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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一
殡葬,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特殊的位置。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的改善,影响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体现。凤冈县自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殡葬改革,截止目前,全县全面实现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遗体火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全县共建有1462余处公墓,“三沿五区”治理率稳中有升。应该说,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凤冈县的殡葬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县的殡葬改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危及我县多年的殡葬改革成果。
凤冈县辖9镇5乡,86个村(社区),总人口43万。全县民政干部职工62人,县民政局干部职工有31人,设专职殡葬机构一个,殡葬管理人员6人,招聘殡葬服务人员28人。我县殡葬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县城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阶段。从20xx年6月起到20xx年8月底,对县城范围内的公民死亡后实行集中治丧和遗体集中安葬。
二是遗体火化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分四步推行遗体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遗体火化工作全县顺利推行。
二、我县殡葬改革和理工作现状。
1、县殡管所机构设置及工作运行情况。20xx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由财政在项目建设期分期拨款377万元。县民政局当时用财产抵押向信用联社分两次贷款500万元,争取省市补助23万元,共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新建南天河殡仪馆。以政府为主导修建的具有遗体接运、治丧、火化为一体的南天河殡仪馆,占地面积24400平方米,建筑3609平方米,设有大小悼念厅5个,悼念厅为840平方米,拥有火化机3台(其中,拣灰炉1台、平板炉2台),殡仪运输车16辆(各乡镇均有一辆)。从2011年5月1日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除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干部外,所有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进馆停放及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仪服务费全部免除,由政府买单解决。
我县原龙泉镇文峰天河公墓20xx年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置,在集中安葬遗体中问题突出,加之在326国道沿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为彻底整改这一问题,经省民政厅批准变更搬迁现在的南天河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在修建中我们采取了社会融资的形式,按照bot(建设——经营——转让)经营模式,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由经营商投资500万元修建了南天河经营性公墓。
2、乡镇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现状。殡葬管理在乡镇基本处于起步阶段。乡镇所在地没有殡仪馆、没有开展集中治丧工作。从20xx年全县14个乡镇上报共有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如今,146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规划、管理的约占;无管理,无规划,成为集中乱埋乱葬坟地的占。由于墓地分散,祭祀活动难以得到有效管理,安全隐患增多,导致森林火灾频发。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超标准建墓穴,建豪华墓等不良现象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殡葬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尤其在农村,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群众居住分散,办丧事想找收殓、抬柩的人都很难,这一最基本的殡葬需求已成为群众的现实问题。
1、是实现了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全覆盖。我县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招聘人员、离退休人员、全县五保对象死亡的遗体实行火化,到20xx年9月1日起,实现对全县范围内公民死亡遗体实行火化。涉及9镇5乡,69个村,17个社区,万人口。火化率达到100%。
2、是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对各乡镇新建的公益性墓地,按照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规划进行批建,全县共批1462处村级公益性墓地;1处经营性墓地(南天河公墓),使公墓向规范化、小型化、生态化目标发展。到目前为止,对“五保”、“三无”人员予以全免,特困人员予以减免。县城经营性墓地按照生态化建设,实行园林化管理,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3、是大力规范殡葬秩序,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县城实现了在殡仪馆集中治丧,遗体火化被的群众所接受,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呼声越来越高。
1、统筹管理不到位。由于南天河殡仪馆比文峰村殡仪馆远,没有开通从县城到南天河殡仪馆的公交车,人们坐车难和贵的问题,使县城南天河殡仪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资源闲置。
2、殡葬观念没有彻底转变。一是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殡改工作存在着忌讳心理,觉得与这项工作牵连是不吉利、晦气的事情,不愿顾问殡葬管理,对殡葬工作是听之任之,很少深入研究,更谈不上想方设法去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群众受千年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在不超平方安葬上,一部分群众总是在想方设法建大墓。全县村级公墓只是划定一个地方,没有统一建设,丧户自行建造坟墓,建的坟墓与传统土葬墓没有两样,达不到殡葬改革节约土地的效果。
2、乱葬乱埋现象日渐抬头。由于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将责任落实到人,因此,在管理上难免会出现漏洞,乡镇、村公益性墓地无人管理,存在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并逐步加重。在调查过程中,全县村级公墓均存在乱葬乱埋现象,并日渐恶化,有胆大的丧户直接在墓地建大坟立大碑,造成青山再次白化,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泛滥成灾,殡葬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
3、公墓建设亟待规范。全县大部分农村公益性公墓不规范,存在规划面积过大,公墓点过多,随意调整的问题。经调查,全县有146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公墓无整形、无墓穴、无路道、无绿化,群众的满意率极低,群众意见大,若引资修建势必抬高收费价格,增加群众负担。所以形成全县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规划、选址初期未充分考虑到祭扫交通问题或因选址地域限制,道路不通,即使形式上存在的农村公墓地,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甚至有些村,当初为了应付差使,找到一片荒地,立个牌子,交差了事,所谓的“公墓”就成了聋子的耳朵,完全是个摆设。在公墓选址上,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墓型上有豪华型、有大碑型的,有砖石砌成圆型的,有土堆型的。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上,小的不足1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以上。安葬上存在只要是火化了,进公墓安葬,想怎么葬就可以怎么葬,形成了“合法”的乱埋乱葬。
4、管理队伍有待加强。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一定问题,县殡葬管理所编制6人,实际在位2人;乡、镇的殡葬管理人员都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着民政、新农保、慈善总会等较多事务,导致多头兼管力不从心。乡、镇政府重视不够,导致政策不能很好落实到位。
5、县城区公墓违建情况严重。县城所在村在建公墓,违规现象亟待查处。有些村把所谓的公益性公墓作为经营实体,或与个体老板合资,交由个体经营者为主经营管理,村里收取一定的费用,致使管理失控,甚至听之任之,任凭个体经营者所为。在管理理念上,不是作为公益性事业在办,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主观指导思想上就是想方设法多挣钱,多创收,肆意违反相关规定,暗地违规经营,面向社会出售墓穴。甚至迎合部分有钱人的心里,肆意超标准建大墓,修豪华墓。比如我们调查的龙泉镇天河公墓就存在此问题。同时,还有一些村组划定的墓地,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超标准建豪华墓穴的问题。
6、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多数商家无证生产、经营丧葬用品。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有:
1、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一些乡镇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群众对丧葬理念一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执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顾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乡镇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数。
2、资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设不规范,造成墓体超标走样或乱葬乱埋,出现新的青山白化。整治青山白化,推行生态墓区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由于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村级墓地无人建设,即使建后也无人监管。乡镇没有专项的资金用于生态墓区建设,有一定集体经济的行政村,在公墓建设上愿意投资一些,道路畅通,公墓规范整洁,丧户也乐意将亲属骨灰入葬村公墓。而村集体经济空白的行政村,那么就指山为墓,出现相对集中的乱葬乱埋现象。经调查,我县多数村(社区)划山为墓。
3、乡镇、部门工作缺少配合协作。殡葬管理涉及各乡镇及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殡葬改革初期,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乡镇和部门也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近年来,乡镇未将殡葬改革中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4、殡葬管理、执法人手不足,精力难以到位。
