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在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根据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所写的一种个人评论和体会。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有条理地组织自己的思路,清晰地展示阅读体验。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下面的范文,启发自己的写作思路。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一
叔本华曾说过:“世上的每一朵玫瑰花都是有刺如果因为怕扎手就此舍之那么你永远也不能得到玫瑰芬芳。”红楼梦中香菱学诗就很好地说明了一个道理:采花莫怕刺这对于我们中学生的学习是个很好的榜样。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香菱之所以想学诗兴趣是她最先的出发点平时她也爱看些诗集如上贾府在这个特殊环境里文学氛围浓厚更是增加了对诗的兴趣。表面上看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真正做到的却寥寥无几你不见那草草学子被师大胁迫着学这种特长那种特长而他们真正的兴趣所在却被早早的扼杀。最后少数人站在了人生的领奖台上而更多的人却成为人们惨痛的教训正所谓“吃草的骆驼莫喂肉。”
香菱为了采花在满是刺儿的玫瑰花丛中勇敢前行黛玉吩咐她要多读于是向灯下一道一道的读宝钗连催他数次睡觉她也不睡中学生若能如此勤奋即便是笨马也有先飞的一天读书不仅用眼更要用脑边看边思才能有所得香菱读诗便是例证她读诗后对诗的感悟宝玉也称赞并说:“可知‘三昧’你已得了”对于一个初学者能有这么快的进步也不能不让人赞叹。
香菱开始写诗人可那“玫瑰的'芬芳”还远躲着她留给她的仍是那成片的刺心但她不气馁因为她知道跌倒了只有爬起来被扎了只有重整向前才有成功的可能。于是在前两首诗都通不过后便继续努力:“她便要思索起来了……各自散后香菱满心中还是愁诗……香菱梦中笑道可是有了难道这一首还不好?”最终她的诗博得了众人的好评都争着要诗看。人生的路很多平坦的却没有几条更多的荆棘丛生悬崖峭壁如果因为害怕被刺札害怕摔倒就不想去采取前路芬芳的玫瑰那就是懦夫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人生的辉煌的点但我仍然要说只要经历过成功和失败同样精彩因为经历过了你总会比别人多一条通向成功的路。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二
时光之潮退去,历史的滩头留下美丽的书之贝壳。经典之作是文字固化的记忆,岁月沉淀的精华,时光记录的永恒,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品读个中滋味。
面对书籍的盛宴,我也曾食不知味,囫囵吞枣地扫读一本名著之后也不过是对几个有趣的情节付诸一笑。但时光的流逝渐渐教会了我去品读书味,让我在阅读中感受历史的厚重,慨叹岁月的沧桑,品悟人生的哲理,更体会了品读书味的乐趣。我喜欢读书,它带给我知识和快乐。
品读书味,是一种享受。夜阑人静,一盏孤灯,一杯清茶,一卷在手,于书页纷飞中体验阅读的快乐,品味书中哲理与人生真谛,较之于沉迷灯红酒绿,这是否胜其百倍?此刻,尘嚣皆远,灵魂畅游在书海之中,思绪飘飞于俗世之外,心静如水,静水流深。
品读书味,是一种幸福。无书可品的日子只是一种空白的繁华。灯下捧读史卷,让历史的画面再度鲜活。观诸侯争霸之兵不厌诈,凡尔登战役之尸横遍野,太平洋海战之气势恢弘,从而感悟战争与和平,岂不快哉?或是信手翻阅人生随笔,从中寻找心灵的家园,时光因此不再迷茫。人生因读书而充实,人因充实而幸福。
品读书味,是一种境界。浮躁的世界,那些涂抹的红唇,矫饰的倩影,喧哗的笑语,又如何去读懂经典之作的博大与朴素?当霓虹灯的艳影淹没了人性的光华,书籍就成了蒙尘的记忆。惟有不染尘俗的心灵才能拥有品读书味的美好心境。经典需要心灵的感悟,如《红楼梦》,“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那满纸荒.唐言后深藏的一把辛酸泪,难以参透的爱恨情仇,可谓引无数文人竞折腰,乃至为之潜心钻研。而那些所谓的“名著快读”,像浓缩而成的营养药丸,充满了功利的气息,忽略了阅读的本质,使书味丧失殆尽。
也许,功利主义已成了旗帜;也许,阅读已变了意义;也许,经济大潮正汹涌而来,但我们仍应为品读书味保留一片心灵的天空,让思想的枝丫尽情伸展。如果说不曾领悟书之味,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用心品读。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三
:雨果的难能可贵之处,不仅在于他的立场不是狭隘民族主义,而是群众的角度,世界的角度,人类的角度,他公开斥责政府如强盗一般,颠倒黑白,不以此为耻,反以此为荣;还在于他珍视人类文明成果,尊重人类文明的创造者。他指出"岁月创造的一切都是属于人类的"这种见解,是非常透彻的。因此,他盛赞中华民族,表达了对中国人民的同情和尊敬,愤怒的谴责了侵略者的罪行。
当我读完了雨果写的《就英法联军远征中国给巴特勒上尉的信》后,我的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极大的愤慨,一种与国共耻的悲哀。
我对于雨果先生的这种对自己祖国的行为敢于批驳和他那种充满同情与正义的观点,感到十分震惊和赞同。他是那么的正义和善良,能那样的无私和伟大,他无疑是一位有博爱·有仁义之心的世界和平者。
那两个强盗无情地洗劫和烧毁的是我们祖国的历史文化和艺术珍宝,是我们的祖先用汗水凝聚起来的心血。他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是无法饶恕的,是历史和岁月无法抹去的。我们所有的炎黄子孙都会铭记在心,没齿难忘。而他们罪孽的根源是他们没有一颗充满正义与和平的心,有的只是野心和私心。
他们那次罪行所盗窃的赃物只怕永远离开了中国,雨果先后想要有朝一日能让法国政府将它们归还中国的这一愿望,恐怕难以实现了。因为这是他们的心灵本质所决定的,除非他们的心灵得到彻底的打扫。
当然,国家出了这么的悲事,我们自身也是有原因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这种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就注定弱者被欺。顿时,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自卑感,为什么中国会被那两个强盗洗劫呢?我们就如此的羸弱吗?一个东方的大国居然敌不过两个欧洲强盗。一个国家如果经济和军事落后了,那么它更大也不可能变强。这是一次深刻而无法挽救的教训。这一半个世纪来,中国终于觉悟了,为了使这样的耻辱不再有第二次,中国努力向世界领先地位发展,经过半个多世界的奋斗,中国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幅旧模样,民主·和平是我们的主旋律,随着神六的升空,北京奥运成功申办,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对付各种灾难和分裂活动。一次次的向世界证明中国——行!它现在是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一颗明珠。如果中国的昨天让我们流泪的话,那么今天的中国会让我们自豪,让我们的笑脸常挂脸上。
我在此代表我的祖国向尊敬的雨果先生表达我们对您深深的谢意。您对我国文化艺术的高度评价,让我们民族的复兴有了坚定的信心,使您的赞誉鼓励着我们的进步。中国永远不会忘记您,世界永远不会忘记您。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四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个绝对的真理,使我重新振作起来。”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上鲁滨孙在荒岛漂流了28年,这其中经历的一切我们都已难以想象。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坚强的信念啊!
