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通过总结,我们可以不断进步和成长。如何运用逻辑和结构来组织一篇有条理的总结?高效阅读的技巧是成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一
一、凡在本公司内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劳动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二、公司设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挥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分队和员工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总经理、生产部长分别担任正副队长的公司重大事故处置应急分队。分队成员由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员工组成。其职责是:服从命令、反映迅速、积极抢险、维护秩序。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一般处置顺序:
(一)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
1、首先切断有关电源、气源、火源等;。
2、救出受伤害员工;。
3、抢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4、采取灭火、防爆、降温、疏散无关人员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二)由公司领导出面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情经过、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简明扼要地向__地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报“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终止后,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
五、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协查。公司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专人对外交涉。
七、本预案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将立即启动。有关责任人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将追究其一切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二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略
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三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及生活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校园内发生的突发重大治安事件,实施应急措施,减少事件损失,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x师范大学校园内发生的一次多人伤亡,在学校和社会影响的重大治安类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x。
副组长:__x、__x、
成员:__x、__x、__x、__x、__x、
__x、__x、__x、__x、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__x、
副主任:__x、__x、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小组内部事宜、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2、现场处置工作组。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__x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日照校区组长:__x、电话:__x、
3、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协调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组长:__x、电话:__x、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必备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7、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成员: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__x、电话:__x、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设立值班电话:__x、(__x)__x、(日照)。
(二)事件报告。
1、事件发生后,校园“110”值班室和事件发生地(涉及人员)有关单位接到事件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事件发生后,保卫处应联合有关单位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事件处置。
(一)保卫处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__x师范大学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处置。
(二)保卫处应当加强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三)校医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救援配合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四
学生在课余活动期间,往往由于不注意、快跑、打闹嬉戏等,造成跌伤、外伤出血、骨折、休克等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接到学生报告,或者教师发现后,马上迅速把学生送到镇公立医院。
2、镇公立医院医生马上视学生受伤伤害程度进行处理。
3、同时马上向班主任联系及家长联系,班主任或者总务处人员陪同马上送医院,叫学生家长马上到医院急诊室。
4、在学生治疗期间,班主任等一定要陪学生治疗结束。或到家长到来,向学生家长说明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怎样服药、护理。
5、学校总务处学生投保单位报告情况,保证落实学生医疗保险。
(三)事故的预防。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课余活动的伤害事故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比如制定课间休息的值勤制度,如楼道、操场巡视制度;学校各种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有关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制度等。制度的实施必须责任到人。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经常对学生和教职员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和教育,尤其要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保护教育、体育运动常识和卫生常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3、加强校区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学校要在课间休息及课余活动期间安排值勤老师,巡视和护导学生安全开展活动;巡视活动要深入到学校的每一个地方,尤其是各个死角。跟踪学生活动情况,纠正学生违规活动和危险游戏,及时排除险情。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五
一、案情设想:
1、罪犯纵火。
2、电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现场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和分管领导和部门电话。
2、立即切断电源,撤离易燃、易爆物品,打开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材,奋力灭火。
4、抢救受伤人员,重要财产:如现金、贵重物品、帐册等。
5、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动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发现火情或接到报警通知时,应尽快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扑救。若纵火罪犯未离开现场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应给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击,记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做好现场保护,同时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四、人员分工。
1、受灾部位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切断电源,抢救财产及现场维护。
2、火灾第一发现人当不能及时扑灭火势,负责报警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实施应急措施。
3、办公室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应作为快速反应救援力量,在接到报警通知时,要立即组织人员直赴现场,奋力扑灭火灾。
4、灾情现场的施救指挥员,由现场班子成员负责指挥,如班子成员不在场,由火灾发生主管部门负责人指挥,如负责人不在场,由在场的党员干部或工龄长者负责指挥。
