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汇集(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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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心得汇集(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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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总结能够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学习的内涵和核心要点。在总结中要突出主题并突出重点。在以下总结范文中,你或许能找到自己需要的答案和启示。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一

《儒林外史》主要说了在旧时代时,各类人士对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儒林外史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至今仍非常具有警世意义。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着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一定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现在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现在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贪腐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政府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复的机构,多余的机构只会浪费钱和造成腐败。

《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吴敬梓出生在康乾盛世的官宦人家,世代为地方旺族,家世显赫,祖父吴旦是个监生,伯叔祖吴晟、吴昺皆进士及第。

《儒林外史》的艺术成就主要在于:第一,突破传统说书体小说的叙事模式,进入文人书面化创作;第二,经过独特、鲜明的讽刺艺术成就反讽艺术的巅峰之作;第三,创造了新的小说结构形式——以思想贯穿的连环短篇结构。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讽刺艺术到达最高峰的一部巨著,也是一面封建社会的照妖镜。它经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的真实生动的描述,并涉及当时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让人深刻地认识当时的封建社会。

说到读史,有必要说说读史的境界,在此借用佛教中的三种境界:“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读史的境界或许会因人而异,但大概不会偏离这三层意思:第一层境界是只看到历史的表象,“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第二层境界是能透过历史表象看到当时社会的本质,“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层境界是经过对历史的了解从而提炼出能为当今社会所用的意识并运用于当今社会,“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蛊惑他人弃俗、反俗让人误入歧途更不能够扰乱社会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做出反人民、危害人民反社会、危害社会的事情。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儒林外史》把锋芒射社会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并且是客观的、写实的,此刻读来,仍感叹不已。

在当时认为举业高于一切,于是读书人便死作那些八股文,认为只要有了功名,便高人一等。于是隐藏在这种心理背后的丑态被折射了出来,君不见那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可是当他们考取了功名,真正为老百姓做事,当一个好官的又有几人呢?进士王惠被任命为南昌知府,他上任的第一件事,不是询问当地的治安,不是询问黎民生计,不是询问案件冤情而是查询地方人情,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各种案件中有什么地方能够通融;之后定做了一把头号的库戥,将衙门中的六房书办统统传齐,问明了各项差事的余利,让大家将钱财归公。从此,衙门内整天是一片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衙役和百姓一个个被打得魂飞魄散,睡梦中都战战兢兢。而他本人的信条却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朝廷考察他的政绩时,竟一致认为他是江西的第一能员。但与他们相比开头出现的王冕,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任何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头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

而那些有钱的财主们却又为富不仁。贡生严致中是横行乡里的恶棍。他强圈了邻居王小二的猪,别人来讨,他竟行凶,打断了王小二哥哥的腿。他四处讹诈,没有借给别人银子,却硬要人家偿付利息;他把云片糕说成是贵重药物,恐吓船家,赖掉了几文船钱。严监生死后,他以哥哥身份,逼着弟媳过继他的二儿子为儿子,谋夺兄弟家产,还声称这是礼义名分,我们乡绅人家,这些大礼,却是差错不得的。

这林林总总的丑态也正说明了清朝黑暗统治下士大夫阶层的堕落与无耻,政治的罪恶与社会的腐败。几百年后的这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与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忙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立刻与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我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我应当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当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我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齐,可是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我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我的清白,与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述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明白了什么是近墨者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我以前很少看小说,总觉得小说无非是以情节取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我也会写出跌宕起伏的悬念的。我自我还是很喜爱优美的风花雪月,对于天马行空的感伤也有兴趣。这次是闲来无聊翻了一下《儒林外史》,就有一种儒林外没有史的感觉。

对于吴敬梓的这部大作,历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我也有一点自我的观点。看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点累的感觉,他跟别的小说不一样,要十分用心的去看,要不然过了几章之后你就会发现里面的故事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对于这点我很纠结,正因我同时有两点观点了。

小说在一开始就讲王冕的故事,作者从那里入手,是有很大的深意的。透过在后面的各位书生故事的阅读,与王冕的一生比较就会显示出作者的讽刺。王冕一生受尽磨难,勤奋苦读,才造就他的博学多才,却终生不入仕途。与其他的书生诸如严监生,范进之类构成鲜明的比较。虽然他们有的夜很苦读,但大多数是那些市井无赖制备,就是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就成了秀才,却还是总写鸡鸣狗盗,偷鸡摸狗的勾当,作者并没有过多的写书生们之间的政治斗争来显示他们之间的勾心斗角,确实透过一些小事,或者是一些搞笑的事情来解释他们的小丑形象的,讽刺学校过十分明显。

读了这本书,我能够说只学到了一点,就是换个角度来写东西,任何事物都有机棉,如果就死站在一个角度就永远不会有那种横看成岭侧成峰感受。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二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简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题记。

趁着暑假的时间我读完了简爱这本小说,这本小说讲了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作顽强斗争,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让人懂得世界道理,知道爱是什么的书。

读了简爱之后,我想起了这部书的伟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谢谢你让我们懂得了爱是什么。

读了简爱之后,让我觉得世界的人真与众不同。例如罗切斯特有钱的时候,简爱就不嫁给他,他不好的时候简爱就嫁给他。就像是一个大财主你有钱时不会花,你没有钱时你非要花。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简爱是一个可怜又幸福的人。幼年时父母双亡,来到了唯一可以依靠的舅舅家,可不幸的她舅舅又离去了。使童年的她遭受到了巨大地伤害。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孤儿院,但长大的她和罗切斯特成了一生的伴侣,她可真幸福啊!

读了简爱之后,我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真像猫和老鼠一样,爱情跌宕起伏,这就是我对简爱的读后感,简爱值得我们学习。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主人公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

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

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今天,看了《简爱》这部书,使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简爱的悲惨命运和她那种勇敢追求自己的命运的精神。

这部书主要说了主人公简爱重小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妈的家里,虽然百般努力,但是仍然难以讨得舅妈的欢喜。后来,她被送到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刻苦努力坚持学习,慈善学校毕业后,简爱鼓起勇气迎接新的生活,应聘到桑菲尔德的庄园当家庭教师,就在她获得爱情的时候,一桩隐瞒了15年的秘密使婚礼成为泡影,但是简爱并没有为此放弃,而是接着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部书,我既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痛苦,又被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所震撼,简爱告诉我们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勇气,爱和尊严。

我今天读完了《简爱》心里由衷的敬佩简爱。她是我的榜样。简爱虽然不够漂亮,但人不是因为漂亮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漂亮。高雅的气质,温柔活波的个性,有自己的见解。这些都是女人最可贵的东西。

我喜欢看简爱在罗奥德学习的那段。她努力向上的精神鼓舞着我。还有同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这是真爱的过程。人一生有一次这样大的爱就足矣。让人感觉了生存的价值和意义,人为什么活着与人怎样活着。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读一读这样的着作,以提高我们的修养、志趣、心德、能力。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三

