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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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4 18:44:04     小编:念青松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内容和思想的理解和感受的简要陈述。写读后感时要注意保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态度,避免过分主观或片面的观点。读后感是个人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以下是一些读者朋友们分享的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启示。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一

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人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学者,我个人认为他是湘西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沈从文用他的笔,他的小说,他的语言让世人了解到一个不一样的湘西,让别人知道湘西其实是一个民风淳朴、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不是像传言那样野蛮、落后。

在我的印象里沈从文一直是一个热爱读书认真学习不断进行文学创作与研究的学者。

但是,在我读过沈从文的自传后我才看到他令人意想不到的一面。孩童时代的沈从文是一个特别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在沈从文小时候,那时还是清朝统治时期实行的是私塾教育。

而那个时候的沈从文可以说是个典型的“不务正业”的“不良学子”,不爱读书不说还经常从私塾里逃走跑到野外去玩。其实,这正反映出一个问题,沈从文从小就有一种发对封建的思想,希望摆脱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追求自由生活的愿望。他并不是不爱学习,而是不喜欢读那些封建统治者用来束缚人民思想的书,那些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书。

当然,沈从文的父母是不会容忍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的,于是为了他的前途命运着想,他的父母果断为他选择了一个离家较远教育叫严格的私塾去上课。但是,年幼的沈从文不懂得父母的良苦用心,又一次“辜负了"他们的付出。沈从文依然没有好好去私塾读书。与去私塾上学相比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更喜爱湘西美丽的自然风景。因为对自然风景这份热爱,每次在去学校的路上,他总是喜欢拐着弯走很多远路,为的就是可以尽可能地欣赏沿途美丽的自然风景。也许正是因为看过了湘西无数美丽的大好河川,才让沈从文的小说写得如此美丽、如此动人。

童年时期的沈从文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极富兴趣的顽皮的孩童。从他的自传中我们可以知道,他从小就特别胆大,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在上学的途中遇到任何有趣的事情他都会停下来看一看。例如,铁匠铺中有人在打铁、杀牛的、编织竹筐子的等等。甚至在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如果看到没有收走的尸体,他都会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棍子去戳几下。我认为童年的沈从文具有其他孩子所没有的勇气与胆识,这也许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

沈从文出生在湖南凤凰,这个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因此沈从文具有南方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喜欢水。童年的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因为沈从文如此喜欢水,他的作品里的人物都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善良,心灵那么的纯洁。

其实,相比功成名就的沈从文我更喜欢孩童时的他,童年时的沈从文天真无邪,顽皮可爱,勇敢敢作敢为。我十分羡慕沈从文童年时的生活,与我的童年相比他的童年生活更加快乐,更加自由。我很羡慕他可以玩每天不学习一有机会就会到野外去玩,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的玩没有任何压力的玩。有时候他和同伴们出去,能逛一天,身无分文,去不挨饿。这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他却做到了。让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吧。

间或谁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开吃。或者无意中谁在人群中碰着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挨着饿,相互望了一会,羞羞怯怯地一笑,亲长知道情形乐和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会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两斤费狗肉分割成几块个人来一块,蘸上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的时候,没能碰到这么一位慷慨的亲戚,他们也不会变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说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他们便可以去饱餐一顿。

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未能体验到如此美好,如此快乐的童年生活。但是有幸我现在来到了湘西,来到了沈从文所描写的世界中。我亲身感受到湘西优美的自然风光,感受到这里淳厚朴实的民风,这里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感受到外人眼中不一样的湘西,一个真正的湘西。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二

读完了《欧也妮葛朗台》,终于明白了别人口中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了。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再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葛朗台刻薄吝啬,靠囤集居奇,投机倒把成为当地首富,因而首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而遭到葛朗台的斥责和折磨,不久,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的野心就像胆汁,假如不受到制止,它就是一种令人奋发的液体,但一旦它受到制止,不能顺利发展,他就会变得焦躁,充满虚假。他们缺少爱心,虚心,专心,宽心,耐心,特别是诚心和清心,他们有的只是过分的信心,虚假的哄骗而已,没有一丝道德。凡事包容,诸事忍让,虚心为人,低调做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将心比心,广结善缘,平静心态,学会等待才是为人之道。

