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培养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怎样写出一篇有深度和思考的读后感呢?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取一些启示和借鉴。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一
《江村经济》是3月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图书,作者是费孝通。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时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文的依据是作者在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今属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的调查资料,最初以英文发表,题为《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1939年在英国出版,书名为《中国农民的生活》。作者将开弦弓取名为江村。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本时沿用原书扉页上的《江村经济》一名。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二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是根据抗战时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的分期连篇文章。费孝通先生的教授方式也相对开放,从所提出的概念大胆而朴素到探索的方式多是以讨论展开,这种先进的教学模式也可以促进新的学术领域的.开拓。本书的内容也主要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
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通过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等国际知名社会学家的论述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由浅及里的的展开,书中学术性与趣味性并重,虽然成书于上世纪,但书中理论却能广为当今社会学习借鉴。
“社会团体在日常生活合作中养成了团结的力量,总是会发生一种要求继续生存的趋势。家庭既是最基本的合作团体,这种趋势必然是很强的”这段之后关于“三角的团结”的论述读后豁然开朗,人社会的迭代是组成社会的三角结构的迭代,蚕茧的妙喻也是恰如其分,破裂是为了重生掺杂着一定的哲学意味在其中。“维持社会的完整最基本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有足够数目的人口来担负分工结构所规定的各种工作。“我说在人类中非得有活着的别人才能有活着的自己。”“人类有死才需要生。”等论述正如作者书中所说看似不合于常理,深究其中正是社会完整蕴含的深刻规律。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三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四
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写作宗旨,蒋廷黻在“总论”中有所交代:“现在我们要研究我们的近代史。我们要注意帝国主义如何压迫我们。我们要仔细研究每一个时期内的抵抗方案。我们尤其要分析每一个方案成败的程度和原因。我们如果能找出我国近代史的教训,我们对于抗战建国就更能有所贡献了。”由此可见,作者是想通过该书的撰写来抒发自己爱国爱民的热切之情,以及通过分析近代中国的国情来寻求救国之道和强国之路。
那么,近代中国怎样才能实现救国、强国之梦呢?蒋廷黻认为:“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织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这个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因为在世界上,一切的国家能接受近代文化者必致富强,不能者必遭惨败,毫无例外。并且接受得愈早愈速就愈好。”显而易见,蒋廷黻认为中国在近代只有积极而迅速地融入世界,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实现近代化,才能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强国之梦。其具体途径包括:重视科学、发展机械、养成民族观念。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五
在序言里费孝通先生讲过一句“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是啊,中国的主要力量是基层,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脸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中国乡土中国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句“游牧的人可以遂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确实是因为这个因素而使中国的农业发展到至今。而本人作为游牧家庭的人,是深有体会的,从小就陪爸爸妈妈遂水草而居,哪里的水草好,就迁去哪里,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想要找个水草好一点地方,所以就没有固定性,性。而农业家庭来说他们是不能弃地的,土地就是他们的命,他们要靠它而传宗接代,因此他们具有固定性。
在乡土中国中,差序格局和社会圈子的组织是比较重要的。同样的,在西洋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也是同样存在的,但比较上不重要罢了。这两种格局基本上是社会格局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的清,在事实上就常常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过各有偏胜罢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六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七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八
这本书很薄,置于掌心,不过一寸有余,但它也可以很厚,厚到要让人一遍又一遍地从头看起。每次拿起书的那一刻,说实话心中永远是抗拒的,那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词,一句又一句的深奥语句,天堑般阻挡在我和书之间。但当一页翻过,目光扫向第二页时,人仿佛就被吸了进去,一个个生动恰当的例子,永远适时地为我解开疑惑,给我往下读的信念。
全书从社会结构入手,阐明了乡土与城镇两种社会。乡下人并不愚笨,身上的那份土气也是代代耕耘此地而流传下来的。随着一个个论点的提出,这本书也愈加扑朔迷离了起来。
乡土社会,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论述中心逐渐向人的情感发展,直至长老社会的诞生,“礼教”一词逐渐展露在人们面前。管理社会的方式也大多成为了教化,这是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有管理方式。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上一刻都成为了过去,环境、社会都随之改变,当然,乡土社会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微妙的变化,但“生于斯,死于斯”终究还是决定了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仍会流传下去,烙印在乡土文化中,不易改变。
