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个人成就和不足的一种客观评价,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如何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一
是林海。
他长得胖胖的,嘴巴大大的,而且很能吃。一顿饭我们都吃两个包子吧,他就要吃五六个。在我们班被称为“吃菜大王”。
为什么我喜欢他呢?因为他有个小优点:“爱帮助班级、关爱同学”。而且那一次他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我跑步时,突然摔到了。
下课后,大家渐渐散开了。只有林海同学扶着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医务室。等医生给我擦完药后。他关心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没事。”
林海扶着我回教室。那时已经快下课了。他还随着我的脚步走着……现在你知道了吧?我为什么喜欢林海。虽然他有时候很调皮,但是他的优点是没有人能比得上的。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二
我的心目中有很多喜欢的同学,是xx。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xx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他中等个,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漂亮极了!
他爱好广泛。喜欢唱歌、打篮球、踢足球等,曾多次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他的歌声是那么的悦耳动听。
他不仅爱好广泛,还助人为乐。有一天的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们几个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我一不小心摔到了,鲜血顺着腿流了下来,xx看到后,急忙跑到医务室向老师要来药水、棉签和纱巾给我包扎伤口,并把我扶到教室休息,我心里感激不已。
我为有这样一个爱好广泛、助人为乐的同学而自豪。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三
我有一个朋友,名叫×。她可漂亮了!眉毛弯弯的,如同一弯月牙。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镶嵌在这白白的小脸蛋上。挺直的鼻梁,好像一座滑梯,我多么想上去滑一滑。一张樱桃小嘴十分引人注目。
记得有一次,英语测试的时候,自动铅笔突然没了铅芯。怎么办?老师正在报听力呢!如果加完铅芯的话,整道题都得报完了。我飞速打开笔袋,拿出了另一支笔,倒霉的是,另一支笔也没铅芯。怎么办啊?我在心里嘀咕着:“谁借我一支笔呀?×好像听到了似的,迅速借了我一支笔,我连连感谢,所以得了98分。
她也从来不骄傲哦。上次,她数学考试100分,可我才95分。我有些灰心丧气了。可×却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灰心吗。我们是好朋友,可以一起努力的。“我对她笑了笑。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想交她这个热心又谦虚的朋友吧!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四
我有一个好伙伴,他就住在我的隔壁。他在学校的优点是:“上课认真听课,作业从来不欠交。”缺点是:“写字写得一个太大,一个又太小,写作业时粗心大意。”他在家里的优点是:“很听爸爸妈妈的话,”他在家里的缺点是:“一看见我有好吃或好玩的就叫他爸爸妈妈买。”我的伙伴有好玩的就给我玩一下,有好吃的也给我吃一点。我的伙伴当我有烦恼的时候帮助我。
就拿上次来说吧!上次流行悠悠球,奶奶没有钱。爸爸妈妈又不给买,使我很烦恼。我把我的烦恼告诉了我的伙伴。悠悠球两块五毛钱一个,我的伙伴知道了我的烦恼,他为了能让我玩到悠悠球,于是,他就跟他妈妈说:“妈妈,我想买一个悠悠球。悠悠球两块五毛钱一个,”他妈妈就给了他两块五毛块钱。其实他根本就不玩悠悠球,他是要买给我玩呀!然后,他就买了一个悠悠球给我!
你们知道我的伙伴是谁吗?他就是蔡宗晓!
