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合作合同(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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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合作合同(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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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一

供货方:

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到达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构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__大众号110.00元154.00元。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状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

3.期结,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务必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职责。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状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二

二、发货期限: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按乙方要求分期发货。

三、运输:__________甲方负责运输货物至乙方指定位置。

四、结算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货物到场经乙方验货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5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5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三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概述。

1.1乙方长期承接甲方委托的加工制造业务,并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及提供优质的服务。

1.2乙方为甲方加工制造的产品,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无经营销售权,以及产品的技术、专利负有保密责任。

1.3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加工制造。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应以物美价廉的优势。

2.2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更好的质量时,双方协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整价格。

三、产品名称、加工方式。

3.1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3.2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四、产品的来料及成品检验。

4.1在生产制造之前,由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经乙方制作样品并以书面的样品确认书提交甲方检验,检验合格后双方各执一份确认书和封存样品,按照确认的样品作为依据生产和保证产品的质量。

4.2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应由甲方给予相关检验标准文件。订单另有约定的,按照订单新约定的文件执行。

4.3乙方保证,所制作的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符合订单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五、包装和运输。

5.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包装,贴标识。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2交货方式、地点:甲方所在地的仓库,或另有约定的地点。

5.3输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4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6.2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出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6.3付款结算方式约定:月结,当月产品月底之前出货,检验合格验收之后,次月初对账完毕无误之后,月底前结清所应付款项;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七、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7.1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2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本市所在地域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再商定续约。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份,由甲方于年月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年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元(大写: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五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带给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务必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理解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带给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贴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带给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带给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带给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带给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务必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职责。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职责;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贴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职责。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贴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职责。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带给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职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职责。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带给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带给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带给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职责,在定作方迟延理解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职责,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六

众筹发起企业:

众筹参与企业:

根据《^v^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四川x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一出资人: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相关资质附复印件)。

出资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现住址: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身份证号)附复印件。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整(rmb:)。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人:现金:小写:

依据出资人所入资金额所占股比例:

附股权证明资质复印件。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食品安全关乎道德品质利益共赢协同发展。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肉制品(常温及冷冻),方便食品(自热米饭及自热粉面类,膏状调味品,固体饮料分装,淀粉制品,再蛋制品生产销售。

第一节众筹人。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出资人。公司出资人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出资人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注:公司每月5日核算具体每位出资人利润,以邮件方式发给各出资人,确认无误后回复3个工作日将利润汇入指定账户,公司保留相关票据,以备核查。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众筹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各出资人享有对日常具体经营,生产监督之权采取邮件形式发送给具体负责人及各出资人,定期举行众筹会会议。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九)出资人均为独立平台,区域保护,均享有公司产品单独包装及产品开发优先权。第十二条出资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资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注;特殊情况除外,可进行众筹会议说明情况,半数以上出资人占成即可生效,并商议退股相关细节。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出资人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出资人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出资人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出资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出资人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众筹会。

第十五条众筹会由全体众筹出资人组成,众筹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众筹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生产产品类别及日常事务;

(二)选举和更换会长,决定有关会长的报酬事项及资金使用;

(三)选举和更换由出资人代表出任的监理人,决定有关监理人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众筹会或会长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理会或监理人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及其他融资方式作出决议;

(十)对众筹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众筹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通过。

第十八条众筹会会议由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众筹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出资人,三分之一以上出资人或者监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众筹会会议由众筹会召集,会长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指定其他出资人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众筹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出资人。

众筹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出资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一条监理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众筹会议;

(五)列席众筹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众筹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众筹会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众筹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成立后,众筹会、监理人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二十九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一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出资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众筹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众筹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一条众筹会出资人所属企业有对外各种宣传使用xxxxxxx有限公司相关商标及实地考察,参观,学习之权利,管理人员必须为以上相关事项提供便利。

全体出资人签字:

