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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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20篇)
时间:2023-11-24 15:32:18     小编:字海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与他人分享,也可以借此机会思考和探索自己的内心世界。怎样写一篇充满个人感悟和思辨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分享经验和技巧。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来了解不同作品的特点和价值,同时也可以从中汲取写作的经验和技巧。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提升语文能力和思考能力的方式,希望大家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来提升自己。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写作宗旨,蒋廷黻在“总论”中有所交代:“现在我们要研究我们的近代史。我们要注意帝国主义如何压迫我们。我们要仔细研究每一个时期内的抵抗方案。我们尤其要分析每一个方案成败的程度和原因。我们如果能找出我国近代史的教训,我们对于抗战建国就更能有所贡献了。”由此可见,作者是想通过该书的撰写来抒发自己爱国爱民的热切之情,以及通过分析近代中国的国情来寻求救国之道和强国之路。

那么,近代中国怎样才能实现救国、强国之梦呢?蒋廷黻认为:“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织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这个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因为在世界上,一切的国家能接受近代文化者必致富强,不能者必遭惨败,毫无例外。并且接受得愈早愈速就愈好。”显而易见,蒋廷黻认为中国在近代只有积极而迅速地融入世界,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实现近代化,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强国之梦。其具体途径包括:重视科学、发展机械、养成民族观念。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乡土中国》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是逻辑连贯、表述清晰、结构完善,仅从文字功底的角度来看,这本书就一骑绝尘。

同时,在内容方面这本书也很有亮点。

《乡土中国》解答了我们的疑惑。乡下的中国有什么性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发展的?乡下的“土”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生于中国,被困在发达的大都市,不了解远离我们的乡下,好奇过、追问过,但始终碍于距离无法看到乡土中国的本质。这时,《乡土中国》就为我们打开了通往那儿的的一道门,一一解答了更多的问题。

《乡土中国》引发了我们的深思。以及为中心、水波式向外扩展的人际圈子富有弹性,但同时带来攀关系、讲交情的现象;乡下人的智力、学习能力不比都市人差,但同时文字下乡的必要性有待考量;中国家庭里家法相当重要,但同时又造成两性间的矜持……以往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现象,经过费孝通先生的一番剖析,就变得的立体而深刻了。《乡土中国》刺激我们重新审视那些容易被忽视的.本质,引发思考。

《乡土中国》生发了我们的兴趣。就我个人而言,曾经不以为自己的品味会与社会类书籍契合,觉得那一类的书都死板又枯燥。而如今,其中的一天一篇篇文章引人入胜,特别是“再论文字下乡”和“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这两篇,在简单的社会现象上,用比喻、对比等手法进行解释说明,生动又有趣味。我读着读着,便觉得自己加深了与社会的链接,发现了社会不同层次下的一面,很愿意反复读。现在,我不但不排斥这类书籍,而且更想多读一点是费孝通先生笔下的文字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在第19个世界读书日期间,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的陈雨露教授在中国知名大学校长推荐书单上推荐了《乡土中国》这部经典著作。《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著述中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书中所提出的“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的概念,是以民间传统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为历代圣贤所推崇。

主要内容简介。

该书是由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者简介。

费孝通,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1938年先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1981年,他荣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该年度赫胥黎奖章。1982年,他被选为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院士,又被澳门东亚大学授予社会科学博士学位。1985年,任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获联合国大英百科全书奖。

费孝通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他在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同时出版了《行行重行行》、《学术自述与反思》、《从实求知录》等著作。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书中作者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那么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这次白话文为您整理了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东校区高一·2班张永江。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千丝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完过后,感触颇多。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旧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它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里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而我却认为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中国乡村的根挖出来了,而且给我们介绍得十分详细,头头是道。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并不是实质上的贬义。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比较稳定的,即使经受过战乱、迁移,这些灾难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细致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再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自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部分人往往总是想着“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令我受益匪浅。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分离,社会变迁剧烈,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但总的来说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还是“土”的,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写到这里,我不禁赞叹费孝通先生持之以恒、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费孝通先生已经逝世,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仍然散发光芒,他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得是如此透彻。因此,我要继续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郭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蠢,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地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地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崔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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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是根据抗战时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的分期连篇文章。费孝通先生的教授方式也相对开放,从所提出的概念大胆而朴素到探索的方式多是以讨论展开,这种先进的教学模式也可以促进新的学术领域的.开拓。本书的内容也主要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

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通过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等国际知名社会学家的论述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由浅及里的的展开,书中学术性与趣味性并重,虽然成书于上世纪,但书中理论却能广为当今社会学习借鉴。

“社会团体在日常生活合作中养成了团结的力量,总是会发生一种要求继续生存的趋势。家庭既是最基本的合作团体,这种趋势必然是很强的”这段之后关于“三角的团结”的论述读后豁然开朗,人社会的迭代是组成社会的三角结构的迭代,蚕茧的妙喻也是恰如其分,破裂是为了重生掺杂着一定的哲学意味在其中。“维持社会的完整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数目的人口来担负分工结构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我说在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人类有死才需要生。”等论述正如作者书中所说看似不合于常理,深究其中正是社会完整蕴含的深刻规律。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八

