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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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精选14篇)
时间:2023-11-24 16:58:03     小编: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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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一

大为镇管护站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全体管护员认真贯彻林业政策,积极地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的管护,及时地执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保护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20xx年即将结束,现总结如下:

一、管护面积及责任区情况:

大为镇森林管护面积76515亩,现有专职管护员2名。

一名负责玉龙4个村、大为、红花、桃花、兰香、双桥、射箭共10个村;一名负责金合的四个村、群达、林家、双河共7个村。

二、森林管护方面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管护站在各交通要道路口,林区主干道,及公路沿线悬挂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100多条,编写防火打油诗20xx多份,制作固定标语牌48个,签订各样责任书6000多份。

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在平时的巡山管护中,管护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

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管护站每三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管护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管护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列、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管护员的素质。

管护员在责任区内巡山护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巡山日志的填写

镇管护站按月对管护员的巡山日志进行检查。

到目前为止,管护员的巡山日志填写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内容较多;二是内容填写简单。

(四)、协助搞好站里的其它工作

管护员除了巡山护林的工作外,还积极协助站里对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执止并上报。

三、存在的不足

(1)、管护员在巡山护林的过程中,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

(2)、管护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较差。

(3)、管护方面存在死角,巡查不到位。

四、今后的打算:

(1)、在责任区内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对管护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管护员整体素质,做到依法护林,依法兴林。

(3)、强化源头治理。

加强对山林的巡护,积极发展‘眼线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执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我们相信,在各位管护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各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大为镇的森林管护工作将做得更好。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对林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主线,围绕“森林重庆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个重点,严格“依法明晰产权、依法保护林地和依法限额采伐”三项制度,落实“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四项方针,做好“森林采伐改革、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流转和木材流通管理”五大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数量有增长、质量有提高、结构有优化、效益有增大。

森林覆盖率达到36%。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森林采伐管理。

一是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处置权。

加大对13个区县森林采伐试点工作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各项试点内容取得成效。

二是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以森林资源合理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调整森林结构为主线,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科学编制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三是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在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在林业大户或林农联合体试行开展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

四是推进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做好已编树种数表的论证,新编完成2-3个树种数表。

五是严格森林采伐定额管理。

全年森林采伐定额控制在170万立方米以内。

六是加强木材流通和加工管理。

规范木材运输管理,整顿木材运输发证工作秩序。

合理布局木材加工生产企业,规范木材加工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加工。

(二)严格林地林权管理。

一是树立林地“红线”意识。

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现有林地,对数量较大的征占用林地项目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形成用途定位清晰、定额管理到位、监管措施有力的林地管理新格局。

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采取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等措施,保证各类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林地。

三是坚持依法使用林地。

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重点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督查,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四是严格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全年林地使用定额控制在30000亩以内。

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

五是加强服务和监管,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林权管理,努力做好林权登记、明晰产权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监测。

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推进森林资源监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消长台帐,规范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对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评价,为林业制定和调整政策、发展规划、评价建设成就提供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是做好《重庆市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开展直辖以来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摸清全市森林资源。

以此为基础,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林业数字化。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制定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办法。

五是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管理,制定《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四)规范森林资源流转。

一是规范林权有序流转。

认真执行《重庆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对林权流转的宣传和指导,防止林农过早失去林地。

二是积极推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

三是做好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管工作,开展公益林流转试点。

(五)推进林业“两站”建设。

一是加强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入,推动林业站重点县建设和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二是完成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工作,摸清家底。

三是加强检查站管理,确保全市木材检查站无“公路三乱”现象。

抓好全国一级木材检查站设备配置项目建设。

四、工作措施

第一,以法制的意识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性强。

要认真学习森林资源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护林、依法管理,用法治观念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以改革的思维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改革是动力。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理解国家出台的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新路子、新机制,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助推力。

第三,以求实的作风抓好林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坚持以求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树立窗口意识和责任意识,务求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度,我乡在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关心指导下,在站职工及社会给各界共同努力下,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各项任务,开展《绿盾》行动,本着打造生态园区,绿色莲云的`宗旨,把恢复生态,构建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作为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成立了以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行。

乡政府与各村签定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

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保护。

(一)加大宣传,强化措施。

乡政府结合县政府下达的开展“生态整治”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组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到各村开展政策宣传,对非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开展“绿盾”专项行动。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自6月5日至8月10日,在全乡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绿盾”专项行动,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排查、登记、整治、打非治违,确保我乡林业健康发展。

