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检讨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可以通过列出关键点或要点的方式来进行总结。如果你需要写一篇总结,以下是小编为你准备的一些范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87.5%;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20.5%;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82.2%;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1.64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
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统战宗教干事联系清真寺制度、要求每月与宗教人士、民管成员进行交谈,不少于两次、特殊时期要随时联系。为使联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各联系领导经常性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分别进行走访、广泛与宗教人士接触、谈心、交友、交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全面了宗教人士的动态解情况并加强管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近期共组织学习培训5次、走访群众200人次。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某办事处位于我们辖区内共有正式基督教宗教聚会点七个,分别是永宁街、郭五里、迈官屯、后郭、胡庄、大赵和周官屯聚会点,连同南关村清真寺伊斯兰教,共有各界信教群众1198人。基督教的每个宗教聚会点有两名负责人,同时都配备了专业的教职人员。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近年来,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确保了宗教方面的团结稳定,巩固和发展了我们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完善网络,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
年,我们进一步健全了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两名宗教专(兼)职干部,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宗教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委派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宗教管理员,负责上级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为提高宗教干部和各聚会点负责人的素质,年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培训活动,并帮助各聚会点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
信教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活动场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精神家园。我们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首先对辖区的民族宗教基本情况开展了调研,摸清了信教群众的人数、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聚会时间、聚会点等基本情况。
在对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帮助宗教团体对活动场所整章建制,协调内部管理。
三、正确引导,完善宗教事务管理。
积极正确的引导,是实现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了“三定”管理。即定人、定片、定点管理。定人,是信徒推荐,通过政策法规,宗教知识考核合格的传教人员,报县宗教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发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传教。定片,是在确定传统人基础上,给每个传统人员划定传教区域,不得出外传教,否则视为违法。定点,是规定传教人员的固定传教点和在点上活动的信教群众,不得随意进行交流。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的有效管理。
四、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抵制邪教渗透活动。
近年来,我们办事处统战、综治办、610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处范围内持续开展了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斗争,主要针对我县发现的法轮功、门徒会、福音教和三班仆人派等邪教组织进行了检查清理,邪教聚会点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取缔,保持了对邪教的高压态势。我们把监控重点放在了法轮功上,对198个原法轮功练习者,每周进行回访,保持了基本稳定。经过坚持不懈地打击邪教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我处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
势发展的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群众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宗教界爱国人士有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解决,将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富实效,使我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民族宗教汇报【15篇】,欢迎品鉴!
-县单-镇总面积13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72个村民组,总人口1.48万,包含22个少数民族人口,其中苗族7人、壮族4人、蒙古族和回族各3人、彝族2人、满族、侗族、土家族各1人。单龙寺镇域内有1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无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场所管理分为生产队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统战、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出台了《关于调整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单发[20-]154号),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调整了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同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坚持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条例,积极开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镇领导多次深入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地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根据霍统组[20-]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在镇政府广场开展了“共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发展硕果”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发放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有重点、分层次地向干部职工、村民和青少年学生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优化我镇民族工作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民族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单龙寺镇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同时,镇党委政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镇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镇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四)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镇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镇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单龙寺镇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镇政府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镇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将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镇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镇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镇政府将探索建立城镇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级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
五年来,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五年来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按照县上的具体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拓宽领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
3、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对我镇辖区内的庙宇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4、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坚持并落实了矛盾纠纷调查调处月报告、零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宗教场所每年搞大型宗教活动时,及时上报镇上审批,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防火、禁止乱化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解决本辖区出现的宗教问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出现因宗教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当前,我镇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界是稳定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巩固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对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仍不到位。
