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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一
(一)增强代表综合素质,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和素质,《代表法》中只是笼统地提出了一些规定,缺乏明确的界定及规范化的标准。实践中不好操作,就人大代表的素质而言,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强调各种比例关系,力求照顾到方方面面、各种不同层次,从而造成一些代表文化程度不高,知政议政能力较低,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提高代表素质刻不容缓。实践证明提高代表素质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搞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为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举办学习班集中培训,在人代会前或集中视察时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面系统地对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二是以会代训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由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进行的分散培训。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来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促使其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健全联系代表制度,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就目前而言,乡镇一般有县人大代表2-4名,乡镇人大代表50名左右,为方便代表活动,对人大代表合理分组,设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组长和联络人,以便加强对代表活动的领导。众所周知,我国代表制度的特点决定代表工作分为两大块:即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某种程度上讲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最能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但过去一直有“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说法。这说明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在坚持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还没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更不能有效的发挥其代表作用。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根据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主要采取了:一是开通“代表专线电话”,方便代表及时同人大主席团联系和反映问题;二是建立人大主席成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制度,便于代表与人大主席团成员及时沟通;三是开通“人大主席信箱”和“代表热线”供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四是建立代表小组联系网络,便于及时对小组活动进行指导。
(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是促进代表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代表视察是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了解情况、提出意见的重要活动方式,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载体。实践中,根据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视察形式,对提高代表视察实效有着积极作用。一是对重点工作视察。选取重点工作,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例如,乡镇一般每年都要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政府承诺为群众所办实事组织1—2次的集中视察,通过视察,对督促政府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议案建议办理视察。依法对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办理工作落实。三是采取暗访抽查。通过事先不打招呼,了解被视察对象工作的真实情况。这些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党与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的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办理意见建议,是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友挥作用的重要载体。认真办理代表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办理结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近几年,我们从措施上强化监督,在督办中注重落实,使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明确传递渠道。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有人大主席团定期收集、统一交办、定期督察、限期落实;二是明确交办部门。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那个单位,什么内容要做好登记编号,明确承办单位;三是明确答复时间。规定承办单位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通过逐步形成一种规范的办理程序,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二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对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保证代表所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代表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通过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形式和活动内容,让代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神圣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不断强化代表要求。要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向选区选民述职等形式,加强代表的考核管理,使代表积极履职法定职责,真真正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疏民怨的能手,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三
按照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关于对全市人大工作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案,4月19日至27日,由会副主任徐国华、侯传白带队,会委员文仕明、何锡荣、陈达春参加,研究室、人事代表工委部分同志随行的调研一组,就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市政府、翠屏区、宜宾县、屏山县与党委、人大、政府、“两院”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基层人大代表、社区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自我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主席团)成立以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省人大会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的探索。区县人大及其会始终把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根本指导思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及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发展的总体目标,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通过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围绕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机关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行使监督权上有新的突破。区县人大及其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围绕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督促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突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文明法治环境这个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讲求实际效果。三是围绕党委工作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经济工作、国有企业改制、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县等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同时,市区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和制度建设上都有新的突破。
(三)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有新的尝试。区县人大会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任免的范围和程序。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抓住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翠屏区人大会在区委决定、区委组织部向区人大会党组通报干部拟任人选后,区人大会党组研究和主任会议决定,组织有关方面人员与组织部对拟任命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审查了解,并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区人大会任命。屏山县在乡镇选举中,曾经尝试把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选民推荐的候选人,采取由县委、人大和乡镇共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保证选举出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组成人员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些尝试,对人大任免干部作了积极探索。
(四)代表履职环境有新的改善。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市区县基本建立了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形式逐渐多样化,活动的内容逐渐丰富。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中,不断探索代表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翠屏区菜坝镇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将在该区全面推广。翠屏区还针对乡镇职务性代表因工作关系调离原选区的情况,即将制定代表辞职办法,以保证选区选举的代表能充分反映选民的意见。
(五)自身建设有新的进展。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配置日趋合理,经费基本保证,在市人大会的关心下区县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大机关干部配备、培训、交流得到重视,人大干部的待遇和人大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翠屏区和屏山县在干部交流方面力度较大。