建立、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把“五个禁止”、“五个一律”、“五个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今年我乡森防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1)加强预防松材线虫固定样地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准时上报森防材料和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全面完成春、秋两次预防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2)加大检疫检查力度,严禁违章调运松木制品,阻击松材线虫的人为传播。

3)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

4)对监测和普查中发现的36死松树及时进行清理,消除松材线虫病隐患。

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规范森防档案管理。

(四)森林防火

1)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乡政府成立了有乡领导为指挥长的护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建立森林防火预案。

村成立了由护林员组成的防火小分队,森林防火紧要期和戒严期、火险等级较高的情况下,佩戴醒目防火标示,携带便携式喊话器上路巡查,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排除火灾隐患。

平时乡府工作人员下乡工作时也兼带做好防火宣传和巡逻,特别是重要时段和重要地段专门安排人看守和巡查,避免火情的发生。

2)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3)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造林炼山用火严格按用火审批制度执行。

(五)岳武高速

做好岳武高速后期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做好苗木清点工作,却保岳武高速顺利进行。

(六)林权管理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细致对待每一起涉林纠纷案件,及时组织林业、司法、农经等部门对发生的林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进行沟通,尽力让当事双方从互解互谅的角度达成一致意见,构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资源培育与发展

1)根据县里20xx年林业四大基地建设任务,我乡新造油茶150亩,生态恢复500亩。

2)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乡下发通知,督促退耕户抓好退耕还林林地管理,组织一年一度的秋季自查验收,对抚育质量不高、面积和苗木保存率不足等质量较差的小班,一律缓发补助费并督促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发放。

3)我乡目前公益林28266亩,发放公益林资金240261元,继续执行公益林实行禁伐的规定,不安排商品材采伐计划,杉木幼林需要间伐的严格按程序设计报批,有效地保护了公益林的生态安全。

四、依法治林成果显现

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在自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建设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林业行政案件的监督、查处力度,有效地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二

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力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有力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

20xx年,全县共办理商品材4022立方米(其中:成片商品材3657立方米,零星商品材365立方米),%;办理白夹竹采伐805吨;办理木材运输证247份。

本着“依法行政、搞好服务、积极支持”的原则,加强对工程征(收)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省道s202线xx县城段外环路工程、开江双飞温泉游客接待中心征收林地进行初审和转报工作,保证我县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工。

20xx年,全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件,查处率100%。其中:盗伐林木1起,滥伐林木案件6起,非法占用林地8起,无证运输7起,无证采集1起,处理违法人员23人,处罚款29.2万元。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李先忠任组长,县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28万元;规划文本于20xx年3月顺利通过县级评审;20xx年8月,林地落界成果通过省林业厅验收;xx月底,建立数据库,全面完成此项的工作。

通过此次一般调查,我县共有19块零星湿地斑块,总面积1366.01公顷,其中:库塘零星湿地斑块10块、面积876.65公顷;永久性淡水湖零星湿地斑块1块、面积6.14公顷;永久性河流零星湿地斑块8块、面积483.22公顷;建立了湿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准确、系统的基础资料,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争取湿地相关项目资金提供依据。

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根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xx县林业局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按照“职权法定、精简效能、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清理后的xx县林业局行政权力共170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17项;行政处罚类共104项(其中森林公安治安处罚24项);行政强制21项(其中:森林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各类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48部,其中:法律11部、行政法规xx部、地方性法规13部、规章xx部。此次清理结果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将在中国.开江林业局子站上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真正推动我县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同时,为规范我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实施标准。

制定了《xx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开展了技术培训,目前正在开展经营规划方案的编制,为进一步深化采伐管理改革,探索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新机制,此项工作预计在2013年底完成。

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和关闭了违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确保了我县木竹材经营加工的正常秩序。目前,我县现有木竹经营加工55户,其中经营类31户,加工类24户。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我县原有的69户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压缩20%的目标。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实施依法治林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我局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下列情行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是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不按法定的办证程序办证,以票代证造成无证采伐的;二是不认真履行监砍职责或伐后不检查验收,造成森林资源滥伐的;三是越权或越级审批,造成森林资源滥伐或滥征占林业用地的;四是超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五是在受理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三

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了伐区作业、林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1、加强伐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伐区作业认真抓好伐前和伐后两个重要环节,严格按要求开展采伐“源头”消耗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监督凭证采伐制度,严把伐区拨交关。二是从调查设计入手,严把调查设计质量关。三是加强“源头”控制,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到位;坚持超前介入到位;事中监督到位。四是强化冬运管理。冬运期间要求监督员坚守岗位,死看死守,坚持做到盯住伐区不放,盯住锯沫生产不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由中心站组织两次集中检查,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直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中心站跟踪问效。五是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检查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对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驻在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两级监督制度,保证了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几年来,专员办共核查120个小班,面积1627公顷,蓄积7539立方米,出材3721立方米.