《呼啸山庄》这一本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与世隔绝的两个孤立山庄之间的故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呼啸山庄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前一段看了《呼啸山庄》,惊异于爱与恨的力量如此之大。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都聚集在希斯克里夫形象的刻画上,他的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小说看了大半,是怀着一种沉重的心情看的,因为整个场景都安排得变幻莫测,时而阴云密布,时而鬼哭狼嚎。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不快乐,其实我挺同情希斯克里夫的,本来他是个弃儿,但得到了养父的关爱。继养父去世后,却遭到哥哥的嫉妒,一心想赶走他。养父走后,希斯克里夫的心都在妹妹凯瑟琳身上,可以说青梅竹马的两人,而为了物质,凯瑟琳却背叛了他,造成希斯克里夫后来一系列的报复。

诚然希斯克里夫做法欠佳,但是这城市多少因为这样那样原因背叛的人。我不能理解,却也不能指责什么。其实人世间不光是爱情需要彼此的安全感,友情,亲情亦是。只有让自己不断的变优秀而且要给予对方信任,才能使这份情长久下去。我想我们要做的,也是不断让自己优秀起来,吸引身边的人。对待情感也要绝对的信任,这样的路或许走起来更加平稳一些吧!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英国呼啸山庄爱情与复仇的故事。

希刺克利夫被“呼啸山庄”收养,被庄主恩萧宠爱。爱他高于自己的亲生孩子,使大儿子辛德雷十分恨他。在恩萧去世后,他被辛德雷虐待,可辛德雷的妹妹凯瑟琳却迷上了他。凯瑟琳在林敦的家“画眉山庄”休养时,碰到有教养的埃德加,接受了他的求婚。数年后,希刺克利夫回来复仇,诱骗致使辛德雷破产,娶林敦小姐无情折磨以伤害凯瑟琳和林敦先生。凯瑟琳难捱重挫,最终与希刺克利夫诀别。希刺克利夫成为两大庄主,最后在百无聊奈中走向自我毁灭。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慨万千,这个故事始终被仇恨所覆盖。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贪婪背叛了希刺克利夫,从而让希刺克利夫产生了仇恨。虽然他后来报仇了,也成功了,但他并没有感到快乐,反而走向死亡。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像凯瑟琳一样虚荣、贪婪;更不能像希刺克利夫一样被仇恨迷住了双眼。

这是我很早以前读的一本书了。但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印象深刻。印象深刻不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而是因为全书都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仇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爱与恨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希斯克利夫的弃儿,他被恩萧先生收养,在恩萧先生死后,受到恩萧先生儿子亨得利德长期虐待和压迫,因此性格扭曲。可是恩萧的女儿凯瑟琳跟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他们相恋了。但是最终凯瑟琳嫁给了富有贵族林顿,希斯克利夫愤而离家出走,三年后他回来了,展开了他的复仇计划,他用卑鄙的手段毁灭了两个家族,用上一代的恩怨惩罚下一代。在《呼啸山庄》中,我们看不到阳光,看不到浪漫,只看到了仇恨和人性的阴暗。但是到了故事的结尾,这一切仇恨都随着希斯克利夫的死而划上了句号,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回归,看到了爱的美好。

关于这样一部作品,可以领悟的是在太多太多。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在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希斯克利夫的结局是很凄凉与悲哀的,但同时也是一种解脱,对他是一种没有痛苦的结局,他可以无忧地与自己所爱的人长久地呆在一起了,没有任何人的打扰与烦恼,是一种人们都向往的生活,虽然他没有看到自己胜利的结局,可是如果他真的看到了自己所希望的那样的结局的话那么他的内心会舒服吗?会得到欣慰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只有这样的结局对他才是公平的,才是完美的。

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同时在自己没有能力给“敌人”回报的时候就要学会忍耐,学会接受对方,但在自己有了能力回击的时候也要给对方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对方更强大的机会,只有这样自己才会在挫折中不断地进步,其实遇到挫折与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丧失心志任由事态的发展而不去努力丰富自己阻止事态更严重地发展下去。

人生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这是一场交织复杂的爱情故事,在这人性与仇恨的冲突中,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悲剧就这样上演。从希斯克历夫的懵懂童年到他生出爱情萌芽再后来悲剧的发生以及复仇的焰火吞噬他的灵魂后又重新唤醒了心中的的那一点良知。故事曲折纠缠,人物性格复杂,感情纠结多变,在那佣人迪恩太太的口中故事一点一点慢慢展开。

当年少的希斯克历夫被外出的老厄恩肖先生捡回家中,故事便慢慢开始,在希斯克历夫刚到家中便被呼啸山庄整庄人所不喜之时,悲剧的发生便早已埋下了伏笔,正如作者所说,“收下他,哪管他黑的就像从魔鬼那边过来。”老厄恩肖对希斯克历夫的宠爱引起了一家人的反感,从佣人到少爷俱都对希斯克历夫产生了浓浓的厌恶感,也因此买下了希斯克历夫心底仇恨的种子。少年懵懂的希斯克历夫饱受欺凌,最终在老厄恩肖死后被亨德雷赶出家门时,点燃了心中那抹复仇的火焰。而小时与凯瑟琳小姐的懵懂爱情也在那虚荣与无知中彻底葬送了希斯克历夫心中的最后一点理智,一心复仇的他走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多年后的希斯克历夫不知在何处赚到了一大笔钱后回到了呼啸山庄,被仇恨遮蔽双眼的他不顾一切对当年肆意欺凌他侮辱他的亨德雷展开了一系列人性扭曲的折磨。带坏了亨德雷的儿子小林顿后慢慢蚕食了呼啸山庄的同时也骗取了画眉山庄的财产,他把林顿家的掌上明珠娶回家后却又频施家暴,在后悔与无奈中郁郁而终,他把对凯瑟琳的爱与对亨德雷的恨意施加在他们的后代身上,最终希斯克历夫在临死前放弃了自己的复仇,带着自己对凯瑟琳的爱与那最后复苏的一点人性走向了黄泉。在凯蒂与哈里顿的爱情中他看到了当年自己与凯瑟琳的影子,在那最后复苏的一点人性中,他为自己的复仇行为感到了一丝后悔,放弃了对下一代人的折磨,放下了自己多年的心结,在一切都烟消云散知识带着那对凯瑟琳一如既往痛彻心扉的爱意走完了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步。

希斯克历夫一生由爱而恨,由悲而悔,说不清我们对他到底应该同情还是痛恨,他的一生可悲也同样可恨,在自己纠结的复仇与悔恨的心理中不停地折磨着别人也同样在折磨着自己,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小说的结尾美丽的让人沉醉,那一片湛蓝的天空下又有谁不能安眠?人性扭曲也罢疯狂复仇也罢,希斯克历夫的一生让我们在纠结中思考在痛苦中体味,在那失而复得的人性中慢慢领悟着人生。