二、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不确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所以“重大事项”的内容也不一样。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意识不强。不仅政府存在,人大也存在。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中,政府没有完全地向人大会报告,同时人大在这方面也常常默认,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对人大没有明确规定的、很难把握的重大事项,因人大没有细化,政府也不与人大联系,是否需要向人大报告难以确定。对哪些属于应该由人大作出决定的事项、哪些属于政府可以直接决定而无须报告并作出决定的事项模糊不清。三是操作中不规范。“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往往就一些本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却没有报告或未及时报告。有的重大事项“报告”了,没有书面材料,只是“说一声”或“碰个头”,显得不严肃、不慎重。对这些情况,有的地方人大往往不作表态,缺乏力度。另外,一些本不该党政联合行文的行政行为,还有延续的现象,使人大的监督有些为难。
(二)在报告工作和备案的时限上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一府两院”需要人大会审议的报告,多数时候没按规定时效报送,往往是在会议即将召开前送到人大会,会组成人员由于会议时间短而又不了解情况,很难有较高的审议质量。市人大会于分别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备案办法,已明确对需要向人大会报告或备案的范围和要求作出规定,但“一府两院”却没有建立相关制度,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屏山县人大会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由于与县政府在同一地点办公,经常口头交换意见,很少有正式书面报告,缺少严肃性。
(三)人大会在党委决定人事安排方案上的知情渠道不畅。一是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自身对此问题缺乏深度认识。党委向人大会通报人事方案存在简单化的现象,一是没有制度保证,因而不规范;二是没有很好地把党委的决定权与人大任免权统一起来,没有很好地解决人大会的知情问题。个别地方党委在拟定人事安排时,认为人大会领导都列席了党委会,无须再向人大会党组通报。三是党委组织部门在审查干部时,没有人大会人事部门的参与,使人大会对被任免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缺乏较详细的了解。由于知情不够,使干部任免处于“党委决定、人大举手”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四是党委组织部门与人大会人事部门缺乏经常性沟通,没有建立健全联系通报制度。五是任后监督缺乏“刚性”,监督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很明显。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其结果没有向党委汇报,使述职评议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四)对执行人大会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性。一是被动执行人大会决定,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执行中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如市人大会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决定作出三年来,“一府两院”没有相关报告,人大会也没有主动要求。二是政府对人大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缺乏力度,甚至有“应付”的现象。三是有的政府部门对执行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重视不够,部门起草报告简单,政府领导“把关”轻率。
(五)人大监督的效果不好,有一定难度,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人大及其会开展监督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的力度不够,形式、内容较简单,对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因碍于情面或感到问题复杂、棘手等等而敷衍了事。二是实质性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缺少跟踪检查和督促问题解决的后劲。三是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监督情况。
(六)对预决算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是报告时间不及时。二是报送人大会监督的意识淡薄。今年,有的地方部门预算虽然报送人大审议,但是项目不够细化、分配不尽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预算调整未及时报告。个别地方在年未提出预算调整的议案,由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不能有效监督。四是执行预算不严格,存在随意性。五是人大缺少专业性较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给部门预算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七)依法治市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不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积极性不够高,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督促力度不大,检查重点不突出。四是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两者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统一。五是垂直管理部门由于事权不清,依法治理的情况也难以掌握。
(八)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不利于开展工作,人员编制过紧,经费使用显得有些困难。一是机构精简后与人大充分行使职权的需要矛盾突出。机改后,区县人大会由原来的“一室五委”精简为“一室三委”,有的工作机构“身兼数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人员编制过紧,使人大工作的开展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望不相适应。目前,区县人大会在市人大会的努力下,经市委同意,由市编办调整,新增设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机构,但没有解决相应的人员编制。三是人大机关经费使用显得不足。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人大机关的预算增长幅度较小,使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有困难,不能完全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宜宾县人大会去年由县委出面解决了一些过去财政所欠的老账,到现在也还有45万元未付,给县人大会工作运行带来经费困难。四是人大机关福利相对较低。政策性奖励,要求在自有经费中开支,而人大机关没有自有经费,往往奖励成为“镜中花”难以兑现。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开展活动经费非常紧张。有的乡镇由于没有经费来源,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六是市区县人大会委员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九)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不利于人大工作。党委书记主持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全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没有更多的精力兼顾人大工作的日常事务,很多工作难于开展。在调查中,区县普遍认为,党委书记任同级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一是不利于监督。二是有碍于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三是影响人大及其会职能作用的发挥。
(十)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训和交流力度不够。尽管区县党委、人大也很重视,但在统筹安排干部问题上,一是人大机关干部没有形成年龄梯级,年龄结构整体还显得老化。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虽然每年都安排有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但培训的力度不大。三是人大机关干部流动与党政机关相比十分缓慢,“进出口”不通畅,“只进不出”现象严重。
三、建议和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要把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并认真落实,杜绝宣传的简单化、形式化和概念化,起到真正的宣传效果。二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共同做好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三是要把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党校的必修课程,并进行考试考核。四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及民主法制的氛围。五是“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人学习,不断加深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解,增强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评。
(二)人大及其会要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人大及其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决定权的意识。要主动地围绕党委决策,抓大事,议大事,对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人大会要依法审议、表决党委通过人大会党组向人大会提出的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张与意图,或直接向人大会提出的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人大及其会行使决定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贯彻党委意图,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议重大事项,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二是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具体事项,切实做到规范化操作。三是“一府两院”要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提交属于本级人大及其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本级人大及其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后,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执行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时报告,并主动把应提请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会报告或备案。
