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系列读后感(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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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系列读后感(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4 07:56:12     小编:GZ才子

读后感是一种自由发挥的写作形式,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独特的感悟。写读后感时,需要注重思考、分析,并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来。以下是一些经典文学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如果你也读过这些作品,不妨看看别人的观点和感悟。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一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很喜欢读书吧,人们都这么说:“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打开《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我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一定会更喜欢读书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热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和林媛静很快成了好朋友,冷落了宝蓝。媛静爱打扮却偏偏最不喜欢看书,甚至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帮助这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了“读书王”大赛。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她们发出了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的称号,读书“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认真读书。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非她们莫属,但结果却出人意料,“读书王”的称号被金民俊拿走了。虽然媛静没能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真正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也是因为读书,让他们变得更加亲近了,他们一起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久久地沉浸在书本的故事中,原来书籍竟有这么大的'力量,将原本最不爱看书的媛静变成了一个快乐的“书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学到知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纵观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书籍改变并成就了自己,那是因为他们读了“数不清”的书,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们沉浸在读书的快乐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北宋著名文学家苏洵小时候不爱读书,直到二十七岁才幡然醒悟,发愤图强。自己认真读书的同时,也影响着他的儿子们,后来三人一同进京赶考,相继金榜题名。父子三人被后人称为“三苏”,一同列入“唐宋八大家”,名垂千史。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做一个快乐的小书童吧!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玛丽、柯林、狄肯三位小孩。玛丽是一位小姑娘,她的爸爸在英国()工作,妈妈则是寻欢作乐的人。玛丽出生后,就交给了奶妈,她的妈妈就没有抱过她一下,玛丽是一个瘦小的女孩,体弱多病。也是一个性情暴躁、蛮横霸道,但自从那场灾情极为严重的大火乱后,无数人生命被无情的夺走了,玛丽也被送到了大庄。

玛丽又听见了声音,便随着声音而去。这一次,他终于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在一个房间前她停了下来。她推门进去,手里拿着蜡烛,看见一个小男孩,火光的亮度使小男孩转过身来。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并且愉快的聊天。这个小男孩叫柯林,是这里的小主人。总是怀疑自己有病,但自从认识玛丽之后,性格与情绪完全变了,不再哭,也不再吵闹了。他们也有产生矛盾的时候,但很快就会雨过天晴。

柯林、玛丽、狄肯三个小伙伴天天去秘密花园,食欲也增加了,变得又白又胖。但他们又怕大人们怀疑。当狄肯把整个故事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他妈妈-----苏珊所儿比。她的妈妈是非常懂得教孩子的。于是她让狄肯每天带着一桶牛奶和三份面包,吃得饱饱的。

柯林顿爸爸是一个四季在外旅游,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他的妻子说:“在花园里……”狄肯的妈妈为了玛丽和柯林专门给柯林顿爸爸写信,爸爸真的回来,在花园里,柯林一头撞进了爸爸的怀里,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三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xx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四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五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六

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生“暑期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要求我们按照小学推荐书目,到学校图书室借阅。

我们个个欢天喜地,涌向图书室,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奋力地搜寻着自己的“猎物”。“众里寻他千百度”——经过筛选、比较,终于找到了自己十分喜欢的图书——《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捧着心爱的图书,大家如欢快的小鸟,一路歌声一路欢笑……《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一书的内容有“好朋友有了新朋友”、……,“出人意料的结局”等十个章节组成,虽然只有薄薄的168页,但故事环环相扣,悬念迭出,引人入胜。烈日炎炎,热浪袭人,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着,被主人公乐意助人的精神深深感动着,忘记了酷暑难当的夏日。

书中所讲故事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情同姐妹,非常热爱阅读。出人意料的是第三者——媛静却“插足”了她俩之间。媛静根本不喜欢读书,只知道打扮自己,时时“臭美”。为了友谊,“挽救”朋友,宝蓝强拉硬拽,“逼”着她的朋友参加“读书王”大赛活动,并主动送书给媛静。调皮的民俊却故意“挑战”媛静——要与媛静争抢“读书王”的称号!于是,宝蓝和她的朋友便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认真“备战”,对阵民俊的“挑衅”,在老师、家人的帮助下读书大赛仪式启动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全书,久久地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媛静虽然没有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却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只有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这可能正是她的朋友宝蓝和允熙的用意所在吧!在知识瞬息万变的今天,作为学生,我们要持之以恒地阅读各类优秀书籍,吮吸知识营养,将阅读进行到底!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歌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这许许多多的至理名言,无不说明了阅读的重要,阅读的无穷魅力!