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个子高高的,又白又瘦的他就是我的伙伴——蔡宗晓。
他是一名善良而又喜欢帮助同学的少先队员。记得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回家,一路上畅所欲言、无所不谈。可到了车站时,我摸了摸口带,呀!“我的车钱丢了!”“看看你的书包里有没有”他对我说。可我找遍了,却还是没有找到。我把眉头皱了起来。只见他也皱着眉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五角钱三站,一块钱六站,一块五九站,还有三站,怎么办?”我疑惑的问他:“你在说什么?”“啊!没什么,你的钱不是丢了么?我借你五角。”“可你一天不就两元,只够你坐车回家。“今天,我——我带的钱多。”说完便把钱塞给了我,上车走了。
刚开始,我觉得他借给我钱是应该的,因为我们俩是好朋友,好伙伴吗!再说他带的钱多。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却“骗”了我。到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昨天只带了两元钱,借给我了五角还剩一元五角,这些钱只够他坐到离他家还有三站的地方,他只能走,难怪昨天他在车站嘴里总是算着什么。
我深深地被我的伙伴——蔡宗晓所感动。“谢谢你。”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五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郁云博。他红扑扑、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的小眼睛,每当她笑起来,脸上就露出两个小酒窝,谁见了,都非常喜欢。
我喜欢他上课时全神贯注的样子,眼睛紧紧地盯着老师。他特别开朗、爱开玩笑。有一次上体育课,他给我们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什么动物的牙最黑?”同学们没猜出来,他像小老师一样说:“嗨,你们都没猜出来,真可惜!我告诉你们吧,是蚂蚁。没听说过那首歌吗?蚂蚁呀黑,蚂蚁呀黑。”看着他那滑稽的表情,同学们都笑了。
郁云博是个开心果,时刻给我们带来欢乐,我很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六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任清廉,她十分可爱,一双明亮而有神的大眼睛像两颗黑珍珠,高高的鼻梁,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乌黑的长发,平平的梳在脑后,打成一个结,显得很有精神。
她学习非常好,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难解答的问题,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只有她一个人,举起了她那可爱的小手。老师请她来回答,结果老师说她回答得十分正确,同学们都向她投去了羡慕的目光。
她不仅学习好,而且还非常乐于助人。就拿今天晚上来说吧!郅老师说:“谁写完《学习与巩固》拿来我改,一次全对才能走,任清廉当“小老师”我去去就来。”
任清廉开始忙碌起来了,这个同学叫她,那个同学叫她。我非常着急,心想:怎么还不到我呀!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声音在的耳边响起:“你哪道题不会呀?”一看是任清廉。我把不会的'题告诉她,他认真的给我讲解。在她的帮助下,我们都得了一百分。今天下午多亏了任清廉,同学们都早早的回家了。郅老师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同学——任清廉,她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要向她一样,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七
是李正,因为他对待学习非常热情、认真对待老师给他的事情。而且他有很多优点,下面就让我来向你们介绍介绍吧!
他眼睛很大、嘴巴不大也不小、他非常瘦、他并不高,他的皮肤非常白。
上课时,我总能看见李正的手举得高高的,他的学习成绩是那么的好、学习态度也是那么的认真。
他非常喜欢看书,每天下课时我都会看见李正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即使是玩游戏,他也总是那么投入。
在学习上李正的字写的非常的漂亮,写作文是词语用的也非常恰当,而且作文写的很有感情,班级网志上他经常会发表,写的即生动又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李正有那么多的优点,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八
是谁的眉毛像两片柳条?是谁都要经常黑葡萄似的,水灵灵的?是谁的小鼻子挺挺的,怎么也按不下去?是谁的头发乌黑发亮?是谁的嘴巴小巧玲珑的,说出的话有时让人哈哈大笑,有时让人火冒三丈?下面,就让我告诉你吧!
她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女孩。有一次我生病了,一连好几天都没去学校上课,正当我觉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她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每天不管是晴空万里,还是风暴都来帮我补课,他让我到赶了上去。我对她千恩万谢:“都会让你看我的手机才能上去!”她却不以为然的说:“帮助同学,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要那么感激我。”
她还是一个笑话大王呢!有一次,我被一位同学说是“缩头乌龟”而生气。她见了,立马给我讲一个笑话:“一只蛋掉进河里了,它叫什么蛋?河(核)蛋!有一只蛋特别倒霉,它叫什么蛋?倒(导)蛋!”旁边的人都笑了,可我听了还是闷闷不乐,她见了,又讲起了另一个笑话:“一天地理老师带了一个地球仪来上课,校长也来听课,老师问小明:“今天教室里多了一个什么东西?”小明回答:“多了一个校长!”老师忙说:“校长不是个东西!””“哈哈哈哈!”大家都笑得人仰马翻,我也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怎么样?听到我的介绍,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我永远的好闺蜜——陈滢莹!