今后,我们仍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扎实搞好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二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要早协调、早介入。无论是宗教场所改扩建方面的问题,还是其它方面的宗教矛盾纠纷,只要我们提前着手,调查处理,就会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倡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总之,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还很重,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扎实实地、逐条逐项地去落实、去完成,使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87.5%;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20.5%;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82.2%;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1.64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
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主席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
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统战宗教干事联系清真寺制度、要求每月与宗教人士、民管成员进行交谈,不少于两次、特殊时期要随时联系。为使联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各联系领导经常性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分别进行走访、广泛与宗教人士接触、谈心、交友、交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全面了宗教人士的动态解情况并加强管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近期共组织学习培训5次、走访群众200人次。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20-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__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靖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靖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xx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卡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xx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xx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xx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奎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xx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xx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风波,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靖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xx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xx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文革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奎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xxxx”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20xx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市民族宗教会议精神,以创建“文化大镇、经济重镇、旅游名镇”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互助,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索“网格化”模式,提供定期安全消防检查、纠纷调解等服务,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健康有序发展。
其主要做法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工”的原则,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在全区划分了18个宗教网格,把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纳入网格。划分宗教网格主要根据行政区划、服务能力和工作职责的不同进行,分为镇、办事处、村(居)“三级服务网格”:永庆寺由镇提供服务;民间信仰场所由村(居)提供服务;其它场所由村(居)指定专人分区块提供服务,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明确隶属关系。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绘制了“宗教网格分布图”,全部落实和确定了宗教工作服务部门和人员。通过一个个小“格子”组成大“平面图”,实现了服务区间、服务对象、服务环节的全覆盖。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从去年开始,我们积极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镇党委要求各单位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及时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各种矛盾,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确保辖区内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团结。各行政村、居委会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订了月度例会制度,并及时贯彻落实市级各项精神,从而使上下联动,全镇广泛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创建局面。
三是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民族大团结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各民族的团结意识,我们在全镇各中小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学校有《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杂志、学刊,使中小学生增长了民族知识,增强了民族团结的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思想不断深入人心。
为了活跃少数民族人员的业余文体生活,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我镇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一是在全镇“全民健身活动”中,积极组织少数民族家庭参加市镇两级举办的象棋、乒乓、拔河等各类文体活动,使他们有一个展现才艺的机会,享受各种应有的.社会权利。
二是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使全镇少数民族居民不管住在哪一个行政村都能在家门口欣赏到精彩的文艺节目,欣赏到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大片,这一活动深受欢迎。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按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壮大基层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实现我校更好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我校全面开张了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团结、教育、疏导、缓解”的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现将我校201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学校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全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侯旭辉为组长,张慧芳和李新栋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民族学生和教师的团结。
二、宣传政策,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例会、班会等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教师会形式开展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在班会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让更多家长知晓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统一。
二、照顾利益,搞好服务。
根据不同民族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分层次,多形式的各种服务活动,为民族教师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切实帮助。
总之,我校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领导的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校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以弥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全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东风镇兴中小学2018年11月。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采取多种开式对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
2、依法规范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我镇辖区内的云雾寺和望云寺管理组织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3、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牵头组织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于3月份对望云山天门寺财物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协助县政法委对云雾寺进行了整改。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县的.蔓延和渗透。
