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童时代读后感(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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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读后感(通用24篇)
时间:2023-11-23 06:24:18     小编:FS文字使者

这本书展示了作者独特的思考方式和文学才华。写读后感时要注重观点阐述和论证,用事实和理由支持自己的观点。这些读后感范文涉及到不同的文学作品和题材,可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需求。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一

我看完了《顽童时代》有很多感动。

作者钟丽思小时候被香港“爸妈”宠着,连吃一口饭也要追着她喂。后来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领走了。父亲是个军人,对自己那样,对她很严,动不动就要打她;母亲是位老师,从心理上去管教她。她有个幸福的童年,不管在学校还是家里。这本书记录当时许多人物、事情和经历。

她勇敢,她坚强,她不怕苦,她不流泪,她有志气,她有一身好功夫,她有一股子英雄气概;她顽皮,她不听话,她爱捣蛋,她想在上课时讲话,她想在馒头上多剥一层皮吃......,在她身上我们多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喜欢她的个性。

那个陈世伯,那支萧,那首《苏武牧羊》,箫声悠悠杨杨,带着“钟家一个上好的小孩”的忧伤,飘向了陈世伯的那个世界。

动不动就打她的爸爸,十分严厉,5分钟是他的标准。虽然每次都打得钟丽思做不下去,可我还是喜欢他,严,也是一种表示爱的方法。

聪明绝顶的丁老师用巧妙的办法制服了钟丽思,让她乖乖学习。多喜欢这样的老师啊,用聪明才智,针对不同的人来教育。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饥荒。所有人都饿肚子,不管买什么都要“挂轮子”,每天都吃不了一顿饱饭。钟丽思家是军人家,所以比较富,总是捐助别人,可是他们自己都吃不饱呢!当时的时代背景真的不好。

这本书真使我受益匪浅。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顽童时代》这书,我深有感受。

作者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这造就了她顽皮与大胆的性格。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却因为过分顽皮在三个班里调来调去。平时和孩子们学苏联英雄集体吃蚂蚁卵、在课堂上给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滚铁环、拍洋片、斗蟋蟀……她成为所在小学里第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大过的小女孩。但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不善辩解、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帮助过讨饭的难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故事以她因为操行太差而没有被中学录取这一个悲伤的结局结束。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三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钟丽思写的《顽童时代》,刻画了“我”是怎样生活的,怎样顽皮怎样聪明的,让我越看越有味道,使我爱不释手。就让我们这个既顽皮又聪明的孩子那里去学点我们应该学的东西吧!

在这本书里充分的描写了“我”的聪明体现在于哪里,“我”的顽皮可爱体现在哪里,都充分的'体现出了“我”的性格特点。如“我”的顽皮体现在:又一次,“我”为了回到丁班,就在那一次数学公开课上,老师叫“我”上去解答题目之时,我转过身去,把嘴张开呈现出了一排血红血红的大牙,并把眼睛瞪成斗鸡眼。这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事后,“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调到了甲班。

聪明在“我”被调到甲班后被发现的。甲班班主任每天都给“我”出一道题,而且必须是自己做的,要是问别人,就得做三天的值日。在“我”的努力下,我终于得到唯一一句表扬的话。

在这里“我”的调皮让人可恨,可笑,“我”的聪明让人出乎意料。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做出点出乎意料的事来,但不能做得太过火。所以,以我的角度来看,他的两个特点都各占百分之五十,也并不觉得过火。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你在学习时可稍微做些小动作,给自己的脑子休息休息,这样才会学得更好、更出色。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五

最近,张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六

在当当上给儿子买书,根据别人的浏览记录,发现一本钟丽思的《顽童时代》,粗略看看,介绍得不错,一念之间,就买了。书来了,我随手拿起来翻翻,却想不到一翻之下,被深深吸引。一口气读完,几次笑出声来,又几次掉下眼泪。 一样米养百样人。她是特别又特别的小孩。如此聪颖,精灵,赤诚,勇敢,豪爽的灵魂,那样的度过她的童年,黄金一般的年代。对于她,这样的她,她的'一生应该都是黄金般的日子。