一是乡镇一级无专职殡管员,均由民政助理员兼职,而殡葬管理工作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那么等事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工作相当被动。而殡葬管理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乡镇民政助理员、驻村干部、村干部极不愿参与其中,明知擅自建大墓是违反殡葬法规的,但也熟视无睹,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殡葬工作在基层上难以得到落实,出现殡葬执法无人到场,工作浮于表面,导致管理上存在漏洞。
二是县殡葬执法大队虽已建立,但人员都是各单位抽人组成的,现已回单位上班,目前只有殡葬管理所的人,实际在位只有人员2人,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若在执法过程中需1人回避,则执法人员无法执法。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顺利开展。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二
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殡葬管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殡葬管理。
(一)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长期系统地开展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转变传统观念,自觉地移风易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应尽快修改完善“殡葬管理办法”或“规定”,明确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三)加大对殡葬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殡葬管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来高度重视,增加与社会相适应的相关投入。一是对必要的殡仪服务设施进行投入;二是对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适当补助丧葬费。
(四)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尽快充实殡仪服务中心人员,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建立一支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各单位、部门在殡葬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提高服务水平。殡葬经营服务的好坏是殡葬改革成败的基本保证。一是要核定好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二是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人性化服务,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三
殡葬改革的方针是必须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殡葬改革。
供您参考。
一、抓加强领导,促殡葬改革有序进展。
为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我镇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民政、边防、司法、综治、国土所、村建站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xx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同时,全镇还配备了6名兼职监督员(由各村护林员兼任),镇、村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监督员坚持每天轮流上山巡查,发现偷建、新建坟墓的,及时向镇、村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坚决把偷建、新建坟墓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抓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殡葬改革意识。
全市殡葬改革会议后,我镇及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利用墙报、标语、跨街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开展“倡导文明,移风易俗、保护青山,美化家园”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同时为使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早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还制订出台了《xx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万寿山公墓管理办法》和《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等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抓专项整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到位。
1、持续开展打击与防范工作。开展坟墓专项治理,绝大多数群众赞同和拥护,但也有个别的群众思想不通,虽经我们多次上门发放书面通知书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仍拒不执行治理,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果断采取了强制性治理措施,20xx年9月,在时任xx镇政府xx镇长亲自带领和指挥下,组织镇、村干部边防所干警聘请市执法清理队,对镇域内的火焰山,大王山,王厝山等一重山山头的18座坟墓实施了强制性平毁。同时加大对山头巡查,对群众举报和监督员发现的3起违法偷修建坟墓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对修建的坟墓予以平毁,对墓主实行经济处罚;严厉打击行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使群众看到了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每年“清明”、“重阳”前夕组织宣传车在全镇主干道绕街宣传,镇、村干部在“清明”、“重阳”期间还组织人员,分关把口,在重要路口、山口对上山群众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防范和监管,严禁和防止个别群众利用“清明”和“重阳”机会,上山违法修改建和偷建坟墓。
2、依法审批合葬手续。按照调整后的《xx市骨灰有序流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件要求,为防止个别群众利用合葬标准调整的机会,采取各种投机取巧的办法骗取合法的合葬手续,对此,我们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调查合葬情况,严格核实合葬审批程序,专门指定民政助理员组织相关村分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干部,在村委会开具合葬证明、监督员现场勘查的基础上,负责对每一宗合葬对象的墓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拍照,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在认定情况属实后,再予以审批。并坚持跟踪督查,防止事后偷修建永久性坟墓等破坏生态的形为。截止目前,累计审批了35家符合条件的合葬手续。
3、加快殡改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为解决群众骨灰安放和寄存问题,我们在镇域内火焰山南侧山头开辟了一个占地面积约10亩的地块作为“山公墓陵园管理处”,规划分三个片区对全镇骨灰实施集中安放。目前,第一期已投资450万人民币,建设了三个片区和一幢管理房、一座小规模骨灰寄存楼,建筑面积达4亩。公墓三个片区规划1200个墓穴。现已安放600多个(其中:外镇乡流入安放的约200个),骨灰楼规划寄存400个,现已寄存50多个。管理处按照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标准要求,积极做好各方面服务工作,对本镇经济困难户和“五保户”对象给予免费安放,对免费对象亲属确需树立墓碑标志的,仅象征性收取工料费500元,这样做既方便了群众,又推进了殡葬改革,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拥护。下一步,我们将帮助和督促公墓管理处做好改进服务质量、优化设施建设、健全。
规章制度。
促其调整收费标准,使收费更加合理,在此基础上继续帮助管理处向民政、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健全有关手续,并筹划第二期投资方案规划。
或经济确有困难的搬迁户实行由集体负责搬迁或由公墓管理处予以免费安放。会后,镇、村上下迅速贯彻会议精神,镇政府还向墓主发放了书面通知书并在全镇范围内张贴了坟墓搬迁公告,同时,以殡葬改革重要意义与国防教育宣传相结合,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多数墓主都能主动配合做好搬迁工作。许多旅居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港澳台的华侨、台胞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及时赶回家乡配合政府做好坟墓搬迁工作。如xx村村民全家常年旅居美国,与家乡久无联系,他父母亲的坟墓刚好也在此次搬迁之列,镇、村干部经多方努力,辗转通过其亲属、朋友通知到本人,夫妇安排好手中的生意,专程从美国赶回将他父母亲的坟墓搬迁到公墓,并对镇村干部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感谢。在镇党委、政府的牵头组织下,公墓管理处也给予了积极配合;部队及时兑现了给予搬迁户适当的经济补助,使群众感到十分满意。这次搬迁分三期进行,共搬迁各类坟墓350座(其中:第一期搬迁213座,第二期搬迁65座,第三期搬迁40座,无墓主的32座),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因坟墓搬迁引发的群众与镇、村、部队的纠纷和上访上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利用搬迁机会,重新违法占用山地修建坟墓和各种弄虚作假的案件。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我镇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竭尽全力做好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力争做到“再深入、不回潮”。
××年我区殡葬改革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在区委、区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青山白化”专项整治、丧事扰民行为治理、生态墓区建设管理等殡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区委、区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专题布置殡葬改革工作,并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实施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各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龙湾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工作开展情况与干部考核相挂钩。建立网格式责任管理机制,区政府和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村(居)层层签订责任书,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居)两委包户的工作制度。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通过媒体报导、横幅上街、宣传单进村到户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特别是漫画形式的宣传单受到群众的欢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今年共发放宣传册20xx本、宣传漫画2万多份。
