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在面对特定情况时,采取一种系统性的思维方式来解决问题或取得成果。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方案是为了解决目前和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将方案制定作为一种长期的习惯和能力的培养。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高质量推进强、富、美、善都市区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3月12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市“雷霆行动”十大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部署,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提高居民卫生意识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主管、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美化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主体运营、属地监督管理、市区协同共治”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重点。
对照《国家文明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关要求,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促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整治存量垃圾。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死角垃圾,集中力量,消除存量,规范垃圾收储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箱)。
(二)整治乱堆乱放。清理背街小巷、卫生盲区、村民房前屋后柴草、杂物、砖石、树木乱堆乱放,做到摆放整齐、堆积有序。积极开展“四旁绿化”植树增绿行动,加强绿化管护,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三)整治乱搭乱建。清除不规范、影响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乱搭乱建构筑物、电线等,畅通道路交通,保障出行安全。
(四)整治黑臭水体。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清理塘堰、河流、湖泊陈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捡拾水体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塘堰淤泥,保持水面清洁。
(五)整治重点区域。突出重点,对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村级公路、城乡结合部、棚户改造区、老旧小区、居民区、旅游景点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地段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好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属地管理不到位、居民卫生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舒适宜居的城乡环境。
三、整治步骤。
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举措,按照“六个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清理积存到位、消灭死角到位,管控源头到位、日常保洁到位)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
(一)自查摸底(3月15日—20日)。各乡镇街道、园区组织专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老旧小区、集贸市场、道路景点、黑臭水体等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存量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黑臭水体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形成整治任务清单。
联系人:xx;
电话xx)。
(三)宣传发动(3月18日—20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发放《“整治城乡环境,爱我美丽家园”倡议书》,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开展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为后续整治行动创打下坚实基础。
(四)集中整治(3月20日—4月1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工作方案集中组织人力、物力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居民区、棚户改造区、景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污染水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照任务清单,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结对共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五)督导检查(4月10日—4月12日)。区政府督查室组建专班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交办,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曝光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整治结果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将作为创建文明单位考核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
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一)提升文明意识,营造舆论导向。一是坚持提升群众文明意识与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相结合。充分利用标语、展板、广告牌以及散发宣传资料等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的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坚持树立先进榜样与曝光不良行为相结合。对有示范引领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对环境卫生状况差、整治措施不力的单位和有损环境卫生不良行为,坚决予以曝光,责令限期整改。
(二)严格绩效评价,建立奖惩考核。严格实施奖惩举措,一是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对综合考评靠后、问题突出、整治缓慢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挂牌督导,并限期销号。二是建立绩效奖励机制。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考评体系,整治成效直接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
(三)重视硬件建设,加强设施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乡村自筹、社会帮扶”相结合,充分发挥居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把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纳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确保环卫设施配套落到实处。
(四)推进垃圾分类,落实“五有”保障。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五有”机制(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区长胡凯同志任组长,副区长方嗣兴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财政局、区城乡综合执法局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主要领导要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办,分管领导要上手抓、抓重点、抓落实。对照整治任务清单,将整治压力一级一级传递到神经末梢,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无缝衔接、环环紧扣,确保整体推进,有力有序。
(二)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着眼大局,同心、同向、同力,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与市城管执法委各大队、市环卫局搞好衔接配合,争取支持,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区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文明办、区爱卫办、区城乡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巡查暗访、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要及时提醒,通报曝光,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创建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实现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市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责任分解表》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神,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深入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以优质的药品零售市场环境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
各区局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追踪、诚信评定等措施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企业在店容店貌、人员管理、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下旬)。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的问题,加强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自查自纠(20xx年7月下旬)。