想想活在当下的我们,多少人是在过日子,过一天算一天,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就算叫他去做,他也是找借口不断推掉,比如说这太辛苦了,我不懂。可是有多少东西,本领不是你与生俱来的,还不都是自己在社会在学习上学来的。就像鲁滨孙,他十九岁以前的生活都是顺心顺意的,但他漂流到荒岛上什么不是靠自己。
社会是个最快让人成长的地方,整天躲在家里,躲在父母羽翼下的人不如去社会上“漂流”。很多人都说社会最现实,的确,它总能轻而易举地把别人的天真的梦破碎。但是它也叫人成熟,像鲁滨孙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他懂得了如今的生活,虽然是简陋不堪,而与以前的那种邪恶可鄙的生活相比,却已不知道强多少倍,他现在不以过去之忧为忧,也不以过去之乐而乐了。
学习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你觉得人生太无聊,不如在学习上“漂流”。学习可以让你学会很多东西,可以让你知道这个世界很大,有很多未知的事值得你去探究。而你知识学以致用的话,那是你无法可想象的有用。鲁滨孙在荒岛上把他曾经学到的知识应用上,挽救了他自己。
最喜欢这一段话: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足,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我们在“漂流”的过程中,始终都应该保持一颗感恩的心。拥有一颗会感恩的心,会减少我们对社会,对学习的'埋怨;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会让我们明白付出比回报更值得我们去做;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会让我们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更有勇气走下去。
我们的一生很短暂,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一辈子。我们总要不断去不同的地方“漂流”,去经历许许多多的风雨挫折,去实现我们的目标或梦想,我们才会成长,才会更懂得珍惜。我们应学习鲁滨孙的“漂流精神”,让自己完整,让自己的人生完整!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比起来,我更喜欢看《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记得有一次暑假,妈妈让我看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那本厚厚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可是看了才后悔,因为,这本小说并不适合喜欢看故事的我,我看了半个月,一半也没有看完。日子就这样熬,我终于看完了。随即,第二天,我就拿起了只有它一半厚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开头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顽皮孩子汤姆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嫉妒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子与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佯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给提起来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是这还没有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开玩笑的孩子们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却没有放在正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们来说,那是一种乐趣。我仿佛也回到了从前,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花了“大价钱”(是同学编的,就因为好奇心)。
他喜欢做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后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他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认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他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还有一件让我记忆犹深的事情。汤姆和哈克亲眼目睹了杀人不眨眼的印江・乔埃杀害年亲的鲁宾逊医生的事情。一天晚上,汤姆偷偷的和哈克跑到坟场,就在他们胆战心惊的躲在那里到处张望的时候,印江、鲁宾逊医生和莫夫出现了,他们是来盗墓的。可是,因为印江太贪婪,要鲁宾逊医生多付钱的时候,他莫夫和医生扭打在一起,印江用莫夫的刀把鲁宾逊医生杀害了。莫夫很害怕,他请求印江不要告诉别人。可是第二天,别人发现了尸体,并且发现了莫夫忘记的刀,印江出尔反尔,把所有的事情都强压在莫夫身上。汤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不愿意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法院里把这件事情抖落出来,可怜的莫夫得救了,但是可恶的印江逃脱了。在这里,我为汤姆的勇敢而惊叹,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汤姆居然还说了出来。他是多么勇敢呀!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人们眼中不守规矩、顽皮、捣蛋的孩子在马克・吐温的妙笔之下被写得活泼可爱、栩栩如生,他们在循规蹈矩的教育下变成了“坏孩子”,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那些教育他们的老师、阿姨的所错之处,一味的教他们怎样学习“模范儿童”--席德,令人十分厌恶。
这本书也告诉了大人们怎么样教育孩子,告诉大人应该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性格来培养孩子,不能总是给他们找一个榜样,要求孩子们怎样怎样学习榜样,当然,榜样自然是好的,不过,自己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之时同时不能忘记了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大人们应该体会孩子的心情。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让我赏心悦目,从中体会到了那些在人们眼中是“坏孩子”的孩子们的心灵。马克・吐温不愧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
读《汤姆索亚历险。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五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冰心。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父母的亲情,还有谁能支撑起我的生命?是书,这就是知识铸就的擎天柱,生命中的重要的精神支柱。
读好书。
我首次结识书,已年过六岁,对大凡实施早期教育的家庭来说,这的确延误了不少时间,但这并不影响我和书的感情,初次碰到书,首先被吸引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抚摸着封面,细腻,咝啦咝啦,双手像被雨后的飒飒西风轻吻,又像被牛乳沐浴,摸摸纸张,麻酥酥地醉心,第六感觉告诉我说“这是一本好书!”我将注意力集中到内容上去,啊,又是别有一番天地,琴棋书画,真善美、假恶丑是她的精髓,她的真谛都在这儿啊!她使我的行为得到规范,使我的心灵得到洗礼。
这,便是“好书”。
好读书。
约摸十一二岁,我体会到要将一本的好书的营养真正分解,“好读”是不可缺少的消化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清晨,手捧《骆驼祥子》仿佛看见祥子拉着车从我身边走过;捧着《鲁迅全集》仿佛在跟鲁迅先生谈心;晚上在灯光下仿佛看见保尔那坚定的背影,是他向我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好书,我的“偶像”,我的“心肝”,我爱读她,无需问为什么。
读书好。
好书是诤友——这是我初中体会出来的。
她着实令我获益匪浅。这“益”不仅仅是指成绩优异,视野开阔,能说会道,她更给了我心灵上的慰藉。
好书,打磨我,塑造我,雕琢我,没有她的相伴,即使活到百岁,生命又有何充实的呢?