2、加强资产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了森林抚育的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监督工作。全面停伐后,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是新常态下林区的重要工作。为此,我们专门抽调了业务骨干加大了对森林抚育伐的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在检查的过程中,对作业不合格的小班立即下达了抚育作业整改通知书,并由驻局专员同林业局沟通,坚决要求整改到位。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xx林业局专员办森林抚育监督管理办法》和《专员办森林抚育责任追究制度》、《监督中心站森林抚育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抚育设计、作业、验收、核查几个环节做到谁出问题谁负责,从不同方面管理和约束在检查验收方面的不良行为。我们在检查验收的环节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每年按小班面积30%-50%的比例进行检查,几年来共检查了1098个小班,面积14969公顷。通过几年来的监督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驻在局的森林抚育作业质量。

为强化林业局的营林监督管理,xx林业局专员办事处,按照驻省专员办和省资源管理局工作的安排,每年10月都对xx林业局营造林的“两率”进行监督检查。为了搞好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按方案要求组成了检查组,检查组成员首先认真学习了两率检查的规程和相关的业务文件。五年来对15个林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抽查总面积43565亩。造林成活率75%,新成林保存率91%。

3、加强春季造林监督检查。提高造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是林区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关键。为此,我们加强了造林质量的监督。造林前,对造林设计进行核查。造林期间,各中心站积极组织监督员深入造林现场,全过程跟踪监督造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员办在造林期间深入到重点林场(所),检查造林质量,确保更新造林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加强林政监督检查。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同林业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都成立了林政监督检查组,认真开展森林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对林业局施业区林政管理工作尤其是林场(所)在冬运期间所发生的号外采伐、烧好柴、扩地边、毁林开垦等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拉好柴和扩地边、毁林挖塘等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及时移交林场、林政科和森保大队进行了处理。通过经常性的林政检查,促进了林业局林政工作的进一步好转。三是认真查处林政案件。近年来我们加大了对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依法督查督办和参与查处林政案件14起,涉林行政案件462起。

5、加强林权林地监督检查。林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林地管理是天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源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突出保护林地这条红线,我们持之以恒的加大了林地保护的监管,相继开展了林区耕地专项核查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清理排查工作。201x年以来,彻底查清国有林权证范围内被侵林地250,011.5余亩,为林业局收回被侵国有林地37165亩,使林业局的部分被侵占的林地得到了回收,为下一步开展收回被侵林地提供了基础保障。

2020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1x】156号)要求,专员办同相关科室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按照《xx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6041块疑似地块共抽查339块。对疑似地块经现地核查,把前期核查漏判、错判、前期卫片不清等情况进行了分类汇总,及时的向上级进行了汇报。

几年来,专员办持之以恒的加大了林地保护的监管,相继开展了风力发电、哈牡客运专线电气化改造和哈牡高铁、xx滑雪旅游度假区水上乐园的征占用林地的核查工作,共核查2020.97公顷。

6、加强开展了森林抚育的调查设计核查。

为进一步强化伐区调查设计监督管理,xx林业局专员办事处,按照工作安排,对xx林业局五年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的5%进行了核查。xx林业局森林抚育小班5899个,面积83893公顷。检查共抽检298个小班,面积4221公顷.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林业局沟通,要求林业局立即进行整改。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四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继续深化粮食企业内部改革,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搞好反腐倡廉和党廉政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全县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周围,抓好宣传,提高认识,努力工作,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充分发挥粮食部门主渠道作用,创新粮食购销手段,争取多收粮收好粮,实现经营效益上新水平。

三是进一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提升我县粮食工作形象,努力完xx县政府分配的招商引资任务。

四是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大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大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提高粮食存储能力。

六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做好信访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确保全县粮食系统的稳定和无重大事故发生。

七是积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服务与协调作用,搞好全县粮食生产和经营,争创品牌效益。