二、克难攻坚,突出重点,抓好青山白化工作。
随着我区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道路设施建。
设投资加大,致使我区的“三沿五区”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需治理的私坟也不断增多。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实行“管理”和“治理”相结合,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努力消除“青山白化”现象。我区改变私墓治理重点,采取每周一巡查、一拆除,每月一回头看,着重对新建、翻新的私墓进行拆除,今年共拆除坟墓356座。
山体的绿化植被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殡葬改革、加快生态区建设的关键环节。在20xx年坟山绿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补种1.5万株树苗。同时,以试点区域的绿化成效为依据,科学合理地进行中长期的全覆盖推广,从而为彻底消除青山白化,并为最终实现三沿五区“见树不见墓”的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合力,推进丧葬礼俗改革。
为整治丧事扰民现象,区政府开展“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殡改专项活动。活动期间,联合区文明办发放。
倡议书。
并通过《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响应的良好氛围。并和各村(居)老人协会、花圈店、各丧户签订各种承诺书响应有关文明丧葬的要求。区工商局对没有实现承诺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平时对每户丧户首先由镇(街道)殡管员上门宣传对不听劝阻的由移风易俗监察大队发停止火化通知书并登报检讨处理。全年共对1256多户进行上门宣传发出停止火化通知书2份。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逐步推进丧事集中办理,争取在源头上革除殡葬陋习,龙湾区殡仪服务中心已进入规划论证阶段。
四、堵疏结合,加强对生态墓地的建设监管。
加快生态墓地建设,是实行私墓治理“堵”“疏”结合,是殡葬改革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民发[××××]203号)精神,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政办[20xx]62号)具体要求,在去年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今年多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7座生态墓地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出现违规现象要求他们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拆除,共拆除了超标建造墓穴69对。
五、逐步推进殡葬惠民政策工作。
××区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三无”、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年共对78户减免了29110元。
××年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年加强督查管理力度,加快治理速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生态葬法的新风尚。
二是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墓地建设管理。加快生态墓区的建设工作,督促未开工的尽快开工建设,对正在建设的生态墓地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对存在违规建设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丧葬陋习管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丧葬陋习整治联合执法活动,重点对在公共场所搭设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播放高音哀乐以及丧事大操大办、出大殡等各种丧事扰民行为。加快推进龙湾区殡仪服务中心工程建设。
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县民政局、××镇政府两级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社区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居支两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
工作方案。
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辖区各单位、小区负责人、农村小组长、党员等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社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3、建立殡葬信息员管理制度。社区干部包片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各片落实殡改政策,负责信息员的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殡改政策宣传的指导、协调,确保全面火化。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社区干部、信息人员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全年共死亡27人(其中纯居民6人,低保人员9人,享受补贴人员11人,优抚人员1人),火化27人、火化率达100%,做到台帐齐全。
总之,一年来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全力开拓社区殡葬改革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四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积极带头宣传和执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县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直系亲属死亡后治丧、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符合殡葬改革政策要求。
三、如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后,主动在24小时内上报亲人死亡线相关信息,并配合主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不将家属遗体违规外运到其他乡镇(街道)治丧或安葬,不违规占街占道治丧,不违规棺殓土葬亲人遗体或将亲人骨灰二次装棺土葬;保证自觉将亲人骨灰安葬(安放)在公墓内。
四、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参与非法运输遗体;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参与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活动;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不搬弄是非造谣蛊惑群众。
五、积极报告和制止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协助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的相关工作。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由上级党委、政府按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党、政、纪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5 年3月 日
(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行,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全面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对殡葬改革的宣传率达100%,干部职工及亲属对殡葬改革的知晓率达100%。
二、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与单位签订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殡改目标任务。
三、积极报告、制止和协助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查处管辖区域内违规殡葬行为,确保单位辖区内殡葬行为文明、合法。
四、加强殡葬管理,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非法运输遗体;不出具虚假证明;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在家治丧不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出现占用公共场所搭蓬设宴,摆放花圈、安放遗体、游丧放炮、抛撒冥钱等影响交通、助长迷信、影响安全等违规违章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下达方:中共织金县委党校 承诺实施方:高贵林
代表(签字): (签字):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五
罗妥中心校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签发人:刘定军。
--纪学习罗殡改﹝2016﹞8号文件纪实。
我校为了顺利推进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殡葬改革宣传动员会议要求。我校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10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我校在职31名教师参加。
会议由刘定军校长主持,由刘校长组织学习罗殡改〔2016〕。
1号文件、《罗甸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及和《罗甸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
刘定军校长在动员大会中指出:一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的和紧迫性;二强化示范引领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最后,刘定军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及深入到退休老教师家中签定《罗甸县单位职工殡葬改革遗体火化阶段工作责任书》。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六
为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国土资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_第628号)和《湖__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__市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转变党风政风民风为目标,扎实开展殡葬秩序整治,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殡葬观念,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贯彻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推行现代殡葬新风尚。
1.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推行低标准占地修墓、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
2.控制乱埋乱葬。禁止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等国家明令控制的范围内修建坟墓,禁止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和为活人立碑修墓。