我来说两句……。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九
他那乌黑的头发和圆圆的“鸡蛋头”很相配。他有一双浓眉大眼,非常讨人喜爱的葡萄形状的眼睛一闪一闪地亮着,别说有多么引人注目了。他非常爱笑,笑的时候,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
他做事认真,同时也是老师的好帮手。他担任我们班的语文科代表,他为班里做出了许多事情。每天上午都把我们的作业收好弄整齐了,就把作业交到语文老师办公室里面。下午又把老师批改完的作业放回班里再发给同学们。
他很热爱集体。每当班上、学校举行活动,他都会热心参与。他还经常说:“集体的荣誉比个人的荣誉高的多。”比如:帮老师出主意。帮老师管同学,还帮老师画板报,粘手抄报……。
他热心帮助同学,我们大家都喜欢他。当同学出现问题时,他都会热心的去帮助。又一次,我被选中参加校鼓号队,我很开心。可是我上午要吃早餐,如果去练习吹号,那么等我练完后,学校的早餐时间已经过了,怎么办呢?邱德健知道后,就对我说:“没关系,我明天帮你把早餐打好,你练完号就回班里来吃。”我听了以后,心里很是感动。
邱德健就是这样的人,我最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
我喜欢的男生分为两种,但是这两种分出来,那大家就会以为我什么男生都喜欢了,“是的,”我告诉你们,“我喜欢我们全班的男生,不过,我最喜欢的类型表现在两个男生中,他们俩我最喜欢。
他们就是:陈奕廷和徐照旺,大家都知道,他们两个的性格相反,一个内向,一个活泼可爱,那么,我为什么喜欢他们呢?我下面慢慢地跟你说。
我为什么喜欢徐照旺呢?因为徐照旺的性格像我现在的性格:他总是活泼的,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他非常的热情,班级里要搬水了,他肯定会第一个举手,总之,他是我们班最热情的一个,我非常喜欢他跟我同一个性格。
我非常喜欢这两个小男生,我会和他们一直做朋友,一直会……。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一
“哦,长江,哦,我们的古老的古老的母亲……”从远处便听到教师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这会是谁呢?听我慢慢为你道来,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同学,也是班里出类拔萃的尖子生。
他,乌黑发亮的头发,大大的嘴巴,鼻子翘翘,炯炯有神的眼睛,憨态可掬的表情,非常可爱。
他爱读书,学习,从不浪费一分一秒。一有空闲,便读书,于是我便给他起了个美名,——书虫。而且我也深深地受到了他的熏陶,变得爱学习,也养成了好学的习惯,学习成绩直线上升,这都是他的功劳。
我调皮好玩,总要求他和我玩,他却劝说:“应该写作业,不会我给你讲。”无奈只得安静地和他坐在一起,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翔。记得一次,我两因为一点小事闹矛盾,接连好些天不说话。一天,我遇到了难题,周围人都不会,急的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可是有碍不下面子去找他,这时,他主动为我讲题,看着他认真的样子,自己心里懊悔的要命,从此之后,我们化干戈为玉帛了。
他乐于助人,爱探索知识,常做一些难题,许多朋友遇到问题时总是来请教他,每次他都耐心地给讲解。有的同学不理解,他便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讲,直到讲明白为止。
我最喜欢的同学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影响着我,影响着我们整个班级,我们都那么喜欢他,相信你也会喜欢上他的。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二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最崇拜的同学小甘——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三
在我们五(1)班中,有许多的男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今天,我就透露一下自己的隐私,告诉你们我最喜欢的男生。