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三

天气渐渐凉了,看着花的凋谢和叶的飘落,我思绪绵绵,想起了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那一情景,那种忧伤的画面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难以忘怀。

那是秋风乍起,落花纷飞的季节,贾府花园里到处一片花谢花落的景象,满园子的粉色花瓣,如同冬天的雪花纷纷飘落。画面中黛玉满目凄凉,手执锄头,肩挎小布袋,捡起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小花瓣,慢慢的放进小布袋内,并不时的低声哭泣,落花的凋谢使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与命运,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不断的感慨,忧伤的音乐旋律随着她的哭泣声此起彼伏,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那落花缤纷的世界,泪水不断涌了出来。

这一幕结束后,我久久未动,无法立即从那忧伤的旋律中清醒,不记得过了多久才回到现实,并顿时醒悟:花落归根,这是自然规律。不必缅怀这一自然现象,这些飘落的花儿,她们毕竟曾经有过辉煌,生命虽短暂,但她们没有虚度,而是在绽放的时候尽情绽放、尽情美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她们的飘落既是对大地母亲的回报,也是为了来年的更加繁荣,所以她们的飘落只是无声无憾的归隐,在归去的时候她们是行色匆匆的,因此,我们实在没有伤感的必要。

好比人生,我们在乎的应是人生旅途中的沿途风景,不必感怀过去的每一天,只要不忽略途中的任一风景,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将是充实的。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四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五

沈作传世今尚在,从始至此无人越。文笔浪漫湘西绘,民俗特色乡土醇。傍着梦幻的湘西水,枕着淳朴的湘西风,在这个如诗如画如却世外桃源的地方,时时刻刻孕育着沈从文的一切。平实淡然的生活似乎也起着一丝丝的波澜。自我的叙述,一个真实鲜活的沈从文跃然纸上,一件件的往事,不同面的沈从文。

他出生在湖南的凤凰,一个动乱的年代,一个落后的乡野村下。他的童年没有好玩的玩具相伴,上私塾逃课似乎成为他的必备的乐趣。天生聪明伶俐,超强的记忆力,给了他读书的天赋。只是当时教育的落后,荼毒着一代代的孩子们。他的逃课,也是一种对旧的封建制度的一种抵制与不满。私塾的恶劣的风气,也影响着学生的性格。他也同一群志同道合的逃课的小孩厮混在一起,做着好玩孩子气的事,给自已留下了些美好的故事。他小时的顽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种忍俊不禁的感觉。

他的任性,不安分,让家人如此多失望,收回了曾将对他的倾爱。爱逃课,爱说谎,爱厮混的孩子,不论在哪个年代都回始异类,从而大家否定他的整个人生。而沈从文却怡然自得,享受着被遗忘的待遇,用心去感受着周围的美好风景,用心去感悟生活,无关与书本,不局限在狭小的角落,开阔着视野,面对着人生。“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这便是沈从文,高远纯真,去不单调乏味。

他不会去在乎别人的看法,只一心追求自已心里想要的东西。他便是他,没有人可以改变,可以阻挠,他认定的事,便会去坚持不懈,享受着过程的努力。他的脑海里充满了疑问与幻想,他自已在追逐着一切的答案,在用心去聆听大自然的每个响动。乡土的浓烈气息流泻在他的笔尖,触碰着心里的那根弦,拨动在心头。他的一切都如此鲜活。把曾经的叛逆呈现在面前,毫无保留。更好的了解了他所生长的环境,有些忍俊不禁,却又唏嘘不已。

沈从文最大的爱好便是看砍头。是湘西的落后还是超前,让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也如此的看淡生死。面对那些残酷的场面,如此津津有味,带着那份好奇与满足。往后的孩童军旅生活都与这砍头密切相关。似乎感受到“草菅人命”,一股股血腥的气息。而在这闭塞的乡土,这一切又那么自然。描绘出了当时混乱的年代,动荡的生活场景。

