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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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模板18篇)
时间:2023-11-23 06:03:12     小编:雁落霞

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归纳性的写作材料,就是总结。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提前准备,明确总结的目标和主题,梳理出要点和重要观点。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总结范文,从中获取对写作的新鲜感悟和认知。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一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实习总结《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

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

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

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二

去年11月2号,我和同班的四个同学一起到xx律师事务所开始进行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

进入律所,首先,在柳律师的安排下我们都是统一分在合同组审核合同。审合同属于非诉的一种,对于我这个从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人来说,一开始,还是有挺多问题的,虽然柳律师给了我们各种合同的模板,审理合同的要点,你会觉得几份合同审下来会很枯燥,而且有些合同页数特别多,看的比较累,后来觉得审合同不就是那几个要点吗,找到对应的合同种类,缺少的给它补全,错误的给它改正,但是对比过修订后的合同,容易发现我要不就漏了这个点,要不就漏了那个点,审核合同总是有瑕疵,再经过审理几份合同后,我渐渐明白审核合同这一工作虽然枯燥简单,也需要你用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去对待它,这也是可以对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能力进行锻炼。在这期间,在我遇到对审理合同不懂的地方,也得到不少柳律师和合同组的师姐的指导。

进行了一两个星期的工作后,我们开始分组了,律所根据我们的意愿和情况将我们分到不同的工作部门,这一次我分到了律工委,也就是在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领导,律工委的秘书长,彭姐,一个性格特别好很容易跟人相处的领导,一开始我对律工委这个部门一点也不了解,彭姐也会经常跟我介绍律工委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也渐渐了解到了律工委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部门,律工委其实是律师协会在所在区的工作机构,隶属于律师协会理事会,对所在区的律师的各种活动的进行管理的一种机构。在这个部门,相比于合同组,工作轻闲很多,各种活动也很多,这个部门的工作就是会接触到各种司法、政府部门,秘书长也经常带我出去工作,去法院,去工会,去街道办等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工委有好多外出的联谊活动,印象最深的就是跟着彭姐去了惠州参加龙华区律工委的行业表彰会,这一次外出说是工作,也可以算是游玩了,去了美丽的海滩,也认识了很多其他区律工委的主任,律师,还有像我这样的小伙伴,感觉特别好,这个部门就是能让我见识到不同于律所的各种政府、机构的人,能了解到其他政府和社会组织、机构的工作内容,相信这也是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上的一种积累。当然,律工委虽然活动多,也不是纯玩的,每次出去旁听会议或者参加活动回来都需要写一篇简讯,简讯我也是从一开始的完全不会,到后来经过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告诉我需要从什么角度写,怎样去写,慢慢地学会如何写一篇简讯。

总之,在律所实习期间,收获也算是挺多的,在这里的实习工作经历,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也很感谢律所能给我这么一段难忘的回忆。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三

律师事务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海纳百川、群星闪耀"理念,广纳各地贤才,目前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精英团队,并在各个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往绩。以满足客户广泛、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服务遍及经济合同、公司法务、国际贸易、建筑和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劳动人事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信用管理等诸多法律领域,传统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也是着力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运作形式包括:为客户设计全套创新独到的法律计划、运用娴熟的专业技巧参与商务谈判、拟定严谨的法律文件、提供客户所需的专业法律意见等,并据此为客户争取的商业利益和避免权益遭受损害。

与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司法职能部门以及大学法律系、经济系、其他学术研究机构保持着长期的、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全国司法界以及法学界知名人士的指导和支持。

与众多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建立了持久、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同时与国内各地区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的协作关系,形成一个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网,使的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至以华南为中心的国内广大地区。

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和辅助工作人员队伍,拥有优良的工作环境、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文字处理设备,以及浓厚的法律人文氛围。建有自己的法律信息收集和更新系统能及时收集和处理海内外各方面的法律和经济资料和数据,定期对中国经济、社会以及司法状况作实证调查研究,并及时处理形成报告,为企业或各类机构提供包括经济和法律在内的决策依据,同时将研究结果不断充实本所律师的知识体系,为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做出坚实保证。

