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利用资源,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参考先进经验,借鉴成功案例,避免重复探索。每个方案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体贴周到,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按照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12月7日上午,化德县公安局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研究部署(党委扩大)会,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雪峰主持,局党委班子在家成员及各所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首先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晓军领学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内容。随后宣读了《化德县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陈雪峰政委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细部署。陈雪峰政委强调,此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进一步筑牢忠诚警魂、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又一有力举措。一是各所队、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落实党在新时代建警方针的根本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最高政治站位,将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全局要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狠抓执法规范各个环节、各个步骤,按照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对照“十项整治重点”,逐案过筛、全面排查,逐案列明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有的放矢、落地落实。三是全县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措施”,领导带头、全警参与、人人落实、整体推进,确保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二林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2018年-2020年8月1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30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1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2020年12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为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按照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2月8日上午,察右前旗公安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各成员、局长助理,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教导员,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旗政府副旗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世华主持。
会上,侯世华副旗长传达学习了《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点整治2016年至今有案不立的问题、压案不查的问题、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问题、违规取保候审的问题、对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意见执行不力的问题、违规撤案、降格处理的问题、违规异地办案的问题、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问题、扫黑除恶中暴露的问题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侯世华副旗长强调,全局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坚决整治损害公安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深层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侯世华副旗长要求,全局各办案部门要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降格处理、滥用职权等问题,坚持靶向施策、持续发力,着力固化教育整顿试点取得的成果,推动全局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形象声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这次集中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全旗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常态化阶段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落实党在新时代建警方针的根本需要、是实现察右前旗公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是提升我旗公安能力素质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我旗公安突出问题纯洁队伍的迫切需要。二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在旗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旗局教育整顿“监督办”执法整治组及巡察督导组负责督导落实。三是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此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在整治提高,重在解决问题。各部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具体到案、责任到人,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立查立改、逐案销号。全局各办案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把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际行动检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际成效。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整肃警纪,从严队伍管理,规范广大民警执法执纪执规行为,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县公安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局党委决定,从4月25日至5月24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整治服务群众不到位、执法办案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内部管理不严格、遵守纪律不自觉等突出问题,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公安队伍,有力推进我县公安工作跨越发展。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的重点问题是:
1、第一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基层单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从严治警的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在队伍监督管理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2、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重点整顿服务管理不文明、不规范,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打折扣,办事效率低,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违规办理证照,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抖威风的问题。
3、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重点整顿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差作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糊涂案,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在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执法办案经费管理使用等不规范的问题。
4、“四风”整治不深入问题。重点整顿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经商办企业、参与经济纠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
5、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顿作风散漫,迟到早退,长期不上班或上花班,工作或值班时间空岗、脱岗,工作时间饮酒,打游戏,办私事,推诿扯皮,办公环境脏乱差,不按规定着装、使用警械不规范,违反规定涉“枪酒车赌毒”的问题。
6、遵守纪律不自觉问题。重点整顿在遵守《准则》、《条例》以及警令条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不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大局观念差,不讲原则、不讲正气,落实上级要求和政策不到位,或搞变通的;在不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议事规则,不按有关规定或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在不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的;在不遵守群众纪律方面存在的: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态度蛮横,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在不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在上级单位检查或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事项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不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学习动员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县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各单位组织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条例》、《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汤原县公安局民警十个严禁》等警令条规,各单位要做好各种记录,民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达到入心入脑。结合学习对民警普遍进行一次执行制度教育、执法执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真正使广大民警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作风要求、素质要求和形象要求,切实提高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问题查摆阶段(5月1日—5月15日)。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认真对照《方案》中确定的六个方面重点整顿内容组织查摆。通过采取自查、互查和面向群众查等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准,原因析透。在查摆中要做到“六查六掌握”即:查思想,准确掌握民警思想波动情况;查家庭,准确掌握民警家庭、身体、婚恋的重大变化及生活困难情况;查行为,准确掌握民警日常活动及八小时以外活动,嗜好,交际范围等情况;查人员,准确掌握民警外出去向、长期不上班、请长假、在外经商等情况;查隐患,准确掌握民警不在状态、违法违纪苗头情况,逐人逐事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查责任,准确掌握部门领导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确。
3、整改提高阶段(5月16日—5月24日)。各单位要本着边查、边改、边规范的原则,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摸准“软肋”,找准“短板”,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致研究,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对症下药。要着力从基础上抓整改、从细节上抓整改、从健全完善制度上抓整改、从提高执行能力上抓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时间要明确、责任要落实,切实保证整改效果。
为确保此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五大”活动,真正有效的推进教育整顿活动的扎实开展。
1、开展大讨论。以“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人民警察”为主题开展讨论,要重点围绕如何执法为民,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四难”和冷冲硬横;如何杜绝办理证照难、办理证照慢、办事周期长;如何执法服务,不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队伍潜在的问题开展讨论。通过大讨论,真正达到反思深刻,剖析透彻,教育到位的效果;真正使每名民警意识到触“高压线”,踏“雷区”带来的严重后果。
