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份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如何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养和综合能力。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故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品读了《愚公移山》之后,我觉得文章中的两个主要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愚公他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不半途而废,最后终于得到了成功。智叟却鼠目寸光,只会去嘲笑他人,讽刺他人。所以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愚公和智叟的话,那就是愚公不愚,智叟不智。
其实在历有很多像愚公这样的人。詹天佑是我国一名伟大的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段铁路就是在他的主持下修筑的。当时清政府条件非常的贫困,技术也很落后,可是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詹天佑并没有放弃,而是克服重重困难,自己亲自带着学生和标杆,背着经纬仪亲手设计了一张的图纸。途中需要经过居庸关和八达岭这两条隧道,开凿隧道时山洞里弄得满身泥浆和水,但工地上没有抽水机,詹天佑就带头去提着水桶去抽水。而且铁路途中要经过一个十分危险的陡坡。于是詹天佑设计了一条“人”字形路线,这样火车就很安全的过去了,解决了地势陡峭的问题。
其实当清政府提出要用中国的工程师来修筑京张铁路时,外国人发出的只是一片嘲笑、讥讽,甚至还有一家国外报纸说能从南口以北修筑铁路的中国工程师还没有出世呢!那些外国人只看到了我们中国的技术落后,但他们没有看见我们中国人有一种愚公精神,坚持不放弃的精神,这些鼠目寸光的外国人就是智叟。
我们不能像智叟一样鼠目寸光,只会嘲讽,我们要学习愚公,坚持、不轻言放弃的精神。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的“愚公移山”这则寓言。
《愚公移山》这则寓言主要讲述了愚公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它们挡住了大家出行的路,于是愚公下决心要把这两座山挖走,他的一举一动都被邻居看见了,便问:“你要多长时间才能把这两座山挖走呢?”“我挖不动了有儿子,儿子挖不动了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总有一天可以挖完的。”愚公回答说。山神被愚公的精神感动了,于是移走了这两座山。
愚公的精神也感动了我,他面对困难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恒心最终获得了成功。与其说是山神移走了这两座大山,不如说是“愚公精神”移走了大山。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坚持,他面对困难时毫无退缩、迎难而上,愚公坚信通过子子孙孙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移走大山。这让我想到练字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我每天坚持练字,那么终有一天我一定能把字写得很漂亮,当一名出色的书法家。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努力,学习中我们要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坚信付出总有回报,努力了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从愚公精神里我学会了奉献,愚公移走大山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出行方便,这种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俗话说“滴水穿石”,做任何事情只要有恒心和毅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取得成功,这就是愚公精神!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水浒传》中所描绘的108位英雄好汉,虽说是曾经盛极一时,可由于他们分别来自各种不同的阶层,彼此上梁山的目的和动机也各有不同,加上梁山的老大宋江希望能凭借梁山这股力量,作为和朝廷讨价还价的资本,以实现自己“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人生追求。尽管梁山也有少许如李逵、阮氏三雄这样的贫苦农民出身的好汉,反对“招安”,希望能够有朝一日改朝换代,可由于没有掌握主要的领导权,起不了很大的作用。因此,被朝廷“招安”利用,最后落个“兔死狗烹”的悲剧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宋江率梁山众好汉接受朝廷的招安后,为了表达忠心,竟然充当了另一支农民武装——方腊农民起义军的急先锋,几经鏖战,可叹那一百零八位好汉,只余下27人随他班师回朝。即使这样,满以为从此可以行赏,向朝廷乞讨到个一官半职的宋江,尽管如愿得到了皇帝赏赐的官位,由于当权者担心他们“贼心不死”,有朝一日还会再度造反,以赏赐御酒为名,将他和吴用等主要头领毒杀。即使像卢俊仪这种地主豪绅出身的头领也不放过,也以赏赐“御膳”为名暗下水银以其中,使他因水银中毒而“溺水身亡”。
尽管这本书的作者是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来写这本小说的。小说对宋江的招安,极尽美化渲染,对宋朝的主要当权者一力庇护,把一切责任都归咎于蔡京、童贯、高俅、杨戬这“四大__臣”。我们从小说的字里行间,还是能看到封建统治的无能和罪恶。试想,如果没有皇帝的默许并充当这“四大__臣”的后台,这四大__臣何以能如此横行?我觉得,要想不再被“逼上梁山”,要想改变自己的生活命运,“招安”显然是没有出路的,只有__那种腐朽的统治制度才是农民起义的出路。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是迈向功名的阶梯,读书人期待着十年寒窗,一朝成名,于是也就有了悬梁刺骨的肉体之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
人物。
的性格特点,并让我。
学习。
了他们的优点。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小时候曾听妈妈给我讲过,只觉得神神怪怪充满了神奇和幻想。现在自己又重新阅读起来。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不畏艰险,终于上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惊心动魄,让我感慨万分。这取经路途中的艰险丝毫没有没有阻挡师徒四人取经的脚步和决心。是信念和信仰让他们化解万难,不断朝目标前进。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武功好,七十二变赛神仙,大闹天宫显神威,机灵可爱机智过人。我曾暗下决心要像孙悟空那样做一个品格好,不软弱,不服输,遇到困难积极想办法,不依赖别人的人。八戒,机智狡猾,是最会讨别人欢心又耍小聪明的一个。沙僧忠厚老实,勤勤恳恳,是三人中最踏实恪尽职守的一个。对于唐僧我却没有太多的恭维,遇到危险时只能念经,叫徒弟。但正是他的这一身浩然正气才把大家牢牢地凝聚在一起,一直走到最后修成正果。让人不得不佩服他四大皆空的修行。
我想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做一个有思想,坚持正义,有大爱的人,才能成为被大家需要的人,对这个这会有贡献的人。我会朝着这个方向一直努力!
