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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一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大力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清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职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扶贫、民生改善工作中来。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为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提供支持。
2.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平安边界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提高边界争议响应速度,加快边界争议处理效率,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续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
3.加强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殡葬服务站设施设备,探索在北部建设殡葬服务站。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渔门婚姻登记站硬件建设。推进收养登记信息化工作,提高网络登记的覆盖面。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二
1.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以“平安和谐、民主法治、便民利民、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县城市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70%以上,特色社区达100%;农村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60%以上,特色社区达到80%以上;在行政村普遍实现自治能力强、法治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目标。
2.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村(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
(村)的工作站(点),按照“一社区一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
发挥辖区单位优势,实现社区(村)、单位、居民群众之间。
的有效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三
1、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深入到各乡镇抽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了《__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__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全市村务公开公正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加强农村宗族祠堂管理。完成__市宗族祠堂信息统计和调研报告。目前根据乡镇上报的情况全市共有宗族祠堂52个,建筑面积25497.2平方米,投入1381万元,其中家族自筹1344万元,群众捐款37万元。
3、开展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听取了部分老村支部书记和年轻的支部书记的建议和想法,上报了《__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对全市走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利用咸宁市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复退军人等人员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____”的方案》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
4、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确实2020年农村社区试点名单,召开了农村社区试点专题会议,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对全市社区减负增效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出台了《__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做好了中伙铺镇罗县村和蒲圻办事处陆水社区参加全省百佳村委会和百佳社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四是组织蒲纺工业园桃花坪社区、六米桥社区、桂花树社区,蒲圻办事处和尚岭社区,中伙铺镇罗县村、__镇周郎嘴村分两批到省厅进行公益创投培训,目前公益创投项目正在策划之中。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四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各项短板,力争我市民政工作实现省市争先进位。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巡察前认真自查、巡察中支持配合、巡察后扎实整改,积极主动认真地安排部署组织好市委对全市民政系统的巡察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开展“兜底救助、不落一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完成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收集“救急难”案例。
3、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市乡村三级联动,探索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市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应对能力。认真落实灾害救助政策,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机制。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继续扩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桃花坪社区省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5、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敬老宣传教育,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
6、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好“两项补贴”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加强阳光福彩建设,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形象。稳定提升中福在线销售厅销量,开展全市站点形象建设。
7、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优抚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立足讲政策、讲策略、讲感情、讲底线的“四讲”工作法,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全面推行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维护改造,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发挥基地教育功能。
8、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力做好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积极引导将农村宗族祠堂转化为农村文化礼堂。指导蒲纺工业园区申报全省美好志愿服务站,指导参加公益创投的社区和村做好项目策划和申报评选工作,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和城乡社区干部能力建设。
9、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完成__市地名志和文化故事丛书初稿编写,完成__市行政区划地图册制作,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时发挥地名普查效益。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做好城区新建道路命名和管理工作。
10、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实施网上登记、网上年检。
11、提高民政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扩面政策和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规定。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台账,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儿童权益。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五
(1)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共计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册;积极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2)积极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下拨各乡(镇)冬春救助资金190万元,对遭受自然灾害的残疾人、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缺资金、缺劳动力的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济。
