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是评估好坏的重要指标,不仅要解决当前问题,还要考虑长远发展。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前做好预防和解决准备。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方案制定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借鉴经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爱心+协同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爱心+制度保障。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爱心+专项行动。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爱心+专业培训。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爱心+精准数据。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13。
4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镇、处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的工作机制。使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镇、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成立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各镇、办事处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各镇、办事处及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镇、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每个季度向区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村干部走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
“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区教育局和区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强亲情关爱,常态化开展爱心关爱活动。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镇、办事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镇、办事处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区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从现在起至11月底,哈尔滨市将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及时响应并解决当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现实问题,力争到20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这是记者从22日哈尔滨市召开的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哈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487万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量的18.7%,低龄化比率比较高,13周岁以下占总数的92.3%。此次专项行动围绕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六方面内容展开。哈市各区、县(市)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强制报告意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
据介绍,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当天的会议上,由哈市网信办、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哈尔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30日,浙江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1.68万人,约占全省儿童总数的1.5%,其中男6万余人,女5.68万人。近76.8%的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77%的农村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和抚养,有63%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外出务工,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8693人。(时报记者曾历时2个多月,深入温州、台州、丽水、衢州等地,探查浙江当地留守儿童情况,完成了近2万字的农村留守儿童报告,详见205月16日a4-a10版)。
面对这样的情况,浙江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服务网络。
今年3月中旬,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及信息录入工作。目前,留守儿童已全部排查完毕并录入信息库,建立了一人一档,明确了每一名留守儿童的社会及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人。
为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的分析运用,5月底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爱保护工作。例如针对部分农村留守儿童未上户口的问题,各地要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无户口农村留守儿童落户问题;针对无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各地要督促其父母尽早落实委托监护人代为监护等。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社会力量活跃,互相帮扶的氛围十分浓厚。据统计,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8个,每年募集慈善资金约45亿元。浙江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借助时报和“青年之声”等平台,发布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对接社会资源,每年服务留守儿童10多万人次。
今年六一前夕,由省慈善总会发起的“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之家”项目启动。该项目以村(社区)为依托,综合利用现有场所,于年内建立首批30所“关爱儿童之家”,并确定了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衢州市作为项目试点地区,计划3年内在全省设立100所。7月4日,由团省委主办,浙青传媒、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圆梦浙江农村留守儿童”大型公益活动启动,动员各方面力量,满足留守儿童微心愿。类似这种构建留守儿童情感呵护工程的活动还有很多。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22日,吉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副省长隋忠诚、省政府副秘书长于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乔恒等出席会议。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约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0.5%,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40757人,占81.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1187人,占2.3%;无人监护的1374人,占3%;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6790人,占13.4%。有12448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下的.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或尚未登记户口。长春、四平、松原、通化四个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占全省总数的72.9%。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年底,在全省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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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经国务院批准,20xx年11月至20xx年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今天,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部署会。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福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孝丽,以及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4月份,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天津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十个涉农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主要排查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从排查总体规模看,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戚朋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另外,有356名由(外)祖父母或亲朋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较差。目前,仍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辍学(7人)或尚未登记户口(13人)。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武清、宝坻、宁河、蓟州等区域,以上四个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7人,占全市总数的90.37%,其中蓟州区农村留守儿童565人,是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地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从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外出务工(702户)和种养殖业(227户)。
曲孝丽介绍,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底,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在全国联合开展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归纳梳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7月22日,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武都召开。副市长尚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尚桢指出,市委、市政府对留守儿童问题十分重视,立足市情实际,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随着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留守儿童问题依然存在。尚桢强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牵头尽快摸清留守儿童底数,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留守儿童问题。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把留守儿童问题纳入精准扶贫工作中,尽可能搭建帮扶平台、沟通平台,强化留守儿童思想教育、普法教育和心理教育。严厉打击涉童犯罪,加强校园管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拓宽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回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