心得。
感想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地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作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地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地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着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得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自由的精神。
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我有一本非常感人的书——《第七条猎狗》,它令我受益匪浅,懂得。
这本书分3个总故事,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一个故事是写有关“狼”的故事——狼妻。接下来我就来给大家慢慢讲吧。
一个动物研究所,他们放置在森林里的捕兽铁甲夹死了一匹公狼,半夜母狼来寻找公狼,叫声如泣如诉,叫魂哭丧,猎人“强巴”一听就判断这是一匹将要产崽的母狼,母狼如果产下狼崽没有公狼的陪伴照顾,它和它的孩子是很难活下来的。强巴身边的一位朋友一听,忽然冒出一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娩的母狼,会怎没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
就这样他成了公狼,经过风雨之夜母狼产下了三只狼崽,天亮时,雨停住,他才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干净净。他每天从观察站里拿上一只鸭或者一只鸡,冒充他的狩猎成绩,回狼窝给母狼和狼崽吃,就这样维持了两个月,狼崽长大了。有一天一只金猫想吃掉三只狼崽纵身一跃跳到了离狼崽20米处的地方,就在这时公狼——那个人,从他的腰间掏出左轮枪“砰”的一下,把金猫的半条尾巴打掉了,随后金猫赶紧上了树,不见了。三只狼崽总算脱离了危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那个人真是太傻了,但我也要同时学习他的勇于尝试,勇敢,遇事镇定的精神。
我认为:母狼虽然对这件事情非常狠毒,但它的母爱令我震撼,我也要学习它的各种精神。
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想到人和猎狗的感情是多么地浓。
香蕉寨老猎人召盘养过七条猎狗,其中前六条猎狗都有自己的毛病,第七条猎狗是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他的,这条小狗是一条军犬生出来的。慢慢的小狗长大了,十分威武漂亮,还给它起名叫“赤利”。可是在泼水节那天清晨,召盘巴竟然要把赤利打死,给孙子艾苏苏吃狗肉,艾苏苏不给召盘巴杀赤利,趁召盘巴上竹楼拿枪的时候,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赤利获得了自由,成了一条野狗。召盘巴要打死赤利是因为在泼水节前天,赤利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用枪去打野猪,可是打偏了一点儿,野猪突然发疯似的向召盘巴扑来。召盘巴想让赤利去咬住野猪的后腿,就可以有时间填好枪,可是赤利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在野猪死了才扑过来,所以召盘巴想打死赤利。
可是赤利这样是因为在召盘巴的背后有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赤利和蛇打起来,全神贯注盯着野猪的召盘巴哪知道这件事,我想到:赤利是被冤枉的。
当上了野狗的赤利和豺狗打杀起来,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一天豺狗群袭击了召盘巴的母牛和小牛犊,后来豺狗群长嚎起来,赤利跳了出来,召盘巴认出了它,气得火冒三丈,想到赤利竟然带领豺狗群来伤害主人。没想到赤利突然命令豺狗群不许动,还让豺狗让出一条路,突然豺狗扑上召盘巴和牛群,赤利为了保护主人而和豺狗打了起来。读到这里,我不禁流下感动的眼泪,赤利被主人冤枉要被打死还去救他,真有一番浓浓的感情啊!
我读到“特别是那两条咬住它后腿的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已在‘咯咯’地啃它雪白的骨头”的时候,我想到赤利多么的勇敢、坚强,它为了主人的安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我读到“召盘巴一看只剩下最后两条母豺狗了,勇气又回来了”的时候,我知道,其实不是因为只剩下两条母豺狗,召盘巴的勇气又回来了,而是因为召盘巴看见了赤利勇敢的品质,勇气才回来了!
读了这篇动物小说,我明白了: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你做的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它都不会忘记,这出自于你和它之间的感情!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这是的儿童文学家张天翼的作品。
书中主要讲的是:小作者王葆梦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这下可把王葆乐坏了,让宝葫芦变出名贵的花、漂亮的鱼、崭新的自行车……宝葫芦不但给王葆带来了很多快乐,同时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例如:一次数学考试,王葆在答卷时遇到了许多令他伤脑筋的题。正当他陷入沉思时,隐约传来三四个同学离开座位准备交卷的声音。王葆心里马上想起了宝葫芦。恰恰,坐在他前面的苏鸣凤也交了卷。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王葆空白的卷子上竟出现了几行完整的答案。看到有许多同学都交了卷,王葆也交了卷。
但是,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苏鸣凤本来拥有满满答案的试卷竟变成了一张白纸。当然,这也逃不过老师的眼睛。老师观察了一会儿王葆的试卷,发现王葆试卷上的字和苏鸣凤平常写的字一模一样。于是,老师让王葆和苏鸣凤每人写两行试卷上的答案,苏鸣凤不一会就写好了。可王葆迟迟没有写一个字。同学们这才知道王葆把苏鸣凤的答案抄到了自己卷子上。王葆独自跑到了河边,抓起宝葫芦就问:“你为什么不给我做出答案,而要抄别人的答案呢?”“我又没学过数学,我怎么会呀?而且,所有我变出来的东西,都是拿别人做好的呀!”宝葫芦委屈地说。这时的王葆一心想甩掉可恶的宝葫芦,解除心里的怨恨,但始终没有甩掉。于是,王葆在同学面前揭发了宝葫芦,并贴上告示,让那些被宝葫芦拿走东西的失主找王葆认领。
读了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劳动来取得。我们不能像书中的王葆一样,凡事都让宝葫芦替他做,自己什么也不干。最后他想甩掉那可恨的宝葫芦,也很难甩掉。就像我们养成了个坏习惯,时间一长,想改掉也非常困难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来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就看过一部电影,叫做《宝葫芦的秘密》,后来我才知道,这原来也是一本书。
书的作者是的童话作者张天翼,这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张天翼爷爷的这本书被称为中国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张天翼爷爷被称为是“中国的安徒生”。《宝葫芦的秘密》特别有趣,教育意义也特别大。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做王葆的男孩,由于学习成绩不好,经常拖他们数学小组的后腿。他一直想要做什么事情都不用费力,不劳而获。有一次,他去小河边钓鱼,钓到了传说中的宝葫芦,宝葫芦告诉他,它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王葆不能告诉别人宝葫芦的存在。宝葫芦帮助王葆做了一个机器人,帮助他画了图纸,帮助他做作业,帮助他加入了学校的游泳队,帮助他……只要王葆想要的东西或者想要做的事情,宝葫芦都会替他完成。王葆带着宝葫芦来到了当初他钓到宝葫芦的地方,想要把宝葫芦毁掉。可是,每次宝葫芦都会复原。而且,宝葫芦最后变成了一个葫芦形状的妖怪,把王葆吓傻了。王葆的老师和同学们,很担心王葆,都出来寻找他,看到王葆受伤,还把他扶回教室,王葆终于明白了,做事情要靠自己,不能靠别人。王葆开始勤奋学习,每天早上都会围着公路跑步,每天都会到学校的游泳馆一圈圈地游泳……终于,在区举行的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自己和学校取得了荣誉。他又去找宝葫芦,告诉宝葫芦他得到了第一名,没想到,宝葫芦也为他高兴。最后,宝葫芦和王葆道别,驾驶着自己的迷你小飞机,飞向远方。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成功,依靠别人去做好一件事情,自己不会快乐。我们不能不劳而获,而是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做好一件事情。只有经过自己汗水浇灌的花朵,才是最美丽的花朵,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只有经历过磨难的花朵,才会有那“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气节,即使别人不看重这种气节;只有靠自己努力创造的花朵,才是最有意义的花朵!
