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报告,我们可以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并从中反思和总结经验。在撰写报告时,可以参考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先前的报告结果。报告的目的不仅是向读者传达信息,更是为了激发读者的思考和行动。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一
大家早上好!很高兴时隔六年再次参加这个论坛。
党的十八大以来,***同志作为党的领袖,对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不仅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国际政治实践中也极为罕见。
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就有金融风险。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会发生不平衡、不协调。但是迄今为止,多数国家仍然通过危机来强制调整,付出沉重代价后,恢复经济金融平衡。只有在我们国家,才能够做到由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动作为,集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止生成系统性金融危机。
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论述,深刻把握现阶段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形成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充分体现了中国智慧。其核心要义就是,从国情现实出发,以自我革命的理念和方法,主动消除经济金融隐患,成功跨越重大关口,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自我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处理新时代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方式,因而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的特殊性。总的历史背景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兴市场经济、“三期叠加”,同时处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特定时期。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矛盾更为复杂,有些风险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必须以更积极的态度处置各类隐患,以经常的“小震”释放压力,避免出现严重的“大震”,总体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矫正各种偏离,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接领导和指挥下,我们展开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战役。在工作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较深。
一是底线思维防患未然。总书记指出,要把各种困难和复杂性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可能的风险和挑战想得更深入一些,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中国自古就有“治未病”的医学思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贷款、地方政府债务和互联网金融等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我们设定审慎监控指标,开展压力测试,加强清理规范,及早介入干预,有效遏制了风险累积。同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在经济上行期,加大拨备和准备金计提力度,多渠道补充资本,不断提升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
二是稳定大局逐步加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治理金融业内部层层嵌套、自我循环,必须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保持国民经济列车平稳运行中拆除“炸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在化解“类信贷”业务风险过程中,我们没有全线出击、四面作战,而是合理安排过渡期,先由机构自查再由监管部门检查,有计划、分步骤,渐次达成目标。在整治同业业务时,先从规范同业投资和同业理财入手,使特殊目的载体投资放慢增幅,继而出现负增长。同业理财余额逐月下降,至今已压减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同业存放和同业存单则只有较小变化。直至去年底今年初,才开始启动规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同样没有采取“一刀切”和急刹车的办法。
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善于抓主要矛盾,优先处理最可能影响全局、威胁整体的问题。在推动去杠杆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优先推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降低杠杆率。针对交叉金融野蛮生长、影子银行急剧膨胀等突出问题,我们及时开展市场乱象综合整治,有力遏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一年多来,银行业在保持12%以上信贷增速的同时,总资产规模少扩张20多万亿元。在发展方式转变和总保费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保险业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今年前4个月,人身险中纯保障类产品占比上升2.9个百分点。
四是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办法。工作实践中,对于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等“恶性肿瘤”,毫不手软,及时实施“外科手术”。对于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例,采取徐缓调理的办法,通过“慢撒气”逐步缓释,条件具备时再果断出手。在这方面我们要特别感谢上海市的支持和配合。对于“金融科技”,英国等国家提出了“监管沙盒子”的概念,而我们采取的实际上类似“监管沙房子”的框架,可能需要逐步调整优化。
五是抓住时机攻坚克难。总书记指出,应对金融风险和挑战必然要付出代价、经历痛苦,我们必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善于碰硬,把握时机,主动出手,及时消除隐患。去年以来,我们督促银行利用当前拨备较充足的有利条件,做实贷款分类,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目前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已由高峰期的近120%降至100%以内。同时鼓励银行综合运用坏账核销、现金清收和批量转让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2017年以来共处置不良贷款1.9万亿元。有的观察家将这些行动解读为银行的负面讯息,恐怕不太合理。
六是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系统性工程,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强力治标,有效处置重大风险事件,同时,要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严肃处理,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压制下去。但是从根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要注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补齐监管短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巩固治标成果。2017年,银行业重点推进70多项补短板项目,已完成48项,今年又新提出40多项;保险业去年以来修订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多项。
七是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系统坚持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国成立1.68万个债权人委员会,积极推动企业的财务重组和破产重整。在着力破除无效供给的同时,支持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7年银行业新增减费让利440亿元,今年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措施正在陆续出台。信贷增速继续明显超过货币供应量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目前,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17.3%,申贷获得率95.1%,但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需做出新的努力。
八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书记指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在利率、汇率市场化不断深入的条件下,我们积极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权管理,优化机构布局,健全市场体系,持续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有的同志对金融业对外开放心存顾虑,认为开放金融服务业可能冲击中国的金融市场,引进外资股东可能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只有1.3%,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6%左右。事实上,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更无法想象有许多中国金融企业进入全球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前列。金融业扩大开放是增强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迫切需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我们正在加快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
九是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并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在充分看到成绩、树立必胜信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我革命本身意味着许多特有的困难。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知易行难。既有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有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多涉及体制机制调整,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二是道德风险根深蒂固。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垒大户”情结,不少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真正打破,“预算软约束”“投资饥渴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机制远未形成。三是一些地方、部门、银行和企业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去产能、去杠杆心存侥幸,对不良资产处置和“僵尸企业”出清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总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给予救助。四是平衡各方利益面临很多制约。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兼顾多重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调整越来越困难,有待于各个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征程上,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必须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快困难企业重组,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同时,要注意防止生产过剩,形成新的库存。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市场经济下出现债务违约十分正常,相比国外,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总体仍然较低。到2018年5月末,企业债券违约后未兑付金额,只占存量信用债总金额的0.43%。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去年以来发生债务危机企业提供的教训是,必须防止四处借贷、盲目扩张。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应主动作为,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收缩产业链条,提高偿债能力。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惩,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五是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金融创新有利于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六是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持续培育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强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进一流水平投资银行的形成。资管新规和即将发布的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有利于投资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解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开正门、堵旁门”,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一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自我革命,就一定能够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成功跨越这个重大关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二
根据县纪委要求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排查,立足问题实际,制定有效措施,逐项深入整改提高,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谋划年度党建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截止目前,共召开2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二是明确1名分管领导,主抓党建工作,推进形成党建工作“共同抓、共担责”的格局。
二、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不够有力问题
狠抓党建促发展。为进一步巩固甲岩村脱贫帮扶工作,解决对口联系帮扶的甲岩村党员发展特色产业投入不足问题。结合精准帮扶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家开展扶贫产业技术帮扶活动,为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组织党员干部到精准扶贫工作联系点甲岩村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暨党员慰问活动,2019年10月19日下到甲岩村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通过“下农村、送技术、促发展”,努力做到帮扶林农“依山脱贫、靠林致富”,使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甲岩村脱贫攻坚任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
我办党支部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每一位党员自查个人软弱涣散问题。我办不存在党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
四、党支部生活不够严格
按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明确1名工作人员主抓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年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计划,党支部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要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好做法。认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服务水平。
关于党费的收缴问题我办党员积极缴纳党费,并加强落实好退休的党费减缴、免缴政策。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我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也多次开展了对困难党员的慰问活动。
下一步,我办党支部将坚定不移的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思、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强化党员纪律观念和政治观念,不断推进我办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xx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xx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金寨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5.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清理,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7.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县银保监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9.贯彻中央、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0.贯彻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1.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2.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3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金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金融监管局、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5.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6.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到20xx年底,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县银保监组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20xx年底前完成)。
17.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有序压降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探索设立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流转平台,加快金融抵债资产处置。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县处非办牵头,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18.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化解力度。(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牵头、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0.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2.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监管局、人行金寨县支行、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监管局、县银保监组、县扶贫开发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金寨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一季度对20xx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四
