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一种有条理、有目标性的安排,用来指导个人或组织的行动和发展。它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方向和目标,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现在是时候进行计划了吧?计划的好处不言而喻,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去实现我们的目标。对于一个项目或任务来说,制定一个合理的计划至关重要。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和任务分工,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了一个明确的计划,我们才能有条不紊地走向成功。计划是我们行动的指南,通过计划我们可以提前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实施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提高工作和学习的效率。就像一辆没有路线图的车无法到达目的地一样,没有计划的行动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提前评估风险和资源需求,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项目或任务的成功率。计划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的兴趣和优势,适应自己的特点和需求。计划的执行需要持之以恒和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一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20xx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县镇潘拖欠货款案,二是廖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县何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
(一)向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xx年10月份,前公司员工孙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x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二
(此项工作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商务信函、会议纪要、通知、公告、意见、决定、报告、通报、请示、批复、书、询证函、备忘录、手册、回执、收据、借条、说明、证明、申请书、规章制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1、协助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4、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都跟进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零风险为法律服务准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应加快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法务部/行政部。
1、《行政管理办法》。
2、《公文管理办法》。
3、《印章管理办法》。
4、《公务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办法》。
5、《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部。
6、《费用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7、《财务印章及网银u盾管理制度》。
8、《票据管理制度》。
9、《现金管理制度》。
1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
11、《出差管理办法》。
12、《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13、《招聘管理办法》。
14、《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
15、《奖惩管理办法》。
16、《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7、《劳动合同》。
18、《保密协议》。
19、《员工入职声明》。
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催收。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上级提出警示并同时报告相关案情。
3、发现需诉讼的案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4、诉讼前做好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1、建立法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应登记和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2、对于将来法务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地解答同事的法律咨询并不定时的进行法律宣传。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企业文化,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熟练掌握法务工作流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三
一、加强法律意识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20xx年,建议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普法教育及培训工作,要以合同管理为主题,密切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务实、有效的组织开展,通过活动,在整体上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推进合同管理工作,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员工依法经营意识和执行操作水平,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服务基层要坚持法律审查的独立性,继续做好对合同的审查工作,加大对临摊的监管核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平时管理相对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如有必要做好法律意见书,并督促落实。对公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业务、及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及法律审查等方式,为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经营合规水平加强对合同文本实施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不断提升合同质量。按照租赁管理等要求,对合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要把合同的检查作为日常例行工作,并持之以恒,力求关口前移、消除隐患。
四、改进诉讼管理,提高诉讼效益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等工作有所突破。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企业经营,特别是合同案件发生条件及其管理中风险预警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合同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服务。
五、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切实防范法律事务工作风险按照法律事务工作自律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对各公司各部室及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好检查,对各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好自查。
六、关注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工作要在往年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调研水平,为领导决策和规范业务操作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的主动性,多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单位在业务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严密论证,揭示风险隐患,提出可行性建议。注重对业务经营中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和提出对策。
八、从法律角度出发,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督促各基层单位法治企、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重视法律工作;加强对公司经营中法律工作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经营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与法律事务有关人员求真务实、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对经营管理的支持保障功能。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四