这本书对我来说很有意义,因为他在影响着我的言行举止。
安妮•弗兰克本是一名普通的犹太少女,与父母,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的生活。但这宁静的一切很快就被一场战争打破。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了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谋害。为了家人的安全,安妮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家人来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躲避危险。在这里的生活虽然不如从前自在,但在这里,安妮仍然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
1942年7月,情况更糟了,在德国纳粹的谋害下,为了避免遭受纳粹警察的逮捕,安妮一家与同是犹太人的凡•丹一家以及一名犹太医生杜瑟尔,躲进了书中被称作“密室”的地方。开始了长达二十五个月的“秘密”生活。直到1944年8月4日遭人检举被送进集中营。
这本书以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二战期间密室中的人们的生活实录。在白天,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大声说话,甚至不能上厕所。每天,安妮都会担惊受怕,密室外战火不断,炸弹就在他们身旁炸开,死亡的威胁,被发现的恐惧。因为战争,因为人性的丑恶,安妮这个应该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孩子不得不蜷缩在密室的一角瑟瑟发抖。因为战争,让昔日美好的世界变得满目疮痍。死亡的阴云笼罩在密室中的每个人身上。在这里,人性被压抑,甚至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不断,每天能活着醒来就是的幸运,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奢侈至极。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安妮的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人性中最美好最柔软的一面。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美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
的人。她丰富而美好的内心世界就像是绽放在战火中的花朵,尽管眼前是黑暗,但从来没有放弃对光明的期盼。
2022初二。
读书。
今天,我把陈伯吹的《一只想飞的猫》给看完了,《一只想飞的猫》讲的是一只有幻想、有抱负,但又自大的猫,这只猫把一个花盆砸碎了,非但没道歉,还说:那算得了什么,我是猫。还吹牛的说:昨天晚上,我一伸手就抓了十三只耗子。
这只猫看见两只蝴蝶就想要抓,自以为是,结果却被蝴蝶给甩了,让他扑了好几个空,他看见蝴蝶飞走了,十分不甘心,想要有一对可以飞上天的翅膀,便美美的做起了梦,他梦见了一只漂亮的'红蝴蝶,在飞舞,让他扑上去吃了下去,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梦中猫还在骂老鼠,真是改不了本性。梦醒后,还不成腔调的,挺自豪的唱起了歌。猫一向瞧不起鸭子,鸭子对他笑嘻嘻的,可这只猫却不知好歹,板起了脸,好像所有人都是他的部下。还叫鸭子的绰号,因为逞能,他的尾巴被鱼咬的乱甩起来,终于钓起了一条乌鱼,也算是没丢面子。公鸡不满意猫的不老实、不劳动,还要骄傲自大。猫本想骗喜鹊,却反过来被喜鹊嘲弄了。猫要飞,最后从树枝上摔了下来。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这样的人,很骄傲,很自大,自以为很了不起,结果一考起试来,一问三不知,考不及格,还不知道学习。还有一些自大的人,自己知道自己说大话了,可不知悔改,还要一个尽的说下去。
自大使人后退,我们千万不能自大呀。
这几天我迷上了一本书——《昆虫记》。这里面有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但是让我印象深刻的有蝗虫。一般人都会认为蝗虫是害虫。但是在《昆虫记》里,作者却说说蝗虫不但不是害虫,还是富有牺牲精神的益虫。我觉得挺奇怪的。原来蝗虫还是火鸡的食物。而且蝗虫还富有营养,是人类餐桌上的美味。
读了蝗虫,我知道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要客观公正的看待问题。
狼蛛一次性可以产下200多只小狼蛛卵这些小狼蛛孵化出来会在妈妈的背上待五六个月才能独自生活真想不到这么凶恶的家伙竟然是一位温柔慈爱的母亲,她对待孩子十分的细心,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们
在《昆虫记》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原来那么美丽的蝴蝶寿命却很短暂。大孔雀蝶是欧洲的蝴蝶。他们的一生非常短暂。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们的目的就是寻找配偶。雄大孔雀蝶,为了寻找美丽的雌大孔雀蝶,不辞劳苦,竟能从千米之外飞来。他们这种不屈不挠的毅力,真是让人敬佩。
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作者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也让我了解到任何生命都值得尊重。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最近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感受颇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年间,朝政腐朽,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__臣陷害,被逼无奈才上了梁山。这一百零八位好汉被招安后为朝廷平了许多叛乱,却还是被__臣高俅等人害死了。我不禁为他们悲惨的遭遇而叹息。
我在读书时,常常会被作者那入情入境的描写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似乎那情景就在我眼前发生一般。每当我读到宋江在梁山泊义聚一百零八位好汉时,我似乎热血沸腾。每当我读到宋江率领大军杀得高俅落荒而逃、丢盔弃甲时,我不禁拍手称快。当我读到书末宋江和其他头领惨死时,却又忍不住涕泪纵横。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呼保义”宋江。宋江字公明,原来是山东郓城县押司,后来因为私放晁盖等人,被阎婆惜捉住把柄,以至于杀了阎婆惜后连夜逃走,辗转周折上了梁山。宋江在一百单八将稳坐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宋江十分仁慈,他对朝廷是很忠诚的,非常想让朝廷招安。但是,就是这种忠诚把宋江给害死了。
对梁山好汉的赞叹同时,我也为国家有了高俅这样的__臣而痛心。我很奇怪,为什么像宋微宗这样贤明的皇帝会被__臣蒙蔽?原因就是这些__臣骗人的技术太高超了,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所以才会骗过了皇帝。