3.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和封建迷信。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4.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广泛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得在县城规划区、林区、景区等禁火、禁鞭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二)集中整治殡葬乱象,坚决刹住建造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歪风。
1.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清理历年以来违规在禁止区域修建坟墓、超面积修建坟墓、为活人修建坟墓、私自买卖土地修建坟墓以及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国省道沿线区域违规修建坟墓,大肆占地修建豪华大墓,为活人立碑修墓,非法生产销售墓碑等突出问题。
2.整治原则和方法。坚持以自查自纠为主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入户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和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法,促使坟墓监护人积极主动整改。对能够迁移的或必须迁移的坟墓,迁入公墓或国家禁止区域以外的地方;对不需要迁移的坟墓,应当缩小面积,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原则上对活人墓碑一律拆除,不能拆除的,必须把占地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以内、拆除硬化物及附件、落实植树绿化,达到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的效果。对抵制整治拒不整改的、在整治期间顶风违建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3.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纳入镇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将殡葬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广泛宣传殡葬管理和土地、林业等法规政策,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给予奖励。
4.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改善服务条件,落实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层次服务需求,特别要照顾困难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区分基本殡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和公开服务收费价格。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救助力度。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把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范围、方法及所依据的法规政策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村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坟墓以及生产销售墓碑的业主进行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镇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调查清理出来的问题,由各村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村干部入户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对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铁路及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实行集中整治。
(三)督办检查、总结验收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成绩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成绩不合格的村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于法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邹建波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全体联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维护社会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矛盾比较突出,各村要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又要维护社会稳定。实行联包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将信访人稳定在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
(四)严肃工作纪律。全镇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__〕23号)和有关法规政策,积极支持整治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对抵制整治不积极整改的,煽动甚至参与上访闹事的以及不积极做好工作导致亲属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七
各位领导: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
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
(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
(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
(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步规范的.原则,组织乡民政、城建、林业、公安等力量对乡政府驻地附近现有的墓穴进行清理登记;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台账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底数;设立举报电话、殡改信息员等,跟踪监管人口变化和殡改活动动态。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总之,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八
我单位在认真学习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后,首先我们对这项政策表达感谢,同事也对市人社局领导干部表示欢迎,请指导我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的工作。先介绍一下我单位现在的职称情况。我单位共有5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图书馆、文化馆、文物管理所、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涉及职称方面工作,图书馆有一人为工勤编制,也不在本次汇报中统计范围内。我单位现共有23个专业技术人员,其中3人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7人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3人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下面将我单位在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做以下汇报:
职称评定时,由于工作需要,我单位有时会借用职工到机关或者同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工作,职工借用期间,并未一直在职称对应岗位上履职,相反在其他岗位上做出优异贡献。这种情况下,虽然在其他岗位做出优异成绩,但是对评定职称并不能起到作用,会打击职工工作积极性。
职称申报时,缺乏专业并且详细的指导,可能出现申报材料不全、材料掌握不到重点等问题,希望能够定期做一定的培训,学习强化职称和人事上的知识,更好服务好各位干部职工。
放宽岗位设置,鼓励更多的干部职工努力工作,获得高级职称。
评审职称时,除了根据本人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获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还可以结合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其他岗位上的工作成果。由于年度考核名额有限,年度考核评审标准可以适当降低要求。
定期组织县上各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进行职称和人事相关工作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九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8、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3、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5、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6、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7、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8、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9、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10、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11、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13、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14、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5、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16、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18、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0、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21、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23、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24、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7、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28、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9、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30、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31、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32、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33、打好殡改攻坚战,落实殡改责任制!