我之所以选择,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的上述成就令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一)实习目的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通过协助律师咨询和律师开庭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由于这三个月来的锻炼,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因为律师需要的是信手拈来,应付自如。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虽然这次实习中跟随律师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我还是尽量把握。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三)通过各项实习工作及时记录实习心得,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喜欢讨论,更喜欢与律师讨论。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比如实习期间我写了比如对证据规定、审判委员会、法院开庭等问题的思考,我都写下了分析。我发觉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确实很有趣。

(四)非诉讼业务在法律行业中的重大前景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有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而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弼信律师事务所与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转让、国有资产管理、股票证券、银行业务、企业破产、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服务。这些项目的标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诉讼业务市场之大。

(五)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弼信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六)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3、不要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弼信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我会继续努力,做到!无论现在的我活得怎么样,相信我可以活得更精彩。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四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虽然正式实习是要在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才进行的,但我抱着上进的心态在大二过后的暑假里就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实习了,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国傲。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国傲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吴局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作为还没有毕业的在校生而言十分的陌生,况且我还只是个大二学生。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王建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王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如帮沈在林律师去嘉兴车管所查车籍档案,也跟着应律师、周律师去平湖、桐乡、乍浦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应聘事项订立本合同:

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____专职律师;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专职律师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按下列第(一)项确定:

(一)乙方的月工资为_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_________。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一)遵守《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律师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四)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规范的不当请求。

(一)支付规定的报酬及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对乙方违法违纪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由甲方出资,以乙方名义为乙方缴纳医疗、养老保险。

甲方的出资,均由乙方办案提成中扣除,也从乙方办案中产生。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离所,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是否同意乙方离所作出答复,如果同意乙方离所,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________区厅、律协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六

暑假期间,我开始了在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为期一月的实习。一次专业知识的考验与积累,一段高端生活的体验与感受,一份可贵友情的培养与收获……这段生活留给我良多启迪。

一、每一项经过你的事务都要有自己的思考。

七月下旬的一个周五下班回家,心想终于可以歇口气,利用周末好好享受一下想象中安逸的暑假时光。然而,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后,发现peter的一封邮件,告知需要调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方式。自己只好一边以“实习机会来之不易的理由”安慰自己,一边着手开始调查。当天晚上,我尽可能全面地查找了相关法律法规,把具有价值的部分剪辑成一个文件发给了peter。

周一早上,第一轮“轰炸”袭来。peter刷门卡进入办公室,径直来找我谈话。我知道该返工了,原因是上周末找的条规中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太不明确,不具操作性。于是,我转而搜集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案例,经过筛选,我整理好尽快发给了peter。

周一下午,第二轮“轰炸”袭来。peter打电话叫我到他办公室,咖啡的香味让我警觉了起来。果然还要返工,但那天peter的一段话打消了我所有的不满和无奈。“我是没有时间来看你给我的这么多案例的,从网上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案例,不尽其数。但是却对我们的工作没有本质性的帮助,你要做的工作不是搜集,而是分析!”我重新回到座位,对照繁杂的法条,仔细归纳各案例中股权计划的内容、形式、操作程序等等,最后分析总结出一套通用性的股权激励计划起草方案,发给了peter。

至此,在经历两次受益匪浅的“轰炸”后,本项工作圆满结束。

我们每天会处理各式各样的事务,而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是否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复制一遍,而在于是否注入新鲜的思考和结论,是否事情在经过你后得到本质性进展。只有具体的分析和考虑才能够使你的价值释放出来,因为每一个环节,既然存在就不会多余。社会尊重机械的劳动,但社会的进步却是能动思维的结果。我们所有的社会成员也一样,在尊重简单劳动的同时,更希望自己可以拥有更高的视角,更深入的理解。

二、严谨细致地工作。

jaclyn做的一项关于评标标准的研究需要我帮忙,我的工作主要就是落实综合评标法中地方化(localization)的具体参评内容以及提高该项评标因素的途径。

在查找了众多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后,均没有“地方化”这项评标因素的描述。我开始感到奇怪,和其他同事商量也没有任何收获。我打算重新回到原文件查找线索,由于原文件是英文写作,所以我有理由怀疑翻译出现了偏差。再想到“地方化”似乎带有某种地方保护色彩,我尝试换用更加合适的翻译方式,选择了“本地化”。事实证明,虽然资料仍然稀少,但至少可以有所参考。