这本书里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推荐大家去读一读。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学习了《弟子规》,被它所蕴藏的深厚内涵而打动,由于自己的无知,错误地理解了很多圣贤的教诲,我甚至叛逆地将一些传统文化看成封建糟粕。以前,我从来没有真正感到过“我们是骄傲的中华儿女”。觉得那是一句空口号。而此时我才明白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真正原因;中华民族让世界人民喜爱的真正原因:因为我们有很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一代代贤良的中华儿女!我们是“礼仪之邦”。讲究礼仪、广结朋友、谦虚仁慈……千年的文化造就了中华儿女那么多优秀的品德。可是为什么有报道:在巴黎圣母院有用汉语写的“请勿大声喧哗”;在泰国皇宫厕所中也要写上“请便后冲厕”;在美国的珍珠港,垃圾筒上赫然写着“请把垃圾丢在此”……我们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平已经下降到了最低点!这也让我想起了“马加爵事件”,为什么一位头脑聪明,曾经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大学生会对曾经讥笑他的室友下此毒手?其中有一位室友因为曾经主动帮助马加爵盛过一回饭而幸免遇难。这引起了社会上对于青少年道德问题的广泛讨论与关注。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既然认识到在现代的家庭教育中缺少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这一方面,就应该从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做起,弥补上。以便让我们培养的学生在走上社会后,不会因为道德的欠缺而遭受挫折和失败。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愚公在这篇文章提现出来坚持不懈的努力,永不言弃,只要有恒心铁棒磨成针,滴水石穿,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我曾经是一个胖子,一个八十二公斤,一个每天宅在家里的胖子,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下定决心要减肥,身边的朋友都质疑我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做事只有三分热度,曾经打过高尔夫,坚持一个月不打了。质疑我的嘲笑我的,我会向他们证明,“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减了四个月,减了八公斤,八十二公斤到七十四公斤的转变背后,是从一开始的敷衍到热爱。是每一次挥洒汗水,是每一次进食,是每一次运动,是每一次身体变化。是酣畅淋漓的痛快,是汗水与血肉交替,是累与痛的轮换,哪一个不是证明我离目标又接近了!在这其中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我把压在我心里上那座山“挖开了”,我看到了山后面的景象。那是一片新生的土地,意喻着新生的我。
我用自己来证明,愚公移山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们的中心思想:有目标、有决心、有行动、能坚持、就能成功。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一篇散文,即是一篇美文,他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洗涤了人们干涸的心灵。梭罗的《瓦尔登湖》,就像这尘埃之中那一颗闪耀的明星,微微的光亮却可以照亮整个世界。
“我独自漫步在这久违人间的瓦尔登湖,海天一色,沙鸥翔集,白光点点。这里并没有尘世间的喧嚣,更没有心灵中的浮躁,是一片世外的净土,精神宁静之所……”一点一滴对于瓦尔登湖的描写,让人们从平华无实的语言中感受到它的存在和伟大,这片不为人知的世外净土其实是另有所指。在当时那个乌烟瘴气的浑浊的社会,梭罗在这一方,更能寻找到自己未来的方向和目标,找到前进的价值,不去混淆那浑浊的社会,才是他内心最真实的选择。
审视现在的社会,心中颇有感慨,有些现代的作家,写文章并不讲求质量,只是一味的追求效率和速度,甚至三天就能出一本书,一个月能出五六本书!而梭罗,为了写这本举世闻名的瓦尔登湖,在那里安静想一的生活了整整五年,才用一颗沉着淡定的心,在宁静之中做出了这部旷世之作!带给人的不仅仅是精神的震撼,更是美景在平凡中的伟大和在人们心中的印象。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读过《夏日历险》这本书吧!对!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书!我读这本书时特别认真,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有趣情节,读到爱不释手,你要是得到这本书,你一定会用空余的每一分每一秒去读它。
这个故事发生在21世纪的初期,小男孩杰伊。贝里。李得知只要抓捕住马戏团的猴子就可以赚一笔巨额财富,而且还可以得到他梦想的小马和枪。不过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那么容易实现,所以他和爷爷想尽办法去抓捕能给他们带来财富的猴子。他们又是用椰子、又是用网子可是怎么都逮不到它们,每次都是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回家去。还有一次杰伊竟然都卧床休息三天才好。终于有一天他们和猴子交了朋友所以美梦成真,但是当这一刻到来时,杰伊相起妹妹的罗圈腿,他决定用这一大笔钱给妹妹治疗,因为杰伊想看到妹妹不用拐杖后露出的灿烂笑容,多么温馨的结尾,也给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读完这个故事我终于知道了:我们如果想要成功必须努力,就像杰伊那样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来增长一些新知识和经验让自己成功!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的诠释。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写的一部著作。
本书共十大册,每册内容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的描绘一种或者几种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等等。本书问世被看作为动物心理学的诞生。除了真实记录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还透过昆虫的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
其中我对蝉的印象最深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比较讨厌蝉的,因为每到夏天蝉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在不停的叫,特别是早晨蝉就爬在我们家的窗户上发出刺耳的“吱、吱”声,把我的美梦都给吵醒了。但是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大口大口吸着新鲜的空气,在树枝间唱着动听的歌曲。而它的生命却只有短暂的五个星期,这让我懂得要尊重和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生命。
读完《昆虫记》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法布尔这种求真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科学家,而我也要向他学习。在今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用于思考、不耻下问,想出学习中的好办法。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四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小时候我读《红楼梦》,不解其意,只是囫囵吞枣,粗啃一番,不能从中体会出作者之心。待大些后重拾,我参悟得仍然不怎么好,却也“吃”出了几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角其中味”。
心向往之已经将所有事情参透却始终是守口如瓶的“真事隐”。贾宝玉甄宝玉真假难辨!