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十二个不”承诺内容和新版gsp要求,认真排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企业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者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现场检查(20xx年7-8月)。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店容店貌、经营资质、人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规范经营、便民服务等方面,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执法人员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检查记录见附件)。
(四)诚信评定(20xx年8月底)。
各区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结合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动态记录企业诚信信息,对信用等级b级的药品经营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对信用不良的c级企业,发出书面告诫书,以适当形式公示信用等级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检查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改。对信用不良的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向行业及社会公开,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场。
药品零售行业作为城市的重要窗口,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各区局要充分认识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结合药品零售市场日常监管实际,查找问题和隐患,制订整改措施,纠正药品零售企业违规行为,保证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责任分,展现我市药品零售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窗口形象。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入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制定2014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管站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纠正。在中小学周边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少年儿童误闯误入。
3、城建科要做好完善城区学校周边市政、亮化、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用水监测等。
4、规划局要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汇总、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四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重要环节,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了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进行了深入摸排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黑作坊”和“黑窝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后续的监管情况看,食品小作坊管理能力不足、生产卫生条件不佳,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为有效深化小作坊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小作坊总体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整治和规范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一)重点对象。共3类:一是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二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较为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三是生产近几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高的品种的小作坊(如米冻等)。
(二)重点区域。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7个月,从5月起至11月底,具体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至5月底)
继续抓好小作坊摸底排查,梳理重点整治小作坊清单。将生产配制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以及已纳入目录尚未取证的小作坊,列为此次的整治重点。完善更新小作坊监管档案,剔除现场制售经营户,逐户建立监管档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登记表》(附件1)。
(二)分类整治阶段(6月-11月底)
1、要加强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的监管,要求其在明显位置张挂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对生产条件不能保持、人员无健康证、未索票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
2、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证的小作坊,责令其限期完成取证,逾期未取证的依法予以查处。
3、对生产经营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罐头、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保健食品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小作坊依法予以查处。
4、对生产低风险并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加强日常检查,必须改善生产加工条件,同时要求生产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产品要有当年度的检验报告,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5、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一)引导办证。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已纳入目录管理的小作坊业主取证,按照帮扶引导原则,查改并重,必要时指导其制定科学、有效、合适小作坊实际情况的整改方案,责令其按照要求改进生产条件,于规定时间取得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工商营业执照。在取证产品的送检环节,要以现场监督抽取样品和加封封条方式进行。
(二)专项抽检。一是对已经持有核准证的小作坊要加强监督,对所有获证的小作坊食品和原辅料进行监督抽检。二是对已纳入目录管理但不按时取证的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生产加工条件恶劣的小作坊以及群众热议和举报的小作坊可适时进行监督抽检。
(三)市场倒逼。禁止食堂、学校、超市、集贸市场经营使用无“两证”(小作坊核准证、产品检验报告)的小作坊食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法予以查处,进而倒逼小作坊取证。同时要对小作坊食品标签开展监督检查,销售未按规定在容器或者包装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要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强科所协作。整治期间,各办案单位应加强与局食品生产流通科沟通联系,可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扩大整治成效。各市场监管所应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要加强与辖区所在地其他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治的“钉子小作坊”,可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停止提供经营场所,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无证照小作坊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可依照《食品安全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等知识培训;加大小作坊监管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六
12月21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永顺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举行。广泛动员青少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让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共同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打造幸福美丽宜居新永顺。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谢翔宇宣布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启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彭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格局。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集中宣传等形式积极参与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群体模范带头作用,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青春力量。各责任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的综合整治彻底到位,持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启动仪式在舞蹈《《和谐盛世》中拉开帷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先后发言,号召全社会广泛行动起来,为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助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演的《三句半》通过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了整治活动的主题及意义,青年代表们带来的朗诵《与文明同行》聚焦综合整治行动,向青年发出倡议。改编版的歌舞表演《听我说谢谢你》向所有奋战在环境整治中的一线人员致敬。