(三)人大及其会要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党委的支持和重视,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并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支持人大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评议以及对选举、任命的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要参考人大会对评议中发现的明显不称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罢免或撤销职务。要支持人大会加大司法个案监督力度,依法严处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围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廉政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突出抓好法律监督。每年要重点选择几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要突出抓好工作监督。要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建立监督畅通机制,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权,敢于坚持原则,克服疲软问题。要真正解决部门预算监督观念保守、监督形式老化、监督实效较低的现象,拓展监督范围,细化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力量,力求部门预算监督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对选举、任命干部监督的内容、方式、手段,不断丰富监督内涵,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正确处理好垂直部门事权在上级而执法在地方的矛盾,切实解决地方人大会监督无力的问题。三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会组织的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活动,认真听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执行和办理人大及其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在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审议议题中发现和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折不扣地落实,严格按照人大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会报告办理结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当事人的缠访,耐心细致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和说服当事人依法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对违法判决、显失公正的结果,要依法启动司法个案监督程序,督促“两院”认真负责地依法重审,拨乱反正,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人大及其会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根本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保证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健全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任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内容、程序和步骤;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人大会人事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和联合审查干部制度,主动地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党委人事安排方案。对凡是由党委推荐、人大会任免的干部,人大人事部门应事先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将有关材料及时向人大会党组汇报,以利人大会按议程表决。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党委组织意图的实现。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对人大选举、人大会任命干部的监督与考核,凡是人大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会报送任期内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便于人大会及时了解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三是人大会每年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对被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要通过评议,对那些确有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误、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已任命干部,依法采取质询、撤职或罢免等刚性手段。
(四)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在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人大及其会要督促“一府两院”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责任制,坚持办好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二是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检查“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理的情况,突出抓好“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检查落实工作,尤其是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三是人大及其会要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在督促检查乡镇政务公开、指导村(居)为民自治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五)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各级人大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代表合法权益的氛围。一是各级人大会要加强代表工作,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代表视察、信访办理、建议督办、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积极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等做法和经验,努力规范代表工作,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使代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健全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制度,了解和反映代表活动情况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切实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是“两院”要积极探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或旁听法院庭审等机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六是要合理解决好人代会临时党委会议对非党代表客观上存在的排斥问题,努力消除非党代表的顾虑。
(六)要从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角度,正确处理人大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问题。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是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新型领导方式。但是在实践中,这样的领导方式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分散了党委书记总揽全局的精力;三是改变了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因此,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正确处理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给人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强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工作的法律程序,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人大好糊弄”的印象。二是要把人大会机关干部的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计划,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人大会及其机关,以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三是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要与党委、政府机关的干部一视同仁。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选调、培训、下派锻炼和提拔使用上要同等对待,逐步实现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合理交流。四是要努力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对人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所需的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工作用车、通讯工具等要充分保障。各级财政要把人大及其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等的活动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要抓紧解决好乡镇人大办公用房、代表活动经费紧张等实际问题,切实为乡镇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员保障。五是要对各级人大会委员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四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五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工作,联系本级*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备案。
9、在本级*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xx镇人大起始。
19xx年元月份撤乡建镇,成立xx镇,设镇党委、镇人大主席团、镇筹备委员会、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设立中国共产党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府、管理委员会隶属于xx市人民政府。党委、政府驻地在xx镇xx村。19xx年3月经镇人民代表选举后,产生xx镇人民政府,取消筹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代而行使行政管理权。19xx年3月15日至3月17日,xx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大会于3月17日下午进行投票选举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代表大会应到代表42名,实到代表42名,列席代表16名。会议选举镇长、副镇长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大常务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19xx年至20xx年人大三年换届一次,20xx年至今五年换届一次,目前,xx镇人大已换届x次,最近的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于20xx年8月8日召开。
二、xx镇人大基本情况。