为增强集团公司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完善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按照省国资委相关要求,完成助理总法律顾问的推荐程序及入职手续,并设立法律事务部,配备法务专业人员一名。同时,为了加强法律事务工作力量,积极推动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对外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集团法律事务组织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10月30日至11月13日,为学习借鉴省属国企法律事务工作的先进经验,更好地为集团公司提供精细化、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促进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集团法律事务部赴地方电力集团、陕建集团、法士特集团、陕汽控股集团四家省属企业考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提取资料等形式,对四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法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法律事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外聘律师管理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有了深入了解,为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借鉴。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合规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集团法律事务部自11月11日开始通过现场调研、查看资料的形式对下属20家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工作调研,就各单位涉及的法律问题跟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探讨,为下一步集团公司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奠定基础。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为了优化法治企业建设,推动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法律事务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于5月10日组织举办了“以资本为纽带、产权为基础,规范公司治理,防范法律风险”为主题的法律业务培训会,于12月9日组织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依法治理企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切实把法治文化融入企业文化,更好的发挥法律在依法治企中的.作用。
法律事务部在提供法律审核和纠纷解决等业务支持的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向广大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均可以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对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在短时间内获得需要的法律信息和法律依据,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及合法合规性。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法律保障和服务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规定(试行)》,充分考虑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结合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法律事务工作以维护公司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和解决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基本任务。
第三条法律事务工作在蛇口工业区和蛇口控股股份公司监督指导下,按照分级与授权的原则,建立以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和各属下公司法律事务联络员为纽带,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和律师为社会资源支持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分两级管理,公司总部的法律事务归口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管理,各属下公司指定一名法律事务联络员。
第五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职责如下:。
2、负责公司总部和指导各属下公司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仲裁事务;。
3、协助参与重大的对外商务谈判;。
4、根据总部、各属下公司、行业协会的要求,为法律方面的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9、建立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案例资料库;。
1、负责各属下公司与总部法律事务工作的联系和沟通,按时报送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2、负责各属下公司与外聘法律顾问和个案律师的对口联系;。
3、负责各属下公司重大法律事项、案件进展情况和结案报告的报告;。
5、负责组织各属下公司二、三级培训中的法律常识、证据收集保存和业务的培训;。
6、负责各属下公司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7、负责收集本地的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规章、正在使用的合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文本以及在物业管理实际操作中成功与失败的典型案例,并上报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
第七条公司总部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和工作需要签发《授权书》,授予各属下公司签署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在银行开立帐户等法律事务的权限,期限一年。各属下公司在权限内行使职权。
第八条公司总部与各属下公司主要印章如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对外代表企业,须严格其使用管理。::部门印章只在业务和内部往来中使用,不具有对外效力。
各属下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九条各属下公司加强空白法律文件如空白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授权委托书应由各属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条各属下公司应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各属下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可要求律师提交年度顾问工作清单。
1、重大法律事项应报总部批准:。
(1)超出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的法律事务;。
(2)各属下公司需主动发出《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公司函》或在媒体发布声明、启示等法律文书的,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在发出3日前报总部批准;接到对方上述法律文书的,应在3日内向总部汇报。
3、本细则第七条各属下公司《授权书》权限范围内的可以自行处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除、终止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合同”包括:。
1、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企业章程;。
2、股权转让协议;。
3、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外委)、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5、电梯、空调等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合同、清洁绿化等外包合同;。
6、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审批权限:。
1、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产权整合、股权转让、借款和担保和对外投资新设公司事务由总部统一管理,各合同由总部审批。
各属下公司新拓展项目的外委和顾问物业服务合同均报总部批准。
2、各属下公司预算范围内其它经济合同审批权限:。
(1)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2)上海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3)西安公司:金额不超过5万元,期限1年;。
(4)武汉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5)南京公司: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1年;。
(6)深圳公司: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期限1年。
超过上述金额和期限的合同需报公司总部批准。
各属下公司上述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按本细则第七条签发的《授权书》确认。
第十五条合同的谈判、审批、签定、履行、解除、终止的全过程,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均可根据实际需要介入。常年法律顾问或律师应在公司总部和各属下公司对外合同签定前出具《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
第十六条合同签定程序:。
1、合同的谈判:新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总部领导、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项目所在地人员共同组成谈判小组进行;不设公司的投资项目谈判由发展策划部和各属下公司组成谈判小组进行;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二人以上相关人员进行。
2、需报总部审批的合同按本细则的审批权限、《合同审批单》和《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各属下公司应建立公司内合同审批制度。
3、合同的签定:需经总部批准的合同原则上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其他合同由各属下公司根据本细则第七条《授权书》的职权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合同谈判与签定时应注意以下几项重点审查内容:。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注册资本等;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当地主管部门的登记,是否取得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
2、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及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事项及权限、有效期等。
