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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一
20xx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7日至8日上午在北京召开。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作工作报告。
易纲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王华庆、陈雨露、潘功胜、范一飞、郭庆平、张晓慧、杨子强、殷勇出席会议并就分管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全面收官之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金融工作很不平凡的五年,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了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展。
一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迈出重大步伐。
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全面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关键进展。
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我国金融安全网更加完善。
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丝路基金运行取得良好开局,项目投资顺利开展。
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原则和分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上海自贸区等区域金融改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是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合理调节流动性。
四次普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五次定向降准,适当提供长期流动性。
全面推广常备借贷便利,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
更加注重稳定短期市场利率,保持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五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引导融资成本下行。
实施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
继续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逆周期调节和结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是金融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力度加大。
发挥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金融服务。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保护、养老、医疗、内贸流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金融配套服务。
进一步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
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继续开展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
四是我国在国际和地区金融中的影响力全面扩大。
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和治理改革取得突破。
落实国家主席主席在20xx年g20布里斯班峰会上的承诺,正式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
积极开展我国接任20xx年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有关准备工作,举办任期内第一次财金渠道副手会。
推动金砖国家签署应急储备安排中央银行间协议。
配合“一带一路”战略,成功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中拉、中非等产能合作基金。
稳步推进两岸四地金融合作。
五是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持续推进。
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框架。
推进央行间货币金融合作,与33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在全球20个国家(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
提高个人和金融市场人民币可兑换程度,稳步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制度,实现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推动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
首次发布《人民币国际化报告》。
六是金融市场规范创新发展。
推动产品创新,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推出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和绿色金融债券。
稳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注册发行管理,取消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流通行政审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延长外汇交易时间,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
积极稳妥推进对外开放,推动境外金融机构和主权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七是外汇管理方式加快转变。
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取消直接投资行政审批、外汇年检和境外再投资备案,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实现直接投资完全可兑换。
稳妥推进外债宏观审慎监管试点。
坚持稳健投资,确保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
加强外汇形势监测,预警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八是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分析。
开展金融机构现场评估,组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年度金融稳定压力测试。
深度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与规则的制定和落实。
九是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推动修改或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
金融统计和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稳步推进。
会计财务转型进一步提升了会计信息分析反映能力。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投产运行,第二代支付系统推广至全国。
移动金融技术创新进一步规范。
20xx年版100元人民币顺利发行,普通纪念币发行改革初见成效,防范和打击假币力度加大。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国库制度体系。
征信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与多个国家的金融情报机构开展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金融信息交流合作。
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制度。
参事调研咨询服务决策效能进一步提升。
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预期引导效果不断增强。
十是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建设和内部管理全面加强。
认真抓好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从严选拔和管理干部。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堕落工作。
加大巡视工作力度。
财务预算管理、职工民主管理、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特别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和消费增速加快,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但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依然繁重。