人总是这样,走在书店里,面对书架上玲琅满目的书籍,一瞬间感觉自己对知识的渴望无限膨胀,于是便“不理智”地买下许多书,回到家便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只是感情仿佛经历了沧海桑田,变化太大。

我上初一的时候,相同的镜态,买了好几本书,有鲁迅的《呐喊》,冰心的《繁星》和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只记得这几本。这是一次很神奇的读书经历。《呐喊》整个初中我读了三遍不止,而《呼啸山庄》每每翻至第五页便由衷地感觉读下去的自我强迫,以至于不得不放弃。中考结束后的某个暑假,雨夜,在我近视不是很深的时候(突然羡慕起眼睛不近视的时候,老师布置作业,寻找仙后座,观察月亮移动的轨迹),我看到天空酱紫色的深邃,没有星星,感受着小雨的清凉,窗台上的串串红和月季很怡人,就去翻我的书柜,找到了这本“遗弃”的《呼啸山庄》,终于跨越了“五页”这个瓶颈,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我的夜晚,忘记了雨,忘记了串串红和月季。

抛开书的内容,翻译质量可圈可点,我看的是由上海美术出版社出版,翻译简约和真实,给人以干净和顺畅的好感。从内容上看,小说选取管家角度讲述整个事件,给人以床头故事的感觉,自然又顺畅。小说就是这样,再好的故事也经不住罗哩罗嗦,故意堆砌文字的打击。专业的评论人这样说它“全篇充满强烈的反压迫、争幸福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的超现实气氛,惊悚恐怖之中感人至深,带有部分哥特文学的奇幻恐怖色彩。”对我来说,这些评价当然字字珠玉,但却又难以理解。喜欢它,不过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个人的理由而已。

第一我感动的是希刺克里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无法理解爱和地位之间的矛盾,也无法体味他们之间的爱情。凯瑟琳说:“我这么爱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英俊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我在后来的经历中慢慢体会到爱情的感觉就是这样,对方的样子就是你期待你自己的未来是那个样子,所谓的“更”则是更加接近期待的状态。凯瑟琳甘愿赴不幸的婚姻,接受命运的安排。从一开始,仿佛悲剧已然发生。凯瑟琳的那句“无论人类的灵魂是什么样的,他的和我的一模一样”(英文为whateveroursoulsaremadeof,hisandminearethesame。这句话,在一次投票中荣膺人们最喜欢的情话)我们无法想像希刺克里夫忍受了多大的折磨才将自己锻造为“文明人”,在我看来,这种锻造甚至是艰辛的。无论是19世纪的英国,亦或是宣扬“美国梦”,在梦想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今天的中国。无形的“阶级”依然存在,突破这种阶级的天然存在着实不易。更加让人倍感惊悚的便是凯瑟琳很早便已过世,希刺克里夫却一直坚持着他的复仇,凯瑟琳的灵魂独自在荒野飘荡和哭泣了20年,无法安息,无法永眠。

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由于凯瑟琳和希刺克里夫对社会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他们挣扎于世俗之外。

相遇于爱情,却各自流浪。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四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终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之后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终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明白了:在自然环境下仅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明白,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本事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终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五

百万英镑利用幽默诙谐的语言勾勒了人们在“百万英镑”面前的各种丑态,趣味横生,生动地刻画了一副讽刺金钱社会的图画,令人忍俊不禁。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百万英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从伦敦一直漂流到英国的流浪汉,靠一张神圣不可侵犯的百万英镑存活一个月,那个月像监狱一样:虽然给予他富有,但是心中的恐惧依旧存长,无法销声匿迹。那是一种说不出吐不快的滋味—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地在边缘徘徊呢?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这样心惊胆战的趣事。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因为是它掀起一幕幕往事,令人无限遐想。诺,—不消说,我站住了,用贪婪的眼睛盯住那泥污的宝贝。我嘴里垂涎欲滴,肚子也渴望着它,全部生命都在乞求它。可是我每次刚一动手想去拿它,老是有过路人看出了我的企图,当然我就只好再把身子站直,显出若无其事的神气。

我想,这事上无其不有,再说不是用钱所能衡量的。钱也是万万不能的,它换不来一颗心意;买不了一个人的思想;更加夺不走友谊,一个人就是被金钱利益所迷惑了,到了最后还是一无所有。

说到这,我家就有一个整天捧着硬币的淘气鬼——弟弟。他真是爱财如命,和他讲道理,那可遭殃,随时随地的他恨不得坑你一回。这不,他又打起鬼主意来了,什么擦凳子一元钱、扫地两元钱等。这可算不了什么,他要是丢了钱,倒要一哭二闹三上吊,搅得全家不得安宁哪。

唉,言归正传,我认为那时的人们真会为钱所动摇,钱好似一枚毒针般刺进人的心灵,就是书中的流浪汉整天一样,是吃惊、欢喜,还是不停的在边缘徘徊。

在人生岁月中,了然于心的情怀,其实一直都在心底;虽然总有些错过,有些遗憾,但毕竟遗憾都已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消融。在素色年华里,虽然需要宽容,但更需要看透名利,对社会的缺陷无畏直言,带着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寒假里我有幸读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部短篇小说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也让我们看到当今社会的一些现状。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深受读者的喜爱,因为书里面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读者。而且还有精美的栩栩如生的插图,让人爱不释手。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作者在叙述上用词等,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笑过之后,仔细品读,慢慢体味。特别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人的人看到百万英镑的支票的表情时,让人忍不住开口大笑,真是惟妙惟肖。

不愧是著名的讽刺作家,《百万英镑》不但很幽默,还很有内涵,这样的作品真可以称的上是“绝妙”!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那个家伙端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脸说:“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您没有带零钱。我看像您这样的阔人只会带大票子的。”这可叫我冒火了,于是我就说:“朋友,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衣帽来判断他的身份吧。这套衣服我买得起,我不过不愿叫你们为难,怕你们换不开一张大钞票罢了。”

这就是《百万英镑》里的精彩片段。当时店员对流浪汉亚当斯蔑视、讥笑后见到百万英镑的惊讶表情,作者描述的入木三分。这里面的幽默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的马克·吐温经典之作。书中讲述了一个矿山经纪人的办事员因开游艇开的太远,迷失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救起,并以作为水手来作为路费。抵达伦敦后,他仍旧身无分文。这时,一位年长的绅士,把它叫去,并给他了一封信,便叫他走了。他来到一个小饭店,打开信,他被信里的东西几乎吓晕了!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英镑的钞票!就这样,一夜间,他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在伦敦,谁都知道他。在一次晚宴上,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波霞·朗汉姆英国姑娘并和她结了婚,事后他才知道,那位给他钱的老绅士就是波霞的义父。在他和波霞的结婚典礼上,老绅士把那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他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这本书讽刺了某些人抵制不住金钱对人的诱惑,认为金钱是万能的,现实中我认为金钱绝对不是万能的,金钱万能论是非常错误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是这些都是虚假的,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亚当斯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

