养活了父亲和仙女,突然有一天,小木偶成了真孩子。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做人要言而有信,不能骗人、撒谎。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教育性的书本——《木偶奇遇记》。
读了一半时,我对皮诺基奥是又有坏感又有好感。好感是在皮诺基奥获得五枚金币时,心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父亲买一件外套,这说明了皮诺基奥还是非常爱自己的老父亲的。坏感是皮诺基奥相信了猫和狐狸的谎话,相信种金币能和南瓜豆角一样有收获,而被骗走5枚金币。这时,我又想发自内心地对皮诺基奥说:“皮诺基奥,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但你也不能相信世界上有不劳而获的钱呀!”
等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皮诺基奥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木偶,因为他看见爸爸掉入海中时,他不怕危险,跳下海去救他的父亲;为了让爸爸喝上牛奶,他甘愿每日提一百桶水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买新衣新帽,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皮诺基奥见自己变了样子,说:“当我还是个木偶时,我的样子太滑稽可笑了,现在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我多么高兴呀!”
我相信,如果你们和我一样读了这本书,开始也会讥笑那个木偶的,最后也会为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孩子而高兴。
《木偶奇遇记》给我们讲述了书中主人翁匹诺曹由一个木偶变成一个真正孩子的故事。
匹诺曹是个小木偶,他不仅很不懂事、很不听话,而且懒惰、爱撒谎。他爸爸很穷,为了能让匹诺曹得到一本课本,他居然在大冷天里卖掉了自己唯一的旧外套。匹诺曹当时很感动,可是就在第二天上学时,他为了买一张看马戏的门票,竟然卖掉了课本。从此,他的离奇而又悲惨的遭遇就开始了。
匹诺曹的许多缺点和坏习惯,让他有过许许多多坎坷的经历。其间,会讲话的蟋蟀苦口婆心地劝说,不仅无济于事,还为之付出了自己可贵的生命。还是善良的仙女使用魔法终于唤醒了匹诺曹的良知,帮助他改掉了很多坏习惯、坏毛病。最终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回到了他爸爸的身边。
看了匹诺曹这些离奇又曲折的故事。我不得不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并被那些新奇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虽然书中“说谎后鼻子会变长”,“贪玩、不爱学习后会变成一头小驴”并不现实。但它让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勤劳、诚实,才能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人,否则就如同木偶一般。
匹诺曹之所以由一个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是因为他改掉了自己的很多缺点和坏习惯。社会上有些人,虽说他们有人的外貌,有人的特征,但他们没有人的优良品德,相反地,他们的心早已沉沦在世界的浮华里,早已沦陷于人间的繁荣中,如同重庆的黑老大文强,由一个人民的公仆变成黄、赌、嫖、毒,无所不为,祸害一方百姓的败类,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被处以极刑。由人变成了木偶不如的灰烬。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但只要我们时时刻刻防微杜渐,不断克服坏习惯、坏毛病,培养自己勤劳、诚实的好品德,就一定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爱国家、爱人民的好孩子。
这本书是著名幻想小说家温斯特林格根据科洛迪的童话名篇《木偶奇遇记》改写的一部幻想小说。她借用匹诺曹这个在欧洲众人皆知的人物,为今天的我们叙述了一个生动、充满幻想、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老木匠杰佩托把木匠樱桃师傅送他的一段木头雕刻了一个小木偶,起名为匹诺曹。小木偶会跳舞,又会耍剑,还会翻跟斗。匹诺曹把脚搁在火盆上睡觉,醒来两只脚都被烧掉,他卖掉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后来因为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在了杀人强盗手里,被天蓝色头发的美丽仙女救下。匹诺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仙女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必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自利并且派了小蟋蟀跟在他身边。匹诺曹因为说慌而遭受惩罚,鼻子变得越来越长。从木头到木偶,从木偶到长出驴耳朵到变成真正的驴子,到被推下海,给鱼吃了,重新变成木偶,然后又被鱼吞了……经过许多艰难与考验,匹诺曹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不再是个木偶,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是呀,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记得有一次老师说要进行一次语文测验,于是我就自己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就是要考到95分以上并且拿到第一名。为了这个目标,我一有时间就复习。考卷发下来了,我一看题目非常简单,很快就把题目做完了,还检查了一遍,自以为考得不错,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可是下午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没有考到95分以上。我很失望,我想放弃,可是妈妈告诉我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并且努力地去克服它,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以后的第二、第三、第四……测验中,我每次都认真对待,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达到自己的目标,我很是开心。
