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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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模板16篇)
时间:2023-11-24 15:59:18     小编:文轩

大家都知道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概括,而且它还能够推动我们前进。分析总结的结果和意义,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建议。不断反思自己的写作过程,总结经验,找到提高的方法。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一

我县今年将15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列入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分别为: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交警队、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水务局、人社局、卫计局、民政局、交通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朝阳县县级财政绩效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朝县财预字[20xx]285)号文件规定,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各单位应在上报本单位预算的同时一并上报本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表。

由于我县今年未能将大多数项目列入年初预算,所以各单位将年初预算中列入的项目在上报本单位预算的同时一并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对于未列入年初预算的涉及重点民生、重大工程的项目则在申请资金的同时一并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对未能上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表的项目一概不安排不追加预算。

我县对于20xx年绩效评价高的单位采取提高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作为奖励,对于评价低的单位采取减少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以示惩戒。并且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四大班子,纳入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中。

我县将对20xx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重点民生重大工程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报告(非涉密)、各单位绩效评价结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在县政府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二

为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和《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到20xx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5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实施“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成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加强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科学规范,全面融合。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编制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并有机融合,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绩效指标科学评价标准客观,评价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公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选择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重点项目开展试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强化应用,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将乡镇政府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资金调度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突破口,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要坚持“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填报,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及可行性报告等,预算部门(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编制绩效目标,测算资金需求,制定实施方案。编制绩效目标要与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紧密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编制的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实现绩效目标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保障措施、资金需求、信息资料等。

2.审核绩效目标。预算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绩效目标的审核。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对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由财政部门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列入预算。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要求,组织专家对预算部门(单位)编制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目标控制。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到项目完成,涵盖项目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审的各项制度。要强化绩效目标与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从项目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等环节着手,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二)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各预算部门(单位)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要适时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1.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绩效运行信息的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

2.强化过程管理。要根据绩效运行监控的管理要求,及时纠正绩效运行与预算绩效目标的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对预期无绩效、低绩效的项目,要停止、调整执行。

3.加强执行管理。要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三)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是指预算部门(单位)及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施绩效评价要编制绩效评价方案,拟定切实可行的评价计划,确定正确的评价方法,设计合理的评价指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实施,需要通过政府采购选择第三方的,由各预算部门(单位)编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开展绩效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同时,应对自评工作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将绩效自评报告及时报财政部门。

2.实施自评抽查。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采取组建专家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方式,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比例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抽查,重点抽查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

3.组织重点评价。一要选择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组织实施重点评价。二要推进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逐步开展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对其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监督发现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稳步推进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对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履行职责。

(四)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推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

1.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主管部门或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绩效评价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强化支出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绩效。

2.建立预算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把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绩效报告制度。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部门支出管理绩效工作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要向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建立绩效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提高预算债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预算绩效监督。预算绩效监督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要充分发挥绩效监督的作用,建立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衔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健全制衡机制,强化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运行全过程的绩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统筹工作规划,制定推进措施,充实管理人员,加强业务指导。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内部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认真实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各预算部门(单位)要研究并逐步形成涵盖本部门(单位)各类项目支出,符合项目目标要求,突出项目绩效重点,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绩效指标体系。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善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框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绩效指标库、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三)深化配套改革。以预算绩效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完善预算编制,提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度,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与绩效目标的结合度,提高项目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的结合度;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良好平台。统筹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投资评审、预决算公开等改革,使各项改革措施有机结合、配套联动,不断提高政府支出管理水平。

(四)注重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人员业务素质,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三

根据省财政厅以及省地质局有关政策、制度、文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局20xx年工作会议相关精神,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向纵深发展,加强我院极限管理工作,现将我院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根据局“十三五”规划,结合我院发展实际,制定20xx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月底前上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待局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后,按照局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待局对正式确定的绩效目标进行批复。

根据有关要求,在接到整体绩效目标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开。

根据《省地质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开展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此项工作在6月前完成;

(2)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根据局安排,在5月底前完成对马来西亚项目海外事业发展经费的自评工作,并报局审核。

根据局对我院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对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局考评结果为优良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对预算绩效管理做得不好的部门,予以督促;对未达到预算绩效目标的部门及个人实行问责。

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今后绩效评价优良的实施部门或项目将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优先安排。

