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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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精选22篇)
时间:2023-11-24 07:48:06     小编:QJ墨客

读后感是对文字、故事和情感的思考和表达,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其次,读后感要突出个人的观点和理解,注重对书籍内容的思考和分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彩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激发你的写作灵感,让你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读后感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吸收作品的思想,也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些优秀的读后感作品吧!

个人读后感篇一

台风“山竹”来势汹汹,随手拿起很久前买回来却一直未读的这本书《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一口气读完,心中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人公叫爱迪,他是一个游乐场的维修员,虽然这是一份他很不情愿的工作。八十三岁生日那天,为了拯救在突发事故中身处险境的女孩而殒命游乐场。醒来时,爱迪已身处天堂,这才发现,那里和自己想象中的伊甸园不一样,并不是欢声笑语,歌声缭绕的乐土,而是地球上生活片段的交叠重现。每个人在死后都会碰到五个人,也许你认识他们,也许你并不认识他们,但终究你会明白他们和你之间的关系,会明白上帝安排的隐喻。爱迪同样碰到了五个人,其中有他铭记的人,也有他遗忘的人,甚至有他完全忽略的人。他们轮流登场,引领他寻找逝去的时光,追问人生的谜底,很多他活着的时候不理解、不宽容的事情终于得到解释,得到谅解,天地间仿佛有一条巨大的锁链,爱迪只是其中的一环,所有的故事都像河底的卵石,一颗接着一颗。

《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告诉我们:天堂里,会有五个人,为了五段不同的记忆,等候你长大、相爱、衰老、死亡,等待着解答你最后的疑问。每一个故事的开始就是另一个故事的结局,每一个故事的结局又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世上没有偶然的行为,我们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你无法将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分割开来,就像风和微风紧密相连一样。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人,世界上各式各样的故事,说到底都是同一个。

我们总会在琐碎的生活中、在平凡的日子里去追问:为什么我会活着,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看完本书,看完爱迪在天堂的经历,他碰到的五个人逐一向他讲述和解释了似乎与他毫不相关的故事和联系,我突然觉得,也许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那些平凡的日子,那些我们以为毫无意义的生活。我们经历的时候并不完全能体会到事情的前因后果,也不能深刻明白事情发生的影响,但是,这些经历却实实在在的改变了一些人的生活,我们也在不经意间承载了另一些人的生活,这些就是我们生命的价值所在。

在小说结尾处的天堂里,有一条神圣的河,流水潺潺,阳光闪耀,如梦似幻。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疲劳、所有的创伤,全都被寂静无声的河水清洗掉,只留在清澈的灵魂。这也是我想象中天堂的样子。天堂里,爱迪在理解了了公平、宽恕、牺牲、长久的爱之后,终于完成了灵魂的自我救赎。

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快乐有伤悲,有高山有谷底,有生与死的万千联系。人生的终极课程是自我救赎,这是人一辈子真正需要追寻的东西。只有揭开内心最深的恐惧,才能打破捆绑一生的梦魔。不管是何种经历,都将赋予我们成长的力量。

个人读后感篇二

开学这么多天,我利用每天放学的时间和每周四的阅读课读完了一本朋友推荐的小说,名字是《一个人的好天气》看完了140页的小说,我的心情也是豁然开朗,虽然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但读完也有对生活的感叹。

《一个人的好天气》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简单到不算一个故事,简单到只要你随处找一个20多岁的人问一下,可能都会得到一个差不多的故事,然而就是这样的随处可见,吸引了人。

整整一本书,就是讲述这知寿来到东京后与和自己完全不同一个时代的老奶奶吟子的生活。在这一年里,知寿打着好几份工作,丢了一个男朋友,交了一个男朋友,又丢了一个男朋友,其余就是呆在老房子里与舅姥姥吟子过着最为普通也最为无聊的生活。整本书,分成4个部分,分别是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讲述了知寿来到东京一年的生活。

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把这样的年轻女性的一种被虚无感证实了的孤独感,都是以一种都市的轻松笔调描写了出来。