读书伴我成长,一路上的欢笑与悲伤,是她陪伴我,我爱读书,永远……。
【篇二】好读书读好书作文。
有人说,书籍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我说,书籍是我飞向梦想的翅膀,正因为有了它,在我实现梦想的路上可以自由的翱翔。
小时候,当妈妈把一本《安徒生童话》送给我,我看着这精美的封面,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彩色的文字如一个个小精灵,在我的心上跳动,那份激动,那份喜悦,至今我还不能忘却,是它让我的童年多了一抹色彩。后来看的书也逐渐多了起来,《十万个为什么》解决了我小小的脑袋里多多的.问题,绝对有问必答;《伊索寓言》让我明白不能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让我感悟多多;《木偶奇遇记》让我在感动的同时也明白:不能去撒谎,否则鼻子就会变长。现在看起来,那时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和简单啊。
到了初中,时间紧迫了,可是我们会有必读的书籍,这也是一种乐趣。《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里面的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都是我所敬佩的,他们的忠肝义胆,他们的赤胆忠心,都是好样的。他们誓死保卫家园,不能不令人动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教给我,再大的困难,只要你坚强,一定也能笑着度过去。《骆驼祥子》让我明白,如果不去上进,就会在堕落在社会的黑暗里,虚度浮生。
书读多了,我对某件事,某个人的想法就会从不同的方面去想,这也是读书的一大好处之一。读书,需要的是是用心去阅读,只有用心了,才会得到一些别人得不到的感悟。书,是你寂寞时的良师益友,是你迷茫时的指南针,是你狂躁时的镇定剂。古人也说:“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成长的路上,书籍总会带给我感动,带给我惊喜。
读好书,好读书。是好书点缀了我的人生,让我的人生更加有意义,有色彩。我相信,不论是过去还是未来,一本好书会永远陪着我,让我用勇气,用智慧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六
这些天,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体会是,我们要学习鲁滨逊,在逆境中决不放弃!小说里讲,鲁滨逊从小就有一个梦想,想出海远航。长大后,他随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一些本领。有一次,他与同伴们一起去南美洲探险,海上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船在途中不幸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在那个人迹罕至,野兽遍布的荒岛上,鲁滨逊凭借毅力和智慧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建房屋、开粮田、种葡萄、养山羊、捕海鱼、斗野人……谱写了一部惊人传奇。历经千难万险,最后,他回到了巴西。我想,一个普通的人,怎么能在岛上仅靠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却生存二十八年呢!这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事,鲁滨逊却做到了。有一次发高烧,岛上没有药,他就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药”。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决不放弃,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后来,他终于战胜了病魔,康复了。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说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鲁滨逊是多么的乐观向上,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他也要争取,决不放弃!想想我自己,上次得了腮腺炎,在医院打点滴,一连几天没去上学,我一疼就哭,心烦意乱的。鲁滨逊若知道了,一定会笑话我吧。还有,我的成绩经常有起伏,考得差时,我就怀疑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子,甚至想放弃。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这些天,我常常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还小,生活的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困难,怎么面对逆境?其实,鲁滨逊给了我们一个响亮的回答,那就是――笑对逆境,永不言弃!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七
马克思主义哲学由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板块组成。前三单元重在讲述辩证唯物主义部分。而本单元则转向历史唯物主义,主要追索社会生活的本质,探究社会历史的规律,寻觅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对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探索和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利用自然,而对自然的认识和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本单元是整个教材的落脚点和归宿,起到概括和总结全书的作用。
【主要内容】。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本单元设计为两课:第十一课“寻觅社会的真谛”;第十二课“实现人生的价值”。
第十一课包括两个框题: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社会历史的主体。
第一框共设两目:第一目主要分析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从而深入理解社会的物质性特征。第二目分析了两大社会基本矛盾,通过这一发现,使人类关于社会历史的理论第一次真正成为科学,在社会历史领域彻底坚持了唯物主义。第三目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这一总趋势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中实现的。
第二框共设两目:第一目主要讲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教材从社会财富的创造、社会变革的力量角度分析论证了该观点。第二目是在前一目的基础上得出的方法论思想,要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同学们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纷繁芜杂的社会现象归根到底就由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组成的。明确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了解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在实践中实现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推动社会前进。