于是,我读后便作诗云: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很久很久以前在法国的一个小镇,一本历的科幻巨作正在悄悄的诞生,这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之一,这部小说以丰富奇特的想象带领着我们在神秘的海底世界遨游了“两万里”。
我们仿佛置身其中,跟着阿罗纳克斯先生漫步在奇异的海底森林,用心去观赏各种新奇美丽的鱼类,看到沉船残骸满地的瓦尼科罗群岛,游过美丽的珊瑚王国,穿过阿拉伯海底隧道,感受到捕杀金群的刺激,领略到大浮冰群的壮观,穿越极地冰袋,感受死里逃生的感觉,感受南极的冰天雪地与巨型章鱼进行搏斗,最后来到大西洋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这部小说以历险记为故事主体,让我们。
学习。
到海底世界的一些大概的知识,让我们对鱼类、贝类、珊瑚、海草、洋流、珍珠、海洋生物系统循环,都有一些简单的认知。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叫尼摩的船长,在社会上因为某种原因,对政府十分不满,所以制造了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对来往于太平洋之间的船只进行袭击。各国政府实在是容不了他这么嚣张。于是派出了林肯号军舰带领着几百个人前去消灭它,其中就有本故事的主人公阿罗纳克斯。在被鹦鹉螺号撞击后,阿罗纳克斯和他的古今人朋友被鹦鹉螺号上的人救了下来,于是本次冒险经历由此开始。
在这次所有旅行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穿越浮冰群这一部分,他们用不屈的精神和超强的智慧,从被冰块挤压,可能面临船舱破裂的风险,到用智慧想出融冰的方法,然后脱险,在这之中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片段。他们从绝望到有希望的过程中,心里经历了一次大的穿越。
小说中的各个人物被刻画得十分鲜明,如知识渊博遇事沉着冷静的宁波船长,通古铂金的阿罗纳克斯教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的康赛尔,与野性十足,性情火爆的鱼叉手尼德兰等等。其中我最喜欢阿罗纳克斯教授,我想像他一样博学,智慧,遇到事情能沉着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心得。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以前妈妈就给我买了这本《海底两万里》,但是我读了一遍,觉得没意思就不读了。就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发现《海底两万里》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当时我太小没有读出来。它讲的是阿龙纳斯先生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与捕鲸大王尼德?兰一起随着尼摩艇长一起开启了一段十分神秘的海底旅行。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与大黑鲨搏斗。
尼摩艇长邀请阿龙纳斯先生与他的同伴们一起去参观采珠场。那时候还不到采珠期,但是有一个印度人因为要养家糊口,还是来采珠了。但是糟糕的是,就在采珠人采珠时,一头可怕的大黑鲨冲过来了,想要一口把采珠人吞掉。大黑鲨可是海洋里最厉害的鲨鱼!就在这危急时刻,尼摩艇长看到这惊险的一幕,便挺身而出与鲨鱼开始了搏斗。尼德?兰这位捕鲸大王按耐不住也去参加了搏斗。最后,在他们两个的同心协力之下,大黑鲨终于被打死。而采珠人也被他们救了上来。
这本书里面还有与大章鱼搏斗、穿越把红海和地中海连起来的海底隧道、海底狩猎……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我感觉到尼摩艇长虽然脱离人类社会,但是他还是非常关心那些受压迫的民族或人。但是要是他开始复仇的话,那结果会非常可怕,他的国家是被战争摧毁的,所以一遇到他的敌人,他会开始复仇,最终的结果总是敌人的船沉了。他又很神秘,他有数不尽的财富,而他又不说财富是从哪来的;他还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的真实姓名谁也不知道。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习尼摩艇长多多帮助别人的精神,但不能像尼摩艇长那样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总之,尼摩艇长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但是,哪个人不是有优点也有缺点呢?只要他不再进行疯狂的复仇了,那他基本上就可以称为一个“完美”的人了。
尼摩艇长这个神秘的人,其实怀有很大的悲痛。他的妻儿、家人、国家都没有了。但他展现在别人面前的,是他强大的一面。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读了《海底两万里》之后,感触颇深啊!
正如书中的阿龙纳斯所说,也许在日后会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的确,不可能别人说什么都相信,起码,我就不是这样一个人。
这前后充满了太多巧合,前面的突然出现,到最后的奇异消失,书上所说的报道和被它所撞过的痕迹,实在是不得不让人信服,让人觉得诺第留斯号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书中的各种各样的详细的描写,实在是让人觉得是真的。凡尔纳实在是不愧于“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者,难道真的像阿龙纳斯猜的那样,诺第留斯号是为了复仇而被建造出来的,最后尼摩船长说:“上帝啊!我受够了!我已经受够了!”这是什么意思,他的悔恨吗?
最后是“突如其来”的大漩涡,为这一切画上终止符号?
这一切一切的谜都没有解开。
文章中精细的描写了海底,那样的大海还真是让人着迷啊!纯净的颜色,各种各样的鱼,虾,还有珊瑚,整个感觉,就好像海容纳了一切。各种各样的物品,在海里,似乎什么都不缺,想尼摩船长所说:“……海是包罗万象的;海的气息纯洁而卫生……海是动,还是是爱……它是长存的生命。
让我们一起去探游“海底两万里”吧!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六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在人间》。这本书是的作家高尔基写的一本自传体说,这本小说记述了高尔基在人间时的悲惨经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高尔基11岁时,母亲不幸病故,随后,外祖父也破产了,高尔基无法再过寄人篱下的生活,被迫走向社会,独立谋生。在这期间,高尔基曾经在鞋店里当过伙计,在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人,还在别人家里当过小佣人。在人间的时候,高尔基受尽屈辱、饱尝辛酸。但未经风雨,怎见彩虹!高尔基最终成为了的作家!
幼年丧父,11岁丧母。这对于我们来说,将会留下巨大的心灵创伤,但是高尔基却用他那刚强的精神征服了悲惨的命运!11岁,这个年龄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个美好的年龄,但是,高尔基却已经开始自食其力,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幸福、美好、快乐的生活。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七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乱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八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看了一本《狼王梦》的书,受益颇多。
《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有写过很多动物的小说,如《大鱼之道》,《鸟奴》等。但我最喜欢这本《狼王梦》了。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书中,我被紫岚的坚强、勇敢、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打动。紫岚的那种母爱是伟大的,但她却从不轻易流露出来;同时,我又觉得她的这种教育方式是自私和残忍的。因为紫岚就算再怎么想把狼崽培育成“狼王”也不能让一匹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独自去冒险,这种急于求成、不计后果教育的方法,不但没有成功,反而把一个个小狼的性命白白地葬送了。
现今的社会,我们的每位父母和紫岚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那些无休止的补习班、提高班,各种学习的压力无形中给孩子带上了重重的枷锁,他们总说这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可却让孩子们都没有快乐的童年,没有了喘息的时间。生活里,有太多的拔苗助长和操之过急的教育方式,像那种高分低能、或者血淋淋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健康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教育态度才是成长和成才的前提。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但“狼王”终究成为一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场梦曾让我无数次看见紫岚流下了两行属于母爱的眼泪,我想那也是悔恨的泪水,因为她不应该去操纵小狼的命运,让它们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成长,不能像别的狼那样自由自在。
通过这本书,我也深深地体会到,父母给我的那种无微不至的爱。他们为我终日操劳,默默地为生活奔波忙碌,为我创造和提供了的学习条件。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珍惜这大好的时光,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爱我的人,不辜负美好的少年时光!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祥子,一个来农村自孤儿,他只身来到旧社会的北京后,他选择了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很普通的行业——拉洋车。这位朴素,坚忍,老实,吃苦耐劳的青年从此在心中种下了一个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实现梦想的过程总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人生的三起三落后,祥子终于崩溃了。就这样,这本书以祥子的颓废,堕落而告终。
可以说这是一出悲剧吧,紧凑的情节,北京口语的运用都是这本书的闪光点。老舍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加之其平民的出身,使他将祥子的形象与思想上的转变刻画得淋漓尽致,虽文字朴实,却令人倍感亲切,创造性地运用老北京的口语,这些平凡的语言仿佛变魔术一般全都成为了跳跃在纸上的“音符”,使这本书读来吸引人的眼球且具有新鲜,趣味。
这部小说着笔于祥子思想,心理上发生的变化,通过叙述祥子身上发生的事,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恶劣风气,如同一杯美酒般,耐人寻味。从一个老实健壮的青年到_诈狡猾的流浪汉,中间发生的种种都让人感叹当时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当然除了祥子之外,老舍笔下的另几个。
人物。
也同样验证了这一点:离死亡只差一步的老马,小马爷孙俩,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小福子,泼辣大胆的虎妞等等通过叙述这一连串的故事,作者也无情地批判了当时这个残酷的社会。
让自己的人生多姿多彩。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压迫。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
初二读书心得感想大全4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默默叙述着一个故事。与此同时,也反映了自己所处时期真正的历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要强怀梦的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最终沦为了一个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在于那个黑暗世道下所经历的天灾人祸也许会有不同,必然就是没有人能摆脱沉沦的局面。最初的祥子多么耐苦忠厚,他不奢望有荣华富贵,不奢望守株就能够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小的平凡的愿望,最终还是变成幻影,石沉大海。我感到愤愤不平,为什么他有梦想,也为之付诸行动,可是上天还是一次一次打击他!