回顾今年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领会不够,观念淡薄,导致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积极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并管好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继续开展创建好“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探索如何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巩固已被取缔的非法私设聚会点的工作成果,杜绝死灰复燃,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我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35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35所,参加法人登记的34所。其中伊斯兰教2所,佛教33所,规范管理制度35所,3所佛教有寺无人。目前拥有教职人员48人。
镇党委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刀安云同志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周辛生同志为副组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周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党镇齐动手,各尽其责,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原则,将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内容的责任制落实到各村、各宗教活动场所。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3月,**加大对国家民委、省民委、市、县关于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2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有效的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3月中旬,利用永平街天,联合医院、派出所等部门在十字街头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单千余份。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对我镇辖区内的35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民族宗教问题关系社会稳定,我镇把民族宗教问题与全镇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融为一体,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镇的蔓延和渗透。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群众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有信教群众的村,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突发的事件,必须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积极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1至8月以来,**无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事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22020】4号、《普洱市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镇积极配合县统战、民宗部门,深入村寨、清真寺、街道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共计开展3次。排查出12家清真食品经营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回顾办年以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研究民族宗教专业人员,加之工作力量有限,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停留在少部分群众中,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有些群众对新时期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还不太了解,部分群众还带有封建迷信思想。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对于本镇民族宗教的深入调查研究,加上文化的差异性及多样性,关于信教群众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工作开展情况;
2.上半年召开了1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再研究,再部署。
定期发放民宗人士生活补贴;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一)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为组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沟通,镇村联动,整体推进”的管理机制。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工作,帮助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有决议,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在全镇推行了民族团结承包责任制。年初将民族团结工作量化指标,下达到各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不打折扣。我们将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精神文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大好局面。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包村联系点等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民族团结文明村建设、民族经济发展等工作规划。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镇党委、政府经常组织群众学习《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提纲》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不定期举办民族宗教界上层知名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使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本着“加强联系,培养感情,团结尊重,增进友谊”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五是妥善处理民族间的矛盾和摩擦。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有任务的村成立“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了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内部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杨坊村天主教堂配备法规政策宣传员1人,加强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确定每周二为排查不安定因素日,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各选配一名信息员,做到信息及时上报和传达。在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处理问题及时果断,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按政策规定公正处理,不把民事纠纷硬拉到民族关系上来,谁违法就追究谁的责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互谅互爱。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
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
书记。
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
党课。
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
发言。
活动。
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求真务实,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1、制定精准措施,做好民族村精准扶贫工作。选派一名同志到xx镇xx村担任村第一书记。争取帮扶资金xx万元硬化村内大街x条,修建排水沟渠xxxx米,协调县水务局投资xx万元新建扬水站一处,新修引水渠xxx余米,协调县教体局投资xx万元,新建幼儿园一处。
2、广泛宣传,全面启动实施“温居工程”。申请资金xx万为xx户贫困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申请资金xx万为xx户贫困户进行房屋修缮。
3、以项目实施为抓手,持续改善民生。一是为全县xxxx户回族群众发放补贴经费xxx.x万元。二是督促实施惠民项目。为棘城中街村争取帮扶资金xx万元新修村内x条主干街道,争取帮扶资金xx万元新建村下水道xxxx米;白集村硬化道路xx条,拆除乱搭乱建x处xxx平米,清运垃圾达xxxx余吨,美化工程粉刷墙立面近x万平米,粉刷标语xxx余处,宣传画上墙xx块,增设垃圾桶xxx个,增配环卫工人xx人。
申
请”金月慈善。
教育。
基金”xxxxx元。协调县教体局投入xxx万元,帮助白集村新建幼儿园一处。
5、精心组织第十七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二、依法管理,推动宗教活动规范和谐发展。
1、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宗教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
制度。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对全县xx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抵御渗透制度》...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我镇是一个多民族组成的乡镇,正确和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认真做好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全乡的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全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做以下汇报:
xxx镇位于县城以东20公里处,现辖8个行政村,有1169户,4207人,由汉、回、东乡族等6个民族组成,全乡有清真寺两个,即:长鸣村清真寺、xxx村清真寺,全镇有阿訇2名,寺管会成员12人。天主堂一个,神父一人,寺观会5人,佛教堂11处。