我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告诉jaclyn,在她的启发下,我开启新的工作途径,由原来的互联网搜索和法规查找改为电话咨询。这样,通过与相关政府部门、招投标协会、其他法律咨询等等多种途径开始广泛搜集资料,事情摆脱起初步履蹒跚的状况,逐渐明朗。

细致地工作,表明你需要从多角度看问题、发散式思考问题、最后多途径地解决问题。工作的内容千差万别,但无论哪种,都需要你有清晰的思路和开放的心智。归根到底,在工作的时候,我们必须全神贯注、兢兢业业,只有这样,才能顺利推进项目、处理事情。

三、真诚付出才会有回报。

这里要提及我在实习期间单独完成的最大的一个研究项目,那就是探讨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完成一部法律备忘录。

这部法律备忘录涉及的文化行业有电视、广播、电影、书籍、期刊、互联网等,查阅涉及国务院、商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众多部门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定、补充条例。同时外资企业包括外资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三种形式。我需要针对文化领域的每个行业对比各种法律法规,并分别按三种外资企业形式分析,最后得出详细的结论,以便今后该类法律咨询的操作。

于是,在整整一周时间里,我从查找、编辑、装订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资料,到询问国家部门、同事等相关问题,再到最后写作、整理。就这样一步一步,以最诚挚的心态,怀着对工作的热爱,我顺利地完成法律备忘录的制作,并得到同事们的肯定。

事后总结,发现心中的真诚对工作的开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无所吝惜的付出不会带来任何不快,反而,在工作时不会捉襟见肘、蜻蜓点水,畅快淋漓的感觉在这里真切体会。付出就会有回报,这句古老的话印证了它的准确,同时也让那些忘记这条真理的人们重新醒悟过来。

四、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

在实习期间除了纯法律工作外,我也做些行政工作。然而行政工作往往会比较枯燥,比如整理名片一类。一个初具规模的公司总会寻觅各种机会开展业务,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也不例外,需要将各方面资讯进行整理,为以后的合作提供便利。我实习期间,输入了华东、华南和北京地区的上千张联系人名片,分别用中、英两种输入方式。这是项无趣的活,但它却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事实上,我发现身边忙碌的国际著名律师们也在从事类似微小却必须的工作,比如打字、记账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我相信正是他们的这种积累的习惯汇成了今天的成就。跬步积千里,滴水汇成河。所有渴望做大事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都应该脚踏实地、厚积博发。好高骛远是成功大忌,勤奋求实乃成大器。小时候知道的这些道理,不会忘记,但如果没有经过亲身体验,我想就如硬塞给的食物,难以吸收罢。

五、新鲜感需用责任感来维持。

整个实习过程长达一个月,是我参加过的最长的一次实践活动。或许刚开始的一两周,在好奇心的引发下,我活力充沛、干劲十足。往后的几天里,我也会想偷懒、想回家,然而每当如此,比新鲜感更加有力的责任感会悄悄占据我的思想,我知道,手边的工作不能就这么丢下;我更知道,这只是我人生中的一小步,还有很长的路需要一步步走过去。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仅仅完成新鲜感刺激下的那部分事情,因为,我们生活在人群里、社会中,我们需要坚守自己的诺言,需要完成自己的使命。责任感,应该自始至终。

实习生活的一幕幕浮现于眼前,这些片断带来的点滴感悟使我受益良久。感谢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感谢所有关心过我的人们!

20xx年大一的暑期实习结束,然而,这只是人生道路中一个小小的驿站,希望自己能够承载着今天的收获,实现明天更伟大的梦想。未来的路在延续,无限延续。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七

20xx年6月20日是我于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正式实习的第一天,翻阅已经写满日常记录的两个厚厚的记事本,浏览着自己分类汇总的案卷材料,这些点点滴滴积累的文字镌刻着我实习成长的经历。在拥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时,更觉今后执业生涯中责任的重大。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此做一份简要的个人总结。