通过学习理事长在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督导检查通报会上的讲话,使我们对三个地区的情况得到了解,让我们更好的学习他们的优点,找到自己的不足。
我归纳了理事长的讲话主要有五点:
一.农村信用社动员的人员多。根据我们自身的优势,发动全体员工吸收存款,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为春耕贷款的发放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客户了解信合,相信信合,决不损害农户的利益,站在支持“;三农”;的角度考虑农户利益,坚决制止“;吃.拿.卡.要”;的事情发生。
二.增长方式的改变。我们要从思想和行动上符合转变的要求,更要从实质上达到这个转变,用科学发展解决历史和现实问题,由以往的“;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通过发展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四.加强执行力建设。我们的执行文化是“;一本经念到底,一件事抓出头”;,我们要明确执行的决心,研究存贷款完成的办法,集思广意,明确相关的责任,控制存贷比例,深入研究实际问题,解决农民种地问题,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
五.做好风险管控。贯彻“;一念之差,终生后悔”;道德风险斩立决。
只有做好了这些方面我们吉林农村信用社才能更好的发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才能茁壮成长,祝愿我们的吉林农信永创辉煌在那个满眼金黄的收获季节,22岁的我如愿的走进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大门,对于我来说,农信的一切是那样的新奇与陌生,曾以为是天之骄子的我,却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形形色色的业务对象之下,显得无所适从。慢慢的,在老农信人热情而又朴实的言传身教之下,我尽快的熟悉了业务,逐渐的溶入了角色,同时,也学会了该如何做事,怎样做人。
我目前的工作岗位是前台储蓄人员,作为储蓄岗位的一线员工,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农信的形象,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主任的关心和同事帮助下,我不断的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能够按照正确的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把最方便最可行的方法用在业务操作上,一切以客户需要为主。在与客户沟通中,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解决所需。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也去包容和理解她。一年来,我始终严格恪守着各项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办理储蓄业务时,认真落实“;实名制”;(规定;做好大额及相关证件等登记;在收付现金时,真正做到唱收唱付;在遇到连存款凭条都不会填写的客户,我会十分细致的为他们讲解填写的方法,并做好示范,直到他们学会为止;每日营业终了,认真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剩余情况。而正是这每天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却似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悄悄地融化了我雾一样的惆怅,磨砺了我风一般的浮燥。
日出日落,时光流逝,400多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过了,简简单单的一收一付、普普通通的一存一贷,换来的却是田野里绿油油的庄稼、棚舍中欢叫的牛羊、夕阳下袅袅的炊烟。每当想到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辛勤付出,一种来自于工作的充实感便会萦绕于心,进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抬头凝望那枚绿色的信合标识,我仿佛看到了它所承载着的“;三农”;的希望。目前,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正在逐步规划和实施“;十年四步走”;的宏伟发展目标,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也为自己制定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新挑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五
按照xx《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体情况
(一)、大队召开全体会议,传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对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扎实推动风险排查工作。
(二)、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安全设施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实际,全面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和风险等级,按照隐患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科学梳理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按照“全部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大队领导包片,民警包段的工作模式,对所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此外,确定安全隐患路段挂牌督办等级,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理。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协作,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路段分布情况和治理期间的管制措施、绕行线路等信息,密切掌握隐患治理进度,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违法整治活动宣传的特色,扩大排查与整治活动的社会影响,通过真实案例和具体事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广大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
(一)、定期对辖区内团雾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叉路口、城市道路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档立案。
(二)、对“两客一危”、校车服务机构及列入红橙色监管单位每15天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或幼儿园要每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在发现事故隐患或遇重要时间节点时,要随机进行重点抽查。
(三)、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将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信息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每日开展稽查布控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
(四)、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态势,结合辖区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每周开展两次治理酒驾统一行动,通过拓展整治区域、调整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等方式,做到严管严控,严查严处。
(五)、以创建“无超载城市”为目标,组织开展全域治超,持续深化车辆污染治理行动,每隔10天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六)、定期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农村、市场、中小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源头教育,扎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把事故预防作为当务之急来抓。全体民警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记保安全、保畅通的责任担当,落实“三降一保”的工作目标,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把握好国省道和农村县乡道路等重点区域,加强无牌无证货车管理,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要把创建“无超载城市”摆上重要日程。创建“无超载城市”、开展“全域治超”是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提出的城市管理理念,要从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入手,积极建议政府完善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要从地方立法的角度研究大货车交通事故查处办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把处理驾驶人、处理车主、处理运输企业合并执行,使利益链成为责任链,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社会氛围。
(四)、要把科技手段作为预警精锐武器。要持续开展利用科技装备打击涉牌涉证违法,巩固良好成效。要强化指挥交通建设,加快顶层设计,把“以图搜车”、“人脸识别”“无人机电子警察系统”和“六合一平台”有机融合,利用大数据精准研判把视频巡控与无人机巡控有机结合,实现对交通事故的全方位实时取证,把科技装备应用发挥到极致。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打非办下发的《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湘打非办字[20**]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益阳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局4月20日成立了由刘长庚局长为组长,刘卫兵、邓清平为副组长,刘田美、鄢跃波、王佑文、盛家余、王伟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此次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8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重点对拍买、典当、预付卡用途等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和排查工作,使广大流通领域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我局今后将定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七
摘要:金融会计风险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对金融会计风险定义、类型、成因的论述,对如何防范金融会计风险从微观方面进行了探讨。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
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
但现实中,金融会计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会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会计风险。
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1.
会计权限不明,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
这类风险是指在银行组织内,由于会计操作上的失误带来的风险。
主要包括:会计、储蓄或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和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较强而风险性又大的部门会计,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和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资产损失是巨大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信誉受损。
虽然对各个会计岗位的权限和不同权限的职责都进行了划定,但是这种职责的划定是人为因素占有主导,传统固定划分模式占据主导。
这些职责划分,不能适应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具体要求。
2.
账外有账,监督乏力产生的风险。
因缺乏严格的会计管理,很多的金融机构,在大账之外设小账,搞几套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违规经营的风险。
《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专门法律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规制,但即使这样,在不正当利益驱动下,发放超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账外吸存,或开出存单不入账,以代企业融资而高息吸存,赚了钱通过各种方式分掉,亏了钱就是金融机构的损失,类似于这样的所为,都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八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郭树清。
李强书记、小川理事长、应勇市长、易纲行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很高兴时隔六年再次参加这个论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作为党的领袖,对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不仅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在国际政治实践中也极为罕见。
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就有金融风险。无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会发生不平衡、不协调。但是迄今为止,多数国家仍然通过危机来强制调整,付出沉重代价后,恢复经济金融平衡。只有在我们国家,才能够做到由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动作为,集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止生成系统性金融危机。
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理论和政策论述,深刻把握现阶段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形成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充分体现了中国智慧。其核心要义就是,从国情现实出发,以自我革命的理念和方法,主动消除经济金融隐患,成功跨越重大关口,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自我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处理新时代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方式,因而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的特殊性。总的历史背景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兴市场经济、“三期叠加”,同时处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特定时期。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们面对的矛盾更为复杂,有些风险的形成有着深远的历史原因,必须以更积极的态度处置各类隐患,以经常的“小震”释放压力,避免出现严重的“大震”,总体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矫正各种偏离,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接领导和指挥下,我们展开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战役。在工作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较深。
一是底线思维防患未然。总书记指出,要把各种困难和复杂性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可能的风险和挑战想得更深入一些,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中国自古就有“治未病”的医学思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贷款、地方政府债务和互联网金融等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我们设定审慎监控指标,开展压力测试,加强清理规范,及早介入干预,有效遏制了风险累积。同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在经济上行期,加大拨备和准备金计提力度,多渠道补充资本,不断提升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
二是稳定大局逐步加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治理金融业内部层层嵌套、自我循环,必须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在保持国民经济列车平稳运行中拆除“炸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在化解“类信贷”业务风险过程中,我们没有全线出击、四面作战,而是合理安排过渡期,先由机构自查再由监管部门检查,有计划、分步骤,渐次达成目标。在整治同业业务时,先从规范同业投资和同业理财入手,使特殊目的载体投资放慢增幅,继而出现负增长。同业理财余额逐月下降,至今已压减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同业存放和同业存单则只有较小变化。直至去年底今年初,才开始启动规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同样没有采取“一刀切”和急刹车的办法。
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善于抓主要矛盾,优先处理最可能影响全局、威胁整体的问题。在推动去杠杆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坚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优先推动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降低杠杆率。针对交叉金融野蛮生长、影子银行急剧膨胀等突出问题,我们及时开展市场乱象综合整治,有力遏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一年多来,银行业在保持12%以上信贷增速的同时,总资产规模少扩张20多万亿元。在发展方式转变和总保费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保险业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今年前4个月,人身险中纯保障类产品占比上升2.9个百分点。
四是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办法。工作实践中,对于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等“恶性肿瘤”,毫不手软,及时实施“外科手术”。对于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例,采取徐缓调理的办法,通过“慢撒气”逐步缓释,条件具备时再果断出手。在这方面我们要特别感谢上海市的支持和配合。对于“金融科技”,英国等国家提出了“监管沙盒子”的概念,而我们采取的实际上类似“监管沙房子”的框架,可能需要逐步调整优化。
五是抓住时机攻坚克难。总书记指出,应对金融风险和挑战必然要付出代价、经历痛苦,我们必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碰硬、善于碰硬,把握时机,主动出手,及时消除隐患。去年以来,我们督促银行利用当前拨备较充足的有利条件,做实贷款分类,真实反映信用风险。目前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之比,已由高峰期的近120%降至100%以内。同时鼓励银行综合运用坏账核销、现金清收和批量转让等手段,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2017年以来共处置不良贷款1.9万亿元。有的观察家将这些行动解读为银行的负面讯息,恐怕不太合理。