这本书的最后,我没有读到我想要的结果,他是不是和她男朋友重归于好?是不是吟子要死了?这些疑问也体现了社会的变迁,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悬疑,让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找寻答案。

我们都要更珍惜周边的人。同时也要珍惜自己,就算在感情上受到伤害,也不要气馁,要保持勇敢向前的精神。

个人读后感篇三

业界流传着很多关于“股神”巴菲特的故事,其中一个是:巴菲特和一位飞行员谈论关于“如何设立目标”的话题,他让飞行员先写出25个小目标,再从里面圈出最重要的那五个。

飞行员表示很无奈:就算找出了5个最重要的,剩下的20个我也要达到啊。巴菲特却认为飞行员应把全部精力集中在最重要的5件事上,剩下的20个都归为是为了整体考虑而不得不先放在一边的部分。

这是巴菲尔做事的一种好习惯,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有一堆事情摆在你面前的时候,我们需要不断地按照优先级来排序,确保自己完成了最核心、最紧迫的工作。

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凡是混得好的人往往都有相同或者类似的好习惯,它们带来的价值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在今年的奇葩说上,有两位选手被网友爆赞,他们就是陈铭和詹青云,甚至因为知识过于密集,他们之间的辩论被网友称为“神仙打架”。作为武汉大学讲师的陈铭在台下表示:读书充电建设自我,已经成了他的日常习惯。

好习惯带来的能量更能撑得住一个人的生涯,因为习惯是每个人的底色,它塑造了我们的人格、生活,甚至决定了我们这一生所能达到的高度。

被称为“西方法家”的马基雅弗利,曾经说过一句绝妙的话:不要相信性格的力量,也不要相信言词的大胆,除非它们有习惯作为支撑。

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要实现一个你死我活的谋杀阴谋,在挑选刺客时,不应该找一个生性残忍、凶猛或者决心坚定的人,而应该找那些手上曾经染过血的刺客。

好习惯能成就一个人的梦想。

坏习惯能毁掉一个人的机遇。

讲个小故事:

有一富人行善,送给穷人一头牛,并告诫他好好开荒,等来年春天撒上种子,秋天就可以告别现在的生活了。

穷人开始奋斗,可是牛要吃饭,人也要吃饭,日子比过去还要困难。于是他把牛卖了,买了几只羊准备生小羊去卖钱。

可是吃了好几只羊之后,小羊迟迟没有生下来,他就把羊给卖了换了好几只鸡。

不成想,靠鸡生蛋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他便又忍不住杀鸡,等到他杀完最后一只鸡的时候,理想也彻底崩溃了。每天又回到了从前的日子,打一壶酒,三杯下肚,万事不愁。

春天很快就来了,当富人满心欢喜的送来种子时,只看到穷人吃着咸菜喝着酒,牛早已经没有了,屋子里依然一贫如洗。

富人转身走了。穷人仍然穷着。

有多年烟瘾、酒瘾、赌瘾最清楚,当他想要戒掉的时候,就会知道习惯的力量是有多恐怖。

因为人生本就是“习惯×时间”的凝聚体,谁都不能避免,也甩不掉习惯。

个人读后感篇四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个人读后感篇五

小说读完了,心里非常难受,眼泪不由控制的涌出。

涂自强出生在一个很普通很清贫的山里人家。村子里都穷,没有有钱人。考上大学,村里人拿出一些零碎票子,凑足了涂自强的'路费和学费。至于生活费,那要他到学校以后自己去挣。感情很好的女同学采药,落榜,分别时给涂自强留下一首诗,最后两句是:不必责怪命运,这只是我的个人悲伤。告别山村,从村长到乡邻,所有人的叮嘱都是:念大学,出息了,当大官,让村里过上好日子。哪怕只是修条路。