第十二课主要讲了人的价值是什么,价值观具有哪些导向作用及如何实现人生价值,共分三框。
第一框共设两目:第一目“人的价值”,主要讲了三个问题。首先,阐述了哲学意义上的价值;然后,引发出人的价值问题,重点讲了人的价值是什么;最后,概括了如何评价人的价值。第二目“价值观的导向作用”,首先阐释了什么是价值观,然后重点讲述了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的导向作用及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的导向作用。
第二框共设两目:第一目“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主要讲了人们进行正确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第一个标准,即“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历史的必由之路”。第二目“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主要阐述了进行正确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利益出发点: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的价值标准。
第三框“价值的创造与实现”共设三目:第一目“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主要论。
述了人的价值必须在劳动中、在奉献社会的实践活动中创造。第二目“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主要阐述人生价值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因此,要实现人生价值,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奉献社会中实现价值。第三目“在砥砺自我中走向成功”.主要讲述了实现人生价值应具备的主观条件,即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需要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需要努力发展自己的才能.全面提高个人素质;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需要有正确价值观的指引。
二、知识结构:
三、单元导语:
什么是真的、善的、美的,什么是假的、丑的、恶的?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什么是我们应当追求的,什么是我们必须远离和抛弃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对此作出判断和选择。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仅要认识自然界的奥秘,还要追索社会生活的本质,探究社会历史的规律,寻觅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了解和掌握这些道理,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正确地对待社会和人生,正确地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八
曾记得,或是高中语文课本中有这麽一篇文章,叫做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凡是大略读过水浒的人(比如说我)就都应该知道,这篇文章是选自史大郎夜走华阴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这一回。
林冲当时是京城八十万禁军教头,人送外号“豹子头”,想来是何其地威风潇洒,自古便是英雄配美人,林冲既是英雄,林娘子岂有不美之理?也是命中注定,林娘子却又偏偏被那因踢得一脚好球被徽宗委以重任的高太尉的干儿子高衙内在上香的路上看中,于是,林冲一家的悲剧便由此开始了。
从买宝刀到太尉观刀,再到被骗到白虎堂,一切都在太尉的安排之中,而林冲却毫不知晓。也是苍天怜英雄,幸亏负责审理该案的官员天良未泯,判了个林冲持刃误入白虎堂,刺字发配,救了英雄一命。但高球凡事都要求个干干净净,不留后患,于是便有了“野猪林”这精彩的一回,也便有了“林冲夜奔”这一经典剧目,水泊梁山上便又有了一个英雄。
未上梁山之前的林冲被人们认为是懦弱的,忍气吞声的,风雪山神庙这一回是他性格的转折点:即从逆来顺受走向了反抗。我却不这样想。那时的林冲不是懦弱,也不是逆来顺受,而是考虑到当时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家人,不得不忍一时之气。如果真是懦弱,他便不会在得知自己的娘子被衙内凌辱时不顾一切得飞奔赶去,他会选择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他没有李逵那般的鲁莽,却被说成了懦弱。他若真是懦弱,便有不会梁山上杀王伦这一事了。他只是明白自己什麽时候该干什麽事。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九
如是像呆若木鸡似的去看任何一件事,我想成果并没有想象中完美,反而,你用大脑带着双手一起上场,用大脑想想,再用双手实践,可能获得的成果会更美好些。
格物致知就是从探查物体而获得知识。但是中国的传统教育中却并不太重视格物和致知。像国外那些人们,他们无论是什么事,都会格物,然而致知,他们的这种方法是完美的,脑力加手的劳动,从而使思考亦将是而变得简单。国外的那些人在小时候都会在老师的带领下,用双手来实践获得知识,格物致知的意义并没有被那些爱动手的实践者所淹没,而对于中国传统教育,格物致知的意义就被淹没了。
明朝的理论家――王阳明,空有一幅聪明的大脑,却没有爱动手实践的爱好,他的思想可以代表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又一次,王阳明依照《大学》的指示,先从“格物”做起。他就决定要“格”院子的竹子,他就搬了一条板凳坐在院子里面,看着竹子硬想了七天,却并没有很好的答案,他并没有用自己的手去实践,只考自己的头脑去硬想,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最后因为头痛受不了,而失败。明显,他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
王阳明这样的做法,显然在当时社会是很多人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想要观察竹子的结构或它的生长过程,就必须得用手去把叶子切下来,然后拿到显微镜下进一步观察,绝不是像王阳明那样坐在板凳上空想,袖手旁观是绝对得不到理想中的成果。
实践不是毫不选择的测量,它需要事先的准备与计划。要有一个正确的目标,以作为整个实验的明确中心,一个成功的实验,需要实验者的眼力、毅力和勇气。
我们不能盲目的接受权威,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和判断力。格物致知的目的,是让人能大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目的,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格物致知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
丁肇中所写的《应有格物致知精神》原文欣赏:
我非常荣幸地接受《瞭望》周刊授予我的“情系中华”征文特别荣誉奖。我父亲是受中国传统教育长大的,我受的教育的一部分是传统教育,一部分是西方教育。缅怀我的父亲,我写了《怀念》这篇文章。多年来,我在学校里接触到不少中国学生,因此,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谈谈学习自然科学的中国学生应该怎样了解自然科学。
在中国传统教育里,最重要的书是“四书”。“四书”之一的《大学》里这样说:一个人教育的出发点是“格物”和“致知”。就是说,从探察物体而得到知识。用这个名词描写现代学术发展是再恰当没有了。现代学术的基础就是实地的探察,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实验。
但是传统的中国教育并不重视真正的格物和致知。这可能是因为传统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寻求新知识,而是适应一个固定的社会制度。《大学》本身就说,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田地,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因为这样,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被埋没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的大理论家王阳明,他的思想可以代表传统儒家对实验的态度。有一天王阳明要依照《大学》的指示,先从“格物”做起。他决定要“格”院子里的竹子。于是他搬了一条凳子坐在院子里,面对着竹子硬想了七天,结果因为头痛而宣告失败。这位先生明明是把探察外界误认为探讨自己。
王阳明的观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儒家传统的看法认为天下有不变的真理,而真理是“圣人”从内心领悟的。圣人知道真理以后,就传给一般人。所以经书上的道理是可“推之于四海,传之于万世”的。这种观点,经验告诉我们,是不能适用于现在的世界的。
我是研究科学的人,所以先让我谈谈实验精神在科学上的重要性。
科学进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新的知识只能通过实地实验而得到,不是由自我检讨或哲理的清谈就可求到的。
实验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观察,而是积极的、有计划的探测。比如,我们要知道竹子的性质,就要特别栽种竹树,以研究它生长的过程,要把叶子切下来拿到显微镜下去观察,绝不是袖手旁观就可以得到知识的。
实验的过程不是毫无选择的测量,它需要有小心具体的计划。特别重要的,是要有一个适当的目标,以作为整个探索过程的向导。至于这目标怎样选定,就要靠实验者的判断力和灵感。一个成功的实验需要的是眼光、勇气和毅力。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为什么基本知识上的突破是不常有的事情。我们也可以了解,为什么历史上学术的进展只靠很少数的人关键性的发现。
在今天,王阳明的思想还在继续地支配着一些中国读书人的头脑。因为这个文化背景,中国学生大部偏向于理论而轻视实验,偏向于抽象的思维而不愿动手。中国学生往往念功课成绩很好,考试都得近100分,但是面临着需要主意的研究工作时,就常常不知所措了。
在这方面,我有个人的经验为证。我是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到美国大学念物理的时候,起先以为只要很“用功”,什么都遵照老师的指导,就可以一帆风顺了,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一开始做研究便马上发现不能光靠教师,需要自己做主张、出主意。当时因为事先没有准备,不知吃了多少苦。最使我彷徨恐慌的,是当时的惟一办法——以埋头读书应付一切,对于实际的需要毫无帮助。
我觉得真正的格物致知精神,不但是在研究学术中不可缺少,而且在应付今天的世界环境中也是不可少的。在今天一般的教育里,我们需要培养实验的精神。就是说,不管研究科学,研究人文学,或者在个人行动上,我们都要保留一个怀疑求真的态度,要靠实践来发现事物的真相。现在世界和社会的环境变化得很快。世界上不同文化的交流也越来越密切。我们不能盲目地接受过去认为的真理,也不能等待“学术权威”的指示。我们要自己有判断力。在环境激变的今天,我们应该重新体会到几千年前经书里说的格物致知真正的意义。这意义有两个方面:第一,寻求真理的唯一途径是对事物客观的探索;第二,探索的过程不是消极的袖手旁观,而是有想象力的有计划的探索。希望我们这一代对于格物和致知有新的认识和思考,使得实验精神真正地变成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附注:本文一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语文教科书,同时还被选入语文出版社八年级下册语文教科书第13课(20xx年版)等。在语文出版社中,本文开头还有“我非常荣幸地接受《瞭望》周刊授予我“情系中华”征文特别荣誉奖。我父亲是受中国传统教育长大的,我受的教育一部分是传统教育一部分是西方教育。”这一段话,其他几处也有改动。据语文出版社中所写,本文是作者于1991年10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情系中华”大会上接受特别荣誉奖时发表的演讲。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
1、理解、积累"阔绰、颓唐、间或、不屑、置辩"等词语。
2、理解文章的主题思想。
3、体会小说精巧含蓄的布局。
1、学习用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描写来展示人物思想性格的写法。
2、品味小说辛辣深刻的语言,理解社会环境描写对塑造人物形象的作用。
3、探究小说人物的性格内涵,体会孔乙己形象的思想意义。
了解作者对腐朽罪恶的封建科举制度和病态冷酷的社会的揭露和批判。
1、把握小说主题。
2、分析孔乙己这一人物形象,学习小说多角度鲜明、生动刻画人物的写法。
结合时代背景,深层领会小说的思想意义。
1、诵读法2、质疑探究法3、比较阅读法。
2课时。
第一课时。
鲁迅先生曾这样答复一位朋友,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自己最喜欢的一篇是《孔乙己》。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为我们描绘的这个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为我们讲述哪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呢?请看课文。
学生默读课文,初步感知文意。
(一)学生朗读第一段。
1、提问:故事发生在什么地点和时间?
明确:地点:鲁镇咸亨酒店;时间:"这是20多年前的事"。
2、咸亨酒店喝酒的人有哪几种类型,各有什么特点?(从衣服、地点、方式三方面启发答问)。
3、〔提问〕:"短"和"长","外"和"里","站"和"坐"等对立词语反映了什么?明确:反映了等级森严,贫富悬殊,阶级对立。补充说明:"踱"写出了长衫主顾趾高气扬、悠闲自得的神情;"要酒要菜,慢慢坐喝"写出他们有钱有势还有闲。
(二)学生朗读第2、3段。
1、提问:掌柜对长衫客、短衣帮以及小伙计态度上有何不同?这说明掌柜是怎样的人?
明确:掌柜对长衫客:极力逢迎,恭敬侍候对短衣帮:不讲情义,恣意剥削。
对小伙计:凶狠无情。说明掌柜虚伪、势利、冷酷,媚富欺贫,唯利是图。
(三)学生朗读第4段,结合"理解?分析一"分析孔乙己的典型性格。
明确:"短衣帮"与"长衫客"之间等级森严,隔着鸿沟。孔乙己"站着喝酒",说明社会地位低下,应属"短衣帮";而"穿长衫",总想保持读书人架式,却穷困潦倒,不能"踱入"房里,与长衫并起并坐。短短一句话点明了孔乙己的身份、地位和性格特点。
(四)学生朗读第5段。
1、提问:小说怎样细致刻画了孔乙己的肖像,这些描写说明了什么?
