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小说读后感(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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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说读后感(通用12篇)
时间:2023-11-23 14:36:15     小编:笔砚

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的阅读兴趣,增强我们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和理解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全文,理清主题和中心思想;其次,要注重写作结构,包括引入、展开和总结,使读后感条理清晰;最后,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请勿赘述故事中的情节和细节。"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激发大家对于读书的兴趣和热情。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的致敬和尊重,通过写作能够将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与他人分享,希望大家都能够享受这个过程,收获思想的财富。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一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

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看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谢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

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后整辆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真正达到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一定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马上对他有不同的看法!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二

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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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三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一位英国作家,名叫简・奥斯丁。可能有些人不太熟悉他,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实力与声望。

可以和莎士比亚并称,可想而知简・奥斯丁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简・奥斯丁先后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乐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为脍炙人口的一部,也最具有代表性。

《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17,到17才发表,原名《初次印象》。曾经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之一。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比“初次印象”更能抓住此书的特点。因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一年有一万英磅收入的青年男子达西和一位出身不太富裕的女孩伊丽莎白。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大概可以这样形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初次会面是在一个舞会上,达西和他的朋友是作为嘉宾来参加的。

达西给人的感觉十分傲慢,他只跟熟人说话,只跟朋友跳舞,让所有人都觉得他高不可攀,伊丽莎白就对他产生了一些偏见。后来,经过很多事情后,两人产生了更大的误会。再然后,双方渐渐熟悉起来,误会就解除了。最后,有情人有终成眷属。通过这些,证明有些事情是不可以依靠初次印象。

大家可能都看出来了,这是一部关系爱情的小说,可能不太适合我们这个年纪的小学生看,也许更适合我们的父母看,但我觉得它并不是人们想所想象的简单的言情主题,这是需要申明的,《傲慢与偏见》还是反映了很多的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部社会史。

我还是从一个学生的角度来评价以及谈论一下我的想法。在平时生活中,处事一定要矜持,要有独立思维,但是不要骄傲到不合群,与人交谈不要言过其词,生活中也不要有一丁点儿的疏忽,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让别人抓到你的漏洞。因为大多数人只记恨,不记好,要想成功地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一定要留心这几点。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四

日记。

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散文。

戏剧,并称“四大文学体裁”。

小说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

《第七条猎狗》虽然是一篇短篇小说,但内容却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召盘。它非常喜欢打猎,却没有一条得心就手的好猎狗,而养的六条猎狗都因为意外的事故送人了,他为此常常引以为憾。第七条猎狗叫赤利,是一位军人送他的。威猛的赤利撵山迅如风,捕猎猛似虎。可是,就是这样一条好狗,却在泼水节那天遭到主人召盘的毒打。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在一次捕猎中,他们发现了一只五六百斤的大野猪,召盘仗着自己手中有枪、脚下有狗,对着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被激怒的野猪向召盘冲了过去。召盘赶快呼唤赤利,却不见赤利的踪影。说来也巧,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野猪被树枝卡住了,召盘趁机将野猪打死。

就这样,赤利被赶出了家门,过起了吃了上顿愁下顿、吃了这餐没那餐的悲惨生活。半年后,召盘碰到了一群狼,而群狼之首正是赤利。赤利见饥肠辘辘的狼群想吃掉召盘,便不顾一切地与它们撕咬起来。最后,狼全死了,赤利也牺牲了。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这么忠诚的赤利上次为什么不帮主人打野猪,其实,那天打猎时召盘踩破一窝蛇蛋,蛇生气地吐出了红信子,向召盘的颈部直扑过去。等赤利把蛇干掉时,召盘也把野猪消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崇洋媚外的亡国奴,他们为了一时苟且偷生,不惜出卖自己的祖国,连一条狗都不如。

寒假里我读了《莫泊桑小说精选》其中的《瞎子》对我感触很大。

瞎子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去世之后,其他人残忍的对待他,天天都被戏弄,最后,被逼去要饭,死在了一个冬天,乌鸦把他的尸体琢得只剩一半了。

瞎子那么可怜,他看不到太阳的光芒,看不到月亮的皎洁,看不到星星的可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坐在门洞下和自己的狗看门,无奈的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瞎子无可奈何——他看不见;瞎子是无辜的,先天的失明并不是他自己的错。可可恶的乡邻们却偏偏就着瞎子的失明想出十分残酷的恶作剧。瞎子没有办法反抗——他看不见。

我们虽然可能没有做过这样龌龊的事,但是我们常常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消息,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人因为天生长得太丑了,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是擦马桶的,让人气愤。

在我们身边,像“瞎子”一样在大街上乞讨的人比比皆是。他们虽然没有像莫泊桑笔下的瞎子的经历那么坎坷,但他们同样也十分可怜的。我想,我们因该去多多关心、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向他们捐助钱财不能让“瞎子”成为现实。

