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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一
1.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二
1.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食堂、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三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幼儿园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林木的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集体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集体林”是指各乡(镇)、办事处、村、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农村集体所有制林地上的林木。
第三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九郊办事处,下同)必须将农村集体林管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由“行政一把手”牵头负总责,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负全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组织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集体林木管护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主导产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林业站”)作为基层事业单位,实行业务由市林业局进行指导、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本乡(镇)辖区内集体林木管护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乡(镇)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护林员队伍。东部山区10个乡(镇)原则上每个村设1名护林员,平原乡(镇)每两个村设1名护林员,各乡(镇)可视实际管护面积酌情增加或减少护林员数量。
第二章护林员的设置和管理。
第六条:以行政村为单位,选聘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
第七条:护林员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聘用工作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护林员聘用条件: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林业,熟悉林业管护知识,公正无私,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群众认可并在当地有一定威信。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是农村非公职人员,同时,应以重点林地所在地就近选聘。
第九条:护林员选聘首先由村委会推荐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乡(镇)林业站考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林业主管部门推荐,最后由市林业局审批。
第十条:聘用的护林员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进行农村集体林管护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市林业局颁发《护林员证》及标志。护林员在聘用期间应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林木管护合同》,《林木管护合同》样本由市林业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护林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林业站监督管理,林业站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与指导护林员的业务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加强护林员的队伍建设,每月由林业站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月的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工作,并有计划地对护林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三条:农村基层护林员的工资由市林业局统一根据相关规定划拨,原则上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钱,另外设400元作为年效益工资,护林员工资按季度支付并视管护效果实行奖惩。
(一)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站,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三)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每月不少于25天,并做好巡护日记,记录林业生产、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木古树、非法采脂等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依法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每月例会,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与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并向乡(镇)林业站报告。
第十六条:对阻碍护林员依法管理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护林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七条:护林员工作实行半年度考核制度,由市林业局具体制定《九台市农村护林员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管护的范围、职责、报酬及奖惩办法。市林业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半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加强抽查考核工作,奖优罚劣。
第十八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模范履行《林业管护合同》,管护期间无森林火警、无盗砍盗伐、无侵占林地等案件发生,林木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制止破坏集体林木资源行为,集体林木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并全面完成考核指标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保持无森林火灾发生的。
(四)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五)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博斗的。
第十九条:护林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
(一)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二)在本责任区有森林火灾隐患,不知情、不报告,对森林火灾隐患知情而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三)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四)对盗伐和滥伐森林行为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五)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六)对于经考核未按《管护合同》的任务完成工作的,以及管护工作不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无故不参加护林员例会的。
第二十条: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护林员的续聘或辞退。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五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六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幼儿园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幼儿园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七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八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九
1、学期初,根据学校寄宿情况,与有关部门一起安排好宿舍,汇总各寝室人名单。安排好各寝室长、各楼层长人选。
2、要求寄宿人员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严肃就寝纪律,及时检查,及时督促改正,对违纪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并与政教部门或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
3、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各寝室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日公布卫生情况、学生宿舍纪律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4、保持宿舍公共部位清洁卫生,保持厕所及盥洗室整洁,教育学生不在水槽里倒杂物,防止下水道堵塞。
5、爱护公共财物,宿舍区内做到节约用电、用水,空调遥控器不得随意借给学生使用,并严格按学校要求使用空调,做到安全、节能。
6、课间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得进入寝室,如需进入寝室,须持班主任、政教部门签条方可,对课间进入寝室者要做好记录。
7、做好安全防卫工作,平时对学生进行防盗窃、防火等宣传教育,防止偷窃等事件发生。如发生偷窃等事件,及时会同校政教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8、夜自修结束前要主动与值班老师取得联系,掌握住宿学生的.出勤状况。
9、要充分发挥寝室长、楼道长的作用,熄灯前要检查、核实好住宿人数,按规定进行查铺,不准移宿他人床位或二人合睡,发现有逃宿、旷宿现象,应马上报告夜间值班老师,对当晚不住宿人员要进行登记,次日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核实不住宿的缘由。
10、完成有关宿舍管理、宿舍卫生、宿舍安全的其它工作。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
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以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
2、巡回护林员要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每于做好巡山记录。护林点的护林员要坚守值班治度,做好外运木、竹、柴、炭的检查登记工作。
3、督查并治止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4、及时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对劝阻无效的以及情节较重的要及时报告村委会或直接报告森林公安分局警务区。
5、发现森林病虫害发生以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要及时报告。