(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保证调运覆盖全县。采购救灾物资棉被1300床、棉大衣2000件充实到救灾物资仓库。在北部设立共和乡、渔门镇、永兴镇、惠民乡、国胜乡5个物资储备点,储备部分县级救灾物资,并向市民政局申请将市级救灾物资帐篷400顶、棉被1000床、折叠床350张分别调拨储备在5个点位,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覆盖全县范围。目前,全县共储备棉被5577床、棉大衣2131件、帐篷819顶、折叠床500张(其中棉被1000床、帐篷500顶、折叠床500张为市级物资)。同时与全县7个商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以保障救灾生活物资充足。
(4)及时查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县民政局制定了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人手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确保了灾情初报快、续报新、核报实。
2020年上半年,我县遭受了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截止2020年6月,全县16个乡(镇)共计1472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7.66公顷,成灾面积77.66公顷,绝收面积24.93公顷,因灾严重损坏房屋1户3间,因灾死亡羊子2只,直接经济损失达183.5万元。灾情发生后,局领导亲自带队及时深入到受灾较为严重的格萨乡查灾、核灾,安抚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灾情得到有效处置。
(5)着力推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xx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向市民政局申报桐子林镇城北社区和红格镇阳光社区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六
1、民政事业单位拨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救灾储备中心为隶属我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经费来源自成立之日起由市编办发文确定为自收自支单位,一直未作调整。3家单位因经费自收自支,且无收费职能,无收入来源,长期靠民政局筹措资金维持运转。目前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日渐规范的情况下,由民政局机关拨款弥补经费缺口实在难以为继,严重制约了单位正常运行。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特别是养老、儿童和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部分农村福利院、民政事业薄弱或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建或新建,由于我市财政保障不足,致使建设滞后。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七
1、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4月起,__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550元调整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3月启动了城乡低保续保核查登记工作,6月启动了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32514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53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044人1897.2万元;农村低保17041人1870.4万元;城市特困供养74人64.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55人673.3万元;医疗救助9681人次752.9万元;临时救助1246人次279.2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2020年4月起,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月1100元调整到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6月启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管理。项目化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2020年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黄盖湖镇、蒲圻办事处、神山镇、余家桥乡等6所农村福利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目前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3、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40名农村特困居民,向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促进会申报,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41.7万元。三是开展低保五保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商业保险,对初次发生并经二甲医院及二甲以上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30种大病范围的,补助大病救助金30000元,目前报送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从2020年4月起,年度累计救助标准由6600元提高到7200元。二是充分运用核对机制。按规定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对报告。三是建立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提升临时救助实效。
5、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是加强兜底保障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72.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838人669.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1人203.4万元。二是确保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从2020年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三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兜底,共计发放301人196.7万元。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八
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的104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市审计组强农惠农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从低保家庭户和领取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存在的已死亡不报告、已就业不报告、购商品房不报告及村组干部与家属吃低保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入,持续极限施压,追缴2020-2020年51名低保对象已就业、面对死亡、购新房、“二次分配”等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1万余元;对涉嫌违纪违规的13名村组干部、民政办人员采取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等纪律措施;对2020年以来39名残疾人中非低保人员、已死亡人员、已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等违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万余元全部予以追回。结合问题根源,着手在规范城乡低保、规范特困供养、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九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情况。
1.建好农村公路方面。公里,主要对村道路增设标志牌、道口柱、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总投资xx.x万元。该项目已于xxxx年提前实施完成。
2.管好农村公路方面。xxxx年目标任务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指导x名乡村道路专管员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截止目前已出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各级路长办公室及乡村道路专管员管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3.护好农村公路方面。xxxx年目标任务是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x.x公里。公里,公里,总投资约xxx万元。公里,公里,预计x月底全面完工。
(二)示范创建完成情况。
1.品质示范路创建。xxxx年将创建村级品质示范路(南留路)x条x.x公里,目前道路主体创建已基本完成,正在按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养护公示牌、里程碑等附属设施以及路域环境整治。同时整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上报。