别样的天赋,别样的家教,别样的遭遇,别样的人生。她有点不幸,在她的童年,理解她接受她的人毕竟太少,她受到的大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她又何其幸运,遇到了白衣的班主任,杜老师,陈书剑,李老师。这些不多的“一相逢”,正当得起“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真的人,真的人生。相比之下,那些委屈和误解算得了什么。

最难忘的细节,是那两行蚂蚁爬出的诗句。不到七岁的小孩,因为实在感激老师,终于想出了与众不同的礼物送给老师。

读到这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书中小孩的种种顽劣事迹,皆因一颗性情中人的本色赤诚之心,而显得格外动人。笑,让人折服感叹她奇妙古怪的心思从何处想来。哭,让人不因她是个小小孩童而看轻那一份侠义热情而止不住流下泪水。

相比泯然的众人,这确实是非一般的小孩。非一般的老师。非一般的际遇。非一般的童年。

有缘读到,实属幸运。等待她的《顽童之师》和《艰难时世》出版。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七

每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时光,那就是童年。更何况是《顽童时代》中的一个小女孩?这次我就看了《顽童时代》,感觉深有体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是“害群马”的小女孩的童年故事,她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把她交给她的姐姐抚养,它的姐姐特别宠爱她,于是养成了她娇生惯养的个性,直到她四岁那年。它才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因为,她的爸爸是位军人,母亲是位教师,于是她改变了性格,害获得了许多的知识。所以导致她上课不认真听讲,但是成绩很好的一个孩子,它就以这样的学习方式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由于她的老师给她的评语太糟,所以没有一所中学肯录取她。她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童年生活。

这本书通过描写一个小女孩纯真的童年故事,她虽然很调皮,但是很勇敢,虽然她很鲁莽但是很机智,是一个假小子,他有一个纯真的童年、纯真的心,天真而又可爱,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快乐,我们也应该这样。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很充实,我们的童年只有一次,童年的纯真与梦想、个性与希望,真诚的爱与被爱以及正直、善良的品行,才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八

最近,张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顽童时代》,听张老师说,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情节十分有趣。我对张老师的话半信半疑。一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细细品读起来。

本书记述了20世纪40-50年代一位小女孩的童年生活。本文作者钟丽思在童年时代是一个不被人看好的捣蛋分子,是一个其他家长不希望自己孩子跟她玩的坏孩子,在老师眼中是一个害马之群中的一员。可谁也没想到,这个孩子在许多年后竟是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作家。

刚刚生下来的小丽思,因为种种原因被姨妈和姨夫带到香港,之后又乘火车回到重庆,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之后在军营里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代。

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邻居柴天惠建议丽思和小伙伴与俄罗斯的同龄小朋友写信。丽思认识了俄罗斯小伙伴沃洛加,并懂得了更多的知识。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过着优越的小康生活。很难想像半个多世纪前的生活。虽然,那时的资源是匮乏的,生活是贫穷的。但是,他们渴望学习知识的精神是充足的,思想是富有的。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的童年生活,那就去看顽童时代吧!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九

每个人都是曾经的顽皮儿童,可大多数人过了就过了,很无所谓,而有一本书——《顽童时代》,就写了作者的童年。

作者钟丽思因小时候父母打仗而到了姨父姨母家里,姨夫姨母十分宠她,丽思的性格宠顽皮了。丽思的亲父母回来了,他们将她带回了家,亲父亲是士兵,对丽思十分严格,不爱吃饭就不要吃了,饿死不管,调皮的丽思常常被当兵的父亲打的皮开肉绽,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但她还是不改顽皮,一向那么淘气。她十分聪明,成绩名列前茅,可表现一点也不好,在一张不入取通知上,小小的丽思开始了成长。

童年,值得珍惜与回味的东西。想得到的,会想一些鬼主意去争取。错了,好了伤疤忘了痛,下次在犯一个一模一样的。对了,欣喜若狂,下次努力再来一个一模一样的。童年是美好的,是许许多多人渴望再次得到的,是啊,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儿童,多好啊!虽然有一点点小顾及(被家长打),但真的很好,大家只有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就像童年,你现在觉得不好,不快乐,想快点长大,但等你真正长大,长成一位不再顽皮的成人时,你才会发现,童年不见了,童年再也不回来了,那时,你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珍惜这宝贵的童年,为什么不尽力留住那颗幼稚的心!