5、所有干部职工在接到单位灾情通知时,应无条件立刻赶到受灾地点,服从现场指挥,全力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当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奋力抢救,特别是现金、档案卷宗等贵重货物,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现场情况危急、险峻、确实无法实施抢救,应撤离人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六
为确保公司古滇王国项目建设的正常有序开展,以及对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为切实保证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治安保卫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
快速高效、紧张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受危害,维护建设工程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并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惩办犯罪分子及事件责任人,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本预案是施工现场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各分包单位应结。
合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做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各分包单位的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应当根据本单位所分管范围及。
要害部位防范特点,预计到可能出现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做到简明扼要而又有可操作性。
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或降低施工现场治安突发事件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加强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及所属工程项目辖区范围内所发生下列(同时具有3人以上)群体性的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发生其他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1、施工期间的扰民、民扰和其他情况引起的告状、上访、围攻、拦截。
2、打架斗殴、暴力、破坏、抢劫等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3、施工中遇到出土文物、危险品等。
4、施工现场遇到偷盗行为。
5、突发意外事故造成交通中段、停工、停产或有人员伤亡的事件。
三、应急准备。
由地产公司成立以工程管理中心为主的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1、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令和规章制度。
(2)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提出本工程治安保卫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各相关部门及分包单位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决策、命令的实施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处理情况。
1、2、现场应急处理职能组工作职责。
(1)为保证治安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立治安管理职能组:调查组、救护组、防护组、抢险组、保卫组,协调领导小组处理突发事件的问题。
(2)调查组主要负责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控制情况,随时与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接待新闻媒体采访和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通畅。
(3)救护组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护队人员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点,按程序及救护原则,及时抢救、配合转移重伤员。
(4)防护组由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特殊突发事件中出现的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水源或需特殊性处理的危险因素的技术处理措施,及时疏散治安突发区围观群众及组织排险等提供可靠性技术意见和依据。
(5)抢险组由项目部及分包管理水、电、材料和抢险救护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防护组确定的有毒物品、爆炸物品、水源或需特殊性处理的危险因素实施防范措施;对已因事件造成损害的管线、设备、暂设建筑进行急救维修,若夜间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架设现场夜间照明设备。
(6)保卫组由保安队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案发区域实施监控;协助公安机关专业人员勘察现场;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件原因,追查犯罪,及时破案;负责组织力量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护组、抢险组对人员救护、转移疏散等救。
2、1、加强内部防范控制。
(1)加强对本项目所管辖施工区域、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实施全方位的治安防范,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落实治安防范标准。
(2)加强项目部值班,充实施工现场保安力量,完善领导值班和值班人员及警卫巡查制度,明确责任有效监控。
(3)各级领导要积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和苗头,对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细致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造成社会影响。
(4)要提高治安管理的认识,认清形势,发现有异常情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误,争取主动。
2、2、工程项目治安保卫工作,实行总包负责制。
(1)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做好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治作文安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2)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并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落实。
(3)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签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组织检查夜间值班、巡逻工作。
(5)定期组织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施工的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治安突发事件。
(7)接受公安机关对本工程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
2、3、根据本工程治安防范要点,加强要害部位的防控工作。
(1)治安保卫工作要纳入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到治安保卫工作与施工同步进行。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自觉维护施工现场治安秩序的教育。(3)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落实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4)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治安管理,不得雇佣“三证”手续不全的外埠施工人员。
(5)施工现场实行区域管理,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当严格分开,区域之间应有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实行出入证制度,门卫应当严格查验证件,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的规定。
(8)接受公安机关及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反馈。
2、4、加强进场施工人员的政审工作,下列人员不批准进入本工程项目。
(1)被判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劳动教养监外执行人员。
(2)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3)对现实政策严重不满,有敌对情绪的人员。
(4)精神病人、呆傻人员、及其他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员。
(5)其他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人员。
3、1、治安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立刻向110报警,公司领导及保卫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在迅速出动赶赴现场的同时,立即将接到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赶到现场,按照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命令,积极主动的投入处置工作。