34、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35、禁止装棺再葬!
36、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37、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38、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39、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殡葬管理法规!
40、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41、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42、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44、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45、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46、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47、提倡骨灰植树、撒散,回归大自然。
48、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49、建设绿色城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50、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
51、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52、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殡葬工作新局面。
53、立足中国人生死文化传统打造和谐人文殡葬业。
54、立足中国人生死文化传统打造和谐人文殡葬业。
55、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和谐殡葬。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
1、做好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今年上半年(1-5月份)殡仪馆共火化遗体数2866具,其中减免特困群体及优抚对象万元,惠及群众551人次,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2、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所有的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张榜公布。在服务过程中,由丧户根据殡仪服务项目单,自行选择服务项目。对一些需要面议的服务项目,做好与丧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不误导消费,不欺骗丧户。加强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档次。
整顿和规范各乡镇灵车驾驶员的殡葬服务行为,召开灵车驾驶员会议,不定期地对其安全、卫生及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做好对丧户的上门服务工作。
配合局社会事务科,做好殡葬执法工作。严禁土埋、套棺葬。
二、加强人员的教育管理。
从领导班子做起,狠抓廉洁自律教育,注重个人品行的培养和自身素质的提升。要求中层以上干部顾全大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人员的定岗定位,不定期与职工之间进行沟通交流,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确保人员的团结、稳定。组织领导干部到县区兄弟单位进行参观学习。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对房屋、停车场等陈旧的殡葬设施进行修整维护。通过低价中标的方式引进了一台高档拣灰炉,计划前进服务站再引进一台。对告别大厅、收费大厅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对殡仪馆食堂转换管理方式进行内部职工承包对外营业。做好筹建殡仪服务中心的前期调研工作。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每名职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搞好职工团结,确保其思想稳定。在工作中,没有安全做保证的工作不能接,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工作不能干。特别是做好夏季殡葬服务高峰期的防水、电、油、煤气、雷击等各项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做好炉间、配电房等要害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必须确保万无一失。针对炉间的高温工作环境,我们适时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配给好风扇和饮用水。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分析安全形势、制定紧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一
为了节约丧葬成本,解决因民间殡葬产生的噪音和环境污染问题,创优________的旅游环境,甲方决定在________村新建殡仪馆一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_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镇殡仪馆建设。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镇________村。
三、所有权性质。
殡仪馆墓地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归乙方所有(其中土地权限以土管法为依据)。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殡仪馆建设用地、墓地用地的征地工作(地价须经乙方同意)。
2、负责升级改造从2级电站至殡仪馆的道路及供电线路架设(供电线路架设费用由双方协调处理)。
3、负责办理墓地征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规费。
4、负责禁办丧事区域内的监管工作(具体办法待定)。
5、负责殡仪馆设计和墓地规划审查。
(二)乙方义务。
1、负责殡仪馆建设用地手续及相关规费。
2、负责支付墓地征地补偿款。
3、负责殡仪馆及墓地建设的各种投入及经营管理。
4、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万元的保证金。
5、向甲方提交殡仪馆设计图纸,并由甲方审签。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________万元保证金。若甲方违约,按同期行息的5倍支付乙方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六、工程期限。
本项工程必须于________月底完工,________日正式投入使用。
(其中甲方必须在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殡仪馆建设用地,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墓地。)。
七、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包括火灾、水灾、塌方等意外事故),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3、在全部施工期内,所有造成的机械损坏、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4、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有关人员、机械设备,甲方随时有权勒令其退场,并终止承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运行中禁办丧事区的监管和殡仪馆收费标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日。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二
根据《劳动法》、《劳动》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_____。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_____。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整治无序无度造坟等乱象,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发【**】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宗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把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入墓安葬,摈弃丧葬陋习,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治丧新风,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六区”是指集镇规划区、风景区(旅游规划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迁移整治到位率100%,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覆盖率100%,村红白理事会建立覆盖率100%。
三、主要任务。
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一般控制在3亩以内;
自然村控制在1亩以内。公益性公墓墓穴碑面设计统一采用卧式碑面,单人墓不得超过0.6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区内要按照公墓建设要求植树、绿化、设置通道、墓道、停车场等人性化附属设施。
2.组织开展“治陋治乱”专项整治。各村要以堵住土葬源头为基础,加强本区域内棺木回收、殡葬用品个体经营户及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控工作,整治乱埋乱葬和办丧扰民,树立文明丧葬新风。
3.稳步提高遗体火化入墓率。依法稳步推进遗体火化和骨灰入墓安葬,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积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四、工作步骤。
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的推进全乡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底前)。
1.成立机构。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程金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统一办公。
2.科学规划。各村要把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村组建设及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以村委会、自然村为单位科学选址,按时按质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申报和建设工作。
3.广泛宣传。各村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殡葬改革有关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利用微信、短信、宣传展板等平台,采取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发布公告、致群众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政改革策法规及惠民殡葬奖补制度,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氛围,使绿色殡葬改革家喻户晓。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14日)。
全面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风水地理从业人员登记造册;
对辖区内所有棺木工匠、棺木经销商和棺木店铺进行全面登记造册;
对辖区村民家中存放的棺木进行调查摸底;
对“三沿六区”可视面坟墓全面调查摸底;
明确山主、界址、坟主等事项,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所有摸底情况7月15日前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15日至2018年12月底)。
1.实施公墓建设。**年9月30日前,原则上完成行政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尊重群众意愿,报乡领导备案后,经市领导小组同意,可建自然村公墓、自然村联建公墓。
2.棺木回收处置。各村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棺木回收处置,对凡在**年9月30日之前主动上交棺木的,给予每具棺木2000元奖补,逾期上交的一律不予奖补,基本实现全市棺木处置“三无”目标,即:村民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
3.全面实施火化。**年10月,适时实施全面火化,全乡范围内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不得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丧事活动不得大操大办。建立健全亡故人员报告制度,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村组一旦有人死亡,村组干部第一时间上户引导火化和丧事简办,并要求将骨灰进入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集中安葬。
整治村组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引导村民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村活动中心)办理丧事。
(四)常态管理阶段(2019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认真履职。殡葬执法部门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同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纳入村两委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各村要明确殡改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和上门劝导,做到早发现、早制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各村委会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标准给予征地奖补,骨灰堂建设按每平方米300元予以奖补,公墓建设每穴补助1000元。整治期间迁移遗骸的基本火化费用予以减免。