“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爱书吧!书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好伙伴。

夏日的天空,繁星闪耀,美丽的银河令人遐想,我躺在凉椅上仰望星空,遥想未来,不知不觉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书虫,在书海里游来游去,不亦乐乎!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七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隐秘。《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漂亮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游览了昆虫的海洋。

这里有吝啬的杨柳天牛,这里有音乐家蝉和蟋蟀,这里有新陈代谢的工作者蝇,这里有赛过鼹鼠的背负专家蜣螂。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对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完毕生的精力告知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觉人类不能及的力量;法布尔经实践告知我们昆虫的才智。

他带着我走进昆虫的世界,游览昆虫的海洋: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准备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漂亮,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仆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这些不就像我们人类世界里的争斗吗?就像强盗抢夺勤劳和善的人们积蓄已久的财产一样,这些懒散无能的昆虫会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不过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件事,结果便也不一样了——把金蜂寄生看为一种打猎,便与其它的动物相同了。金蜂将别的蜂类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其它蜂类将甲虫、毛毛虫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人类将牛、羊、猪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所以说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情,结果往往会不一样:从蜜蜂的角度看,金蜂是寄生虫;从金蜂的角度看,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打猎。

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人类将牛、羊、猪给自己的孩子做食物。所以说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件事情,结果往往会不一样:从蜜蜂的角度看,金蜂是寄生虫;从金蜂的角度看,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后代而打猎。

昆虫的国度里也有秩序,也有固执。这是一种生活在松树上的松毛虫,它们有个外号“列队虫”,从这个外号就能感受到它们的秩序了。松毛虫身上有着比山羊还剧烈的山羊效应。它们不管第一只走到哪里,后面的也都会无条件的跟从。松毛虫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不留一点缝隙,为首的那一只,无论它是打转还是歪歪斜斜,后面的都会照着它的样子做,无一例外。假如队伍不当心散乱了,当队伍重新排好时,“领袖”就有可能会变,为首的那只就会立即摆出领袖的样子,带领着队伍前进。松毛虫,这是一种多么有秩序的昆虫啊!领袖有带头作用,队员也有剧烈的团队意识,这是人类不能做到的。不过这种昆虫太死板,太固执了。法布尔做了一个试验,他将松毛虫引上了花盆的盆沿,并断了它们回去的路。那是一个封闭的圆,松毛虫沿着这个圆一圈一圈的始终走下去,但这是徒劳的,怎么可能走出去呢?试验的第六天,有一只松毛虫尝试顺着花盆往下溜,溜到一半时,它又上去了。试验八天后,它们最终开拓了新的`道路。这就是他们的固执与坚持。能坚持当然是好的,但不能太过固执,我们要学习松毛虫的坚持,但不能学习他们的固执,我们要勇于创新。能勇于创新,这就是我们人类与昆虫不同的缘由。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觉的却截然不同。蝉埋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唱歌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消失。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看反对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唱歌,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终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确定它。

“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法布尔用行动让我更深的理解了这句话。赤条蜂告知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随着《昆虫记》,我进入了昆虫的世界,随着《昆虫记》,我游览了昆虫的海洋;随着《昆虫记》,我明白了世间的道理。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散,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昆虫小小的世界,社会大大的道理。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八

看《马小跳》这本書,我觉得他是一个天真善良小男孩。

《把猫寄养在谁家里》这一章,主要写是夏林果家里养一只猫,那只猫是夏林果在路上捡,是夏林果最心爱宝贝。可是他爸爸要去美国做学者访问,要去半年,妈妈每天早出晚归,连做饭时间都没有,怎么给猫做饭呢?夏林果求助很多人,都没有寄养,张达怕猫,唐飞害怕自己家猫咬伤夏林果猫,丁文涛又觉得半年时间太长,不愿寄养。夏林果急得哭,因为他不想自己心爱宝贝变回原来样子,流落街头,那样它会很可怜!正当夏林果一筹莫展时候,马小跳主动提出收养他家猫,夏林果开心笑!