《江村经济》是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费孝通。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九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很薄,置于掌心,不过一寸有余,但它也可以很厚,厚到要让人一遍又一遍地从头看起。每次拿起书的那一刻,说实话心中永远是抗拒的,那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词,一句又一句的深奥语句,天堑般阻挡在我和书之间。但当一页翻过,目光扫向第二页时,人仿佛就被吸了进去,一个个生动恰当的例子,永远适时地为我解开疑惑,给我往下读的信念。

全书从社会结构入手,阐明了乡土与城镇两种社会。乡下人并不愚笨,身上的那份土气也是代代耕耘此地而流传下来的。随着一个个论点的提出,这本书也愈加扑朔迷离了起来。

乡土社会,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论述中心逐渐向人的情感发展,直至长老社会的诞生,“礼教”一词逐渐展露在人们面前。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大多成为了教化,这是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有管理方式。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上一刻都成为了过去,环境、社会都随之改变,当然,乡土社会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微妙的变化,但“生于斯,死于斯”终究还是决定了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仍会流传下去,烙印在乡土文化中,不易改变。

全书共有十四个章节,将乡土社会分割成单独的小块,但当十四个章节融会贯通时,又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乡土社会,我认为就是传统的中国,几千年绵延至今,从未中断,也许有些因素会因时而变,但世代终将薪火相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一

初闻乡土中国这个题目,我暗想它或许是专门研究农村风土人情的纪实文学,所感重在“乡土”,以为还有“时尚中国”之类与它相互补充,组成一个圆满的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体系。看完之后对这种认识作了进一步的更正,乡土中国不是孤立的某一个部分,比如农村,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传统中国总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总轮廓。

关于这一点,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作者在序言中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的理解是,作者是在基层农村社会的载体上对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一种抽象,从而提炼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这种乡土性不只是在乡村,而是放之中国而皆准的。在这本书中,作者都是在论证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和它的表现,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证经验,都是试图在简短的文中引导我们整体上把握我国的乡土本色。

二、在第一章中,作者主要阐释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来源,从农业社会的经济基层到相对稳定的集聚地,从对语言等文化的依赖到封闭的社区,我们可以感受到深植与中国人心中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在农业社会里,自给自足是常态,因而人们彼此之间对外交易的需要,原始社区的相对稳定和封闭,为熟人社会即礼俗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二到第五章主要是谈论我国古代乡村社会存在的问题,一为“愚”、一为“私”,但是作者的观点是辨证的。第二到三章费老谈到对文化下乡的看法和文化对于乡村的需求,从而引发了对“愚”这一问题的思考,此时我想到了晏阳初先生提出的中国农民“愚、穷、若、私”的通病,“愚”被晏阳初先生放在平民教育运动突破口的首要位置,费老此书也以对“愚”的辨证分析为突破口,不管他们关于此的观点如何,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民智和教育在我国社会的改进方面发挥着多大的作用!

第四到第五章从农民的“私”开始分析,在这里费老提出了他最著名的论断:中国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这一点是在中外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的,他用一个比喻加以比较:西方社会基层结构仿佛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中国社会基层结构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西方社会是“有机的团结体”,而我国社会是“机械的团结”,一个崇尚个人主义,而一个崇尚自我主义;一个靠法理来限制欲望,而一个靠道德来规制行为;一个是团体格局,一个是差序格局。这是因为在西方的社会里他们在传统的商业贸易中形成了良好的交流和信任基层,基于需要他们可以彼此组合,各取所需,当作为一个团体时,他们内部的组合和对外利益的维护都是有相应的规则来明确表达的。而在传统的中国,商学不发达,交流和互信的机制不发达,从而只有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来处理人际关系,但是由于在长期封闭的农业社会里,由自己到亲人到朋友乃至其他,人与人的关系存在很大的伸缩性。相比而言,西方国家是以普遍稳定的规则运用于所有的团体,而我国传统社会的“面对面的社团”是以道德维系着的、不稳定的。因为私是人的本性,仅靠道德自觉是不够的,即使在理想的乌托邦,那里也有因贪婪而被虐待的奴隶。总的来说,这一部分是乡土中国的基础部分,后文都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推进的成果。

第六到第八章主要讲我国传统社会的几种典型的人际关系,着眼点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里的家族内成员关系、男女关系、和权力结构的上下级关系。首先,在家族内,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婚姻不是感情的简单连结,而是家族拓展社会关系的方式,如果一段婚姻是一个家族不需要的,他的意义完全可以被忽视。婚姻除了上叙功能,主要的还是生育功能,这一点在费老的家庭社会学著作《生育制度》中有详细解释。还有,我国的家庭是单系的,以男子为家庭的主轴,这是男女在社会分工上的迥异导致的,然而,家庭的“主心骨”意识过强反而导致了家庭与家庭间的相对疏远。