会议要求,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人民银行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化增量,保持灵活适度,大力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金融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会议提出了20xx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灵活运用各种工具组合,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探索建立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继续运用抵押补充贷款、中期借贷便利、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加大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继续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加强对区域金融改革的支持。
四是推动金融市场规范创新发展。
五是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六是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
七是深度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继续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
八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九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
十是加强内部管理,为高效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要继续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实现全年和“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继续深入学习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抓好思想和作风建设,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堕落工作。
加快培养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良、敢于担当的中央银行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人民银行系统要统一思想、奋发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做好中央银行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二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总结20xx—20xx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新学年教学工作,推动全市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水平,近日,市教育局组织“禹城市20xx年教学工作现场会议”在实验中学召开。
本次会议用时半天,参加会议的有教育局领导、教研室教研员,各乡镇校办总校长和中小学校长共计140余人。会议主要内容有:
1.听课。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中,我校各安排一节观摩课,供参会人员自行选择听课。
2.经验介绍。由我校贾玉宝校长作《脚踏实地干工作,创新突破谋发展》教学工作经验报告。
3.参观。由我校解说员带领参会人员参观各功能室建设,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校食堂、餐厅、学生宿舍,学校教学工作档案资料及成果展示。
4.领导讲话。市教育局长李召海同志做总结讲话。
会议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对实验中学的变化和各项工作给予了好评。本次会议为全市教学工作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它的召开必将促进我市初中学校教学质量快速发展,再攀新高。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三
200x年x月x日
1、知道清明节的来历。
2、通过教育,大家深深感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先烈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一、导入:
二、老师讲清明节习俗
三、学生讲革命先烈事迹
四、诗歌朗诵
五、总结:
通过教育,大家深深感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先烈们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在这清明时节,让我们缅怀学习他们,分享英雄的光荣和幸福感,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四
上诉人(原审原告)谢(母亲),女,汉族,x年4月4日生,退休干部,现住xx省xx市路x号x。
委托代理人靳,女,通航管理局退休干部,住xx区馆x里x号x单元xx室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袁,女,汉族,x年 月 日生,现住xx市xx区翠华街x号院。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不服()西民初字第2477号民事判决,依法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西民初字第2477号民事判决书;
二、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靳与袁从小青梅竹马,兴趣相投,均系国家京剧学院研究生。双方于x年12月21日结婚,婚后感情稳定,曾获得过梅花奖的袁因职业方面的考虑没有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以袁xx名义分得xx区榆树馆西里5号楼2门504房屋一套,面积137.87平方米;x年9月3日,以袁xx名义购买xx区翠华街1号院北部3号楼1单元401房屋一套,面积285.63平方米。两套房屋市场价值高达1300多万元。
x年,靳因患肾癌实施手术,术后情况尚可。其一辈子忠厚、善良、孝顺,自己患病和离婚之事均未告知家人和单位,独自默默地扛着。x年,靳被确诊肾癌并多发转移。命运捉弄人,50岁的靳学斌被宣判了死刑!然而,更为绝情的是:作为靳最亲密的人袁,竟然在靳最需要人,最需要爱的时候,提出与靳离婚。x年11月20日,靳与袁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相识40多年,夫妻20多年,在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心智正常的靳不可能没有感受,陪伴靳的亲人在靳离婚后近一年多的治疗过程中,处处都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压抑和无奈。x年5月3日,靳亲笔写下“xx区榆树馆西里5号-2-504住房为我与袁原夫妻共有房产,日后若处置,财产平分”的字条。
x年12月21日,靳去世后,上诉人起诉要求分割靳与袁婚内共同财产,承办案件邓x法官在庭审中处处表现出维护被上诉人的态度,在判决书中对于被上诉人意见一字不漏,对于婚姻档案《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大篇幅摘抄,对于靳分得的石景山八大处三居室为营房,且已被部队收回的事实不做任何说明,其仅因为袁是xx区政协委员,在xx区拥有广泛社会关系而作出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完全背离法律规定的判决。1300余万的巨额夫妻共同财产,仅因为“家庭财产已分清无纠纷”一句形式上的话全部判归一方所有,法院的判决明显错误。
原判决的违法、错误具体如下:
一、涉案两套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原审判决刻意回避,故意遗漏案件关键事实。
榆树馆的房屋被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承认系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双方无争议;翠华街的房屋购买于x年9月3日,全部购房款支付结束日期是x年9月25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为:x年12月21日至x年11月20日。涉案两套房产均系夫妻存续期间取得,在夫妻双方没有做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涉案两套房产依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本案的基本事实,也是处理案件的关键事实,原审法官却刻意回避,故意遗漏。原审判决顾左右而言他之目的,昭然若揭。
二、原审以离婚协议中写明“家庭财产已分清无纠纷”作为“双方财产确实已分清,再起诉就是反悔”的依据,违背基本事实,违背基本法律常识。
1、违背基本事实:《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的基本事实:一是双方夫妻存续期间取得了涉案两套房屋;二是双方离婚时,离婚协议或整个离婚档案中均没有记载两套房屋具体归属;三是上诉人称离婚时未分清,并提供靳学斌亲笔书写字条证实离婚时财产未分割,而被上诉人称离婚时已分清,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是本案铁的事实,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人承担举证责任。被上诉人既然主张已分清,那么依法应承担已分清和如何分的证据,否则其无权独自享有1300余万的房产。