6、做好林区外运的木、竹、柴、炭的检查工作,并报告村委会进行处理。
7、对林木采伐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林木采伐规定的现象要及时报告。
8、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林业工作。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一
以质量求生存。
以技术求发展。
1、不断学习行业知识,充分了解产品,了解市场需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结合公司安排,提出市场销售、出差及网点建设计划;结合具体市场,逐步规划网络,并逐步提升网络质量;执行公司规定的销售政策,并根据市场反馈,提出合理改进意见;积极完成规定或承诺的销售量指标,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并配合销售代表的工作;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规定区域的销售管理工作。
3、办理各项业务工作,要做到:积极联系,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热情主动、礼貌待客、公平合理的接洽业务。
4、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做好售后服务。
5、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办理的手续,负责对货物的搬运及协助保管员的盘点(必要时请临工解决);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或单位妥善解决。
6、收集市场动态与竞品信息,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和客户;按规定与要求张贴公司推出的各种宣传品;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用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广告、售后服务、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提出参考意见。
电话:(0769)。
38873722。
(0769)87075476。
以质量求生存。
以技术求发展。
7、填写有关销售表格,提交销售分析和总结报告。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经经理同意后方准外出联系业务;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或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索取回扣,馈赠钱物上交公司,遵守国家法律,不构成经济犯罪。
10、搜索客户进行有效过滤并按计划及要求拜访客户,并填报经销商拜访跟踪表与终端拜访表;按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保持良好的客情关系;积极发展新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和持久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渠道;了解国内展会的信息,根据公司计划参加展会活动,尽可能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扩大区域市场。
11、出差时应节俭交通、住宿、业务请客等各种费用,不得奢侈浪费.完成营销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东莞市创奇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38873722。
(0769)87075476。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管理、培育和发展林区森林资源,加强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保障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顺利实施,科学设置、有效管理项目护林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林员是指班玛县林业局根据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需要所聘用直接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护林人员。
第三条 护林员的选聘原则是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处事公道、身体健康,能胜任护林工作。
第四条 护林员队伍是班玛县林业局在基层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直接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护林员由所在乡镇负责具体管理及工作安排,由林业局负责技术培训及考核。
第六条 护林员的编制由局以管护站为单位,根据辖区管护面积、管护难度及实际工作需要核定。
第二章项目护林员聘用与辞退。
护林员由各乡镇、各管护站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实行考察推荐,县局组织实行公开选录,在公开选录阶段,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要切实履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则有录取社会护林员,坚决杜绝不公开录用,导致“世袭制”,“亲戚制”继承的现象发生,确定后签订《班玛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报防火办备案。
(一)、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及民族团结,自觉贯彻、执行、宣传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当地护林公约、乡规民约,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热爱林业工作,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山情、地形、林情。
(三)、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岁以上、55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护林工作需要。学历高、或者曾获得乡镇级以上嘉奖和优秀的青年可凭相关手续优先报考社会护林员职位。
(四)、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吃苦耐劳,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敢于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六)、自备有通讯工具、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者优先。
第十条 护林员实行管护区承包制,承包期为1年。
第十一条 承包期内护林员因不履行职责、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需要在承包期内辞退或更换新的项目护林员,管护站需及时按选聘条件和程序推荐新的拟聘人员,报林场、林业局审批、局天保办备案。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乡镇报县局同意后予以辞退,解除承包合同。
(一)、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行为的。
(二)、不服从管护站管理,不遵守管护站、林场、林业局规章制度,工作散漫,纪律松弛,情节较重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护林工作的。
(四)、管区内发生毁林案件,情节严重的。
(五)、管区内发生森林火灾、非法占用林地未能及时制止和上报的。
(六)、监守自盗采伐林木的。
(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致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损失的。
(八)、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与非法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的。
(九)、破坏内部团结,影响管护站内部管理及工作正常开展,情节严重的。
(十)、被司法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
(十一)、道德败坏、社会舆论较差的。
(十二)、从事其他活动,对林业形象造成损害的。
(十三)、上级部门停止拨付项目护林经费的。
(十四)、其他法律、法规及局、场规定应予辞退的。
第十三条年满55周岁或身体不能胜任项目护林员工作岗位的,不再聘用。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地方及局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
(二)、在责任区内开展日常巡查,保护好责任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做好每日检查记录。
(三)、及时发现并全力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破坏(危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并及时报告各乡镇。
(四)、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和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案件。
(五)、督查并制止违章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参加扑救。
(六)、积极参加管护站组织的其他工作。
(七)、积极参加并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林建设及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八)、积极协调局、场与当地群众关系,妥善解决有关林牧矛盾和各种纠纷。
(一)、对各种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二)、护林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护林工作提出建议,管护站及县林业局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是否采纳。
(三)、享有承包合同规定的工资等待遇。
(四)、护林员在承包期间对解除合同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宣布解除合同(考核)结果的10日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复议。
第十六条 社会护林员管理纳入乡级管理工作当中,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监管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县林业局要加强对项目护林员的监督、考核。每年年底,县林业局要组织以人事部门对各乡镇护林及社会护林员进行年终考核,并制定考核办法。管护站站长为项目护林员管理第一责任人,护林员因工作原因受到处罚时,管理第一责任人也须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护林员实行持证上岗支付,各管护站根据辖区面积、地形及森林资源、人员状况进行划片承包,将山头、地块、林班落实到每个护林员身上,签订管护承包责任书,县林业局工具社会护林员基本信息,管护面积等制成上岗证,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并根据承包责任书做好对护林员的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 管护站对护林员按照局有关职工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及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现象发生,严格请销假制度。