第一出资方: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出资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以上签字完全出于本人真实意愿,并愿意为所产生得任何责任与风险承担相应义务,并清楚知晓各条款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企业发展、业务增加,经考察选择乙方车工班作为本公司长期固定服装加工点,双方实行互利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保障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乙方固定为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服务,甲方为乙方安排业务和订单。乙方保证每批服装根据甲方订单要求按期出货,甲方保证乙方每年服装加工业务产值(加工款)不少于35万元。

二、乙方服装加工点的厂房、人工、机具、管理和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提供裁片、辅料、商标和样品,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三、质量验收标准:甲方以每批订单约定的交货日期按照样品验收。部分订单,甲方根据需要会派业务员跟单,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员的指导和监督,并为其提供食宿。

四、裁片、辅料等由甲方发货运至乙方加工点,乙方检查数量后在甲方统一制作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完成加工任务后,乙方负责将成品运至甲方厂内,甲方检验合格后,由甲方出具收货单。

五、如因乙方缝纫制作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翻工或重做,并承担损失;如因甲方提供的裁片、样品有误产生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翻工,翻工或重做的工资由甲方按实补偿。

六、乙方须按甲方各批订单约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一切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按该订单加工款的`20%扣罚乙方,作为乙方违约金。

七、加工款结算方式:服装加工款按件计价,计件单价根据订单确定,每月25日双方按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货单结算一次,每月30日前,甲方按乙方当月加工款的70%支付,余款在每年春节放假前结清。

八、如甲方不能保障乙方业务量的,以每年35万元加工产值为保底基数,按其保底基数不足部分的15%,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九、合同期内,乙方原则上只能固定为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服务,服从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如乙方发展扩充或甲方提供的业务量不能满足乙方的生产能力时,在保证甲方定单按期完成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适当承揽其他业务,但必须提前获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年加工款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其他问题,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委托乙方浮选加工。为约束双方,签订如下选矿加工合同,所订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选矿加工数量:甲方每月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全部委托乙方入选加工。入选原矿的数量以过磅为准。

二、选矿所产生的尾沙、废水、尾沙坝的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委托选矿加工价格:每吨入选原矿的加工价格为108元。此价格包含矿坪取矿、运输、破碎、球磨、浮选、精矿打包和装车等工序的所有费用。

四、委托选矿加工时间: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选时间连续一次将甲方的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入选加工完毕。乙方如有外购原矿入选时,应优先保证甲方的原矿入选。

五、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即:铅精矿品位55%(含55%)以上;锌精矿品位50%(含50%)以上;铅、锌精矿的.富含不超过5%;铅、锌精矿的综合回收率达到90%。

六、精矿质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依据。乙方入选加工后的精矿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即每项质量指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甲方扣减乙方加工费30元。如果精矿质量指标中的一项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选矿加工费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元。

七、乙方在入选加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原矿和精矿产品不受损失。如发生甲方原矿和精矿产品丢失、被盗等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委托选矿加工。否则,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元。

九、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附则:

1、甲方将与曾泽春签订的《选矿承包合同》(已征得曾泽春同意)无偿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承包乙方选矿厂期间所增添的设备、配件及材料作价转让给乙方。

3、现有电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费使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项目经理职务,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省____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确定平均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8小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特殊季节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按照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财产。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乙方的每日劳动报酬为150元。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元。

六、劳动纪律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按《劳动民法典》和《xx市劳动合同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九、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单位签名报到,并参加工作之日起生效。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一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

违约方向另一方赔。

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8、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提供有所有权的xx加工厂现有粮食加工机械设备一套给乙方,用于大米加工。合同期间,乙方在粮食加工过程中要爱护机械,负责机械的保养、维修、易损零部件的更换等,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其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该设备作为乙方加工厂在合同期内进行粮食加工,不得用作粮食加工以外的其他用途或转租,若乙方出现违反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押金,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租金、押金:签订合同后,乙方须一次性缴纳租金元/年,押金壹万。乙方于每年的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交齐租金,租赁期限为一年一签,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满一年擅自违约,租金按一年计算。