全书共有十四个章节,将乡土社会分割成单独的小块,但当十四个章节融会贯通时,又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乡土社会,我认为就是传统的中国,几千年绵延至今,从未中断,也许有些因素会因时而变,但世代终将薪火相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九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书中作者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那么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这次白话文为您整理了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东校区高一·2班张永江。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望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千丝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完过后,感触颇多。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旧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它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里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而我却认为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中国乡村的根挖出来了,而且给我们介绍得十分详细,头头是道。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并不是实质上的贬义。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比较稳定的,即使经受过战乱、迁移,这些灾难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细致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再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自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部分人往往总是想着“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令我受益匪浅。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分离,社会变迁剧烈,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但总的来说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还是“土”的,这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写到这里,我不禁赞叹费孝通先生持之以恒、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费孝通先生已经逝世,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仍然散发光芒,他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得是如此透彻。因此,我要继续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中国的乡土社会的理解。
郭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蠢,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地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地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崔芳语。
初读《乡土中国》是在一年前,陌生的专有名词和专业术语,让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在老师的讲解下才基本理清思路,看到了传统中国的轮廓。时隔一年,我再次翻看这本书,又有了新的收获,找到了与我们现代社会的丝丝联系。
文章的第一节就明确的定义了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现代社会,“土”成为了一个骂人的词汇,去讽刺乡下人见识短浅。但是作为中国人,我们从小是吃着土生土长的粮食长大的,而不是像西方人那样以牛排、面包为主食。也正是因为中国人这样靠土地吃饭的生活习惯,才使得人员不流通,形成了乡土社会。“土”这个字是中国人的依靠,如今也正是因为有庄稼人驻守在田边,才会有一袋袋米面运往超市,他们的“土”并不是一种缺点,不是人们讽刺的对象,而是对土地的执着坚守。
现代社会,应聘会看简历,注重你的学历、文化水平,社会上不免会产生学历高低的比较和歧视。那么如果在几十年前,大学还没有普遍化,这种歧视是存在的吗?那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又是存在的吗?不可否认,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文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贬义词,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文盲率高达80%,并且大部分是乡下人。乡下人就被扣上了“没文化”“文盲”帽子,被人低看一眼,甚至称为“愚”。“乡下人”以种地为生,“城里人”以文化谋生。乡下人之间所构成的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文字来维系的,更多应用的是语言、表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文字是少的;城里人所处的环境是流动的,对于事情交代的关系是薄弱的,并不可以靠语言文字进行保障,文字的使用率自然也就大大提升。但这里“愚”的恒定标准是是否认识文字,若“愚”的标准是是否会种地,当下的现象就会大相径庭。理科的实验中讲究“控制变量”,但是乡下人所处的生活的环境、学习条件都与“城里人”大不相同,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说乡下人“愚”。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进步,中国也从未停下脚步。我们不能用“土”“文盲”“愚”去评价乡下人,但是在全国共同进步的潮流中,文字的使用与工作技术都需要与时俱进,学习也就成了我们共同奋斗的工具。这本书带给我了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中国,也让我对那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还是浅显的,希望在第三次第四次的阅读中,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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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一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篇,综合起来可以分为8个主题,下面分别来进行讨论。