马小跳虽然是个很调皮孩子,但是他有一颗善良心,能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我们要像他学习,要有一颗爱心,用行动来体现自身美!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九

我上幼儿园时就酷爱读书,因为我那时不认识字,所以我就看图话。当我上学,认识字就读《天方夜谭》,《鲁滨逊漂流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等等。不过,我最喜欢读还是杨红樱阿姨写《淘气包马小跳》。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学习成绩及差,而且丑陋一个男孩马小跳,他可是学校里一个“著名”捣蛋鬼!经常被老师请进办公室谈话。

在《超级市长》那集故事中,马小跳要去竞选“超级市长”,出人意料是马小跳不仅初战告捷,而且过关斩将,最后成为“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市长提三个愿望。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活泼快乐敢说敢做马小跳。我也要向马小跳一样把身边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虽然马小跳调皮,可他心地善良,他虽然成绩差,可他诚实,他用一颗诚实守信心,来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会用书中那句口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来,一起让我们把烦恼丢掉,做一个快乐人!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是世界上一位在自然界环境中观看昆虫和讨论昆虫的科学家。他诞生在法国南部,因家境贫困,从小被父母送到祖父家寄养。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书籍,便开头对自然界中的昆虫有了深厚爱好。在此爱好的引领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努力,最终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留传后世的——《昆虫记》。

他要让厌恶这些小东西的人们,通过读《昆虫记》后知道,这微不足道的小虫儿有多么奇妙的本事,也和自然界中其它小精灵一样可爱。

法布尔为什么能写成一本人人爱读的《昆虫记》这本书呢?我认为有如下几个缘由。

缘由一:爱好——是法布尔讨论昆虫的原动力。自从法布尔偶然读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后,就对昆虫有了深厚的爱好。由于我感觉爱好是探究各种学问的首要前提。我想爱好是自身学习和探究的最好老师。假如他对昆虫不敢爱好,就不会用大量的时间和毕生的精力去讨论和探究。

缘由二:持之以恒的毅力——是法布尔最终能写成《昆虫记》的重要条件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抱负,如缺乏持之以恒毅力,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样是不能实现自己的幻想的。

缘由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是法布尔能写成《昆虫记》的必要条件之二。假如法布尔没有严谨和细致的探究态度,就不会把别人都认为不起眼的'昆虫世界写的活敏捷现,布满诗情画意和乐趣。

每个人都想实现自己的抱负来获得胜利,但是通向抱负的路程特别曲折。我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肯定要向法布尔学习,学习他持之以恒的毅力和严谨细致的探究态度,我想在新的学年中我肯定会有更大的进步。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一

这本書主要讲是:马小跳和路曼曼是一对同桌冤家,他们两个之间永远有吵不完架。路曼曼是好学生,马小跳是淘气包,所以秦老师让路曼曼和他同桌去管他。老师给路曼曼一个小本子,专记马小跳不良表现,路曼曼要管马小跳,可是马小跳不喜欢让她管。所以路曼曼和马小跳之间几乎每天都要发生一场战争!

我最喜欢两个人战争那段,很有趣!数学老师天天都要布置100道口算题,错一罚十。连续几天,马小跳都有错题,但路曼曼从来不会错。于是,马小跳就在做口算时和路曼曼对答案。这天,马小跳竟然破天荒地一道题都没有错,得到老师大大表扬。路曼曼知道马小跳和自己对答案,但没有证据于是路有一天路曼曼先写上错误答案,等马小跳偷看完,再写上正确答案。这次自作聪明马小跳可栽在路曼曼手上。马小跳错五十三题,被老师训个七荤八素、晕头转向。

看完这本書后,我觉得马小跳与路曼曼之间存在着不是仇恨,而是深厚友谊,有时路曼曼不开心,马小跳就做出千奇百怪动作逗得她哈哈大笑。有时马小跳碰到难题,路曼曼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马小跳。他们不停地吵嘴,不停地和好,其实这就是孩子之间深厚友谊。我还要像马小跳那样快乐学习、快乐玩耍!读書真是太有意思,我才刚刚体会到!以后我一定要读很多書!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二

我喜欢很多书,但是《寻宝记》最令我难忘,它的人物故事情节让我回味无穷。

寻宝记是一本历史探险漫画书,有着二十多个国家的寻宝记,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德国寻宝记》、《澳大利亚寻宝记》、《美国寻宝记》……这里面的故事和真的一样,有些地方很幽默,也有些地方令人伤心,非常富有感情,我越读越起劲,仿佛真的也穿越了二十多个国家,仿佛也真在和麦克、布卡一起寻找着宝藏。我边读边画,一边看图画一边也画着相关的知识,如:德国和中国也有很多节日有啤酒节有谢肉节有足球热……同时我还知道德国也有很悠久的历史,在这本书里,还有着我不知道的东西,还有着从未解开的迷,当他们不知道真相时,我也会跟着他们一起思考,当他们成功的时候,我同样也会跟着一起高兴,从而去找到他们成功的'原因,一个国家的寻宝记没找到时就好像一个个迷,等着我们去解,我也真想钻进故事中,和布卡麦克一起探索,一起探索宝藏的奥秘。