2、开展大调研。纪检、政工、督察、法制等职能部门要深入所属基层所队围绕队伍实际状况开展一次调查研究,采取召开所队领导和民警座谈会、个别交心谈心、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了解队伍的实际现状,摸清当前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问题,特别是深层次的隐性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具体原因和因素,形成一份可行性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调研报告,并有针对性研究制定队伍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开展大教育。要选取近年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组织各警种从执法思想、执法素质和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用典型案例警示民警,使广大民警从内心深处受到触动、引以为戒,进一步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纪检、政工、督察部门要配合各单位领导对民警普遍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谈话,对思想不稳定、纪律作风涣散、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其结成对子,开展“一对一”、“一帮一”谈心活动,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教育监督。切实达到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受到触动。
4、开展大排查。各单位要紧紧抓住这次集中教育整顿的有力契机,围绕民警队伍的思想、工作、执法、执纪等方面问题组织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县局政治处负责排查各单位长期不上班或上花班人员;县局纪委负责协助各单位排查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点民警。凡排查确定的重点人,必须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包保领导做到定期谈话交心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重点人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敦促改正。同时,由重点人所在单位向家属发监督通知书,对重点人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在包保期间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包保领导的连带责任。对重点人帮教后改好的,要做好转化监督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各单位对排查上来的长期不上班人员和重点人员要分别上报县局政治处和纪检委。
5、开展大查纠。这次活动要加大“严查、严纠、严处”的力度,凡队伍管理不严,经常出现问题的;凡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凡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一律确定为单位反面典型,对确定反面典型单位的领导县局纪委对其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反面个人典型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也要进行诫勉谈话。要把确定的集体和个人反面典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剖析,以案说纪、警示和教育他人。尤其是对队伍发生“大、丑、恶”案(事)件的,要对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员: 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纪委。
办公室主任:纪检委书记。
县局政治处、纪检委、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县局党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管理工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务必抓好落实,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组织部署上周密安排,措施落实上精心筹划。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于5月22日前报县局纪委。
2、注重引导,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县局公安政务微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3、跟踪问效,强化督导。要坚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严防在整顿中不认真,走过场,应付了事的问题发生。纪检督察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4、严肃纪律,强化问责。活动要自始至终坚持刚性问责,对存在问题该整改而没有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队伍管理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出现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或发生违纪的,坚决按照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追责。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牙克石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牙克石市公安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公开牙克石市公安局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4.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的。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对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的。
1.举报电话:18548035987。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信件邮寄地址:牙克石市公安局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716室。
3.受理单位:牙克石市公安局。
4.受理电话、信件截止日期:20xx年6月10日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
(一)大动员。通过多种措施,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水平,把“初心”和“使命”融入到工作的全过程,贯穿到各个环节,覆盖到各个方面,艰苦奋斗、攻坚克难,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大培训。以“环保大讲堂”活动为平台,将党课、廉政教育等活动有机融合,“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专家教授、邀请老党员作报告,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针对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多种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性。
(三)大调研。组织实施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大调研活动,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围绕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入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各支部每年提交调研报告一份,同时提倡人人撰写。调研结束后,组织调研成果专题交流会,评选优秀调研报告,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并汇总收集,作为分析检查、整改提高的基础资料。
(四)大讨论。党员干部对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和问题,组织进行讨论,逐一分析根源,制定解决措施,一一加以落实。平时工作中,要坚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四风”问题,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个别听”与“集体谈”相结合,“走进群众问”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广泛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五)大宣传。充分运用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纪录片、悬挂宣传横幅等各类手段,重视发挥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环保志愿者服务机制,开展形式多样、仪式感强、群众便于参与的集中活动,现场服务群众,传播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展示志愿服务成果。
(一)创新集体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务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自觉用党的理论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修养。通过集体上党课、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可以随时随地的学习、交流,不断强化主题教育。
(二)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带头在所在支部开展讲党课、谈心得活动,强化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普通党员也要积极参加,分享自己的学习感受。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心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接受现场教育,激发学习热情。安排党员深入教育基地、革命老区,接受红色教育。
(一)严格纪律,完善制度。要严格遵守党内纪律,防止主题教育活动表面化、形式化,不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设计完善活动方案,统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注重实效,讲究特色。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到“五个有”:有计划、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要把活动制度化、常规化,提倡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特色的主题教育品牌。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组长。
成员:。
1、违反任人唯贤原则,任人唯亲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
2、在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不公正,暗箱操作,捞取利益的。
3、对干部教师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组织教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让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教师心中,使教师能依法从教、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校对照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在校内、镇内就以下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着重查找有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现象,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要逐级上报;二是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着重查找违规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不合理或暗箱操作、职称评聘不公正、评先评优不客观现象,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能自行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纠正的'要逐级上报;三是清理教师不在岗方面: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晌、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发现一例,立即上报处理,对监管不严、包庇纵容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专项督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看会议录、课程表等原始资料,着重督查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有无对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
3、销号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
1、建立责任追究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从教环境。
1、开展自查自纠。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坚决及时纠正。