《百万英镑》中,我被其中幽默的情节所打动,更折服于主人公精妙的讽刺艺术。

那百万英镑大钞使亚当斯闻名伦敦,使亚当斯高于一切王室以外的公爵之上,使他娶得一位美丽妻子,使他多得20万财产;而那巨额财富却源于富人间一场荒唐的赌注。

文章中一张毫不起眼的英镑大钞,在伟大的马克吐温先生的笔下,却折射出世间丑态。也许为了生存,亚当斯曾徘徊于兴奋与痛苦之间,欢喜与哀愁之间,但他从未改变自己的智慧,诚实与坚韧。锲而不舍的利用一切有效时间,去做该做的事。并抓住时机,把握幸福。在整本书中,属于难得的正派人物。

《百万英镑》中的亚当斯,其实我们同样应该学习他的智慧,诚实,开朗,坚持,他最大的特点是思想上站在高处,虽在乎名利,但观察同城人物,如同看一场闹剧,万人皆醉,唯其三人独醒。其实谈透名利,是希望大家存天理,并人欲。身处于社会中,我们必须建功立业,有所成就,方能不负师长厚望,所以我们多多少少在过程中会受名利干扰,但我们不必斤斤计较那一些得失,哪怕身为高官,身为富豪,事业上站在一定高度,我们都应该向亚当斯一样,以清醒的头脑面对,并且帮助好友,甚至要帮助更多陌生人,要对社会的不好的地方,无畏直言,争取纠正过来,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养成自己对社会,对祖国的一份责任心。带着自己清醒的头脑,对社会作出一份份贡献。实现自己人生的意义!

马克吐温先生与《百万英镑》中各式各样的人物形成强烈反差,先生是幸福的,他最终能从事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取得巨大成功,并且因身世,对黑奴深切同情,并在幽默机智风格的基础上,以纯净的回味的昏暗的幽默,不同层次上对美国当时各种黑幕无情的鞭鞑,成为了终身战斗不息的战士,战斗在文学第一线,并因口语化语言的大量应用使美国文学日益独立成熟,极大意义上,作者本身已经看透名利,对社会的不好处无畏直言,对祖国付出一份爱,一份责任心。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六

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背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朱自清《背影》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

《背影》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文章中父亲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到亲自去买橘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其平常的,极其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我拜读后,也是深深为之感动。

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细细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每次离开家和父亲从我这里离开的时候,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难以名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背影》是朱自清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词藻,却处处打动着读者的心,也让我感概万千......

作者开头写到“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从这段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生活的凄凉、惨淡和社会现实的黑暗,也为下文父亲的“背影”作了铺垫。这时候,作者父亲要去南京谋事,而作者要回北京念书,本来说好父亲不送作者的,但父亲再三叮嘱仍放不下心,最终还是陪同了作者,而那时,作者已经二十岁了。作者父亲对作者的爱顿时一览无遗......到了车站,父亲还要为作者买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倾斜,显出努力的样子”,瞧,父亲为了儿子不顾艰辛地攀爬,曾不抱怨一句,这是多么真挚、深沉、浓厚的爱啊!而此时的作者,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也是十分感动,他对父亲同样充满了爱和感激。就这样,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不舍顿时涌上了心头,我也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达芬奇曾经说过:“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冰心曾经讲过:“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受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在《背影》一文中,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无私、深沉的,而儿子也对父亲充满了关怀。在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父母亲的爱,也永远要记得多多去体谅他们,因为:父母的爱永远是神圣的、伟大的!

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当我读完全文,我才明白:原来他把儿子放在心里的第一位,而他自己,都是其次。其实,普天之下,哪位父亲不是如此呢?把孩子捧在手心上,生怕化了。

文中的朱自清当时都已经20岁了,已来往北京两三次,可他就是怕朱自清口渴,就是怕朱自清一路不顺利,就是非要送朱自清去车站。他总是为儿子着想,无非就是为了和儿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儿;无非就是为了多照顾照顾儿子;无非就是为了多看他几眼。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不由得想起我的父亲。有一次他送我,我走下台阶,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三步一回头,他还在那里;等我走到了台阶最下层,直到我走远……父亲的身影才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父爱,是细腻的,缓缓流入儿女的心灵。

记忆的长河中,有些事儿我永远忘不了。我的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很远——500多公里,但他不辞辛劳,每周都要坚持回家看望我,路途上的时间单程都要5个多小时。路途上,窗外的风景应该烂熟于心了吧!哪里会有一座桥、哪里会有一条隧道,父亲定然都看倦了吧!他的旅途定然是无聊的吧!路途上,父亲一定会很劳累吧!他是为了谁?可以每周都要花十多个小时在单位和家之间往返?是什么在支撑着他?是爱啊!

父爱是什么?父爱如伞,为你遮风挡雨;父爱如雨,为你濯洗心灵。其实,父爱更是一份对家、对亲人的眷恋,父亲的爱就在他往返的旅途上,陪伴着我,陪伴在我的成长路上!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濛濛。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七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铜葵花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的暑假,我看了《青铜葵花》,看的过程中我多次被书中的情景感动的热泪盈眶,对这本书我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是以农村生活为背景,让我这个城市长大的孩子耳目一新。主要讲的是一个叫青铜的农村男孩和一个叫葵花的城市女孩的故事。青铜是个憨厚的男孩,葵花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次偶然的事件让他们相识并成了兄妹,他们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

青铜为了妹妹上学牺牲了自己上学的机会,为了给妹妹写作业的灯,做了萤火虫的南瓜灯;为了妹妹看戏,顶了妹妹一晚上;为了给妹妹凑学费,让自己的脚走在冰冷的雪地中……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宁愿放弃学习,独自来到遥远的江南捡银杏果;为了哥哥不被人看不起教哥哥认字……兄妹都在默默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这种情感多么的令我感动呀。

书中青铜他们一家虽然日子过的很穷苦,但是他们家充满了快乐、温馨。这两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和家人经历了水灾、蝗灾,但他们依旧非常的乐观。在他们的眼里家是多么的温暖呀,有和蔼可亲的奶奶、勤劳善良的爸爸妈妈。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一家人相亲相爱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这些爱都是值得我去学习去体会的,我相信爱的力量能让一切变得有希望。

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题记。

白净而干瘦的小脸上略带平静,纯朴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孩和牛,柔顺而稀少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飘扬。我从心里莫名的对这个叫葵花的女孩产生了好奇和好感。

葵花的爸爸终生都热爱着那最具有灵性和奇异的植物——向日葵。他热爱这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

作者已经为他的死亡做了伏笔——他没来由得想急切地看到女儿。他想看看他用一生来保护的女儿,女儿身上独有的奶香味儿,光滑的皮肤,灵动的眼睛,都让他感到深深的自豪。可是读到他的死时我不禁有些愤然,难道他就这么自私的走啦?!他有没有想到自己那年幼的女儿?他那个年幼的女儿是多么的需要他,他并没有做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女儿一个完整的父爱!