统战宗教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多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普遍提高,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站所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认真宣传,加强引导。为了使党的宗教政策在贯彻中达到凝心聚力的目的,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认真宣传、引导好广大信教群众的信教活动,一是以镇党校为阵地,以村级活动场所为依托,在党校培训中适时安排一定学时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课程或讲座,首先使农村干部了解一些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二是召开村干部会、寺管小组会时,根据辖区内宗教工作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要求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正确引导好群众的信仰,真正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三是运用。
黑板报。
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宣传手段选登一些能正确区分什么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什么是封建迷信,使广大群众真正弄清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四是利用重大穆斯林重要节日,礼拜召开座谈会,开展宣传慰问活动,邀请各村领导参加,宗教人士参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既扩大了宣传面,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关怀。由于宣传有力引导适当,近几年来,没有发现信教自由得不到保障或因严重违反宗教政策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任书及其考核办法的内容与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宗教工作同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还把宗教工作纳入年初与各村委会签订的《农村任期目标管理。
责任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使宗教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督促、年终有总结,还把宗教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联系村委会工作的内容之一,使该项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
(四)依法管理宗教活动。一是认真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并按《条例》规定,依法管理好宗教工作。
(五)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组织教堂、寺院教众按阶段工作安排,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撰写。
心得体会。
两篇,学习笔记800字,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举办培训班两期。
(六)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工作。
大好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组织社区、各村、学习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为孤寡老人做好事635余人次,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四是利用“集镇文化广场”文艺晚会、“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由于措施有力,引导督促到位,全乡没有发和一起借宗教信仰问题x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
社会稳定的大局,但从局部看,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是要是:
(一)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深度还不够。从我镇的总体看,党的宗教政策已逐渐深入人心,但个别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仍然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
(二)宗教工作经费不到位。由于镇财政困难,造成宗教工作经费紧张,影响了宗教工作开展。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2010年,中亚北路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及宗教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唱响“六好”时代主旋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不懈努力。现将2010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深入学习了《新疆的历史与发展》、《新疆的发展与进步》、《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开展“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揭露民族分裂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反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二是紧密结合构建法治首府乌鲁木齐的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是紧密结合首府的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开展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与“五观”、“四个认同”、“三爱”和“六好”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乌鲁木齐市精神文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乌鲁木齐发展史就是民族团结史”的主题教育。特别是乌鲁木齐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丰硕果实,教育引导各族人民倍加珍视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和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开展好促进民族大团结的各项活动。开展民汉“学双语”、“送温暖”等特色活动和文体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意识。
四是结合社区的特性,灵活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结合第28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实施《自治区民族团结条列》活动,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民族团结、克己奉公、忠于职守、助人为乐、敬老爱幼的先进事迹。社区党支部结合实际,通过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板报、社区专报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英雄,见行动”活动,在社区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举办了“五观”教育、民族团结和公民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书记亲自带队,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教育月活动高潮迭起。开辟“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出版报、悬挂横幅标语,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优化方案设计,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要延长教育活动时间,将每年五月的集中教育活动延长到全年,常抓不懈,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取得成效。要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切实把那些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集体和个人挖掘出来,隆重表彰,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争当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一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一端与城市相连,另一端与农村相连,对农村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纽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1.96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_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人大调研通知要求,就我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乡辖x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草原总面积x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x万亩,总人口x户x人,其中:裕固族x人,占全乡人口的x.x%;汉族x人,占总人口的x.x%;藏族x人,占总人口的x.x%,是一个以裕固族为主,藏、回、土等少数民族居住的多民族聚居地。
有藏传佛教寺庙x处,殿舍x间,宗教教职人员x人。x年全乡经济总收入达x万元,同比净增x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x.x元,同比净增x.x元。
近年来,乡党委、乡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事业作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呈现出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抓领导,夯实民族工作组织保障。
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全乡稳定作为全乡工作的大局,常抓不懈。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确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宗教工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乡x个村都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级宗教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宗教情况和问题,部署和督促检查宗教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宗教工作动态,为抓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并做到年初专题安排,年终及时进行总结,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将民族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促进了全乡民族团结气氛的形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使民族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素质不断提高。