2、明确工作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教育人事工作环境。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x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按照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xx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x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重大xx工作安排部署,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推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到位,使机关作风建设、履职效能、队伍形象等得到较大改善,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打造xx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问题。着力解决在政治理论学习上的差距和理论联系实际上的不足,避免“学的浅”“学的散”,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下功夫深入理解精神实质,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二)整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严的问题。着力解决在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任务、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组织生活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的差距,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慵懒散拖”的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中没有担当,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不思进取、暮气沉沉,能力低下、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看人办事,淡漠法纪、不守规矩,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拖拖拉拉、效率低下的问题,杜绝出现“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xx处牵头落实)。
(四)整治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调研工作不深入、调研形式单一、听取基层、群众对xx工作的需求和意见不够、调研质量不高、调研成果的转换运用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xx处牵头落实)。
(五)整治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推动重大工程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和x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及时、完成不得力,xx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思路不够开阔、对新发展理念核心要义理解的不够深刻等问题,认真查找自己在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距离高标准、严要求之间的差距。(xx处牵头落实)。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题整治工作从2019年6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具体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下旬)。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组织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xx思想,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二)自查自纠阶段(2。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19年7月中上旬)。围绕5个方面的整治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相关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7月下旬)。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环节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xx“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住手、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各处、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聚焦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按照“谁有问题谁整改、整改不力必问责”的要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查深改、立改真改。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以整改的成果检验主题教育的实效。
(三)加强监管,强化结果运用。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功夫下在平时,切实强化动真碰硬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采取各种方式,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对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各xx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四)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处室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工作统筹,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抓好重要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x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报告。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xxxx年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xx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xx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接处警工作,提升公安“110”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市局决定利用40天时间,从5月1日起,在全局开展一次接处警工作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接处警“快速、规范、热情、优质”为目标,切实解决110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实现“执法执勤更规范、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密切”的总体目标,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市局成立接处警专项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海波任组长,指挥中心指挥长赵敏、纪委副书记鲁宜水、督察支队支队长吴广坤、宣传科科长钱炜,各县、分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指挥中心指挥长赵敏兼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段大明为办公室副主任。指挥中心调度室主任范光达为联络员,各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负责联系、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宣传教育学习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单位通过集中学习、开办公会、每周列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各单位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部《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用语和执法忌语》、《马鞍山市公安局110接处警现场处置规范》、《马鞍山市公安局关于重新划定110处警时限的通知》。为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应拟定详细学习计划,并保证一定的学习时间。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民警对接处警工作的认识,掌握接处警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活动期间,市局、县分局主页《工作动态》、《队伍建设》开设专栏予以宣传报道。由宣传科牵头各县、分局政工(宣传)部门组织专项宣传活动,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和机制做法,适时在本地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分局同时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以实现“全警都参加、人人受教育、作风更改进”的实效。
(二)对照查摆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结合市委、市政府“项目提速年”和市局纪委“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就当前接处警工作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形成原因。
1、是否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公安部、省厅、市局有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准则。
2、是否严格实行首接处警负责制,在接警环节有无推诿、扯皮的现象。
3、是否存在电话处警甚至不处警等情况。
4、是否存在出警速度慢、超出处警时限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不带警帽、携带警用装备不齐全、未携带单警装备等情况。
6、是否存在处置不规范、现场取证不到位、询问情况要素不全等情况。
7、是否存在“冷、硬、横、推”等现象,影响处警质量或者引发投诉事件。
8、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实行二次反馈,以及警情反馈不规范等情况。
9、是否存在用语不规范,使用接处警忌语、态度不文明等现象。
(三)自查提高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分、县局在学习、查摆的基础上,以接处警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回访制度的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内容的核查与反馈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此次省厅暗访中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接处警中存在的不足,逐一作出整改,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总结检查阶段(6月1日-10日)。
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理顺接处警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接处警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教育整顿活动总结请于6月1日下班前通过oa系统报指挥中心范光达邮箱。总结内容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
整改措施。
和做法、意见和建议。
整顿期间,指挥中心将与督察支队联合,采取模拟警情的方式,从着装规范、处警时间、单警装备携带、服务态度四个方面进行暗访。通过检查,督促教育整顿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发现接处警种存在的问题;对整顿期间仍我行我素,因接处警造成群众有效投诉或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由纪委监察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10接处警工作事关公安工作的全局,事关公安机关的威望和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整顿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把此项工作发动好、组织好、开展好,确保教育整顿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强化意识。各一线处警单位要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接处警有关的规定,加强基础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通过学习,增强民警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接处警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接处警工作中不规范、不细致的问题,真正使接处警工作成为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窗口。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县分局联络员名单,请于4月25日下班前报至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范光达邮箱,联系电话:2422119。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1、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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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制度等。
组 长:吴。
副组长:姚。
成 员:王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
黑板报。