3、签约对方的履约能力:有无违约记录、银行信誉、股东背景等;对电梯维护养护等分包合同,应从合格分包方中选取。
4、合同条款的完备和严谨,特别是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合理,经办人应充分估计违约风险。
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第十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所在地有示范文本的应使用该范本,没有的应使用公司范本。::采取电子数据交换和e-mail形式的,应特别注意保存,须打印存档。各属下公司应指定一个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并要求签订确认书。
第十九条总部及各属下公司经办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合同的履行,注意保存双方往来文件、函件和数据电文。发生可能中止履行、履行不能,或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情形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因执行合同需申请资金支付或调动的,应由经办人向财务部出示合同副本,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合同履行与条款不一致时,应及时向法律事务联络员和主管领导报告。
财务部发现合同的付款严重与合同条款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和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汇报。
第二十一条属下公司应建立合同档案制度,将合同正本(至少一份)、《合同审批单》和《律师合同审查意见书》原件存档。由总部批准的合同,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一份由总部备案。
第五章外聘律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部将选择几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建立“外聘律师备选名录”。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应加强和各地律师协会的联系,及时掌握律师的业绩、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情况,充分了解律师执业背景资料,对律师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各属下公司业务量、所在地物业管理和律师行业发展水平,实行外聘律师的层级管理:。
2、武汉、南京公司按往年惯例和业务量聘请律师;。
3、西安公司外聘律师由总部监管、指导聘用。
第二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工作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时,原则上由各属下公司自行聘请,但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合同期限、费用和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简介、律师简介等背景材料报总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各属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项目律师或个案代理律师。项目律师指为特定项目临时聘请的律师,一般是非讼代理,一事一聘,采用固定金额制。个案代理律师指诉讼仲裁代理的律师,费用可根据纠纷情况采取固定费率制、风险费率制或其他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制的,应分期支付,且在结案后支付的'律师费应不少于总额的30%。采用风险费率的,不得超过胜诉金额的30%,一般不再支付差旅费等办案费,且律师费须在结案后支付。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六
现阶段法务工作基础薄弱、法务制度流程不够健全,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存在工程质量、应收帐款等经营风险。企业现有风险管理、控制机制需要加强,人员对法务工作的认识理解与支持需要一个过程。
二、工作定位:
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心,突出法律支持与服务,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构建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三个月打基础。
制定日常经营用。
合同范本。
对应收帐款进行分析、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法律清收对工程招投标文件及产品销售、业务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提交风险防范意见。
(二)一年搭框架。
法律模块管理制度、流程制定,建立比较符合现状的法务管理职责、权限,通过建立内控制度明确各部门、关键岗位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将风险管理纳入各项管理流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法律事务管理,法务工作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三)两年成体系。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法务工作不断创新与完善,构建支撑企业战略的法务工作体系。
四、法务工作具体业务模块工作思路:
(一)法务管理思路:修订制度、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明确法务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和。
岗位职责。
针对目前公司法务工作现状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和应收帐款管理办法构建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的防范制度经过宣传、培训后严格执行。
(二)合同管理思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建立标本合同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基础,规范合同审核与管理就把住了风险管理的关口,通过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事前论证、合同签订跟踪、执行过程监控、后续事项的处理及完成效果的评估,夯实基础管理。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建立重大合同动态跟踪制度,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收集各部门日常签订的常用合同及投标文件,通过事前的修改和完善,以合同范本及标准投标文本指导业务部门进行投标、签订合同。
(三)应收帐款处理思路:重点突出、法律维权、制度防范对公司现有的呆死帐进行分类汇总,针对欠款原因协同业务、财务等部门采取自行清收、诉讼催收等策略,制定清收方案、落实清收责任到人、清理陈年旧账。
回款不到位有市场、制度、机制的原因,因此需要对业务操作模式、运营管理程序和财务结算等作深入的调研和了解,通过建立应收帐款清收管理制度,防范相应风险,化保障企业资产与利益。
(四)法律诉讼支持。
根据企业需要参加诉讼仲裁的起诉、应诉,在领导批准后自行办理诉讼案件代理,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诉讼案件做到认真负责、及时完成,保证公司利益化。
对重大、复杂案件,我们可以通过联合外部律师及整合相关资源来解决,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五)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业务经办部门需要经常对外签订合同,因此对经办人员进行招投标、合同等法律进行培训,可以使风险关口前移,减少纠纷争议。
(六)知识产权管理。
沟通省、市、区及国家工商局,协同代理机构,争创驰名商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促进产品销售。结合企业现有生产工艺、技术方案、质理控制方法等挖掘专利申请,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支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献得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
(七)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争创驰名商标。健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经营合法合规性突破,扫除企业上市障碍,规避经营风险。
(八)整合司法与相关资源、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加强学习公司业务知识,多与公司内外各部门进行交流、走防,更好的为公司各业务模块提供切合实际的法律服务。鉴于自身对工业陶瓷行业了解不够,也未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语和运用国际规则,对公司国内及涉外经济活动的法律支持和服务还缺乏力度,有待继续学习提高。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规章制度。
授权委托书。
介绍信。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1、协助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4、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坚持事前、事中、事后都跟进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零风险为法律服务准则。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应加快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法务部/行政部。
1、《行政管理办法》。
2、《公文管理办法》。
3、《印章管理办法》。
4、《公务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办法》。
5、《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部。
6、《费用报销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7、《财务印章及网银u盾管理制度》。
8、《票据管理制度》。
9、《现金管理制度》。
10、《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
11、《出差管理办法》。
12、《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13、《招聘管理办法》。
14、《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
15、《奖惩管理办法》。
16、《。
劳动合同。
管理办法》。
17、《劳动合同》。
18、《保密协议》。
19、《员工入职声明》。