《新木偶奇遇记》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了以后让我难以忘怀,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在我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中,匹诺曹已是我二三十年前所看的动画片了,那里我家还是黑白电视机,也就是在那只有黑灰白的银屏上,木偶匹诺曹深深地烙在了我记忆的最深处,如今和儿子重新捧起这本书时,儿时记忆的小木偶仿佛跨越时空般地又回到了我的脑海中。
故事讲述了小木偶匹诺曹,虽然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可是又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几次上当受骗,还是屡教不改,他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仙女,仙女教育他不能撒谎,惩罚他每说一次谎话,鼻子就会变长一截,最后却意外地在鲨鱼肚子里与父亲相逢,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和曲折后,终于接受教训,变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书读完了,从中悟出的道理却好多好多,它教我们做人要诚实,要勇敢,要有毅力,不怕艰苦,要充满自信,要爱学习,要有责任心,要懂得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太多的道理可能没办法让孩子一一理解,更不可能让孩子一一做到。对于他们这个最容易犯错误的年龄来说,我着重地跟儿子说了那句话:犯错不可怕,只要能够认识到错误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是好孩子。当然,每一个父母对于自己的孩子都具有极重的私心,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与众不同,完美无缺。但是人无完人,我希望我的儿子首先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每一个孩子甚至是成年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只要不放弃希望,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最终都会像匹诺曹一样取得成功的。我相信!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
《悲惨世界》的悲惨是一种在人类社会随时都会发生的悲惨,它也许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但你分明知道它也或多或少发生在你身边,因为它不仅仅是由社会制度所决定,而是由人性所造成。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悲惨世界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米里哀主教正是用自己的善良之心拯救了一个迷失方向的人,用自己对人们的宽容的爱感动了这颗石头般僵硬的心。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向黑暗的思想和自暴自弃的精神中射入一道温暖而明媚的阳光,能向罪恶的深渊里递给挣扎徘徊的人一条救命的绳索。社会上永远需要拥有爱的人、需要这些正义和仁爱的人和精神的存在。
我们也应该努力变成仁慈和善良的人,用充满包容和爱的心对待这个世界,以及学会这样去对待身边所有的人。没有人能保证世界上没有罪、没有恶,但是,至少当爱和宽容越来越多时,这个世界上的仇恨和罪恶就会越来越少。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读一本好书就如拥有一片灿烂的天空;读一本好书就似给人生增添了一份充实。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悲惨世界》。它曾被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为最有影响书之一,它在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占了一席之地,它被誉为人间苦难的“百科全书”。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可悲的法国社会下层人物的生活——因报答姐姐养育之恩却为饥饿偷面包成为苦役犯的冉阿让;因穷困潦倒成为娼妓的芳汀;因母亲经济匮乏被寄养的小女孩珂赛特……虽然他们身份及其卑微,但是他们却有着无比崇高的精神,是这唯一的力量使他们度过了这困难的一生。终于,冉阿让的灵魂受到神的洗礼后,为社会尽了一份微薄之力。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倾洒了许多笔墨写悲惨的生活,到我却在其中体会出一种对自由和幸福的向往;对他人的爱惜和对未来的憧憬,但更多流露出对他人帮助的乐趣。
曾有一件事如今回想起来令我后悔莫及:一天中午,我和别人发生了嘴角,怒气冲冲的我回到座位,低头不语。突然,好友_。
的声音在耳边浮现。“_。
你有没有纸巾?我的手指出血了。”我摸了摸口袋里的纸巾随口说了一句:“没有!”我看着她默默离去的背影却无动于衷更没有想冲上去的假想。我却很冷血地想:_。
你也真是的,看到我正生气,一句慰问的话都没有,现在又想问我借东西,没门!我的手紧紧地抓住那张纸巾。
过了一会儿,我拔出手,发现手上沾满了水珠。又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朝我看来,周围溢出尴尬的气氛。我看了周围一圈后,把目光投向_。
脸上,_。
马上躲避我的目光,低头奋笔疾书起来……但鲜红的血依然流下来,闯进我的视线,我却当做没看见,继续做我的事。这件事慢慢在别人的脑海里卸去,而我却记忆犹新,比起冉阿让当马德兰市长为民除忧、帮助人民,我感到十分羞惭,我只是一个冷血动物,面对朋友请求都拒绝的无用之才。但雨果告诉我“只有爱,才能消灭世界上一切的不幸”。
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人间真情永存,那么爱就能抵抗世上的万恶,愿这世界里不会出现冷血动物。
走进维克多·雨果那个悲惨的世界,我遇到了两个好人,一个是卞福汝大主教,另一个是冉·阿让。