人命是如此的低贱,没有人权,没有法律,没有幸福光明的日子,而在湘西的淳朴中却弥漫着丝丝血腥的气味。绘出了那时的生活,刻出来那时的人性。自私、残酷、冷漠,与世无争的湘西,褪去了那如诗的外衣,一层层的展现出了它另一面的沧桑。

似乎读懂了一个不一样的沈从文,不论在生活与思想上。难忘他儿时的创新与叛逆,给他往后人生的道路铺下了如此多的伏笔,也改变了他的道路,给予了太多的帮助。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六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七

我想在湘西沈从文应该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他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他的《边城》让世人知道了湘西,而《沈从文自传》让我了解了在湘西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沈从文。

用现在老师们的话来说沈从文小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坏学生。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这时候的他过得很快乐。而不是像现在的孩子每天就是上课,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还得上各种辅导班,没有了一点孩子应有的活泼与朝气,在这一点上现代的孩子是多么悲哀的。

沈从文出生于湘西凤凰,沱江陪伴着他成长,这也养成了他对水有一种特殊的情节。沈从文特别喜欢下雨喜欢,因为一到下雨的时候他便可以不穿鞋子,光着脚跑到河边,水池里去玩耍。而且在雨天走在路上他还会专门去踩水坑。他不光喜欢水,而且喜欢和水有关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沈从文看到有人在河里捞东西,他便坐在河边看了好久。正是出于对水的这种喜欢,也使得沈从文的性格像水一样,看似温柔,却力道内存。

我不知道当时的湘西是怎样一个闭塞的地方,导致那里的孩子竟然喜欢看看头,面对四百多个被砍的头和耳朵竟然会觉得新鲜刺激,在这些孩子中沈从文也是其中之一。当时人命贱如草莽,也可能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后来的军旅生活中才会更坚强吧。军队的生活是那么的苦可他却说:“我们虽各在收入最少的卑微位置上做事,却生活得十分健康。有时即或胡闹,把所有点点钱完全花到一些最可笑事情方面去,生活也仍是健康的。”虽然很累很苦却依然健康的活着,这里让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与乐观。

沈从文——一个生活在水边的孩子,一个拥有水一样性格的湘西汉子。

我读得似乎挺津津有味,连自己都觉着别扭,。无他,这自传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草菅人命”,残酷兼血腥!不明白民初的湘西,不懂那时那个地方是何等的闭塞?致使那里......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

《沈从文自传》是1995年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从文。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范文”,希望能帮助到您。范文(1)沈作传世今尚在,从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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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八

一种自信,一种精神,中国这条巨龙苏醒了。

——题记。

从1920xx年到20xx年,从开天辟地到共襄盛世,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90年风风雨雨,90年奋斗不息,90年后那个盛世中国重新出现在史书的版图之上。那,是令炎黄子孙引以为傲的新中国。

1920xx年至1949年,应该是最悲痛的回忆了。我们永远记得那些祖国遭受压迫的日子。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上,我看祖国是一滩血;在邓世昌勇猛的“致远舰”上,我看祖国是一团火。我痛心着,但我坚信祖国会站起来。浩浩荡荡的大革命开始了,从十月革命到百万雄师过大江,中山先生、毛泽东、邓小平,他们把饱经沧桑德瞳孔放大,指引多灾多难的祖国,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浴血中华,开天辟地。

1949年至1978年,有开国大典的欢庆,也有“文化大革命”的悲痛;有对,也有错。但,谁也无法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因为现实已经证明,这是正确且具有生命力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向前进。“抗美援朝”的胜利,“两弹一星”的发射,“四人帮”的粉碎,世界给予中国了肯定,中国人民踏上富强之路。曲折探索,奠基伟业。

今天,以为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的家园,开创和谐盛世。20xx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世博会的圆满举办、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行,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实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那条巨龙苏醒了!改革开放,共襄盛世。

现在,就让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九

沈从文先生的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沈从文自传读后感: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

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

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习,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