启动仪式结束后,学生方阵、文明单位方阵及广场舞方阵进行街道游行,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宣传,志愿者方阵分别在十字路口、中心市场、烈士公园等核心地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乱停、乱摆、乱占劝离,清洁打扫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群众,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
副县长、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进、陈利勇、田君出席启动仪式。本次活动由县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团县委、县文明办、县教体局承办,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全县各战线文明志愿者、各城区学校学生代表及广场舞队伍代表等1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及志愿活动。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省委、市委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八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我市改善和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加快营造优美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旅游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游客卫生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为奋力推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我市旅游市场环境卫生与容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旅游景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继续以在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开展治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等“四乱”现象以及农家乐环境卫生为重点,在景区广泛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倡导文明新风,努力创建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1、a级旅游景区景点及旅游集镇沿线:一是重点整治景区内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三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与环境基本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二是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开展全日制保洁措施,组织实施绵阳-安县-北川,绵阳—江油—平武—一线及绵三路、绵盐路、绵梓路等沿线旅游景区(点)的净化、亮化工程。三是景区(点)内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拦的维修保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旅游景区(点)购物场所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四规范旅游景区(点)内摊点经营和车辆停放秩序。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杜云飞责任科室:市场科。
2、饭店及旅行社;一是整治经营区域环境随意张贴行为。二是整治乱停乱放行为。三是整治标识不规范行为。四是整治建筑物、装饰破损影响美观行为。五是整治服务不规范行为。
责任领导:文实责任科室:质管科。
3、办公场地:一是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门前四包”,杜绝垃圾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是整治办公区域的乱丢、乱贴、乱画、乱堆、乱建、乱放现象。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涉旅企业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面开展爱卫生、做文明人活动,培养和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领导:马云祥责任科室:办公室。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责任领导:赵蓉责任科室:旅游执法支队。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旅-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年3月3日开始,20--年12月31日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3月3日-5月31日):集中突出阶段。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和各涉旅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进一步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乱摆摊位、车辆乱停、工地乱)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全面提升阶段。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体制科学的目标。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为继续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旅游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谭荣达担任,副局长文实、赵蓉、杜云飞、纪检组长马云祥、机关总支书记刘伯太任副组长,办公室、质管科、市场科、人事科、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了对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县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20--年度目标考核,作为旅游景区复核,旅行社等级评定和酒店复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兼顾,广泛宣传。
全市各旅-业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本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景区的创建和复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并自觉参与到治理活动中;要充分发挥a级景区游客中心、候车点、标识标牌、游客手册、游客须知、解说词、导游词、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把健康教育、疾病防制知识、“门前三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内容融入“七进”活动之中,引导游客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游客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做贡献。
六、严格督查,严格问责。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阶段工作中,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旅-业要按照管辖原则和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标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督促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七进”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出,针对不足和差距,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整改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同时把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定期、不定向地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影响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七、总结经验,健全机制。
各县(市、区)旅游局、仙海景区管理中心要主动与本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沟通协调,要加强对本地区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同景区一起研究,一起建设,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急需的经费,要加强协调予以保障。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不断探索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推进旅游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a级旅游景区和争创a级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九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打造农村环境新亮点,建设美好乡村。
全面清除农户房前屋后、沟渠池塘、河道及园地内各类垃圾,逐步建立“保洁区域划分合理、保洁设施配备齐全、保洁人员爱岗敬业、资金供给保障有力、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使我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xx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联村负责人负责联系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安排一名环卫专干。