珍惜这宝贵的童年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什么是珍惜。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

一个孩子,小时候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她,被迫送到小姨家。小姨对她亲如母亲。年幼的她认为小姨就是母亲。几年以后,孩子的父母回来了,把孩子接走。孩子以为被坏蛋绑架了,不停地反抗。但没有用。她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中。她很聪明,但太调皮。她就是——钟丽思。

钟丽思是《顽童时代》的作者,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编写了解这本书。这本书又是一本集体阅读书,是老师推荐的,肯定又不好看。当我怀着这个想法去看时,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当我去看这本书,走近这个作者,把自己融进去与作者一起体验这本书时,我感觉。这本书不仅非常好看,而且让我倍感亲切。故事中的“我”似乎有我自己的影子,虽然有些模糊,但感觉就是有那么种熟悉的味道,这是我倍感亲切的理由之一吧。

故事中的“我”胆子很大,做了很多事,把我们平常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似乎完成了我们的愿望。这是我倍感亲切的理由之二。这本书除了让我感觉到很亲切之外,还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不枯燥乏味。书中介绍了那个年代的孩子的生活,之前对我们来说都是未知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们对那个年代有了了解。同时,它传述的知识又非常有趣,让人很快乐地接受,这就是能成为一本好书的两大特点,我这么认为。

我想,能带给读者无限感触和共鸣的,应该是一本好书吧。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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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三

很喜欢郭敬明,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四

目前,由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联合《怀尧访谈录》发起的“2008---2009年度中国出版机构暨文学刊物10强”评选结果新鲜出炉,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以6835票高居榜首,而由一代文学大师巴金所创办的《收获》仅以459票名列第6.

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

友情

、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另外,2009年中国作家富豪榜上郭敬明以1700玩的版税位列第二,排在“神话大王”郑渊洁之后。

仔细翻读郭敬明的作品,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少年时代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

寻找

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学能够仅仅停留于此吗?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吗?其实,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度他高中时的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会感动与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朋友之间永不变的有情,那时的作品不会像小时代那样的不堪。他曾经和我们一样的相信这个时代,但在上海大学的大学

生活

是他改变,我们必须明白,上海永远比我们发达,比我们领先,不管是

什么

,反正郭敬明变了,变得那样-----真实。 是的,真实——我想这个词在合适不过了。成名之后,他开始参加各种活动;《艺术人生》、《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 ...有很多人说,郭敬明商业化了,我想是的。曾经的他因受不了大学里有钱人的.现实而休学,但现在他已经和他们一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财富以及认知度也是实属不易。

读过小时代,你会觉得原先自己认为变-态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很正常的。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则,只是上海经济比我们发达,所以比我们早的认清了这个时代罢了。

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郭敬明的选择注定他要商业化。而现在包括郭敬明在内的很多作家,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创作出来的商业文学,很难发挥文学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压低灵魂,不必庸俗,迎合大众的嫌疑。

不管你是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领域未免太多”,还是别的,我认为经历过那些之后变的商业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码他选择过了。我们应该明白,他首先是个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 是的,他连洗脸都要好几十个步骤,他有洁癖。。。但他曾和我们一样,年青的时候喜欢看小说却因为价钱太贵而买不起,所以,无论是以前的《岛》,还是现在依存的最小说,即使纸张很棒,但价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说的价钱去衡量

其他

小说杂志,你会气不打一处来。 《小时代》分好几部,还有几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说永远是以悲剧结局,但小时代一定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反映上海现实的结局。小时代受到很多专家的好评,可见,大多数人还是很现实的,这也不是说我们不现实,而是我们还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我们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还是比我们更上一层楼。所以,有时候我们应该试着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因为人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样未免有些迟。 “郭敬明打败了巴金”哦,不。作为一本传统的文学杂志,《收获》将刊登郭敬明新的长篇小说《临界。爵迹》。 《小时代》不仅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小时代”,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小时代"。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五