三、法律纠纷的处理。
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催收。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上级提出警示并同时报告相关案情。
3、发现需诉讼的案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4、诉讼前做好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1、建立法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应登记和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2、对于将来法务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地解答同事的法律咨询并不定时的进行法律宣传。
六、自身素质的提高。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企业文化,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熟练掌握法务工作流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
一、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进行部门归口管理的,20xx年拟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其中涉及人力资源制度5个,财务制度7个,行政管理制度8个,后勤管理制度2个。法务部拟在20xx年对上述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的问题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二、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
1、日常合同审查:
根据目前情况,法务部拟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公司项目管理办法,以期对公司合同及各类事项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另,法务部计划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2、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对公司内部及各项目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的履行情况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测,做好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并通过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汇总,进一步完善后续需签订的合同条款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三、法律咨询与培训。
20xx年,法务部除了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咨询情况予以登记外,还计划与行政部联系,开通一个专门的法律咨询电子邮箱,方便公司员工就工作内或工作外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另计划,与人力资源培训部配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情况,法务部拟重点就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法律进行培训。每个季度培训一次,培训可以根据需求增加培训内容和次数。
四、法律纠纷的处理。
法务部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
按公司规定由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仲裁纠纷或各类经济纠纷,应当及时收集各类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诉讼应当认真负责。
目前法务工作档案制度没有建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均未在法务部登记和留存。20xx年开始,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评审法务部均将予以登记,并且将评审的材料及评审意见复印留存,以备随时查档。
对于将来法务部介入的劳动争议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归档。未结的纠纷方便处理,已结的纠纷便于查阅。
六、自身素质的提高。
20xx年,法务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以便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七
第二十六条本章所称的特别法律事务是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为解决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的诉讼仲裁事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特别事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是公司特别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属下公司在诉讼仲裁事务上接受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第二十八条各属下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
1、应做好起诉前准备,收集整理各种有利和不利的证据;。
3、总部征询律师意见后决定,并书面回复。
第二十九条各属下公司接到对方律师起诉前的《律师函》,或接到法院或仲裁机构《应诉通知书》的,根据案件性质、可能损失和危机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2、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或标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西安公司5万元)的纠纷,在7日内书面报告,附拟聘律师及其法律意见书、答辩书。
3、总部收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书面回复。
第三十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必须在5日内上报总部,决定是否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各属下公司接到行政机关的将被重大行政处罚的口头或书面《听证告知书》,必须在次日报告总部,::决定是否聘请代理人,准备参加听证。
第三十二条各属下公司根据总部的授权权限、案件性质和危机程度将案件进展情况上报:。
1、属于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外委和顾问)纠纷性质、或标。
2、各属下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案件,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总部,报企业管理与培训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案件处理完之后,各属下公司应在15日内上交结案报告,内容包括纠纷的产生、争议事项和金额、案件结果、总结分析,如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应有处理意见。并附和解协议、调解书、裁定或判决等复印件。
第三十四条各属下公司应建立特别法律事务的案件档案,包括各种法律文书、证据、内部报告和批复。在总部对案件的结案报告批复后,由各属下公司装订成册归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适用于除香港公司以外的公司总部和属下公司。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总部企业管理与培训部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公司目前的法律需求现状,以及工作当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结合个人思考,20xx年度法律事务部的工作重点将围绕如下几点展开:
1、合同及法律文书的审查。
合同审查作为法务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工作,要确保合同审查的时效性、准确性。在合同审查之后,及时整理总结,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2、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这是一个与合同审查紧密相连的重要步骤,也是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促进项目履约安全、和谐、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对于个别项目履约能力差、负责人资信度不高、合同条款被动的项目应重点跟踪,及时沟通并出具合同交底书,提示风险,制定对策。由质安协助办理合同交底,必要时随同前往。
3、合同谈判。
根据公司需要,参加施工合同谈判,及时做好谈判的思想、资料准备,掌握谈判策略技巧,做好谈判记录和总结。
4、诉讼纠纷。
针对去年公司诉讼纠纷繁多、突发的情况,今年将加强对诉讼等法律文书的管理,做到每一个函件、每一个文书都与项目部或各分公司跟踪落实,彻底解决,不留下尾巴,及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向领导汇报。同时,坚持以协调为主,诉讼为辅的原则,与项目负责人及各分公司共同协商处理。
5、自身提高。
加快、加深专业知识学习,紧密关注行业政策、文件等动态,为公司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支持。
建议。
1、项目部私刻公章。
外其他公司印鉴的违约责任,一来起到一个较好的警示作用,二来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有据可查,在移送司法机关并不现实或不充分的情况下,能适当挽回经济损失。
2、完善印章刻制标准。
实践中,经常出现将加盖项目部印章的合同认定为表见代理要求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为降低该风险,在印章刻制时,可注明印章的用途,起到告知第三人的作用,即让第三人对项目经理部的权利有较为直观和充分的认识,且日后在诉讼中可以此作为一个抗辩的理由,用来判断和说明第三人善意或恶意的依据。(项目部章印样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
x项目技术专用章。
对外承诺、借贷及签订经济合同。
一律无效。
3、收发函件。
发函时,如有多页,应加盖骑缝章,避免涂改换页。遇对方拒签是,可采用快递送达至对方工商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收的办法,快递上应注明文件内容、页码,若文件重要,则应采用公证快递的形式。
收函时,应做好签收记录,包括签收时间。对函件如有异议,应及时回函澄清,表明观点。