卞福汝大主教是个十足的好人,穷人眼中的上帝,病人眼中的天使。他仁慈,善良,把无限关怀倾注给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是大主教的这种仁慈、善良,最终把冉·阿让彻底感化:当冉·阿让无家可归时,是大主教收留了他;当冉·阿让偷走银烛台又被警察抓回时,大主教却谎称这是自己送给冉·阿让的,最后还关切地叮嘱他:“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看到这儿,我仿佛听到冉·阿让那颗虚假之心震动破碎的声音,而那个碎裂的地方,重新生长出了一颗善良、真诚的心。它正在扑通扑通地跳着,温暖的血液流遍了冉·阿让全身,让他获得了新生。
大主教的话语如启明星般,照亮了冉·阿让未来的道路,他不再迷失方向;彻彻底底地的蜕变成了一个好人:当上了市长,把城市管理得井井有条;面对走投无路的芳汀,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不仅帮她还清了债,还找到并抚养了珂赛特;看到将要压死的割风老人,冉·阿让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扛起了马车,给了老人重生;面对法庭上的那个无辜之人,冉·阿让毫不犹豫的说出真相;见到一名海员就要命丧大海,他挺身而出从船上跳下,不顾自身的救人;面对像猎犬一样的追踪自己数年的侦探沙·威,冉·阿让以德报怨,毅然放下手中的枪;面对汹涌澎湃的法国大革命浪潮,他不惧危险,冲锋陷阵;面对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珂赛特,他牺牲自己,成全年轻人的幸福……冉·阿让用一生来向我们诠释:怎样成为一个好人。
现在,我们很多人常常感叹社会上人际关系越来越冷漠,人与人之间诚信缺失,并且为了保护自己,也不敢尝试去做一个善良的人。其实,善良是可以传递的,信任是相互给予的。
我们也应该像卞福汝大主教一样,把幸福传递给他人,把善意的信念传递给他人……这是大爱,这是大善,唯有用道德感化才是医治社会的良方!爱与善会滋润一切。
相信爱,相信善,让爱与善深深地融化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中!我决定学习卞福汝大主教和冉·阿让,做一个好人,用自己微小的力量去温暖这个世界。
寒假里,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冉阿让因为饥饿偷了面包进了监狱,四次越狱没成功在监狱里呆了十九年。他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因为大家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赶他出去。长途跋涉的他,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他偷了银碟子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人是可以改变人的,就像主教的宽容感化了冉阿让,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换了个名字,为贫苦人打抱不平,乐于人得到人民的爱戴,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后来他自首了,在船上做苦役,他救一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
看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坏人如果有人愿意相信他,他就会变好。像书中的冉?阿让一样,被主教大人爱护着,相信着,所以冉?阿让才会变成好人,才会做那么多对别人有益的好事。想象一下,如果冉?阿让没有遇到主教大人,他可能继续干着偷盗的坏事,被抓进监狱,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所以我们要像主教大人一样,相信别人,给别人一个机会。
《悲惨世界》里的主人公冉?阿让从小失去父母,20岁的时候迫不得已到面包店里抢面包吃,被抓进监狱,判了19年牢。他出狱之后,他又偷了教堂里的银器,被警察抓到教堂里,教堂里的主教大人却说:”那两只银器是我送给他的。“他对教主大人说:”我答应成为一名正直的人。“冉?阿让从此为民服务,并履行了对芳汀的承诺,救出了战火中的马里于斯,而且还挽救了警探沙威,他生活卑微、诚实、简朴,直到去世。
”他倒向后面,两支蜡烛的烛光照着他,他那白色的脸望上天。他死了。“。
这是对于《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去世的描写。
沉醉其间,好似成为了珂赛特,有泪滑过。好的作品,就是可以打动读者的心扉,打开心灵的大门,沉浸在作品里随着主人公哭哭笑笑。
《悲惨世界》是有着”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美誉的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它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获释罪犯冉·阿让试图赎罪的历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建筑、政治、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悲惨世界》因为内容丰富和内涵深刻,使读者们都体会到作品有一种深远的分量感,让众多读者感动。
这,就是世界名著——《悲惨世界》。我读完这本雨果的传世之作,有两方面的感受。
第一方面是大师的文采、笔法。雨果在叙述的时候,人物对白简洁明了,每一句话都直达重点,深入核心。比如,”冉阿让也感到旧时的欢乐又回到了心头,他常望着珂赛特说:‘呵,多美好的创伤!呵,多美好的痛苦!’“这句话看似平常,但是实际上,这句话是写出了冉阿让心里的快乐。这就是大师的方法。这里的每一句话,都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品味。
还有对周围环境的塑造,对方位的描写。文章的开头写到冉阿让四处流落,每到一个地方都被赶了出来,这里的场景不停地在变换,但是他依然描写到位。寥寥数句,勾勒出花园,平房,别墅等各种地方,令人不得不赞叹。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一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二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青铜葵花》,看的过程中我多次被书中的情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是以农村生活为背景,让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耳目一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青铜的农村男孩和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的故事。青铜是个憨厚的男孩,葵花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事件让他们相识并成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