第一次看王小波的小说—黄金时代。给人感觉至少得再看两遍才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挖掘到更多作者的思想。能让我产生研究心态的书十分少,一则我比较懒,二呢,之前看过的书表达比较直白。

以下是我第一遍阅读的一些感悟。

王二和陈清扬两人无论外形还内在,都十分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点,建立伟大友谊的重要原因—他们都是独特的人,与外界有些格格不入,不随波逐流。从一开始陈清扬找王二去证明她不是破鞋,王二语不惊人的回答,看似荒唐,实际却包含哲学道理—你永远不能证明别人心里的既定偏见,与其想方设法证明,不如自动过滤掉这些恶意眼光,别给自己添堵。

王二并不是一个绅士,甚至有些混蛋臭流氓的形象。但是他真干了混蛋事吗?跟清扬的关系都是你情我愿,他从来没有欺骗,没有强迫。就像他第一次跟陈清扬说伟大友谊,这是“半真不假”的。别人想伤害陈清扬,他会挺身而出。王二爱陈清扬吗?我觉得不爱,他是一个21岁的青年,处于不大要脸的黄金时代,陈清扬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伴侣,和他一起度过孤独的日子。

陈清扬身上有股文艺女青年的劲儿,有自己的世界。她不想爱任何人,因为她觉得没有人值得她爱,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她,她十分的孤独。当王二跟他说伟大友谊的时候,她有一丝感动的,在以为王二要瘫痪的时候,她哭着说要照顾他一辈子。她说王二是混蛋,因为王二不懂她的感性。她说为王二生孩子时,是想跟他在山上过一辈子吧,可是王二当时拒绝了这个提议,也就是把陈清扬难得产生的情感依赖推开了。所以以后王二提出生小孩的想法,都被陈清扬拒绝了。陈清扬爱王二吗?爱过。

二十年后老朋友相见,没有浪漫,又敦了一场伟大友谊。之后再无音讯,但是两人心里的黄金时代永不会忘。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六

听过很多次王小波的大名,但是从来没有度过,这是第一次读他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在想这个人怎么这么粗俗,生殖器脏话天天挂在嘴上,读了一两章还是不太能够接受他的风格,但是读完之后对他的看法又突然是180度转变。

性似乎是王小波这本书的主旋律。不管是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还是我的阴阳两界,每一部分都是和一个或者几个女人的故事。其实这很妙,抓住了大家的聚焦点,然后深入浅出地讲了一下他想讲不要求我们懂的东西。想懂他的把每个句子画下来慢慢分析,不想懂他的就当丑男的罗曼史看也无妨。

看的时候觉得王小波妙语连珠,还标记下不少句子写点批注,还想着最后写评价的时候一定要提一下,但是对着一块空白的写字区,脑子里只能记起零星几句,算了,索性不说了。

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王小波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即使他在书里以一个名为王二的理工男为视点,但是从来没有任何贬低女性的观点,这一点我很佩服,调侃的也完全不朝着这方面。反而从他的对女性的描写里,看到一个个灵动丰满美好的女性,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让我第一次对女性这个群体感到的是崇敬和羡慕,当然我没有贬低自己或者其他女性的意思,因为一直以来的看法都是,女性有诸多禁忌,生冷不能吃等等,而且诸多不便,以及诸多危险,以至于经常会想自己是个男孩就好了,王小波第一次让我看到女性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存在。

如果说写性是为了迎合读者,我觉得这不公平,因为王小波只是在描述事实,他或许根本不在意有没有人看他的书。很多人都说王小波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也不否认,但是“有趣”这种现在已经用烂了的我都不好意思说它是褒义的词,再用在他身上,未免也太委屈他了。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七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也是我看了已经忘了几十遍的书。

在整个故事里,心如明镜的是陈清扬,而王二始终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陈清扬因为他那无心中的两巴掌而爱上他,却也因为这两巴掌的无心而离开了他,这就是为什么陈清扬为什么老说王二是“混蛋”的缘故。浑有浑的可爱之处,所以多年后还要来找王二,告诉他自己爱他。浑有浑的遗憾之处,所以陈情扬至爱王二,却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前夫一样,根本不了解她,“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在《黄金时代》里,最完整的人物是陈清扬而非王二,陈清扬有勇气、有担当,引领王二走过了那最艰难的一段,使他终于从一个男孩变成为一个男人。这也可以看出王小波对女性的态度,她们是灵魂之火,生命之光。没有哪个现代中国作家如王小波一样如此尊重女性,哪怕他的小说里有很多粗口和脏话。