3.严格墓地管理。公益性墓地是为本辖区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公墓投入使用后,可以收取必要的墓穴建设管理费用,收费标准由村民理事会决定,所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公墓维护和管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公墓使用必须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委托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经营管理,严禁建设超规格、豪华、家庭墓地,严禁炒买炒卖墓穴。
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
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乡村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大力宣传党员干部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5.强化责任追究。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各村年度考核内容。各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完善殡葬设施、优质殡葬服务、规范殡葬市场、文明丧葬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村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对有村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而不集中安葬的且存在乱埋乱葬现象的新农村建设点,不能通过年终检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对各村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乡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耳口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对本方案最终解释权。
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9号)和城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全街道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殡葬服务、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街道殡葬综合改革顺利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墓地数量摸排核实。由各社区立即开展对社区内坟墓的摸排核实,对现有的坟墓分类别进行统计,包括墓地数量、位置和墓穴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完成时限:**年5月底)。
(二)坟墓定位。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聘请有定位资质的软件公司对各社区现有坟墓逐一进行定位,并对定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建立社区的坟墓情况数据库,编制分布图。(完成时限:**年6月底)。
(三)怀念堂骨灰格数清查。由各社区对本社区已迁入怀念堂存放的骨灰格数进行清查并建立台账,以后新安放骨灰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完成时限:**年10月底)。
(四)迁坟入室。各社区要建立迁坟入室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年6月1日后,新增骨灰一律进怀念堂安放(东片继续放入南万怀念堂,其他片放入中华埠怀念堂),2020年5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迁坟入室和散乱坟头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5月1日前)。
(五)怀念堂增扩建。针对街道怀念堂建设不足的问题,增强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2-3个生态化整治示范点。计划对南万、中华埠怀念堂进行扩建和维修,在金岭西片新增1处怀念堂,并于2020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日前)。
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衔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完成时限:**年5月底)。
(七)丧事简办。各社区要按照取消家族自己办丧,提倡红白理事会全程办理;
取消穿白大褂,提倡戴白花、黑纱;
取消吹鼓手,提倡放哀乐;
取消摆筵席,提倡大锅菜;
取消摆祭,提倡节俭吊唁;
取消各类扎彩,提倡节俭祭祀的“六取消、六提倡”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丧事操办具体标准,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年5月底)。
(八)文明祭祀。
推行无火祭祀,严禁制造、销售、抛撒和焚烧各类丧葬祭奠物品。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追思缅怀故人。社区应组织群众开展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到怀念堂开展集中祭祀。(完成时限:2020年5月1日前)。
三、相关要求。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新机制。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棘洪滩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由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召开街道殡葬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传达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各项安排部署。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统筹协调解决街道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殡葬改革任务。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监督和考核,与社区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状,将殡葬改革完成情况同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和表彰奖励紧密挂钩。
(二)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
(三)各社区按要求推进殡葬管理。
社区在街道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及时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发布坟墓治理迁移公告,组织入户签订坟墓治理迁移协议,做好治理迁移的全程监督。做好集体土地的监管、看护工作,严禁偷埋骨灰,对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殡葬改革内容纳入居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研究制定丧事服务流程,引导居民丧事简办、文明出殡,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按要求将骨灰安放怀念堂和违法违规修建、销售墓穴行为,按时完成散乱坟墓治理迁移和违法建设销售墓穴治理任务。党员、干部从自身、自家做起,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带头节俭操办婚丧事,带头文明低碳祭扫。
(四)加大宣传舆论引导。
街道相关部门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社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骨灰和遗体处理生态化、惠民殡葬和奖补制度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
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绿色殡葬、保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
法治殡葬、强化监管,违法违纪殡葬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到2020年末,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或遗体安葬区划定覆盖全部乡镇、村、组,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堂、塔)安葬率达到或接近100%。
二、重点工作。
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对“三沿六区”(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的坟墓,通过采取植树遮蔽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开展整治,做到见树不见墓。
建设面积在30亩以上的,面积每增加10亩追加奖励10万元。村或自然村公益性遗体安葬区规划建设资金主要由受益农户筹集,县财政每个给予2万元补助。对已建成验收的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工作人员对公墓实施管理。
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者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财政预算支出。逐步将惠民政策范围扩大到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努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四)着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殡葬服务。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保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向群众提供便捷、多样、诚信、平价、优质的基本殡葬服务。
坚决取缔非法公墓,严禁利用墓穴及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
严禁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组织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殡葬文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的方式上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调整充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殡葬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提出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黄冬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杨云鹏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国土局、林业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统筹协调殡葬改革日常工作业务。
各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提升人居环境乡村振兴项目,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做到部门联动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县纪委、县监察委: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为殡葬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3.严肃问责和查处殡葬改革中不重视、不履职、阻挠、妨碍殡葬改革工作的党员干部。
县委政法委:指导、督促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为殡葬改革保驾护航,对违反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2.把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列为对干部考核、任用的内容。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4.县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的评比内容。
县委老干局:
1.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列入老干部党支部、自管组的学习内容;
3.在老干部中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绿色生态殡葬理念,使广大老干部进一步理解、支持、参与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组织、宣传有关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县民政局:
7.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
县发改局:
1.将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殡葬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和向上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2.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的指导、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县财政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殡葬服务供给。
县国土局:
1.将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应优先满足殡葬用地需求;