2.“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正在对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县创建标准整理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将争创“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区。
(三)其他事项完成情况。
1.“清沟疏涵养护突击月”专项活动。x月份组织各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公路“清沟疏涵养护突击月”专项活动,主要内容为抓好汛前全区农村公路养护预防性工作,通过清理疏通沿线边沟、排水沟、涵洞等排水设施,清理沿线路肩、边坡杂草,疏通桥梁泄水孔、清理伸缩缝等工作来提高农村公路防洪抗灾能力,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度汛。
2.“三项指标”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数据核查、采集及上报工作。
3.桥梁公示牌及限载标志设置,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我区桥梁公示牌及限载标志设置共涉及xx座桥梁,目前已完成xx座桥梁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剩余x座桥梁公示牌及限载标志由于涉及养护维修,预计x月底前全面完成制作安装。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已完成县、乡道的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4.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于x月xx日-xx日对全区农村公路、桥梁及在建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x处,主要为污水管网施工现场及养护工程施工现场标志、标牌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临水渠侧护栏缺失等,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治落实,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通行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下半年,我中心将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组织落实。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养护水平提升工程x月底前全面完成;持续推进路长制工作,加强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开展巡查工作;对接市级主管部门积极做好品质示范路、“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及示范区县的申报工作,加快农村公路建、管、护、运营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和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提前谋划,为xxxx年建设项目奠定基础。按照全区乡村振兴项目的统一部署,提前谋划乡村振兴实施项目,尽快完成立项、可研、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同时完成xxxx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为xxxx年农村公路的建设开好头。
三是持续抓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特别是汛期、节假日期间及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加大农村公路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处治,落实整治措施,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确保我区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
1.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月帮扶补助金1296人次49.63万元;对全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制定《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按一级残80元/人•月,二级残50元/人•月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020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670人次48.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56人次56.77万元。
2.慈善事业。2020年1-6月共收到定向捐款60万元,已按定向捐款协议全部下拨。开展2020年“情暖万家”活动,县慈善会收到市慈善会慰问金1.18万元,专项用于春节前对39名孤儿、艾滋病儿童、20名城市特困人员进行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一
1.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推动较难。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存在观望态度,“不愿改”、“不敢改”、“不会改”的情况比较突出。有的对公建民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习惯已有的管理模式,不愿正视现行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此外,床位任务完成较为困难,今年无项目和床位储备,浙北医疗康复中心项目二期只是今年签约动工。
2.殡葬改革面临不少困境。殡仪服务中心、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散葬坟墓(含大墓、豪华墓)数量多,加上现有乡村公益性公墓基本饱和,全部整治消化难度大。
3.特殊群体维稳形势严峻。我县涉军群体受到省内外同类人员煽动、串联等影响,加上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退役人员对事务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较高,互相串联、组织抱团,参加集体上访、聚会的意愿和现象明显增加,主要集中在转业下岗志愿兵、西藏退伍兵和两参80411部队和00050部队退役人员等群体。
4.民政执法力量不足。民政执法类别多,但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民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3人,实际完全从事执法只有殡葬1人。行政许可科(法制科)在编仅1名且为事业编制人员混岗,无执法权。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双随机社会团体清理规范、等执法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只能依靠市局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缺乏独立执法能力。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二
1.巩固双拥成果。以继续保持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三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低保方面。截止今年第二季度,全区城市低保1124户2045人,发放低保金331.04万元。农村低保10757户21749人,发放2480.92万元。二是医疗救助方面。今年医疗救助文件正在起草,按照省市要求提高救助标准,已计划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比例由65%提高到70%,最高救助封顶线不低于医保报销封顶线的一半。积极协调合管办,准备提高平台救助同步结算比例,提高救助效率。1d6月份累计救助399人次发放救助金115.53万元。三是临时救助方面。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受理、调查公示、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1d6月份累计救助56人次,发放救助金10.44万元。四是城镇特困家庭帮扶工作。将388户城镇特困家庭分别与区内84个单位进行结对挂钩帮扶。
(三)救灾救济工作。一是乡镇敬老院提升工程。按照全省实施敬老院提档升级改造计划,20xx年落实韩桥、码头、凌桥、新渡、徐溜、刘老庄和老张集7所敬老院纳入改造提升项目。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五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文件,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分别由每人每年6000元、5200元,提高到6410元、5610元)。新增五保对象100人。三是在全市率先建成慈善超市连锁店。我区结合实际,与江苏商联超市达成合作协议,成立全市首家规模大、实力强、覆盖广的“淮阴慈善超市”,印制“慈善
爱
心卡”1.5万张、宣传手册1万份,所有门店统一制作标识、爱心捐款箱和慈善超市管理制度。6月1日,“淮阴慈善超市”商联香江店举行隆重揭牌仪式。6月3日全市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会议在我区召开,我局就推动慈善超市发展作了交流发言。(四)尊老敬老工作。20xx年上半年,我区共发放尊老金约614万元。完成“安康关爱行动”承保费132万余元, 承保人66124人,承保覆盖率达50%,全市领先。完成上报市局百岁老人信息和22个a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工作。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我区于年初上报22家a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关爱驿站以及1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市政府“十件实事”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序时进度,即完成选址等工作,其中2个关爱驿站已经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建设任务。其中省政府十件实事选址工作(12个助餐点)均已确定。