他比故事中的所有人都拼命,可是命运的枷锁牢牢地震慑住他,凭什么!凭什么!我痛恨将祥子连车带人抓走的兵,他们是如此的蛮横跋扈,强抢强掳,可怜的祥子用血汗筹集三年的车没了!这只是一遭,_诈的孙侦探又威胁祥子交出了他最后的积蓄。而后虎妞欺骗祥子娶她,她可谓人如其名,可是他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只能委曲求全。好吃懒做又迷信的虎妞后来难产,死了,他只得卖了刚买的车安葬。一次又一次的痛楚,他往肚里咽,可他还决定在做一个上进的祥子,只要他爱的小福子和他一起生活。得知小福子寻短见后他再也承受不住生命中的痛,最后的希望及善良的本性全然泯灭。既然努力没用,再努力挣钱也只是等别人来掏尽自己的兜囊,那为何还要拼命?不如坐等享乐,沉迷于吃喝玩乐。
虽然造成祥子这出悲剧的编剧是那个阴暗的社会,但导演依然是他自己。他虽然健壮忠厚,但他是自私且无脑的,无论是在曹宅丢钱后想着偷回几样东西补偿,还是拒绝曹妈为他设想的生钱之路生怕丢了钱,还是在他丢车之后抢别的车夫的买卖及至最后他的沦陷,无一不是自私的表现,而_这个吃人的社会,只有人们都认清现实成了群打成阵才行,而自私是当时社会人们致命的弱点。
我庆幸我处于21世纪,自然没有吃人的制度,所有的努力都能化为成功,而我们比祥子多一份幸运,多一份知识,少一份拮据,少一份挫折,自然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应比祥子多一份努力,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史诗!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地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得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地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地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昨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封面有点奇怪的书,书名是《小王子》。我以为是爸爸童心未泯,居然偷偷藏了童话故事书来读。
我翻开书,坐在书桌上静静地读着。
读了第一页,我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中住,一口气读着不停歇。这本书不长,我花了两个小时就读完了,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故事里的寓意却有点深刻,我不怎么明白。不过,我还是把我的感受写下来吧。
小王子原本孤独地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星球上,这个星球很小很小,犹如小王子的一个屋子。在那里,小王子种了一颗玫瑰花,这颗花每天都陪伴着小王子。一天,小王子离开了他的家。告别的时候,玫瑰花和小王子都很伤心,最后小王子忍痛离开。
读到这里,我也感到眼睛酸酸的,既然他们彼此舍不得对方,为何小王子还要离开呢?也许小王子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毕竟小王子的家实在是太小了。
小王子一路旅行,最后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遇到了一只在等待她的王子出现的狐狸。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小王子在地球上有快乐有悲伤。朋友给了他快乐,但是有时候思念自己星球上的玫瑰花时,他会莫名地悲伤。
最后小王子决定回家。狐狸苦苦哀求小王子留下来陪她,但是小王子回家的决心没有被打动,为了那多玫瑰,他还是要回家。
读到这里,我又有些不明白,为了一朵玫瑰花而离开地球、离开地球上的朋友、离开深爱他的狐狸。拿到那多玫瑰花比这些都珍贵。
也许是小王子在外面累了,觉得家里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他的最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仅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一个好孩子,更重要的是让我们懂得怎样做人;怎样对待人生,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母亲的严厉家教。在细节上修行自己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许多教育儿子的话。
但实际傅雷自身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受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地接受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我们身边的父母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地成长。
从这里边我想到了现在父母对于孩子的教育确实令人担忧,许多孩子的自主能力越来越低,以至于现在的孩子不能适应社会,不能自已照顾自己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正是中国父母的悲哀,所以培养一个孩子,要在他小的时候,该给予自由就给予,该让他自己去冒险,就让他去……不要过分溺爱,让他自己去承受一些事情。
告诉他,他所在的世界,所在的国家,所在的社会,以及这个家庭等一切一切他应该了解的东西。永远不要说:“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之类的话。那样他会不珍惜童年。没有。只有更好。
再说人自己一辈子都活不明白,有时候只能顺其自然。你给予了他生命,有责任。每一位父母,每一个家庭,都只是暂时的避风港,要出海的船,是终究要出海的,要经历的风浪,是终究无法避免的。
原因是该生在学校竟不知如何穿衣服系鞋带。另有报道说曾有一女生在校不知如何煮鸡蛋只好哭着握着两个鸡蛋回家这样可笑的事情居然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奇怪吗?不奇怪!有这样的教育就会有这样的孩子。
心得。
还记得初读这本书时,真正吸引我的并不是作者的下笔如有神,而是小叙中所说的“对我来说,《文化苦旅》就是这个外出的浪子”和“宅,成了一具无主的稻草人,成了一个废弃的箭靶子,破破烂烂地歪斜在田野间,连乌鸦、田鼠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还有“看来,浪子未死,气场未绝,就像笔记中的那个浪子,一路伤痕斑斑,而身心犹健,我离开门缝,许久无语,委屈你了,孩子。”这几句每一个都戳中我的内心,这让余秋雨都感叹的书籍何不引起我的注意,我对这本书充满了疑惑,对这本书的内容更是好奇,“文化苦旅”到底是什么,当时我仍无从得知,它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谜。
而如今,大树的年轮又添上几圈,再拿起这本放置已久的书,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文化苦旅》到底隐藏这什么?这个问题深深地扎根在我心中。透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咱们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大自然的神奇。那千山万水的豪迈在余秋雨老师的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不曾去过他所描绘的任何的一个地方,也从未想过要去摸索、探寻,仅仅是看着这些文字,我的内心就已是无尽的赞叹。
书中写了有着“天府之国”称号的都江堰;那夕阳西下,朔风凛凛而略显凄清的道士塔;接通着中华历史血脉的莫高窟;还有一湾不算太小的沙原隐泉和那风雨中的天一阁。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神秘的。它们在各自的地方安静的保持着自己的美好,但当余秋雨老师的笔触摸到它们时,它们又开始活跃起来。通过作者的笔,它们活力四射的出现在人们眼前,让人们再次感受到文化和大自然结合的动人瞬间。