网络上评论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而我个人很认同,比如书中那些要详细过程的军政人员,显然就是活在寂寞和虚伪中。

当今社会,早已成为败絮其中的快餐时代,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而王小波,波哥的《黄金时代》给了我一片净土,那种纯洁的性所显露的伟大革命友谊是世间千万物无法比拟的,正如王二和陈清扬俩人与世间的格格不入,那是一种超脱,超脱于肮脏的灵魂世界。

这样的王小波,这样的黄金时代,我想拥有,我想你也是!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八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题记。

之前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看完了《小时代》。

2月22日0:30分的时候,我合上了《小时代3·0刺金时代》。

眼前仿佛依稀的能看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矛盾终于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

那两天,我看着书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他们的爱与恨,他们互相的关怀,以及吵架时的愤怒。不管经过多少事,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做友谊,叫爱。

书中的内容不需要我说。因为看过的人,会觉得我在说废话浪费时间,好奇心强的人会到百度搜索有关介绍,从而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我简单的几句话,也一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眼球。

我终于发现了,大概除了郭敬明,没有人可以狠到这种程度了吧,呵呵……。

他让每个人物都尽情地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他可以让我们捧着至宝一样对他的书爱不释手。可是却无一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

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我忍不住,想要轻轻责怪,郭敬明怎么可以这么狠心?!

其实我不是疯狂的四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的人都在看《小时代》,我也想看看郭敬明究竟有何本事抓住读者的心。于是偶凭着借书的优势,也在3天之内将三本《小时代》看完了。

我的心里,有一个意识在对我说,你看郭敬明写的东西,简直就是浪费时间,那三本《小时代》,就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除了满脸的泪水,还能带给你什么?你看你颓废的样子,根本就是被毒害的不浅。

可是另一个声音在告诉我,郭敬明这么红有一定的理由,他的文学功底真的很好,人物刻画的很形象,细节、语言描写的很生动,而且那种困难,更是有催人泪下的作用。多看看,多学学,是有些帮助的。

我看着这本书,迅速地从头翻到尾,发出“哗哗”的翻书的声音,并有一股凉风无情地吹在我的脸上,吹清了模糊的视线,吹湿了潮湿的眼眶。

小时代已经结束,我的生活与他们,毫不相关。

可是,一切都结束了。以死的形式结束。

所有的人都死亡,剩下空洞洞的世界,而活着的那个人,是最寂寞的。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九

我看的名著并不多,因此,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名著都有他深刻的一面,看似平淡的书写里,却又见仁见智的灵魂。而我敢提笔写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因为他并不是一本名著,所以我可以洋洋洒洒、不修篇幅地抒写仅仅我自己关于《小时代》一个世界的认识。

他所描绘的就是一个物质社会。而卧想谈的仅是小四疼痛的文字以及我通过《小时代》而剖析出的一种人生观。

作者以经济飞速发展的时尚国际大都市伤害为背景,讲述了这个偌大城市里四个趴在被窝里渺小的小女生,不同人生观的成长经历。——她们的爱与恨、她们互相的关怀、她们彼此的愤怒、她们锥心的成长、她们疼痛的青春,以及她们叛逆的岁月。然而,不管经历了多少,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友谊,叫爱。

这个时代的巨轮,毫不留情地在我们身上碾过,在这个浮躁繁华的时代,我们每天或是匆匆碌碌或是静静的停下脚步。然而时代在向我们宣示,倘若你停下了脚步就别再想追上我。于是渺小的我们开始携着自己的小时代死死的追着大时代。