尚桢强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抓紧建立完善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陇南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12月2日,在收听收看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后,三明立即召开全市会议进行贯彻部署。副市长肖华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肩负的重要职责,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保护。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摸底排查出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户籍、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失学的儿童,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民政、教育、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1月20日,保定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许立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许立群就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好;要突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强化救助保护和安全保护,突出做好基本生活等关爱服务,突出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配各方力量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要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狠抓督促落实工作。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会上,市民政局通报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并对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做了总体部署。市教育局、公安局、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就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2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会议通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基本情况,并对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作部署。副省长、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黄琪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琪玉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家庭、政府、学校的责任,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力争到20xx年底,将全省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管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任奎军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留守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底线;要着力落实各方责任,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要着力强化工作保障,通过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用好救助补助资金及彩票公益等方式,多渠道、制度化筹措农村关爱保护资金,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留守儿童。
近几年来,关注、关爱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由于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教育和情感关怀,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行为养成等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其中以心理健康问题最为突出。心理专家指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一般有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只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供给;第二层次是给予孩子物质需求以及适当的爱,陪伴孩子成长;第三层次是了解孩子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并给予适当的供给;第四层次是家长去适应孩子的成长。绝大部分留守儿童只得到了父母第一层次的关爱,还有一些孤儿,孩子最基本的情感需求来自于爷爷奶奶间接的爱,但很多时候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对孩子来说,对于情感的需求有时甚至远远大于物质需求,而情感的缺失和隔代监管的溺爱、偏爱、失爱,都容易造成孩子性格极端、行为偏差、学习困难等心理障碍。
据了解,对于留守儿童的关爱,聊城市政府从未停止。从去年开始,聊城市就启动实施了“牵手关爱行动”,按照“结对+接力”的模式陆续开展了志愿者和孩子“一对一”的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微心愿”达成、感受城市等一系列活动,目前这些活动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聊城市还把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写入20xx年。
工作报告。
将其列为20xx年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5月17日,陕西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省长冯新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关爱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冯新柱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更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督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救助保护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帮扶力度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障力度,最大限度保证孩子“不失学”、“不留守”、“不流浪”。要逐步完善服务场地和设施,充实关爱保护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投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夯实关爱保护工作基础。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xx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
根据津教发[20xx]21号)和xx委办发[20xx]48号文件精神,结合xx区各学校实际情况,对片区内各教管中心以及辖区内学校开展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总结,现就津南片区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xx区有法人单位学校x所,共有学生x人,学生%都来自于农村,留守儿童较多。
从片区内各校开展“留守儿童”专项调查工作的结果来看:辖区内“留守儿童”总数为x人,占学生总数的%,但这些弱势群体的成长与发展却关系着学校的`生存发展。
1、各教管中心成立“留守儿童专项督导和工作小组”:各教管中心主任任组长、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以办公室人员和各校校长为成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关注“留守儿童”。
为了让“留守儿童”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各教办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与镇关工委密切配合,争取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探索和尝试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模式,辖区各校构建立了家校联系网络:一是完善留守儿童亲人联系方式,二是寻找代理爸爸和妈妈;三是各校德育处具体负责,各班主任具体实施,师生员工多位一体,创办了“留守儿童之家”。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我乡共x万万人,在校学生近x人,其中留守儿童x人,占学生总人数的x。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全校开展心手相牵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我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方面不断探索,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力求做到“专门化、系统化、科学化”,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成立了“xx中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三位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各个班主任组成,形成了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根据对本乡的“留守”儿童数量、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组建“留守儿童之家”。建立学习和爱心帮扶联系制度,阅览室有符合青少年儿童阅读的书报、学习辅导资料和课外读物;有适量球类、棋类等文体器材。
(二)实施“代理家长”制度。发动全体师一起加入到“关爱行动”中来,积极开展心手相牵“一对一”结对子活动,推进“代理家长”关爱行动,“代理家长”采用“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的形式,进行牵手结对帮扶。
(三)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利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假日家长回乡之机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家访,开展对监护人专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确教育子女的职责,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四)丰富工作载体,为留守儿童成长营造环境。组织开展符合留守儿童心理特点的诸如“今日我当家”、“我给爸妈寄贺卡”等主题实践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培养留守儿童自立、自强、自信、活泼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校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到位,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我校在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关爱行动班级文化建设等一系列留守儿童工作上全面上一个新台阶。
我校于x月x日举办了“xx”留守儿童快乐日合唱比赛,全体师生参与,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接着举行了“我给爸妈送祝福”的寄贺卡活动,加强了亲情教育。
总之,留守学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我校教师从领导到教师,都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留守儿童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体健康、劳动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发展。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从物质上、精神上、生活上去关爱他们,做好留守儿童的引路人和呵护人,引导留守儿童健康全面成长,为留守儿童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今天,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现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全面部署下阶段工作。副市长齐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齐建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齐建中强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考核、宣传引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做细做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1月18日,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暨表彰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王智慧要求深入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加强帮扶保障、提升关爱水平,进一步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王智慧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和全市协调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着力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搭建留守儿童沟通、教育和活动的平台,积极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吸引基层教师、妇联干部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建关爱服务队伍,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让他们安全成长、健康成长、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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