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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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工商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
三、散装食品的定义。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安全规范。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完整标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1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动员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散装食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3月1日—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工商局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场所和对象。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四)加大散装食品标签指导力度。在动员部署阶段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及时下架整改,并对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了解其进货来源,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五)打击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通过行政指导还屡教不改的散装食品经营户,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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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
根据侯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17大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10年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17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认真对照马彪书记在全市三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十种表现: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六是作风松垮,工作随便,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上网玩游戏、网上炒股、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公务用车超指标,公款吃喝一三五一小聚,二四六一大聚;九是处事圆滑,好人主义,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摸光墙,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当“铁匠”硬碰硬;十是喜欢当“太平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
以上十种表现是当今社会存在的通病,是腐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催化剂,只有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加以整改,才能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作风,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作风,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作风。
为交通营造一个勤政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和谐共享的新气象。
第三步,集中整改(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并进行集中整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对每个班子成员和干部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
在充分准备的基本上,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生活会,互相之间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集中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改进、纪律进一步严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影响全局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步,总结提高(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对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首先,进行自查。
党组织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过程中,各单位、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检查验收。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各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
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对未能自查自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建立问题督办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领导班子、各单位、各股室和全体干部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全面总结。
整顿结束后,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干部,集中处理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和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此次整顿活动中去,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整顿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要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有的放矢。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的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面貌要有新的转变和大的改观。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抓好2010年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进行,确保整顿活动和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四)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整顿活动期间麻木不仁、思想松懈、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并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停职、待岗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30号)和市委、区委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12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四风’整治主题年”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群组发[2014]7号)以及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七个着力”,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
1. 着力推进科学重建,整治干部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整治时限:2014 年6月
(1)严格政治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 严格三个时间节点、 三个开工一批,整治执行不力、 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3) 严守廉洁底线,整治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4)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5)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6)严格把好发文关,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代替“红头”文件。
(7)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8)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3.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9)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雨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区上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完善经费审核机制。
(11)2013年底前科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2)严控公务接待,整治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13)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整治超标、超编和公车私用的问题。
(14)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招商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整治不公开、不透明和“庸懒散、奢吃贪、蛮横硬”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17)严格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整治审批事项假下放的问题。
(18)规范政务公开,整治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19)严肃效能问责,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 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0)突出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集中整治。
(21)突出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部门作风集中整治。
(22)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职权滥用行为。
(23)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24)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25)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对“吃空饷”人员一律清退。
(26)坚决纠正征地搬迁、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7)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28)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9)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整治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职权滥用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整治幼儿园、 中小学违规办学、 收费的问题。
5.着力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2)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3)深入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开展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跨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收卡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4)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6.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5)对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灾后恢复重建、“十项民生工程”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36)坚决制止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7.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7)加强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等监督检查,强化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38)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整治不愿负责、不敢作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他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9)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整治不正之风。