4、分包风险。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包单位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首先要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严格按合同履行总包义务,其次,指定分包工程对总包单位造成损失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去函,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同时,分包单位的水电管理应及时办理签单。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九
20xx年是我行股改进入实质性阶段的关键一年。20xx年法律事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行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股改与发展两大主题,适应全市农行经营战略、经营思路要求,坚持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并重的原则,以处理陈年积案和提高胜诉案件执行率为突破口,以加大法律审查为着力点,构建支撑我行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平台,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法律服务质量,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农行合法权益,为提高全市农行业务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积极配合做好设立股份公司前的各项基础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实施我行公司治理方案。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合规开展资产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以及闲置固定资产、抵债资产、自办实体和股权投资等特殊资产的清理处置工作。按照法律要求做好不良资产诉讼中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项工作,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法律文书齐全。对于胜诉案件有执行能力的案件要及时执结,对无执行能力的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案工作,并取得判决书或终止执行的裁定书或债权凭证,为股改重组打下基础。抓紧开展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增补修订,密切关注股改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与合规风险,努力为股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支持,推动我行股改顺利实施。
适应省分行穿透式授权管理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我行经营战略转型,增强各行经营主动性,继续做好基本转授权、特别转授权、转授权调整等日常工作,使省分行、市分行的经营决策意图能及时、准确得到传达到每一个经营单位,在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基础上,促进业务拓展。20xx年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门将要在现有对机构授权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对职能部门、直至岗位的授权,使授权、转授权覆盖我行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始终,成为加强合规管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防案胜于办案。法律审查是有效防范信贷业务出现法律风险的前置性措施,是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环节,法律审查质量高低关系农行存亡。质量是银行的生命线,业务既要发展,更要有效发展,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努力提高法律审查效率与质量。各级行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要提高对法律审查重要性的认识,对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门提示的法律风险点要充分重视。法律审查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总行《法律审查管理办法》、今年修订后即将出台的《信贷法律审查指引》和新修订的《信贷新规则》,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手段,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合规经营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滞后性与业务超前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创新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审查和业务发展的关系;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前期调研和论证等法律审查工作,更好地为全行的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在20xx年全市农行经济纠纷案件件数和金额“双下降”,胜诉案件执行和清收垫付诉讼费实现了“双上升”的大好形势下,20xx年法律与合规部门仍要继续努力,力争在“双下降”、“双上升”这个模式下工作有新的突破。尤其要借助股改的契机,及时开展涉诉类不良贷款的清理工作,对于依法合规可以实现诉讼终结的,要加大与审理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和执行力度。对于拟诉案件,要以20xx年新进帐不良贷款、有抵押物或有查封资产的不良贷款为重点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省分行初步确定所有的案件清理和新诉讼请示报批授权在3月底完成,考虑到诉讼过程历时较长,原则上省分行在4月份后不再审批诉讼新案。各行要抓紧诉讼进度,尽快取得诉讼效果,以切实提高不良贷款货币清收成果。同时要加强lms系统管理,确保经济纠纷案件数据真实准确。各行要按《中国农业银行经济纠纷案件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对lms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录入案件信息数据,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可靠。
今年法律事务部门将按上级行要求增加合规管理职能,认真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深入推进合规风险管理,抓好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机制和合规文化建设。落实上级行即将制定出台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合规评价考核问责机制,探索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方法,提高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着重抓好支行合规能力建设。贯彻执行上级行制定印发的《员工守则》和《合规手册》,督促有关方面制定完善业务操作手册,以提高各级行特别是高管人员的合规管理意识,减少经营风险和违规行为,从而促进业务稳健发展。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准则的最新发展,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准则的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准则对我行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我行合同文本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行要切实把提高合同文本管理列为重要工作之一。一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法律审查和合同审查员工作的培训、指导。各支行应配备一名合同审查员,负责本行有关的合同签章前的规范性审查;市分行各主要业务部门(包括公司业务部、农业信贷部、机构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个人业务部等涉及合同文本管理、使用部门)应按省分行要求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与履行本部门职能有关的合同签章前的规范性审查。二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报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去年合同文本自查或抽查发现的合同使用中版本使用、编号、链接条款、签章等常见错误,要进行彻底的查、纠、改。三是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制订、修订、废止、选用、填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归档等行为进行全程管理。四是要对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知识产权保护等非诉讼法律救济手段进行研究和探索,有效防范行政处罚风险,充分体现法律效益。
新法律法规要在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上宣讲,同时充分利用经管网等载体及时补充、更新新的法律法规,刊发调研文章,解答法律咨询,使与我行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及时得到普及,员工的法律知识能不断增长。20xx年普法宣传工作要提高针对性,突出《物权法》和合规操作两个重点,继续做好《公司法》、新《破产法》等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创新普法形式,坚持法律与业务的融合,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
成为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加强法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法务人员在处理审查、诉讼、谈判、签约等事务时,始终将维护农业银行权益摆在首位,依法照章办事,防范道德风险,坚持正直、奉公、廉洁、自律的职业理念,塑造崇尚法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勤奋工作的形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培养形成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加强新业务、新产品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为我行金融产品的准入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