八是继续深化粮食企业内部体制改革,按照上报方案,积极做好改制准备工作。

今年,我县林业产业和科技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立县、产业xx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委县、政府“221工程”(“两棵”树:银杏、油橄榄产业;“两只”禽:开江白鹅、开江麻鸭产业;“一篮”菜:蔬菜产业),依托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荒山造林等工程,扎实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61005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41675万元,第二产业产值777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11560万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收入为1140元。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是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修订林业十二·五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三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20.0万亩,其中新建xx.5万亩,改造完善7.5万亩,面积核实率100%,造林保存率85%以上。其中:发展以油橄榄、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果林基地11.6万亩,新建4.1万亩(油橄榄基地1.5万亩、银杏基地2.6万亩),巩固完善7.5万亩(油橄榄基地5.5万亩、银杏基地2.0万亩);以油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3.0万亩;以杨树、桤木为主的短周期木质原料林基地2.9万亩;以银杏、中山柏为主的珍贵树种用材林1.9万亩;以农村观光旅游为主的风景林基地0.6万亩。使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到48.0万亩,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的产品综合开发加工能力,重点扶持油橄榄、银杏、油桐综合加工企业,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户以上,创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2个,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个,创国家aaa级风景区1个,全力打造中国橄榄油之乡、中国西部银杏之乡。其次是对“221工程”(林业部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荒山造林等工程的年度任务编制了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

一是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xx年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2.7万亩(其中银杏基地2.0万亩、油桐基地0.5万亩、油橄榄基地0.2万亩),低效林改造银杏0.8万亩、油橄榄0.4万亩。

二是龙头企业发展步伐加快。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在开江普安工业园区征地30余亩,车间占地3440平方米,综合大楼建筑面积4xx5平方米。建有全自动榨油、橄榄酒、橄榄叶精华素化妆品三条生产线,产后产值达1.8亿元。已购置意大利阿法拉伐榨油生产线,日产量可达50吨;四川银杏实业公司和渝州农林有限公司入驻普安工业园区,建设厂房及生产线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

三是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先后与成都华高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邳州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重庆中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多家企业洽谈,目前已与重庆中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达成银杏产业发展合作协议。

四是品牌建设有序开展。“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四川省经济林之乡”申报工作业已完成,“中国橄榄油之乡”、“四川银杏之乡”的申报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

五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猛。结合林业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建立了xx县糖房坝油橄榄专业合作社,罗山槽油橄榄专业合作社,xx县长生银杏种植专业合作社,xx县菩提种植专业合作社,xx县甘棠镇油桐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户3300户,带动农户16500余户种植银杏、油橄榄和油桐,有力促进了银杏、油橄榄和油桐产业的发展。

六是生态旅游发展迅猛。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对金马山、峨城山、金山寺、明月湖和宝石湖等景区,普安三岔路至宣汉界、任市至长岭、甘棠至长岭段公路进行绿化,有力促进了以金山寺森林公园、峨城山森林公园为龙头的森林观光旅游业效益发挥,全年生态旅游产值达1.156亿元。

七是综合开发利用特色突出。全县已有四川天源油橄榄有限公司、四川银杏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渝州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龙头企业,综合开发利用成绩突出,目前共开发出8大系列,64个品种。开发的“绿升”橄榄油、橄榄酒、“曼莎尼娅”系列化妆品,率先进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绿升”牌特级初榨橄榄油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金奖、中国第一个油橄榄原产地证明商标、达州橄榄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一系列荣誉。橄榄叶精华素的研发与应用成果获得四川省科技重点项目创新奖。银杏茶、银杏饮料市场广阔,大大延伸了产业链条。

一是优惠政策力度大。县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林业产业发展。银杏、油橄榄产业基地建设实行适度补贴政策。凡定植银杏、油橄榄园达到200亩以上的村,县财政给予银杏、油橄榄种植户一定的补贴。银杏采叶园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银杏果用园、材用园、绿化树培植园每亩每年补助50元,连续补助5年。油橄榄果叶园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对现有油橄榄基地采取高接换种等方式进行低产改造的,经验收合格按2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贴;凡定植银杏、油橄榄园达到500亩以上的村配备技术员1名,2000亩以上的村配备技术员2名,技术员报酬按1000元/月计发,由县财政给予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及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林业产业的保险产品。