2、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村级环卫专干,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保洁员工作制度,制定环卫实施布点规划,负责保洁人员的聘用和日常作业的监督、考核、管理。
3、建立联村组长和联村队员定点联系村、组制度。每个联村队员要联系到村民组,负责本村民组的保洁员搞好环境卫生,并定期深入到村民组进行督察、指导,特别是每季度的明查,每个联村队员要深入到村组,做好检查督促工作,确保责任保洁区的环境干净整洁。
(二)加强保洁队伍建设。
1、村级保洁员按照“村聘、村用、处村共同管理”的模式,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保洁员队伍建立后,办事处负责对村级保洁员队伍进行培训和考核。
2、垃圾清运员由办事处负责配备,处、村共同管理。
(三)基础设施的维护。
1、垃圾房、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由各村负责日常维护,接受办事处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2、办事处每年根据各村的人口和设施的数量,安排一定的资金用来维护设施的更新和更换。
(四)保洁时间。
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4―10月上午6:30―10:30,下午14:30―17:00;11月―次年3月上午7: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垃圾清运。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集镇和s215沿线保证在每天上午8点以前清运完毕,其他区域保证上午9点钟以前清运完毕。清运效果以白天垃圾池积存垃圾不超过2/3为标准。
(六)落实环卫工作经费。
1、整合资源、集中资金。全盘考虑公路保洁资金、村村通管护资金、垃圾清洁等资金的整合,合理安排保洁费用。
2、根据各村辖区内的人口数,按照每人每月3元的保洁费用确定各村工资总额。各保洁员的工资待遇,根据服务人数和管理区域面积由各村自行制定,报办事处备案。保洁员工资按月拨付至村,由村发放。各村应制定操作性强的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在保洁员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作为考核工资,季度按考核结果兑现。
3、落实村级环卫工作经费。根据各村的考核实绩拔付环境卫生工作专项经费,由村掌握使用。
(七)考核奖惩。
1、实行月查和季度查制度。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各村的月查和季度查工作,实施“一把尺子”量到底;月查采取暗查方式,范围为各村30%以上责任区;季度查以明查为主,检查范围为所有的责任区,月查和季度查情况将以通报方式反馈到各村。对在月查中得分低于80分的.保洁员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责令整改;对一个季度考核中平均成绩低于80分的,建议村调整该保洁员,同时扣发负责该保洁小区的联村队员年底奖金200元;保洁员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村,扣发联村队长奖金300元。
2、上级检查。上级检查不满意的、通报批评的或者检查结果位于全市后三位的扣发保洁员一个月50%的工资;扣发负责该保洁小区的联村队员年底奖金200元;扣发该村季度专项经费。
本实施方案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实际,针对县政协《关于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的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开展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合部门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建议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组织机关各股室进行研究,并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机关各股室均能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没有出现违反政策办事现象;不存在行政审批违规收费,以赞助、宣传、检查、评比及其他任何形式搞变相收费或强行摊派的现象;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野蛮执法等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
明确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批严格实行“窗口受理、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做到大事急事优先办、分内之事认真办、分外之事协助办、难办之事协商办。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实现三个“30%”的目标。即,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至少减少30%。
三、推行政务公开,做到热情服务。
对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全面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六公开”,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对服务对象以诚相待、热情服务。对企业落户及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引导帮办、跟踪督办,推行工作日延时服务、节假日和周末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四、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企业发展。
积极为企业做好用地、供水、供气等公共事业服务,加大企业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为企业职工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出行方便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五、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廉洁从政。
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管理队伍。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禁相关人员参与或干涉招投标活动;严禁借故刁难、拖延、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索拿卡要、谋取私利;严格执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和首查违规教育为主制度以及涉企较大处罚事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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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前两个“大干70天”环境综合整治效果,努力打造宜居、幸福城市,根据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环境整治要求,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第三个大干70天”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区环境综合整治暨全域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管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进一步打造文明、生态、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各党政成员任组员的“大干70天、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隧道连接线的整治。
对隧道连接线两侧存在的大量土堆进行清理,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将土堆运,将场地进行综合清理整治,全面改善隧道连接线的整体环境。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份。
责任领导:肖政。
责任人:
(二)西环岛路沿海整治。
将西环岛路沿海8个社区400余处养殖看护房进行拆除,清理沿海各类垃圾,签订养殖池补偿协议,打造洁净优美的环岛路沿海线。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拆除违章建筑。
继续对南北屯违章建筑进行彻底拆除,同时,拆除老市场存在的违章建筑。对理工大学新校区南侧一社区空置地上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拆除,对其他地点存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较彻底的解决辖区内的违章建筑问题。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楼院整治。
根据楼院整治计划,继续对列入20xx年整治任务的8个小区,按照全市的楼院整治标准进行逐一整治,迎接全市年底验收。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份。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五)废品回收站点清理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对清理完毕又新出现的废品回收站点进行继续清理,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同时根据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做好标准化回收亭的安装试点工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六)制定摊贩经营网络图。
根据辖区人员居住情况和流动摊贩经营情况,疏堵结合,对各类摊贩,实行定点定时允许经营的措施,制定网络图,疏导经营业户,维护经营秩序和城管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七)加强市场管理。
依据集市摊点分布情况和经营特点,加强对青云山路东侧市场、珠江路南市场、大涧山路老市场、x大集和山里大集的日常管理,维持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八)加强物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自治管理模式,落实办事处关于《旧村改造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各社区要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完善物业费收缴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居民自觉配合物业管理意识。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办事处城管工作责任区域及职责划分规定,各部门、人员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加强检查督查制度,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一支专门的保洁队伍,明确管理区域、责任和标准;加大城管工作考核力度,强化考核效果。