2010年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政府工作重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三满意”活动为目标,紧密结合机关党委政治教育安排意见,坚持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严格管理、高效服务,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研究制定2010年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做为班子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抓好班子理论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毛泽东、邓小平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三是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信心,服务发展。四是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惩治腐败的若干意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继续做好“三满意”创建活动,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包保社区工作,做好民生工作。搞好社区调研,真正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
三、
认真做好四防安全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研究四防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确保金年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责任心,做好机关大楼因年久失修造成墙皮脱落、墙内裂缝、瓷砖破损、管道老化腐烂、棚顶漏水等维护维修工作。
五、开展安全检查,做好机关大楼因各部门增加电脑电器、空1。
调使用等电容电量严重超负荷,经常出现跳闸,影响办公,容易形成火灾隐患事件发生的调查,形成报告提供给政府参考。
六、加强服务,做好政府宿舍楼居民反映的问题。
一是做好81中后院原政府宿舍1-3楼(2000年移交给吉林省安和物业公司管理),因供暖问题引起居民上访,积极做好事务局与吉林省安和物业管理公司、长春热力公司的沟通协调,解决好居民反映供暖不热的问题。
二是做好政府宿舍楼及警官公寓4号楼地下管道漏水堵塞、门窗损坏、顶层漏水等问题,积极主动与警官公寓物业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好警官公寓政府宿舍居民反映的问题。
七、搞好服务,定期征求机关部门意见,认真研究食堂伙食改善提高问题。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确保食物安全,让机关干部吃得放心。
八、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保持档案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问题,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
九、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南关区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召开金区节能工作会议,部署南关区节能工作意见。
十、认真做好机关大院的环境美化,定期开展室内外卫生检查,做好冬季供暖的维修、检测,确保机关供暖。
20010年3月28日。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二
海南山金公司20xx年成立以来,由于开发环境的影响,人员机构相对精简,法律事务工作一直没有成立专门机构,法务工作由公司综合部兼职,目前仅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虽然机构简单、人员兼职,但从20xx年以来与财务审计部分紧密配合,逐步建立了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努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稳健运行。
20xx年,公司重点加强了对合同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
合同管理进一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成为预防经营管理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集团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合同专项管理、审查、会签和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全年度共签定经济合同186份,合同金额33512349.07元,上报审核重大合同5份,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14315500元。从合同审查的效果看,大多数合同能够按照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但仍有少部分合同未能接收合同审核意见。针对无法按照审查意见的合同,我们立即向合同经办部门告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建议他们提高警惕,做到防患于未然。
在审查和上报重大合同过程中,共提出审查意见200多条,95%以上被合同相关部门采纳,从而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为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
本年度,我们针对在日常合同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合同问题,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合同模版进行了修改,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公司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依据国家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三年法制建设要求,我们坚决执行《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预防预控,同时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并制订了《海南山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完善和规范了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0xx年度,海南山金公司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为零;劳动关系诉讼案1件。
海南山金公司成立于20xx年,除部分管理人员为集团公司外派和当地合作方派员以外,其它员工大多为劳务派遣工,所以几年来与本公司有直接关系的劳务纠纷和诉讼案件不存在。直到20xx年12月发生了1起劳动关系纠纷案。此案不涉及财产关系,为劳动关系确认诉讼,无涉案金额,由公司外聘律师代理,代理费10000元根据双方签订的《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要求打入对方帐户。此案一审结束,公司胜诉。
在对待被诉案件上,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多次组织会议讨论研究。此案一审虽已胜诉,还有可能面临对方上诉二审。由于公司所属抱伦金矿区自上世纪80年代起民采盛行,小公司此起彼伏,广东、广西、湖南等周边省份到此打过工的人员众多复杂。至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成立几年后,部分早期在此打工的人员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要求与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以获得补偿或赔偿。鉴于此,今后我公司还将存在有此类劳动关系确认的民事诉讼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公司将会加强防范措施,防止以点带面引发群体诉讼的发生。
(五)目前,公司还没有外聘常年法律顾问。随着公司的不断稳定发展,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随之增多,因此,公司将在20xx年解决这一问题,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组织体系。
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在法律事务工作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一是对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足。没有完全认识到法律风险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影响,思想上总是把法律事务工作放在从属和辅助的地位。
二是把法律事务看做是单纯的解决法律纠纷。没有完全把法律事务工作看作是一种管理行为,落脚在管理而非法律上面。
三是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综合能力不高,没有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没有专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法律事务基础工作还不够完善、细致。
20xx年,海南山金公司将更加充分的发挥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作用,并进一步细致、完善法律事务基础工作。总体要求是狠抓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的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细致的服务,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加大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二是继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把风险降到最低。
三是继续加强纠纷案件处理力度,尽大程度的控制潜在的诉讼案件。
四是积极推进外聘法律顾问及法律职能部门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海南山金公司为对外开发企业,地处中国最南方的偏远山区,机构人员欠缺,法律事务工作力量薄弱,希望集团公司能多到海南山金来给予指导和帮助。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三
目前我镇有城乡低保家庭225户,其中城镇低保37户,农村低保188户,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元,为了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规范低保范围,决定从3月初开始至6月底,将对全镇的低保家庭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继续享受低保,已脱贫的家庭立即取消低保资格,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加大农村五保散居向集中供养方式转变力度。