当读到葵花的悲痛,她的无助,她的孤独,她的不舍与依恋,都像一根根针密密麻麻的扎入了我的心房。我早已忘记了自己的设身处地,仿佛我就是大麦地的一名乡里人,亲眼目睹了葵花的悲伤与痛苦。

还好老天对她有所眷顾,让她遇到了青铜。这个五岁时因得了脑膜炎而成了哑巴的善良少年。

“青铜,青——铜——呵。”我反复的读着,不禁有些好笑,这个少年怎么会起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当然,青铜没有辜负这个古怪的名字,他的性格,也为之让人摸不到头脑。青铜,这个倔强而具有一丝强悍的少年,他想做的事,没有一个人可以拦着他。可是当我知道他曾是一个快乐而又活泼的小男孩时,脑膜炎夺取了他的欢乐时,心里不禁隐隐有些作痛。在古怪的行为与性格下,其实,是一种深深的自卑和不甘心吧。

能读懂青铜心理的想法,只有奶奶、老黄牛和葵花吧。提到奶奶,一头满是银发的老人,她的头发,是最美的芦花。她懂得青铜一举一动所代表的含义,她知道青铜爬上树不肯下来的原因,她也知道青铜不上学是为了葵花。她为了青铜,为了葵花,为了她们这个家,在生命的最后时期,仍然去棉花厂工作,去弹棉花!为的就是给家里赚钱和让青铜葵花有个衣裳。多么好的老人啊!读到老人快要逝去,我不禁想,可不可以让我拿出十年的光阴,让这个善良的老人重新有一个幸福的家!

读到最后的时候,青铜能冲破喉咙说出来的强烈欲望的情感时,我的眼眶迅速变红,青铜、葵花,两个人的命运可能上天早已注定了吧。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无穷。一片生机,却又是一片肃穆。

在这篇纯美的小说里,我终于懂得风筝,只有逆风时才能寻找到自己的方向。

安武林曾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放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砺。《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尽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的品读这本小说,却每一次都忍不住被感动的流泪。上天真的很喜欢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他们却乐观的面对着这些苦难。葵花的生活确实有着很多苦难,但是,她却也很幸福,她有着这样一个对她好的哥哥。青铜虽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的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说话的青铜,居然说出了话,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是他第一次说出了话,虽然就只有两个字,却足以让我们感动的落泪,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那么聪慧,那么喜爱读书,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生病的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心中不对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的敬佩之感油然而生。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还仍然坚强,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长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来没体会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这让我对他们的坚强与乐观更加敬佩。

苦难仿佛通往幸福的路上的绊脚石,它或许给你带来了许多困扰,但是,永远有一种比它更强大的东西,那就是爱!有时,要勇敢的踏上那条有着苦难的路,带着笑容,带着爱。我们相信,爱总会如温暖的阳光,使苦难融化!

岁月维艰,爱称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小说的主人公,便是青铜。火灾使他不能再说话,在无言的成长中,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自然,心神领会,聪明绝顶。不聋却哑的残疾更磨练了他正直善良、坚韧刚强、天直坦荡的品质与个性。

从主人公身上,我真切感受到: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面对现实不逃避,才会变得坚强。小时候,我常常跟爷爷去放风筝。总认为顺风跑风筝就会飞的更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刮倒在地。爷爷说,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境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提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这种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成长”。

在书房里,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便是《青铜葵花》。每次翻开它,我的心灵便要受到一次隆重的洗礼。

这是穷孩子青铜与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

《青铜葵花》中,身为哥哥的青铜时时刻刻都在关心、谦让着妹妹葵花。每当读到这一段,我的眼前就不禁浮现起那件事……那是在五岁那年,妈妈为我买了一块大蛋糕,我们盼啊盼啊,终于盼到吃蛋糕的时间了,身为小寿星的我连忙把蛋糕上的小兔子切了下来。可是,小白兔还没放稳呢,老弟便嚷嚷起来:“小白兔是我的,我要嘛!”“这是我的呀!”我连忙双臂围成一圈,护住那块蛋糕。“我的!”“不给!”我和弟弟争吵起来,然后逐渐演变为打,可弟弟怎能打败年轻力壮的我呢?终于,弟弟被我打哭了,全家人连忙安慰弟弟,都不欢而散。

后来,我读了《青铜葵花》,不禁感慨万千:身为姐姐的我不该这么不懂事,青铜在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妹妹葵花,甚至连上学的机会都给了她。从古到今,从中到外,有多少认为我们做了谦让的榜样?战国时,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兄弟;住的司令在贫困时,把青稞面让给了伤员们;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老师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学生……看看他们,想想我自己。一只小兔子就是我们姐弟俩闹矛盾,值得吗?身为姐姐事事都应该谦让着弟弟妹妹,我们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表弟表妹就是我们最亲的人,谦让他们应成为我们的本能。因为我们长大了。

《青铜葵花》让我受益匪浅,使我的心灵受到一次巨大的震撼!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八

第一段:介绍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心得体会是人们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或者其他活动后,通过总结和回顾所得到的经验和感受。它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能力,还可以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心得体会的汇集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总结,更是对自己经历的反思和思考,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并解释为何心得体会对每个人都是如此重要。

第二段:工作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在工作中,心得体会是一个宝贵的财富。通过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可以找出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比如,我曾发现自己在团队协作方面有所欠缺,于是我开始主动参与团队项目,学习如何与团队成员更好地合作。通过心得体会,我发现要做到有效团队合作,需要互相尊重、沟通畅通和责任心等品质。随着我的努力,我的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因此,工作心得体会是我们成为更优秀职场人的关键。

第三段:学习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相比工作,学习是人们一生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总结学习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提高学习方法。例如,我曾陷入学习困境,觉得自己学习效果不佳。通过对自己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反思,我发现自己没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缺乏集中注意力。我尝试了一些学习方法,如番茄钟、制定学习计划等,这些方法使我更加高效地学习,获得了更好的成绩。因此,学习心得体会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第四段:生活心得体会的重要性(200字)。

生活是多彩多样的,我们每天都有新的经历和感受。这些经历和感受都值得被记录和总结。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生活态度和对待问题的方式。例如,我曾遇到一段困难时期,感到迷茫和挫败。但通过对这段经历的反思,我逐渐发现积极的心态和乐观的思维可以帮助我战胜困难并从中成长。这个经历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总会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生活心得体会是我们走出人生困境的关键。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的价值(200字)。

