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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一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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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二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5)由保健医对体检异常者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就医,及时反馈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疫情报告人,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2、疫情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站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记录。
1、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单位或学校,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四
一、执行职务的部门主管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疫情管理人员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三、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其它忌口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害、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8小时内卫生局报告。
五、责任报告人在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应用电话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简单的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五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
1、主任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学校学生食堂人员、宿舍管理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4、协助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疫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校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六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七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八
流行病,一个中文词,指的是流行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大规模爆发发生在更大的地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稳定,按照上级规定,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各处室、学院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上报部门人员信息工作至防控办公室。要增强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第一时间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上报。
三、报告数据和信息要准确,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对不按时上报和不认真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
五、信息零报告采取报表方式,如发现问题,电话第一时间报告。
六、各部门要主动与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加强配合。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传染病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我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午8点30至8点,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专业学科组长负责对本班师生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3、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专业学科组长为各班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任。
4、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专业学科老师对出现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及时报告。
5、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一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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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二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可在人、动物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传播。大多数病原体是微生物,一小部分是寄生虫。由寄生虫引起的疾病也称为寄生虫病。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卫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卫生局——儿保、疾控、卫监等、公安局——警署等)。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酌情处理。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儿保所、街道医院等)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监督所)。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卫生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一、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向全校师生进行通报,并做好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1)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配合卫生院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5、授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1、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
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为了及时有效地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园长z为我园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副园长z为具体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她教职员工、家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联络员提供情况。
3、各班班主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全园卫生保健工作,每天两次对师生做好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晨间检查时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全日观察中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园领导。凡发现法定传染病(甲类、乙类、丙类)、新发传染病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的传染病进行汇总后,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需要报告的传染病时,应立即完整、清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报告卡送到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爱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在2小时内通知同安区疾控中心疫情报告人员。
5、乙类传染病(除上述病种外),应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6、丙类及其他要求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幼儿的观察询问,如发现幼儿有发热、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幼儿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状的幼儿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情况登记日志上,传染病流行时做到因病缺勤人数每天上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加强晨检,由值班教师负责对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问,了解幼儿健康情况,对因漏检的幼儿,各班教师应及时反馈给保健医生。
4、如果幼儿在治疗后返回幼儿园,教师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幼儿,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告给园长,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入园。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三
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科发现传染病都要及时报告疫情。
三、下述科室为疫情报告重点科室:传染科、内科、急症科、小儿科、放射科、妇产科、皮肤科、外二科(泌尿外科)。
四、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传染病处理)、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瓦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血吸虫病、丝虫兵、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五、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应尽快报告,城市在6小时内告。乙类和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五、疫情报告接受单位:本院预防保健科。
六、报告方式:书面报告要求填写全面,字迹清楚,工作单位和发病地址详细,发病日期和确诊日期准确,保健科专职人员负责网上直报,同时并通过电话直报疾控中心。
七、各科应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负责疫情收集整理资料管理工作,所需表卡向预防保健科领取。
八、建立疫情核对制度,科内每月核对一次,预防保健科每月核对一次,并有核对记录。
九、各科室对疫情报告作为指令性任务完成,列入季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于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少见的。乙类传染病加艾滋病等,及工作认真、报告及时,表卡全面、专人负责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于核对不及时漏报、误报、谎报疫情,给予经济处罚。对因漏报疫情造成疾病传播,给予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四
为了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急、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地方病的预防和监控工作,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的蔓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使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得到足够的保障。
二、目标和任务:
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早治疗。
三、方法措施: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教室、宿舍卫生、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2、加强体育锻炼,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坚持晨检制度和每学期体质监测制度。
3、根据部颁课程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传染。
病、常见病、地方病的有关知识和预防要领。
4、加强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控工作。坚持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治疗。
5、加强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专栏、壁报,召开家长会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的有关预防知识。
6、坚持传染病的报告制度。配合医疗部门定期给学生体检,预防和接种。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陈复刚同志任组长,崔发明同志任副组长,杜修建、刘传良、柴书祥(校医)为成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落实。并做好各种记载和及时报告。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五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务必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职责。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六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七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八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级部主任:xxx。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十九
学校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篇二十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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