作者余秋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河之子,他生长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他在书中说:“我在山河间找路,用短暂的生命贴一贴这颗星球的嶙峋一角。”他触摸到了我们一些所不能接触的事物,他用一生的时间有劲祖国的山河,纵横华夏的大地,访遍名山大川,书写下这不屈的一笔。他想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文化的魅力,见证文化的变迁,欣赏祖国的壮丽无垠。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其实本没有两者,因为路就是书。人生是路,是一条漫长的路;而书也是路,是一条崎岖的路。我们在这条路上摸索、前进。而最终的目标就是学习文化,了解文化。我们从咿呀学语到如今何尝不是这样的,改变我们的也就是这文化,这条路必定是苦的,但我们不妨去试试,就算结果不像作者那样,我们也最终在文化苦旅中成长起来了。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
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废墟是进化的长链。”“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在心灵与心灵的撞击中,发出了“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的呼唤。
初二。
读书。
手棒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旅行结束,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却无法使自己陶醉,心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我一直对《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起初认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现在才发觉这实在过于幼稚的理解。其实,苦于身无所谓苦,苦于心才实为苦。作者曾感慨:“文人似乎注定要与苦旅连在一起。”我以为,这乃是文人的财富。苦涩过后总会留下一丝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全部融在这苦涩后的回味中了。
秋雨先生说:“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成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著追求。历史的魅力便在于它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水之间,难于寻找。所以没有博大的历史情怀,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人是永远不会找到这些无价之宝的。无疑,余秋雨教授是“探宝”的胜利者,他的收获便是这本《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带领着我在历史长河中漫游。我们面前出现曾在历史舞台上演出过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活剧,一个个伟在大的人物出现了,他们的身上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良知和高尚的人格,但他们中的多数还是逃脱不掉那悲剧性的结局。我的心被打碎了!但这破碎的心却真的读懂了中国文化。当莫高窟出土了大批极具研究价值的敦煌文物时,人们在为历史喝彩。然而历史却上演了一幕极其荒诞的闹剧,让外国人大摇大摆地将一本本一箱箱的珍贵文物搬到了他们的博物馆里。或许历史是要故意磨砺一下那些过于执著的历史学家们,让他们只能凭借外国博物馆提供的微缩胶卷来研究生长在中国的敦煌学。啼笑皆非的同时,我们不得不反问历史,这种磨砺的代价是否太大了?当然,这部历史更多地留给我的是对人生的思索。
“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到引发出人生沦桑感。”这是作者的感叹,也是对读者的启示。人的一生也是一段历史。人生之路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因为无论你拥有多么辉煌的成功,却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作者在山水之间跋涉是为了录求历史的足迹,文化的灵魂;我们在生活中跋涉则是为了录求人生的真谛。
读过《文化苦旅》,留下了苦涩后的回味;那么度过漫长人生后,我们又将留下什么呢?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九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新的初二读书心得感想篇二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有所帮助。
心得。
读完了《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产生了许多感想。今天,我们就随着生命的脚步,一起去探寻它的本色。
《倾听生命》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个因为拥有梦想和对生命的向往而创造出奇迹的故事。
一个贫困家庭里,他们的儿子西科斯基因为被火烫伤,从而使他的双手手掌向一边倾斜,这成了他羞于见人的耻辱。后来,有一次他买了一个竹蜻蜓,发现它的翅膀也向一边倾斜,却能飞起来,这让他有了想发明“直升机”的梦想,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一生,让他成为了第一架实用直升机的发明者。
文中的小男孩西科斯基从羞于见人变成了直升机发明者,这似乎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但这奇迹背后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求和活下去的勇气、决心。他使我想起了米歇潘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
在我看来,也许命运没有给你良好的条件,没有给你富裕的生活,但只要你心中有梦依然能创造出奇迹!
同样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让我肃然起敬。
一位叫徐德铨的父亲,因为打石工作中没有保护措施,染上了矽肺病,他的儿子徐建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都无法阻挡他寻医的道路,令人震惊的是,当时的他只有六岁,却能够如此坚持。
是什么支撑了他?正是一种对父亲的挚爱,支撑了他陪伴父亲度过一个个生死门槛,走出生命的鬼门关。这一切都是因为——爱!正如茅盾所说:“人生的路上,有洁白芬芳的花,也有尖利的刺,但是自爱爱人的人儿会忘记了有刺只想着花。”让生命充满爱,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倾听生命》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为了父亲能活下去而六岁就上山采药的徐建成;因为发明直升机的梦想从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西科斯基……,书中许许多多的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想到了身边也有许多这样普通而平凡的人,他们因为有梦想而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倾听生命》,让我知道生命的短暂和永久,让我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就能创造出生命的奇迹,就能在脆弱与坚强之间选择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把生命中的坎坷化为奋斗的目标,在顺境中步步为营,在逆境中转败为胜!
让我们一起倾听生命的美妙乐章吧!