第四条经营及利益分配:该项目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除政策性粮食应急加工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在自主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电费,税费等)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需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第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在享有机械设备和生产场地的使用权,并保证所租赁的机械设备能正常生产以及生产场地的整洁与卫生。如甲方需改善机械设备或增设机械设备需向甲方告知情况,所产生的拆除费、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可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乙方必须交押金元给甲方,合同终止后,押金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xx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四

加工厂是指集合劳动力、机械、原料、动力,从事工业品生产的场所,那么加工厂承包。

合同。

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加工厂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建造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铝锭铸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xx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铝锭铸造工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月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月___日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每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铝锭铸造工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设备老化乙方可以更换新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承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铝锭铸造工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7、承包期间如有发生重大事件甲方应出面调解。

8、在承包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关。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协调处理。

五、其它。

1、如国家政策调整、征用厂地、经合伙人商议可以解除合同,厂房用地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如被征用,所得资金甲乙双方共同有用。另一块厂房用地甲乙双方也共同享有。

2、如果乙方不在承包,合同终止。甲方所投资的总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全额返还给甲方。所有设备归乙方所有。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应按月承包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违约,应按月承包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5、同经甲乙双方证明人及甲方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及甲方合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全体合伙人同意,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将顺达石材加工厂的全部固定资产(20xx年建设和添量的全部资产,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使用经营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顺达石材厂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承包给乙方负责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和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乙方每年按应支付给甲方承包款元。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每季度前五天支付承包款。乙方未按时支付承包款。乙在未按时支付款项,没拖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增收所欠款项1℅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停止乙方的正常生产。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管理好甲方的财产,及时对财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将顺达石材厂资产作任何抵押。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设备能正常运转。

3、如甲方原有旧机台老化乙方可以更换原机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添置新的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力,在承包期满乙方所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折价抵冲抵承包款。

5、乙方包期间负责有关部门收缴的与生产量有关的各种税费。

6、石材厂手续方面未完成或有关部门收缴的不在生产范围内其它税项由双方调解负责。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五

合伙人:甲,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xx万元,甲出资xx万元,乙出资x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就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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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六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印花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印花,加工数量,花版图稿,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作报价单。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印花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图稿、面料、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6、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7、本协议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板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1、加工产品交货期:甲方按面料到达的计划提前知会印花厂:货期根据双方协定为5天,自由甲方正式通知乙方提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货期。

2、请加工厂按足我司印花办要求做货。

3、加工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1)大货生产前乙方必须要做产前板给甲方确认尺寸工艺等,经甲方核准确认签字为验货标准。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产前板确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合格产品按加工费结算,次品回收不计算加工费。

2、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2%的违约金。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具法律效益。以上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确认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厂合作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原由甲方投资兴建的三汊港大理石加工厂,经甲方与合伙人(即乙方)一段时期的艰苦创业,由于社会和事业因素,甲方决定退出她一手创办的大理石加工厂,由合伙人(即乙方)单独经营,具体转让办法经甲,乙双方在共存共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加工厂所有的机械设备按人民币一万四千八百元整,由乙方用现金一次性买断,但乙方必须在原场地经营,不得转移场地及机械设备。

2、如三汊港汽车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厂搬迁,则乙方必须请甲方有偿提供经营场地,如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地,则乙方必须迁出以下协议中所规定的七乡镇。

3、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再经营大理石加工业务。

4、如乙方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想出让加工厂设备,必须首先征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则乙方必须按此协议原价无条件转给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则由乙方自由处理,但乙方出手后,无论接手方是甲方还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桥,三汊港,阳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乡镇重操大理石加工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每年上交人民币四千元创业费给甲方,此款在协议签订之日付币贰千元,今后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二月一号和八月一号各付人民币贰钱元给甲方。

6、今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场地费,水电费,工商管理费及税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敬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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