积极从为维护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吸收党、团员,推荐到更高一层岗位上工作,在村两委班子建设中,注重选拔培养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分子进入两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团结是两个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坚定不移地把改善基础设施放在突出位置。x年至今,县宗教局共投资x万元实施了xx村道路修建,在x村修建水塔一座。x至今先后争取资金在x寺修建平安塔一座、筑面积为x平方米的大经堂一座。基础设施的显著改善,大大增强了民族经济发展的后劲。
通过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宗教事务领域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创新引导方式,积极采取学习恳谈、走访交流、座谈讨论、宣讲辅导、典型示范和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
广泛深入地持久地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形式上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和群众息息相关、效果上由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加大重大节庆日期间宗教相关规定的宣传,以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对象,广泛宣传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党委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从解决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了干部包村、党员包片的责任制,每月确定工作重点,实行月汇报、季测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考核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针对农牧民群众办事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由财政补贴,开通x—x的班车,解决行路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代理制,目前,共设立便民服务代理中心x个,代理点x个,配备代办工作人员x名。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积极参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关心、关注、支持民族地区体育、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及时排查,妥善处理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参与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反邪教、涉疆、涉藏等维稳工作,积极参与民族干部培训和科技培训,弘扬民族文化,并参与民族节庆活动,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我局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主题,以加快建成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队伍自身建设、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主线,全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着力强化学习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一是建立了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每周星期五开展集中学习,及时召开驻村干部和单位各股室月底工作总结汇报会,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改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及县委政府的决策上来,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不断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上明显增强,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树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新形象。
2、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发展项目、民族扶贫项目资金。2016年上半年完成项目6个,投入资金103万元,这6个项目分别为:1、“自主统筹资金25万元(根据我县具体情况,25万元的资金分别用于长丰乡桐坝村赶家坪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大田村堰塘湾组通组路维修、长丰乡农晨村胡家组通组路维修、平原镇水车村张家湾组通组路维修),2、县民宗局管理费3万元;3、桶井乡油家渡养殖项目建设20万元;4、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20万元;5、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30万元;6、德江县傩缘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土家族传统民间手工艺品综合开发基地建设项目5万元。项目6个,资金总额103万元,中央资金98万元,省级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村民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3个项目已竣工,资金已拨付到位;其他3个项目(即县民宗局管理费,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及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未竣工,原因是:由于我县特色村寨的建设,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打造,所以在建设过程中,受政府的制约,造成堰塘土家族乡高家湾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未竣工;煎茶镇新场村500亩前胡标准化种植建设项目由于县政府对新场村进行土地整治,从而使项目未实施;县民宗局管理费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使群众增收致富。县级匹配的少数民族项目3个,分别为:合兴镇演艺场平铺石板工程,合兴扶阳古城长廊建设工程和合兴镇演艺场绿化工。
3、着力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是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抓手,围绕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分解责任的落实和完成,做好了迎接国家民委检查验收工作。二是积极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开展,利用县乡(镇)赶集日设点接受咨询,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宣传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进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以“五城联创”、“多彩贵州、桃源铜仁、美丽德江”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抓好责任区域(段)、办公环境和住宿环境的卫生整治创卫工作;四是利用各种宣传活动设点接受咨询,开展民族“四项教育”八进活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和行政审批(包括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
4、着力强化民族古籍古物保护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一是强化对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方面的指导思想、编写目的,重要意义、编写原则,收录范围,编写方法,撰稿要求等知识学习;二是做好特色民族村寨文化普查工作和做好2016年编写出版《德江县傩堂戏的起源于发展轨迹》一书的相关工作。三是抓好陈列室的古籍古特的保护工作。
5、着力抓好精准帮扶和驻村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局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帮扶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和帮扶活动,并派出3名干部到长丰乡桐坝村、大田村、石板村开展驻村工作。一是帮助两个村理清了发展思路,帮助发展产业,走致富之路。二是在我局帮助长丰乡石板村修建便民桥两座,投入项目资金8.3万元,在大田村杨家组维修公路,投入资金5万元,同时帮助桐坝村的办楼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三是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四是开展计划育帮扶工作,我局对长丰乡20户计生户户均发放帮扶资金1000元,共计20000万元。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召开集中学习3次,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6月份开展了《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专栏1期、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
2、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监督。
3、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大龙阡寺等达标场所的创建成果,加大活动场所的环境改善,引导督促了各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4、协调了金融部门解决天主堂、南山寺、普照寺、永盛寺开设银行结转帐户问题,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
5、抓好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基础信息采集,并完善了相关台帐。
6、积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一是参与政法委、公安国安开展了法制学习培训班1次。二是教育引导了宗教界增强宪法观念,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禁止“六非”进宗教活动场所,为我县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反腐败、反对铺张浪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抓好了社综禁毒安全宣传等法制工作,做好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工作,发放了宣传,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签订了社会治安、安全、禁毒等责任状;三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干部职工共同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状;四是开展了春节期间的安全与秩序“多彩贵州、美丽德江、文明行动”工作;五是做好了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服务及依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2000多人,半年来民族变更11人,档案确认14人;六是协助做好了土家学会工,积极协助土家学会召开党务理事会议;七是积极参与三.八国际妇女节拔河活动和五一国际劳动唱歌比赛,以及其它活动。八是参与扶贫日活动和红十字的一日捐活动,分别捐助资金500元。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报道不够;二是项目争取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有待提高;四是五城联创工作经验有待加强;五是行政审批工作、民族变更业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还需要创新;六是政协议提案工作还需加强。