涂自强一路步行前往武汉。路上给工地运过水泥,在餐馆打过工,洗过车,干了各种杂活,经历了各种陌生人的敬意和温暖,终于来到学校。大学四年,在食堂打工,做家教,一分钟不敢虚度,一分钱不敢浪费。即将考研,父亲去世。父亲去世,是因为修路挖了祖坟,父亲一气之下大病不起,终于不治。毕业后,涂自强租住在脏乱差的城中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被骗,欠薪,一分钱一分钱的算计,勉强支撑。后来老屋塌了,母亲伤了腿。出院后,跟随涂自强来到武汉。母亲去餐馆洗过碗,做过家政,看过仓库,扫过大街,同样为活下去受尽折磨。

最终,涂自强积劳成疾,去医院检查已经肺癌晚期。他把母亲送去莲溪寺,自己在回老家的路上,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个人读后感篇六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地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做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地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个人读后感篇七

一连几天,我都沉浸在《傅雷家书》这本书中,感受着这份沉甸甸的父爱。那一封封信件,最短不过几百字,最长的几千余字,但无论长短,每封信中都流露出爸爸对儿子浓浓的关爱和热切的期盼。

傅雷之于傅聪,既是爸爸,也是老师、朋友、知己,他在信中除去关心儿子的生活琐事外,还与之谈生活,谈艺术,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些高尚情操。他以一个过来人、一个长者的.身份,毫无保留的传授着,我们的宝贵经验,教会儿子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一个“德艺拥有,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正如傅雷所言,他给儿子的信件具备多重用途:1、讨论艺术;2、激起年轻人人的感想;3、练习傅聪的文笔和思想;4、做一面“忠实的镜子”。而傅聪之于傅雷,既是“长不大”的小孩,又是可以讨论学习的对象,甚至可以说是一位“知己”,傅雷可以放下做爸爸的尊严,毫无顾忌的向儿子忏悔自己过去的过错,吐露我们的心声,消除父子间的隔阂。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颇深,不禁想到我们的爸爸。虽然没傅雷之严厉,没傅雷的不苟言笑。但对我的所有{主如果学习}都十分严肃和认真,但在平常,爸爸还是非常幽默的,对我吃住用都十分上心,虽然我有时还会跟我的父亲吵架,都这却不可以阻挡我爱这个父亲,爱这个家庭。

自从读完《傅雷家书》将来,我感觉自己更知道爸爸了,他的我的爱是那样深沉,那一句句叮嘱,一声声责备,都是他对我的关爱。

《傅雷家书》是一本好书,它能使爸爸妈妈更懂小孩,小孩更理解爸爸妈妈。目前我将这本书推荐给你。

个人读后感篇八

《你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米奇·阿尔博姆。一个虚构的故事,一个从结局开始写的故事,其实所有的结局又何尝不是开端呢?虚构了主人公爱迪死后的“生活”(它绝对不是阴森恐怖的故事,相反读完觉得阳光灿烂)。感觉适合各种年龄段的人来读。

爱迪死后来到天堂,遇到了五个人:第一个人因为他而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们并不相识;第二个人是朝他开枪为了救他却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上尉;他因为第三个人而有了如今干了一辈子却觉得毫无意义的工作;第四个是他一生的挚爱,他的妻子,却因为生日当天阻止他赌马而遭遇不幸;第五个是在战斗中被他烧死的无辜小女孩,为此他被噩梦缠绕一辈子。

从第一个人那里我们明白了世上没有偶然的行为。万事万物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你无法将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分割开来,就像风和微风紧密相连一样;第二个人告诉我们自我牺牲其实是生命的一部分。“它不是需要惋惜,而是值得追求的东西。渺小的牺牲。宏大的牺牲。一位母亲去工作,以便送她儿子上学。一个女儿搬回家住,以便照顾她患病的父亲。一个男人去打战······”;而第三个人则让我们明白父母很少会对他们的孩子放手,所以,孩子就对他们的父母放手。那些曾经让他们感到自身价值的东西—母亲的赞同,父亲的点头—都已经被他们自己取得的成绩所替代。直到很久以后,当他们的皮肤变的松垂了,心脏变得衰弱了,他们才会明白:他们的故事和他们所有的成就,都是基于父母的经历建立起来的;挚爱的妻子作为第四个出场的.人告诉我们失去的爱依然是爱,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虽然看不到离去爱人的笑容,不能给他们端食物来,不能揉乱她们的头发,不能带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但是,当这些感觉减弱的时候,另一种感觉在升华。我们把它称为回忆(生命会终结,而爱不会);这第五个孩子则让我们明白我们一生简单平凡的工作却帮助了一些人,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候,在他们的生活中造成了可喜的转折。我们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生命的价值所在。