让我们一起来帮助残疾人吧,不要让瞎子的经历成为现实。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五

很好看的一本书。不过,我还需要再读几遍来消化。

以下摘自《女人迷》:

”小王子的出走,是因为玫瑰不够美丽吗?当然不是。在小王子眼中,玫瑰美得教他「心旌神摇」,并认定她是全宇宙最迷人的、独一无二的花儿。

小王子如此决绝地非走不可,我认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他经历了一场初恋的危机,这场危机使得他无法面对玫瑰,也无法面对自己,遂不得不离开。

问题是,为什麼会有这场危机?为什麼离开是应对危机的唯一出路?小王子要离开,是因为他和玫瑰虽然都爱对方,但却相处得很不好,以致彼此误解,互相折磨。对玫瑰来说,她很在乎小王子,很渴望得到小王子的爱护,但却不懂得如何表达,於是愈爱,便愈怕失去;愈怕失去,便愈容易在小王子面前自卑。

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她唯有通过吹嘘来肯定自己,例如夸口说自己身上的四根刺足以抵挡老虎,又或诳称自己来自另一个比b612好得多的星球。小王子毫无恋爱经验,无从明白玫瑰的心事,结果「玫瑰随口说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小王子都信以为真,因此变得很不快乐」。为什麼会那麼不快乐?那自然是因为他也很在乎。

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对方半分的不好。

玫瑰其实知道小王子的痛苦。是故当小王子向她道别时,她沉默良久,才从口中轻轻说出:「我以前真傻,请你原谅我。你要快快乐乐的。」玫瑰其实十分不舍、异常难过,但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小王子不快乐,她希望小王子快乐,但她没有能力令小王子快乐,於是只好放手。为什麼会这样?因为这是他们的初恋。因为其初,所以情动於衷,所以全情投入,但却也因为其初,所以手足无措,所以茫然无助。小王子很爱玫瑰,玫瑰很爱小王子,但他们却不懂得如何维系这段感情。一段稳定的关系,不仅需要激情,还需要聆听,需要理解,更需要体谅和分担。

初恋的脆弱,正是因为双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爱,但却不懂得怎样好好去爱。爱,需要学习;受伤、跌倒、挫败,庶几是这个过程必经的一课。

小王子后来有一段教人动容的忏悔: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六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间无暇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论。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但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

在当今的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天真烂漫。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八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xx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九

首先要提到的是竹宫的《我们俩的田村同学》,共两卷的,内容不再介绍,看过的应该不会忘的。这本书不像几大长篇轻小说那样有着吓人的发行量,没有那几部里面的稀奇古怪的设定,也没有大起大落的剧情,有的只有发生在平凡世界三位平凡中学生的故事,当然是关于他们感情的故事。刚看书名和开头部分认为这是一拖二的老套后宫小说,但看下去发觉自己错了,男主角田村雪贞的小型后宫根本不存在,两位女主角松泽小卷和相马广香登场时间完全错开(这好像《秒速5厘米》啊),常见的女角之间的冲突与互动更无从谈起,这样一来就只剩男女主角之间的了,也就是我最推崇这部作品的原因,对田村心理独白的出色描写,再加上对两位女角细腻的刻画,构成这段不完整却令人难忘的三角关系。

在众多我接触到的轻小说之中,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一些动漫特有的人物设定,不过这部完全没有(请无视高泽兄妹),三位主角都是平凡人,平凡而真实地存在着,主角们给我这种感觉。因为自己曾处身于类似情况,也彷徨过,迷惘过,所以这小说带给我的共鸣不是一般的大。

总觉得在有很多话要说,说了这些还是词不达意,应该各方面都没能说清楚吧,大概,请各位原谅。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十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

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

幸福

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

什么

;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

勇气

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

信仰

,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十一

在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书它叫做《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在很小时就失去了光明和听见一切事物的听力。写了她生活中遇到种种困难,努力去克服的事。最后说如果给她三天光明她会怎么做的事情。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要保护自己的身体,从作者的.生活中明白了一定要坚强,无论你的身体是否健康完整,都必须要抱有对生活的向往。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身体不健康就放弃生活,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我在读这本书时,不由的想起了自己,自己是一个并不爱护自己眼睛的人,晚上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妈妈经常告诉我要多看书,我却不顾老看电视。而作者是一个盲女孩,却如此用功努力的,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而我却没用我的眼睛去多看书我是多么的惭愧呀!

看了这本书再加上我生活的点滴,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在你健康时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不健全时再后悔莫及,在保护自己身体的同时也要去多做一些有用的事。

英文小说读后感篇十二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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