据统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我镇共有选民x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x人,参选率达.9%。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x人,镇代表xx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2人,占33.3%,36-55岁的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35岁以下的有9人,占18.4%,36-55岁的有35人,占71.4%,56岁以上的有5人,占10.2%,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人,占66.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31人,占63.3%,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1人,占16.65%,机关干部4人,占66.7%;工人1名,占16.65%,其中妇女3人,占50%;镇代表中农民34人,占69.4%,工人1人,占2.1%,镇机关干部14人,占28.5%;其中妇女11人,占22.5%,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83.3%,高、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人,占16.7%;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8人,占36.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12.2%,其余的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1.1%,文化素质较上一届有所提高。近年来,我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一届的6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4名),其中:中共党员5人,占83.3%。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30岁以下的有1人,占,16.7%,30-40岁的有3人,占50%,41-50岁的有2人,占33.3%。文化程度方面,研究生文化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文化的有1名。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镇人大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常务主席三名,未设人大副主席,成立了“xx镇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党政办同志专人为人大代表联络员,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对于划分选区,我镇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按上一届的选区进行划分,镇代表选区划分为19个,市代表选区划分为2个。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总的来看,我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我镇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调离本辖区,我镇也按规定积极补选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我镇每年按期召开两次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
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镇人大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我镇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我镇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市级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次以上。由xx镇、xx镇、xx镇合为一个片区,每年八九月进行专题调研,20xx年8月举行了xx镇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专题调研活动,20xx年11月计划在我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业发展转型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代表缺乏认识和热情,只注重自己的工作,不能很好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农民代表文化水平较低、履行代表职责能力欠佳,不能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三是有的代表虽然能够发挥为民说话的作用,但在履职方面却缺乏分析问题和辅助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有的代表过于注重对领导负责,轻视对选民、对自己负责等。以上几方面情况,制约了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发现,我镇制约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代表活动不充足。由于乡镇基层工作太多,而且杂,除了召开一年两次的人代会外,一般难以组织代表参加其它活动。个别村不尊重代表行使权利,不配合代表发挥作用。同时乡镇人大的人员严重不足,活动经费不足等因素都制约了我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代表意识树立不够牢固。有的代表缺乏主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把代表只当作一种荣誉,而不是责任,缺乏履行职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动力;不能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往往将履行代表职务视为工作之余的事,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肃的纪律性。
(三)代表履职缺乏监督制约。因我镇辖区代表居住比较分散,很难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使得代表履职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有的成了参加活动少、联系选民少、为民代言少的“挂名代表”。
(四)代表小组活动随意性较大。按照要求,代表小组至少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活动,但因代表来自农村及各行各业难于组织和对开展代表活动重视不足等原因,许多代表小组基本上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活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数较少,了解社情民意、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难于得到保障。同时,有些代表小组活动调研不够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泛泛而听,泛泛而看,泛泛而谈,少有实质性的总结、审议、建议,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成效不大。
(五)履职行权不够充分。我镇近几届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2—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对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我镇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农村,知识面不宽,学习相关知识非常有必要。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按照学以致用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让代表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学习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二)丰富实践拓展代表履职能力。如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人大主席团多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的渠道。尤其是关系民计民生的工作,如:多深入村小、卫生室、产业基地、基层设施建设等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四)抓制度促规范。建立代表监管机制,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要给予警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表彰激励机制,对提建议质量高、贡献大的代表给予奖励,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镇人大联系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我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七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主题。
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围绕规划发展抓监督。在开展计划和预算审议监督过程中,从有利于提升发展水平、推进项目实施、增强发展后劲出发,先后听取和审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在推进优势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22项,如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xx年财政预算安排方案的决定》,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农村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贷款方案的决定》,推进了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为首届黔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我县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二是围绕战略大局抓监督。在监督重点中着力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7项,在新农村建设规划、扶持种养殖业产业化发展、旅游精品打造和配套设施完善、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19项,努力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督促重点项目的落实。三是围绕法律实施抓监督。抓住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先后对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等15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反映较为集中的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等问题开展调查。如通过森林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内林木经营性禁伐制度,确保五年内除群众生产生活自用材外不批准任何经营性伐木指标,切实规范县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四是围绕社会建设抓监督。以基层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教育卫生、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特别就城乡低保的管理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实施、教育两基攻坚指标任务的落实、失地农民安置、县城网吧综合治理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职。一是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32项。如先后督促县农业部门解决塘边镇群众杂交玉米种子质量问题,县国土部门办理落实白龙乡群众土地使用证问题,县水利部门解决牙舟集镇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等。二是强化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通过采取会议交办、现场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察等措施,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58件,其中196件得到基本解决或纳入办理计划。常委会先后确定13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通过主任会议督办基本得到办理落实。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通过信访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85件,其中经审查转有关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60余起,120余人。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由主任会议督察督办,使一些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了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八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大会和上级*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组织本级*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受理乡镇人大*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大会备案。