二是保障措施督查严。产业发展实行督查管理制度。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建质检组,对产业建设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产业发展的进度及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对产业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督查。督查一律实行通报制度,对建设好的乡镇及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将督查结果与验收结果作为乡镇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五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对林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坚持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主线,围绕“森林重庆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个重点,严格“依法明晰产权、依法保护林地和依法限额采伐”三项制度,落实“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四项方针,做好“森林采伐改革、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流转和木材流通管理”五大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数量有增长、质量有提高、结构有优化、效益有增大。

森林覆盖率达到36%。

三、主要工作。

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落实处置权。

加大对13个区县森林采伐试点工作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各项试点内容取得成效。

二是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以森林资源合理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调整森林结构为主线,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科学编制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

三是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

在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在林业大户或林农联合体试行开展编制简易森林经营方案。

四是推进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做好已编树种数表的论证,新编完成2-3个树种数表。

五是严格森林采伐定额管理。

全年森林采伐定额控制在170万立方米以内。

六是加强木材流通和加工管理。

规范木材运输管理,整顿木材运输发证工作秩序。

合理布局木材加工生产企业,规范木材加工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加工。

(二)严格林地林权管理。

一是树立林地“红线”意识。

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现有林地,对数量较大的征占用林地项目试行专家评审制度,逐步形成用途定位清晰、定额管理到位、监管措施有力的林地管理新格局。

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

采取提前介入、严格把关等措施,保证各类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林地。

三是坚持依法使用林地。

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重点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的督查,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四是严格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全年林地使用定额控制在30000亩以内。

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

五是加强服务和监管,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

六是进一步规范林权管理,努力做好林权登记、明晰产权工作。

强化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推进森林资源监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消长台帐,规范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对监测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评价,为林业制定和调整政策、发展规划、评价建设成就提供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是做好《重庆市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开展直辖以来第二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摸清全市森林资源。

以此为基础,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林业数字化。

四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制定森林资源档案建设管理办法。

五是规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管理,制定《重庆市林业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四)规范森林资源流转。

一是规范林权有序流转。

认真执行《重庆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对林权流转的宣传和指导,防止林农过早失去林地。

二是积极推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建设。

三是做好国有森林资源流转的监管工作,开展公益林流转试点。

(五)推进林业“两站”建设。

一是加强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入,推动林业站重点县建设和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二是完成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工作,摸清家底。

三是加强检查站管理,确保全市木材检查站无“公路三乱”现象。

抓好全国一级木材检查站设备配置项目建设。

四、工作措施。

要认真学习森林资源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护林、依法管理,用法治观念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改革是动力。

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理解国家出台的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政策、新措施,积极探索森林资源管理的新路子、新机制,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助推力。

坚持以求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树立窗口意识和责任意识,务求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六

我县粮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县内粮食安全"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双年"竞赛"三创"实践活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粮食仓储管理、切实抓好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继续完善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完成情况、粮食购销截至10月底,全县已收购稻谷26650吨,玉米28182吨,合计54832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2117吨),占全年粮食收购任务32000吨的171.4%;销售粮食31680吨,占年计划32000吨的99%;油菜籽收购2576吨,占全年油菜籽收购任务2500吨的103%;食用油销售xx02吨,占年计划数500吨的240.4%。规划优质稻谷生产基地乡镇5个,种植2万亩;专用玉米生产基地乡镇2个,种植1万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已实现利润30.2万元,占全年利润45万元的67.1%。积极打造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全年完成省级和市(县)级地方储备粮10000吨,县级储备食用油300吨。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向省粮食局争取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专项建设项目2000个,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000个,受益农户达3300户。

1、项目建设: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做好了前期工作,年底前将全面开工建设。

2、粮食管理:截止10底,全县粮油库存14144吨(其中食用油300吨),县储备粮轮换5000吨,县储备油轮换300吨,经春秋两季粮食安全普查,全面实现了"一符四无"粮仓,确保了粮食储藏安全,达到了质量完好、数量真实、帐实相符。