一、“乡土本色”、“礼治秩序”、“无讼”——礼治与法治的衔接。
在“乡土本色”这一篇中,费孝通先生讲到:“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礼治秩序”这一篇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了“礼治”和“人治”“法治”的区别,他说“法治”其实也离不开人,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在“无讼”中他说: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而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我们可以知道,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别正是“礼治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差别,在当今中国社会的激速变迁中,在从乡土社会进入现在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一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礼治”的逐步解体造成的社会秩序的紊乱亟需“法治”去调整。
或许,乡土社会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已经成为了我国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阻碍。“旧俗”是否一定要破?“法治”的推行是否要完全抛弃我们两千年来的乡土习惯?法治思想能否与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知识还能改变命运吗。
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在马路上听见背后汽车连续的按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不知道“靠左边走”或“靠右边走”。所以,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冒充内行的城里小姐对着苞谷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于是乎,可以说,城里人也是愚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愚与非愚,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最后一篇文章“从欲望到需要”的末尾又写到:“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所称的时势权力。”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常说的“知识改变命运”这样一句话。可是,我们看到,在当今的中国,随着贫富差距的日益拉大,地区之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多少农村孩子由于没有财力而失去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失去了去“见世面”的机遇。这导致他们终生都要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日复一日从事重复的体力劳动。而更为严重的事实是,随着大学生就业难的日益加剧,新读书无用论又重新在农村抬头,“不上大学一辈子受穷,上了大学马上就受穷”这样的话已在农村开始流传。
我们不禁要问,知识还能改变命运吗?在当今中国,知识还能带来权力吗?究竟是我们错了,还是社会错了?愚与非愚,或许既不是智力问题也不是“知识问题”,而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权力问题”。
费孝通先生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的最后说:“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覆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而当代的中国,已经发生了而且还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正是费孝通先生文章里所提及的“变化”。
一个人在社会中所接受的观念,所学到的知识,尤其是无形的道德规范及道德观念,都是在同一社会中生存的前代人的共同社会经验,是整个社会世代相承的共同的文化取向。可是,当代的中国几千年的发展改变,还不如这短短几十年的变化。翻天覆地的改变,让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应接不暇。日新月异的社会风气,既让人新鲜又让人感觉透不过气来。我们前辈的社会经验已经无法让我们拿来去适应社会的急速变化。上文提到的“知识是否还能改变命运”其实也正是这种急速变化的大潮给我们带来的困惑之一。
所以,我想说,我们不仅需要文字下乡,更需要思想启蒙。文字下乡是前提,思想启蒙是目的。知识或许不能改变命运,但没有知识是一定改变不了命运的。
三、“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我们有统一的道德标准吗。
在“差序格局”中,费孝通先生用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我们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与西方像一捆柴组成的团体社会不同,我们是由一张张以自己为中心的蜘蛛网组成的差序社会。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文中提到:“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西方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于是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发生了权利的概念。人对人得互相尊重权利,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但在我们的传统道德系统中,我们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是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另外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无法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所以,在这种极富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但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团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正因如此,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隐讳。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所以我觉得,我国现在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中,有的的确是政治体制问题造成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根植在我们骨子里的这种传统道德观念在作祟。
四、“家族”、“男女有别”——婚姻与爱情。
关于婚姻、家庭制度,费孝通先生在另一本书《生育制度》里有着更为深刻的阐述。在这里我只就《乡土中国》里的这两篇文章来简单的谈一下我的收获。