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乡(镇)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受理本级*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大会备案。
十一、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大会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属和本届本级*大会报告。
十三、决定召开本级*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十四、办理本级*大会和上级*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九
乡镇干部在干部队伍中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我县***名干部(含事业单位干部)中,占干部总数的17%,他们长年累月处在基层第一线,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影响区域的平安稳定。特别是全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以来,虽然在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利益格局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利益与现实的搏奕中各类矛盾日益突显,一项惠及干部的好政策却无意中引爆了乡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困惑,因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管理尤为紧迫和重要。关于加强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进行如下汇报。
一、当前乡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
(一)文化程度全面提高。
从200*年开始,***县分配***余名大学、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200*年以后我县又多批次在毕业大学生中招录人员,安置转业、退伍军人400余人,进入乡镇干部队伍。目前,全县1341名在职乡镇干部中,大专学历1104人,占总人数的82%。由于大量高学历人才的注入,有效改变了乡镇干部文化素质低的现状。乡镇干部也由过去的干得多,想得少,逐渐转化为理论思考多,付诸实践少,这也给基层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年龄结构更加合理。
当前,我县乡镇领导有***人,其中45岁以下的领导***人,占乡镇领导总数的***%。45岁以下的乡镇干部(含乡镇领导)***人,占乡镇干部总数的90%,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年富力强,处于青壮年时期。由于年龄结构和成长环境等原因影响,当前较多的乡镇干部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或在农村生活的时间较短,往往表现出岸上指挥多、俯下身子干事少,眼光向上多,心系群众少,与农民和村社干部在思想沟通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工作上的认真程度不够。
一些干部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后,往往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年龄偏大后,总想有朝一日换个岗位,到县级部门去轻闲一下;一些年青干部认为自己具有年龄优势,文化程度较高,在乡镇工作有点曲才的感觉。因此,总会导致部分乡镇干部不能正确估价自己,不能处理好工作关系,抱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昏昏沉沉混日子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热心、不尽心、不细心、不用心、不安心。乡镇干部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工作方法简单,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思考不够,采取的对策措施少,不能及时处置;有的干部虽然身在基层,却心在机关,到村社开展工作总是走马观花,根本不深入农户,不向农民了解实情,指导工作点子不多,汇报工作长篇大论,推进工作力度不大。
二、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乡镇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待遇不断上涨的格局下,乡镇干部的教育,乡镇的管理工作却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格局。细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观上,与某些乡镇干部学习不够、服务意识淡化、创新能力不强有关;客观上,与乡镇工作转型、乡镇干部管理弱化,乡镇领导的素质和能力不强等息息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乡镇工作转型,让部分干部不会干事。
一些干部普遍认为乡镇工作就是跟群众打交道,主要靠和稀泥,搓汤圆,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根本没有认识到乡镇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因此,乡镇干部从主观和客观上放松了学习和技能提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主要工作内容也从七十年代指导生产;八十年代催粮催款,刮宫引产;九十年代引企业,谋发展;到如今构建和谐,讲科学发展。工作已经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取到予转变,从硬向软转变。巨大的转型让一部分乡镇干部感到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成,以致工作上找不到方向,无处下手,无从使劲。
(二)激励机制缺少,让部分干部不愿干事。
由于受领导职数及干部选用体制的限制,乡镇干部发展空间极为有限。我县在乡镇建制调整时,将27个乡镇并为13个,乡镇干部领导职数大大减少,去年乡镇干部换届选举,全县仅有10多名乡镇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基本上是百里挑一;同时,由于洋博士领导和空降兵领导的不断增加,让一些自身素质优良的乡镇干部,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后,又时常面临年龄、学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而走上县管领导岗位的更是凤毛麟角,导致了乡镇干部政治前景变得短暂而且脆弱。政治前途的渺茫,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工作的办法被取消,在名、利两大利空因素的影响下,部分乡镇年青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骤减。同时由于大部分乡镇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交流少,谈心少,导致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貌合神离,根本无法做到用感情激励人、用事业吸引人、用表率感染人,让更多干部对工作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一部分组织纪律较强,自觉性较高的同志也进入了凭良心办事、凭兴趣办事,随波逐流的状态。
(三)粗放型管理,让部分干部不能干事。
乡镇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无人研究解决,工作基本是提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有的乡镇热衷于照抄照搬市、县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不结合实际,安排工作不具体,没有操作性,以至下面无法入手和落实;还有的乡镇总认为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结合实际,抱怨上级搞形式,不管什么工作一律软打整,层层批批文件,玩玩文字游戏、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只管责任追查时能推脱,根本不问工作结果。由于工作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导致部分乡镇干部根本不能干事。
(四)同工不同酬,让部分干部无心干事。
首先,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实施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迟迟未推行;加之乡镇行政和事业混岗现象严重,因此出现了在一个乡镇,同一个科室,干同一种工作,因身份不同,工资出现一倍以上的差别。今年各乡镇发放出差费补助时,人为的再次拉开了乡镇事业干部与公务员收入的差别,让占乡镇干部总数三分之二的事业人员感到与公务员的差别较大,心里不平衡,导致部分事业干部根本无心工作。
(五)权利上收,让干部无力干事。
当前,随着乡镇部分职能的上收,村民自治的推行,使乡镇职能进一步弱化,权小责大成为当今乡镇责权关系的真实写照。目前,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但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空间已经很小,就连人事权也被上级控制,乡镇内设科室的数量和职数都必须由上级确定。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作为直接面对矛盾的一级政府,开展工作最大的武器就是靠嘴,对上处处求人,对下无计可施。为此,乡镇根本无法掌控经济发展,甚至在机关干部利益的调配,老百姓利益维护上也难有较大作为,进而导致乡镇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法的境地。
三、加强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个地区工作的好坏,与该地区干部素质有直接关系。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都应把抓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大力抓好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教育。针对乡镇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症下药,以科学和务实的态度来加以解决,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着眼长远、注重疏导、标本兼治,逐步实现乡镇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制度化、人性化和科学化。
(一)强化思想理论教育,让乡镇干部素质高。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教育,通过采取学习辅导、专题讲授、开展读书活动等有效形式,强化干部对历史、政治、经济、科技、专业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干部知识面,开阔眼界,提升素质。紧跟时代步伐,强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学一些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以便有效推动工作。同时,还要强化对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真正把干部培养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新人。
(三)减少务虚工作,让乡镇干部干实事。
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权,工作的重点就是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由于自身或上级的原因,当前乡镇耗用了大量人力、物力从事务虚工作。一方面由于层层工作开展的检验标准是看材料,因此导致乡镇也花费大量人力从事文字工作,一部分乡镇领导不管对上汇报对下布置工作也步入了事事靠秘书,处处要材料的局面;另一方面乡镇除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会议活动外,还要参加各个县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有的部门为追求视觉效果,经常要求乡镇出人头凑数,甚至还向民营企业中大量抽人到县当群众演员,耗费了乡镇相当大的人力。因此,必须从上到下纠正这种不良风气,让乡镇把更多的人力投入到具体工作之中。同时在乡镇实施精细化管理,将乡镇工作规范化,目标具体化,结合定岗定责,编制乡镇干部工作手册,形成乡镇领导分工的最佳搭配模式,细化科室及科室人员的职责、工作流程、办事程序,具体到每个环节,让每个乡镇干部明白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不开展或开展不好,将受到什么处理,通过规范管理,实现领导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