区人大、政协对养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区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慰问各类优抚对象4400余人;完成了21人评(调)残工作;配合八十二烈士陵园做好国家级烈士陵园创建迎检工作;完成蒋集烈士陵园的绿化提升工程。
(六)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工作。一是孤儿保障情况。截止6月,全区共有孤儿134人,其中机构供养2人,养育标准为1607元/人/月,社会散居132人,养育标准为966元/人/月,共发放孤儿
生活
补助费 84.7万元。二是城市“三无”老人保障情况。按时发放城市“三无”老人生活补助费,截止6月,全区共有城市“三无”老人14人,养育标准为928元/人/月,共发放生活补助费7.8万元。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自20xx年x月份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例2017年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2017年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七)社会组织管理。一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与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325个,其中社会团体161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160 个。上半年,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个,变更 5 个,备案105个。对90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二是召开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x月份,我局与区体育局召开了全区体育类30家社会组织管理暨先进社会组织表彰会议,评选表彰了陈式太极拳俱乐部等7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是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草拟xx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方案,基地装修工作基本完成。
(八)基层政权建设。一是“政社互动”工作。x月8日召开了全区“政社互动”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了《xx区“政社互动”工作实施方案》(淮民z20xx{37号),确定在全区22个乡镇推行“政社互动”,目前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召开了村居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培训动员会,成立了乡镇“政社互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乡镇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社区减负增效落实。x月10日,提请区委、区政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市两办《
关于
推进落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z20xx{30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区大力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明确社区职能定位。三是“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年初确定“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在王营镇营中社区开展。x月份会同王营镇成立了“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x月中旬,指导营中社区联合社会组织万寿苑托老所在辖区开展了关爱失独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为失独家庭送去米、油等物品,社区社工定期上门利用专业
知识为失独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建立生活的信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推进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我区共有城乡社区259个,未达标城乡社区还有30个,其中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23个。x月份对全区259个村居进行普查,要求每个社区不仅要如实填报办公用房面积,还要附上社区的'照片,全面掌握了每个社区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x月初,召开和谐社区建设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对不达标社区制定出整改计划,并会同王营镇针对不达标城市社区如何整改达标做好政府参谋,深入到不达标的城市社区调研、走访,制定达标方案。x月份,组织人员对部分乡镇进行督查。x月初,召开了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推进会,落实了整改进度季报表,要求各乡镇每季度将未达标社区办公用房整改进度上报。五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年初市局要求“王营镇社区社会工作者
持证率达0.5人/万人”的目标任务。x月份,利用网络对各乡镇和局机关开展社工师考试宣传,同时配合王营镇社区办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报名
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今年我区共报名参考人员91人,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80个报名指标任务。六是城市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试点创建。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和谐社区创建要求,x月份,在王营镇星光社区推进规范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建设。通过借鉴xx区富强社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星光社区的实际,x月中旬,星光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建设已初建,受到区文明委的肯定。(九)退伍安置工作。组织动员332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88%。审查完成377份退役士兵和11份转业*官档案。
(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提请区政府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淮地名普查〔20xx〕1号),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十一)福彩销售工作。一是超额完成上半年销售任务,市局下达我区全年3570万元销售任务。其中电脑票1700万元、即开票370万元、中福在线1500万元。截止x月31日,共销售彩票1928.2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4.01%,其中电脑票销售955.8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6.22%。即开票销售185.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0.13%。中福在线销售786.9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2.46%。二是完成中福在线销售厅和国标店的改造。三是新增2家国标店、1家兼营店。
1、倍加关注民生改善。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按新标准发放城乡低保金,即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由450元/人、月提高到49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由33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同时,针对“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区、乡、镇三级职责的低保核查机制,促进低保规范化管理。
2、养老事业持续发展。拟于下半年出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继续督促2个关爱驿站和1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争7月底前全部竣工。督促省政府十件实事项目工作,力争8月底前全部竣工。督促王营镇、高新区等上报20xx个服务商信息,为上12349养老服务平台奠定信息基础。督促虚拟养老院平台联网工作,确保1x月底前实现联网。
3、继续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王营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会同xx区、xx区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开展20xx年度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二是7月下旬拟举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培训,集中
学习