心得体会汇集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问题和优势所在。心得体会还能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而提高自己。通过总结工作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体会和生活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在事业、学业和生活各个方面变得更出色。因此,无论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重视对自己心得体会的总结和汇集。让我们保持积极的心态,勇于总结并向前迈进。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九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明朝那些事儿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政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历史和人生一样,往往充满了遗憾。在昏暗的灯光下,在宁静的时光中,我似乎看到你孤单而又瘦削的身影一步步走来。张居正,回首相望你的人生片段,让我感受你的灵魂。

翻开大明王朝的历史,你所带来的丰功伟绩是不可磨灭的。你以少年天才的身份进入官场。你亲眼目睹了官场上为权力争夺的腐败现象。由此你逐渐变得更加睿智,冷静。最终在残酷的斗争中不但保全了自我,并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梦想。你当上了内阁首辅,但你并不为之雀跃欣喜。因为你眼前的王朝,只是一副被掏干挖尽的皮囊。朝政的腐败、百姓的流离失所、国库的空虚,让你有了救国的决心。于是你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改革大业。错综复杂的政治舞台上,应对守旧派的重重阻挠,你力挽狂澜,不惜一切代价的让国家有一番新正之气。最终也因你的改革,让国家本衰竭的命运一度出现中兴之气。

抉择。当改革轰轰烈烈的施展开来,当国家好不容易走上正轨时,有一个巨大的磨难走向了你。你的父亲去世了,那一刻,你泪流满面。很难想象,为了朝政与抱负,你十九年从未回家看过父亲。更多的愧疚,思念,仅有在你心里更显凄凉。而更大的磨难,是你要放弃朝堂,回乡为父守孝。在梦想和道德中,你面临抉择。改革大计还未完全实施,你又怎能离开?在满朝官员的弹劾和非议中,你超越了世俗,超越了那个时代,在亲情和梦想的抉择之中,你毅然向着梦想前进。

身后名。《明朝那些事》里这么评价你“一个天才,生于纷繁复杂之乱世,身负绝学,以一介草民闯荡二十余年,终成大器。”对于我来说,你是一位孤独的英雄,你的卓越成就是无人能比拟的。但同时,你也留下了巨大的遗憾。对整个大明王朝,你的改革减慢了王朝的灭亡。当你离去,当你的改革被废除,当清太祖努尔哈赤打来时,人们不禁惶恐,不禁痛哭流涕,可世间再无张居正!就像《风雨张居正》里面所说“有的人死了,但你还活着。”你用你的人生告诉我们,良知和梦想是不会消失的,不因富贵而逝去,不因权势而凋亡。

纵使时光飞逝,可对于历史来说,你永远不会消逝。你的一身正气,你超越常人的智慧和决心,永远沉淀在了历史中。你是大明王朝最醒目的标志。你与历史共前进。

这本书早就听说过,但那时候一向在看《东周列国志》,没心思看这个。别的书看完了才把它翻出来看。这一看就再也看不上其他书了,全扔一边了。

能够说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读书的欣赏水平。

这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是一个非专业研究历史的公务员,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这部《明朝那些事儿》更加的平民化。有人说,历史不能够幽默不能够白话,因为历史是严肃的,这话没错,该书作者也说:“不是历史幽默,而是我幽默”。所以,那些不幽默的历史书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当是幽默趣味的,精彩的说着大白话的历史书。因为现如今的老百姓们虽然大都有文化有文凭,可他们毕竟不全是历史专业出来的,没有那么多关于历史的基础专业知识,如果你给他们看的书,要先让大家伙都去预习一回历史基础课,看完通史或通鉴才能够看,这玩笑就不免开大了。而当年明月就使的我们能看到这幽默的历史“书”,读历史居然能够这样简便。

该书资料以明史为蓝本,几乎所用事件都有史可查,个别出自野史之处,皆注明,并加了作者自我的分析,说明其可信程度。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认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作者说,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很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能够写得很好看,写《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

而作者也的确证明了这句“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

《明朝那些事儿》从明太祖朱元璋开篇,到崇祯朝结束,前后历时二百余年,共六部。书中出现的人物、事件都是作者经过精心“海选”和“pk”的,作者说:“不是牛人不入书,不是牛事不叙述”。

这部书的主线即是明朝的十七位皇帝,按照年排列出各个重大事件及历史人物,它让我们明白历史里好看的不仅有野史,其实正史同样好看。并且让我们了解了那些我们只窥其一斑的全豹。它告诉我们,朱元璋是残暴的它登基以后诛杀开国功臣,心狠手黑。所有开国功臣,包括开国六公爵和四个手握免死铁劵的老臣,另外两张铁劵的主人,常遇春开国之初即暴病,当初拉他入伙的汤和也只因当朱元璋看到他时,这位当年英勇无畏的将军只能躺在椅子上,嘴角留着涎水,支撑着向他行礼。据说当初开国的功臣幸免的包括汤和共两人,另一个是朱元璋的外甥。并且朱元璋施行机发明的酷刑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并且他还有一个历史上其他皇帝没做过,也没想过的“庭杖”——皇帝亲自拿着棍子在朝堂之上把大臣打死。但它还告诉我们朱元璋是仁慈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天下的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他的残暴只对大臣,贪污银六两者剐刑。对百姓能够说是“耶稣救世主”,在朱元璋统治时期,用今日的话说幸福指数快速的上升。

它告诉我们朱棣是篡的侄子朱允炆的权。但它还告诉我们在当时朱允炆的削藩就像是好学生要抢黑社会的刀,痴人说梦。朱棣是当时整个大明最优秀的将领他手上又有当时做强悍的军队。削藩,不可能。

它告诉我们,宦官郑和七下西洋是永乐大帝伟大英明的决定,但它还告诉我们,郑和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宦官,在朱棣造反的时候它更是一位伟大的将领,曾为朱棣立下汗马战功。

它还告诉我们,以往有一个被称为“黑衣宰相”的和尚,他极力的鼓动朱棣造反,能够说是朱棣成势的最大功臣,但朱棣登基后他却退居下层,不做高管。但他依然是那个朝代实际的宰相,所以被称为“黑衣宰相”。

等等等等。它里面有我们不明白的却十分有意思的事。

该书分六部,但前后连贯,无笔法的不一样可作为一部明史来看。到最终一向写到朱由校煤山自杀而止,全书完。

我不是学历史的,所以我不分析历史。我只是一个读者。我只喜欢好看的故事。当年明月做到了既让我看到了好看的故事,又看到了历史。

明朝,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朝代,是一个十分离奇的朝代。从起始到灭亡,一切都是那么怪。

第一阶段,明兴(1328——1398),朱元璋建明。这个阶段,元末战火纷飞,民不聊生,名将辈出,各地农民相继起义,朱元璋打败张士诚和陈友谅,与元决战。元原本以为这个人只是想在战争中捞点好处的乡巴佬,元朝也太蠢了,你看看,元官吏的压迫使朱元璋家破人亡。朱元璋选二十四名将,其中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周德兴、汤和等人。一举攻破大都,元灭亡。朱元璋杀开国功臣,又经历了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一并称为“洪武四大案”。朱元璋用自我天才的军事和政治才能,战胜了所有的竞争者,获得了最终的胜利,直到他遇到了最终一个敌人——历史规则!