全镇目前共有五保户33人,其中入住青城山敬老院的有12人,入住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的有4人,分散供养的共有17人;散居五保户220元/月.人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将对全镇散居五保老人逐户走访,进一步作思想动员工作,力争年底集中供养人数达到35人以上,确保五保老人生活上有依靠,住宿上有保障,安度晚年。
(三)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积极为退伍老军人办理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补助手续。每月各项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认真做好老年人的帮困工作。
一是落实与空巢老人的结对帮困工作,使空巢老人有人关心、有人帮助、有人联络、有人负责。二是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目前全镇共有80至100岁以上高龄老人512(统计中)人,其中100岁以上的有4人。三是不定期对百岁老人进行入户走访。
按时足额发放特困残疾人家庭专项补助金,80元/户.月;积极主动为残疾人争取就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做好复明工程,让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三、教育、卫生工作。
一是加强加大对中学、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力度。二是集中开展严打三轮车、非法营运汽车非法接送学生活动。三是不定期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对农村群晏的申报与管理。
四、计划生育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新政策、新规定的学习力度,提高管理和计生工作能力,做到工作有人抓、大事小事有人管。
针对今年三查的新形式和困难,为确保全年3次三查一治服务目标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建议对村三查工作进行以奖代补方式,即每检查一个育龄妇女镇上补助5元,以实际检查人数计,三查率低于60%的村不予补贴,有效确保三查人数和三查率。对未参加三查一治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妇女主任积极主动上门走访了解,做好跟踪服务,坚决杜绝政策外怀孕和生育。对计划怀孕对象做到早发现、早落实,确保补救措施落实。
(三)继续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为65%,刚好达到目标值,与邻居乡镇相比完成比例也不理想,今年我办将加大宣传力度和对村组特别是妇女主任的奖惩措施,切实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力争再上台阶。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和清查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主动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杜绝管理漏洞。
(五)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
1、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全年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次以上。
2、进一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生育文化活动中心、生育文化大院、计划生育中心户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认真贯彻落实奖励优待政策,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认真扎实地搞好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独生子女死亡或重残家庭扶助摸底调查资格确认、核实、上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应享受的百分之百享受。
2、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惠民活动。
3、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帮助选择好项目,从政策、技术、信息、经费、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实现真帮实扶。
(七)进一步深入推进计生村民自治,争创村民自治示范工作。
玉堂镇作为城市的西区,违法生育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金额远远少于拆迁安置金额,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为此,我们必须大力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利用村规民约来约束村民的生产、生活、生育行为。
2016年我镇有10个村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村(居)自治工作,镇村两级高度重视村民自治工作,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计生村(居)民自治纳入村民议事会,进一步规范完善自治章程、决议、履约协议,严格按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无异议提交村级议事会酝酿、计论、通过再公示公示结束正式生效提交村委会执行的程序规范。将人口出生、死亡、新婚迁进迁出户口落实、土地承包责任确权、流动人口管理、违反政策生育行为处理,是否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享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等议题进行了完善和固定。形成了以村为主、全体村民参与、全体村民鉴定、透明度强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良好局面。村民自治执行好的村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都得到了有效控制。
目前还有三个村未完善村民自治各村(社区)相关程序,今年我办将继续指导相关村组依据法律法规和各村组实际情况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争创村民自治示范村。制定村(居)民自治,村民自行协商制定进行自治。引导村民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纳入村民议事会制度,完善自治章程、协议和履约程序、宣传展板。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做到人人参与、户户协商、签字履约,全民参与计生工作。
五、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
1.签定好与村上的2012年计生目标责任书。
2.做好计生安排工作意见及计生奖惩则的文件并下发至各村(社区)。
入pip系统、华英协助好熊爽办理一孩准生证及独生女光荣证的领取。
5.调整pip系统数据的完整性,(核对报表)、二孩审批、与政务中心衔接总人口问题(2011年总人口分村)。
6.核对药具方面的三年村级档案、下村检查药具专柜的整洁卫生及药品有无过期和优生健康检查完成情况。
7.做好档案目录的完成及迎接半年检查工作。
8.下村检查各村档案完成情况。
二、民政、残联方面。
1.办理白玉村董强入住社会福利院事宜。
2.做好各类办证工作(准生证、光荣证、手术单)、独生子女证明的盖章。
3.做好每日户籍登记办证工作。
民政工作是社会事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从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出发,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开展工作。而更精细化民政工作,为街道营造更和谐更温暖的环境将是我们社会事务办公室未来一年工作的重心所在,主要措施有:1、科室制定低保受理登记在册,谁受理谁登记制度、开立证明登记制度、领取银行卡、低保证登记签字制度、季度验证在册登记签字制度、档案专人专管理制度。2、受理新申请低保材料的填写规范化、审核材料严谨化。3、科室工作每周一调度、一。
总结。
一汇报。
和要求。
(一)、低保工作。
1、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对社区干部进行以低保办理、住房补贴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来进一步提高全体社区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2、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3、规范社区验证制度,做好动态管理。
(二)、困难群众慰问工作。
摸清辖区困难家庭底数,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救助工作,确保辖区的稳定。
(三)、老年工作。
老有所养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努力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为城市孤老、独居老人、残疾老人、低保老人、老优抚对象、6级以上伤残军人、老复元军、区老党员等等八类人群进行摸底、登记、上报。
二、房管局住房工作。
对去年已经申请下来的廉租房我们将全力配合房管局进行好分房工作,对即将迎来的今年廉租房的申办工作,要继续做好第三期廉租房申请、受理、评估、上报和分发工作。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到贫有所居。
三、残联工作。
1、发挥社区爱心超市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爱心超市的物品种类及加强供给。在宣赤路北社区及钟楼北社区以及大北社区筹建爱心超市,更好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组织残联专委参加区残联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专委的服务意识。
3、组建志愿者队伍,与残疾人结对帮扶。
4、定期组织残疾人到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进行康复锻炼。
5,积极与区残联及相关单位联系,帮助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解决就业。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四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或者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划定或者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不合理的,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开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之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四)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预测绘或者实测绘报告;。