六是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系统性工程,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强力治标,有效处置重大风险事件,同时,要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严肃处理,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市场上的歪风邪气压制下去。但是从根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要注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补齐监管短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巩固治标成果。2017年,银行业重点推进70多项补短板项目,已完成48项,今年又新提出40多项;保险业去年以来修订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多项。
七是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系统坚持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国成立1.68万个债权人委员会,积极推动企业的财务重组和破产重整。在着力破除无效供给的同时,支持培育新动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2017年银行业新增减费让利440亿元,今年一系列新的降成本措施正在陆续出台。信贷增速继续明显超过货币供应量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目前,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17.3%,申贷获得率95.1%,但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需做出新的努力。
八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书记指出,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在利率、汇率市场化不断深入的条件下,我们积极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股权管理,优化机构布局,健全市场体系,持续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有的同志对金融业对外开放心存顾虑,认为开放金融服务业可能冲击中国的金融市场,引进外资股东可能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只有1.3%,外资保险公司也不过6%左右。事实上,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更无法想象有许多中国金融企业进入全球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前列。金融业扩大开放是增强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迫切需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要求,我们正在加快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
九是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并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治乱象的生力军。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在充分看到成绩、树立必胜信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我革命本身意味着许多特有的困难。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知易行难。既有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有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多涉及体制机制调整,需要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二是道德风险根深蒂固。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垒大户”情结,不少企业高度依赖债务投入,各类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没有真正打破,“预算软约束”“投资饥渴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机制远未形成。三是一些地方、部门、银行和企业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去产能、去杠杆心存侥幸,对不良资产处置和“僵尸企业”出清等待观望、犹豫不决,总希望国家出台政策给予救助。四是平衡各方利益面临很多制约。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兼顾多重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调整越来越困难,有待于各个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征程上,需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域滞后的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企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处于胶着状态,必须求同存异,寻找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当和损失分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快困难企业重组,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同时,要注意防止生产过剩,形成新的库存。二是妥善处理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市场经济下出现债务违约十分正常,相比国外,我国企业债务违约率总体仍然较低。到2018年5月末,企业债券违约后未兑付金额,只占存量信用债总金额的0.43%。要遵循市场规律,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于出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相关各方要加强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共同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三是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去年以来发生债务危机企业提供的教训是,必须防止四处借贷、盲目扩张。一旦出现偿债困难,应主动作为,及时调整经营结构,收缩产业链条,提高偿债能力。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惩,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五是合理把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平衡。金融创新有利于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对于不当创新、过度创新等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对于假创新、伪创新现象更要及早揭露,及时处罚。六是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持续培育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强化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析研究能力,努力促进一流水平投资银行的形成。资管新规和即将发布的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壮大,有利于投资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解决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问题,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开正门、堵旁门”,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和法治化。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一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国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自我革命,就一定能够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成功跨越这个重大关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九
深入探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本文梳理了金融业改革创新进程中面临的一些已经发生和潜在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制度性安排的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各类新业务、新产品不断涌现,已对我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实质性挑战。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以及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升级,预计在未来若干年我国的金融开放程度会继续显著提高,但金融开放与创新通常伴随着金融风险的积累和加剧,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在金融市场开放进程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金融风险的冲击,使经济快速增长进程因为各类金融风险冲击而遭受经济和金融震荡。因此,深入探讨在金融改革开放进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研究如何有效进行甄别防范与应对,有助于使金融改革路径更加稳健。
对当前各类金融风险的初步估计。
从近期看,我国金融领域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产能过剩等领域形成的银行信用风险和影子银行风险;从中长期看,我国的金融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各类金融创新和新业务替代,潜藏着多重风险,企业债务率过高、流动性结构失衡等问题。
各类金融创新引发的信用风险。金融创新的实质决定了银行的产品创新总是在业务实践中逐步成熟和规范。由于产品设计、交易制度、人员培训、交易对手、法律环境等方面的缺陷,如市场利率、汇率、股票、债券的行情变动,银行新产品上市后对客户的利益设定有可能无法全部兑现,从而客户不可避免地承受风险损失甚至引发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理财产品的迅猛发展在为客户带来收益的同时,也由于其业务复杂性和高杠杆性,或信息披露及市场流动性不足,而重创投资者信心,有可能放大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导致银行的经营风险呈点状发生。
金融产品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的操作风险。所谓金融创新是要创造出新的金融要素,或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和组合以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功能。由于创新,产品设计难免存在漏洞,操作人员对产品和流程还不熟悉,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应用,金融创新越来越复杂,而目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金融创新的科技支撑还力不能及,系统开发不规范或科技人员流动频繁也加剧了操作风险的可能。近年来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案件时有发生,已经造成了重大损失。
由于缺乏对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而引发的道德风险。任何金融创新都会有主观因素的影响,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一是主观故意带来高风险,即有些金融创新并不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而是为了摆脱对其利润最大化的各种约束,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二是主观过失带来的风险。即在创新过程中过失或运用、使用创新不当,不但没有减轻风险,反而放大了风险,特别是风险的内控者和监管者缺乏对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进行恰当评估和预测,使风险防范和控制失去了最后的防线。这种由创新主体的主观因素而引致的道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与其他风险交织在一起,加剧了风险的危害性。
监管政策与法律风险。由于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和投入使用本身就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业务经营格局,所以有可能受到来自监管部门的管理约束,新业务或产品一时不能被批准使用,不能及时投入市场,使之失去了抢占市场先机的机会而影响到预期收益;或者是监管部门在批准时限制新产品的某些功能,使之达不到预期应有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效益;或者是根本不予批准而把许可使用权给了其他竞争对手,造成不必要的开发损失。法律方面的风险是指金融新产品的开发、投入使用甚至是产品的设计形式、推广宣传方式等都有可能涉及违反某些法律、法规,包括民商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技术许可法等方面的风险。特别是在我国法律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的当下,金融产品创新中基于成本考虑,模仿导入金融产品居多,侵权行为等法律与合规风险开始凸显。事实上法律风险造成的危机后果远远超出了其他金融风险,不仅会造成大量资金的损失,还会使金融机构信誉降低,甚至使金融机构倒闭。
由房地产市场引发的金融风险。房地产行业是最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产业链条众多,具有极强的金融关联属性,其风险不容忽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一项研究指出,近来50例系统性金融风险案例中,逾三分之二与房地产市场房价盛极而衰的波动相关。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总供给已大于总需求,面临拐点的部分城市和地区的房地产不良贷款正在加速暴露,可能引致的银行贷款风险不可小觑。
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当前我国宏观经济面临整体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财政支出刚性较强,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2015年有3个省级、99个市级、195个县级、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地方政府性债务使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相互交织,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则各种风险交叉传递,极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严重影响我国金融和财政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产能过剩领域引发的风险。正规银行及影子银行体系大量资金流向产能过剩领域,国家“去过剩产能”调整过程,已经和继续形成银行不良贷款并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全国钢铁、水泥、电解铝、焦炭、船舶、光伏、工程机械等行业产能利用率最高仅为75%,这些领域的贷款已经成为银行业不良贷款的“重灾区”。一些向银行融资困难的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开始转向从影子银行体系获取资金,从而加大了金融系统面临的潜在风险。而各类影子银行由于不受监管或运作不规范、缺乏透明度等问题,给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指出,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此外影子银行的资金链涉及银行,其风险有可能辐射到正规金融系统。
流动性错配的结构性风险。当前金融运行的突出问题是流动性总量富余但存在经济结构上的失衡,货币信贷存量推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率不断走低。2008—2012年,中国货币供应量激增50万亿元,几乎翻番。但由于金融资源严重错配,大量的超额货币在金融体系内“空转”,还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金融资本助推实体经济的制度框架。
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加快,银行借贷利差大大缩小,各类金融机构利润会不断收缩,经营成本和风险会显著上升,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概率也会大为增加。与此同时,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深度调整期,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依然很大,长期高速增长中积累的金融风险已开始暴露,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制度和规则准备。同时随着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推开,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在增强金融体系活力与效率的同时,也要为可能出现的优胜劣汰做好准备,通过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以实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在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平稳、有序退出。我国持续的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资产规模的增长,使得过去完全靠政府和中央银行救助来应对金融风险的做法已难以为继。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70万亿元,是当年我国gdp总额的3倍左右。庞大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必须依靠自身的资本、拨备储备以及成熟可靠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方能使金融风险得到及时的隔离与化解。
现阶段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机制建设已经不仅是纯学术问题,而是一个紧迫的实践问题。建立金融风险的处置机制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使单个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失败不致蔓延为全面的系统性危机。在隔离风险的基础上允许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避免金融体系陷入“一限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实现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法监管与化解金融风险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市场化、法制化的市场退出机制。政府负有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在处置金融风险中的作用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提高金融活力,意味着金融安全应由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处置与退出机制替代。而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政府救助只能是最后的防线,只有在严重影响金融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实施。
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使其更富弹性和抵御风险冲击能力的重要前提。因为任何金融监管都不能保证金融机构只生不死,也不能避免部分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所以应该把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平稳有序退出机制作为金融体系优胜劣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自我清理、自我修复的机能建设,保持金融体系的生机与活力,这是成熟的大型经济体必须具备的重要金融制度安排。