3、积极做好了xx县粮油质量检验所升级为国家级粮油质量监测站的考核评审工作。

4、超额完成"挂包帮"目标任务。协助新街乡黄茅坪村开展工作,落实帮扶款15200元,慰问老党员、贫困户资金共计5200元。

5、全面完成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五"普法、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等各项工作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抓好日常基础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紧紧围绕"提升素质、提高能力、提优作风"这一主题,在机关内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力、执行力和创新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在做到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内部管理制度》的同时,多次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讨论后,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随时对照检查。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机关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廉政准则》等制度,专门成立了以局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督查和惩处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针对当前粮食工作特点,县局重新调整了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各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五是大力开展"双年"竞赛"三创"实践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行的预决算制工作台帐管理办法,我局已将任市省储备库的迁建设项目(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纳入重点工作,实行预决算制,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六是为确保粮食消费安全,依照《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粮食局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节、中高考期间、中秋、国庆等时段,重点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各粮食经营户、粮油加工厂、粮油超市、学校等地,开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全县22户粮食收购企业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年审和年检工作,规范了粮食经营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七是加强仓储管理,巩固"一符四无"粮仓成果,督促鑫谷公司按要求和规定,积极做好了我县5000吨县级储备和300吨县级储备油的轮换工作。八是积极开展20xx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及时拟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对所属相关企业粮食库存进行了自查,于4月2日全面完成20xx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接受了xx市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复查组的复查。共检查粮食10000吨,其中:省级储备粮5000吨,县级储备5000吨,县级食用油300吨,占应检查数的100%,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严重虫粮、高水份粮、霉变粮现象。所储粮油储存安全、质量指标合格、品质宜存,账实相符,圆满完成库存清查任务。九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升粮食形象。已争取军粮网点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20xx年度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建设项目6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补助金213万元;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273万;共计向上争取资金581万元。十是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已将改革方案上报县政府,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粮油产业园区建设。为积极拓展我县粮食经济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县域粮食经济的需要,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将原任市省储备库迁建选址在开江火车站旁(靖安乡伏龙寺村),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设集粮油收购、仓储、加工、配送、运输、信息、物流为一体的开江粮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县委、县政府纳入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共征地80亩,6月8日聘请了四川省粮食科研院校的专家组对园区规划进行评审论证,制订总体规划、项目设计和工程预算等工作,现已完成了园区项目的土地预审、规划、可研、论证、立项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近日,按照县委、政府重点项目推进会和预决算制的时间要求,此项目已进入土地圈划、民房拆迁、青苗赔偿等善后工作,在年底前破土动工建设。

(三)搞好粮食行业学会协会换届选举,发挥粮食行业协会中介作用。4月26日,我局在县国土资源局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粮食工作暨第二届粮食行业协会第三届粮食经济学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领导和市粮食行业协会的领导以及县社科联领导莅临会场并作了重要讲话,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负责人都如期参加了会议。根据粮食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自始至终按照实到会员超过应到会员三分之二的程序进行合法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粮食行业协会、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常务理事成员三分之二由粮食骨干、粮食加工及转化企业人员和个体粮食经营户担任,为促进开江粮食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新的机制和活力。

(四)加强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构建和谐粮食经济建设。一是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维护内部稳定。对职工上访反映的历史遗留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正视客观"的原则,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职工不理解的上访问题,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使他们从不理解到理解,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内部,全力维护内部安全稳定。如粮食企业改制时198名退休职工要求解决非统筹费用问题。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县局制定了《安全维稳责任书》逐级签订落实到企业和股室,年终实行量化考核,将综合安全工作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不安全责任事故在粮食部门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三是加强人事制度管理,认真做好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粮食收购许可行政审批等工作。三是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开展好帮扶新街乡黄茅坪村扶贫帮困。并按照县委、县政府扶贫要求,县局实职领导帮扶2户,其他职工帮扶1户,进行结对帮扶,同时指导好帮扶村社计划生育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局部分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深入该村了解情况,慰问贫困农户,帮助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使其早日摆脱贫困村的帽子。四是在春节前夕、七·一建党节前,县局组织相关人员专门看望慰问了粮食企业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与温暖,并代表组织送上了慰问金,同时与困难老党员促膝交谈,详细了解困难老党员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

(五)继续抓好军粮供应工作,不断提高军粮保障能力。对军粮原粮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等环节、军粮供应准入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军粮质量检验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军粮供应管理体系,提高了服务的质量水平。及时做好军粮供应软件系统的更新换代、数据报表的统计上报和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让驻开部队吃上放心粮油。