(六)地名批复文件。
第十三条已经实施物业管理但未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的建成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服务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五)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六)物业管理用房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七)地名批复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资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报告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四至范围、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情况。
第十四条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后,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三)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理由和依据。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理由和依据应当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情况等。
第十五条已备案且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需要划分为若干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对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形成分割方案,且分割方案应当经拟分割的各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依照前款规定分割后的若干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分割后各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三)分割方案;。
(四)已分割各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分割方案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新建物业出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全体业主。
前两款所规定明示或者公告的内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二)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三)公共车位数量和位置;。
(四)地下室、底层架空层、天台的面积及其权属;。
(五)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的面积和位置;。
(六)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及权属;。
(七)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计划篇十五
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外埠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当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和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对。
第五十二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提供物业服务。
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二)服务质量和费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五)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
(六)合同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合同提供服务,不得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业主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五十五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未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提供的服务,不得向业主收取费用。
第五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五十七条本市实行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一)发生火灾、爆炸或者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危及建筑物安全;。
(四)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件;。
(六)其他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事件。
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代收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第五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二)撤出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清退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
第六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爱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六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抗震结构、房屋外貌;。
(二)私自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反物业管理区域规划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
(五)乱设摊点、乱停车辆;。
(六)乱倒垃圾、堆放杂物;。
(七)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八)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涂写、刻画;。
(九)影响其他用户采光、通风及其他生活便利;。
(十)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的管理与使用。
第七十七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以及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应当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交存和提取:
(一)商品住宅的业主,与商品住宅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二)售后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三)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专项维修资金。
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补交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十九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应当提供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凭证;未提供凭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使用。
第八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开户银行应当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监督协议。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八十一条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
第八十二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办法,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根据其各自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招标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报送备案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相关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拒不交纳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拒不制定或者不公示临时管理规约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逾期不交回有关资料、印章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交回;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事件,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报告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出;逾期未退出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纳、补存物业保修金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0.5%。的滞纳金,可以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第一百零五条本条例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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