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沟通和协商的结果,确保交易安全和交货的及时进行。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写好合同的关键。首先,合同应该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以便有效沟通和联系。其次,合同需要明确交易的内容、数量、质量、价格等重要条款,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合同应该明确交易的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事项,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最后,合同还应该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可以通过参考这些范文来避免一些常见的合同错误和漏洞。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一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
7.合同终止条件;。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二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劳动合同的意义。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的意义》。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三
工程合同管理遗留重大变更补偿问题处理。该项工作一直要“咬紧不松手”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时也是是提高合同进度计量支付工作的效率。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有关于合同管理的文章提供给您参考!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
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
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总之,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1)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
合同性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书及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熟悉和研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文件,全面了解和明确施工合同各条款,负责施工合同的二次交底,二次交底应面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3)参与项目分包合同、分供方合同的谈判、评审和签订,审核并留存分包方的资证、信誉、产品质量鉴定等尽可能完善的资料,经审定合格的分包方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册,并提交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的原因、责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每月按时向公司书面汇报合同履约情况。
(5)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议事宜进行协调处理,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6)每月28日整理和汇总工程的.工期签证、经济签证等资料,登记汇总结果并上报公司。
(7)在各类合同管理中,注意预防相关方的索赔,收集有利证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工作。
(8)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保证合同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失密,并方便使用。
(9)接受上级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情况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2.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3)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
(4)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各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
(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与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将全部合同文件整理归档。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四
(1)乙炔站应划分禁止烟火范围,并设立明显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进人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应有防火、防爆措施。严禁电瓶车进入生产区。
(2)电石渣中仍残存一些未完全分解的小块电石,能继续分解产生乙炔。所以,在电石渣坑附近应禁止烟火;不得把次氯酸钠等氧化剂放入电石渣坑内,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需动火的设备、装置、管道必须与生产系统切断,用水清洗后再用氮气置换至符合动火标准,即乙炔浓度应小于0.2%。动火取样分析时,较大设备应多点取样,较长管道应伸入管道内2m以上取样。取样时间应不早于动火前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则应重新取样。如动火时间过长则应定时取样分析。乙炔生产设备和管道发生冻结现象时,应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严禁用明火烘烤。
(4)乙炔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时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操作入员的劳动保护服宜选用防静电服及导电鞋。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及带铁钉的鞋子进入作业岗位;有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栏杆等。
(6)乙炔站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切断动力电源。关闭工艺管路及乙炔气瓶上的所有阀门,正确选用灭火器材扑救。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五
4.有利于明确企业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 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保证权益 。
6. 提高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时间节点是工程类合同的重点之一。工程的进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不能过度提前下降;也不能无限拖延造成双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是保证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除去客观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责任方进行惩罚,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压力,也增加了施工动力。对于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时间久了,淡化了合同的存在,按照施工方的节奏进行,势必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 提高质量
履行合同不是一早一夕就能完成的,是在工程进行时来一点一滴的完成。合同的管理不仅仅保证了项目的风险、提高了效率,同时,更能保证质量。在合同的签订前,相应的技术标准都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合同管理的好,则施工质量会尽可能的接近标准。而合同控制的不好则会视合同如一张废纸。人是有惰性的,当合同管理的不好,现场监督即使管理的再好,合同不能有效的执行,久而久之,现场监督会懈怠,同时施工方也同样降低标准。因此,对合同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项目工程的质量。
工程合同在建设工程中占据着中心地位,体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惯例,规范了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实施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搞好建设工程项目的关键。没有合同意识,项目整体目标不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不可能实现预期目标。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六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七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合同管理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由法律顾问部门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监督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法律顾问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具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通过对合同法的学习让我们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也让我们认识到了合同订立的形式、相关程序和从合同签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徇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丌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亍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丌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徆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徇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劳动法就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一部法律,它是一部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劳动法维护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肯定少不了劳动的主体——人,劳动与每个人都分不开,现在,我们还在校园里生活,学习,花着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但是,终究我们会离开校园,走上社会,成为一名劳动者,像我们的父母一样,为生活而忙碌奔波。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如超期加班,克扣工资,不为员工上社保,妇女就业受歧视等,这些问题之所以会产生,就是因为有些人不懂法律。这时,我们就会知道劳动法对于我们有多么重要。学习劳动法,我知道了一些维护自己权利的知识和办法,我相信,这会对我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许多帮助。劳动法的颁布促使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在实际劳动过程中,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虽然课程已经接近了尾声,但我们还要进一步关注和学习劳动法,在今后的生活中,运用劳动法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八