(六)依法管粮,确保粮食安全。一是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强化各级储备粮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粮水平。推行仓储管理目标考评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抓好"四关"即:入库关、储粮关、科保关、安全关,经春、秋两季粮食安全大普查和实物库存清查,全面实现"四无"粮仓。同时,继续抓好中央储备粮代储点的各项工作。二是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于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积极探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大对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有收购资质的各类粮食企业理性入市收购,保障供给,繁荣市场,稳定粮价。二是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严格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企业入市收购资格和收购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三是由于粮食行政执法的手段受到法规的限制,执法力量和经费不足,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粮食市场,联合开展粮食收购市场执法情况进行交流,就今后如何依法依规、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粮食的行为,保障我县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四是继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规范粮食收购资格行政审批制度,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无证照或异地插手收购粮食的行为进行依法检查。20xx年全县22家粮食收购企业全部通过年审,办理年检合格的骨干粮店和骨干加工厂各2家。五是继续加强对政策性用粮和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储备粮和军供粮油抽样品质检测、全国早晚谷质量专项调查、收购(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调查等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六是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机构、人员,对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由省人民政府颁发粮食监督检查证。目前机关已有14人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粮食行政执法证。七是抓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制度,做到数据真实、情况准确、及时上报。

(七)利用网络平台,积极抓好粮食的宣传工作。成立粮食局新闻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奖惩办法和各单位信息报道员任务分解表。一年来,我们先后在政府网、部门网、情况反映、省市粮食刊物上发表文章、信息达20余篇次,大力宣传了各级的粮食政策、经验成果和部门风采。

(八)开展精神文明各项活动。我局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各项活动,认真抓好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根据"两办"关于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局领导分头慰问离退休遗嘱、退休科级领导、残废军人、特困党员、特困职工、困难户、下岗工人50多人,发放慰问金共计19800元;慰问了全县粮食企业离退休老干部和贫困职工,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使其感受到单位的温暖。二是以"四带"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协调解决新街乡黄茅坪村资金13000元;慰问该村困难户11户2200元;中秋节给局退休干部职工10多人送去慰问品。

(九)积极做好xx县粮油质量检验所升级为国家级粮油质量监测站各项工作。11月6日,由国家粮食局委派的三名专家组成员,专程到我县就xx县粮油质量检验所升级为国家粮油质量监测站进行考核验收。经过一天的实际考查,国家粮食局三名专家高度评价了xx县粮油质量检验所所做的工作,各种条件具备承担四川川东片区粮油质量监测工作的重担,有能力完成国家粮食局所赋予的粮油食品安全监测重任。最后,经过考核打分评议,国家粮食局委派的三名专家一致通过了xx县粮油质量检验所升级为国家级粮油质量监测站。

(十)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1周年系列活动"。一是重走红军路,革命传统再教育工作。一是"七一"前夕,我局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共20多人分四个小组,分别驱车前往xx县王维舟纪念馆和万源县川陕红军革命根据地,参观革命先驱浴血奋战事迹,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乐观向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的宝贵精神。二是做好建党91周年"七一"表彰工作。全系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6名。三是积极参加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知党史、创新业、促发展"网上党史党建知识竞赛活动。四是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统战侨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参与率达100%。五是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示范仓"和"党员义务奉献日"等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良好的爱岗敬业氛围。六是吸收预备党员一名,完成率100%。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七

2020年,我们继续把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监督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一是积极主动参加林业局党委和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等学习,系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章》、《条例》和十九大报告,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监督中有服务、服务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有的放矢地围绕2020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二是驻局专员办组织学习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xx林业局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监督人员依法监督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组织业务学习,对各类调查设计、各类生产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有关规定的学习,达到应知应会、准确应用。通过学习,监督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提高,监督能力有了明显增强,进一步适应了新时期监督工作的需要。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八

以来,森林资源利用管理办公室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1、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1.年审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248家,审批新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3家;

2.受理并审批野生动物驯养证2家;

3.完成全县全年木材加工企业总产值9.2亿元;

4.到月底止共审批采挖活立木120425株,()审批毛竹采伐148400根;

5.积极参与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前期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

6.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全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检查竹木加工企业240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8.按照局领导的.部署,我单位协助森林公安、稽查队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活动。这次活动历时三个多月时间,共出动车辆34台次,执法人员104人,查处违法收购木材企业9家,没收木材41.63立方米,有10家竹木加工企业没有按时年审,被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工作计划。

1、做好20我县木材加工企业年审,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优化木材产品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

3、积极引导养殖户,加快我县野生动物驯养业的发展,增加山区农民收入。

4、加快建设五通苗木市场,延伸桂花苗木产业链,提高竟争力,增加林农收入。

**林业局利用办。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九

教学方法:

运用电教手段,引入漫画、图片、资料、实例,引发学生思考,调动学生思维。

教学课时:

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知道,人体皮肤上附着很多毫毛、头发等,它们的排汗和保温作用对维持人体的水分和体温起重要作用。对于地球来讲,什么是她的“毛发”呢?那就是生长在地球表面上的森林。今天,我们就了解有关森林的知识。

讲授新课:播放有关森林的纪录片,提问:森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什么样的作用?