自从xx年9月至20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其间在法院实习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20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20xx年3月经过几次面试后,我最终选择在一位有着十几年执业经历的律师身边做助理。最初几天我主要通过电话营销方式联系并预约潜在客户,随后接受指导律师交代的写书任务。我以平均每天两个专题的形式做着写书的工作,直至20xx年8月22日该书基本定稿,我与指导律师合作撰写的这本书最终于20xx年3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名为《银行借款合同风险管理》。虽然拿到正式图书时意外的发现没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

担任律师助理3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习律师的身份。实习期间,我参与办理的案件主要有:赵卫与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王丽佳与高智博其他所有权纠纷(婚前房产纠纷)案、李洪华律师诉80家政府信息公开案、上海三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上海苑园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富跃实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张帆与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上海天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姜艳芳劳动争议纠纷案、朱跃明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与立信会计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等等。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我在110法律网站上注册为会员,利用平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习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八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

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执业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实习指导律师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

执业年限: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第二条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实习指导律师应当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三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完成指定任务。

第四条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誉,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实习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

第五条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重,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实习。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规范》,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七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

2.遇到法定、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遵守《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

1.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对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实习鉴定书》;

第十一条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协议双方就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问题约定如下:

1.实习人员任实习律师期间,按照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考核办法计算报酬,但不得低于丽水市最低工资的标准。

2、实习律师事务所为实习人员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第十三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实习协议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协议期满,自动解除;

3.协议双方或一方出现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的行为,本协议可以单方解除;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协议及附件共3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实习人员1份,实习律师事务所1份,审核登记机关1份。

实习人员(签章):

实习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签订地点: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九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实习总结《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总结》。

200*年**月**日早晨7:00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9:00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120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11:00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xx年10月20日1:00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20日3:40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200*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11月12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12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200*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河津市黄河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王中婵律师致谢,并感谢事务所所有的律师老师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指导,以及对我的实习的支持。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此次实习是由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03级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河津黄河律师事务所。

在河津黄河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里,在我的指导老师王中婵律师带领帮助下和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我顺利的完成了此次毕业实习的实习任务,并取得了令我终生自豪和骄傲的成绩。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其实,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每个人除了用专业解答以外,我们还得用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还好,我实习的单位里的每一个人都具有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团队合作也不赖,更让我高兴的是我的指导老师是事务所的骨干律师并且案源很多,她本人的业务水平也非常高,我可以跟她学习的东西很多。在黄河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柴主任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作为还没有毕业的在校生而言十分的陌生。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王中婵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王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在帮他们一些简单的事时,我也学会了很多的东西。

以前对法律工作者仅仅是一种盲目的崇拜,认为他们的工作就仅是简单地上庭给别人打官司。在经过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我加深了对此行业,及此工作的了解,对真正的法律工作者有了初步的认识。他们平时的工作并不是简单地上庭打官司,更多的时间,他们是在接受群众的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分析问题,整理案件材料,针对案件找出法律适用……在平时的实习工作中,各位老师的崇高的正义感,分析案件的缜密思维,使本人受到有很大的启发,更明白了应该使用法律的利剑去保护合法的权利。

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是担任助理的工作:协助进行整理卷宗,整理证据材料,出外递送材料,取证,立案;偶尔也进行文书的写作等文员工作。整理卷宗是向各位老师工作学习最好的途径,因为卷宗往往详细地记录着一个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法律工作者对案件的独特分析及法院对案件的判决。仔细来研究卷宗,当遇到问题的时候及时与老师进行讨论,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认识和增强了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整理证据材料需要异常的细心,什么材料作为什么理由的依据,什么材料是有用的,什么是没有证明力的……都考验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本人丝毫不敢马虎。递送材料、取证等工作虽然在真正的法律工作中并不显眼,容易被忽略,也往往是实习者最不愿意干的,但是经过其中的实习,却能使人进一步了解到工作的程序方面的问题,有了更好的面向社会的经验。文书写作则是一项既锻炼头脑,又锻炼文笔的工作,可以很好增强自己的笔头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曾试过整理卷宗出错,而延期了出错卷宗的归档工作,在老师的认真指导下,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太大影响。两个多月的实习,增强了本人综合的实践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深刻的体会到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并不像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那样简单,那样单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既复杂,又尤为重要。人际关系是一种很重要的自我资源,在平时要经过很好的积累,学会很好地同同事们相处。即使在平时拉家常时也要注意,因为作为一名实习生,同有自己一套的社会生活规则的老师们毕竟还要比较大的一段距离,过分地耍熟,过分地害羞都是不恰当的。艺术地处理人际关系,利用好人际资源,是工作能取得成功,工作起来事半功倍的一个重要因素。实习期间与法律工作者和一般的工作人员的相处,使人受益匪浅。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直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独立办案的素质和团队合作的能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这次让我着迷的司法实习,因为它是我工作、学习的集中体现,也是我端正心态、提高自己能力的平台和机会,我必须毫不保留的珍惜它。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还不够扎实、经验不够……使我对这次司法实习留下了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最后,我要衷心的感谢河津黄河律师事务所所有的律师老师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老师王中婵律师给了我做人的道理。作为一名政法学生,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一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律师事务所。