1、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及中央、省、地、县文件的贯彻落实。
2、抓好2016年度的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以及2016年项目库的建设和项目申报。
3、加强宗教工作的安全检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5、认真做好五城联创创建工作。
6、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8、继续抓好行政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工作。
9、抓好民族乡镇统计监测培训和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培训及少数民族古籍古物普查工作。
10、落实好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族宗教局的具体指导帮助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坚持“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团结、发展、稳定”为目标,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为总抓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县民族宗教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使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势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组织、工会、团委、妇联等为组员的“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负责,上下沟通,镇村联动,整体推进”的管理机制。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工作,帮助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有研究,有决议,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在全镇推行了民族团结承包责任制。年初将民族团结工作量化指标,下达到各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不打折扣。我们将民族宗教工作作为精神文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大好局面。
(三)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了调查研究、工作例会、包村联系点等规章制度,并制订了民族团结文明村建设、民族经济发展等工作规划。
(四)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镇党委、政府经常组织群众学习《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提纲》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不定期举办民族宗教界上层知名人士法律法规培训班,使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本着“加强联系,培养感情,团结尊重,增进友谊”的原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
五是妥善处理民族间的矛盾和摩擦。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有任务的村成立“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了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内部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杨坊村天主教堂配备法规政策宣传员1人,加强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确定每周二为排查不安定因素日,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各选配一名信息员,做到信息及时上报和传达。在处理民族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我们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处理问题及时果断,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坚持疏导教育的方针,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按政策规定公正处理,不把民事纠纷硬拉到民族关系上来,谁违法就追究谁的责任。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互谅互爱。
二、强化宗教管理,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
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在加强民族团结和完善宗教管理上下功夫,重点引导信教群众发扬“爱教守法、崇尚文明、科技致富”的精神。为此,采取了四项措施,使广大基督教信徒破除封建迷信,遵纪守法,靠科技脱贫致富。
一是做好宗教人员工作,发挥其积极作用。镇党委、政府坚持与宗教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他的汇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各宗教点的活动动态。
二是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镇党委帮助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信徒爱国、爱教、守法教育,使他们摆正爱国与爱教的关系,自由与民主的关系。一年来,通过建章立制和进行爱国守法教育,杨坊村基督教活动点活动正常,从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宗教事件。
四是举办宗教信徒培训班,提高他们学科技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聘请有关专家来乡举办基督教骨干培训班及全镇干群参加的培训班,重点学习宗教知识,宗教政策、宗教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种、养、加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
“围绕经济抓民族宗教,抓好民族宗教促发展”。镇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得力措施,在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坚持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在此基础上,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村民组,并组织开展“企业联村组”活动,群众不脱贫,领导干部不离村。
一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民族宗教局的要求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认真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为全镇乃至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半年来,我镇在县民宗局的正确指导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一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把宗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包片干部负责制,全镇分为五个片,定期分析排查矛盾,分析宗教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民宗工作和打击“乱建私设”、“骗财敛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两个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民宗干事,明确各村场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镇、村两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两级责任制。
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以此规范宗教活动秩序。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我镇大力宣传贯彻两个《宗教条例》,将六月份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一是将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组织全体镇村干部、7所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华容县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刊出宣传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深入农户宣讲民宗政策,营造了人人了解、重视、支持民宗的浓厚氛围。
2,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一是实施“宣教先行,依法管理,督查考核,重点治理”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对7家合法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继续完善宗教事务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的人事管理,宗教活动、财务监督、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查看了制度上墙、财务收支、民主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半年来,对佛陀寺内部不团结情况多次上门进行了调查。在管理中我们要求场所认真把好“三关”即场所扩建初审关,场所治安管理关和场所消防安全关。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狠抓“乱建私设”和“骗财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景政办发〔20xx〕6号专题方案,明确了各级责任要求,与29个村场和1个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目前正组织公安、国土、林建部门对5家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围绕“队伍建设、依法维权、服务社会”等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组织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进一步抓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员的培养工作,镇民宗线多次向县宗教局报告请示,并征求业务指导。二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和和鼓励宗教界开展扶贫帮困、救灾、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赛华村道教场所老天宫捐资1万元用于村级公路建设,组织宗教场所向四川雅安捐款捐物2万多元,党外爱心人士、宗教人士向敬老院老人捐赠财物1万多元。三是着力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帮扶,切实为宗教场所办好事办实事,帮助硬化出行道路。