为确保20xx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对照绩效目标对我院预算执行率进行自查,撰写20xx年绩效监控半年报告,此项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仔细研读上级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度,对我院现有制度办法进行修改、增减。

按照省财政厅以及省地质局的要求编制并上报20xx年度项目支出前置绩效目标,此项工作按照省地质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四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属行政单位,县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4个股室,管理下属单位4个,分别是:县粮食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县项目中心、县认证中心、县节能监察中心。管理下属单位均未单独预算、未独立财务核算,与县发改局机关合并预算和财务核算。单位财务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负责,设会计、出纳各一名,我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xx〕4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贯彻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3)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调控措施建议。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县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综合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5)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6)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长远及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抽出全县规划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审批全县国家出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核准和备案全县企业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国家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实施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

(7)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定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对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思路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思路和规划,指导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8)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编制和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城镇化发展思路及对策措施。

(9)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理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思路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措施。

(10)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规划。

(11)研究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能源综合管理和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问题。

(13)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措施建议,编制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规划、计划,协调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14)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1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调整计划,制定权限内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工作。

(16)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拟订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7)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18)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具体工作。

(19)负责核查粮食收购资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等。

(20)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我单位核定编制4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5名,工勤编制3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20xx年末,在职人员42人,其中:公务员23名,工勤3名,参公管理事业2名,其他事业14名,比20xx年增加3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84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8.17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本年支出合计10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8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216.04万元,占21.4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我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制定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资金拨付、审批、支付等环节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2、内控制度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涵盖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五个方面业务范畴。并及时查找了风险点,完善了业务流程,使经济业务管理更规范、健康。

3、工作、纪律制度建立管理情况。建立和健全了《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规则》,切实做到了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追责。

1、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按照人员经费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经费,严格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公业务费,科学编制项目支出,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

2、绩效目标填报、监控管理、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填报执行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单位建立和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公平、合理。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切实保障了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绩效目标评价方面,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我局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20xx年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我单位20xx年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相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与方式,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

3、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建立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报账审核,严把审批支付关口。机关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严格按照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将各类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建立资产卡片,实行资产动态管理。同时单位资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盘点,确保了账实相符。

5、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完整。

6、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查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派驻纪检监督,按时上报各类资料。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资金,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并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法律、纪律底线,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一是绩效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个别支出支付进度安排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县财政局举办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申报”编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单位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五

根据《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蚌财绩〔20xx〕377号文件要求,对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1-9月部门整体绩效进行梳理汇总,现将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由中心分管领导负责,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整理档案材料,积极做好自评工作,确保绩效监控真实客观。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趋势分析。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本部门20xx年初预算总收入19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4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2.2%;项目支出913.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7.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截止20xx年9月30日,本部门支出预算已支付1285.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7.6%。其中:基本支出708.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总收入的71.1%;项目支出576.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收入的63.2%。

从1-9月份执行预算支出占全年67.3%的情况分析,临近年底预算费用支出预计有一定幅度增加,预计年末执行率可达到100%。

(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趋势分析。

总体来看,市公积金中心1-9月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未来将稳步推进绩效目标任务;数量指标“报纸媒体宣传次数”“电视媒体宣传次数”存在一定偏差,原因是:项目自身特性影响支出和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报纸、电视媒体宣传,纠偏措施是:按照年度安排序时举行。

一是部分项目支付进度受限,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资金拨付计划。

二是项目自身特性影响支出和进度,如物业管理费需等待合同到履约期再续签合同支付款项;信息化建设项目需待招标流程结束,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资金等,造成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过低。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强化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环节指标使用实现前后对应,为单位进行绩效目标控制管理提供基础保障,提高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实施。项目批复后要认真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及时按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变更,同时,做好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建好控制台账,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强化项目推进过程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是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无。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六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健全三个智库,实施四个工程”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手段,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管理科学、运转高效,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着重围绕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建立管理机制、强化基础工作等方面稳步推进,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一)健全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财政主抓,部门执行,社会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操作规范,指导、监督、考核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机构、业务专家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评定、复核。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制定《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绩效工作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各环节基本操作规程;二是加强业务编报体系建设,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编报办法、绩效运行监控编报办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办法、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积极探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2、逐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工作。20xx年度,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达到5%;,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要达到10%,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扩大到所有部门。