2002年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过去历次危机及各国应对实践的基础上,发布了《高风险金融机构识别与处置指引》,总结了有效处置与退出机制的一些关键特征,其中包括:一是要及时识别和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各监管当局在日常监管中动态监测金融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积累程度,分析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作为分类处置的依据。二是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处置手段。广义的处置包括早期纠正措施,如限制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要求股东注资、限制股东权利、整改内控制度、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般适用于风险等级不太高、问题不太严重的情形。对高风险金融机构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促其重组和撤销清算。两者的区别在于,促其重组需要获得金融机构股东尤其是主要股东的积极配合,愿意接受新股东或出售所持有的股权;撤销清算则无须股东同意,监管当局认为该金融机构已基本没有继续经营可能,而直接撤销其牌照,进入清算程序。最终的清算模式多会选择“购买与承接”方式,不同的是有的政府会在此之前安排由监管当局接管有关的金融机构,有的会成立过桥银行承接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其目的都是防止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恶化。三是运用存款保护机制。实践证明“购买与承接”方式是一种效率最高的清算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变现与兑付存款的缺口。但很多情况下还会出现缺口,因此需要额外的保护机制抵补缺口以维护存款人信心。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类似的存款保险基金来抵补兑付存款的缺口,也有部分国家使用中央银行或财政资金来抵补缺口。这个“三位一体”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还是较为成功地遏制了金融风险的传染与外溢的,在单体金融机构风险与系统性危机之间竖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发生储贷机构危机期间,监管当局和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处置退出了2000多家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较为成功地将这场中型危机控制在局部范围之内。
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国内外处置金融风险的经验和教训。当拥有的风险处置手段越多、机制越健全时,金融风险演变为金融危机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加快完善金融机构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需要未雨绸缪,越早推出越有利于金融安全,越有利于激发金融活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两方面入手,既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监管转型,又要巩固实体经济的坚实基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及时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实体经济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一般会沿两条路径扩散与积累,一条是通过银行体系快速传导,另外一条是通过影子银行领域的刚性兑付积累。化解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首先应对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各项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建立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披露并制止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行为。其次要将影子银行纳入规范的监管框架,明确金融机构不同产品业务的法律关系和监管规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同类的金融产品归属于同一监管主体,执行相同的监管标准。
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管和处置与退出。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将亚洲金融危机后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较为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2003年颁布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赋予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接管、促其重组和撤销的权力,两部法律法规与《商业银行法》共同奠定了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和退出的法律基石。但是现有法律法规与建立清晰、规范、市场化的处置退出机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还没有清晰地界定出高风险金融机构从早期发现、制订分类处置方案到清算退出、损失分担机制的完整架构,还缺乏整体性规划和顶层设计。其次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更高的监管标准和处置机制安排,包括资本和流动性要求、股东自救、债权人自救以及恢复与处置计划等要素缺乏法律支持。最后,关于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法律法规与上位法和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套不够,如《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监管当局的接管权力,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中没有相应的条文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效率,甚至带来诉讼风险,需要尽快在立法环节补充完善。
在已发现风险的早期实施相关金融风险的必要隔离。我国金融监管已经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评级体系,并探索建立了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应在完善风险评级和预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风险等级的早期干预措施。对于风险迅速恶化、接近资不抵债边缘的金融机构要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进入退出程序。金融风险随时都有迅速恶化的可能,对监管机构的问责应集中在已发现高风险金融机构但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更高的处置代价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不至于酿成系统性风险与危机。
最大限度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经验表明,对高风险的问题机构采取“购买与承接”是处置成本、道德风险和市场冲击最小的处置手段之一,应积极借鉴使其成为常态化的高风险金融机构退出方式。一般来说,只有被撤销或解散进入清算环节的金融机构才能使用“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清算机构才获得处置资产与负债的权力。为减少对市场的冲击,监管方往往选择在周五营业期结束后宣布被处置金融机构的撤销关闭,指定清算机构启动清算程序,清算机构利用周末与购买方签订“购买与承接”的相关合约,以确保新买家接手后的各网点可以在周一重新营业。而在此之前的几个月的工作期里,监管当局需要与清算机构密切会商制订处置方案、进行尽职调查、确定潜在买家,确保迅速、平稳地退出。同时“购买与承接”处置方式还需要获得法律授权,明晰清算机构和监管当局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必要的处置流程和审核程序。
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广大小额存款人权益的保护。2015年5月国务院已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建立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这对于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填补了我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制度空白。从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基金在处置小型金融机构过程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而大中型金融机构的退出需要更为复杂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处置安排。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为推行利率市场化和银行业退出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供重要制度基础,不仅能有效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金融安全的信心,还能避免银行风险扩散和转嫁到政府财政领域。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股东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作用,增强资本与债权的损失吸收能力。一旦危机发生后,对大中型金融机构或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和可处置要求,主要是建立股东和债权人自救机制:首先是股东自救,包括股东注资、主动的资产出售和分拆安排,即恢复机制;其次是减记和转债机制,即要求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行清偿能力不足时能够吸收损失的债务工具,或者通过立法规定一般债权人在危机时刻承担损失的机制安排,建立大中型金融机构特有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在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都是国家作为主要股东,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中也多有地方政府的股权,因此有必要界定政府作为股东的救助责任与防止动用公共资金救助的具体边界。
推进金融监管的转型,形成有效的市场风险约束机制。当前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部分金融活动游离于体制外而监管不到位。体制外金融过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体制的过度管制,必须通过改革实现监管转型,防止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对跨市场、交叉性的产品要加强协调和改革,逐步建立“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监管转型重在构建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等一系列市场化风险约束机制。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需要通过有序打破“刚性兑付”的手段给予投资人警示,使投资人逐步建立正确的风险观,正确应对投资风险。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机制,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和蔓延。短期看我国部分地区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有关地方政府应主动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止风险继续积累,积极化解现存的风险隐患。要通过设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订应急预案等手段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准备,将风险控制在有限的、可控的范围内,避免风险跨区域跨领域蔓延。从长期看要构建起以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负债融资机制。一要制定严格规则,构建行政控制与规则管理相结合的地方债务管理体制;二要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要防范因企业融资贵引发的实体经济空心化的潜在风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变金融背离实体经济的局面,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构建,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在威胁到金融体系安全稳定时中央银行才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二是设计和建设金融体系自主的风险处置与隔离机制,即没有政府救助前提下的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与退出机制安排,实现金融体系正常的新陈代谢,求得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的平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
摘要:从研究主题、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三个主要方面探讨了管理会计研究面临的关键性问题.
进而采用文献回顾对《会计研究》和jmar在xx到xx共发表的管理会计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前述分析.
最后,为中国管理会计研究如何走向世界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管理会计;研究主题;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而信息使用者很容易由于虚假的会计信息而在预测、判断分析甚至决策上出现各种偏差,而这对整个金融市场的方方面面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对于金融会计存在着不确定、可能性的风险.
不可否认的是客观存在的金融会计风险,使得银行财务等相关的工作,每时每刻都在受到它的制约,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银行会计风险所产生的影响度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所以,对于目前金融企业来说金融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发现、控制和化解,会计监管的加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这就要求银行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改革传统的管理考核体制,建设法制会计,提高金融机构的监督范围及监督性能,从而起到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控制金融会计风险、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作用.
在我国会计体系之中金融会计是一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会计为基本原则、方法的一种体系,其对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是为整个金融机构提高更完整、准确,综合的监督与核算的作用,同时通过金融会计不仅可及时衡量及财务信息,同时还可利用专业的方法对其进行加工和传送.
其对于促进经营管理者在经济活动中更准确的做好经营治理及及时的做出促进企业的决策具有关键的作用.
金融治理能否顺利进行与金融会计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当金融得到越好的发展,其会金融会计的依赖性也会更高.
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准确的表现出其财务的准确信息,同时起到对整个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核算的作用.
另外一方面人为因素、外围环境等因素也会使金融会计面临着各种形式的风险.
所谓风险指的是在某一特定的条件下,可能存在的客观上的疑虑,也就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其可能出现的损失及机率等情况.
“不确定发生的损失”是当前人们所定义的金融风险.
因此可以把会金融经营治理中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决策失误.
如会计信息出错、核算失误、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观因素等因此使得整个决策出现失误的情况从而金融机构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
2建立更符合时代需求的治理型金融会计体系。
在防范金融会计风险与化解金融会计时要结合商业化经营特点建立治理型金融会计体系,将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完美的结合起来,使其发挥出更好的治理优势.
确实做好跟踪与监控银行业务经营过程,从而融入到银行的经营决策中.
第一,做好金融会计的基础工作,在会计核算体系上要注意分极授权与统一治理相结合,从而保证整个会计工作的秩序井然.
特别是要做好防患“三假”现象,所谓三假现象指的是凭证、账薄、报表上做假的行为,从而提高其核算的准确性,要确实落实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相关性、可靠性等从而减少其金融会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提高银行经营治理能力.
第二,强化治理体制,当前,我国的银行业务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特别是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的存在,也使银行金融会计遭受着更大的风险.
因此要注意避免账外经营、违规经营等问题,从而避免整个会计的职能受到影响.
如果金融会计工作中不能及时的获得准确的信息,就有可能失去了化解金融风险的最佳时机,另外一方面还有可能使其存在更大的危机.
结合各方面的因素,对于当前的金融机构而言,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账外经营等违规现象的产生的话,就要确实落实好会计治理体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3强化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加强偿债能力考核。
能否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及控制金融风险与银行内外部能否获得及时准确相关的信息有关.
而这就要求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具有完整、可靠、及时等特点.
首先考虑到当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信息失真、虚假报表等现象,因此建议银行要加强货款申请的批准流程,要求企业提高会计审计师验证过的报表,同时要求相关的会计师事物所要承担相应的无限连带责任.
其次除了要加强对企业的静态财务比率、企业利润指标等方面等方面的考核之外,更要企业财务比率的考核,特别是有与现金流理有关的财务比率指标等方面的考核.
最后一点,还要从体制上改善金融会计体系,避免信息含量过低、过于简化的会计报表等情况的产生,同时还要加强企业的偿债能力的考核,特别是在接受数额较大的货款申请时更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4充分发挥谨慎原则改善当前金融会计制度存在的诸多缺陷。
4.
1改进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
首先可以考虑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案,也就是说在提计呆账预备金时需要充分考虑其货款的风险程度.
用“一般呆账预备金”代替现行的呆账预备金的方法,也就是也就是计提呆账预备金时需要考虑到其每月实际发策的货款总额等因素;而对于那些已经存在问题的货款,则需要考虑到“非凡呆账预备金”,要充分考虑其发生呆账的可能性.
做到这两点,就可在不提叶酸账预备金的前提下化解可能产生的呆账风险.
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及银行要在税前扣创造呆账预备金.
二是放宽呆账预备金的范围,其呆账预备金范围除了包括信用货款,还应该包括存放的同业款、融资租赁、风险透支等相关的业务.
三在限制条件上要放宽,要废除改善呆账确认中过于苛刻的条件,确保发现的呆账可以及时的核销.
比如说把超过一定期限的货款,以呆账处理.
同时在核销呆账的自主权上还应该简化相关的流程,使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4.
2改进现行坏账预备的计提方法。
当前我国的银行坏账预备还存在严重的`不足之处,比如其按期末应收的账款余额的3‰计提,事实上这种坏账预备处理制度就不能很明确的反应出发生坏账的损失与各期限、性质的应收利息之间的关系,从而影响到坏账预备与坏账损失的协调性.
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产生,建议银行要加大计提坏账预备金比例的计算,对不同性质,不同收账款账龄的性质进行分析.
同时为了减少其存在的运营风险,国家还应该强制要求银行每年在其净利润中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风险预备基金.
4.
3应答应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
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同时银行还要做好账面价值、公可变现净值、公允市价等的比较,特别是要在每个期末对各投资、货款项目资金的账面价值的整理.
当出现账面成本高于公允市价、变理净值时,这些都说明银行很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存在损失,这个时候就需要马上调整其账面上的价值,同时把公允市价、账面价值的差接计入当期的损益当中.