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

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来吃。

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

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

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

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

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

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

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

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

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

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

沈从文先生的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使我对湘西那个远离喧嚣远离繁杂的地方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对沈从文先生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厚的感悟。

湘西是个民风淳朴介于自然与空灵间的美丽的地方。

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的感触挺深的,觉得看他的文章就像是在一口古朴的井里取水一样,清清淡淡甜甜,没有可以雕饰的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朴实的语言用心的勾勒着湘西边城这个美丽的地方。

他的文字就像温润的甘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清流都缓缓流淌入人心肺。

那美丽的地方那淳朴的人们一直都向一幅不可触及的画在我的脑中出现。

边城的宁静让我沉浸,那悠长悠长的古韵让我不觉去领略和感受。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快乐无忧,他在湘西这个地方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

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

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

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

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沈从文先生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边城的宁静中却暗涌着最黑暗却又无可奈何的因素,落后的思想对生命的无视、无一不刺激着我们的内心。

人总是矛盾的。

沈从文的矛盾更是有几分必然。

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

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

除非他真正实践他在一篇小说集序言中宣布的计划,重新回到那个湘西土著军队的司书的位置上去,他就不要想摆脱这个矛盾。

有人说沈先生不管他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

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只想认为沈先生的童年经历是我们心向往之的,他后来的人生之路也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

永远都应得到尊重。

沈从文,1918年小学毕业后,离家到土著军队当兵,闯荡江湖,从社会现实人生这本大书中。

汲取既古老原始又曲折地跃动着时代脉搏的文化滋养。

1923年,受五四运动余波的影响到北京,认识了郁达夫、徐志摩等现代文化名流,从而走上了文学道路。

此后,他“从边城走向世界”,以其对文学史的独特贡献,在身后树起一座不倒的丰碑。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

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

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才发现那感觉是感慨、惊异。

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

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编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

我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

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垂老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忆,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也是一种幸福吧!不像我们,童年的回忆只与学校、作业有关。

为了考上大学,我们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如今呢?上了大学,我们却没得到什么。

《从文自传》,在介绍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在说一个普通人如何成为一个诗人、作家。

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这与他的童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为了他的兴趣,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他爱家乡的水,他爱家乡的一切,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

童年过后,他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没有限制,也正是如此,成就了他的精华!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

在那个时候,有个边城小镇——茶峒,翠翠就在这充满田园风情的小镇上跟着爷爷来回撑船,被时光滋润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自古英雄爱美人,我想,故事从还没发生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吧——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都喜欢上了翠翠,而翠翠却只心仪傩送。命运多舛,天保因知晓翠翠心意而精神恍惚在出海时遇难。傩送和翠翠的爱情因为哥哥的不幸而曳然而止。故事的最后,爷爷死了,傩送走了,只留下仍在渡口孤苦伶仃的翠翠,也不知道傩送会不会回来。

看得出来,他们间是有爱情的,每一份感情都被细细地铺展到记忆里每一个细节。天保的爱是沉稳的。“官方说媒”不通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唱山歌。但他对爱情又有纯洁的心性,答应与弟弟公平竞争,轮流唱山歌,翠翠应了谁,便是谁。即使明知这是傩送强项,却仍旧坚持,也许他从心底里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借口成全弟弟吧!对于傩送我更觉惋惜。他和翠翠是真真两情相悦。那年端午,翠翠在河边等爷爷,却等来了他,这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翠翠为了傩送变得敏感羞涩,傩送更是“宁要那摆渡的船,也不要磨坊”但事情还是变得不完整了,哥哥的死,无疑是给两人添了一层捅不破的膜。傩送有着一颗爱翠翠的心却不得不面对自家大哥的死。这样善良的少年也还是逃不过命运编织的牢笼,逃避是他对生活做出的唯一应答。

突然想起几米的《森林唱游》里说的“我遇到了所有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如此说来,翠翠是幸运的,她得到两个不平凡少年的爱,可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她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相伴终老,反而亲眼看见了他们的悲剧,这注定要让她此生孑然一身。