(四)落实退出机制,让乡镇干部干好事。
要从根本上扭转一部分乡镇一般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和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顽症,就必须打破终身制问题,让乡镇领导和一般干部工作有压力。严格逗硬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对乡镇干部实行月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对日常工作不努力,任务完成较差的一律纳入每月的考评,对一年中有几个月考评不称职的年度考核一律不称职,并根据相关规定是一般干部的进行待岗或辞退,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对已经在经商办企业,把工作当副业,泡在机关求有退路的乡镇干部,借鉴周边区县做法,发挥他们有经济头脑、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出台政策,给他们招商引资任务,让这部分人合法流出,如没有完成招商任务不享受工资待遇,避免加重财政负担的现象。
(五)提升管理水平,让乡镇干部干成事。
撤并乡镇后,乡镇人数由原来几十人,增加后多的达到近300人,全县增加100人以上的乡镇有4个。面对人员队伍庞大的乡镇机关,传统的人盯人、革命靠自觉等粗放型管理办法,根本无法适应乡镇的发展变化。另外,县在选拔乡镇领导时,大都偏重于业务精、品性好,在管理能力和水平上考虑相对较少,这些人到领导岗位上临阵磨枪,往往对管理认识不全面,更谈不上科学管理乡镇。因此,要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引进一些懂管理的人才进入乡镇领导队伍,推动乡镇实行科学管理,真正从管理中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助和继续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界解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各项帮教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镇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各社区、居委会以及*牧场都成立了帮教小组。截止今年上半年,*镇共有安置帮教对象*人,*人接受帮教,*人脱管,*人重新犯罪。已解除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现帮教对象共有*人生活困难。
总起来看,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各居委会与当地派出所衔接不好,居委会的帮教工作很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还有待落实。
(三)在帮教方面,尽管各社区、居委会的帮教小组成员已经尽了很大努力,但对其帮教对象做到“三包”“五清楚”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四)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档案资料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流动人口的管理还存在死角,刑释解教人员脱管*人中,有*人去向不明,其中*人是流动人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历史上,我们的行政机关重管理轻服务,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镇的基层司法所刚刚建立,许多工作还需进一步开展提高。过去司法助理员都是兼职人员,对司法工作存在着业务上不是很熟悉,其本身工作又很繁忙,往往对安置帮教工作做得不是很细,历史上欠帐较多。
第三,*镇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现阶段,我镇经济情况,很难做好,由政府直接安排安置工作。可考虑给予一定优惠条件,鼓励私营企业,农牧场主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一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从20xx年首先在xx镇和xx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xx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剥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20xx年起,xx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20xx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20xx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xx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xx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xx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二
根据营口市群众艺术馆关于“新形势下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主题论坛的通知的要求,为了解本办事处文化建设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就东城办事处的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基层单位情况汇报,走访了部分人员。通过调研,我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办事处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乡村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东城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针对当前我办事处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子成员分管文化工作,安排了兼职文化工作人员,使办事处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2、注重资源配置,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办事处文化阵地仍有基础。今年,上级有关部门又为我办事处9个村提供了图书和书架。为此,全办事处现有文化场所360㎡,图书室12个。农民村、路东村,路西村、线沟村,虎斗村,巴岭村,刘屯村、胡屯村,张朗寨村、繁荣村等村级文化室较完善,农民、路东两个村有大院场地、设施比较齐全,群众活动经常。
3、注重因势利导,群众文化活动日趋丰富。我办事处文化底蕴丰厚,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群众文化活动热情高,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础较好。各村都有不同的文化活动特色,有的重书画,有的擅唱歌,有的爱舞蹈,有的喜秧歌,在“望儿山母亲节”、“五.一”、“七.一”、“八.一”、“十.一”、新年、春节等节日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老年秧歌被受群众喜爱。
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农村文化机构的转型,我办事处文化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阵地流失、资产流失、队伍散失的现象,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萧条,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文化需求差距较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1、阵地建设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办事处大多数村级文化活动室只是挂一张牌子而已,只有很少一部分体育健身器材,缺少器乐、音响设施;除新上的图书室外,原有多是陈年旧书,几乎常年无人问津;所谓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只是摆放了一台计算机而已,形同虚设。
2、办事处群众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少,活动匮乏。主要原因是重视程度不够,文化支出削减,经费不仅年初不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工作任务来了,花钱也是能省则省。投入资金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大,文化活动经费投入很少,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的次数和形式十分有限。
3、文化队伍人才紧缺,整体素质在下降。乡镇文化站没有专职的文化干部,形成了文化站无编制、无经费、无人才的状况。对办事处文化活动的开展影响很大。
4、文化活动少,农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每年办事处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以及民俗日,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演出、扭秧歌、拔河赛,及棋类、球类比赛等。上级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下乡”活动一年仅2-3次,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近几年,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在一些传统的节庆日,办事处也组织开展了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但农村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的“三难”问题依然突出。
各乡镇、办事处文化建设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建议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公共责任,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做到文化工作“四个纳入”:即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2、多元投入,保障经费。
业,引导社会力量捐资,赞助乡镇基层文化建设。三是市、乡(办事处)两级政府特别是财政、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在国家、省、市加大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3、建管并重,夯实阵地。要根据《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加大管理文化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建设标准,全力推进实现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化目标。二是努力搞好资源整合,统筹乡镇宣传、党建、教育、科技、计生等现有设施资源优化配置,综合利用,发挥现有各类阵地的文化综合效益。三是因地制宜,建设乡镇文化中心站。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管理,规范化管理,功能性管理。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三
按照省、市委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总体部署xx县委的统一安排,我本人联系独店镇姚李村姚李社李永田等3户贫困户。近期,本人多次深入帮扶的李永田家中,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访谈了解和深入调查,与其共同分析贫困原因,研究制定了发展规划和目标,提出了脱贫致富的具体措施。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该户共4口人,户主李永田,男,现年45岁,高中文化程度,在家务农;妻子王艳霞,现年43岁,初中文化程度,在外务工;女儿李蕾,现年18岁,在灵台一中高三复读;儿子李鹏程,现年16岁,在灵台一中高一就读。该户现有耕地15亩,全部为塬地,种植小麦7亩,定植果树8亩,承包果园80亩;家中有砖木结构住房6间。从了解的情况看,该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劳务收入和农业种植收入。妻子王艳霞在北京一家化工厂从事包装工,每月收入1500元,年均纯收入约1万元,种植的7亩小麦每年毛收入4500元,纯收入约20xx元。由此计算,该户年纯收入约1.2万元,人均纯收入3000元。主要支出为生产性支出及子女上学支出,其中7亩小麦每年每亩需投入约200元,果树除每年8000元的承包费外,每年每亩需投入约300元;子女上学支出上,女儿每年复读费3000元,儿子每年学费910元,两人每月生活费共约1000元。再加上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每年支出约4.5万元。此外,该户还有农行贷款7万元。