5建立建全完善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只有充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的监督工作才能期实落实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所谓事前监督指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资产风险指标体系、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及货款对象的财务状况指标体系等方面.
其中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又包括企业备付金比率;企业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包括逾期货款率等等.
而货款对象财务状况则包括企业资产的收益率、产销率等各方面的因素.
事中监督:要求银行的决策部门要发挥出其监督控制银行经营动态的职能,确实落实到事前监督中所论述的金融风险指标.
同时落实到有关部门.
同时要求会计部分要连同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建立可随时监督金融风险动态的机制,落实落实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与金融风险各指标的对此,同时及时的将相关的情况反馈给各部门.
从而保证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从而从最大程度上的降低金融风险的存在,最大程度的减少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失.
另外还要确实落实监督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银行业务规范,确实保证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严厉性,从根本上避免因为违法违规等操作带来的风险.
事后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在货款后对其所提供的各种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账薄、报表等进行再次检查与分析,对所涉及到的各项进行全面的审查与复审.
而执行的情况就是考核各单位的金融风险责任执行情况,同时根据这一情况做出相应的整改及建议,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另外对于银行而言,在稽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上还要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银行内部制度,从而避免银行在经营各环节中由于某些细节问题而引起的金融风险,从而形成天然的防治屏障.
6大力开展整顿金融会计秩序活动。
当前许多金融机构在借处会计手段的前提下存在违规经营的现象比如在账表上做假、乱用会计科目、私设账目等情况,而这也进一步加大了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
因此在金融会计部展开制度化、经常化的活动如打“三假”活动.
创“三铁”洗动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7积极推行责任会计和广泛运用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
当前金融风险控制具有分散化的特点,因此要想确实将金融会计风险降到最低,加强责任会计制非常重要.
同时还要充分结合小范围内的责、权、利从而及时有效的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要真正使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责任中心所生的报表信息、凭证等信息做好核算工工作、责任会计工作的话,没有计算机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完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从而建议更完整更全面的会计信息具有深远的意义.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数据处理系统、业务处理系统、治理决策型系统的等电算化系统.
完善金融会计治事核算体系,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强化会计核算水平,从而提高其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能力,提高其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
参考文献:
〔1〕漆江娜,陈慧霖,张阳.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四大中国审计市场收费与质量研究[j].审计研究,(3).
〔2〕李树华.上市公司境内外审计报告税后净利润差异之实证分析[j].会计研究,(12).
〔3〕李爽,吴溪.会计信息、独立审计与公共政策[m].北京:中国财政出版社,2004.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我局于2019年2月22日挂牌成立,在原金融办的工作基础上,增加区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等职能,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承担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依照权限负责全区“7+4”行业等具有金融属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三是负责金融发展工作,包括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培育和推进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地方融资服务体系以及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
全区金融风险主要有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资金链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等,我局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情况。
为实现非法集资隐患“清仓见底”,我局拟制《南京市雨花台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等8项机制文件,进一步夯实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要求与排查重点,强化了各部门与各街道(园区)的协作配合。我局成立之初,风险库企业160家,经集中排查整治,新增61家、化解174家、治理12家、移交公安立案1家,目前风险库企业降至34家,争取年内降至20家以下。
区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对全区民间借贷咨询、养老服务和影视文化投资众筹等7个重点领域,对丰盛商汇、绿地之窗、雨花客厅等重点楼宇,进行了深入排查,共排查企业2223家,排查重点楼宇35栋,查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3家。
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与属地街道(园区)密切协作,加大了排查的广度与深度。如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超范围经营及违法广告问题进行排查,区文旅局针对影视文化投资众筹项目进行排查。
区处非办、各街道(园区)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边查边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置时限。
区处非办通过多种方式对排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督查,通过多种手段,综合利用省监管平台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等各类信息平台,结合现场暗访,复核风险企业17家;组织线索研判处置工作会,多次约谈风险企业。
通过多种手段,对存量风险企业进行详细梳理,结合现场暗访,科学研判,排除风险库企业148家;通过核查、约谈、网上警示、对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等综合手段,治理风险企业12家、移交公安立案1家。
(二)企业资金链风险化解情况。
三胞集团通过互联网金融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非银理财产品有11只,金额较大且均已逾期未兑付,涉及人数较多。
2019年6月起,特别是在去年国庆以及今年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内,我局持续向三胞集团发送做好舆情监测和涉访维稳工作的提示函,并11次走访约谈企业,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产品兑付和投资人情绪安抚引导等工作,定期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我局共受理回复涉三胞集团个人理财产品逾期兑付投诉12345工单184件,信访件32件。
建工产业集团资金链风险中,存在涉个人投资者集访风险较大的主要是建工集团在南京金交所发行的定融产品、国通及方正东亚资本信托产品的兑付违约。
我局9次走访约谈建工相关负责人,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兑付承诺。同时向企业及企业属地街道、谷战发局发放《关于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函》,并建立风险情况定期上报机制,在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做到每日上报。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人投资者集访风险,进一步要求企业做好涉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制定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等;共受理回复涉建工集团相关12345工单177件、信访件4件,今年4月、6月,两次化解温州籍个人投资者来宁集访风险事件。
根据区主要领导要求,开展了全区近两年招商项目和已入驻运营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工作,尤其是独角兽蹬羚及培育独角兽企业运营过程中高估值的风险,与驻区银行、各街道(园区)建立风范预警机制,防范企业因高杠杆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p2p机构清退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2019年7月起我局开展全区p2p机构清退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企一策一专班”,督促机构落实清退计划,明确兑付方案,落实“三降”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按时稳妥完成“线上清退”任务。
清退行动之初,4个p2p平台存量资金总额7.24亿元,出借人数8095人。仅“贝尔在线”存量资金6.32亿元,出借人数6468人,且该平台一直未纳入我市数据监测系统,存量金额与出借人数均为全市第一,风险隐患极大且不易清退。
我们多次约谈p2p机构负责人,统一思想、解读文件、明确标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兑付数据真实性实时跟踪审核,确保p2p机构合法合规清退和出借人财产安全。经过不懈努力,4家p2p机构于2019年12月25日全部提前完成线上业务清退。截至目前,4家机构已完成全部存量业务兑付工作,所有投资人存量资金全部清零;“亦融在线”、“贝尔在线”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因圆满完成“贝尔在线”清退工作,我局在省金融局和市政府召开的清退工作会议上多次受到表扬。
我局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中央、省、市区关于“六保”、“六稳”新部署和新要求,以及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并努力突破。
(一)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压力巨大。
尽管建立了区、街、社区、楼长四级非法集资风险防控体系,但是受利益驱使,非法集资活动仍时有发生,面对当前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等行为存在发现排查难、调查认定难、打击处置难等问题。非法集资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采用传统的现场检查方式很难发现。作为非法集资具体调查处置牵头单位,我们没有调查执法权,很难获取实质性证据转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中集资参与人较多抱有幻想,不愿配合取证或报案,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集资参与人不能正确面对“投资”损失,易出现集访、闹访行为,给政府部门带来维稳压力。目前,全区各单位、街道(园区)处非一线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二)金融监管缺乏法规依据和有力手段。
目前金融监管体系完整性尚欠缺,工作处于“责任在肩、无法可依、手段缺失”的尴尬处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和处罚退出等方面还缺少法律授权,没有行政执法权。非法集资大案要案也均突破了地域限制,一些违规机构注册地、业务经营地、资金端、资产端分散在全国各地,很难对其进行属地管理。
(一)进一步处置金融风险,狠抓安全维护稳定。
形成非法金融风险排查、预警、评估、处置、化解工作机制构筑立体防范网络。加强风险预警用好省市监测预警系统发挥公安、网信等部门技术优势加强网络监控和分析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在强化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的同时将投融资服务企业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依托街道(园区)网格化治理联合区公安分局等其他部门持续开展全覆盖“扫楼扫街”排查、存量化解专项行动挤压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空间力争到年底实现区内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加强与民政、住建、驻区银行网点联动抓牢抓实“居民小区、商务楼宇、银行网点”等关键关口全面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联合区委网信办、信访局、街道(园区)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分析研判坚决防范集资人群访风险。建立我区企业资金链风险预警机制在上半年完成对我区独角兽瞪羚企业等7类129家企业的资金链风险排查工作后持续做好企业资金链监控预警工作。同时引导区内银行机构在企业出现暂时性流动性困难时做好风险研判不盲目抽贷、断贷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助力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按照“把准监管方向,严守监管立场,守牢监管红线,依法依规监管”的工作思路,稳妥高效落实监管职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互金整治办相关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压实主体责任,确保p2p机构清退工作按时平稳完成。联合第三方中介公司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合规性检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社会风险、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按照“一企一案”要求建立机构台账和档案,细化风险处置预案,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合规水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协同我区互金整治办成员单位,对违规企业进行重点风险防控,从严监管;通过线上监管、现场检查,结合省市监管部门的年度检查、监管评级、专项检查,对我区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面穿透式、立体交叉式监管。