他们终究是孩子,爱也是那么纯洁令人怜惜。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里有过这样一段爱,可谁能说错在谁?做伴侣少点缘分,这就是原因。翠翠还是个孩子,一直以来她所接触的人和事并没有教她如何爱,所以在她如花的年龄,两位少年的爱让她无措,她心目中丰神俊朗般的人物更带给她青春期特有的欣喜。相对于《巴黎圣母院》中费罗洛对爱斯梅拉达那疯狂的、近乎毁灭的畸爱,翠翠所遇到的感情像涓涓流水般,平凡不失情调,简单不失意蕴。正是因为结局的悲惨,越发使人深刻。

安徒生对于爱情,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我的爱在童话里。”这不是童话,所以没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情节。翠翠的爱情说到底还是一场悲剧,但她并不悲哀。小城里的故事演绎出了大爱。

世事沧桑,人海茫茫,只有爱,亘古不变,就像蔓延向远方的斑驳铁轨,隽永深长。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一

前年冬天一个阴冷的午后,意外碰到张新颖,问他最近忙什么,他自嘲地说:“唉,我现在就一天到晚赶那本沈从文,”我惊奇地睃他一眼,说:“沈从文,挺好的。”没想到他立刻抬起头,眼睛里放出光来:“沈从文——是最好的!”

一年后读到他的《沈从文精读》,读着读着,心里慢慢被感动的细浪扑打,似乎懂得了当时他眼睛里的热情,知道他用怎样的力把他认为的“最好”表达清楚,还有,在这“表达”中,他又让自己获得了一个怎样的发展。

好在哪里?请允许我当一回文抄公吧:

比如讲大家熟知的《边城》:

沈从文的文学世界是一个比“人的世界”大的世界……。

这个世界有它的悲哀,这个世界自来就带着悲哀的'气质在体会、默认和领受……。

由自然美、人性美和人情美构成的沈从文小说世界的“微笑”面容,担当了什么?

比人的世界大的那个世界,

接下来看张新颖怎么谈人们不那么熟悉,或者熟悉但理解起来也并不容易的《从文自传》:

五四以来都有一个“启蒙-觉醒”的过程,觉醒之后他发现了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从哪里来的?是先有一个新理论,然后才产生出来。他这个自我建立的基础很难说是在自己身上,而是建立在一种理论的基础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如果把这样一个普遍的情况和沈从文去比的话,沈从文这个发现自我就非常有意思。张文江老师讲《庄子·寓言篇》讲到人要“得其自”,也就是发现自我——但这个自我不是事先预设好的,那个方式是要“沿路追溯自己生命的来历”,我觉得“沿路”这个词用得非常好。《从文自传》就是讲的一个“得其自”的过程,叙述自己生命来路,由这样的来路找到和确立一个这样的自我。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二

萧萧,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却在十二岁出嫁为童养媳,丈夫是尚未断奶的三岁小孩。从一开始,“童养媳”三个字就奠定了她命运的基调。原来是一个可以恣意享受生命的孩子,却已经失去了寻找爱的权利。十五岁被引诱“怀孕”,引诱者花狗撇下她一走了之。她本想步花狗后尘,也想逃走,但却被家里人发觉了。于是她将面对或“沉潭”或“发卖”的严厉处分。最终因偶然的因素而幸免于难。

沈从文是仁慈的,这样一个集多重苦难于一身的悲情女子的经历并没有演绎成一个悲情故事。既没有林黛玉寄人篱下的辛酸,也没有萧红《呼兰河传》中童养媳的凄惨命运。最终萧萧顺利产下一个“团头大眼,声响洪壮”的婴儿。丈夫一家人都喜欢这个花狗撒下种子的儿子,“把母子二人照料的好好的,照规矩吃蒸鸡同江米酒来补血,烧纸谢神”。缺失了血缘关系,却没有缺失关爱和亲情。十年后,萧萧正式同丈夫拜堂圆房,花狗的儿子喊萧萧的丈夫做大叔,“大叔也答应,从不生气”。这似乎是个圆满的结局,然而萧萧却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萧萧。她再也不会做着会走路的匣子的梦,再也不会到水边去,用手捏着辫子末梢,设想没有辫子的人的那种神气,那点趣味。她羡慕自由,同为女性,她也希望能像女学生一样自由自在,然而她是“童养媳”,这样的一个身份定位就注定她的悲剧,她的人生不能由自己掌控,而是被命运操纵,自由于她只是一个奢望。她的人生只是为夫家延续香火,做劳力。女学生成为她少女时代的梦,永远都不会实现的梦。或许怀孕事件是一个波澜,然而最终萧萧还是留在了那里,抱了她新生的毛毛,像当年自己抱着丈夫一样,命运几经转折,却又回到了起点。死水即使激起一点点波澜,不久又复归于平静了。