个人读后感篇九

一天,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名叫《小王子》,因为觉得书名很有意思,所以就买下它。

看了简介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全国都十分有名,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是个外星人,他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种得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到别的星球上去旅行,见到很多奇怪的小行星人,直到他来到地球,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俩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小王子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不惜被毒蛇咬,后来飞行员再也没见过他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纯洁的心灵是什么。小王子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玫瑰花被绵羊啃食,他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小王子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别人的`不一样,如果没有花,就像所有的星球失去了光芒,这种感情多么真挚!

我非常地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大人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不一定什么都是对的。

个人读后感篇十

在这一个开心、充实的暑假里,我看了不少书籍,但是这本《两个人的梦想秀》,却让我记忆深厚。

读到这里,我的心一凉,想着自己的梦想为什么实现不到,原来是自己一直从未尝试过。总是傻天真的等待梦想会实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实现梦想是要尝试,才会一步步慢慢的实现!

因为有了梦想,才令你自己不断地尝试各种方法,去用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行动起来吧”!有梦就要有坚持,为了自己无论是泪水或者是汗水都要付出的。

个人读后感篇十一

每当有早年的童谣响起,幼稚的声音飘来,充满童年天真快乐的事情发生,我都能想起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由林海音以自己7到13岁的生活所创作的一本短篇小说,记录了各色人物与当年的北京城南,故事丰富有趣,实际背后暗藏玄机。

主人公英子为人善良可爱,一家人温馨和睦,因此结识了两位朋友秀贞和妞儿,秀贞失去了自己的女儿,因就像疯了似得,被村里人当疯子看待,但英子并不如此认为,英子同情她,与她成为朋友,在好不容易让秀贞找到自己的女儿妞儿时,两人最终的结局却令让心寒。

后来,英子又遇到了厚嘴唇的一个年轻人,意外之下,间接让警察带走了为了弟弟而偷取物品的他,最后,宋妈随着她丈夫离开,英子的父亲也去世。

无论是为了女儿“疯”的秀贞,为了弟弟上学而偷东西的厚嘴唇,还是淳朴善良的宋妈,都有自己独到的特点,小英子有着童年最洁白真挚的情感,她会为失去朋友而难过到大病一场,会为间接抓了一位善良的小偷而难过,会因爸爸的离去而成长。

我很喜欢作者这样细腻富有情感的文笔,也很喜欢她记叙的那些或使人发笑或使人沉思或使人悲伤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经过文笔的发酵,变得更加真实,引人入胜,发人深省。

我很喜欢里面的一句话:“要学骆驼,沉得住气,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这句话对我影响深刻,我想人生也应如此,慢慢的去走完它,沉住气,静下心。这本书真的带给我不小的惊喜,我相信看了它的人,都会受益匪浅。

个人读后感篇十二

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

“深夜,皎洁的月光洒在纸上,几日思想念的思绪蜂拥而出,提笔,想说的话却欲言又止。小孩,我是多么想念你……”日前,看了《傅雷家书》此书感觉甚是同感,并产生共鸣,翻开此书,可见的全是父爱情深与拳拳的赤子之心。

“可是等到空下来。或是深夜,就总是想着你,同父亲两人谈你,过去的,目前的,抱着快乐而带点惆怅的心情,忍不住也流下泪来,不可以自已。”这是选自妈妈的一段话,妈妈在信中是一个极其温和的人,但更多地是对傅聪如潮水般的思念。而爸爸更是这样,虽都说父爱如山,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我爱你,但在这部分信件中无一例外,爸爸都会用嘘寒问暖的方法关注着儿子的所有,拳拳爱子之心早已溢于言表。