我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着力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努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以及推动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对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认识,正确把握金融本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我局于2019年2月22日挂牌成立,在原金融办的工作基础上,增加区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等职能,工作职责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承担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依照权限负责全区“7+4”行业等具有金融属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三是负责金融发展工作,包括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培育和推进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地方融资服务体系以及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
全区金融风险主要有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资金链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等,我局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情况。
为实现非法集资隐患“清仓见底”,我局拟制《南京市雨花台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等8项机制文件,进一步夯实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要求与排查重点,强化了各部门与各街道(园区)的协作配合。我局成立之初,风险库企业160家,经集中排查整治,新增61家、化解174家、治理12家、移交公安立案1家,目前风险库企业降至34家,争取年内降至20家以下。
区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对全区民间借贷咨询、养老服务和影视文化投资众筹等7个重点领域,对丰盛商汇、绿地之窗、雨花客厅等重点楼宇,进行了深入排查,共排查企业2223家,排查重点楼宇35栋,查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企业3家。
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与属地街道(园区)密切协作,加大了排查的广度与深度。如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超范围经营及违法广告问题进行排查,区文旅局针对影视文化投资众筹项目进行排查。
区处非办、各街道(园区)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边查边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置时限。
区处非办通过多种方式对排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督查,通过多种手段,综合利用省监管平台信息、网络舆情信息等各类信息平台,结合现场暗访,复核风险企业17家;组织线索研判处置工作会,多次约谈风险企业。
通过多种手段,对存量风险企业进行详细梳理,结合现场暗访,科学研判,排除风险库企业148家;通过核查、约谈、网上警示、对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等综合手段,治理风险企业12家、移交公安立案1家。
(二)企业资金链风险化解情况。
三胞集团通过互联网金融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非银理财产品有11只,金额较大且均已逾期未兑付,涉及人数较多。
2019年6月起,特别是在去年国庆以及今年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内,我局持续向三胞集团发送做好舆情监测和涉访维稳工作的提示函,并11次走访约谈企业,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产品兑付和投资人情绪安抚引导等工作,定期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我局共受理回复涉三胞集团个人理财产品逾期兑付投诉12345工单184件,信访件32件。
建工产业集团资金链风险中,存在涉个人投资者集访风险较大的主要是建工集团在南京金交所发行的定融产品、国通及方正东亚资本信托产品的兑付违约。
我局9次走访约谈建工相关负责人,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兑付承诺。同时向企业及企业属地街道、谷战发局发放《关于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函》,并建立风险情况定期上报机制,在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做到每日上报。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人投资者集访风险,进一步要求企业做好涉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制定预案、明确专人负责等;共受理回复涉建工集团相关12345工单177件、信访件4件,今年4月、6月,两次化解温州籍个人投资者来宁集访风险事件。
根据区主要领导要求,开展了全区近两年招商项目和已入驻运营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工作,尤其是独角兽蹬羚及培育独角兽企业运营过程中高估值的风险,与驻区银行、各街道(园区)建立风范预警机制,防范企业因高杠杆造成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三)p2p机构清退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2019年7月起我局开展全区p2p机构清退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企一策一专班”,督促机构落实清退计划,明确兑付方案,落实“三降”要求,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按时稳妥完成“线上清退”任务。
清退行动之初,4个p2p平台存量资金总额7.24亿元,出借人数8095人。仅“贝尔在线”存量资金6.32亿元,出借人数6468人,且该平台一直未纳入我市数据监测系统,存量金额与出借人数均为全市第一,风险隐患极大且不易清退。
我们多次约谈p2p机构负责人,统一思想、解读文件、明确标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兑付数据真实性实时跟踪审核,确保p2p机构合法合规清退和出借人财产安全。经过不懈努力,4家p2p机构于2019年12月25日全部提前完成线上业务清退。截至目前,4家机构已完成全部存量业务兑付工作,所有投资人存量资金全部清零;“亦融在线”、“贝尔在线”完成工商注销手续。因圆满完成“贝尔在线”清退工作,我局在省金融局和市政府召开的清退工作会议上多次受到表扬。
我局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中央、省、市区关于“六保”、“六稳”新部署和新要求,以及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并努力突破。
(一)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压力巨大。
尽管建立了区、街、社区、楼长四级非法集资风险防控体系,但是受利益驱使,非法集资活动仍时有发生,面对当前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等行为存在发现排查难、调查认定难、打击处置难等问题。非法集资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采用传统的现场检查方式很难发现。作为非法集资具体调查处置牵头单位,我们没有调查执法权,很难获取实质性证据转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中集资参与人较多抱有幻想,不愿配合取证或报案,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集资参与人不能正确面对“投资”损失,易出现集访、闹访行为,给政府部门带来维稳压力。目前,全区各单位、街道(园区)处非一线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二)金融监管缺乏法规依据和有力手段。
目前金融监管体系完整性尚欠缺,工作处于“责任在肩、无法可依、手段缺失”的尴尬处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和处罚退出等方面还缺少法律授权,没有行政执法权。非法集资大案要案也均突破了地域限制,一些违规机构注册地、业务经营地、资金端、资产端分散在全国各地,很难对其进行属地管理。
(一)进一步处置金融风险,狠抓安全维护稳定。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大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维护大局稳定。根据我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责任限时化”要求排定工作计划,形成非法金融风险排查、预警、评估、处置、化解工作机制,构筑立体防范网络。加强风险预警,用好省市监测预警系统,发挥公安、网信等部门技术优势,加强网络监控和分析,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在强化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的同时,将投融资服务企业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依托街道(园区)网格化治理,联合区公安分局等其他部门,持续开展全覆盖“扫楼扫街”排查、存量化解专项行动,挤压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空间,力争到年底实现区内风险隐患“清仓见底”。加强与民政、住建、驻区银行网点联动,抓牢抓实“居民小区、商务楼宇、银行网点”等关键关口,全面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联合区委网信办、信访局、街道(园区)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分析研判,坚决防范集资人群访风险。建立我区企业资金链风险预警机制,在上半年完成对我区独角兽瞪羚企业等7类129家企业的资金链风险排查工作后,持续做好企业资金链监控预警工作。同时引导区内银行机构在企业出现暂时性流动性困难时做好风险研判,不盲目抽贷、断贷,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助力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按照“把准监管方向,严守监管立场,守牢监管红线,依法依规监管”的工作思路,稳妥高效落实监管职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互金整治办相关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压实主体责任,确保p2p机构清退工作按时平稳完成。联合第三方中介公司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合规性检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社会风险、合规风险和经营风险,按照“一企一案”要求建立机构台账和档案,细化风险处置预案,全面提升监管企业合规水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协同我区互金整治办成员单位,对违规企业进行重点风险防控,从严监管;通过线上监管、现场检查,结合省市监管部门的年度检查、监管评级、专项检查,对我区地方金融组织进行全面穿透式、立体交叉式监管。
我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着力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努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以及推动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二
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警示是深刻的、长远的。我国也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在大量地吸收外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我国也存在大量的外债,我国银行业受国家政府的控制程度也很高;同时权责发生制的执行也使得我国银行业在收入的确认上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助长了泡-沫-经-济。尤其重要的是,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呆、坏账是我国金融危机产生的最大隐患。从金融会计的角度,我国银行业欠缺一个象西方那样“信息提供正确及时、问题反映客观公正、自我调节灵活机动、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成熟会计核算监管机制,这是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根源所在。
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的现状、原因及控制时,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作出界定。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治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专业会计。它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治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治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有多种多样。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治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治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还轻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治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三、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最后,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具体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四、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一)改进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 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预备金,即将现行呆账预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预备金”;对出现的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非凡呆账预备金”。当这两项呆账预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预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预备金应答应其在税前扣除。