费孝通先生在“家族”一文中提到:“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而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在“男女有别”一文中提到:“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着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其实,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
我们知道,反对封建礼教的中最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争取婚姻自由,无数的文学作品中也都表达了对封建社会限制男女感情、遏制婚姻自由的控诉。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文章,让我明白了为何封建社会要控制男女自由结合,这是因为: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在乡土社会,男女之间的结合并不简简单单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的一种结合。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但是当今中国,随着西方思想的冲击和社会经济关系的的发展,乡土社会结构已被打破,我们正经历着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随着大家族的瓦解,小家庭成了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元,传统的择偶方式已不再适应现在社会的变化。可是,我们也并没有完全走出传统观念的影响,与西方重视的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爱是否开心,而不在乎家庭、婚事等的束缚相比。我国却是什么都要面面俱到。想要门当户对的理性,想要两个人的爱情合适,也想要一见钟情的浪漫。尽管现代人接受了新的观念,对于婚恋也不再是以前的保守态度,但是一旦涉及到婚姻,作为父母就一定会出来干涉。每个人都会受到盘根错节的传统观念的束缚,瞻前顾后,导致了择偶难度越来越高。”
当今的年轻人,正是在传统观念束缚和新思想的冲击下艰难前行。
五、“无讼”——如何树立司法权威。
本来想把“无讼”这一篇的感受和“乡土本色”与“礼治秩序”放在一起的,但是,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想,很有必要把它单拿出来谈一谈。
费孝通先生在“无讼”里讲到:“现代都市社会中讲个人权利,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国家保护这些权利,所以定下了许多法律。一个法官并不考虑道德问题,伦理观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尤其在民法范围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权利。在英美以判例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下,很多时间诉讼的目的是在获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规则。一个变动中的社会,所有的规则是不能不变动的,环境变了,相互权利不能不跟着改变。事实上并没有两个案子的环境完全相同,所以个人的权利应当怎样厘定,时常成为问题,因之构成诉讼,以获取可以遵守的判例,所谓testcase。在这种情形里自然不发生道德问题了。”
费孝通先生还谈到:“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第一是现行法里的原则是从西方搬过来的,和旧有的伦理观念相差很大。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这一套已经使普通老百姓不明白,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在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下乡了。那些不容与乡土伦理的人物从此却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当然,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事实上,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依着现行法去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尽管费孝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是上世纪40年代写的,可是说他是描写我国当今的司法现状也不为过。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中国人以和为贵,宁愿息事宁人也不愿诉之于法庭。村民发生冲突与纠纷,并不是立即想到法律,而是通过人情、礼俗和习惯规矩的某种民间法来进行调解和缓和,通常使用本着以家族和乡邻关系为基础的具有浓厚血缘家族和乡土意识的民间法进行劝导、调和,国家法相反成为他们的参照。
在王连保先生的《我国乡村法律秩序的文化视角解读》一文中写到:“乡村的法律秩序存活和发展的外生变量是国家政权的干预程度。国家工作基本上通过村干部来执行,村干部享有国家赋予的强制的制度性权力,对于乡村事务拥有很大的发言权。但是村干部生长于乡土社会中,他的任何违背乡村法律规则体系的行为,都可能遭到来自乡土社会和制度制约的双重压力,所以他们在执行国家工作中必须顾忌乡村的规则。其他执法机关也会面临同样境况,基层法官在审理农村纠纷案件时,往往不按法律程序办案,甚至有时有意规避法律条文,以达到平息纠纷为目的。”
文章还说,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大规模地进入乡村社会,力图构造一个现代的法律秩序,然而,正式法所代表的是一套农民所不熟悉的知识和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它们与乡土社会的生活逻辑并不一致,因此也很难满足当事人的要求。结果人们往往规避法律或者干脆按照习俗行事,而不管是否合法;国家在力图贯彻其政策和法律的同时,也往往退让妥协。这突出表现在民间规范、习惯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不一致上,其实质可以说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西方文化的冲突,从文化的视角看,这种冲突其实是正常的和不可避免的。这样,我们就会宽容和理解现存的乡村法律秩序,并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意义。传统的“无讼”、“和谐”的观念,以及宗族文化的重视血缘关系的思想,不是必然与现代法律秩序水火不容,它们在维持农村法律秩序中甚至在重建农村法律秩序中有积极作用。
六、“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名实的分离”——民主与历史周期律。
在“无为政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论述了两种不同权力: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它们产生的缘由和表现。所谓横暴权力就是上级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而所谓的同意权力就是个人得服从大众的安排做事。由于一方的某种权力过剩引诱了另一方来争取就产生了横暴权力。如广西瑶山常见汉人侵占瑶人的土地,却并不征服瑶人来做奴隶,是由于汉人人口多土地少的原因造成的。而在天高皇帝远的乡下,大多事情都是通过同意权力解决的。