“中国正到了“复旦”的黎明时期,但愿你做中国的---新中国的---钟声,响遍世界,响遍每一个人的心!”这是选自爸爸对儿子期望的一段话,本以为傅雷会像一般的爸爸一样,期望儿子在海外生活得好就就够了了,可是没想到他却为整个新中国的音乐进步在做着想,傅雷在信中持续的提到:小孩必须要认真学习,为祖国报效。如此的赤子,难移会有这样高收获。

在整本书中,赤子之心随处可见,傅聪对音乐的热爱,对中国音乐的进步给予了很大帮;傅雷教会儿子不可以忘国要为国奉献更是显而易见,如此炽热的殷殷之心,无不让人夸赞。

眨眼现在,愈加多常识分子出国留学,成为了国外华侨;赤子渐渐降低,迫切的殷殷之心渐渐被浇灭;望子成龙的爸爸妈妈也将更长远的见地看向了海外,大家没资格说这是不是好,但只有愈加努力的去学习,把这赤子之心传承下去。

做一个赤子吧,创造出是我们的一片宁静世界。

个人读后感篇十三

很多人看完《涂自强的个人悲伤》总结道,这不是个人悲伤,是大众悲伤。当然文章要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虽然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已经知道故事梗概,可是看完还是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回味,悲悯。而这样的感慨好像也用在自己身上也同样适合。就像听歌词一样,不自觉地把自己套进故事里。情真意切,似曾相识。

也许故事发生在90年代,可是对于我这样90年出生的人,我们竟然有了相同的轨迹。而这,源于我们同样出身于农村。

我不想说童年有怎样催人泪下的经历,只想说说大学。我这个年代出生的人日子也不至于苦成主角那样。上了大学自然是全家高兴的事,说出去也有面儿。我的父亲并不像大家的父亲那样循循善诱,也不是一副老好人的形象。他被起外号叫“酒鬼”,他和很多人都处不好。不知道为什么年纪越大脾气越怪异。我上了大学,即使不是一流大学,在家族当中也是第一个,亲戚自然都厚待我。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去亲戚家串门,红包收了不少。我的父亲也经常和别人提起我,告诉别人我在学校的情况,似乎在给大家做普及。

大二那年,学校决定向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家里寄奖状,我刚好在那是争取了一个励志奖学金的名额。村里的信统一放在姨夫的药店里。我的父亲看是学校寄来的东西,顿时对这信件重视起来。我没告诉他这是奖状。我害怕他到处宣扬这根本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回到家拆开信封,父亲便迫不及待地要把奖状贴在墙上,就像小时候六一儿童节时拿到奖状时一样,父亲把这样的荣誉看得至高无比。而我觉得励志奖学金说明不了什么,不值得这样粘贴在大厅这样显眼的位置。可是,不管我百般不愿意,父亲仍是坚持己见。

和故事的主角一样,农村人上了大学,在家人眼里似乎就等于走上了飞黄腾达的道路。而作为农村人,民族式的吃苦耐劳的传统美德传承得特别好,任何事都愿意极尽全力。什么都靠不了,唯有自强。自己描画的虚无缥缈的未来为我们加班努力找到了无懈可击的理由,不愿辜负自己,认为只要坚持下来,是不会受亏待的。

然而,生活往往就是一个黑色幽默,被上帝玩弄于掌心的却浑然不知。窗与门的理论或许不会在个体身上体现,能量守恒定律也不一定是人生的不二法则。生活的错觉,学会接纳。

个人读后感篇十四

本人讲述了一个叫爱迪的男人,为救一个孩子死了,他在天堂预见了五个人,五个人分别为他指点迷津,让爱迪看明白了自己人生的`道路,原来是像地图一样勾连起来的。爱迪预见的第一个人——个蓝皮人。此人正是被爱迪所杀。爱迪小时候,与朋友一起玩球,球滚到了路中央,爱迪跑去捡,正在这时,一个男人驾驶着车,差点撞到爱迪,与爱迪擦肩而过后,因为担心小爱迪,而不小心撞到了电线杆而死去。