《如何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三
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持牌经营,必须先证后照,不允许先照后证、事中事后补监管的情况存在。
党的十九大和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均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国金融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即金融发展要回归本源、防范风险。
金融的本源,一是理财和融资;二是让信用、杠杆、风险形成合理的平衡,没有信用和杠杆就没有金融,杠杆基于信用产生,杠杆过大就会产生风险;三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实业兴则金融兴,实业衰则金融亡。
首先,要注意宏观杠杆方面的风险。
我国政府部门杠杆水平是gdp的46%,居民部门杠杆水平是gdp的44%,两者总和90%,而企业杠杆率高达160%。
我国企业债务高,微观层面上是因为产能过剩、库存过剩、僵尸企业较多而引发了坏账,导致债务周转问题。宏观层面,从债务存量看,70%的社会融资是债务,只有20%多的融资是股权,且企业债务越来越多。
我国企业尚缺资本的市场化补充机制。按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建立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机制。资本市场的发展不能主要靠债券市场,债券虽然是融资但仍是债权而非股权。
其次,要注意金融机构自身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如何在强监管中去杠杆,最重要的是要确定三个原则:
一是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持牌经营,必须先证后照,不允许先照后证、事中事后补监管的情况存在。这就要求准入门槛要高、要规范,无牌照经营或有牌照但超出牌照功能的业务,都属于非法经营。早年,重庆在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先照后证”改革之时,就明确要求三类企业,比如经营爆炸品和危险品的企业、公共服务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必须先证后照。
二是获得牌照后,业务范围必须在其牌照明确的正面清单中,必须严格按此执行。
三是负面清单。工商登记、部门发照时,必须给每一种金融工具、金融牌照制定一个现阶段的负面清单,即事中事后监管,且这一负面清单必须在牌照颁发的当天就必须明确。以小贷公司为例,负面清单就包括几个不准:不准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不准发放超出有关部门上限利率的贷款,不准开办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任何业务,不准超范围、超比例投资等。
对于担保机构要给出多个方面的负面清单。比如,不能为产能过剩和受国家调控约束的企业做担保;不能为资质差且不具备相应实体、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房产公司做担保;不能为非合规从事互联网经营的企业做担保;不能为高利息贷款人或机构做担保;不能为第三方关联人做担保;担保不得超出上限等。
第三方面风险,来自要素市场。
目前,全国各地都有小、杂、散的各类要素市场,类似上世纪80年代的交易中心。交易所过多、过滥、高杠杆,各种非标化产品被标准化、碎片化,风险极大。
对交易所的监管,首先须得到“一行三会”批准,然后应执行12个不准:
一是严格管理,不得乱设分支机构、乱设网点;二是不得违规发展各类会员代理商,发展代理需要和有关方面沟通;三是不得违规发展投资者,包括乱集资、乱投资,严格管理市场交易体系;四是严格管理资本金,不得擅自转让和变更股权,不得抽逃留用资本金,不得以交易所的体系对外做担保、抵押;五是严格管理自身业务,不得擅自变更交易品种和业务品种,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六是不得高息揽储以及没有固定对象的乱集资,违规建立资金池;七是不得开展期货业务、高杠杆业务等;八是不得代客交易、代客理财、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九是不得虚假宣传、诱骗客户等;十是不得侵占挪用客户资金,不得操纵市场价格;十一是不得虚设账户、虚拟资金进行虚假交易;十二是严格信息报送管理,杜绝刻意隐瞒重大风险等。
当前各种“金融创新”常使用的“武器”是六种:一是高息揽存;二是刚性兑付;三是资金池;四是资金错配;五是通道,例如,18种金融牌照,?y、证、保,信托、保理、租赁、小贷等以及各种金融工具,只要是政府发牌的皆为通道,且可多通道叠加,但不能叠加过度;六是嵌套,合理的嵌套也是智慧,但如果把三五个嵌套在一起,最后底数都不清了,就会出现巨大的风险。
当横坐标上有18种金融牌照,纵坐标上有6种工具,如果组合成一个信用较好、杠杆合理、风险可控的产品且得到了应用,那么就是智慧,就是真正的金融创新;如果产品底数不清、杠杆极高、风险极大,则最终将崩盘。
近期,银监会在衍生产品、银行理财、影子银行等领域对“三套利”、“四不当”等发布了文件,相关政策符合负面清单原则。“一行三会”不久前也对资管业务形成了非常具体的负面清单,非常及时。相信在“一行三会”和各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我国金融业强监管、防风险、去杠杆定会成功。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四
摘要:随着金融改革与金融脱媒的发展,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已大势所趋。跨市场金融产品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有效打破了金融市场间的分隔,加速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相关资管的交叉金融产品中也出现了通道叠加、投向复杂、刚性兑付、管理乏力等问题,并构成了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2017年7月17日《人民日报》头版首次提出了“既防‘灰犀牛’,又防‘黑天鹅’。对各类风险苗头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置若罔闻”。本文从跨市场金融出发,列举了金融创新产品的主要传导途径和通道,提示了资管业务中交叉创新金融产品在跨市场金融中的关键风险点,并从宏观审慎监管到微观管理和操作上提出了应对方法。
一、跨市场金融简述。
金融,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货币的流通,达到有效资源配置、价值实现的行为,它的本质就是经营活动资本化的交换过程。跨市场金融指的是通过具有交叉属性的金融产品,借助相关的管理通道,达到资源间跨越市场的有效配置行为。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脱媒、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以及泛资产管理市场的开放,跨市场的交叉金融产品逐渐在银行业中盛行,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整体来看,跨市场金融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必然出现的行为。它有效地打破了金融市场间的分隔,成为推动利率的市场化的重要力量;提高了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价值创造;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与国际金融接轨做出了贡献。
但是,在泛资产管理市场格局逐步形成中,随着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混业竞合的进一步加深,交叉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的交叉和传递变得日益复杂。交叉金融产品作为跨市场金融业务合作及投资运作的主要产品,其在运作过程中的通道叠加、投向复杂、刚性兑付、管理乏力等问题形成了“三高一低”的风险特征,构成了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
2017年金融工作的基调是“防控金融风险,坚决治理市场乱象”。针对市场上交叉金融产品的乱象,银监会陆续推出整治“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并提出需要防范的“十大风险”。如何防范和化解跨市场金融风险成了当前的重要课题。
1二、跨市场金融产品创新的新特征和主要途径。
1.跨市场金融创新的新特征。
跨市场金融经营活动可分为:一是内部综合化经营。金融机构利用业务和产品的创新,来跨越货币、资本等多个金融市场的子市场;二是外部综合化经营。金融机构通过获取多种金融牌照,同时从事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通过跨市场的机构主体来打通资本、货币市场以及保险市场。由于跨市场牌照获取难度相对较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往往难以介入,因此,利用业务、产品创新来实现跨市场交易已成为更为主流的模式,这也是当下我国金融综合化经营值得关注的一个特征。
2.跨市场金融创新产品的主要通道及未来发展趋势:
具体来说,业务、产品层面上主要集中在资产管理领域。从机构来看,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私募基金、期货公司、地方金融交易所及互联网平台等,都直接或间接涉足其中。从产品类型看,有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1“三高一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资金杠杆率高、信息不对称性高、利益相关度高、失败容忍度低的特征。
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以及互联网理财产品等各种类型,门槛和风险收益特征覆盖了绝大多数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资产管理规模为27万亿元;到2016年,资产管理规模已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3.97%。
从市场份额来看:银行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有力竞争者。截止2016年底,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9.05万亿元,占我国资产管理总额的25.06%;基金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合计管理资产规模26.05万亿元,占资产管理总额的22.47%;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0.22万亿元,占资产管理总额的17.44%。未来几年,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监管政策的转变,市场格局将有所变化。银行业资金和渠道优势明显,仍将是中坚力量;受益于过去监管层对金融创新的大力支持,券商、信托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迅猛发展,随着通道政策红利逐步消失,这些机构则面临转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得益于直接融资加速,增速较快。
图表2:2016年资产管理机构市场份额情况(单位:%)。
总体来讲,经过几年的爆发式增长,资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跨市场金融的主要通道。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私募基金、期货公司、地方金融交易所及互联网平台等通过跨市场金融创新产品,借助相互间资管合作等业务通道,达到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投资或投机的目的。跨市场金融创新产品主要表现为交叉金融产品,产品运作的基本逻辑在于跨行业、跨市场的业务合作及投资运作。其中以银行理财产品占比最大,银行产品未来将成为资管产品的中坚力量。
三、资管产品在跨市场金融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关键风险点。
资管市场中交叉性金融产品运作的根本逻辑在于资金在跨市场、跨机构、跨产品主体、跨地域之间的流动。其在运作过程中形成了通道叠加、投向复杂、刚性兑付、管理乏力等问题,而由此引发的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以及杠杆层层叠加等风险则构成了资管产品风险的重要来源。
1.交叉金融产品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1)产品运作通道叠加,风险复杂程度高。受过往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约束,银行理财产品和部分银行不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加之银行理财产品缺乏明确的法律主体地位,无法以理财名义办理抵质押手续,造成了同业投资、理财业务运作中的一些交易环节必须借助其他机构作为通道来完成。特别是2012年证券、保险监管部门出台的“资管新政”,促成了各类新型合作模式对传统银信合作模式的替代,逐步形成了当前银证、银保、银基、银证信、银基信交叉合作,以及各种“收益权”转让,并附加保证担保、权利质押、回购条款或分级设计等特殊结构的业务模式。如此复杂的交易结构,虽然达到了法律关系的合规,但是衍生出更多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一是为规避监管而进行的跨业合作形成了复杂的风险传递链条,不但增加了资金运行环节,推高了融资成本,而且各参与机构权责不清,风险发生后互相推诿。二是复杂结构的产品不能做到充分的信息披露,交易各方均不对相关资产采取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
可能转换为标的股票的市场风险。
(3)风险意识不足,管理精细化程度低。一是管理体系方面,部分银行未建立具有交叉金融产品特色的统一风险管理框架。相关授权管理、交易对手管理、产品管理、投资管理、销售管理、风险管理的要求,分散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各业务条线相对独立的业务制度中。二是交易对手管理方面,各银行总行普遍建立了同业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清单以及理财和投资业务合作机构清单。但是,部分银行未对通道类、委托投资管理类、风险管理参与类合作机构加以区分,并未根据合作机构的不同风险参与程度制定差异化的资质审查标准。
(4)未能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拨备,缺乏专门的资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部分银行机构在以自营资金或同业资金购买交叉金融产品时,虽能在投资前开展风险审查和资金合规性审查,但未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性质,准确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也未运用交易账户异动监测、压力测试、限额管理等手段,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部分银行虽然成立了专门的资金业务部门,配备了具有资金业务工作经验的专门人员,但目前还未建立专门的资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自动化操作和管理。部分银行未建立有效的风险“防火墙”,用以防范外部风险传递;也没有建立风险识别、计量、检测、预警和管理体系及对各类风险的缓释制度,从而无法有效预防和管控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的侵袭。