在“长老统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主要讲解了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教化的手段,年轻一辈懂得尊重年长一辈,同时年长一辈也在向年轻一辈学习,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此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解说,正是一代传一代的教化延续,乡土社会得以稳定发展。
而在在“实名的分离”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继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之后又提出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他讲到:“社会变迁常是发生在旧有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新的环境发生了,人们最初遭遇到的是旧方法不能获得有效的结果,生活上发生了困难。人们不会在没有发觉旧方法不适用之前就把它放弃的。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如果它已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蒙受损失。另一方面,新的方法却又不是现存的,必须有人发明,或是有人向别种文化去学习,输入,还得经过实验,才能被人接受,完成社会变迁的过程。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遑惑、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这里发生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实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发生了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因为它并不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根据传统的。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费孝通先生的这三篇文章,必须结合在一起去读,才会发现其中四种权力的联系和区别。四种权力相互融合又相互制约,构建了中国社会发展中的权力之争。
对于这四种权力,我是这样理解的,为了利益这一个唯一的目的,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在相互斗争中此消彼长,当运用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获得的利益不如“无为”获得的利益时,前者就让位于后者,无为政治便有了现实的存在。无为政治导致长老权力的出现,若长老权力勇于自我改革,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这社会也可以避免因社会变迁而发生的混乱。如果长老权力跟不上社会的变动时,时势权力出现,导致革命,推翻现有长老权力,继而进入下一循环。
费孝通先生提到:“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虚伪在这种情境中不但是无可避免而且是必需的。不能反对而又不切实用的教条或命令只有加以歪曲,只留一个面子。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这就是名实之间的分离。社会如果加速的变动时,注释式歪曲原意的办法也就免不了,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当今的中国社会正是这样一个实名趋于分离的长老权力下的社会。所谓“中国特色”或许正是这样一种“注释”罢了,是一种口是心非、自欺欺人的注释。抗日战争胜利前夕的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黄炎培访问延安。在和毛泽东的谈话中,他坦率地提出了自己长期思索而未解决的历史周期律问题。他问毛泽东,共产党能不能找到一条新路,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对黄炎培的坦诚直言,毛泽东当即非常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就是著名的“延安窑洞对”。
如今,五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本来就缺乏民主传统的中国,该怎样来建设今天的民主政治?当我们看到政府由于监督缺失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时,我们只能黯然面对那个被时人誉为“建立民主政治宣言”的“延安窑洞对”!
七、“血缘与地缘”——城市化进程。
在“血缘和地缘”这一篇章里,费孝通先生重点解说了什么是血缘和地,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表现、功能。他用自己作为例子,说明“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如果一个人没有直接的地缘关系,不管他走到哪里,并在那住上了多少年,人家都会用“新客”“客边”“外村人”等来称呼他。从文字可以知道,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和地缘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籍制度的取消是大势所趋,血缘关系社会中将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则是完全的地缘关系社会。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当代的中国,正在进行着这种转变!
八、“从欲望到需要”——社会的进步。
费孝通先生在这篇文章里说到:“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的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他认为人的计划是不自觉的,欲望产生了“要”,为了满足“要”,人的行为就由欲望控制了,当人的行为变成自觉的,那就是需要了,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尽管离题有些远,但我在这里想到了生物进化论的观点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把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在乡土社会中缓慢的社会变迁如同缓慢的自然环境变迁一般导致了乡土社会中人的欲望和行为的印合。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于生存的条件。但是这种印合并不是自觉的,并不是计划的,这种印合如同漫长的自然选择导致的物种进化一般,可以说是天工,而非人力。
又或许中国社会从乡土社会的依“欲望”而“行为”,到现代社会的因“需要”而“行为”,正是一种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自身自然属性的减少和社会属性的提高。
费孝通先生说:“在乡土社会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而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做人们行为的指导了,发生“需要”,因之有“计划”。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我也想说,我们国家正在发生着的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的过程中,或许充满着痛苦,或许充满着矛盾。可是,这的确是一种进步!我们应当坚定不移的坚持,后退,是没有任何出路的!”