他告诉爱迪—死亡把一个人带走的同时,也留下来了另一个人,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爱迪遇到的第二个人—他的上蔚,上尉也是因他而死,他为了解救爱迪,被敌人的炸弹给炸死。他告诉爱迪,死亡不是结束,而是地球上所有发生事物的开端而已。爱迪遇到的第三个人——个妇人,那个妇人告诉爱迪,愤怒是一种毒药,她希望爱迪能放下所有的仇恨,不要用他来伤害别人,当我们伤害了别人时,也伤害了我们自己。爱迪遇到的第四个人——他的爱妻玛格丽特玛格丽特是因车祸死去。她告诉爱迪,她依然爱着他,因为人会死去,但爱不会。总结点题爱迪遇到的最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塔拉,小女孩是让爱迪被火活活烧死的,当时爱迪想要去救她,但火势太猛了,他的队友只有硬拖着他离开了火场,而爱迪始终对这个小女孩心怀歉意,小女孩并不恨他,带领着他结束了天堂的旅途,让爱迪所有的心锁全部打开。

从此,爱迪就在天堂上幸福的生活着……。

个人读后感篇十五

没办法,这就是一个外向的社会,需要展示自己表达自己证明自己。光说不用在意别人的评价,不要理会别人的眼光,但人毕竟是社会动物,得要多么彪悍的内心才扛得住外界的七七八八。所以,揣着一套内向的脑袋嘴巴心脏行走在这个如此open的世界,强装淡定的外表下总是难免心绪跌荡心率不齐:我怎么办,越来越孤僻笨拙不合群?哪怕偶尔被打击坏了,扯嗓子反抗:内向肿么了!谁说一定要外向?!也会在人家的一片默默的笑而不语中沦为给自己残障特质找借口的没出息行为。

我原想这本无论从书名还是封面都透着一股文艺之风的小书,会不会也是内向人群自我开解的自娱自乐。还好,它不是。我貌似第一次开始正八经地审视自己这个偶尔自鸣得意、偶尔为之恼火却又始终改变不了的性格,也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很多次聚会上,跟着边的、不着边的朋友同学们热络亲密、话题不断,散了以后回家路上自己一个人沮丧得想撞墙,仿佛刚被从一架负能量辐射器中释放出来。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刚刚那几个小时里,所呈现的都不是我自己。我也从没意识到,当置身一个我假设“必须外向”的环境中时,似乎不自觉地就会将自己调节到另一种方式。所谓的“适应”。

作者是个心理学家,也是个很好玩的内向女性,她用另一种方法告诉了我答案。奇异的是,当作者完全接纳了自己的内向,不再为之不安、为之道歉,任性地安享在一个人的.世界时(丢下丈夫,自己跑去短时隐居;拒绝繁琐的聚会,跟好朋友可以聚在一起,各干各的……),她反而开始尝试去做模特、演员、去指导别人表演等等这些“外向”、“抛头露面”的工作——正如书中所说,当满心接纳自己的内向,它就会成为你独特的优势,你力量的源泉。我想,或者可以进一步说,不只是内向,当你满心接纳本来的自己——高矮胖瘦、活泼安静、张扬内敛——你都会找到你生命力的本源,坦然淡定,不再为自己抱歉。不再为谁贴标签。

下次再不得已去参加哪个聚会时,我想,我一定能在热闹的人群中找到某个心不在焉的人,然后心头一乐:嘿,这家伙也想设法逃走呢!