3、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实现重点项目监控全覆盖。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信息适时跟踪监控,重点监控预算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偏离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重点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和检查,全面实行绩效监控。各预算部门要将绩效监控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定期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报告,通过绩效运行监控,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4、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现预算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财政部门按市委、政府要求着重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各预算部门自行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逐年扩大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努力实现绩效评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实现预算部门绩效评价全覆盖,20xx年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

5、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结果应用实质突破。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落脚点,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和绩效问责为突破口,实现结果的有效应用。

(1)建立结果应用机制。建立完善绩效报告机制、反馈整改机制、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20xx年起,预算部门要将预算资金使用整体绩效情况向财政局报送,财政局要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政府报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财政局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项目执行单位,督促及时整改,提高其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基本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调减预算,直至取消;绩效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并予以适当激励。

(2)建立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绩效报告和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20xx年各预算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50%以上的评价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行政效能问责相结合,联合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绩效审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对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通过绩效问责,促进各预算部门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四)完善基础工作,做实预算绩效工作基石。一是研究、建立标准科学的指标体系,汲取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整合、分析现有成果,逐步积累经验,分别按行业、领域、项目等,建立适应工作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二是引用上级财政或自行建立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增强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三是建设、加强绩效评价信息化手段,引入上级财政的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先进经验,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绩效管理的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财政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各预算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社会各界广泛与的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二)扩大舆论宣传。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信息编报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内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社会氛围,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三)健全机构人员。未单独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财政部门,要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工作人员,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预算部门要明确职能机构和工作职责,并相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对财政工作人员、预算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开展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保障培训时间,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各预算部门也要在部门内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技术手段进行探索和研究,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经费保障。财政局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激励性经费投入,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街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街道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对预算支出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据此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与应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四大环节组成。其中绩效目标设定是预算绩效管理四大环节的源头,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工作重点,是后续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是指以客观、可测量的绩效指标来表示的项目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主要通过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来进行描述,与绩效指标评价和绩效监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绩效目标应设置尽量细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指标体系考察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相应部门的绩效执行效果等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街道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或部门(单位)制定的规划和下达的工作任务设定绩效目标,并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会同财政所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预算一并报送。

第五条财政所定期对街道部门绩效运行跟踪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和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不足之处进行完善规范。

第六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始终。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管理从“重分配”到“重效益”,从“力争资金”到“用好资金”的转变。

第七条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跟踪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机制。

第八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适时实施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邀请市财政局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部门支出绩效实施再评价。通过实施绩效评价,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手段,推进以预算绩效管理网络、绩效信息平台、绩效指标库、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绩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十条完善问责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关键。财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结果应用,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过问责来强化各部门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尽快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编制形成约束,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认识,把“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渗透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和分工。

第十二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实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和规范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目标,以最大化发挥出项目资金的效益。建立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机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开展过程控制,做到动态实时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过程控制还要与预算执行密切衔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核实、量化与分析,对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预测。此外,对于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要与部门决算紧密衔接,以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第十三条在编制项目预算的阶段,不但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还要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其中,指标内容包含成本指标、效率指标、业绩指标、效益指标、环保指标等,首先设定几个大项的指标,再设定细化、详实的指标,并设置指标的权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实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判断每一项资金的金额及去向、每一项成本及费用、产生的效益及社会影响,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财政所要不断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先自评,然后围绕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评价,最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总体评价,实现评价方式民主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考核机制科学化。在考核评价结束之后,要公开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合理运用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奖励和处罚,并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此外,还要坚持绩效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将绩效评价结果,特别是涉及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财政支出对公共事业的补偿和促进作用。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八

市人大财经办、预算工委组织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组成员一行18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的带领下,在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陈婷主持,专题听取了市科委、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等试点部门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财政局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汇报。