在xx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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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二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江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第二条合伙人: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方式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本所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报告、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四)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五)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强制退伙及财产处置;。

(七)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八)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为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上旬。经2名合伙人或主任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合伙人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合伙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并说明会议主要议题。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记录上签字,由全体合伙人指定某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查阅。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二)第六条所列(二))、(八)由与会合伙人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本所日常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分工协作,具体分工由合伙人会议议定。

第十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十一条收入分配采取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二条本所设立合伙人公积基金,公积金按年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按照利润总额的5%提取,本所年度收益为亏损时,不提取,公积金的使用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公积金提取总额满50万元后,不再提取。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第十三条可分配利润和亏损承担。

(一)本所年度收益为盈利时,在提取各项公积金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分配,如出现亏损,则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责任人首先应承担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四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律师或其他人员入伙,其他人员可以采用隐名合伙的形式入伙。新入伙成员,需经一名合伙人推荐,并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平等协商,以上五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三年内不得提出退伙,如擅自退伙,则视为自愿放弃在本所的所有权利。三年后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处理合伙财产: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第十七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四)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清算机构应当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

第二十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签字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人会议另行议定,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与本协议具有共同的效力。

合伙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三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一周即将结束,但现在犹记得第一天去律所报到的时候的那份忐忑的心情,为了这一天,提前一个礼拜我就开始做各种准备,包括服装、心理等。对于律所,我有一种莫名的情愫。现实生活中从没踏入过律所,所以视频中律所的形象在我脑海中留下了唯一的印象。为了避免迟到,第一天我便早早到了办公室门口等待。当有人来时,还以为是主任方老师,结果是宋姐,才知认错了人,但随着闲聊,我们渐渐熟识,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实习生活。

方律师是律所的主任,她为人和蔼,亲切,并且还很年轻,但却给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虽然她一直让我把她当作大姐姐看待,但是我却不自觉的会把她当作是可以教我很多东西的前辈,给予了足够的敬重。然而缺点就是这样子我跟方老师不能轻松的谈论话题,每次在她面前都会缩手缩脚。

宋姐是律所的实习律师,初入门时就由宋姐教我一些简单的实务,例如写法律文书、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等。虽然所里有固定的模板,但是由于是根据判决书等写法律文书,故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我仍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宋姐的指正和帮助。

在实习的第一周时间里,我的主要工作就是适应。适应律所的节奏,适应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为了适应,我每天就都会跟在宋姐后面看她如何进行实际操作。可以说,第一周的日子比较闲适。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在上周的基础上,本周我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写法律文书。当然,也有一些突破,我开始走出办公室,跟宋姐一起踏入那些跟工作有关的场所,比如去工商局调取对方公司的资料,去公安局调取户籍资料,去民政单位调取相关资料等。这些工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与繁琐,当然,持有律师证或者实习律师证就更方便了。这是对于户籍在奉献南桥的当事人而言,如果不是当地人,我们还要去很远的地方调取相关证据,曾经有一次我们几经周折才调取到户籍资料,只因两镇合并后有一些麻烦之处。还有一次,我们为了证明对方公司在奉贤有实际营业地而方便在奉贤法院对其进行起诉便找到公司地址对其进行拍照取证。过程很辛苦,但结果很开心。