说到这自然转到了男女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男女的界限是划得很清晰的,因为在过去手工业和商业还没有独立出来时,社会分工不发达,男主外女主内几乎是普遍的家庭生产模式,所以事业分工代替了情感和性的需要,因为在那个近乎“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秩序和稳定被看得很重要。最后,我们要接触的这个主题是对社会秩序的关注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向来重视伦理和等级的社会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得关系表现的很是微妙,在西方很多著作里我们可以知道政府权力的来源是人民权力的让渡,但是这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是未被发现的,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也称作熟人社会)。从儒家经典里我们可以找到这些论据,人们宁愿相信人的“善治”(说到底是人治),而无法在差序格局里找到一个平衡点,建立一套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即法理),这也是差序格局对我国社会治理影响的体现吧。

第八章,把前面两个关系提升了一个层次,由中观引导我们向宏观层面来探索乡土中国了。

余下的几章,是马克思.韦伯的理想模型在乡村社会学的运用,具体表现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后面第九章到第十四章主要从静态结构和动态功能角度分析的,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为我们比较全面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特色,是全书的高潮。无讼是这个社会治理方式的理想境界,是人治向法治前进的目标,使人可以诉诸法理却可以使社会无讼,这是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首先,对于同意权力,它是一直以和平协商方式规定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契约,但是我国古代脆弱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不明显,贸易也很少发生,所以同意权力缺乏成长的土壤,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很少有,即使是在现在,农村中当选村干部的基本上都是那些家族比较大的人。

其次,对于横暴权力,是一种依靠暴力剥夺他人权力为己所用的过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这是主要的一种权力,当然,这是一种极为极端的情况,一般的状态是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并存,我们也不能武断的说孰优孰劣,但显而易见随着社会变迁,同意权力更适应现代这个社会。再次,对于长老权力,这是存在家庭内微观主体的一种权威,在现在农村里,我们发现很多村里都存有一本厚厚的族谱,族谱里面记载着村里从落户到现在每代人的名字和生平,由每个村里最年长的人掌管,在非行政性的集会里,这个年长者往往会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他是作为一种裁判者,一种权威存在的,但又不是法定权力的执行者,但是往往在乡土中国里,这种权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里体现着传统社会一种“柔和的等级制”。另外,在第十三章中,提出了另外一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冲突论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前面几种权力都是建立在社会稳定和相对孤立静止状态情况假设之上的。而这种权力强调社会变迁和动态的一面,这个时候的权威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发挥着精神导师和英雄领袖的作用。时势权力很好的把静态的社会结构和动态的社会功能结合起来,从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血缘造成了一个封闭的无组织的“社会圈子”,而地缘则慢慢的使人从这种禁锢中解放出来,人的流动带到了财富的流动,促进了社会流动,使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全面优化。这让我联系到后来得“业缘”关系,从血缘到地缘再到业缘关系,人际关系呈现出一种更加规范化、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趋势。

最后一章,全面的向我们表达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内在动因,人因需要而结群,也因利益而分化。

三、以上是我看乡土中国的主要思路和夹杂其中的一些感想,总的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在那个时代创作出来,对当时的社会学研究肯定是有很大的帮助的,然而,领略了它对中国社会的解释力,我又觉得它的影响也是跨时代的。书中援引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学名句,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内心敬仰不已;看过费老的人生简介,知道他因为田野调查失去爱妻,积累了很多的调查资料,作为一个求学者,这些都是莫大的激励。还有很多的营养是从费老的序言和后记中获得的,他在西南联大时的很多创新和治学作风对我有很多的感染。不仅是他的乡土中国,还是他的学术风骨,都是将是我在大学旅途中的“贵客”。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二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三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四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五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六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教授将乡土社会概括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小,人与人之间交往单纯的特点,使得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人们似乎仅仅依靠“礼”就能维持良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通过协商和解。这就使得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维护其自身统治,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是统治阶级维持社会秩序,实现长久统治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通过贱讼、压讼、灭讼等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提出“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到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不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之为“讼棍”,到常提起诉讼的人被认为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官吏政绩考核中善于教化,善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到国家机器惯以严刑峻法迫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反映出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采取的压制、抑制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社会中的人们能够依靠礼的教化维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是因为统治或司法官吏希望没有人来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出现在封建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很少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希望社会中尽量出现无讼的情况,但并不会主动的去干涉;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要求与领导者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独立进行判决、裁量,且他们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完善。但据笔者所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发生非常严重的事故,如谋杀、枪杀或者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一般都不会选择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觉得这件事太小,不愿意起诉;有的则是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逃避的方式,有的则是不知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需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加强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一本值得一读又读的书。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八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来作为往来交际的载体就不是那么奇怪了,否则是不是也是一种理念上的舍近求远呢?这种说法看似是一种诡辩,但我想说的是不管是语言还是文字都是我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工具而已,而且文字本身也是一种间接的说话和不太完善的工具。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十九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十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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