直到判决为止,无论是被上诉人还是原审判决均未提供双方就1300余万的房产已分清和具体如何划分的证据。
2、违背基本法律常识: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中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协议中涉及财产约定的《婚姻法》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婚姻法》未规定的适用《合同法》等其他规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具体到本案,双方离婚协议中只写明“家庭财产已分清无纠纷”,但没有写明具体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应视为双方对家庭财产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认定财产如何分割,这种情况下只能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来认定涉案两套房屋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未进行具体分割。原审判决将没有具体分割的两套房产认定为已分清,违背法律的基本常识。
三、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明显错误,且将导致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审判中落空。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上诉人的原审主张法律依据明确,法院应当根据前述规定,“审查该财产是否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审查的内容具体应为:1、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2、是否属于离婚时未涉及。前已述及,原审刻意回避了涉案两套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而离婚时是否涉及,其应当是开展了审查,但其只重点审查了《离婚协议书》签订时靳的行为能力,审查了靳在多长时间提出异议,审查了协议书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对于涉案两套房产在离婚时是否涉及没有做任何的审查,原审判决直接违背了法律的规定。
事实上,原审法院在受到袁关系影响的情况下,是不敢依法作出审查的,更不会在判决书中进行认定的。因为,无论如何审查,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案两套房在离婚时已涉及和已分清。
四、原审判决,不合常理,显失公平。
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性,现实中有人假离婚的,有人堵气离婚的,有人离婚只是为了走形式的。但在靳身患绝症,且对袁极度失望的情况下,他不可能放弃家庭全部的、巨额的财产,其在x年5月3日亲笔书写的字条也印证了这一点。原审判决的认定除没有事实依据外,也不符合生活常识。
1300余万元的财产对任何人都不是小数目,更何况靳当时的身体和家庭情况。如果仅以没有任何证据印证的一句话就剥夺公民的巨额财产,将直接导致司法的天平严重失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在律师协会培训中指出:对于阴阳离婚协议(即有民政局备案和私下协议两个协议)的情况下,最高院法官讨论后倾向性意见是:民政局备案协议并不具有优先的效力,因为民政局并不对离婚协议进行实质审查,应当以更能代表双方真实意愿的协议为准。本案中,虽不存在两个协议的问题,但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只有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具体明确的才是应当遵守履行的,原审死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协议进行判决将直接导致其违背事实,违背法律。
五、原审判决虽未认定涉案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但其也没有否定,在此情况下上诉人一审申请评估作价,原审判决以“在尚未确认靳学斌对诉争房屋享有权利的情况下,原告要求对诉争房屋进行评估”为由,不予支持。原审在明知涉案两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对于房产价值评估不作释明,在原告主动提出后不进入评估程序。足以看出,原审法官在接到该案时就已经有了判决结果。原审未审先判,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这也印证了其受到法外因素影响的事实。
综上所述,原审遗漏关键事实,认定违背基本事实,违背法律规定,程序不合法,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特具状上诉,请予支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一)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一)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五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4月5日上午,学校在荣誉室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校长吴勇军、教务处处长万平、本科专业所在各院部院长及教学副院长、本科教研室主任、应用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共同出席会议。
会议由万平主持,指出本科近2年来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在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定位,在前期人才培养方案复制的基础上,通过借鉴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正确处理与“六统一”的关系,学习研究应用型本科的建设规律,明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探索科学的实现路径,建立适合应用型技术人才特点的培养方案;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走好改革创新之路,持续拓宽发展空间。
会上,应用工程学院行政负责人马涛汇报本科教学工作,指出在配合校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同时,大力加强教学督查工作,推动本科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针对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应用型本科特色、院长联席会议制度、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图书资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之后,应用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员莹汇报学生管理工作情况,以稳定工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建学生考评体系;建立团学组织,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教育等措施,学生思想稳定、学习态度端正,形成高效学习的良好氛围。并就加强专业教育、促使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明确学生考研专业方向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应用工程学院的工作汇报后,吴勇军指出从首批本科生入学至今,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已进入第3个年头,在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并简要通报当前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新校区建设的形势,要求大家要认清形势,充满信心,紧抓当前大好机遇,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推动本科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针对办学规模小、办学定位不准、应用型本科特色不突出的问题,他就如何开展下本科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即行动,借鉴高职教育办学经验,通过改造课程体系,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教学体系,创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品牌,为深化本科教育的内涵建设、尽快做强做大奠定基础;二是完善机制,理顺关系,通力配合,落实“21212”的教学运行模式,坚持院长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院部和教研室要完善机制,落实人员,理顺关系,加强协作,扎实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三是实行考评,加强监督,明确职责,将本科教学改革和“21212”的教学运行模式实施情况,列入相关院部的教学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应用工程学院快速良好发展。