在这周里,主任不在时,宋姐就想让我自己接待一下来的当事人。她刚有这个想法,就有当事人上门进行咨询。因为自己在学校里成绩比较好,虽然心里很忐忑,但自信可以抵挡一段时间。然而事情发展远不如我预料当中的好,当当事人问出关于工伤的问题时,我竟然发现脑子里没有任何的信息可以供我调配。最后只能由宋姐接待,这对我而言是很大的打击。也直到此时,才深刻的理解了理论和现实的差距。故决定从那天开始按照实践的要求扩充自己在相应领域内的知识,当晚便在书店买了工伤、合同、交通事故方面的书籍进行学习,希望借此机会能够使自己跟得上实践的脚步,可以符合律所对于一个实习律师的要求。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在上周工作的基础上,这周终于开始接触较为完整的卷宗。刚开始较为简单,只要按照之前观察后学到的顺序进行整理即可。印象较为深刻的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在奉贤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均递交了相关材料,档案比较厚重且繁琐,而且时间跨度较大。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整理一份档案上交给他,还须整理一份档案由律所自己备案。由于档案袋里文件重复、缺漏较为严重,故要识别有用材料,并须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补缺漏文件,于是学会了收发邮件,学会了怎样借助其他机构或单位满足律所的需要。工作完成后,又按照律所要求进行了归档,该案整理极考验做事者得耐心,不过庆幸的是自己做到了。

本周的另外一项工作便是登记案号。登记案号指的就是只要对方当事人是保险公司的案件,我都必须记录在案,根据判决书体现出来的信息,记录钱款事项等,并在特定时间即将来临时提醒律所的主办人员查证是否收到对方当事人的款型。整体来说,较为简单。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本周的主要工作仍然是整理卷宗,但整个过程中仍需要做之前几周的工作,因为本周卷宗的整理是完整的、体系的,而之前我都是单独的、孤立地做着律所老师交代的任务,如法律文书写作、调取证据等。但整理卷宗以后我的这些工作就连贯了起来。比如一个案子,在起诉之前,我写了起诉状,调取了该案所需要的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归类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还需要列出详细的损失清单、对其住院治疗的各种费用还需要归类整理。记得有一次助理让我把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进行粘贴,我以为都是住院期间的各种费用单据、病历卡等,没有什么性质差别,但后来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些证据不得不裁剪开重新粘贴。因为这些证据本应是按照营养费、住院费、护理费等性质不同的费用进行归类整理的,而不应混杂在一起,这样计算损失清单时才会更明了,更有说服力。等到案子结束后,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来我便是按照顺序对其进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记卷宗流程以后,不仅可以帮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时在案件诉讼期间还可以帮助自己查漏补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准备好,或提醒其他实习生把文件准备好。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这周我终于开始走出办公室,而更多的与法院、法官接触。随着渐渐主动,我便开始要求陪同办案律师一起去开庭,当然,我是旁听人员。在刚开始的一两次旁听中,因为我的要求比较突然,他们并未来得及跟我讲案件概况,所以在法院旁听时感觉云里雾里地摸不到头绪。但在之后的旁听中,我基本上都是事前了解了案件概况,庭审中又做了较为详细的记录,回来后又上网查相关问题,故对案件便有了较深的了解并收益颇多。记得较为清楚的一次,是一起工伤案件,因为对方代理律师与方老师曾有过合作,再加上法官从中斡旋,大家便选择了调解。在调解时,我跟另外一个实习生积极献策,再加上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亲身参与审理中的案件,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这不同于校内的模拟法庭。在校时,我们始终想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并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决结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灵活性。同时,因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师,他们都熟悉庭审流程,故在审理中,往往简化了一定的程序。即使如此,旁听并参与案件还是给了我很长时间的积极性。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这周开始,我逐渐接触立案和申请执行工作。二者都是程序性的事项,比想象中的简单,但一开始,自己仍然是有一些不足。例如,在刚开始整理立案材料时,可能会发生缺漏和顺序不对的情况,如送达信息联系卡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位置与顺序,以及该案起诉书的写作等。于是,在最终前去法院立案时就会反复地询问律所的其他人员材料是否还有其他任何问题,得到他们的肯定答复后,才决定出发。在之前陪同其他人立案时,他们偶尔会被法官批评,甚至在立案庭就直接被退案。故自己孤身一人前去时,心里不免有些忐忑,并且万分的小心翼翼。不过幸好我理的案件较为简单,材料准备的较为合理,才最终顺利通过。