正如《小时代》里,在这个霓虹奢华、繁华璀璨的伤害城里,奢侈品的名字不断出现:lv、prador、doir。一切的一切,似乎让人沉醉其中。而他们正是这eddy中耀眼的一群。但其实他们也是最最普通的平凡人,在他们黄金的外衣里,也是一颗经营着爱情、背叛、争分的,早已疲惫的心。小说里互相调侃、嘲讽、打闹的四位女主角,也尽力的保护着她们快乐而又深沉的幸福。以为他们属于这个时代,他们始终逃不了生离死别、悲欢离合,离不了人性的懦弱与无助。所以活在《小时代》里的她们懂得如何取暖。

(这也是我想要的阳光温暖)。

城市的黑暗在灯光里延续,最炫亮的地方正是黑暗的中心。霓虹炫亮的周围只是一种寂寞的颓废。这个貌似戏谑的'《小时代》充满了冷酷、血腥、陷阱、悲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其实我们早已看透了这个时代,但渺小的我们却始终无法挣脱他黑暗的漩涡。

我并不是四爷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很多人都喜欢看《小时代》。由于好奇,我想看看四爷爱如何抓住读者的心的。当合上《小时代》的那一瞬间,眼前仿佛依稀能考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我终于发现,大概除了四爷,没有人可以很到这种程度。他让每个人都尽情的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的人物而喜怒哀乐。可是,却无一不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唐宛如对卫海的执着,顾里对顾源的“冷酷”,南湘对席城的念念不忘、对重光的泥足深陷,简溪对林萧的情欲。)他们的爱、恨、感动、伤怀,他们的过去,他们的现在,以及她们无线遥远的未来。——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然而,我却喜欢《小时代》这种虐到灰度的故事情节。

也迷恋四爷唯美到、疼痛到心碎的言语。

在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四个主要任务中‘我最喜欢的是被林萧称为“女计算机”的顾里。正如四爷所描述的那样,顾里就像一台“高速度运转着的计算机”,而且是永远不会出现死机状态的那种。她像是:一条时刻“喷射着毒液的白蛇”,但却是对朋友绝对够义气的那种。我喜欢她永远那么帅气自信的站在人生舞台的任何一个角度里,他是耀眼的光芒,在颓败中依然灿烂辉煌。

《小时代》让我明白:我们都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票友这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芒,我们是比这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时代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样浓稠的黑暗里去,我们仅仅只是这个庞大时代的小小碎片,无论有多么起伏的剧情在我们身上上演,我们彼此拢聚、旋转、切割、重合、相互取。。然而,不管经历多少,请记得冰冷的大时代背后还有这样一个小时代—那就是:我们血浓于水的亲情、我们弥足珍贵的友情、以及我们疼痛糜烂的爱情。

郭敬明一贯的风格,灿烂到极致,然后落寞到极致。

成长史一段锥心的疼痛,不记后果的那段,就叫青春。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十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熟悉的旋律萦绕在耳畔,每每听到电影版《小时代》的这主题曲,总会勾起那高中时代在自习时候偷偷细读的小时代,那个属于我们的小时代。

时代姐妹花,小时代的亮点,她们有着幸福的生活,万众瞩目的目光,别人羡慕的主流生活。顾里,富家小姐,拥有一般人没有的富足条件,高超的智商,卓越的成绩,还有,还有一个帅气并且家庭依旧显赫的男朋友顾源。一切似乎都属于她,生活几近完美,但是谁又能体会她的悲凉!林萧,普通家庭的一个乖乖女,高中阶段就有平淡甜美的爱情,但是未来上天赐予她的一切就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忧伤了!背叛收获爱情,生离死别消耗爱情,其间苦涩只有自己知道。南湘,穷人的身份让她一直比常人敏感,比常人更要自尊,生活在自卑的高压环境中,苦涩,眼泪,透过失败的爱情表露无遗!唐宛如,大大咧咧的运动健将,看似完全不适合时代姐妹花的整体画风,但她还是灵动于其间!小时代中的男人们,是女人们的小时代中的看似背景的存在,其实却在左右这个小小的时代!