此次本科教学工作的召开,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工作的目标和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 坚定了工作信心,增强了工作干劲,为应用工程学院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月21日上午,衡水学院20xx年度教学工作会议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二级学院(部)的院长(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宋根壮副校长主持,田光校长作重要讲话。
会上,教务处杜希宙处长从15个方面深刻解读了衡水学院20xx年教学工作要点,刘洁晶副处长对学校20xx-20xx学年教学运行调整事宜作了具体布置,韩伏彬副处长对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评选,20xx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以及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进行了解读。
田校长在讲话中首先指出,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一定要将此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对于学校下学年高密度的教学运行时间调整,田校长从节约办学经费和提升教师科研水平角度作出了解释。
接下来,田校长重点从教学秩序、专业调整、实验实训、师资队伍四个方面分析了衡水学院存在的“短板”,要求各单位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要讲秩序、讲规则、讲纪律,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发挥教授治学作用,提高实践教学比重,注重人才引进,更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教学基本功。他最后勉励大家,教学工作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衡水办大学,但要不局限于衡水,要放眼世界,用更宏大宽广的眼光,将衡水学院办成一所富有特色的大学。
4月7日下午,幸福路小学召开20xx年度首次教学工作会议,全校108名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教务处尹喜主任对上个学期全校教学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在肯定四年级勇夺全县调研考试总评第一名佳绩后,又对各年级各学科在备教改辅考等教学常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纠正,并展望本学期教学工作,为全校教师更加高效地开展教学工作指明了方向。
宋新凤等4位老师作为优秀教师代表在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4位教师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好的方法和技巧向全校教师作了分享,精彩的发言、生动形象的教育故事不时搏得阵阵掌声。
会议最后,校领导向优秀教师颁发了奖金和奖品,杨静校长作了总结发言。杨静向获奖的优秀教师致以祝贺和感谢,对全校教师的工作状态、精神面貌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今后要更加坚定地走素质教育之路,走全面发展之路,走幸福教育之路,擦亮幸福教育的品牌。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六
为了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4月5日上午,学校在荣誉室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校长吴勇军、教务处处长万平、本科专业所在各院部院长及教学副院长、本科教研室主任、应用工程学院全体教职工共同出席会议。
会议由万平主持,指出本科近2年来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在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定位,在前期人才培养方案复制的基础上,通过借鉴高职教育的办学理念和经验,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正确处理与“六统一”的关系,学习研究应用型本科的建设规律,明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探索科学的实现路径,建立适合应用型技术人才特点的培养方案;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走好改革创新之路,持续拓宽发展空间。
会上,应用工程学院行政负责人马涛汇报本科教学工作,指出在配合校教务处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同时,大力加强教学督查工作,推动本科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针对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应用型本科特色、院长联席会议制度、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图书资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
之后,应用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员莹汇报学生管理工作情况,以稳定工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建学生考评体系;建立团学组织,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教育等措施,学生思想稳定、学习态度端正,形成高效学习的良好氛围。并就加强专业教育、促使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明确学生考研专业方向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应用工程学院的工作汇报后,吴勇军指出从首批本科生入学至今,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已进入第3个年头,在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并简要通报当前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新校区建设的形势,要求大家要认清形势,充满信心,紧抓当前大好机遇,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推动本科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针对办学规模小、办学定位不准、应用型本科特色不突出的问题,他就如何开展下本科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即行动,借鉴高职教育办学经验,通过改造课程体系,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力度,形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教学体系,创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品牌,为深化本科教育的内涵建设、尽快做强做大奠定基础;二是完善机制,理顺关系,通力配合,落实“21212”的教学运行模式,坚持院长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院部和教研室要完善机制,落实人员,理顺关系,加强协作,扎实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三是实行考评,加强监督,明确职责,将本科教学改革和“21212”的教学运行模式实施情况,列入相关院部的教学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应用工程学院快速良好发展。
此次本科教学工作的召开,进一步明确本科教学工作的目标和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 坚定了工作信心,增强了工作干劲,为应用工程学院的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七
2月27日下午,xx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x年度经济工作会议。控股公司xx副总裁出席了会议,企管部、审计部、投资部、工信部、财务部、项目中心、咨询中心及铺前船厂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xx副书记主持,xx公司班子成员及员工共32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xx总经理首先做了《xx公司201x年经营管理情况及201x年经营目标》的
工作报告
。报告回顾了xx公司201x年经营工作情况,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同时就201x年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设想:一是全力以赴做好三个项目(铺前船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海南省海口航道所统建房项目、铺前船厂103亩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代管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监管项目税务清算及收益分配收尾工作。其次,xx副总经理和xx副总经理分别就铺前船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管理及解决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做了《铺前船厂保障房工程管理几点看法》、《以创新管理解决遗留问题》的专题报告。