该户家庭生产条件相对较好,但由于产业发展初期投资大和子女上学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入不敷出。通过近期一段时间的集中调研,我认为该户致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农业种植情况来看,该户种植小麦7亩,定植果园8亩,承包经营果园80亩。虽然发展前景看好,但小麦种植管理粗放,商品化程度低,经济效益低,仅能满足正常的生活需求和家庭零星开支;果产业发展起步较晚,目前尚未进入挂果期,无经济效益,加之承包的果园面积大,果树管理主要靠雇佣他人,近3年,在果树管理上累计投入约13万元,增加了家庭负担,家庭主要劳力投入果园管理中,无精力从事其他创收项目,农业种植效益整体低下。
户主李永田虽然是高中文化程度,有发展苹果产业的意愿,但是对苹果生产实用技术了解掌握不够,不能很好地指导农业生产,习惯于传统的生产模式,思想落伍,知识、技能匮乏,致富本领不强,造成事与愿违,收入增长缓慢。
其妻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孩子在上学,对家中生产生活帮助不多,主要靠户主一人打理全家上下,承担着家务和果园务作等多项繁重的劳动任务,随着苹果产业快速发展,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劳动强度越来越大,加之今年部分果园进入挂果期,目前劳力显然远不能满足果园管理需求,很难保证农业耕作和果园管理的质量。
根据该户的贫困现状和中央、省市的整体部署及县镇经济社会发展思路,通过与其家庭主要成员探讨,李永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总体设想是:以苹果产业提质增效为主线,辅助发展养殖业,实现种植养殖互支互促,劳务收入支持带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力争家庭收入稳步增长。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和我县近年来发展主导产业成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例,引导树立勤劳致富观念,坚定加快产业开发和脱贫致富的信心,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积极发挥家庭主观能动作用,有目标、有计划的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充分发挥该户苹果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通过规划指导、技术配套、信息服务、重点扶持等手段,使其熟练掌握果树管理技术,加强现有果园规范化管理,帮其协调联系产业发展资金,及时落实各项标准化管理措施,促其尽快丰产达标,发挥效益;充分发挥该户有养殖业的传统优势,积极为其提供资金、信息和技术支持,新建100平方米猪棚1座,配套相关设施,养猪30头,有效利用猪粪等有机肥,实现苹果、养猪互支互促发展,大幅提高主导产业在收入中的比重;积极组织劳务输转,帮助其练就一项技能,采取就近就地原则,在增加劳务收入的同时兼顾家庭生产生活,缓解劳动力缺乏的现状。通过各项产业共同发展,协调推进,力争到20xx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元,基本达到小康标准。
按照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的要求,通过“走出去看、请进来讲、手把手教”的培训战略,鼓励支持该户主要成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生产模式,增长见识,开阔视野;邀请县内农业技术人员为该户解疑释惑,手把手传授农业适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农田病虫害的诊断预防和防治。引导户主积极参加“田间学校”、“夜课堂”等农业科技培训,全面了解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生产等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
结合镇村下一步发展规划,配套果园灌溉设施,增强果园抵御干旱风险能力。改善生产条件,结合农村“三清五改”工程,硬化院落,配套修建沼气池和卫生厕所,改善人居环境,改变生活习惯,改进生活方式,提高幸福指数。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四
乡镇妇联是与农村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县各乡镇男劳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大多为妇女,妇女成为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准确定位,以充分发挥乡镇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中的主心骨作用,已成为乡镇妇联工作发展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年乡镇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状。
一是重视不够,工作开展难。由于乡镇中心工作繁重,妇联工作大多是党政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一项,相对其它那些层层考核或“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来讲,妇联工作缺少硬任务;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务虚的工作,认为妇联工作可抓可不抓、做多做少都无关紧要。因此导致党政领导工作忙时,“中心工作先行,妇联工作让道”,将妇联工作置于“边缘化”地位。另外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妇女工作成了“副业”。部分乡镇妇联没有将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点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妇女群众进行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兼职过多,职能发挥难。首先,由于乡镇党委所承担的中心工作任务相当重,这些工作又有严指标、硬任务,因此,无暇顾及妇女工作,导致妇联机构形同虚设。其次,有的乡镇妇联干部一人兼职两项或多项工作,如兼任计生、民政、统计、办公室等多项繁琐的工作,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另外,乡镇干部基本上全部驻村,驻村工作包罗万象,妇女工作都是在中心工作之余开展,又不能把妇女工作与农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造成妇女工作重点不突出。
三是投入不足,工作保障难。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也规定各级妇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但由于财税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普遍困难,乡镇中心工作经费都难以保证,更谈不上保证妇女工作经费。由于缺少基本工作经费,乡镇妇联无法开展提高女性素质、家庭文明建设、女性维权等工作,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使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弱化,凝聚力下降。
四是素质不高,工作创新难。我县的乡镇妇女干部整体素质较过去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妇女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方法,缺点子,不能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工作打不开局面。二是部分妇女干部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显政绩,因而把主要精力用于乡镇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状况。三是部分妇女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就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女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了解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及其需求,更谈不上认真的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法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要健全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妇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要争取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妇女工作的例会制度。将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党政领导自然会主动思考、积极指导、尽力支持妇联工作,让妇联组织在新形式下更好的实现“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宗旨,更好的服务全局。要多渠道、多形式落实乡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或适当减少所兼工作项目,稳定基层妇女干部队伍。
二是要营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更好地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特别要纳入到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高层领导干部通过培训,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有所提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当前,乡镇妇女工作任务繁重,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必须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与党校、组织部门联系,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协调党校办主体班时,规定乡镇妇女干部所占的比例或举办专门的乡镇妇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女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女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要推动妇联工作的创新发展。要把妇女工作放到全面建设新农村大局中去把握,把工作定位到发展城乡经济,引导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着眼于加快农村发展,在统筹城乡发展上想办法、做文章,将城乡妇女工作进行对接和有机的融合,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妇联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五
一季度,乡镇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473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1550万元,减少14186万元,同比下降23.05%;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2775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6315万元,减少18558万元,同比下降40.07%;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1298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9169万元,减少16183万元,同比下降55.48%;上缴税金651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013万元,减少3501万元,同比下降34.96%;主营业务收入127856,较上年同期的132094万元,减少4238万元,同比下降3.21%。
一季度,煤炭产量为131.29万吨,较去年同期的177.05万吨净减少45.76万吨,下降25.85%。由于受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煤矿整合及其安全整治等因素影响,彝良、镇雄、威信等主要产煤大县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煤炭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30年的努力,**市乡镇企业的发展已有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一是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融资困难、企业负担重。
二是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一产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不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二产业科技含量低、优势产业不突出、缺乏竞争力。