寻宝记让我一生难忘,那里边的故事令人有时伤心和紧张,那里边知识令我受用不尽。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三

在一片繁光华色中独求心间最安静的相守,在薄冰艰途中走出绝世浪漫的爱恋,这是《暮光之城》的传说,这是斯蒂芬妮带给少年们的奇幻世界。

客观的说,《暮光之城》的情节不足为道,尤其在网络小说泛滥的今天,试问哪一本小说没有复杂的爱情,没有深藏的危机,没有强悍的能力,没有滔天的欲望。可是在这本书里,最吸引人的是简单而难求的生活:一次邂逅的爱情,一场执着的守候,一个安乐的小镇,一段神奇的经历,有点挫折,有点阻碍,有点彷徨,但只要勇气和努力就可以克服一切,当一切都尘埃落地,没有人放弃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淡然与知己爱人相依,坐看天边云卷云舒。恐怕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就是我们一起平凡活着,享受共同的美丽时光。

大段大段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是斯蒂芬妮最擅长的特技,在无数的独白里,贝拉静静表达着远离喧嚣的渴望,而福克斯小镇的安宁祥和正是为她存在。因为只有在这个无限接近自然的淳朴之地,贝拉理所当然找到了最合适的生活,还有暗夜中渴望温暖陪伴的爱德华。在《暮光之城》里,每一个眼神都饱含深意,每一次触碰都在感染,每一下呼吸都迷惑思维,当人们被行色匆匆五光十色的现实遮掩双眼,斯蒂芬妮却抛开速食爱情时代的背景,用她独特细腻的笔法,展开一段看似惊险实则安谧的爱情传奇,将人们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娓娓道来。

也许贝拉和爱德华亲密而危险的相处是全书的主题,可是读完这本书,我被清新自由的福克斯镇深深吸引,忽略了其他,只希望某一天,我也可以走在被阳光和阴影密满的林间小道上,呼吸着潮湿干净的空气,为着偶一鸟鸣感到由衷满足。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四

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五

这个是其中一个一直以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承受1009次的失败,也不可能跨越这个横沟。但这几天我读了陈金龙教授写的《把困难雕刻成微笑》这本书。哈伦德·山德士在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后,仍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触动了我,使我深有感触。

终于,在经历了1009次拒绝后,他换来了成功,终于听到了“同意”2个字。那家餐馆用了他的配方后,顿时生意火爆,就这样,在哈伦德·山德士88岁那年,成为了世界有名的富翁。

读完这本书,我被哈伦德·山德士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感动,我想:“在经历了1009次拒绝后,有多少人能锲而不舍的继续下去呢?”而我也明白了,倒下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倒下了还会爬起来,再向前一步。

成功与不成功之间,并不是一道巨大的横沟,它们之间的差别只在于是否能够坚持下去。

许多时候,只需要我们再多坚持一分钟,或许,就能成功。

书虫系列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特别好玩的书,那就是法国闻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作品——《昆虫记》,作者通过长期的认真观看、多次试验,解开了昆虫界的很多隐秘,从而写下了这本《昆虫记》,他用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异的'昆虫世界,让我眼界大开。

《昆虫记》详尽地介绍了一些昆虫的本事和故事,有的是我们熟识的;有的我听也没听说过。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破坏之王》里的毛虫。大家对白蝴蝶应当不生疏吧!它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就像雪花散落,漂亮至极,你能把它和毛虫关联在一起吗?哈哈,没想到吧?毛虫就是白蝴蝶的小时候,它们是吃卷心菜长大的,每年的四、五、十月,卷心菜成熟的时候,毛虫的妈妈就会找准时机将它们的宝宝安放在卷心菜的菜叶上,那么它们的宝宝就不愁吃的了。别看它们个子小,胃口却大着呢,只要两个小时,它就可以把整片菜叶除了粗大的地方吃个清光。“破坏之王”这个称号果真名不虚传啊!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谁会想到那么招人喜爱的白蝴蝶竟是害虫!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只看表面,妄下定论,只有通过认真地观看、深化地了解,才能看清真相。多学习、多听、多思索会让我们获益良多。大自然多么奇妙,昆虫的故事多么丰富多彩,它们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读完《昆虫记》,我深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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