地名普查工作和地名法规等,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流程;8月份开始按照上级部署阶段性做好地名普查工作。4、优抚工作。会同乡镇民政办做好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完成5100余份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发放2017年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做好纪念抗战胜利xx周年的慰问纪念等相关工作。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
5、社会组织管理。年底前,完成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启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争取3a级以上达到50%。
6、城市“三无”老人提标工作。从7月1日起调高我区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由928元/人/月提高到1020元/人/月。做好城市“三无”老人医疗救助工作。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拟于7月初召开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现场推进会,在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全面推行规范化建设。按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标准,重点推进城乡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建设。
8、加强五保供养工作
一是拟对所有五保对象进行一次大核查,进一步核实五保对象身份,详细了解五保户的基本情况,坚决清理“假五保”,完善五保对象一户一档管理。二是完善五保药费报销程序。按文件规定,拟申请将五保药费报销纳入医疗救助,以缩短五保药费报费周期,减少中间环节,做到即时结报,拟将五保统筹经费按季打入乡镇用于五保对象药费兜底和门诊药费报销,统筹经费实行包干使用。三是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完成敬老院升级改造,积极开展等级敬老院创建。切实加强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安全
生产工作。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四
1.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防灾”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积极做好与国土、住建、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合协调工作,增强救灾、救济功能,提高救灾、救助水平。
2.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3.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创建活动。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五
1.双拥活动广泛开展。一是“元旦”、春节期间,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7个驻盐部队,发放慰问金4.2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3620人,发放慰问金36.22万元。二是清明节、“5.4”青年节期间,组织部分县级部门及中小学校师生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以学校为国防教育主阵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列入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内容。三是走访、下访优抚对象,了解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及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优抚对象建房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确保退伍军人和谐稳定。四是及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待遇,按相关政策调整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春节期间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及时了解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积极协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五是各驻盐部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武警xx森林大队、县人武部多次到敬老院送温暖、献爱心,看望孤寡老人,送慰问品、送医、送药,与孤寡老人拉家常、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帮助敬老院疏通排洪沟、检查输电线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2.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一是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领导小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村(社区)和驻盐部队均成立双拥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部门配合共同抓,上下结合层层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报县委、政府制定下发《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制定各乡(镇)、各双拥成员单位、各驻盐部队责任清单。三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在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设立美观、醒目的永久性、固定性双拥宣传大标语。各乡(镇)按要求在主要交通干线制作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金融、医院、车站、码头、电信等服务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庭都按要求挂了光荣牌。四是加强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为把烈士陵园建设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投入资金110余万元正在进行xx县烈士陵园纪念广场进行改建,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计划8月底竣工。
3.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一、二季度抚恤定补279万元,完成上半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统计审核工作。二是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5人,协调由市民政局统筹安置。三是发放2020年退役士兵(士官)一次性自主择业地方经济补助115.6万元,发放2名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0.33万元、7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1.6万元、3名随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2万元。四是新审核录入参战、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5人,完成优抚对象核查人数70人。五是深入基层对涉军不稳定人员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解释相关政策,并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6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共计0.87万元。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六
1.“弱有所扶”保障提质扩面。完成低保提标,截止2020年6月,全县共有低保对象6857户10144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658人),低保边缘1988户5350人。结合长兴“双扶”行动(结对帮扶集体经济发展后进村、低收入农户),协同农合联、农办,利用新建和提升产业扶贫基地、专业合作社等载体,依托产业发展,打造“造血式”脱贫模式,选择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家庭开展产业扶贫帮扶。局班子坚持每月深入结对村、户,记录《民情日记》。4月21日,召开县乡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救助救灾政策培训和宣传会议;完成“5·12”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成立福彩公益小分队,下发“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通知,完成了“福彩助力·点亮梦想”资助困境儿童资金发放;积极筹备成立长兴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确定明门一家邮乐购为首个“邮善邮乐”试点。
积极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福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25家福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63亿元,利润总额1.68亿元,安置残疾职工1502人,月平均工资达到2948元,月平均参保额942元,参保率达到100%。