个人读后感篇十六

像我们处于这种变化如此之快的时代。而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各种各样,很多我们看的到的生活方式,却完全感觉不到那种生活的意义。这就像是三观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消费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等等。书里都是作者的生活,全部都是,方方面面。因为书名而读这本书,这一点和作者是一样的习惯,看到书名莫名就觉得会是好书就去想读。

只是花了一周时间读,开头的读的不甚明了,中间读的略微有感,还不错,后面觉得不太适合我,最后一章的几篇没有读。这本书的书名里的那种意境,我有深刻感触,但是和作者的`感觉可能不太一致。像作者这种应该是从小就生活无忧,在父母的爱护下无忧无虑的成长,才能养成这种生活的方式和心境。就是那种自由的,坦然的面对生活的一切的态度。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想去的地方,去吃想吃的东西,去做想做的事,甚至连爱情也是想爱就爱吧。这是我们很多人都无法做到的,可能一生都做不到。就像......

让人羡慕的生活,和可以学习的生活观。

一通乱七八糟的评!

个人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大家都是拼命地伸出手想要什么,到了我这个岁数,想伸手要的越来越少了。”

喜欢小说里的吟子,老太太生活随意,安然度过岁月的样子。知寿刚搬进来时,她为她洗衣做饭铺被褥,但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不讨厌反而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呀;在知寿失恋的时候,吟子默默地为她做好吃的、织围巾;不戳穿知寿在晚上趁她睡着时潜进来偷她的.东西(我真的不喜欢知寿主人公,不因为她消极的人生态度,而是她“顺带”别人东西的习惯。小说将这行为写得很有诗意,但是偷人东西无法理解,还说那都是“破烂”,我都想吐了。胃和心情有很大关系吧);分别之际吟子偷偷流泪,老太太还是希望有人陪着吧。小说叙述,给我漫不经心的感觉,像记述生活点滴和心理活动的日记语言,像流水缓缓流过光滑的石头。知寿对身边事物的看法就是她心情的写照,很明显看出她心情变化。小说里那些食物我都要流口水了,只能吃吃家里冰箱里的糯米糍甜筒冰棍和西瓜了。

个人读后感篇十八

熙熙攘攘的车站对面,有一条被新时代遗忘的小巷,里面有一间地道的老屋,住着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她一个人,屋子墙壁上挂了一圈猫咪的照片,她说他们都叫罗彻基。有一天,老太太家来了新房客,没有血缘关系,但辈分是存在的。小姑娘和她相差50岁,不打算读大学,只想打打零工,没什么抱负,也没什么本事,小姑娘总是问老太太一些奇怪的'问题。譬如说,一辈子的恨是怎么样的,外面的世界很残酷吧,像我这样的人是不是会很快堕落……老太太从来不在乎这些问题,她轻描淡写地告诉小姑娘,世界没有里外之分,从来都只有一个世界。

就是这样一个没骨干,但是有味道的故事,像一幅用抹茶绿颜料清绘的淡水彩,有朦胧的世界,有空虚的孤独……吟子和知寿的对白,让人过目难忘,时常被搬到心里,聊作安慰。

知寿的日子平淡至极,如老屋前的列车,该来的就来,不该来的来了又走。她是从流的小人物,是最瞧不起眼的大众,知寿在车站里打工,有时会羡慕坐在电车里匆匆赶向某个目的地的上班族ol,却需要反问几遍。知寿从老太太那里学来的有用知识若讲出来只是锅盖翻过来可以再做一个锅。知寿总是在想,自己为什么不能瞬间变老,变成一个用尽了烦恼和空虚,熬过了爱和恨,()然后在七十高龄谈恋爱,情人节去买巧克力的老太太?知寿在短短三季的寄宿生活里,仿佛从陌生的老人吸取了营养,是被自身的年轻散淡稀释后的苍凉。这样的少女,谓之单纯亦可,谓之懒惰亦可,你却无法否认她在内心底丰富的活着。

我们都是一个人长大,独自面对承诺,梦想和爱情。不管是17岁还是70岁,也不管现实很灰,或是很空白,世界也只有一个,杂烩着各色人事,躲是躲不了的,生活便是生活,不是故事。