萧萧仿佛是幸运的,她躲过了被“沉潭”或“发卖”的结局,然而她又是不幸的,因为她一生都在被命运所摆布,或许当她听说有女学生过路,就会像睁眼做过一阵梦,愣愣的对日头出处痴了半天时,她心里会闪过那样一丝想法——随女学生去,随自由去。可是她最后没有走出那一步。我们不能怪她,只能怪当时的社会,只能于沈从文的文字中咀嚼萧萧的悲哀。没有变化,如死水一样的乡下,萧萧迎来了自己的媳妇,一个和自己同命运的女人。没有挣扎就没有变化,一个又一个轮回,只要这童养媳的制度还存在,就会有无数个悲哀的萧萧,无数个轮回。

无可否认《萧萧》一文中的村人其道德风貌与人生形式,与过去的世界紧密相连,显然出于原始淳朴的文化环境,他们热情,勇敢,忠诚,正直,善良,品行纯洁高尚趋近于天然,但是这些天然的美物也不免会相伴着理性的愚昧无知,这又使他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运幄自己的思维,从而导致其精神悲剧。这种悲剧不但表现在种种有悖于人性的雇佣制,童养媳制等丑陋的社会现象中,而且正表现在对自我现实状态的无知与愚昧。

原因是村人的愚昧和无知。不错,他们是善良的,他们的决定使萧萧免除一死,但他们又是愚昧的,不然怎么会想出“沉潭”或“发卖”这样泯灭人性的惩罚,又怎么会出现童养媳这种制度。有人说是由于环境决定的,我想这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本身。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世世代代沿袭着这种残酷的惩处方法。他们并没有觉得这是在残害生命,是十分残忍的,相反的他们觉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他们的脑子里始终存在着这种想法,并且认为这都是对的,老祖宗留下来的怎么会错呢?不知道他们已经成了封建礼教的奴隶,成为制造悲剧的刽子手,成为“吃人”的人。

在《萧萧》一文中,无论是萧萧自己还是村人,都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一代又一代活在自己的愚昧和无知里,任凭命运将他们带往何处。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做法有什么不对,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要反抗。外在的压迫很可怕,但是比之更可怕的是自己本身根本不觉得自己被压迫了,这是一种最难以改变的精神悲剧。而村人们就是活在这样的悲剧里。

只要这种愚昧和无知不消除,那么童养媳制度一直会存在,那么像萧萧一样的悲剧会一直轮回,而我们也只能对萧萧的轮回报以无奈的叹息罢了。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三

在这桃花源式的理想世界里,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展现了山城茶垌码头团总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然而能够破碎的人们必定真正地活过,那些美丽的“错误”幻化成一株株虎耳草,造就了这一段凄美动人抑或是刻骨铭心的故事。

翠翠从小与老爷爷和黄狗生活,她父母的相识、相知再到翠翠的诞生,给我的感觉都是一个遗憾,一次错误。由于父母的相继离世,翠翠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然而在沈先生笔下,这个远离都市喧嚣与浮华的湘西世界却凭着青山绿水,自然地养育并教育着翠翠。“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是她纯真的自然人性。一次美丽的错误更生了一个美丽的可人儿,朴实的自然给予了女主人公恬静、温柔、纯净、忠贞的性格。