明确:"身材很高大"表明原本具有谋生条件,"青白脸色"说明他过着半饥半饱的生活,"皱纹间常夹些伤痕"表明他饱受生活折磨,常遭欺凌侮辱。"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点明他已是风烛残年。长衫脏而不洗,破而不补,又不肯脱去,表明他好逸恶劳,潦倒不堪,自视清高。
2、提问:孔乙己说话为什么"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
明确:说明他长期受封建文化教育的熏陶中毒之深,迂腐之至。
(五)学生朗读第6段。
提问:当人们见他脸上的伤痕故意高声嚷,取笑他偷东西时,他怎样对待?
明确:他先故作镇静,"排出九文大钱",一个"排"字既表现他拮据而穷酸的本相,又对酒店卖弄分文不少,自己是规矩人。也表现出对只花四文钱的短衣帮的得意而炫耀的神情。逼得他"青筋条条绽出"睁大眼睛,进行争辩。一个"绽"字活画出他的窘迫尴尬、又羞又恼的神态。争辩理由是"窃书不能算偷","窃"和"偷"本是同义词,这反映他死要面子、自欺欺人,不敢正视现实的性格,也反映了他的自命清高,迂腐穷酸。
(六)学生朗读第7、8段。
1、提问:孔乙己教小伙计写"茴"字和给小孩吃茴香豆表现了孔乙己什么性格特点?
明确:教"茴"字的四种写法,见小伙计毫不热心,便长叹惋惜,说明孔乙己把僵化无用的"学问"视如至宝,说明迂腐不堪,中毒甚深。分豆给孩子吃说明他的善良诚恳。不看对象,"多乎哉,不多也"的词句脱口而出,说明迂腐可笑,麻木不仁。
明确:首先是孔乙己"可笑"。他受封建教育毒害,被科举制度摧残,不会营生,迂腐麻木,假斯文,他的像貌、行动、言语是可笑的,写孔乙己的可笑,实质上是对封建文化和科举制度的尖锐嘲笑和讽刺。
其次是别人对孔乙己的取笑。反映人们的冷漠麻木。
(七)学生朗读第9段。
提问:第九节的深刻含义是什么?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明确:这段是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这句平平淡淡的话寄寓着作者浓烈的感情:对孔乙己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以画龙点睛之笔,深刻揭露和控诉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
(八)学生朗读第10段。
1、提问:掌柜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
明确:"忽然",说明偶尔想起,他在掌柜等人头脑里印象不深,只是由于他欠的十九个钱才想起,承接上文("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又引起下文(一酒客讲"他打折了腿")。
2、结合"理解?分析二"回答明确:侧写孔乙己因偷窃被打成残废,用"竟"和反诘句突出丁举人的凶横残暴和狠毒。小说写一个读书人毒打另一个读书人,再次点出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是封建科举制度。丁、孔二人,同是读书人,但地位命运截然相反,科举中,一个爬了上去,成了有权有势的"举人老爷",成了狠毒的"吃人"者,一个因"半个秀才也捞不到"而跌了下来,成了可怜的牺牲品,这就深刻揭露了人吃人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罪恶。
(九)学生朗读第11段。
提问: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和第一次出场有什么不同?请从肖像、声音、神态、动作几方面加以比较。
以上对比,说明了封建制度不但戕害了他的思想,而且摧残了他的肉体。孔乙己已经不成样子,周围的人们仍对他取笑,这反映了人们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十)教师朗读12、13段。
1、提问:写"长久没有看到孔乙己",用了四个"到",说明什么?
明确:具体写出了孔乙己已渐渐被人遗忘,点出了"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2、提问:"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应该怎样理解?
明确:因事隔20多年,无人确切讲过孔乙己死的消息,只能推测。说"的确",因为从孔乙己的社会处境和不幸遭遇来看,死亡是必然的。又由于在社会上毫无地位,根本无人重视,即使死了也是默默的无人关心的。小伙计确信其死,但又始终没有听到确实可靠的消息,所以说"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一
来到图书馆,我终于觅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净土———图书馆。图书馆在8:30开门,而我喜欢在晨读中等待。
每当我陶醉在书中的海洋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的心底发出由衷的感慨:“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原来世界这么奇妙,。我有一种甜蜜的感觉:“书,真好!”