青铜为了妹妹上学牺牲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妹妹写作业的灯,做了萤火虫的南瓜灯;为了妹妹看戏,顶了妹妹一晚上;为了给妹妹凑学费,让自己的脚走在冰冷的雪地中……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宁愿放弃学习,独自来到遥远的江南捡银杏果;为了哥哥不被人看不起教哥哥认字……兄妹都在默默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这种情感多么的令我感动呀。
书中青铜他们一家虽然日子过的很穷苦,但是他们家充满了快乐、温馨。这两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和家人经历了水灾、蝗灾,但他们依旧非常的乐观。在他们的眼里家是多么的温暖呀,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勤劳善良的爸爸妈妈。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些爱都是值得我去学习去体会的,我相信爱的力量能让一切变得有希望。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岁月维艰,爱称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能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神领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直坦荡的品质与个性。
从主人公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才会变得坚强。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风跑风筝就会飞的更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刮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境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提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这种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成长”。
在书房里,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便是《青铜葵花》。每次翻开它,我的心灵便要受到一次隆重的洗礼。
这是穷孩子青铜与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
《青铜葵花》中,身为哥哥的青铜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谦让着妹妹葵花。每当读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不禁浮现起那件事……那是在五岁那年,妈妈为我买了一块大蛋糕,我们盼啊盼啊,终于盼到吃蛋糕的时间了,身为小寿星的我连忙把蛋糕上的小兔子切了下来。可是,小白兔还没放稳呢,老弟便嚷嚷起来:“小白兔是我的,我要嘛!”“这是我的呀!”我连忙双臂围成一圈,护住那块蛋糕。“我的!”“不给!”我和弟弟争吵起来,然后逐渐演变为打,可弟弟怎能打败年轻力壮的我呢?终于,弟弟被我打哭了,全家人连忙安慰弟弟,都不欢而散。
后来,我读了《青铜葵花》,不禁感慨万千:身为姐姐的我不该这么不懂事,青铜在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妹妹葵花,甚至连上学的机会都给了她。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多少认为我们做了谦让的榜样?战国时,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兄弟;住的司令在贫困时,把青稞面让给了伤员们;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看看他们,想想我自己。一只小兔子就是我们姐弟俩闹矛盾,值得吗?身为姐姐事事都应该谦让着弟弟妹妹,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表弟表妹就是我们最亲的人,谦让他们应成为我们的本能。因为我们长大了。
《青铜葵花》让我受益匪浅,使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巨大的震撼!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三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那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红与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是描述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这篇作品主要写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蛮不讲理。
《红与黑》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终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于连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勇敢,出生卑微却敢于追求资产阶级阔佬的夫人:他胆怯,去巴黎面试侯爵助理的时候,凝重的气氛能够让他害怕的哭:他真实,拒绝了艾丽莎的爱慕,不为她所拥有的遗产而魑魅献殷:他虚伪,两段感情的开端都源于他的虚荣心作祟,而不是自我真实的情感:他矜持,对于上流社会的种种不为所动,不阿谀奉承,对于美丽的德·瑞纳夫人和巴黎最漂亮的姑娘玛蒂尔德·德·拉莫尔都表示了反感和被动;他伪善,为两个女人爬梯子偷情,应对深陷的感情毫无尊严;他自信,果断霸气的回复来自上层阶级的侮辱;他自馁,常常怨艾自我的卑贱身世,和自我高攀的可笑……我喜欢于连!