完成时间:20xx年9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十)加强居民教育、提升居民素质。
在加强城管工作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尽快的提升居民素质,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养成良好的习惯的目标。要广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文艺活动、实行小奖励政策等各种方式对居民进行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绿地领养活动,以点带面,取得经验全面推广。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工作步骤。
本次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拟用70天左右的时间,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8月底。宣传发动,方案完善,机构到位,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底至10月底。创城测评后,结合巩固创城成果,对提出的整治内容进行整治,大干70天,抓好市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组织检查验收考核,整改完善,总结评比;迎接全区检查考核、总结、评比、表彰。
五、有关要求。
际,着眼问题,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是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相关部门要每天组织专人对各社区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办理结果,每天巡查和整改的情况纳入月度、季度的综合考核成绩。将考核成绩和社区两委干部考核奖挂钩,对行动快、效果好、管理精细的社区和实施奖励,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社区和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扣除季度考核奖,对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实施问责。
三是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开展第三个“大干70天”整治行动要把近期目标任务与中长期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在集中大整治、促进城市环境短期内大提升的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市容环境标准,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城区环境,强化治本之策,夯实城市管理基础。
附:x街道环境卫生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消除影响交通发民展的思想和体制障碍,转变交通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更快更好发展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各交通窗口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政审批各项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要求运作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直接办理;对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补证)、及停、歇业早请,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增、更新、过户营运车辆的申请,受理并经核准后随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新增办理车辆技术等级签章的,随时办结;对办理缴费、报停、二保单签章、建档业务的,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单项业务即时办结。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合格者,20个工作日内领取《从业资格证》。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及时进行核准,认真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养路费免费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调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条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门承诺对外办公的工作日必须有人在岗,若因故不在时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行使同等职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处理各项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如出现工作时间脱岗,除追究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问题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建立企业检查准入制度。运管站等单位年初或每季度对需要检查的事项进行梳理后要进行公示。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或涉及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等情况外,各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到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查。例行检查要提前通知,并严格控制参加检查的人数和次数,对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的临时性检查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检查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同一家企业、同一事项禁止重复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最先介入的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业务科室的,由主要业务科室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联合检查。
第七条实行检查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准随意扣押被检查者的财物及证照,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检查结束后,要出具相关手续,如被检查单位在执法检查后出现和检查相关的问题将追究执法检查人员的责任。局有关部门及领导还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坚持上路明察暗访,对随意扣押被检查者财物及证照,接受被检查者宴请、现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的,一经查实,要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建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信用等级制度。根据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守法、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可以享受年检免审、免予日常检查的待遇;对于信用等级低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和年度审验。
第九条简化各类报表。各类上报表格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对于保留的报表,尽可能面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清理、减少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收费的管理规定,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都要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未列入的收费项目,道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缴纳。遇到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可向局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3个月内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养路费免费证的核发严格按照《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冀交工字[92]233号文件第八条和第十八条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业户进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乱培训行为,任何部门不得要求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各执法单位的业务科室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道路运输等相关企业推销产品、商品和服务,不得指定、限定中介机构提供某种专项服务。
第十二条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权力类别、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责任内容全面认真地清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都要面向服务对象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各执法单位都要按照行政许可权、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收费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行政权力的分类,编制职权目录,包括权力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制定流程图,包括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管理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并予以公开。