游弋书海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好读书,读好书”也列入了我的行为准则。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奢望自己成为一个妙语连珠、出口成章的大学者,但我深知,读书可以使人思接千载,通古知今;使人明智,聪慧,启迪心智,培养高远的境界和坦荡的胸怀;读书能引导我们悟彻人生真理,永远保持一颗进取之心。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二
能交到几个永远不说谢的朋友很不容易!”朋友之间,也许说一句“谢谢”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甚至简单到脱口就能说出。但是,真能够做到不必说一句谢谢,却是一种难得的境界.真正的朋友一辈子不说一个‘谢’字,他们之间的情感和友谊,不会因为缺少了‘谢’字,而有丝毫逊色,相反更为弥足珍贵。
不说谢字,这份朋友之情便蕴含了一份浓浓的亲情;不说谢字,这份朋友之情显得更为朴实自然。当我们丢掉许多不必要的客套后,呈现在彼此面前的是自然而真纯的友情,没有伪装,没有虚假,有的只是心灵的贴近与沟通;不说谢字,并非是心灵的冷漠,而是将表达和回报变为另一种形式,那就是抛弃空洞的许诺,把真正的友情珍藏在内心深处,内化为一种力量,构建起真正的友谊大厦。想想我们自己,在所有的朋友当中,又有几位能够一辈子不说谢字的朋友?人海茫茫,世事沧桑。当我们面对越来越多所谓现实的时候,寻找一位不说谢字的朋友,又是何等的艰难。假如你拥有哪怕仅仅拥有一位不用说谢谢的朋友,请你好好珍惜吧。
你要知道,这份友情是金钱买不来的,是时间换不回的,那份真挚的友情是心与心的交融,是属于你一生的财富。当你付出之后,不必老是企盼朋友对你说声谢谢。一千遍,一万遍的感谢,也许比不上一个理解的眼神!我拥有至少5个不用说谢的朋友,所以我感激上苍,也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情分!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三
主备:陈莉修订:黄建华刘志学审核:
课型:赏读课。
【学习目标】。
1.能够有感情地朗诵诗歌,能读准字音,读出停顿。
2.通过学习作者对春雨形象的描绘和歌颂,领悟作者对儿童的关爱之情。
3.学习拟人、比喻、反复等修辞手法,体会它们在形象塑造、表情达意中的作用。
【学法指导】。
《雨说》以拟人化的手法,赋予春雨以说话能力,采用第一人称与儿童对话,塑造了一个温柔亲切的“爱的使者”的形象。全诗洋溢着轻松愉快、清新活泼的气息。学习这首诗,大家应该多读,使朗诵声情并茂,体会诗歌的魅力,感受春雨的美好。
【学习过程】。
一、预习导学。
1.查字典,给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注音,并读一读。
田圃()禁锢()留滞()喑哑()()襁褓()()。
2.解释下列词语:寒浅留滞喑哑襁褓忍冬洗礼。
3.了解作者郑愁予以及写作背景。
4.朗读课文二、三遍,要求读音正确、流利。想一想,雨“说”了哪些话?请你在文中用横线标出。
5.通过以上预习,把你阅读时的困难、疑惑写在下面,课堂交流。
二、学习研讨。
(一)导入。
(二)听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
教师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学生自由朗读、美读并思考:雨说的话主要表达了什么意思。
(三)合作探究,品味鉴赏。
1、初读课文,质疑问难。提出自己的疑问。
2、再读课文,品味语言。找出课文中三至五个你认为精彩的`拟人句,品味它们的表达效果。
3、归纳总结。试根据你对课文的理解,归纳文章的主题。
(四)比较阅读,鉴赏提升。
读杜甫的《春夜喜雨》,比较作者的感情。
春夜喜雨。
[唐]杜甫。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1)本诗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2)请你谈出对“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理解。
三、布置作业,完成练习。
课外收集描写“雨”的诗句。
豪新现代。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四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源!”他还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真好。”
我喜欢看书,为了看书,我可以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吃过晚饭,我做完作业,就看起了《文心精品库》,里面的文章精彩纷呈,引人入胜,有千万只翩然飞舞的《澜沧江边的蝴蝶》,有与人亲近的《珍珠鸟》,有可爱的《带刺的朋友》,有高傲的《小白鼠》,还有超越生命的《最后的常青藤叶》,我越看越入迷,一直看到深夜十一点才睡觉。
我之所以爱看书,是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学到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比如我从前认为小宝宝都是妈妈生的,可当我看了《小海马为什么是爸爸生的》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爸爸生的小动物,小学三年级作文《读书真好》。还有,多背多读优秀作文选,对我写作文很有帮助。那些优美而流畅的文章,让人赏心悦目的同时,还让我深受启发。
当然,在看书的过程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如不认知的字啦,看不大懂的词句典故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查字典、词典,请求爸爸妈妈的讲解,直到弄明白为止。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一本好书就是一所好学校,一篇好文章就是一位好老师。让我们像敬爱的周恩来总理说的那样,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五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童时,妈妈教会我的第一首诗,就是朱熹这首脍炙人口的《观书有感》。但是,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的良苦用心,直到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妈妈是希望我从小尽情畅饮这“源头活水”,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鲁迅爱书的故事》主要写了鲁迅爱读书,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一生爱书如宝的故事。读罢这篇文章,我不由得心潮澎湃,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我在感受到这位文学巨匠爱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读书的可贵。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读《鲁迅爱书的故事》时,我找到了心灵的共鸣。鲁迅爱读书,缘于他对有画的《山海经》这本书的渴望。我爱读书,缘于妈妈让我在书海中寻“珠”的经历。当我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过生日,妈妈神秘地告诉我,要送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给我。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飞似的跑到房间,看到一个蓝色的大盒子静静地站在那儿。