他的风度,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个性……这已经不是怀揣青涩和无知的少女所倾心的仅有个性和外在,没有深度和立场的男人。这是一个无比强势而又不失可爱的男性。而他的死正是因为他的强势和其后对名利的渴求到达一种过分的陷入,他因为眼前的繁华而颠倒了自我的人格。我们不能怪罪他,因为他有无比庞大的自尊心,他有太强烈的对成功的渴求!
这些都是好的东西,这些让这个年轻人显得尤为进取。而正是这些东西与那个时代令人窒息的冷漠和伪善压迫着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打击着他纯白干净的对繁华和成功的梦寐,他便毫无芥蒂的陷入陷阱。他走向成功的道路是比较迅速的,我看到的他成功的因素在于他过人的才华,可是仅有才华恐怕他也很难如此迅速的成功,他的情妇对他的辅助是很大的一个因素,和他自身的拼搏也是脱不了干系的。
而在他步步前进的时候自信心的膨胀,和对于荣耀的难以取舍也为他之后的成败埋下了祸根。有人说于连在他犯罪之后已经彻底的失败了,而我觉得他短暂的一生的成败应当是在最终成功的,因为他在监狱里深刻反省了自我。看清了所有的富贵荣华都是空洞的,看清了这个时代的丑陋,看清了自我真正爱的女人,看清了自我,他能够平静的应对死亡,能够将一切看的更宽容些。
他在这个时期在归于平静之后真正有时间思考,在审视和批判中他的人生境界有了升华。这正是任何金钱名利所交换不了的,那些表面光鲜而本质粗鄙庸俗,不会思考的富人不会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做的,而学会思考就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就不是行尸走肉!在于连身上有着我们应当学习的精神,也有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也许你也会喜欢于连。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
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
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四
第一段:介绍主题及其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得出的经验总结,它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每个人的心得体会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蕴含着个体的思考和感悟,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汇集这些心得体会,不仅有助于个人自我进步和提升,还能为他人提供借鉴和参考,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第二段:心得体会的重要性及其体现方式(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与所接触的事物、经历和人们互动中,得出的对事物本质和内涵的理解和感悟。它们从各种经验中提取出最为重要的知识和教训,形成我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挑战和困惑,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在人际交往中,我们通过总结心得体会,可以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目标,改善沟通和关系建立。通过汇集这些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经验宝库,为自己和他人提供借鉴和启发。
第三段:心得体会的实践方式及其效果(200字)。
心得体会的实践方式可以是自主思考和总结,也可以是参与讨论和交流。通过个人思考和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内涵,以及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而通过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出路。通过实践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增强自己的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心得体会的价值及其共享方式(200字)。
心得体会不仅对个人自我提升和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也对他人的借鉴和参考具有一定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分享心得体会,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传递给他人,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成长。通过共享心得体会,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信息传递和学习氛围,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阅读他人的心得体会,从中获得启发和启示,拓宽自己的思维和眼界。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意义和重要性(200字)。
总结心得体会是一个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能力的过程,它不仅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和实现自我价值,还有助于共享和传承经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经历和感悟,将这些心得体会汇集起来,不仅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智慧,还能为他人提供启示和借鉴。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总结心得体会,形成自己的心得宝库,并愿意与他人分享,共同促进我们的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五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雾都孤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这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叫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郎罗先生这位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过上了好的生活。可好景不长奥利弗不幸在次身陷贼窟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后失败了挣扎在死亡线上还是梅里夫人救了奥利弗并且好心收留了他。经过一段时间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抔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六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七
第一段:介绍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者其他活动后,通过总结和回顾所得到的经验和感受。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能力,还可以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心得体会的汇集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总结,更是对自己经历的反思和思考,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并解释为何心得体会对每个人都是如此重要。
第二段:工作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在工作中,心得体会是一个宝贵的财富。通过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可以找出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我曾发现自己在团队协作方面有所欠缺,于是我开始主动参与团队项目,学习如何与团队成员更好地合作。通过心得体会,我发现要做到有效团队合作,需要互相尊重、沟通畅通和责任心等品质。随着我的努力,我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因此,工作心得体会是我们成为更优秀职场人的关键。
第三段:学习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相比工作,学习是人们一生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总结学习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提高学习方法。例如,我曾陷入学习困境,觉得自己学习效果不佳。通过对自己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反思,我发现自己没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缺乏集中注意力。我尝试了一些学习方法,如番茄钟、制定学习计划等,这些方法使我更加高效地学习,获得了更好的成绩。因此,学习心得体会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第四段:生活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生活是多彩多样的,我们每天都有新的经历和感受。这些经历和感受都值得被记录和总结。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对待问题的方式。例如,我曾遇到一段困难时期,感到迷茫和挫败。但通过对这段经历的反思,我逐渐发现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思维可以帮助我战胜困难并从中成长。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生活心得体会是我们走出人生困境的关键。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价值(200字)。
心得体会汇集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问题和优势所在。心得体会还能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而提高自己。通过总结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和生活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在事业、学业和生活各个方面变得更出色。因此,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重视对自己心得体会的总结和汇集。让我们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总结并向前迈进。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八