小时代并不是一个时间段,而是一个小世界,属于他们的世界,是虚幻的,但是又是那么真实,总是把我们生活的圈子往小时代上套阿套,想象着自己和他们对应着谁和谁,沉浸在自己的小时代里。小时代的吸引人之处并不在于虚幻的有多美丽,而在于真实的让人感到残酷。

小时代中的人似乎是当时生活环境的主旋律,在其间扮演者主角的身份,承载着时代的主流。再回想我和你们,似乎也自认为是当下的主旋律,是所处环境的主流人员,尽情享受这满满的存在感,享受着假想的万众瞩目,其实他人的眼光我们又何曾知道。他们是否看得起我们的小时代,我们只管沉醉,只管享受我们的幸福,炫耀我们的幸福,其实可能并没有观众!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顾里,我最讨厌的人物也是顾里。我喜欢她的理智、冷静、残酷、她的毒舌、她的自控力、有原则、有计划、独立坚强,偏偏我最讨厌的人也是她,我不喜欢她拜金主义、不喜欢她过快的生活节奏、不喜欢她以为自己能够一手遮天。其实这些不喜欢的背后,恰恰是羡慕;有人讨厌她,因为她太过刻薄;有人喜欢她,因为她是真的坚强;也有人羡慕她的控制力,嫉妒她的资产。众说纷纭。而我不是嫉妒的那个,是羡慕,是喜欢,更是后怕。

时代姐妹花之间情比金坚吗?当然!但是恰恰是这比金还坚定的感情才更会产生妒忌,产生邪恶的念头。都知道自己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而身边最亲近的人往往趣味相投,可以说是一类人,可不可以说就是和敌人是一类人!这是可怕又残酷的现实。越爱就越恨!

小时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幸福着悲剧,快乐着悲剧,亲近之人的背叛残害拿到桌面上时,是血淋淋的,但是他们彼此拭去那鲜血,紧紧相拥互相理解着彼此的伤害。一场大火摧毁了这一切,夺取大家的生命,结束了这个看似不平凡却又十分平凡可见的小时代。这个小时代的悲剧结束了,世界的各个角落又在上演着。而现实中的我们,继续沉醉,可能我们的一生不会经历大火,因为我们更平淡!最后感谢作者郭敬明给我们这片镜子,给我们这段小时代!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十一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梦,那个梦总是那么美。但现实与梦不同,现实中充满了酸甜苦辣,忧伤、美好、痛苦、激动,交织,这就是成长的历程,在这期间,总有一些人与我们一起哭过、笑过,一起面对困难,一起享受成功,一起接受成长的洗礼。那就是朋友。看过了这本‘小时代’,我只想说,“友谊万岁!”

这本书讲述了性格迥异、观念不同的四个闺蜜,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找工作实习,顶着压力,面对未知的未来,面对一切难以克服、抉择的事情。她们的友情也因为某些事情一波三折,最终认清友谊的珍贵、难求,彼此更加珍惜,练就了牢不可破的友情。

我们在生活中亦是如此:还记得,有一次,我被男生打了,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情。被打之后,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我的好朋友们看见了,忙搁下手头的事情到我的座位上来。有的递给我一张面巾纸,让我擦擦;有的安慰我,让我不要哭了;纪姊更是去替我“报仇”。望着朋友们脸上那焦虑的神情,我的心被深深地感动了,我真想说:“有你们真好!友谊万岁!”却怎么也说不出,只是滑落几滴清泪,是感动的。不管世事变迁,总有人与你相伴,那就是朋友。友谊的力量是无限的,等到你白发苍苍的时候,总会记得曾经有人关心你、支持你,理解你,默默的为你,朋友。

看小时代时,我哭了,我为她们的友谊而动容,她们的互相帮助而动容。小时代,让我更加坚定,友谊是永恒的。我也想对朋友们说,当上了朋友,我们就是有缘的,不管什么,都不能令我们的友情破裂,即使也有怄气,但那只是短暂的,愿得你们心,白首不相离!我们的时代,友谊万岁!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十二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了,最好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这段话出现在无数人的摘抄里。

我也用过,但实际上是第一次读全这本小说实在惭愧。

本以为这或许是一本句句金句的书。

结果读起来才发现它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小黄书。

让我难以相信这本书竟然出版于二十多年前。

其超前的思想开放的程度完全不亚于今日。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年会有那么多青年愿充当其“门下走狗”