当十三岁的翠翠端午节在码头偶遇到“二老”傩送时,一切的故事逐渐开始。翠翠在一个对的时间里遇到了一个对的人,然而却做了看似不对的事:在夜幕降临的朦朦胧胧的河面上,翠翠等着早已回到家的老爷爷。在她焦虑的等待过程中,翠翠与“二老”偶遇,然而,他们的邂逅毫无烂漫可言,有的只是那种湘西特有的自然朴实和两个人小小的误解。沈先生以极其合理平淡的生活画面嵌入两人的相识,在“错误”去又美丽的邂逅之下,颇有几分活泼的气息,毫无矫揉造作之风。

翠翠断章取义地听乡绅太太们说“二老”与碾坊主人的女儿讲亲时,心里的醋意油然而生。这是一个十五岁少女懵懂的心事,“到河下时,小小心腔中充满了一种说不分明的东西。是烦恼吧,不是!是忧愁吧,不是!是快乐吧,不,有什么事情使这个女孩子快乐呢?是生气了吧,——是的,她当真仿佛觉得自己是在生一个人的气,又像是生自己的气。”文章的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或许,这正是翠翠从未有过的母爱与做为女性的涉世,内心的孤独,和不知所措的表现吧!所以,误听后,翠翠的生气让人更觉得是一种心痛,一种少女春情朦胧却不知所措的心痛。

相信那种淳厚的人性美对每一个人都有极大的吸引力吧。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大老”天保和“二老”傩送都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地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车路”的推辞中,也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在农历十四的那天夜晚,“二老”傩送便在对溪高崖上为翠翠唱起了山歌,而翠翠误以为是梦中灵魂幻化成的美妙歌声,随着旋律在梦中轻轻飘着,有复飞窜过对山悬崖半腰去摘虎耳草。而老爷爷却张冠李戴误以为是“大老”天保既走“车路”又走“马路”。懵懂的翠翠在等待的季节里容颜虽没有如莲花般的开落,却因老爷爷事后的只字未提,错失摘现实中的虎耳草的机会。

翠翠的误以为,老爷爷的无心不说,虽如水一样淡薄,明澈纯净,却在冥冥的羞涩、远远观望和小心翼翼的探问中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这个“错误”是凄美的,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将在女儿身上再一次上演。

当翠翠、傩送、天保还处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时,“大老”天保坐下水船到茨滩时出了事,淹坏了。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来讲,这无不是个晴天霹雳。顺顺失去了长子,“二老”傩送失去了大哥,老船夫失去了孙女可以依附的人,而翠翠还不知怎么回事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二老”因为家庭的阻力,舍弃翠翠下桃源去。翠翠的爱情破灭了,老爷爷死了,白塔倒了,只剩她与黄狗来弄渡船。在这一幅平静沧桑的图画中,因为那些突如其来的变故,给人无以承受的悲呛和重量。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帏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四

沈从文带我们走进有单纯可爱的姑娘的边城。我们看见了美丽的古城风貌。他,文字质朴敦厚,诗意浓厚。温润如玉的先生,一定是很多人心中的完美男子。

他朴实无华,带着一颗宽容的心痴爱了张兆和一辈子,他对张的称呼从三姐,三三,宝贝到小妈妈。张兆和亲切的呼唤他为二哥。张与沈曾经趣事今人也觉得有趣。沈从文写很多情书给张。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拿到张给的情书到当时的校长胡适那里去告状。胡适对张说,他非常顽固的爱着你。张兆和回,我很顽固的不爱着他。最后,他也还是臣服于沈从文的柔情里。

如果沈从文没有生在湘西。那他就不会是沈从文了。

凤凰城墙外绕城而过的清澈河流是他儿时的乐园,给了他童年的快乐。他与小伙伴们在这里游水嬉戏,也常在河滩上看见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这美与野蛮的结合,都对沈从文后来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十五岁当兵,五年行涯生旅,大部分时间辗转于湘西流域。河水不但滋养两岸生命,也滋育性情。所以他的小说、散文都与水有关。可以说对水的生命体验,培养了他的特殊的审美心理,转化成他小说优美的诗意。