半年来,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民族宗教的和睦与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投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2020年度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统战工作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乡2020年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唐军为组长,乡长彭昆、乡党委副书记魏超为副组长、其它副职为成员的统战和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xx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及时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对今年统战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我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共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县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不断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现阶段全乡统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我乡结合侨法宣传月、涉台政策法规宣传周和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12.4宪法日、绿美xx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大力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宣传。
2020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绿色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思路和“仙茶之乡、绿色xx“的发展定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统战和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力量和宗教人士力量,通过各方的共同奋斗,2020年全乡茶叶面积已达13000亩,高山竹笋36000亩,山葵500亩、中药材种植500余亩、猕猴桃450亩,冷水鱼基地2个;全乡人均收入超14000元。
乡党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排查和掌握了本乡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情况,并建立了信息台账。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合法宗教场所人员、安全、活动的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年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次,并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积极做好全乡的宗教信徒积极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全年未出现信徒非法上访等现象。
2020年,乡党委、政府继续抓好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做好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树立和谐统战意识,强化教育引导,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思路上来,持续发挥统战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xx乡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各类宗教活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各类宗教活动规范有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7月6日,太平镇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总结会,会议由镇党委书记苟发灵主持,全体镇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
会议通报了太平镇2020年第二季度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三季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二季度以来,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宗教工作力度,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充分尊重与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发挥宗教界作用,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座谈会、院坝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信教人员教育引导和民族宗教法制建设。二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每月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就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类型、日常火灾的防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内容对宗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讲解培训,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应用,学会急救和逃生本领。三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监管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二
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现将全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为提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者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为加强对民族地区村级干部培训,推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民族团结示范村制定了《村民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并开展了以14岁以上(初一年级以上)至70岁以下村民为主要教育对象,以思想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其中,思想观念教育主要包含:1.民族法规政策、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2.和谐社会建设;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旅游知识;5.党的方针政策;6.相关法律知识;劳动技能教育包含:1.民族文化、音乐艺术;2.民族歌舞培训;3.接待礼仪;4.实用农科技术;5.烹调技术及其他劳动技能。通过此次培训活动,村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对民族团结示范村、新农村和生态特色旅游示范点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上有明显的变化,在培植产业,增强创收能力上有积极的表现,社会文明程度有所提高。9月3日,我局又组织了全县9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专(兼)职干部和全县16个宗教场所的部分管理人员和教职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的宗教政策、宗教理论知识培训班;同时,利用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之际,在全县16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别进行了宗教政策法规理论培训。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1月20日,由分管副县长与9个乡(镇)分别签定了责任书,将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工作列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于落实。建立县、乡、村、组信息网,并将提供维护宗教稳定的情报信息列为场所创“五好”考核内容;制定《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坚持和完善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机制,主动出击,小事当大事办,不怕不等不靠,直接面对,及时将矛盾隐患处置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把握好民族宗教问题与非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矛盾与非民族宗教矛盾的界线,坚持两类不同问题和矛盾在处理时不相互混淆和转化升级,并妥善处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现代文明意识、法律意识。特别是今年60周年国庆期间,我县境内没有发生过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今年重点抓了《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以下简称《提纲》)的学习。首先是及时印发了《条例》及《提纲》到有关部门、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全县各级组织,组织民族宗教工作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要求认真领会法规精神,使之贯彻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其次是形成宣传学习制度,利用每年的2月28日至3月6日的“民族团结宣传周”、彝族火把节、国庆节等节日活动进行宣传;再次是将《条例》列为我县“五.五”普法内容。
以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为首要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并认真组织实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尽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实现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和谐发展。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引进投资项目和人才,帮助其扩大宣传,营造投资环境。
(一)、积极争取上级民族专项资金和做好项目监管实施有新突破。
县民宗局通过加大对上协调,2009年共争取省、市、县民族专项资金242万元,组织实施了24个项目,比2008年争取到的省、市、县三级民族专项资金增加了93万元,现全部项目已经组织实施,80的资金已经拨付,没有专项资金截留、挪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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