到了现在这个年代性这个问题似乎大家也不再避而不谈。

人们的思想逐渐变得开放。

在我看来这是件好事不再压抑自己爱的表达。

性并不等于肮脏它不仅意味着繁衍也是一种欢愉的表达。

真正爱一个人身体是不会说谎的。

陈清扬因为一个打屁股的动作爱上了王二。

听起来似乎令人啼笑皆非。

只有在爱里的人才觉得真实。

在王小波的理解中。

男女关系里总有一方极为强大。

而柔弱的一方在这种近乎粗野甚至残暴的力量中感受到了强烈的爱意。

力有多大,爱有多深。

陈清扬在两记巴掌之下。

感觉到爱的痛苦。

感觉到火烧火撩。

这就是最纯净最原初的爱的表示。

如此直观而感性。

超越了一切言词的表白。

毕竟,爱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王小波这个人很有意思很久很久以前读过其《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没读懂打算再读一次。

他每句话写得越轻描淡写轻松幽默。

越感觉到他情感的深刻浓烈。

难得有一本书惹得我又哭又笑。

可以说五星推荐了。

但如果体验过书中的欢愉再来看或许又有一番新的感受。

到时候再二刷呗哈哈哈。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十三

        郭敬明的《小时代》引起很多年轻人的深思,看完《小时代》,你有什么

读后感

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另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好读后感,小编还为大家推荐了一篇

《活着》读后感1000字

,仅供大家参考。

看完刺金时代,是真心被打动。不单是林萧的自卑软弱,南湘的美丽蛇蝎,顾里的冷傲完美,唐宛如的奇异天真。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心灵的'冲击。

其实,不管最后他的结局有多悲惨,不管那时多么亲近的好友为什么变成今天这种局面。我们都应该明白,生活是戏剧化的。正像崇光所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像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因为,生活总是比小说要恐怖得多得多得多。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

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把城市变成地下迷宫般错综复杂

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

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活生生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我们躲在自己小小的被窝里,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

不得不说,郭敬明对时代的感知是细腻的。的确,我们微茫得几乎什么都不是。就不说什么著名人物了,我相信哪怕就是顾里,我们也做不到像她那样。哪怕她得了子宫癌,那又能怎么样呢?哪怕她最后的结局的确是在大火里死去,那又怎么样呢?她依然以一台高级电脑,以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性格活在我们心中。

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情是想不到的,就像小时代里一样,难道我们会想到,简单天真甚至有些傻的唐宛如有一天也能变成像南湘一样眼神深邃,变得蛇蝎吗?不会,我们不会,我们只会抱着保证坐在沙发上期待着美好结局罢了。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难道我们会想到,那么高大那么强大的宫洺有一天也会像一个平凡人一样为普通的人情世故而伤心么?不,我们不会。我们根本就不会,也不想想到这种结局,可是偏偏这就是事实。

小时代,为友情,为爱,活下去。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十四

《小时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小时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对于《小时代》的喜爱已经五一言表了。距离第一次翻开《小时代》不屑一顾的轻扫,到第二次翻开它如饥似渴的废寝忘食,约莫有两个月之久,对一般的书迷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讲述了林萧、顾里、南湘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和爱情甚至是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一般来说,这类小说的主角不会超过四个,男一号、男二号和相应的女一号、女二号,便可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但是在《小时代》中,却几乎设计了大约十条线索同时推进,然后用林萧着一个关键的人物角色,串联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当然,林萧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开一个链接上下世界的点,在纷繁众多的人物关系网中,最折中的那一个点。

其实《小时代》里,最精彩纷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应该不是这些令人头昏脑胀的华丽蛛网们,二十四个女孩子和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neil之间的对话了,就像是在看有着很多潜台词的相声一般,令人在思维小小的扭转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这种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讽刺的对话,也仅仅只会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表达,而对于外人,则是恭敬礼貌,谦让有加。呵,我自己便是这样的一类人了,总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悦和悲伤。这一刻,我在想,也许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正是这里,出去了浮华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实的情感。朋友们的温暖关心,在做综复杂的剧情,和不断涌现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们,找到了最温馨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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