会上,应邀出席的相关部门与会代表就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合同
管理及风险规避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将为xx公司今后的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xx总裁做了总结性发言,在肯定xx公司201x年工作的同时,就公司201x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第一,多关注政策及收集行业方面的信息,尽可能的发挥xx公司的优势,改善员工住房条件;第二,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沟通,提高审批材料的质量及完整性;第三,注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制定年度的
工作计划
,并将计划细分到月,责任到人来完成;第四,抓住铺前船厂保障房项目和海南省海口航道所统建房项目的契机,培养自身人才,锻炼队伍;第五,把控项目的风险点,重点体现在合同管理的合理、合法,完善资料存档等方面;第六,利用周边资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七,疏理内部管理环节,加强内部沟通。年度工作会议简报标题篇八
住址:鄂托克旗x镇第x居委会x栋x号
上诉人:特、男、29岁、族、 旗校外教育活动xx教师
住址:x市x镇
上诉人:其 女、 39岁、 族、 旗第x中学教师
住址:x市旗xx镇什拉乌素栋x号
被上诉人:王、男、 44岁、 汉族 原担保公司负责人
被上诉人王诉三上诉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以免除保证责任并对该借款不承担连带责任为由,不服(x2)x民初字第民事判决,特向本院提出上诉。
事实和理由:x1年1月13日,被上诉人将融资款项借给斯使用时,根据乌审旗的借款惯例,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担保方可借款。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与斯/xx期限当时并不清楚。仅根据被上诉人x2年5月21日起诉以后知悉:被上诉人与斯/额xx期限是3个月(即x1年1月13日至x1年4月12日),被上诉人诉讼中已经自认利息结算至x1年8月8日。
x1年4月12日借款到期后,被上诉人与斯、额改变借款期限并支付利息的情况,被上诉人从未向上诉人书面告知过,仅因发生高利贷风波导致借款无法归还时,被上诉人以借款人未还借款为由,将上诉人诉至旗人民法院。
经旗人民法院审理已经查明:被上诉人与借款人斯、额借款期限为3个月,时间自x1年1月13日至x1年4月12日。同时,还查明斯、额借款利息截止x1年8月8日。但是,旗法院以担保未超过2年诉讼时效为由,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时,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故意将《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主张顺序以及保证责任范围、保证责任方式的法律规定断章取意,并做出违背法律规定的判决。上诉人根据《担保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对旗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以下上诉理由:
一、上诉的法律依据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免除保证责任的理由
上诉人的保证责任自x1年4月12日至x1年10月11日止,此期间为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上诉人在被上诉人与斯x、额借款过程中,被上诉人从未向上诉人主张过清偿还款责任问题。作为债权人的被上诉人与债务人斯、额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的,也没有经过上诉人的书面同意,该变更后的合同,上诉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被上诉人放弃对债务人的诉讼,就等于放弃了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要求。债务人与债权人改变合同履行期限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被上诉人以收取利息的方式改变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责任同样免除。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者《担保法》第26条第1款所确定的保证期间内行使其对保证人请求权,在保证期间之前,主债务未届清偿期限,不会发生实际请求权问题。但是,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债权人的请求权将由于保证人因保证期间届满的免责而失去法律意义。因此,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行使。被上诉人放弃对债务人的诉讼请求,在保证人已经免除保证责任的前提下,直接诉三上诉人承担保证责任,已经与担保法的规定相悖。被上诉人放弃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保证人享有独立的抗辩权。不因被上诉人对真正借款人履行债务的请求权放弃而免除保证人的抗辩权。如果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必须是上诉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下,可以对任一保证人主张权利。担保法对连带责任范围、条件、责任的免除、保证期限、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保证期间的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保证人的抗辩权、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保证责任开始计算的时间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被上诉人以借款人拒绝还款或者无力还款为由,单独将上诉人三人列本案当事人,违反了《担保法》的上述具体规定,所以,驳回对三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法律责任和后果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规定,如果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或者真正借款人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应当将案件自行移送到公安机关按照经济犯罪处理,事实上,旗公安机关对被上诉人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已经开始立案调查。
旗法院明知被上诉人在上诉人担保期间,已经超过《担保法》及其解释的规定的担保期间及其责任,仍断章取义的曲解法律规定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而且也给社会治安造成巨大了影响,被上诉人的借款情况已经在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被上诉人在取保候审阶段。在上诉人提出该事实以后,乌审旗法院仍故意曲解法律规定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担保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上诉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如果认为真正借款人或者被上诉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时,应当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按照犯罪进行处理。类似的案件已经给旗的社会治安状况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该事件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无法阻挡,被上诉人以经营担保公司的方式经营高利贷发放业务,在提供借款单据时,无论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在没有具体告知内容的情况下就让担保人签字。在签字时,被上诉人并没有将借款的数额告知给担保人,事后也没有向上诉人提出过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被上诉人以借款人未还借款为由,将上诉人诉至旗法院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尔旗法院明知《担保法》及其解释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时,仍故意曲解法律规定并做出违背法律规定的判决,该判决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上诉人请求本院鉴于旗的高利贷情况和社会影响等不安定因素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担保法》第18条、第20条、第24条、第26条、《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30条、第32条、第34条、第36条、《合同法》第39条、41条的规定: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巴、特、其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巴、特、其
x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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