依法对申请建设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的土地给予审批。
3.依法严格查处将集体所有土地非法作为墓地转让、倒卖等行为;
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非法毁坏耕地采石打碑造墓等行为。
县林业局:
2.负责指导和督促对公墓、殡仪馆、火化场等建设业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指导、支持开展生态安葬。
4.加强城镇面山管理、严禁县城面山非公墓范围出现新的坟墓。
县人社局:按照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职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管理。公职人员死亡(工亡)后,丧属不按规定火化和安葬的,人社部门不得核发丧葬费、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在城市道路沿途丢撒纸钱、燃放鞭炮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对涉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事项,依法按政策主动服务、及时办理;
5.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
县公安局:
2.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和死亡人员统计工作,及时处置涉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件,对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者犯罪行为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死亡证)后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就地火化。
县农业局:加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并对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农业资源的行为予以处罚。
县水务局:加强河流、水库、水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并对非法在河流、水库、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的行为予以处罚。
县环保局:
2.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树邦、草坪葬等生态葬法,提倡网上扫墓等祭奠方式,建立科学文明的环保理念,努力革除封建愚昧的丧葬礼俗。
县卫计局:
1.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人口死亡信息报送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与殡葬机构衔接配合,及时、规范安排遗体接运事宜,防止火化区遗体回流农村,造成非法土葬。
3.病人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督督促医院对遗体进行消毒处理,及时通知殡仪馆接尸火化并协助全程消毒处理。
4.禁止医疗卫生机构销售丧葬用品和开展有偿殡仪服务活动。
5.加强对救护车辆的管理,严禁医院救护车搞营业性接运遗体行为;
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做好殡仪车辆、设施设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县司法局:
2.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民间殡葬工作矛盾纠纷的调处。
县市场监管局:
3.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县文广局:。
2.及时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丧俗改革;
3.对殡葬改革中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公开曝光;
5.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
县民宗局:
1.引导少数民族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宣传做好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火化不立碑,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
3.注重少数民族地区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加快公墓建设步伐。
县交运局:
2.加强城乡公路主干道沿线路域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杜绝在公路路域建造坟墓的非法行为。
县工信局:指导督促工矿企业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工作,并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企业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县统计局:加强殡葬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并将死亡人数、遗体处理情况、骨灰安葬情况、公墓建设情况等殡葬信息纳入社会建设数据信息。
县总工会:利用工会宣传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工会会员,带头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团县委:
2.发挥青年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号召他们转变传统殡葬观念,树立团员青年在丧事办理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新风尚,以实际行动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县妇联:组织带领全县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之中,动员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积极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发挥妇女典型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与殡葬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殡葬改革法规政策,落实投入责任主体,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大殡葬公共投入力度,切实足额落实资金,积极支持殡仪馆、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殡葬管理、殡葬执法和殡葬宣传所需的各项经费,把落实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要注重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动员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四禁止”:禁止大操大办、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乱埋乱葬、禁止超标建墓。国家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死亡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生前所在单位和民政部门填报《凤庆县国家公职人员(或直系亲属)死亡安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7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办发〔**〕14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84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漏习,树立文明、科学、健康的丧葬新风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火化区划定范围。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人口、民族、耕地、交通、城镇化水平和殡仪服务覆盖范围等实际,将全镇23个村(居)委会分2批调整划定为火化区。具体为:
(一)第一批执行火化的区域(执行时间:**年6月1日起)。
南门、西门、北门、惠民路、董户村、官场、官洼、新河、南雄、大北厂、杨家庄11个社区,大洼、河口、科甲、横山、宋家坡、炼象关、鲁家村、中屯、南冲9个村委会。
(二)第二批执行火化的区域(执行时间:**年6月1日起)。
**村委会、小街村委会、小铺子村委会。
二、遗体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对象。
(一)全镇火化区域内的**户籍亡故人员,按照火化区域执行时间进行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非火化区域内的**户籍亡故人员,提倡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生态葬。
(二)全镇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的亡故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亡故人员,无名、无主尸体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亡故人员,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因传染病亡故的人员。
(三)在**亡故的非本镇户籍人员和**户籍非火化区人员在火化区亡故的,遗体原则在镇内按照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火化,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为丧属将骨灰进入**内公墓安葬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
(四)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习俗予以尊重,允许土葬,提倡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
三、惠民殡葬的减免、补助和激励措施。
(一)减免措施。
**年10月1日起,具有**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含财政全供养人员、财政半供养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
(二)补助措施。
对采取生态葬(含安葬在公墓外)的亡故人员,一次性给予8000元补助;
对捐献遗体的亡故人员,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助。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个亡故人员家庭只能享受补助政策中的一项。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乱埋乱葬的,不给予补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在执行火化区域批次前将亡故人员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的,在享受减免和补助措施的基础上,再给予500元补助。
3.具有**户籍在外地火化后(含火化区和非火化区**县户籍的亡故人员)进入县内公墓安葬的,在享受补助措施的基础上,再给予500元补助。
4.居民遗体火化后,丧属将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镇社保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核发丧葬费600元。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使用和在公墓外采取生态葬的,丧属携带死亡证明、使用遗体单位证明、村(居)委会或部门生态葬证明(由所葬地村(居)委会或亡故人员的生前单位出具)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补助资金。鼓励在划定范围内实施生态葬。不按以上规定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等费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涉及村(居)委会、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5.补助资金由丧属携带亡故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穴证、丧属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领取。
(三)激励措施。
被反映对象为财政供养人员的,给予2000元奖励金。反映信息经镇社会事务办核实准确30天后,反映信息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领取奖励金。同时,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应对反映信息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声音、形象、住址、籍贯、工作单位或地点、联系方式等便于他人判断其身份的信息进行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未经反映信息人员同意,禁止任何人获取反映信息人员信息。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反映人属于本乡镇村(居)委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死者近亲属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已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把殡葬事业的发展纳入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列入各部门工作主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确保全面完成全镇殡改工作目标任务。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落实1名抓殡葬改革工作的主要领导和专兼职业务员,村(居)民小组一级设置信息联络员,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经常性、分阶段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殡葬改革工作氛围。从今年1月起,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首先在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各自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县殡葬改革告知书》、《殡改宣传册》、《殡改宣传单》,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召开党员扩大会、支部会、户长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各村(社区)委会、各部门设立殡改业务员1名,人员由各村(社区)、各部门自行指定。县、镇两级公开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878-4122081、0878-4122869、0878-4140267。