市科委郑焕敏副主任将一年多以来市科委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落实、管理工作、问题和体会及下一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将近年市科委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优化整体创新环境方面的做法和成果做了汇报。市卫生局张建枢副巡视员、市医管局顾晋副局长分别汇报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情况。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汇报了我市近年以来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工作情况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市人大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组对试点部门的工作总体上比较满意。工作组还现场问询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并从加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效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代表建议在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技术体系的研究,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上有所突破;有代表认为试点部门项目微观绩效目标很明确,但微观目标与部门的宏观目标、中观目标的对应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明晰;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绩效评价较难实施的问题,有人大代表建议绩效评价工作分阶段实施,将项目中间阶段的绩效评价重点放在实施进度上或者暂时不进行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待项目执行期满后再进行绩效评价。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赵巨鹏做了总结发言:认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相关部门采取了针对性很强的措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有很大的提高,预算实施效果较为显著;各个部门根据不同业务特点采取了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保障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同志高度重视,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促进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希望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凝练,为今后在全市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市科委办公室、法规处、计划处、条财处、审计处以及市卫生局、市医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总结会。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九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四、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

20xx来,按照省财政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财政日常管理,围绕“三个突出”,积极探索推进。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州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支出规模同步扩大,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有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及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财政改革的热点。近年来,我州按照省厅要求,认真总结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各项工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成效逐年显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州、县均已成立财政综合预算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机构,指定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今年3月份,州本级批准设立预算管理绩效考评科(北机编〔20xx〕7号),负责全州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具体工作,州直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指导四县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四县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并抽调工作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出台相关文件,强化制度建设。我州在执行以前年度出台的《海北州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州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北政办〔〕135号)、《海北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北财〔2011〕599号)、《海北州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北财〔〕545号)和《关于做好20乡镇财政预算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北财〔2012〕547号)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我州实际,继续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北财〔20xx〕93号)、《关于20xx年度州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北财〔20xx〕358号)和《关于公布可委托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库名单的通知》(北财[20xx]566号)等文件,具体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及相关要求,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实施具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又相继制定了《关于上报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北财〔20xx〕94号)、《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北财〔20xx〕567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等,增强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使财政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更加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大力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主动走访相关评价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为做好宣传、加强协调、建立健全组织体创造条件,逐步提高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增强成本效益观念,促进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财政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政策文件、外地先进经验以及参加上级财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实效。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实施”的原则和建立“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三层次评价体系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部门预算综合绩效考评方面,将全州437个行政事业预算单位及各县乡镇纳入财政综合绩效考评范围,要求各预算单位上报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财政各业务科室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进行实地考评;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明确要求部门(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申报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并尽量予以细化财政部门最终确定评价对象,在评价对象选择上,我们紧紧围绕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项目支出的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评价实施范围逐步扩大,评价项目数量不断增加,项目涉及教育、科技、农业、社保、环保、旅游、城建等领域。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贴、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列入绩效考评范围。20xx年州县财政部门将本级30万元以上和上级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列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全州确定152个项目资金绩效考评项目(含重点绩效评价项目46项),绩效目标管理金额8.2亿元。确定的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其中由州级各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组织的10多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陆续完成自评工作,其它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预计均可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部分重点项目将在11月至12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集中进行考评。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一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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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二

一、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背景和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方法,按照政府行为的效益、效率和效果原则,以政府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的综合指标体系与标准行为考评依据,对财政支出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绩效考评讲求的是政府如何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而建立公共支出的绩效考评体系的根基在于建立绩效预算。

绩效预算亦称为效益预算,它是上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联邦政府首先提出并应用于政府支出管理的预算模式。美国认为:绩效预算是这样一种预算,它阐述请求拨款是为了达到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而拟定的计划需要花费多少钱,以及用哪些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每项计划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从实践效果来看,绩效预算在加强资源分配与政府施政结果的联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必然趋势。在我国,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成为日益紧迫的任务。政府绩效考评在国外的成功实践,使我们对其意义和必要性有了日益清晰的认识。对于其在推进建设高效、透明、责任政府,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有了深刻的认识。推进以绩效考评为核心的预算改革已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并已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明确提出。在预算改革实践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并逐步深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也开始分步实施,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强,预算透明度日益提高,预算管理由重收入逐步转向重支出管理、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这些实践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削除了绩效预算的制度约束,为推进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奠定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二、推进建立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 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正在被各级财政部门普遍推广实施,但总体而言,绩效考评更多的是事后考评,而且考评结果大多停留在预算执行结果总结、存在问题分析、完善制度建议等方面,有些只是作为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档案保存,或作为加强新项目管理的借鉴或参考。笔者认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在加强事后全面综合考评的同时,更要突出事中考评,推进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考评监督”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一)在预算编制环节,要科学准确地确定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传统预算管理制度下,在预算编制时部门和单位存在重分配、争资金、争项目的冲动,在预算执行和控制中用的是以规则为基础的责任制,部门和单位无调整的灵活性,在预算报告中主要是报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而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相结合则是将预算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它运用了绩效预算的理念,是一种以结果为目标的责任制代替以规则为基础的责任制的新预算管理模式。这种新的预算管理模式下,部门和单位不存在争资金的冲动,而存在以目标为导向的管理激励。这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提出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时候,既要结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又要认真做好财政支出评审论证工作,通过规范的评审论证,科学合理准确地提出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结果得到科学运用的首要条件。为了这种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管理,在制度设计上就必须放松严格的僵化的规则,而赋予管理者灵活的决策权,否则是没有办法让管理者为结果负责的。