我心里一阵狂喜:妈妈真慷慨,居然送我这么一大盒冰淇淋。打开盒子一看,却令我大失所望,原来是十六本图文版的《世界童话》。里面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条,上面是妈妈娟秀的笔迹“书海藏珠,书会让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我迫不及待地把整盒书一骨碌倒出来,一页一页的翻了起来,想找找那颗璀璨而神奇的“珍珠”在哪儿?或许它真能变出透心凉的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巧克力,漂亮可爱的布娃娃……我找得满头大汗,还是没找到妈妈笔下那神奇的东西。但我坚信妈妈不会骗我,从那时起我迷上了在书海寻“珠”——书像一艘船,带我从狭窄的小岛驶向辽阔的大海;书像一位知心朋友,陪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我在书中找到了一颗神奇而瑰丽的“珍珠”,在这里我如痴如醉地品茗龙吟虎啸的三国传奇,欣赏激昂悲壮的梁山聚义,畅游新奇惊幻的西天取经之旅。我被《堂吉诃德》中的骑士逗得忍俊不禁;我为《爱的教育》中乐于助人的卡隆喝彩;我更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不屈不挠的海伦•凯勒而感动。林语堂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灵性。”在学好课本知识后,我以爱书如宝的鲁迅为榜样——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品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心灵的平和,精神的慰籍。我学着鲁迅在三味书屋的八仙桌上刻下“早”字一样,把世纪老人冰心的这句至理。
名言。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写下来贴在我书桌上,作为成长道路上鞭策自己的。
座右铭。
福建省南安市实验中学七(五)班黄君媛指导老师:陈华鹏指导老师。
评语。
:《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此篇属于读后感,引、议、联、结,层层展开,滴水不漏,由此可见小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六
请输入你的答案...自从我成了商品交换的媒介以来,确实给人类带来了很大方便。
但人类似乎只看到了我外表的花衣裳,却忘了我身上带来了数之不尽的细菌危害和生命危害。
真倒霉,一大早,我就被送进医院去,抬头一看,呀,满屋的细菌数也数不清,他们重重包围着我,让我透不过气来。
到了中午,我被那位病人带到了那车水马龙的饮食摊里。
我被关在那黑暗的抽屉里,那里住满了我和姐妹们,这不,又一大群细菌向我冲来,我就义务地为病菌繁殖它的第二代、第三代……不料的是,店主的娇妻拿起我们来点数今天的生意有多少的时候,她一边点数看我们,一边用手指蘸了口水,不知不觉,她已经吸进了无数的细菌。
唉,我又被送进了银行,那位小姐也像刚才那个人一样,吸进的细菌比她还要多,那些坏家伙不断吸取我的油迹、污迹来成倍成倍地壮大它们的队伍,弄得我筋疲力尽,六神无主。
我没眼看下去了,只好睡觉。
过了三四天,我又被送到医院,正好看到那两位小姐,我伤心道:“对不起!是我害了你们!”经过许许多多的波折,我又来到了银行。
“吱喳,吱喳……”这一天晚上,我听见声音,睁大眼睛一看,哎呀,原来是小偷,原来小偷是为了我和姐妹们而来,过了不久,小偷开了银行大门,把防盗器给砸掉后,那小偷机灵地把我们从保险箱拿出来。
我只好跟着小偷一起走,在那放着我和姐妹们的箱子里,我苯糊糊地睡着了。
天亮了,我被那阳光照醒来了,这才知道,小偷正与一位阴险狡猾的中年人做一桩生意——白粉交易。
我真想从这小偷手中逃走,可我不像平常人那样,我没有脚。
难道我真的是万能的吗?钱是用来做一些不正当的交易的吗?这一种不正当的生意,可以使人家破人亡,变卖家里所有的东西,甚至去银行偷钱。
难道钱真的是那么有魅力吗?可以使人不顾一切地去偷、去抢吗?“有钱使得鬼推磨!”这一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同志们,女士们,“我不是万能的!”不要为了我——钱,而丧失了理智,这不值得啊!
九年级第四单元读后感篇十七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的著作,文中把各种人物的形象表现的活灵活现。下面是语文迷整理的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这个暑假里,我十分认真地阅读了名著《红楼梦》。我想,红楼梦应该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所以我发表的任何评论和感想都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所著。故事情节十分曲折,主要描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反映了那个年代对个性解放和人权平等的要求,闪烁着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红楼梦》还叙述了荣国府和宁国府由兴盛走向衰败的过程。
虽然有的同学对我说,读《红楼梦》不读死人才怪。但是,我仍然热忠于它,热忠于它动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我爱故事中的主人公,尤其是爱故事中的“凤姐”,――王熙凤。
大家都知道,王熙凤在故事中扮演的是一个反派角色。可是,我仍然喜欢她。这并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是因为她的才能。王熙凤是荣国府炙手可热的管家婆,王熙凤凭着她的万人不及的聪明才智和猴一样的敏锐和精灵,征服了贾家上下人的心。王熙凤办事十分泼辣,因此,在贾家十分有威信。
但是,人无完人,这样的精明能干的女子到底也不完美。王熙凤的不贤良和弄权舞弊,也遭到了世人的严厉谴责。但是,事实上,曹雪芹却十分同情这个使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犯”。为什么?这谁也不清楚,也许只有问早已长眠于地下的梦阮了,然而,最后,王熙凤的身体表现出来的心理变态,都是薄命所致。
其实,王熙凤的本性并不坏,她每有恶念,莫不是有人推波助澜,趁热打铁,就只能她孤军奋战,是不会有那么多人冤死的。但是她一有善念却总是事与愿违,徒劳无功。
因此,我同情王熙凤,更热爱这个人!
在读《红楼梦》是,心里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鄙视明政府的腐败无能,深深感受到清政府的无能。
《红楼梦》主要讲了主角贾宝玉身处贾家,一生从高处走向低处,最后人去楼空。贾宝玉一家原本大富大贵,父亲是朝廷大官,姐姐是后宫妃子,一家人说有多风光就有多风光,而这些也不是长久的,姐姐在宫中病死,贾府被进朝廷查抄,贾宝玉最终遁入空门。
想想其实也就知道原因了。
例如,原来奢华的大观园,园子里众多女子,绫罗绸缎,珠环玉翠,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
又例如,有一次宴请刘姥姥,只一道茄子就用了数十只鸡做配料,而且还用金筷子来耍刘姥姥。
由这几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当年贾家生活的奢侈浪费。这样的生活开支绝不是一个清廉的官员能承受的,贾家必然会走向衰败。
在当时的统治阶级每年浪费的食物足够全国人口食用1年,而百姓却过着食不裹腹的日子,成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真实写照。
通过读《红楼梦》一书,我了解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制度,看到“大观园”里人物的种种不幸,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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