不是每个人都是乖巧的,而童年应该是充满乐趣的并且顽皮的。沈从文小时候天性活泼好动又贪玩。看戏弄丢了书包,第二天依旧去上课,被老师知道后被责罚,心理也特别不爽,就直接说出来恨老师当众责罚羞辱。老师开导他,树木往上长,人必须求进取,不能呢过自轻自贱要自尊自贵才是,沈从文呢一改以往顽劣的脾气,勤奋学习,成绩提高很快。所以说,你的生命里不只是需要名师指引的,还需要从善如流,知错就改的自己。

湘西的大山啊,高大,坚实,岿然不动的其实,影响了他的基本品质。他心灵的潜在力量也随时将要爆发,有一种不可抑制的原始野性。而他的性情也来源于此,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真性情,得到大家的喜欢。坦诚真率。他一生的追求,是美。

他的唯美,不是惊艳,是平凡中的神奇。对美的感受,让他似平凡的诗那样迷人。

从文永不过时,因人性尚性,让人舒服的美。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五

我知道,那是沈从文的世界,是他魂牵梦萦的一片乡土。有一年出游,我也曾到过水雾蒙蒙的湘西小城,蜻蜓点水般掠过那儿的青山绿水、黑瓦黄墙、吊脚楼,体味那一种久违的安宁和潮湿,然而,不深刻,远没有这本薄书给我的多!

合上书本,一种莫名的情绪雪雾一样迅速包裹了我,可我说不出哪是什么,似乎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薄薄的凄凉”,又似乎不是,但它无比准确地击中了我,让我这个“现代文明”武装到牙齿的庸俗之人,也不得不悲哀,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卑微、朴素的爱情、人性的光辉、平淡的岁月、谜一样的命运、冥冥中的天意,痛苦以及欢乐,追求以及失落……善良的人们啊,其实想要的真不多!人总要坚守点什么!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走水路还是走旱路,不管是负重还是轻松,酸甜苦辣总要一一尝过。心平气和,安安静静地取走由造物分给你的那份生活,是苦是甜,均无须抱怨。平凡的世界,无论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

“要碾坊,还是要渡船?”这个苍凉的声音荡过万水千山,经久在我耳边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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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六

《沈从文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使我对湘西那个远离喧嚣远离繁杂的地方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对沈从文先生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厚的感悟。

湘西是个民风淳朴介于自然与空灵间的美丽的地方。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的感触挺深的,觉得看他的文章就像是在一口古朴的井里取水一样,清清淡淡甜甜,没有可以雕饰的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朴实的语言用心的勾勒着湘西边城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文字就像温润的甘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清流都缓缓流淌入人心肺。那美丽的地方那淳朴的人们一直都向一幅不可触及的画在我的脑中出现。

边城的宁静让我沉浸,那悠长悠长的古韵让我不觉去领略和感受。沈从文先生的童年快乐无忧,他在湘西这个地方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

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沈从文先生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边城的宁静中却暗涌着最黑暗却又无可奈何的因素,落后的思想对生命的无视、无一不刺激着我们的内心。人总是矛盾的。沈从文的矛盾更是有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除非他真正实践他在一篇小说集序言中宣布的计划,重新回到那个湘西土著军队的司书的位置上去,他就不要想摆脱这个矛盾。

有人说,沈先生不管他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我只想认为沈先生的童年经历是我们心向往之的,他后来的人生之路也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永远都应得到尊重。

沈从文的前半生读后感篇十七

美丽的山城,有一只渡船晃悠悠的前行着,那是翠翠。

“父母”,翠翠是没有的,但是上天眷顾每一个人,她得到了爷爷无微不至的呵护,已然成了一个乐天单纯的女孩。

可是,女儿家长大了,心事就多了。

与傩送的一面之缘让翠翠对爱情有了朦胧的期待。就这样,怀着那份淡淡的好感走过了两个四季。可谁又知晓,这只是等待的开始。

月色溶溶,白了山城,凉了人心。多少个这样的夜晚早已苍茫了心中的期许,翠翠就选择了这样等下去,一如既往的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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