个人读后感篇十九

这本书兜兜转转看了很久,却一直停留在30%的进度。由于又是在kindle上看的,更是觉得很难坚持看完。所以,断断续续地写下笔记,免得自己又忘记了。

第一部分,作者话了很大篇幅告诉读者,内向性格的人并不是异类,社会中其实超过一半的人都有内向性格。你表现出来的不爱交际、不合群、喜欢宅、不善言辞种.种.种.种内向性格的表现只不过是在正常不过的表现。不要把自己当初异类,独自一个人并非是贬义词。

第二部分,作者开始将自己的故事(或者是她遇到的内向性格的人的故事),呆着自己觉得舒适的房间中;为自己创造不被人打扰的思考时间;去到别人不认识的环境;体验自由。作者描述的这些,也是我喜欢做,喜欢去体验,想去追求的。开始读这一章节时,觉得枯燥无味,现在想来,其实作者一直在告诉我,内向性格的人适合的舒适的一种工作、生活状态。也是让我们这些人感同身受:原来,这些不是不合群,而是我们从心的选择。

更新中,除非我弃书......

个人读后感篇二十

新闻上总是时不时出现,新生儿因为出生缺陷被遗弃。也有始终对自己有缺陷子女不离不弃。

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我们,很难想象要经历多大的思想斗争才能狠心将自己的孩子抛弃。或者下了多大的决心,生活很大可能会随之改变,而义无反顾接受自己有缺陷的孩子。

事情发生后的,鸟直接选择了逃避。酒精,找旧情人慰藉。辗转反侧,旧情人火见子犹如心理对立面的小恶魔,慢慢诉说直接放弃孩子的种种好处。放弃,可以得到自由,可以去非洲旅游。接受,可能得到一个智障的孩子,拖累自己一生。

一念一世界,一顾一人生。

只有真正成为智力障碍儿童的父亲,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

个人读后感篇二十一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

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个人读后感篇二十二

在人生刻度上有多少个十年,屈指可数。而在绵延不绝的历史长河里,十年只是沧海一栗。在我们远去而逐渐模糊的岁月里有一代人经历了荒唐动荡的十年。这十年,足以让壮志筹筹的青年陷入绝境,让新婚夫妻生死茫茫,让不谙世事的少女走投无路。对这一群人来说,这十年是一场旷古未闻的浩劫。

这本小说是冯骥才先生公开发表的纪实报道,在书中仅收录部分内容。通过这二十个人的故事我们清楚的认识那个时代。那时,一个人的命运往往也是千万个人的命运;那个时代,人性的恶被利用,人性的优点推波助澜,人性中最高贵的成分被公开践踏。亲生经历者的伤痕是无法被治愈的,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记住他们。如果我们这一代人能够警醒,必不会重复上一代人的苦难。

这本书里我认为最荒谬的故事是失踪的少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能让一个少女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选择让陌生人决定自己的命运,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又有多少这样潦草的前途未卜呢?同样令人遗憾和惋惜的是那个时代的高级工程师和科研人员,放在当下的今天,他们的光依然会照亮整个世界。在被蒙昧笼罩的时代,我也看到了爱情的忠贞。拾纸救夫的妻子、六十三号的两个女人、崇拜的代价、一对夫妻的十年……即使在最阴暗的时代,爱情也是熠熠生辉,如果没有这些感情,怎么知道历史是如此沉重。

看完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它带给我的震撼,不仅仅是他们遭遇到的非人承受肉体折磨,更是精神上的毁灭打击。我似乎看见爱与恨在自私与虚伪中颠倒,那些善良幸福的人被折磨致死。他们孤苦的灵魂应该得到慰藉与安息。如果忏悔可以使人摆脱魔鬼,但是残酷的人生和社会却教会我们永远不要单纯。这是什么样的代价呢?那场人间相互戕害而失去相互信任之后,真的有毫无保留的信任吗?只不过是忘了,你必不会相信那样的时代真实存在。然而我想的并不是要唤醒仇恨,这些应该被记住而不是被隐藏,应该被理解而不是被销毁,应该被善待而不是仇视。

历史从未走远,它举目可见,那些无辜的人已然成为牺牲品,我们不应该忘记,也不应该成为文革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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