(二)在预算执行环节,要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力度,完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事中跟踪考评,不仅可以跟踪考评财政资金运用的合理性、规范性,起到适时监督检查的作用,而且可以通过与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相对照,及时发现问题,回馈并督促预算单位或财政部门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考评过程中取得较好的评价结果的`,除了按照正常的资金拨付进度供给资金,还可以通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促进项目尽早地发挥效益。对于考评过程中明显背离绩效目标的,果断停止后续资金的拨付或提出调整预算的意见,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考评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的单位,除了停止资金拨付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一些跨年度长期项目支出,原先制定的绩效目标可能随着时间推进需要进行调整,这样,通过事中考评来适当调整绩效目标,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然而,事中考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上,这是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结合的又一个制度前提。这二者的结合也隐含了以目标为导向、以产出和结果控制为核心的预算管理理念。产出和结果控制以放松严格的规制、增加自主决策的权力为前提,同时自主决策的权力需要责任加以约束。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考评控制三个控制子系统组成。实现财政支出绩效考评 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除了要有完善的机构内部绩效考评制度以实施内部考评控制外,还必须有完善的政府会计制度来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完善的公共资产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国库管理制度来实现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内部管理控制。

(三)在预算报告环节,要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 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应从预算报告制度和公共部门问责制度这两方面做好,才能更好将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从预算报告制度看二者的关系。

另一方面,预算报告制度为绩效评价提供了信息基础,保证了绩效考评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缺少预算报告的信息,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是实现两者结合的重要制度基础。 公共部门问责制度也是实现两者结合的重要制度基础。所谓公共部门问责制度,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监督政府的目的。包含绩效考评信息的预算报告制度只能使权力机构和公众充分了解公共部门责任和结果的对应性,但其效果最终必须通过对应性,但其效果最终必须通过公共部门问责制度,促使公共部门对结果负责才能实现。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是:按“统一规划,稳定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推进相关制度改革,为将来引入绩效预算探索道路。

第一,逐步提高部门人事管理和资金管理自主权。

第二,完善公共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完善政府会计制度。

第四,建立绩效考评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加强组织协调,共同推进绩效考评及其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第六,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结 语 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使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建立在绩效目标控制的基础上,是对以投入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在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绩效考评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推进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模式,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考评监督”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才能实现绩效预算的新突破。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相关规定要求,我校于20xx年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主要有:

(1)核实数据。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xx年度和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xx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我校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98分。

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单位预算编制科学,民主理财、公开理财氛围浓厚,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财务制度健全。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四

附件1:

湖南省市州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有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省各市州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全省各市州财政部门。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组织建设、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绩效管理、宣传交流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建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等相关工作。

(二)基础建设方面重点考核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进信息化与第三方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开展方面重点考核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范围、覆盖资金规模、预算绩效管理模式等相关工作。

(四)绩效管理方面重点考核绩效目标设定及审核批复、绩效监控、具体绩效评价实施、结果反馈与应用等相关工作。

(五)宣传交流方面重点考核宣传报道、理论研究、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满分为110分。

三、考核实施

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各市州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2月2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一式两份)。

书面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各市州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省财政厅考核。省财政厅对各市州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报告、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四、总结表彰。省财政厅及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对先进市州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彰。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市州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年度)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一)领导重视

6

1.市州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或在相关工作部署讲话中涉及的,每次1分。本项最多4分。

 

 

2.市州财政部门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专题部署的,每次0.5分。本项最多2分。

 

 

(二)职责明确

4

3.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成立财政部门领导挂帅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的,加1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专门科室的,加1分。