案例经过:
甲与乙是同乡,12月乙投资新办公司,邀请甲加盟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约定月薪为5000元。碍于情面,甲与乙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由乙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工资的说明”,在说明里简单地列了甲到公司的日期、月薪、担任的职务,公司落款盖章。
为了偷避个人所得税,甲每月以个人的名义在公司工资单上签领工资800元,其余的4200元甲分别以多个朋友的名义(事实上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签领工资。同时,乙以“为甲方偷避了个人所得税”为由,要求甲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包括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甲默许。
5月,因公司业务拓展不力、资金短缺而陷入经营困境,乙决定裁减员工以减少日常开支,于5月中旬通知甲自6月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甲要求公司给予相当于二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乙方不允。甲遂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二个月工资);2、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再给予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金;3、支付本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
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以何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只同意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
仲裁委调解不成后裁决:乙方以甲方在工资单上签字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准给予甲方经济补偿1600元,同时支付8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和企业所应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金。
甲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1、“关于工资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无法提供证据表明甲方的朋友与乙方公司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也未为这些甲方的朋友缴纳社会保险,且他们的工资实际全为甲方领取,表明甲方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判定甲方胜诉,支持甲方的所有请求。
分析: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虽不属于规范的劳动关系,但我国现行政策将事实劳动关系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现实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者碍于情面和雇佣关系淡化劳动合同概念的情况普遍存在。如果上述案例中的甲与乙方公司事先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就不会有发生劳动纠纷后的处理麻烦。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要学会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
2、按《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等的精神,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相应的,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可见,劳动合同规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用人单位既不能把劳动合同看成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要把劳动合同看成是约束企业的紧箍咒。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上述案例中甲方要求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和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应当给予支持。
4、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有合法收入公民的义务。虽然现实中确实也普遍(特别是在一些新办的私营企业中)存在案例中乙方公司为劳动者偷逃个人所得税创造条件甚至主动为员工逃税的情况。为员工偷逃个人所得税是非法行为。
5、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按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九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渐接轨并正融入其中,国内的土木工程管理工作要重视引进最新的管理理念及技术,尤其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信息技术对于整个工程建设来说越来越重要,其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土木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是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中必须重视一项内容,它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所以,要做好信息化技术应用的研究和创新,其意义重大.
1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1工作量大。
在工程建设管理中需要考虑的内容很多,比如成本、质量、进度、工艺技术以及原材料等多方面,这些内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这就会大大增加了工程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全面管控工作必须落实到位.
1.2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协助,如设计部门、质管部门、技术单位等等,如何对其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
1.3信息流量大。
因为整个工程管理过程需要涵盖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和数据非常多,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对其的搜集和整理.并且在施工中会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必须做好对其的实时监控,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优势.
2土木工程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意义分析。
2.1利用信息化技术有利于项目的整体规划。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效果极好,在建筑管理中使用该项技术后,其既可以促进工程进度的有效加快,又能够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划分,实现对整个项目管理过程的信息化建设,如资金投入、成本控制等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其最终的目标就是以工程管理为核心构建信息化模型,进而完成对工程的全方位规划.
2.2利用信息化技术有利于信息系统的构建。
信息化技术的加入,可以进一步对工程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优化,构建出标准化的信息及数据管理模式.以精简细算作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首要原则,对以往储存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从而完成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控制.与此同时,其也大大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并且为企业在制定决策或调配资源时提供及时有效的资料数据.
2.3降低管理成本。
在企业原材料信息的管控工作中融入信息化技术,借助网络平台以及网络通信等形式来完成信息共享,进而完成链接原料的采购.其次,信息化平台还可以为贸易交流提供便利,扩大了建筑企业的市场选择范围,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节约了时间.并且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还有利于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发生,确保建材采购市场内的良性循环.除此以外,将信息化技术用于工程建设的其它方面,如工程设备管控、信息反馈以及合同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建设,这样对于工程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成本的节约有着良好促进作用.
在很久以前我国就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性的土木工程行业市场,其历史悠久.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形势有了很大的变动,企业的资本与工程质量一直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但是企业通常也只重视这两方面的管理与建设,忽略了其它方面的关注与管理.现阶段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对于整个工程管理的意义重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部门或者团队并不重视对信息化的应用,同时因为施工队伍中农民工对比例很大,这给土木工程管理增添了更大难度,无法将信息化管理落实到实际的管理工作之上.