(二)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活动”
1.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难,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活动时限:20xx年3月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班子成员要继续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与所分管联系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措施分工,规定整治时限。
(二)加强问题排查。
在前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各行业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查处典型案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
对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
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四)加强教育引导。
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注重建章立制。
在整治突出问题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碧峰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各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专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全镇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30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4〕2号)、《中共大方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4〕4号)及《中共达溪镇委员会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达镇党发【2014】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达溪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堂馆所。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镇村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镇财政分局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各村、镇直各单位机关行政经费。镇财政分局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比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警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3、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压缩出国(境)团组人数、天数和经费;坚决取消照顾性、无实质内容和考察性的因公出国(境)。【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乡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4年以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未报计划的不予批准组团。各有关单位需于每年11月上旬前向镇纪委办报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由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审批。镇纪委办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境)的,需在本单位审批的计划总量中调剂,总量不得突破计划。二是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单位须在申报因公出访任务前通过大方报、县政府网站或大方电视台等媒体公示有关组团和人员信息;出访任务完成回国(境)后,须于一个月内将出访成果形成。
总结。
报告材料报镇纪委办汇总上报县外事侨务办或县台办备案,并在本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各单位申请办理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个3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时间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出国(境)或赴台交流团组中同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能2人同时参团,赴台团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在台时间为10天内。四是严格执行限量管理和应邀出访规定。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限量管理规定。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村重大决策后开展评估工作,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查处和纠正一些单位在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财政收入及企业联网质保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
3、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和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对考核评价信息的整合运用和综合分析,把各部门的考核评价信息与组织部门开展的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防止考核结果失真失实,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在村领导班子换届(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开展中,把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正确评价干部。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各村、镇直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镇纪委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镇直各部门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开展新闻媒体曝光专项行动。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辟机关作风整顿专栏,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作风整顿工作情况,重点曝光在投诉举报、明察暗访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各部门在作风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被曝光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抓好集中治理和整改。
4、开展“百家企业万名群众评股室”专项行动。确定工作涉及面较广、执法或管理权限较大、与基层和群众联系密切、对外联络较多的镇直及垂直管理部门科(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作为重点评议对象,组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参与的评议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召开评议大会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单位及科(股)室在履职履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垂直管理的部门单位,评议结果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评议综合排序前3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在评议中,第一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位列最后一名的,对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属垂直管理的干部,镇党委、政府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调整。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各村、各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在新闻媒体曝光。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全镇各单位对现有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压缩三分之一,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活动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活动。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一是强化对展会和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对现有镇级层面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清理,提出删减意见。二是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加强对《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滥用行政职权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使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师生沟通渠道不畅、师生参与民主决策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整治。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一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凡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对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会议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需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四是缩短会期。
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3、规范对村和部门的检查活动。一是继续做好自查清理。在2013年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牵头继续对各相关单位检查考核活动进行逐项清理登记,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县乡同步,按时保质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规范程序,分级管理。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及镇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所安排工作涉及的部门按程序进行统筹协调实施,或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安排,由所安排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协调进行。综合类检查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由镇实绩考核办统一行文下发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的检查考核,须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督促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查处。
4、从严控制和规范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整治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跨部门、跨行业开展的,予以取消、合并或调整;同一主办单位两个以上表彰内容相近的,取消其一或合并调整;擅自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违规收取项目评审费,套取、私分科研和项目经费;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4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一)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乱象问题。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二)整治农民报批建房难问题。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整治招投标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六)整治城镇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整治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八)整治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九)整治水污染及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十)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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