我喜欢的男生分为两种,但是这两种分出来,那大家就会以为我什么男生都喜欢了,“是的,”我告诉你们,“我喜欢我们全班的男生,不过,我最喜欢的类型表现在两个男生中,他们俩我最喜欢。
他们就是:陈奕廷和徐照旺,大家都知道,他们两个的性格相反,一个内向,一个活泼可爱,那么,我为什么喜欢他们呢?我下面慢慢地跟你说。
我为什么喜欢徐照旺呢?因为徐照旺的性格像我现在的性格:他总是活泼的,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他非常的热情,班级里要搬水了,他肯定会第一个举手,总之,他是我们班最热情的一个,我非常喜欢他跟我同一个性格。
我非常喜欢这两个小男生,我会和他们一直做朋友,一直会……。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四
多彩的童年,欢笑的校园,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你的学习、生活、校园里,总有那么多的伙伴、朋友、同学陪伴你一起成长。让您体验生活的乐趣,教您学习,与您分享悲伤。我的生活中有很多伙伴、朋友和同学,戴天宇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班有一个聪明的小王!他个子不高,但是很壮实,胳膊和腿真的像成熟的玉米棒子。他圆圆的,红红的脸蛋圆圆的,恰巧黑亮的眼睛也是圆圆的。我最喜欢他笑的时候。他笑的时候,会露出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很可爱。他笑起来的时候,漆黑的眼睛变成了两弯新月。他的小红嘴爱说笑话,一开口,新月又出现了。一想到这个话题,他的脸色顿时通红,眼中闪过智慧之光。他是我们班班主任的助理。
他不仅聪明,有时会生气,而且非常凶猛。
考试快到了,颜琦!江健!时不时会摸摸自己的脸,拿笔什么的。这一刻,他快要生气了,脸色顿时通红。颜琦,姜建是他的敌人。当我和他同桌时,他有时会把我的铅笔盒塞进我的办公桌。我没有借给他们任何一个,我觉得他特别讨厌和小气。有时他特别坏。那一次,我买了一支很可爱的钢笔。当他看到它时,他会拿起它,环顾四周,看看它。挺好玩的,就拿在手里不放……让他还钱,就说:玩一会,我不吃你的笔。你看,他是不是很坏,但他也认为自己很天真。
他还特别帮助别人。每当朋友有需要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别人。当他的同学向他询问这个话题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向他解释。会容忍别人,如果有人做错了,他会及时帮助他改正。但他并不是每件事都做得很完美,有时他会犯点小错误!
朋友,同学是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惊醒了那么多的笑声,同学们擦掉了那么多的泪水。同学们港湾的温暖,同学们清新的微风吹满了帆。朋友是你难过时可以倾诉的人;朋友是想分享快乐的伴侣;朋友是你永远不想摆脱的人。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五
我有一个同学叫庞洁莹,她不是天之骄子,也不是低等人,她就是个平平凡凡的小女孩。刚开始,我有点不喜欢她,因为在玩游戏,做了点小错误,她就会和你绝交,只有你求她半天,她才会理你,只要你说她一下,她也会绝交,没办法,我只好把肚子里的话吞下去。每次我看到她,总会在肚子里说:这个人这么娇气,连一根毫毛都不能碰,不理她了。
后来,我改变了心思。
有一次,我不小心踩了她一脚,我还以为她会跟我绝交,没想到的是,一个轻柔的声音对我说:“没关系”。我一听,心里好像刺激了,站在那儿,过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对她说:“对不起”。
还有一次,老师给我们听写词语,听着听着,我的同桌碰了我一下,我手一歪,字就写错了,只好向别人借改正带。可是,问了一圈,都说没带,当我正急的时候,说曹操,曹操到,一个改正带从天而降,不用说一定是庞洁莹给我的。顿时,一股热气从脚底一直冲到了头顶。
有时我上课不认真,她都会提醒我,有时她值日,总会那么认真尽职地完成。有时我伤心时,她都会一个劲儿安慰。
她温柔可亲、乐于助人、做事尽职、热情地对待别人。
我不再讨厌她了,反而更喜欢她了。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六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李正,因为他对待学习非常热情、认真对待老师给他的事情。而且他有很多优点,下面就让我来向你们介绍介绍吧!