在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信息化管理的认识过于肤浅,并没有理解其的深层意义,其认为构建企业的外围局域网建设就算是信息化管理,但是在实际中企业内部仍旧是采取纸张形式进行办公,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化科技所潜在的商机以及效益,缺乏对其的重视.例如,在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没有将信息化技术改革有效落实,浪费了企业在该项目上的资金投入,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整体运营的流畅性,不利于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对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了阻碍.
3.3土木工程管理的相关软件不够成熟。
国内施工企业中用于土木工程管理的软件基本分为两类,自主研发和由国外引进的或改进的管理软件.这两类软件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国内的技术能力有限,研发出的软件漏洞较多,但是国外的软件不能够与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契合,实用性比较差.由于国内外的社会环境、法律法规、文化背景、以及相关的工程标准和规范等都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必须对引进的软件进行改进.然而最终的改进效果是无法预测的,并且我国非常缺乏在这一领域的人才,这些都会抑制软件程序的研发与创新,国内软件的应用效果太差,无法有效完成土木工程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不能存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3.4土木工程的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为了促进建筑企业信息化改革的全面建设和提升整个企业队伍的能力素质,这就要求企业监管人员具备过硬的信息处理能力.因为企业的信息化技术仍处于建设时期,在某些方面仍延续了传统管理的模式,对信息化管理缺乏认识和理解,有些年龄较大的员工根本无法理解和认同信息化技术,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阻碍.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
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第2.3.1款)。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第2.3.2款)。
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第2.3.3款)。(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
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第2.3.4款):
(1)严重过失行为的;。
1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1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第2.3.5款)。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一
(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采用的形式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d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29d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二
学好物理,不仅要掌握好物理理论,更必须重视实验,把物理理论的来龙去脉通过实验过程的探索搞清楚、理解透。
重视物理结论中的过程分析,不仅能提高应用理论的准确性,同时过程分析会增强学习物理的信心,提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很多同学可能都有这样的感觉,虽然已做了大量的题,但是收效甚微。
究其原因大都是解题后没有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反思,虽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而物理成绩依然不理想。
所以,解题之后要进行及时总结、独立反思,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自己印象深刻,还能拓宽知识视野,进一步激发物理思维。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三
(1)遵守法律。
(2)依法纳税。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8)为他人提供方便。
(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10)其他义务。
2.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3)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四
2001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各资质类别。
二、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p268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五
证券公司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约定。
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基本事项:
(1)客户资产的种类和数额。
(2)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
(3)投资目标和管理期限。
(4)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5)各类风险揭示。
(6)客户资产管理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式。
(7)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8)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9)与客户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0)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程序及客户资产的清算返还事宜。
(11)违约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六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有关资料,是()的责任和义务。
a.发包人。
b.设计单位。
c.承包人。
d.监理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有关资料,是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作缺陷责任期自()起计算。
a.合同签订日期
b.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实际竣工日期
d.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缺陷责任与保修。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a.6月15日。
b.6月1日。
c.6月18日。
d.6月2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实际竣工日。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考点精讲】。
一、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2.对化石、文物的保护;。
3.出入现场的权利;。
4.场外交通;。
5.场内交通;。
6.许可或批准;。
7.提供施工现场,最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移交施工现场;
8.提供施工条件;。
9.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准确性负责;。
10.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1.支付合同价款;。
12.组织竣工验收;。
13.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二、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竣工日期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2)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缺陷责任与保修。
(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篇十七
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
(1)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
(2)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包装。
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可以采用如下两种形式之一:
(1)押金回收:适用于专用的包装物,如电缆卷筒、集装箱、大中型木箱等;。
(2)折价回收:适用于可以再次利用的包装器材,如油漆桶、麻袋、玻璃瓶等。
(五)验收。
(1)驻厂验收:在制造时期,由采购方派人在供应的生产厂家进行材质检验。
(2)提运验收:对加工订制、市场采购和自提自运的物资,由提货人在提取产品时检验。
(3)接运验收:由接运人员对到达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作出记录。
(4)入库验收:是广泛采用的正式的验收方法,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数量和外观检验。
(六)交货期限。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七)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
供货方不能按期交货分为逾期交货和提前交货。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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