第二阶段,明盛(1403——1449),这一期间朱棣起兵造反,史称“靖难”。除此之外,他还北征了蒙古,打败瓦刺,平定安南,国力日渐强盛,又做了两件大事,即修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先讲永乐大典,此书共3亿7千万字,它的资料包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阴阳……涵盖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知识财富,它绝不仅仅是一部书,而是一座中华礼貌史上的金字塔,是文化传承、自强不息的精神。再说说郑和下西洋,郑和与西洋各国建立了良好关系,虽然彼此之间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国力相差很大,但大明没有对这些国家另眼相看,它以自我的礼貌和宽容从心底征服了这些国家。

第三阶段,明衰(1465——1627)。这个阶段是中明三大征的发生时间,第一征土木堡,第二征京城保卫战,第三征朝鲜保卫战。这三征使大明元气大伤,晚明的灭亡无法避免。还有内斗,这期间有六名天才角逐,分别是徐阶、严世蕃、陆炳、杨博、高拱、张居正,徐阶等死了陆炳,除掉了严世蕃,却被高拱一竿子打翻,张居正又用一记黑枪结果了高拱。还搞出来个四党之争,齐、楚、浙三党构成联盟,东林党和三党僵持不下,直到汪文言的出现,汪文言以布衣之身,操控天下,最终,汪文言把三党拆解并逐个击破,东林党胜利了。

第四阶段,明亡(1627——1643)。此刻的明朝,战乱纷飞,官府疲于应付,全国大部分经济萧条,各地人民纷纷起义,重现元末景象,六个猛人被派去镇压起义军,最终奄奄一息的明朝被李自成击败,女真入关,自立国号为清。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明朝灭亡的起因有很多,有人说万历,有人说天启,有人说嘉靖,说法不一而足,但原因是官吏无能、经济萧条、皇帝不管事等等。但它还是一个十分诡异的时代,比如建文帝丢帝位后死没死等一系列谜案,明朝这个朝代,十分诡异,也十分伟大。

后记:《明朝那些事儿》共九部:《第一部·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第二部·朱棣:逆子还是明君》《第三部·太监弄乱的朝代》《第四部·妖孽横行的宫廷》《第五部·内阁不相信眼泪》《第六部·帝国,风雨欲来》《第七部·拐弯中的帝国》《第八部·人间再无魏忠闲》《第九部·1644最终的较量》。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

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钻出一朵茶花,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世间。

——题记。

情愁爱恨化作一江春水向东流,正因美丽的容颜带来却是无限的哀愁与无奈的悲剧。

妓女,这个几乎配不上职业的职业,在世人眼里,一谈到妓女似乎自然联想到淫荡、放纵、无耻之类的词,认为她们出卖肉体为生,为人所不齿。

这正是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的真实写照,是那个时期人们内心的矛盾。他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那些处身于贵族富翁位置的人们妓女,自以为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养,一面却用他们的金钱去占有玩弄她们,表面上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之相。他们把拥有情妇作为高贵成功的标志,他们虽然在妓女身上大把花钱但是始终都是为了自我的虚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而主人公玛格丽特就是被那些阔佬的虚荣品位所把玩的烟花女子之一,她被视为卖身的贱人,尽管陪的是有地位的人,自己却毫无地位可言,她们只能凭借美貌与整个资产阶级相抗衡。以狂欢狂饮缓解精神上所受的侮辱,以及灵魂的孤独。女主人公在这种环境中早趋麻木,但她终被阿尔芒真挚的爱唤醒,致使她向往过一般人的生活,和阿尔芒永远相爱,然而世俗偏见与她们所走的道路纠造就她们根本获得不了爱情的幸福,似乎就连上帝也不允许。

有关《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我就不必细说了,不过,在我看来,《茶花女》的故事情节比《玛侬·莱斯特》更为悲更跌荡起伏,与《红楼梦》倒旗鼓相当。

玛侬是死在荒凉的沙漠里,但她是死在一个真心爱她的情人怀里的。玛侬死后,她的情人为她挖了一个墓穴,他的眼泪洒落在她身上,连同着他的心一同埋葬起来了。而玛格丽特呢,她像玛侬一样是一个罪人,也可能已像玛侬一样改邪归正了,但她却死在富丽豪华的环境里,死在她过去一直睡觉的床上;可是她们的心都是一片空虚,像被埋葬在沙漠里一样,而且这个沙漠比埋葬玛侬的沙漠更干燥、更荒凉、更无情。

而玛格丽特与林黛玉是多么相像啊。玛格丽特处于病态中歇斯底里的疯笑与林黛玉多愁善感的哭泣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情感。玛格丽特与林黛玉的纯真之爱都是因为世态炎凉,爱人的愚昧无知再加上疾病,最终在自己的床上香消玉损,与世长辞。而她们的爱人,一个怀着忏悔的心与她最后一次相见,一个皈依佛门,不再与世俗之争。

多少女人向往玫瑰花般的爱情、热情、浪漫。玫瑰花瓣即使落了,仍是活鲜鲜的,依然有一种脂的质感,缎的光泽和温暖。当它们脱离枝头的拥挤,自由舒展地躺在那儿,似乎比簇拥在枝头,更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美丽。

而茶花令我害怕,它们生前是那样的惊世骇俗,仿佛有一层神秘的薄雾笼罩着它们。但它不问青红皂白,没有任何预兆,在猝不及防间,整朵整朵任性地、鲁莽地、不负责任地、骨碌碌地就滚了下来,真让人心惊肉跳。我大骇,从此怕了茶花,怕它的极端与刚烈。

可怜的妓女,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爱她们是一种过错,那么至少也应该同情她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表达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人们却不愿同情这种心灵上的哑巴。这些残疾使痛苦不幸的女人们变得疯狂,使她们无可奈何地看不见善良,听不到天主的声音,也无法表达爱情和信仰。

有时候,一个伟大挺身而出,用他的爱情,甚至以他的名誉来为她们恢复名誉。雨果刻画了玛丽翁·德·萝卡姆;缪塞创作了贝尔娜雷特;大仲马塑造了费尔南德。各个时期的杰出思想家和诗人都把仁慈的怜悯之心奉献给了妓女们。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这样一个可悲可怜的美丽女人,不管小说是如何地虚构,它带给了我最真挚的情感,催泪而下。但愿这朵茶花来世不再在阴暗的墙角,能整日与阳光相伴。