(2)施工现场外出现不法聚集活动等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严格控制出入,严禁外来人员闯入施工现场。各级领导应密切注视,控制局面,做好说服劝阻工作,严格控制不法分子乘机捣乱,使矛盾激化。
(3)现场外发生的民扰事件,要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和驻地政府,协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严防不法分子乘机捣乱破坏。
(4)遇有重大活动时,要根据上级部门对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增加警卫、护场人员:施工现场所有大门和出入开口增加固定岗,同时现场、办公区等部位增加流动岗,保安人员24小时处于戒备状态,确保重大活动人员的绝对安全。
(5)如内部员工或外包队民工有过激言论和行为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6)施工中一旦发现和挖出危险品、文物及国家宝藏资源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划定警戒范围和区域、进行现场保护措施,报告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若现场实际情况不明,可先按照危险品对待,待处置结束查明情况后,再按确定的案件性质进行处理。
(7)若在施工现场发现有偷盗行为的人员,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给相关部门领导,并立即通知当地公安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8)若突发事件是抢劫等严重危害施工人员、破坏工程设施的刑事案件,对危害仍再继续蔓延或有可能继续蔓延的现场,要采取果断的措施,防止危险源,并主动疏散危害区内的施工人员,防止因危险源扩散而造成严重的后果:案发后,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细致的开展勘察、调查工作,力争尽快侦破: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快审快结,严厉打击现场的破坏活动。
(9)治安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结束的当天,项目经理部应将事件发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3、2、突发事件书面上的上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2)发生突发事件的具体事件、地点。
(3)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数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4)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简要经过。
(5)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
(7)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有关情况及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认定结果等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七
1.1规范设备的安全、操作和保养作业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范围。
2.1此预案适合于全公司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督导操正确操作及维护保养设备。
3.2各事业部负责本文件之维护及监督其执行督导机修人员的维修工作并督导操严格按本文件进行作业。
3.3维修人员。
3.3.1负责设备的定期保养协助设备工程师督查操日常保养工作。
3.3.2负责设备的维修工作及修后跟进工作。
3.3.3遇故障时协助操调整和处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3.4及时上报设备的异常情况。
3.4事业部负责人及设备部负责人做好设备维修质量的确认。
4内容。
4.1安全规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岗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资格之前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4.1.1.3设备在开动前必须仔细察看设备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机器必须保证所有的安全设施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才能操作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安全装置。
4.1.1.5操在清洁设备、拿取设备内的物品、维修设备以及离开设备时都必须关机或手动。
4.1.1.6发现设备有不正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先自行检查若为小故障容易即时修复的.可自行修理否则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项。
4.1.2.1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工不得随意拆修。
4.1.2.2电缆破损时要及时报告班长?由班长通知设备部迅速维修更换。
4.1.2.3当有人触电时不可赤手去拉触电者应迅速切断电源当伤者处于昏迷状态时需要进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5操作。
5.1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
6保养。
6.1日常保养。
6.1.1每天做好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由维修人员完成。
6.2定期保养。
6.2.1定期对设备的机械传动部件及易磨损部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6.2.2定期对设备的电器固定螺丝进行检查是否有无松动各行程开关和传感器件灵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对设备进行一、二级保养和中修。
6.2.4定期保养及设备故障维修时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由维修人员完成。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八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下文是山西省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
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三)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领导。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4、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
2、立即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同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发生传染病时及时通知家长隔离治疗。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疗、病理和传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医院诊治。
2、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通知受伤者的家属或家长。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搜集有关材料,妥善处理事故。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
安全
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
专业
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
小学
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
雨
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一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中层领导、校医。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注意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审批,必要时经本级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备案。
(二)地方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三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各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校园安全文化,提高师生安全素质,促进学校安全发展,为建设平安宁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全国统一主题)。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__小学“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汪__同志担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吴__同志及副校长胡__同志任副组长,学校其他中层干部及各班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骆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学校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充分利用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橱窗、黑板报、悬挂条幅等宣传教育平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和安全常识,倡导学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大创建“平安校园”力度。