第十四条公开权力运行的决策过程。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都要公开,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第十五条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并把绩效考评与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等结合起业,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强化社会监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向社会颂举报电话(8723341),以加强监督职能。对被举报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度,待岗期间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重新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待岗培训三个月,延长待岗期间后仍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单位另行安排本人拒不服从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发展环境首长负责制。局下属各单位要制定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计划,列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程,常抓不懈。局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评选政绩突出单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存在损害优化发展环境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第十八条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本规定并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局纪委要按照《唐山市关于优化发展环境若干纪律的暂行规定》、《唐山市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不作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唐山市交通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
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坚持绿色低碳理念,以迎亚运为契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xx年底前,完成全镇10个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确保各行政村的规划保留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覆盖。
(一)村容村貌展现新形象。
1、整治全域化。以房屋风貌融合为重点,坚持原生态风貌,尊重原有村庄建设肌理。以清理残垣断壁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庄内垃圾散落、杂物堆放、网布围护、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私拉乱接等环境乱象,巩固和提高清扫保洁水平,根治保洁死角。田园、菜园整齐划一,篱笆、围栏以竹为主,充分展示安吉竹元素。以入户道路通达为重点,全面修复村庄内道路、污水、文化健身设施,提升千家乡宿共富区人居环境。规范村庄内设施标识,提升村庄景观品质和美感,打造有文化个性和辨识度的韵味村庄。加强乡村内部及村与村之间沿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保证视野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物。
2、庭院整洁化。提升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农户庭院保持整洁卫生,及时清理积水防止蚊虫滋生,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柴草堆放整齐、覆盖物规范有序,无粪堆、土堆、灰堆,确保院内干净整洁。积极开展镇、县、市级各级美丽庭院和市级美丽庭院示范带创建。
3、绿植景观化。养护村庄绿化,管护古树名木,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区域绿化改造,着力打造以农户庭院、集镇绿化为点,绿道、绿廊为线,河道绿化为环,公园、广场绿化为面的“点、线、环、面”相结合的绿化网络,逐步形成“绿道、公园、小游园绿地”等三级绿化体系,达到“入目绿、视感美”的景观效果,使绿水青山成为新时代美丽乡村最显著的标志。
(二)“三大革命”取得新突破。
1、垃圾分类标准化。
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以制度化、规范化促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农村垃圾源头精准分类。开展市级垃圾分类标杆村、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房新建改造和规范管理,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能力。加强现有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运维管理,高标准创建回收站点、星级站点。推进和深化垃圾分类积分制和“绿币银行”、无废乡村建设。
2、公厕管理规范化。
坚持“属地管理、包干问责”,推广农村公厕“所长制”,推进“三有四无”即“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标准实施,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提高日常保洁维护和监督检查标准,全面打造“规范公厕”,深入创建“星级公厕”“示范公厕”,有序推进公厕设施设备更新调整,倡导使用环保新技术和智能新设备,提高农村公厕人性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3、污水治理实效化。
落实“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出水达标率。落实以县、镇、村三级站长为重点的“站长制”管理模式,加大运维管理巡查力度,及时拆除废弃终端设施,整合规模偏小、运行效果不佳的污水处理设施,按处理规模进行修缮、改造、重建等,提高设施运维的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环境监管。
(三)“四大细胞”注入新活力。
1、规整“五线细胞”。
做好“五线”规整,输电线路乱拉、接线乱接、架设不规范等既有碍观瞻,也存在安全隐患。将“五线”入地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开展老旧电杆拆除整理行动,统一管控、统一拆线、统一拆杆,整理老破旧丑的电线杆,优化电力线路,整洁村容村貌。
2、洁化“田园细胞”。
清除田园、茶园、菜园、林区等各类积存垃圾,整治丢弃于田间地头、田园茶园林区、公路铁路沿线、沟渠水边的秸秆、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清理脏乱棚架、乱建设施、乱架杆线等,逐步统一看护棚等农业设施用房的样式,加强田园、菜园、茶园、林区的日常动态保洁。田园茶园林区做到“六无”:无积存垃圾、无脏乱棚架、无乱建设施、无乱架杆线、无失管农田、无秸秆焚烧,打造村庄田园新景观。
3、扮靓“道路细胞”。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态化的工作思路,按照“五彩共富路”的建设要求,维护好美丽生态公路,不断加大村域公路、道路路况整治力度,积极消除过村路段脏、乱、差现象,美化路域环境。强化实施安保设施修复改造、路肩水沟等预防性养护,加强路面扬尘治理工作。做好村道沿线规划,打造“一条大道、两边风景、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美丽乡村路,真正让村庄道路达到畅而美的通行环境,为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夯实基础。
4、治理“河塘细胞”。
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农村河渠实施清垃圾、清障碍、清杂物、清养殖、封堵非法排污口的“四清一堵”整治,保持河道、水塘的水体洁净,确保水面无漂浮垃圾、水沟无违规网具、河岸溪滩干净整洁,达到河渠畅通、水面干净、环境改善的良好水域生态,积极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水塘生态环境。
新时代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由各行政村申报,经镇审核,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已经完成全域土地整治的村、成功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的行政村不需要申报。
(一)统一思想。
各村要高度重视,村书记要亲自谋划、布置和推动,把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农村宜居宜业、振兴乡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村专管员要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联动合作,切实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感。
(二)属地管理。
各村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每个规划保留自然村的排查摸底,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环境整治提升。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长效管护机制,严格按照县、乡(镇)、村、户、物业“五位一体”的管理责任,确保人居环境常态长效。
(三)统筹协作。
镇政府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团组织、企业、群众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的作用,调动地方乡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人人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完善全区域无死角的建设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四)验收奖励。
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妇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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