仰望茶花,仰望一个圣洁的灵魂,愿她今后不再像前世那样美丽而又凄惨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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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一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飘读书心得汇集篇十二

《傅雷家书》是傅雷夫妇与其长子傅聪间精神接触和思想交流的实录,由傅雷次子、傅雷胞弟傅敏选编。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傅雷家书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傅雷:一位伟大的翻译家。这是我对他的最初印象。但当我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对他又有了新的了解,傅的雷同样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

《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旨,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在这本书中到处都洋溢着傅雷对儿子的教育及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父亲形象,他不断用自己的经验教育着、激励着儿子。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位十分严格、只知道批评儿子的父亲。但他心中充满了对儿子的爱。只是他将严厉化作爱,将批评化作关心,将惩罚化作呵护。

世上哪有不爱儿子的父亲?只是他们对于爱的表达方式不同。有的父亲因过肚疼爱成了溺爱,让自己的该子成了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风雨雨;有的父亲过于严格,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犯一点错误,将孩子陪养成了“追求完美者”,所以他的孩子总交不到朋友;有的父亲老是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因此在孩子心中失去了威信,使得孩子过于放松,以至于影响学业。

在《傅雷家书》中的父亲可不一样他是一位教子有方、循循善诱的一位父亲,他即懂得何时让孩子学习又懂得何时让孩子放松。但有时他也因他那代表爱的严厉不能让孩子欣然接受而感到十分伤心与苦恼,但他从未在脸上流露的过,特别是在儿子面前,因为他是一位坚强的分亲,他要在儿子心中做个榜样。这也是他教育儿子的一种放式吧!

父亲是一种称呼,父亲是一种责任,父亲更是一种温暖。多么伟大的父亲啊!

最近我读了傅雷先生的《傅雷家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傅雷对儿子浓浓的爱。书中有傅雷夫妇给儿子傅聪写的近百封家书,纯真、质朴洋溢在字里行间,令人感动。从书中,我知道了,傅雷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他对儿子的关怀无微不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为人处世,傅雷爱儿子,但却不溺爱儿子,他对儿子悉心培养,希望他成为一个时刻爱国、淡泊名利的人,这样的父亲怎能不令人敬佩呢?。信中,傅雷对儿子写到:“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奇妙的说长道短,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在演奏姿态方面。”

多么真挚感人的话语,傅雷把对儿子各个方面的关怀、培养都寄托在了这一封封书信里,他希望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他成为“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浓浓的亲情洋溢在字里行间,仿佛父母和子女是不只是亲人,更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多么深刻的一句话啊,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谦虚坦然,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久铭记。

读《傅雷家书》有感《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傅雷家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它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也使我更加理解和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傅雷那样学富五车的才华,更没有文学、美术、音乐等方面的高深造诣,但是他们像傅雷深爱着傅聪一样深深地爱着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拿起这本也许并不太重的书,却觉得沉沉的。

了解过傅雷,为他的含冤自杀而感到同情,傅雷在学术上是一位学者,在家里是一位严厉、尽责的父亲。这些家书,有三层内容,第一层是傅雷作为一位普通父亲对远在异国他乡的儿子表达四年、关怀之情;第二层是傅雷与儿子如同益友,知己般倾心地交谈,讨论艺术;第三层就是傅雷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学识丰富的知识分子,认真引导儿子要具备高尚人格和艺德,启发儿子的爱国情、民族情。

《傅雷家书》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提升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在风云暗涌的年代里,傅雷通过书信亲子爱子,传达出一种高尚的品质。

爱子之情本是人间常情,而傅雷却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把亲情放在第二。读了《傅雷家书》,可以看到一位父亲对儿子的深爱,也更突出了傅雷在艺术造诣高深,在生活对朋友爱惜尊重,政治上关心国家发展,又如益友、知己般与儿子平等探讨艺术的多个方面的个性特征,并且还能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获得做人的道理,让孩子体会父母之爱。可能如傅雷那样,对我们有着一颗期盼之心,希望我们成人成才,有一份浓浓的、毫无保留的爱。明白了父母的爱心,我们就会努力学习、成人成才。

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术修养读物”,更是平凡又典型的“不聪明”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我们可以像傅雷一样从中体会做人、学习的道理。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你会发现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编入了1954年至1966年间的家书180多封,其中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写给长子傅聪的,一部分是母亲写给儿子的.作为文学翻译家的傅雷,一生译著达三十二本,行文流畅,文笔传神.翻译态度严谨..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它不仅仅是家书,更是傅雷对远在万里之外的傅聪的教育的文字篇本,其中最长的家书达七千多字.只有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赶一封家书才可达到如此字数.在家书中傅雷和现实中大不相同,完全颠覆了那个冷酷的傅雷,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在1955年1月26日的信中,当时傅聪正在"得意"之时,傅雷劝戒孩子如何面对情绪上的跌宕.首先,说明控制情绪的必要,其次,冷静客观的分析前因后果引以为签,从而越来越坚强.十分真切地表达出所有'过来人"回首"过来事"的心情:苍凉而平静,沉郁而超然.这封信写在儿子取得巨大成功被鲜花与掌声簇拥的时候,激励儿子时刻保持谦卑,不惧怕孤独,要勇于攀登艺术的止境,同时他借儿子成功之机给予他更多,向他昭示出更高的人生境界保持一颗纯洁的"赤子之心".

"坚强"是贯穿这封信的内在精神.傅雷对孩子说:"只要你能坚强,我就放心了!"可见坚强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坚强有两个方面的体现:a不怕挫折,b永远保持谦卑之心.也就是胜不骄,败不馁.这也是我们可以学到的.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

傅雷严谨的治学态度可以从.的字里行间中看的出来.傅雷身为一个教育家,文学家,自然想要教育孩子成为和他一样的得人.但孩子从小就不在父母身边,于是用信传达爱意的接力开始了.傅雷在每封家书中都不写白字,这是很重要的.像我们再考试时都写白字.这一点傅雷做的不错,这既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教育远在万里之外的儿子做事要认真的一个极好的机会.此外,傅雷还在信中教儿子识更多的外文,甚至整篇都用法文或英文书写而成.另外看你还会发现傅雷是个做事雷厉风行得人例如有的信就十分短小,简要地说明用意就好了.傅雷治学严谨在他的绝笔中也可以看出,事物的清单为完成的事一项一项的,一点也不凌乱,一点也不像出自面临死亡的人的手笔.从他的绝笔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不但治学严谨,而且富有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和爱子之情.此外绝笔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不会去猜测后面隐藏的东西.从而产生新一轮的文字灾祸.傅雷一辈子坚信自己的信念,他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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