三是乡镇企业统计工作问题。各县区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基本上虽都有乡镇企业统计人员,但有的兼的工作多、工作设备、工作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乡镇一级统计人员基本没有,工作很困难,造成了统计资料报送的质量问题(如少报、漏报、缺报等问题)。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县区工作参差不齐,漏报、缺报较严重。一些县报表收集非常困难。
一是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努力确保省下达的乡镇企业六项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严把统计报表质量关及做好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
三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结对质量、抓典型、抓重点、抓督查,保结对效果及成果。抓宣传,推广结对经验等措施,以确保全年工作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是努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和蓝色证书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统计制度。
六是做好项目储备及项目管理工作。要强化项目储备机制,要把项目储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要对省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追踪问效,加强沟通反馈。
(一)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依托**丰富的生物资源和具有加工潜力的优势农产品,在优势产区、产业带扶持一批企业,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业。鼓励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建立和创新企业、基地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接机制,重点加快发展马铃薯制品、天麻制品、魔芋制品、苹果、蚕丝、茶叶、畜牧业及其副产品等主要产业的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扶优扶强,培植重点骨干企业,打造名牌产品。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乡镇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和促进全市乡镇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装备,改进生产工艺,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乡镇采掘、矿冶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嫁接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推动乡镇煤矿整合,提高单井产量能力,壮大规模。积极推进以提升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的水平,开展技术创新示范活动,提高企业技术转化和创新能力。
(三)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的机遇,支持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参与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发展配套产业,开发配套产品。加大乡镇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力度,生产为大中型企业配套的原料、半成品等。
大力发展物流、包装、贸易、餐饮等农村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业,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产品。围绕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大力发展企业化运作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服务领域广、组织化程度高、经营机制灵活、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提高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各种服务产业和文化产业。
(四)协调解决乡镇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协调银行(信用社)与企业的合作,争取银行(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改善银行对乡镇企业的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努力拓宽乡镇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争取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五)引导乡镇企业聚集发展。以现有产业群和骨干企业为基础,引导乡镇企业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资源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和小城镇集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提升集约化和专业化生产水平。
(六)加速乡镇企业的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引导乡镇企业坚持以人为本,走人才兴企之路。鼓励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创业;大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队伍。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七)加强对乡镇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大相关政策的督促落实和科学发展的指导工作力度,引导乡镇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诚信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安全、劳动、财务等管理制度。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乡镇企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充分调动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发展。重视财务、统计工作,稳定队伍、加强财务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建议市政府每年安排一点专项经费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费、调研费、报表印制等费。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了解我乡关工委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xx乡采取一听二看三走访形式,调研我乡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全乡共建基层关工组织33个,其中有“五老”人员参与关公工作的6人。
一、做法和经验。
(一)党委政府重视,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整体推进步伐加快。乡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关工委工作,加快了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整体推进步伐。在推进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中,选配好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是关键,我乡把身体许可、有威望、有能力、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充实到乡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岗位上。同时也为村级关工组织配有老同志为领导成员。
(二)基层关工委经费保障基本落实。落实经费保障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我乡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抓好落实,党委书记当即召开会议会办,解决了13个村的经费。
(三)协调整合资源,基层关工委样外教育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是实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有效载体,也是基层关工委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平台。我乡按照“推进基层关工委组织阵地建设”的要求,立足一室多用,资源共享,发挥“五老”优势,实行村校联办、家庭创办等形式,提高校外辅导站覆盖面。
(四)创建“五好五有”,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xx乡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开展“五好五有”创建工作力度。一方面,对原有“五好”基层关工委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保证不掉队;另一方面,对其他基层关工委强化指导,加大投入,确保早日达标。
二、存在问题。
关工委组织建设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成效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关工委“五老”参与不够。有些村居虽然建立了关工委组织,但关工委组成人员没有“五老”参与,影响了“五老”作用的发挥。二是基层关工委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村级关工委工作缺少计划安排、活动记录、台账资料。三是校外教育阵地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工作机制再完善。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评比表彰制度,努力把基层关工委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要建立详实的活动台账资料档案。对于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青少年,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弃残儿童的思想状况、学习生活、“五老”结对帮扶等方面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立卷归档。要进一步开展“五好五有”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带动和促进面上工作。
(二)“五老”队伍再壮大。关工委是以“在职同志为主导、老同志为主体”的群众性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采取宣传发动、典型引导、表彰激励等形式,进一步动员更多的“五老”参与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尤其是一些虽建立了关工委组织,但无“五老”参与的村更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调查摸底,既要动员原乡、村级退下来的老干部参加,也要吸收乡村老党员、老教师、老农技和老政法人员参加。
(三)校外教育水平再提高。要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内容,切实提高办站吸引力。要在中心校外辅导站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五老”志愿者创办家庭校外辅导站,逐步形成中心校外辅导站,联办校外辅导站、家庭校外辅导站的关心下一代的社会教育网络。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七
我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11个建制村,乡镇人大代表54名,其中党员代表33名,占代表总数的61%;非党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39%;妇女代表15人,占代表总数的28%。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好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人大的职权,把人大工作搞好。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八
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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