近两年以来,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绕贷款规模的现象明显减少,但利用其来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率以及拓展银行资金运用范围(如借道其他金融机构进入股市)等,成为新的发展方向。不管形式如何,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主体对相似业务的监管标准不同,为监管套利类的创新提供了长期的动力,反过来讲,这些业务的发展也削弱了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效性。相当程度的风险没有被合理考量并纳入监管视野。
2.交叉金融产品在运作中存在的风险。
(1)系统性风险。本质上说交叉(跨市场)风险是一种传导风险。各种金融机构在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断突破分业经营限制而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由于加强了在资本、资金、产品等方面的联系,很容易将某个市场或行业的风险传导到其他市场和行业。这种风险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某一市场或行业中,而是通过股权控制、资金交易等纽带,将单个行业、单个市场的风险渗透到金融市场的各个子市场。与传统的金融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市场风险不同,对交叉业务风险的关注更多地在于其加速了上述这些金融风险外溢的速度,并扩大了金融风险外溢的范围,这些都意味着系统性风险的上升。
(2)市场局部的泡沫和剧烈波动风险。跨市场业务消除了不同市场的分割,有助于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但这也降低了某些金融市场(尤其是高风险的权益市场)的准入门槛。在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交叉金融业务的过度发展,极有可能使巨额资金在局部市场上快速集聚,加剧其泡沫化程度,并形成巨大的危害。2015年我国股市的剧烈波动与跨市场资管产品的繁荣有着很大的关系。
(3)基础资产风险和杠杆叠加可能引发的连锁传染风险。在交叉性金融产。
品中为了规避监管政策的限制,基础资产、交易模式、产品嵌套不断创新,形成了较为复杂的风险传递链条,存在诱发连锁性风险的可能。一方面,许多产品最终投资于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以及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当前信用风险压力较为突出。另一方面,交叉性金融产品中大量运用了类资产证券化的技术,并通过合同安排创设了各种名目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等,这些新型的权利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和司法判例支持,一旦发生风险将面临权利主体利益难保障、资产悬空和处置困难等问题。而且产品嵌套层次越来越复杂,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风险发生后各方互相推诿责任的事件已屡见不鲜。
(4)“刚性兑付”导致的信用转换风险。“刚性兑付”在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中普遍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吸引客户,可能存在误导性销售,片面强调产品高收益,在投资运作中只能通过增加高风险资产配置、放大固定收益投资的杠杆倍数来提高产品收益率,还有通过“资金池”和“资产池”的组合运用,内部进行期限错配、风险递延、交叉补贴等方式来运作,导致风险积累。虽然资管产品都属于表外业务,基本能够实现单独账户、独立核算管理,但都缺乏必要的风险缓释机制,产品到期兑付危机发生后,直接导致金融机构声誉风险。金融机构为了维护声誉,往往采取自有资金先行赔付等方式化解兑付风险,导致转化为表内风险。
不同监管部门的针对性监管要求,但相互交叉合作后,隐藏下了制度套利的空间和隐患。
(6)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仍主要集中于银行体系。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仍以投资拉动为主,融资是当前金融服务的重点,特别是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仍在融资结构中占据绝对比重,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发展严重滞后。虽然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以产业、银行、保险等为核心的不同类型金融控股集团雏形,完成了各类金融平台布局,但其业务仍更多围绕公司客户开展综合化融资服务。以银信理财合作为例,最初主要是出于银行规避信贷规模和投向的限制,银信合作政策收紧后,银行依靠证券、基金子公司资管产品为通道的新交叉产品模式开始快速扩张。近两年银行与信托、基金、证券等合作的资管交叉性产品已经由规避信贷规模限制逐步转向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不良率、拓展银行资金运用领域等目标。但由于银行是最终的资金和资产提供方,其他机构产品更多扮演通道角色,风险并未从银行体系转移。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我国资产管理市场是顺应金融市场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应以疏导为主。未来,资管市场仍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潜力巨大。交叉性金融产品作为金融资管的创新产品,由于产品的结构较为复杂,合同约定责任不清,加上规则不明,极容易形成监管套利,并且伴随着跨市场、跨行业的风险传递,最终会对各参与机构的当前业务和未来发展产生共振影响。因此,加强资产管理领域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审慎监管尤为重要。应通过宏观监管和微观的管理、操作三个层面来防范和化解跨市场金融风险。
1.宏观监管层面。
(1)加强宏观的审慎监管,提早做好经济“灰犀牛”的预防措施。借鉴英美国家的监管体制改革,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金融安全体系。传统中国金融监管的思路沿袭了西方金融的风险监管传统,并没有将竞争问题视作关注的重点。然而,随着国际社会已对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形成共识,而宏观审慎管理中的集中度、规模、关联度等指标都具备很强的竞争属性,应与时俱进地将对“竞争”的监管纳入监管层的法定职责,加紧建立中国的金融竞争性监管体系。
(2)加紧推动资管领域立法,规范资管基本法律关系,统一监管规则,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短期来说,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协作,淡化分业监管思维。一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行业间规则的一致性,避免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政策不统一进行监管套利。二是强化部门间的交流协作,发挥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对重大创新业务和风险事项进行不定期沟通,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监管真空。三是制定协同监管应急预案,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做好金融市场重大风险处置和危机处理的统一预案。
(3)围绕“脱虚向实”,防止资金投资于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以及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以及“三高一低”行业。加强“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的教育与监督。客观、全面认识交叉金融产品,以疏堵结合的思路,建立创新业务备案、监测评估和叫停机制,按照“三个有利于”2的标准审视交叉金融产品创新。符合标准的,鼓励支持;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叫停通报,防止风险积累和扩大。
(4)实行功能监管,建立统一高效的资管产品登记、信息披露、后台监管、2“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受理等信息平台,规范统一资管产品开发设立的准入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形成有效的市场化约束机制。从产品募集来源、投资方向等进行分类监管。
(5)推动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一是建立“栅栏”原则,要求交叉金融产品在管理主体、产品运作方面必须做到代客与自营相分离。二是继续推动产品端的净值化转型,充分披露产品投向和风险信息,以透明、合理、公允的产品价格变动将风险传递给投资者。三是创造有益于交叉金融产品的监管环境。包括加快推进信贷资产流转、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严厉打击监管套利等,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进交叉金融产品正常发展。
(6)穿透式监管。不仅要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也要穿透至资金提供方和使用方。此外,在通道叠加上还要穿透杠杆水平。
2.微观管理层面。
(1)风险融入。以我行为例:在制定交叉金融产品制度时,进行了风险管理的全流程融入,提出了风险准入、风险分类、风险应对的3个层面的8个规定动作。通过风险准入把住风险源头,通过风险分类判断风险状况,通过风险应对消除风险隐患。严格对交易对手管理、产品研发管理、投资运作管理、销售管理、交易集中度管理、客户作适当性管理。区分风险职责,跨行业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资本计提、风险拨备等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
(2)提升研发能力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新产品风险管理的“机控”水平,将风险管理融入流程的规定动作将逐步通过系统实现。
则,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强化投诉处理和录音录像等保护措施。
(4)加强与监管层和行业协会间的沟通与协作。一方面,加强领会监管层的思路和要求,以“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来制定创新产品。另一方面,为监管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产品信息。最后,加强与行业协会间的互动协作,通过在协会间共享负面清单、基础资产投向等数据,提高资管信息透明度。
3.微观操作层面。
(1)合规操作。加强员工新业务和新产品的学习,领会监管要求与制度要求,理解产品的适用范围,避免出现操作上的失误,降低操作风险。
(2)加强从业人员的廉洁建设,施行奖惩制度,建立产品漏洞汇报机制。鼓励“奖善罚恶”,对知法范法、严重违纪人员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操作人员在创新产品运行过程中,发现并上报的问题和漏洞给予足够重视并给予奖励。
(3)做好投资者教育及分级筛选。一方面,在销售银行理财等产品时,应认真履行对投资者灌输风险与收益挂钩的投资教育,并保存好相关的录像和原始记录;另一方面,需严格做好投资者和投资产品的分级,避免出现交叉分级销售,严禁出现误导和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低承受能力储户的现象。
4.其他建议。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经济体。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融入,国际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与合作不断加深。跨市场交叉金融产品未来将不仅局限于国内的资本与市场,必将融入国际的资本与市场中。
一方面,需加强国家金融安全审查。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安全法》通过。虽然该法将金融安全纳入其中,但是却未提及金融安全审查。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已出现国家安全审查。对此,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业应未雨绸缪,尽快出台国家金融安全审查制度规范,构建国家金融安全战略防御体系。
参考文章:
[1]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趋势与借鉴。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总结报告篇十五
面对多重金融风险,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无疑要提高警惕,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要加快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适当提高资产拨备率、资产充足率等方式增强应对风险能力。
第一、时间控制。
在金融市场中,不管你交易的品种风险的大小,只要你没进入交易,那么"空仓"是没有任何风险.而只要你入场交易,那么时刻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风险.所以控制你入场交易的时间就变得尤为重要.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大家可以想想,在一分钟内,黄金价格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的概率大不大?答案肯定是:不大!至少在正常的交易中,几乎很少出现。除非是遇上一些突发事件,概率极低的。那么我们再想想,如果是在1个小时内,上升10美元或者下降10美元呢?我想这是经常发生的事。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我们的持仓时间越短,面临的风险就越小;而持仓的时间越长,那么面临的风险也就是越大。要减小风险,那么要缩短持仓的时间,当你持仓时间缩短,随之你的获利目标也必须缩短。
第二、仓位控制。
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趋势已经很明朗,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快进快出)经常有人在问:什么样的仓位才算是合理的?很多专业人士给出的答案是三分之一。就是假设你的帐户里面拥有的总资金量是300万,那么则运用100万的资金建仓,剩下的200万作为后备资金。特别是在保证金交易中,这是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由于各个投资者的资金量和交易情况各不一样,如果都按三分之一仓位,墨守成规的话,显然不太合理。凯裕金银认为,因为每个人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程度不同,所以对仓位的控制也应不同。如果是有丰富交易经验的人,在趋势已经很明朗,胜算比较高的时候,那么短线重仓以60%-70%的仓位进场,问题并不大,而且可能快速获利很多。但是这个前提是,并且一旦发现方向错了,要严格止损。(要结合个人情况,很多客户是玩模拟仓后做实仓的,但实仓与模拟是完全不一样的,新近投资的客户建议持仓量不要超过2手)。
第三、技术控制。
技术的控制指的是运用技术分析工具,对行情进行综合的研判后,设置科学的止损对风险进行控制。止损的目标,也就是要把每次的最大亏损锁定在一个能接受的范围之内。避免产生重大亏损。在交易市场中,任何专业的分析人士都可能会有判断错的时候,因为人毕竟不是神,不可能对未来进行百分百精确的预测。所以一旦发现方向判断错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及时平掉原来下错的单,虽然这样是亏损出局,但是至少不会再继续亏损,最后导致大幅亏损。这个市场不怕犯错,最怕拖!断臂很痛,但是命还在啊!特别是新手,下完单之后一定要养成跟着下止损的习惯。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361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