这几天,我看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看完后,我把内容。
总结。
了一下:《谁动了我的奶酪》讲了在一个迷宫中,有一群可爱的精灵,故事中选用了四个小角色,表现了人在生活中的四种角色,有能及时嗅出变化气息的嗅嗅;能迅速开始行动的匆匆;因为害怕改变而否认或拒绝变化直到事情变得很的哼哼;当发现改变能使事情变好时而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唧唧。这四个角色等于我们多面的人性——简单和复杂的一面。小精灵在迷宫中寻找一种叫“奶酪”的食物,他们在迷宫里穿梭、探索,找到了“奶酪c站”小矮人哼哼和唧唧满足了,认为c站的奶酪足够他们吃一辈子了,渐渐习惯了拥有奶酪的生活;匆匆和嗅嗅除了每天到奶酪c站吃奶酪,其他时间会继续在迷宫中走动……过了一段时间,c站的奶酪不翼而飞,嗅嗅和匆匆因为察觉到事情有变,就做好了准备,向着迷宫深处跑去。唧唧和哼哼不愿相信事实停在了原地,唧唧通过反省觉得自己的行为太蠢了,决定像以前一样到迷宫中探险……唧唧要走时,留给哼哼一句话“如果你不改变,你将会被淘汰!”后出发了……唧唧走走看看避免一条路走很多遍,他时不时会发现一些奶酪直到这一天他走到一个拐角处发现了“奶酪n战”,此时他已经有几天没找到食物了,觉得不可思议,当他看到嗅嗅和匆匆时,高兴的叫了起来,他冲进一堆奶酪中拿了一块儿他见过的的奶酪,细细品味着……哪儿来的跑步声?是哼哼吗?……。
通过《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我们或许应该问问:有谁动了我的奶酪?“奶酪”可以是我们生活中所追求的目标,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奶酪”我们追寻它,想要得到它。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社会的认可、老板的赏识,甚至可以是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一项运动……我们相信,它会带给我们快乐、幸福。而一但我们得到了奶酪,就会对它产生依赖,以致成为它的附庸!拥有奶酪不等于拥有一切,它既然会来就会随时消失我们要做好变的准备,这样才能不断的享受改变。
说到好书,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这么多好书面前我最喜欢的还要属有黑人奴隶伊索写的《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流传至今的原因我认为不仅是它的故事写得很生动,而且还有那些可以告诉人们如何辨别善恶和是非的道理,让人们汲取教训,改正错误。读者以后遇到相同的问题时,它就会成为读者的良师益友,帮助我们去解决问题。比如说《伊索寓言》里最为的《龟兔赛跑》了。里面讲述了小乌龟与小白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几乎所有的小动物都认为小白兔会赢,可骄傲自大的小白兔却在半路中睡起了大觉,输掉了比赛。小乌龟也正是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赢得了比赛。这个故事就激励人们即使天赋不好,先天条件不足,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不断努力,向目标前进,那么也会取得最终的胜利,就像故事里的小乌龟一样,赢得了比赛的胜利。而那些天赋很好的人如果不努力进取,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恒心,甚至骄傲自大,也同样会在人生的竞赛场上失利,败给那些远不如自己的人。
大名鼎鼎的韩红跟文中的小乌龟也有相同的遭遇。这名十分优秀的歌手,小时候竟被老师说成五音不全!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音乐梦,买来一张张碟片,刻苦训练,持之以恒,终于圆了自己的音乐梦。
跑得最快的女生!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从中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能取得成功。这就是这本好书带给我的启示。
初二。
读书。
说实话,对于门和窗的功用,我从未做过深入的。
思考。
因为它们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好似生活中的阳光和空气一样不是它们不重要而是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司空见惯而被我们忽视掉了。直到读了钱钟书先生的《窗》我才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门和窗的不同。
所以说,如果相与门外的世界取得联系,我们必需打开门,走出去
而窗则不同,有了它,我们可以不必出户而了解外面的情况。同样,如果我们不想了解外界或者是被外界了解,只需一扇窗帘就可以还我们自由。所以说,开不开窗的选择权则完全在自己,喜欢外面的明媚阳光,我们可以打开窗户,让阳光普照我们的生活;如果不喜欢,我们完全可以拉上窗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读过《茶花女》的人都对这本书好评连连,于是我便拜读了这本巨作。果真感人肺腑,也在拜读的过程中不禁留下泪水。我为玛格丽特骄傲而伟大的人格感到骄傲,也为她和阿尔芒的爱情悲剧感到悲哀。
他们的爱情故事千回百转,可终究离不开“尊严”、“爱”、“善良”这三个词。玛格丽特遇上阿尔芒之前,一度过着腐烂的生活,炫耀着她的香车、钻石、珠宝,用以满足她的虚荣心和填补内心的空虚。直到阿尔芒出现在她身边,玛格丽特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真诚的爱着,她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为了阿尔芒,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她极力摆脱自己以前的身份,变卖自己所有的家产,做了无数次伟大的牺牲,只是希望能和阿尔芒携手到老。然而,上帝对玛格丽特很是不公,正当她幸福地憧憬着与阿尔芒的美好未来时,阿尔芒的父亲却要从中将他们拆散。正是这个女人,在这场事件中选择牺牲。她让阿尔芒误以为她抵制不住奢华生活的诱惑,选择让阿尔芒恨自己,离开自己,去过正常人的生活。她清楚,她的牺牲得不到阿尔芒的赞赏和理解,反而是仇视和鄙视。在最后阿尔芒疯狂的报复中,即便她痛到万箭穿心,但她更不愿意破坏阿尔芒的“幸福生活”。就这样,阿尔芒离开了她,直到她死后他们也未曾相见。
令我内心最风起云涌的是阿尔芒对她疯狂的报复。因为她爱他,她爱得有多深,她被伤的就有多痛。毕竟玛格丽特也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女子啊!她虽然比其他女子坚强得多,但她娇弱的身体也忍受不了这种锥心的痛啊!她被阿尔芒打败了,但她仍然选择让阿尔芒恢复正常生活,哪怕因此永远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越是在腐烂的泥土里长大的茶花,越是妖娆,飘香。她生活在无尽的黑暗里,哪怕一点点真诚的爱对她都是施舍。所以,她比普通人更懂得回报爱,更懂得付出爱。书中简介写道阿尔芒为了她而倾家荡产,但在我看来,是她为了阿尔芒而倾家荡产。她本就孑然一身,没有家人和朋友,为了他们的爱情,变卖了所有家产,直到最后,连那个家都不在属于她。虽然她名噪一时,但却不久就被世人遗忘。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幕悲剧,我却觉得不尽如此。或许对于玛格丽特,这是一场喜剧。没有阿尔芒,可能她会享受一生的荣华富贵,不会颠沛流离。可是,她也永远感受不到爱情,永远也不会有想起来可以会心一笑的回忆。我想对于她来说,和阿尔芒相处的日子才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虽然信服不能永久,但只要曾经拥有就已足够。
玛格丽特用如此伟大爱成全了阿尔芒,也用她圣洁的灵魂感动了千千万万个读者,我只是其中之一,希望会有更多的人能被这样伟大的爱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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