 

 

(三)工作考核

2

4.建立对市州本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并定期进行考核的,得2分。

 

 

(一)制度建设

9

1.制定本市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得2分。以市州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加1分。

 

 

2.制定市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相关办法、实施细则等,每项1分,最多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25分,最多加1分。

 

 

3.制定内部操作相关规程、配套措施、范本文本、相关管理办法等的,每项0.5分,最多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0.5分。

 

 

(二)评价指标

9

4.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类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类0.5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类,加0.25分,最多加1分。

 

 

5.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款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款0.3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款,加0.1分,最多加1分。

 

 

6.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研究建立项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项0.2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加0.1分,最多加1分。

 

 

7.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其中,细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指标体系,得3分,细化到二级的,得2分。该项得分=(三级指标体系个数*3+二级指标体系个数*2)/二级与三级指标体系总个数。

 

 

(三)信息系统

3

8.以信息系统支撑预算绩效管理,在现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得1分;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独立模块的,得2分。

 

 

9.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并不断更新、完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第三方管理

2

10.建立健全相关专家库,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1.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库,规范工作行为,实行动态管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一)推进范围

6

1.市州财政部门以会议、文件、培训等方式指导所管辖(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得1分。在本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的,得2分。同时,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覆盖本级预算部门的比值增加分值,20%(含)至30%(不含)比值,得2分,30%(含)以上,得3分。

 

 

(二)资金规模

9

2.对上年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且评价的资金规模占上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10%(不含)以内的,得1分;10%(含)至20%(不含)的,得2分;超过20%(含)的,得3分。

 

 

3.对当年资金实施绩效监控且纳入监控范围的资金规模占当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20%(不含)以内的,得1分;20%(含)至30%(不含)的,得2分;超过30%(含)的,得3分。

 

 

4.对下年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且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规模占下年预算规模的比率在20%(不含)以内的',得1分;20%(含)至30%(不含)的,得2分;超过30%(含)的,得3分。

 

 

(三)管理模式

5

5.以项目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2分。

 

 

6.以部门整体支出为对象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2分。

 

 

7.以一级政府的财政支出为对象开展综合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得1分。

 

 

(一)绩效目标

8

1.以相关文件明确绩效目标的管理范围,确定规范的申报格式,明确填报要求和时间安排的,得2分。

 

 

2.绩效目标清晰明确,绩效指标量化、细化,指向明确,其中,绩效指标细化到二级或二级以上且有具体指标内容的,得3分,没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指标,得2分。该项得分=(具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绩效指标个数*3+没有具体指标内容的二级绩效指标个数*2)/绩效指标总个数。

 

 

3.在预算编制环节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得1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绩效目标,得1分;批复的绩效目标量化、可衡量,得1分。

 

 

(二)绩效监控

6

5.建立绩效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的,得2分。

 

 

6.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得2分;督促加快预算执行,符合进度要求,得1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1分为止;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或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得1分。

 

 

(三)绩效评价

8

7.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上下联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1分。自主组织重点项目评价,每个项目0.5分,最多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加0.2分,最多加1分。

 

 

8.选择的绩效评价项目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为社会所关注的,得2分。

 

 

9.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程序规范,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较高,得2分。

 

 

10.对绩效评价报告审核严格,提出合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的,得1分。

 

 

(四)结果应用

8

11.将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并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的,得3分。

 

 

12.预算执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从而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的,得2分。

 

 

13.将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并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的,得1分。结果应用以党委或政府文件形式明确的,加1分。

 

 

14.将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的,得1分。

 

 

15.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得1分。

 

 

(一)宣传报道

3

(二)理论研究

2

 

 

(三)交流培训

3

3.举办各类培训、工作交流会议,属于全市州(含县、市、区)财政部门与市州本级预算部门范围的,每次1.5分;属于市州(含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每次1分;属于市州本级财政部门内部的,每次0.5分。本项最多3分。

 

 

(四)信息上报

5

 

 

 

 

(五)其他

2

6.积极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面向所有市州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培训的,得0.5分,每少参加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7.认真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自我考核,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内容详实,评分合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8.对省厅布置的其他具体工作按要求完成的,得1分。向省厅提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得到省厅领导批示,每条次加0.2分,最多加0.5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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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篇十六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xx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xx年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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