《哈姆莱特》《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篇幅最长的一部,代表西方文艺复兴最高成就。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姆雷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此刻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仅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我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此刻,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此刻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我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悲痛,被自我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明白,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我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此刻,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我感到很个性的是,为什么他能够毫无顾忌地送两位大臣上黄泉路,能够干净利落地除掉雷欧提斯,却迟迟不肯杀死叔叔为父报仇?甚至错过了能够杀死克劳狄斯的机会呢?哈姆雷特说:“顾虑使我们都成了懦夫”那么他的顾虑是什么呢?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引用弗洛伊德主义者的看法:哈姆雷特有俄狄浦斯情结,他不能采取行动,是正因他也有过弑父的念头,在他灵魂的天平上,他和克劳狄斯的罪孽是同等的。在他眼里,鬼魂代表了善的父亲,克劳狄斯代表了恶的父亲,而它们都是他母亲的丈夫。只有当他的母亲喝下为他而准备的毒酒的时候他才真正有了杀死克劳狄斯的勇气和决心,也许正是这种情结让他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和失望,他才会狠心地拒绝了奥菲利亚。
哈姆雷特是一个可怜的人,他被鬼魂缠绕,他被复仇包围着,他是痛苦的,他是无助的。为了复仇,他牺牲了许多。但是,他确实是一个难以明白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哈姆雷特能够成为莎翁众多剧作中最具魅力的人物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至今会一向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们常说这样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
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仅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就应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放下了自己的感情,放下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正因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正因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取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文中有许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很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么作为“灵长”的我们,为什么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什么污染给予我们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人们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人们只是少数,多数的人们都穷尽自己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发奋,我坚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正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
莎翁的这部剧本,不一样的人明白不一样,但当我们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许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时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我们理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杯具,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能够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之后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因此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杯具,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貌,—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述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杯具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这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九
第一段:引言(2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经历一些事情后得到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无疑是成长和进步的源泉。无论是生活中的点滴小事还是工作中的挑战,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并加以汇集。本文将从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等五个方面,分享一些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个人成长(200字)。
个人成长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在我过去的成长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勤奋、坚持和自律的重要性。我们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我们不放弃,保持积极的心态,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此外,我也发现了通过读书和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见识的重要性。因此,我坚持每天读书,并把读书当作一种习惯。这些经验让我明白,个人成长是一场循序渐进的修行,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扩大自己的视野。
第三段:职场进阶(200字)。
职场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地方。在职场进阶中,我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交流和学习,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尤为重要。合作和团队精神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进彼此的人际关系。其次,我认识到不断学习和适应变化的重要性。职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竞争力。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正确处理压力和挫折。在职场中,我们难免会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只有勇于面对,敢于挑战,才能迎刃而解。
第四段:学习方法(200字)。
学习方法是我们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的关键。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尝试了很多不同的学习方法,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合理分配各个科目的学习时间。其次,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任务分解成小目标,逐个击破。此外,我也深信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学习资源,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来查找资料、参加在线课程等。最后,重要的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保持持续不断的学习动力。
第五段:人际关系与生活态度(200字)。
人际关系和生活态度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我过去的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对我个人成长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帮助。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学会了尊重和体谅他人。此外,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无法改变某些事情的发生,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和处理它们。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实力,相信未来的可能性。
结语(100字)。
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源泉。通过总结和汇集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无论是个人成长、职场进阶、学习方法、人际关系还是生活态度,我们都应该及时总结心得体会,不断改进和提升,更好地适应这个充满变化和挑战的世界。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987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