他眼睛很大、嘴巴不大也不小、他非常瘦、他并不高,他的皮肤非常白。
上课时,我总能看见李正的手举得高高的,他的学习成绩是那么的好、学习态度也是那么的认真。
他非常喜欢看书,每天下课时我都会看见李正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即使是玩游戏,他也总是那么投入。
在学习上李正的字写的非常的漂亮,写作文是词语用的也非常恰当,而且作文写的很有感情,班级网志上他经常会发表,写的即生动又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李正有那么多的优点,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七
夜空里有闪烁的星星点缀;草坪上有五彩的鲜花点缀;天空里有洁白的云朵点缀……。而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令我难忘的事点缀着我的记忆。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想着我心中敬佩不已的小甘早上说的那件事情而兴奋得睡不着。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晨,小甘和奶奶打算一起去科技馆参观,当她们经过一个草丛时,小甘在无意间看见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小甘弯下腰,捡起那个皮夹子,打开来一看,里面不仅有两百多元钱,还有一张准考证。看了这些,小甘看了看四周,心想:丢钱包的人,一定十分着急,我一定要把钱包还给他!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个皮夹子是谁的我都不知道,而且世界这么大,我怎么才能够找到他呢!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师之前告诉过我们: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应该给警察叔叔!于是,她着急地对奶奶说:“奶奶,我们不去科技馆了,去警察局吧!我要把钱包还给失主!”她奶奶听了之后一边微笑,一边说:“好啊,好啊!”于是,她们放弃了科技馆之行,去了警察局。
她俩来到了距离科技馆最近的警察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警察叔叔。警察叔叔了解了事情后,便立即展开了寻找失主的调查工作。小甘和奶奶决定留在警察局把皮夹子亲自还给失主。
几小时过去了,失主终于来了,只见他脸色苍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万般的焦急。小甘快步走上去,把皮夹子还给了失主,他顿时笑了起来,看了看皮夹子,然后一个劲的向小甘道谢,还打算给小甘一点钱来当作感谢的。可小甘摇摇头,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最后,小甘在大哥哥的要求下,还是留下了姓名和学校给他。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八
我喜欢我的同学——金秋娴。她乐以助人,时常帮助我和其他的同学,而且从来不要求回报,因此我喜欢她。
金秋娴长得非常可爱,她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圆圆脸,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天上的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特别明亮。只要谁干了坏事就都逃不过她的法眼喔!她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只要有人犯了错误不承认,她就会批评指出,如果她自己犯了错误,她就会勇于承认,决不会隐瞒。她曾对我说“如果你知道有人犯了错而不批评指出的话,那只能是害他而不是在帮他,而如果你自己犯了错不勇于承认,还加以掩饰的话,那你就不是一个好学生。”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们都非常高兴。于是我们女同学围成一个圈来玩“贴人”的游戏。先有我追金秋娴,可我没跑一会儿就摔跤了,不小心把脚扭伤了。金秋娴看见了马上就跑过来,二话没说就背起我向卫生室走去,到了卫生室,我才发现她已经大汗淋漓了,事后她又把我背回了教室。这样的好事她已经不知做过多少回了。
从此我对她的了解更深了,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受了她的感染,而开始关心、帮助别人了。这就是我喜欢的同学——金秋娴。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十九
我的同学以前也是我的同桌,他叫任嘉鑫。
他的个头在我们这个年级不高也不矮,不过比我高点。他长着一张瓜子脸,头发不长但乌黑乌黑的。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嘴巴不大不小,他的四肢肉比较多,而身子上的肉却比较少。
他非常喜欢画小兔子,还好逗我,想让我生气后追着打他。在学习方面,他经常会比我多几分。
在一个学期前,他曾和杨怡帆打着玩的时候,杨怡帆把他的衣服拧成了一个棒子,他们还在吐口水……想一想我就想笑。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可爱又可笑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篇二十
我喜欢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学习好,是电脑高手,还是体育健将。
先说说他的体育。他在班里跑步的速度,可是数一数二的,运动会接力赛的时候,他一接到棒,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他跑的非常快。他在第五棒,我们班本来就有一些优势,经他这么一跑,我们的优势的更大了。但是其他班有几名“老将”,我们的优势又被追回来了。虽然最后我们拿了第三名,但是为我们班摆脱了“千年老四”的称号。
再讲讲他的学习。语文考试每次分数绝对都在98分以上,就算书写被扣了分,也是在95分以上的分数。他的数学在班里是绝对的第一,如果发卷子的时候老师说有一个100分,那么十有八九是他拿的100分。它的英语也几乎是次次100分,所以我说他的学习非常好。
他的编程技术也是班里其他人望尘莫及的。他每次用编程猫编出来的游戏,其他人都模仿不出来,就算模仿也要请教一些问题。比如我们班的李锜为同学大致模仿出来了,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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