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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一
2011年6月。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报告。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型h1n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防保科及医务科,防保科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七、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同时向院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八、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十、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2011年6月。
六、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七、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二
一、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二、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三、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四、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五、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六、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七、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五
一、学校在开学期间要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多媒…体、告家长书等方式,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学校要加强晨检工作,对出现高热、呕吐、咽痛、鼻塞等症状的师生应立即送往医院就诊,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
三、学校要落实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脑房、实验室、图书馆、音乐房、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减少集体性活动。
四、学校要加强卫生管理督查,按照国家和县计划免疫的规定,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消除存在的。传染病隐患。
五、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疑似疫情要立即报告所在县疾病控制机构,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学校疫情控制工作。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六
一、咨询员对咨询活动的任何环节及交谈的内容、检测结果均要保密。
二、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
三、不得将求询者的`姓名、检测结果、感染情况及所有相关信息透露给外界。
四、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五、对求询者的陪同人员的任何信息也要保密。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八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第二条。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第三条。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四条。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第五条。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第六条。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第七条。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第八条。
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鼠疫、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传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性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加强传染病的科学管理制定的专业性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条。
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条。
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第三条。
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条。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第五条。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4.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5.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1.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3.有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1.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第一条。
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第二条。
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培训对象。
为所有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培训计划。
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培训时间。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培训内容。
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修订版)》、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考核。
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例会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种疫情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情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按制度进行奖惩。
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等工作。
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新入人员传染病知识的岗前培训。
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九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
一、门卫人员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门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二、病区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探视、陪客、会客制度,维护病区内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病区安全。
三、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文明礼貌待人。
四、对外来车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管理。
五、对大门两边的三轮车进行管理。
六、外来车辆严禁进入医院停放。
七、对分管的.范围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该区域的安全。
八、对携带物品出院门需检查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留。
九、如遇紧急或难以处理的事情立即报总值班和保卫科处理。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报告。
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
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年级、班级
二、需要报告的事故包括触电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安全伤害事故等。
三、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生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教师、处室主任直至校长室,在获悉突发事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班主任、任课当事人、工作人员、校医、部门主任应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室开展工作。
4、事态严重的,校长室应在最短时间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发生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事态一般的应在一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
五、处罚
1、学校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的,严格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石灰窑小学
20xx年9月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卫生室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市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6、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行政值周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篇十五
根据区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在思想上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启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防控工作预案。
三 、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凭教师证或学生证出入校门和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凡患传染病或疑似者,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严格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并做好晨检、午检记录。一旦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与此同时要跟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学生治疗阶段,不得到校,必须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才能返校就学。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必须每天跟踪疗情,详细掌握学生的治疗进展并记录在晨检记录本上。
五、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健康教育课、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师生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日常保健意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对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业务培训。
六、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学校保证各个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等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完善洗手区的建设,同时为每个班配发体温表、口罩、药品及消毒用具和用品,设置专人每天做好消毒和开窗通风工作。
七、按照要求,上报疫情
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并迅速报告。班级必须在发现疫情的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学校相关负责人向防保科、镇教委、学校卫生科、疾控中心汇报,同时通过疫情预警系统进行网络报告,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理与控制工作。对瞒报、迟报、漏报疫情,并产生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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