九、结束语——我们来自乡土。
《乡土中国》一书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费孝通先生先生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尽管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有很多人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书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摆脱封建统治才百余年的我们,依旧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当今的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乡土社会和儒家思想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深刻影响,正因为此,中国乡土社会的完全解体或许还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二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格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通俗地讲就是个人中心主义,儒家传统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认识了差序格局,我们就会客观地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而形成的以族群为主的乡土社会,从而理解家族、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乡土社会的安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先生认为主要靠礼治,当然也不排除长老统治。“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黄金”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振兴乡村计划的国家战略中,这种朴素的仪礼仍然能发挥巨大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三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主要收集了40年代后期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所讲的关于“乡土社会学”的14篇文章。近日学有余闲,我又一次拿起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细细品读,竟另有一番收获,于是草拟成文,和众位学子齐分享。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有两句话,一句是“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练出来的结果。”另一句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它们凝练而充满意蕴,引发了我的深思。
这两句话说明了什么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在中国,农民长久以来聚村而居,因此乡土社会人口的流动率相当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十分稀疏,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为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具备了微妙的特点:每一个孩子都是被长辈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的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了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乡土社会里,乡民之间在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频繁地、长时期地接触,天长日久生出亲密的感觉,并且,这份亲密的感觉会使人和人之间获得天然的信任。在熟悉的乡土社会,彼此间无条件的信任来得似乎没有根据,但却是最可靠的,它已经成为了深入乡民骨髓的规矩。比如,我们今天依然常常在农村听到这样的话:“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万一多说甚至像现代社会一样怕口说无凭,必须得签个字、画个押,那乡民恐怕就要说:“这不是见外了么?”
熟悉尔后亲密、信任,这和“自由”有什么关系?
这就要提到费孝通先生《男女有别》一文中的观点:“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这两句话说明——了解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亲密感觉是一种“了解”,熟悉也是一种“了解”。乡土社会中,各个人之间有着高度的了解,知根知底了,熟悉的、亲密的、信任感觉便产生了,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系,并且,这种社会联系到某种程度会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即乡民之间无条件的信任已经内化为乡土社会的礼俗之一,成为乡民自然而然的行为了。
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传统正是维持礼的这种规范。《礼治秩序》有言:“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想到这里,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已然明晰,但是我们不妨进一步思考此种社会学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关系。
我思考的结果是——乡土社会中“熟悉——亲密——信任——自由”的发展规律与“学而时习之”的古训有共通之处。
《论语·学而》有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在这里,“学”是学习,“时”指的是时间,“习”即温习、实习,“说(悦)”就是内心高兴、喜悦的意思。与上文所讲的社会学的理论相对应,“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时习”是经常性的、无数次的陶练,“说(悦)”是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四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20xx年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五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六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研究中国社会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作品以文字下乡为起因,论述了中国社会的道德标准、婚姻爱情、礼治法制、政治统治、城市进程及社会变革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反面的感想。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破解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格局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通俗地讲就是个人中心主义,儒家传统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认识了差序格局,我们就会客观地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而形成的以族群为主的乡土社会,从而理解家族、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乡土社会的安定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先生认为主要靠礼治,当然也不排除长老统治。“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黄金”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在振兴乡村计划的国家战略中,这种朴素的仪礼仍然能发挥巨大作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七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八
导语:《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读完《乡土中国》,你有什么感想?欢迎阅读《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十九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二十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字篇二十一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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