2.“老有所养”服务提质增效。以推进“医养融合”高质量发展为追求,全力打造“幸福养老”长兴品牌,主动对接服务,当好“店小二”,全力把浙北医疗康复中心项目打造成为立足长兴、覆盖浙北、辐射长三角的示范养生综合体、知名健康目的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品质优良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产品。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顺利,5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1家投入使用、2家改造之中、2家确定选址;150家城乡社区为老助餐服务点完成139家;出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388.7万元;新增养老床位200张。一期(综合福利中心)工程室内装修、景观工程、连廊工程基本完成,养老家具和儿童福利院康复器材招标完成,外围道路正在施工;3月10日,二期项目与省医疗健康集团正式签约,省政府副秘书长陆建强、副市长闵云出席,计划投资8.5亿元,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目前已签订土地出让协议,确定了设计方案,完成了养老和儿童委托运营协议起草。积极开展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上报了创建申请和方案,4月省老龄办副主任周世平来长实地考察时对长兴的创建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方面,初步确定洪桥、吕山、泗安、夹浦社会福利中心,其中泗安与长兴第二医院正在洽谈中。县民政、财政联合下发《关于公布我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长民发〔2020〕15号),2020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4511元/年。
3.社会治理格局优化提升。在出台市级地方标准规范db3305/t38-2020《社区服务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长兴县社会组织培育规范》、《长兴县公益创投活动规范》、《长兴县社会组织党建规范》三个市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社会组织统战、妇联、工会等三个新标准正在起草中。投入70万元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进行改造,以提供更好的培育环境,首批社会组织出壳,新入壳14家;完成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与组织部、人社局、团县委联合下文,通过充分宣传发动,今年报名数量创历史新高,报名人数突破920人;申请社会组织党建省级调研课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质作用发挥路径研究》。圆满完成了其余公益创投共立项47个项目中期评估,经评估均顺利通过。完成全县213个行政村、30个城市社区、28个村改居、9个乡镇居委会特殊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开展第四次阳光村务指数核查工作。
4.“最多跑一次”跑出新常态。对事项按照“四个通办”要求重新进行梳理,“一网通办”事项共56项(其中民生事项25项);“一城通办”事项1项(其中民生事项0项);“一窗通办”事项32项(其中民生事项20项);“一证通办”事项14项(预测19项)(其中民生事项6项、预测11项)。长兴委托航天五院开发、全省首创“治惠掌心”app移动办试点,实现“一次都不用跑”,我局共推出6个事项(“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服务”事项、“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长寿保健补助金”事项、“异地死亡人员运回原籍火化的审批”事项、“自然灾害救助”事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事项、“养老服务补贴给付”事项)。其中“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事项办理时间由承诺期限90天缩短为2天,该项工作相继在央广经济之声、新华网浙江频道(手机版)、中国新闻网(浙江)连续报道。全县17个乡镇(街道、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3+x”个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将民政与社保、卫计等十余类与民生服务相关事项率先纳入受理范畴,有效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打造跨科室、多业务的一窗式受理服务。开展政务服务电话回访,月回访200件以上,回访满意率达98%以上。
5.双拥优抚安置巩固深化。以大力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契机,5月4日召开双拥领导小组暨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推进会;下发了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考评细化责任分解表;严格按照“八个一”要求,全力做好双拥迎检准备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做好2020《中国双拥》年度人物候选人的推选报送。大力推进“互联网+优抚服务”工作。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每年落实优抚服务中心运行经费40万元。5月14日,省荣军医院医疗专家组来长开展免费医疗巡诊活动,为100多名00050部队退役人员建立医疗健康档案。结合长兴实际,制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作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实体化运作(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武部招待所1-2楼)。
6.绿色殡葬改革生态惠民。3月13日,召开了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先后印发了《长兴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长政发〔2020〕4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委办发〔2020〕26号),从2020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乡村公益性墓地新建、改扩建和管理提升。启动节地生态安葬规划布点工作,会同建设、国土、环保等对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实地踏看,初步确定县级骨灰堂1个、镇级骨灰堂13个。“文明祭祀”全面铺开,清明期间各乡镇(街道、园区)34个市级示范公益性公墓全面推开文明祭祀活动。县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市政配套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启动装修工程招标准备;棋盘岭古园新设节地生态安葬区(含壁廊葬、草坪葬、花坛葬),规划设计4000穴,目前,一期已完成基础浇筑;殡葬所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治理深部监测项目完成招标;泗安镇皂山村村骨灰楼清明前投入使用;总投资480万元,设计格位6100个的和平镇青山仙鹤堂(镇级骨灰堂)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3月份启动全县“三沿五区”坟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通过采取“深埋复绿、拆除平毁以及迁移至公益性公墓”等措施,已完成散葬坟墓整治1000余穴(含大墓、豪华墓)。
7.特殊群体稳定常抓不懈。近年来,涉军、移民群体利益诉求不断,维稳形势严峻。我们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通过完善预案、排摸建档、对接会商、教育帮扶、推荐就业等多项具体措施,消除和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点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任务;完成“5·11”等特殊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多次拦截和劝返涉军信访赴京问题,5月,在北京成功劝返4名涉军志愿兵人员、4名西藏退伍兵人员。移民方面,完成一、二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共计662.67万元。共结报移民项目13个,拨付项目资金968万元。投资100万元以上产业基地3个(库区建设基金88万元共落实扶持项目1个,小型水库38.95万元落实扶持项目2个),创业致富项目比重提高至96%。今年以来,移民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勇于担当强化举措全力保障三峡移民和谐稳定》经验做法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交流印发。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篇十七
一是深入调研,开展全县171个村(社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各村(社区)基础数据和发展动态。结合实际,明确全县171个村(社区)2020年度办公经费标准,同时向市民政局提出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建议。二是严格核实全县村(社区)离职“三职”干部信息,确保人员、资金准确。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完善村(社区)普法责任清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组织居民建立物业管理,指导和帮助协调各社区整改存在的不良问题。五是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宣传动员志愿者加入和登记注册,上半年全县7个城市社区已按要求实名制注册登记志愿者1633人。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工人才,组织7个城市社区符合报名条件的35名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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