一、森林的作用(板书)。

1、森林的经济效益(板书):由于学生有大量的感性认识,可直接通过提问。

教师总结:森林除了刚才提到的经济作用,还对我们生活的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2、森林的环境效益(板书):

通过多媒体显示一组森林作用的数据,以及森林对环境的作用,由学生填图。

森林作用的数据。

每天每公顷阔叶林可吸收1000千克。

二氧化碳放出730千克氧气。

调节大气成份。

每年每公顷松林能滞留粉尘34吨。

净化空气。

夏季每天每公顷森林可以从地下汲取70~100吨水,化为水蒸气。

增加空气湿度。

通过上述的填图,使学生知道:森林具有调节大气成份,净化空气,增加空气湿度;因而,它被称为“环境的肺脏”。

显示多媒体动画示意图1:(护田林带防风动画示意图)注:图中沙尘应该和风画在一起,为表示清楚而画在上面,线的疏密表示风的强弱。沙尘的多少受风力大小的制约。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是做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始终把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作风纪律硬的监督队伍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地加强学习,采取参加上级学习培训,以会代训,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搞好森林资源监督的保证,我们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健全完善了监督工作纪律,坚持用纪律约束人,用要求管理人,用作风衡量人的用人机制,突出强调“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严格规定,牢固树立勤政务实、爱岗敬业、办事公正和执法严格的监督干部形象。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十不准》来约束自己,时刻警醒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了思想上常提醒、工作上常汇报、生活上常检查、行为上常约束。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

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四条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主、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依法实行准入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建设市场必须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限制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的工程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挠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八条对于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

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三)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三章。

第十四条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xx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或其他有关卫生要求。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应采用定型包装。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式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式;。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他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经审查不合格者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第二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

第三十三条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总结篇十四

镇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以来,认真贯彻林业政策,以林政执法为基础,积极加强森林管护、森林三防、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以科技为动力,加强自身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及时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大力护林,增强功能,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保护了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同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预期任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林业站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林业形势教育活动、作风建设和创建“文明窗口单位”活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典型案例及相关技术知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推进镇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做坚实保障。

二、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

今年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营林生产计划中,其中造林任务是1739亩,完成1938.5亩,占计划的111.5%;迹地更新任务1539亩,完成1733.5亩,占计划的112.6%;中幼林抚育任务600亩,完成1800亩,占计划的300%;四旁植树任务1.0万株,完成1.578万株,占计划的157.8%;新发展茶园计划500亩,完成650.5亩,占计划的130.1%。

三、落实分片负责制,做好森林防火和采伐限额管理工作。

镇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森林防火的实施方案。为此,林业站根据全年每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形势,及时做出防火工作建议,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做好防火工作。同时,为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采伐林木,保护森林资源,林业站实行分片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从林木采伐设计开始,全程监督,伐后验收打印为止的有关责任事项,并与相关人员签订《预防职务犯罪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此基础上,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操作,无出现滥采、乱挖、乱砍、滥伐的不良事件,圆满完成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管好护好生态公益林。我镇拥有以粗加工为主的主要方式的几十家竹木加工企业,森林防护和管理任务及其繁重。面对众多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林业站积极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一些小额案件进行查处打击,主动及时地向县林特局领导汇报重要案件,配合森林警察大队进行调查取证,有效的提高了案件的查处率。建立“镇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和“镇重点生态公益林监管领导小组”两套领导班子,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完成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整顿半专业化消防队,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扑火工作的力度。

五、按时准确地完成林业规费的收取和各类材料、报表的报送工作。

做好了林业信息的撰写上报、林木采伐发证、台帐的登记汇总和林业档案的建立汇编工作。

我镇林业站今年以来的林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林业站的体制问题制约了许多林业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站将逐步加以适应、完善和提高,并盼继续得到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的各位领导支持和指导,为今后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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