第十九条护林员原则上实行在管护站居住,集中管理,各管护站根据本站条件,可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各管护站要加强对护林员的学习组织工作,定期组织项目护林员认真学习有关《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及局、场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项目护林员的思想认识及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根据安排,护林员要积极参加局、站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并加强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 护林员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隐瞒不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加强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护林员的日常考核工作,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管护站检查护林员工作、学习及巡山记录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 社会护林员按照国家要求只享受国家每年拨付的工资外,无任何其他经费,县林业局在年底考试时可适当抽出资金对全年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护林员给予表彰,护林员每年均配发巡山记录本,巡山袖章等,均由林业局解决。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护林员在承包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护林员在担任护林员期间,责任区内无森林火情、违章野外用火,未出现森林病虫害,无偷砍滥伐、乱捕滥猎、非法占用林地,毁林砍柴和破坏造林地、封山育林区及其他林业建设基础设施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
(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措施得力,使国家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
(四)、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功的。
(五)、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案件,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作斗争的。
第二十六条 在承包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护林员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扣发500元),一个月内达3次、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辞退。
(二)、护林员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查获一次扣发当月工资200元,当月累计达3次的扣当年工资的50%;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给予辞退。
(三)、护林员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护站管理的,不佩带护林标示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50%;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半年内累计5次的,给予辞退。
(四)、管区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每起扣发当月工资的20%。项目护林员未及时制止或发现后不及时上报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一年内发生三次的予以辞退。
护林员管区内发生林业行政案件,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不予处罚。
(五)、管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的,每起扣发当月工资的20%。护林员不及时制止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一年内发生三次的予以辞退。护林员管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的,可不予处罚。
(六)、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重特大林业刑事案件的,予以辞退。
(七)无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督查,不尽责、不作为、不配合的,第一次扣发全月工资,第二次予以辞退。
(八)、管区内发生非法占用林地5亩以下,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生非法占用林地5亩以上(含10亩),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予以辞退。
(九)、管区内发生违章野外用火一次,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十)、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草山火灾的,一年内第一次发生的扣发当月工资50%;第二次发生的,扣发全年工资的50%;全年累计发生3次的,予以辞退。
(十一)、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年内发生一次扣发当年工资的50%;全年累计发生2次的,予以辞退。
(十二)、护林员在工作期间,对管区界限、范围、山情、林情、社情、管护及防火形势不清楚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十三)、护林员不积极参加学习及其他劳动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并给以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十四)、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经教育批评仍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护林员的考核:玛可河林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玛可河林业共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其他地区由县森林。
防火指挥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厂长是修理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指示。
(三)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建立健全的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本厂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五)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六)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七)按时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厂长安全讲话和每月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活动。
(八)按规定参加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全体职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不上岗。
(九)督促、检查、指导全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治理。
(十)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对安全员、班组长的管理疏漏进行考核。
(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处理预案及时进行事故处置。
(十二)发生事故后,协助公司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公司业务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
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
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
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条之所以严厉,是。
因为在销售业务领域,矛盾特多,比如抢单等现象)。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
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
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
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
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
第五条业务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
第六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
争对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具体奖惩规定详见《业务员薪酬管理制度》。
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四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
关的闲聊。
第五条业务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七条业务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
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出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见下章《账。
第八条。
1、执行公司规定的销售政策,并根据市场反馈,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2、进行市场调查,通过电话拜访,挖掘潜在客户。
3、收集行业市场信息,掌握行业市场动态、特点和趋势,并将所收集到的有用信。
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作为决策参考资料。
4、不断学习行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
5、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机密。
6、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客户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业务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条业务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
第三条业务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
来,提交到上级确认。
第四条公司会全力配合业务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条业务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
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
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篇十五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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