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校园的力度,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法制讲座,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识,加强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各班主任组织学生阅读防灾减灾、防震减灾等方面的书籍,通过电子白板观看一部涉灾影视作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并确保取得实效。
(四)开展一次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月15日至21日为20__年全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
学校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适当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应急预案演练顺利开展,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在放暑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内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改活动,重点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日常安全管理进一步梳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六)落实本月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假前学校安全工作,强化期末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
班主任要加强对特殊学生心理状态的观察与监控,做到对每一位学生的思想与心态变化及时了解、及时判断、及时预警、及时帮助、及时化解。
二是认真做好学生期末离校的家校衔接工作。
学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学生离校的准确日期及时间通知到每位家长,认真做好学生期末离校的家校衔接工作;并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亲属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离校返家、假期出游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车辆。
三是谋划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密切配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暑假。
二要认真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特别是落实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三要利用暑期研究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排查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时间、资金、责任人,重点对消防、校舍,及其设施设备隐患进行集中整改。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具体内容以加强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
学校德育处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四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下文是安徽省为更好应付突发事故而出台的最新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五
为确保大连世茂嘉年华项目施工现场的生产秩序和内部稳定,预防人为因素引发的群体事件,做好项目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控制,减少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群体事件及自然力引发的灾害。
一、机构设置
1、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指挥长:黄 炎
副指挥长:李昆渝
成员:孙庆华、刘国亮、胡雁鸣
办公室设在经理室。
2、执行小组
组长:李昆渝
副组长:孙庆华、刘国亮、胡雁鸣
成员:伍兴安、姚 咏、陈明强、李昌波、各分包负责人
3、分 工
取证等工作;事后由执行组长负责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三、职责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稳定控制局面,研究处置措施,平定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紧急严重程度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调整各专业部的人员,及时配合及时提出对策和答复意见。属于哪个工区的问题由哪个工区带回自行处理,把事态控制在本工区内,以利控制事态扩展。
3.在处理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一定要文明接待,礼貌待人、多做耐心说服的解释工作,注意自己言行举止,防止矛盾激化并随时通报事件动态和处理进展情况,不得将矛盾上交。
四.预案处置
1、对发生在工作区的突发事件由保安人员进行阻止,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能疏导的尽量疏导,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出面协调,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对有下列情况的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
(1)对带有严禁携带的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应予收缴,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首先做好人员疏导,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减少损失;
(3)对有过急行为的.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意见外
情况;
(4)对有堵塞交通,破坏公物,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违规的人员,要及时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采取相应措施。
3、凡遇到突发事件发生的,天安裕景项目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阻和进行疏导。
五、预案纪律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成员,一旦接到突发性事件紧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不得拖延和延误事情的处理.
2、尽职尽责控制事态,避免扩大和激化,对因惧怕危险,怕承担责任而使事态扩大或激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管理篇十六
一、公墓管理处值班人员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二、火灾处理流程。值班人员发现火情自己不能控制时,应首先拨打119,所长以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并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发现漏电火情,应首先断掉电源总开关。
三、水灾处理流程。接到强暴雨预警通知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带领相关人员对墓区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拆除不安全隐患。因暴雨导致墓区积水内涝时,公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排涝。
四、盗窃事件处理流程。值班人员发现墓区骨灰盒被盗,应首先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墓管理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然后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报案。
五、疫情防控处理流程。在今年疫情期间,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导网上祭扫,需要到公墓进行祭扫的,则需提前进行预约,经同意后方可到公墓进行现场祭扫,公墓工作人员要做好祭妇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发现未戴口罩人员律不得进入公墓,同时要控制察扫人员的数量和距离,避免人员扎堆,并且要尽量控制缩短祭扫时间,最大程序减轻安全隐患。
六、加强宣传教育。公墓工作人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火险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要及时发现水灾安全隐患,疏通沟渠;要加强平时墓区防资安全检查,对监控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防火、防水灾、防盗和疫情防控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xxxx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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