实行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属地管理,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辖区内人员亡故后,有关部门应主动做好亡故人员家属劝导工作,家属自愿将遗体火化进入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省、州、县级有关规定给予家属相关补助。如果年内死亡达不到两个“100%”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惩治。涉及问题严重的,将启动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村(居)委会、本部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殡葬执法应急处置措施和步骤,指导督促村(居)民小组将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列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各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殡葬改革联络员,负责做好殡葬改革进展情况统计上报、监督管理等工作。
生态安葬和公墓安葬补助金每季度季末最后一个月20日前申报。有奖举报乱埋乱葬违法安葬信息奖励金申领时间:当月举报,次月30日内凭借反映信息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领取。
(三)按照《**。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四
从20__年1月1日起。
二、实施内容及对象范围。
我县31个城镇社区居委会管辖的户籍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具体范围为:__镇的__社区、朝阳社区、__社区、__社区、__社区、爱莲社区、__社区、储能社区和东泉社区居委会;__镇的文昌阁社区、__社区和永丰社区居委会;泉水镇的泉水社区居委会;暖水镇的暖水社区、田庄社区居委会;__镇的__社区居委会;三江口瑶族镇的三江口社区居委会;热水镇的汤河社区居委会;集益乡的集龙社区、益将社区居委会;井坡镇的井坡社区居委会;马桥镇的马桥社区、外沙社区居委会;南洞乡的南洞社区居委会;濠头乡的濠头社区居委会;延寿瑶族乡的延寿社区、小垣社区居委会;文明瑶族乡的文明社区、盈洞社区和岭秀社区居委会;__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社区居委会。
三、奖罚措施。
(一)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殡葬惠民奖励力度,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对我县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实行免费,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免费接运。在县域内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实行免费。超出县域内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2.免费存放。遗体三日内(含三日)冷藏存放实行免费。超出三日的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3.免费火化。选择平板炉火化的实行免费。选择拣骨炉火化的实行价格补差。
(二)处罚措施。
1.按照《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办发〔__〕5号)、《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汝办发〔__〕3号)文件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中有不良治丧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不得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国家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城镇社区居民死亡后要坚决实行火化。对拒不执行火化规定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丧属负担。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__年10月1日至__年10月31)。各乡镇要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内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社区人口情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挂靠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挂靠户籍人口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__年11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各单位特别要对管辖户籍或者挂靠户籍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殡葬政策宣讲到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执行落实阶段(20__年1月1日起)。20__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五
2、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4、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5、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6、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7、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8、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9、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10、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11、禁止装棺再葬!
12、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3、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16、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17、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19、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20、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21、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22、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23、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24、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25、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26、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27、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28、禁止装棺再葬!
29、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30、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31、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32、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33、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34、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35、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36、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37、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38、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39、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40、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41、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43、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44、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45、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46、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47、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48、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49、打好殡改攻坚战,落实殡改责任制!
50、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51、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52、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53、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54、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56、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57、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58、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59、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60、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61、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62、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63、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64、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65、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6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67、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殡葬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篇十六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倡导文明殡葬,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绿色殡葬,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推进殡葬整治,造福子孙后代。
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法规!
禁止永久性建筑材料修建坟墓!
弘扬社会文明、倡导殡葬新风。
严禁毁田毁林毁路修坟建墓。
节约丧葬用地,给子孙留下一片净土。
骨灰应存放在合法的公墓(骨灰堂)!
禁止骨灰“二重葬”
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提倡骨灰植树、撒散,回归大自然。
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建设绿色城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破除封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禁止在“三沿五区”修建坟墓!
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禁止二重葬!
殡葬管理人人有责。
改变旧的丧葬观念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倡导遗体葬于公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严禁送葬队伍在城区主干道抛洒纸钱、燃放鞭炮实行遗体葬于公墓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敬老养老美德。
提倡鲜花祭祖树立文明新风。
加强殡葬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平坟后续管理严禁旧坟复垒重修、建设乡村公墓造福子孙后代。
加强殡葬管理保护森林安全优化生态环境严禁公路两侧葬坟修墓。
破除封建迷信倡导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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