申请执行方面,刚开始填写申请执行表中的申请执行内容时总担心缺漏,于是根据判决书中判决部分详细罗列并询问律所的主办人员某项钱款是否到账才敢往上填写。于我而言,法律无疑是权威且严肃的。记得有一次申请执行时,只因当事人签名位置不对,申请便被退了回来,然而很郁闷的是,申请是当事人的意愿,因程序不对,法院又不能选择相信我们,只能把材料带回重新要求当事人填写。由此可见,实体性权利固然重要,程序性事项也容不得出现任何纰漏。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本周我又迎来了一个新的突破,心情肯定是倍加激动的。从与唐姐一起接待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开始,一直到案件审理结束,这也是我第一次完整参与一个案件,之前总是参与案件的某些片段,始终贯穿不起来。这次的参与无疑使我更加充分的了解了办案的细节流程以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和体现。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涉及特别侵权问题。当事人是一名爱跳舞的小学生,结果在邻居家玩耍时被折断的烟囱砸伤了一只脚,两根脚趾被手术截取,这对于一个爱跳舞的小朋友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从看到当事人惨不忍睹的照片开始,我们的心便深深陷入在其中。去出事地点、当事人所在学校取证,整理卷宗,准备起诉的材料,立案,一直到法院旁听。其中更是在律所参与案件的讨论,本来按照当事人父母提供的陈述,我们两个刚进去的想的是从违规建筑、随意扯晾衣绳等角度出发深入案件,但不容易取证且可能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否认。当讨论时,听到律师们的发言才知道自己才疏学浅,竟未想到从特别侵权角度出发。参与完整的案件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内心蠢蠢欲动的法律使命感深深被激发了出来,激动地想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弥补,维护其更多的权益。

实习内容及完成情况:

本周基本上是重复上几周的工作,法律文书写作、法院案件旁听、整理卷宗等,每天都在很认真的做着前辈们交代我的任何事情,并从中受益颇多。故想到要离开,心里有一些不舍得,想到他们对我的好,就觉得很难过。他们教会了我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并经常鼓励我要自信、要主动。真的很想对他们说声谢谢,谢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从刚开始对律所工作的懵懂成长到可以熟练掌握让我做的每一份工作。即使曾经有很多不足之处,他们都选择了包容,并谆谆教导,没有一丝的不耐,选择用最真诚的方式让我适应工作的环境。他们是我即将步入社会时的启蒙老师,让我更加坚定了在法律道路上前进的信念。同时在律所的工作更让我了解了理论和实践的差距,有些问题本看似简单,却让我深深受挫。有时觉得相关知识已经掌握,但在运用时却不知从何着手。有时接触的问题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因为在大学甚至司法考试中都没有很多的涉及。所以,我们不能以大学理论学习的经验来挑剔律所的实务工作,而应该去适应律所,去学习或者巩固律所实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和知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无论理论多么高深,始终需要深入于实践才能发挥它本来的作用。寒假前后,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锻炼自己,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利用集中的空余时间,走进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实习。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这个难得的机会使我付出了足够的认真。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代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有了初步的提高。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

***律师事务所是于20xx年注册成立的新生律所,有2名执业律师,2名实习律师,3名律师助理。该所主任之前曾长期在他所做专职律师,精通工伤、交通事故、合同、刑事辩护等。

我作为一名实习生在该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性质和程度基本上是循序渐进的。从刚开始的复印、打印、传真等琐碎的工作到写法律文书,去工商局、公安局等调取资料,整理卷宗并及时补缺,再到去法院旁听、立案、申请执行,最后到跟踪案件、提供帮助等。可以说我的工作内容丰富而充实,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理论中不曾出现的知识,也学到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并且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法律文书写作。

刚开始写法律文书,基本上都是方老师或者宋姐拿着材料给我看,然后根据材料跟我说一下大概要写的内容,再由我自己编辑。等到熟练和了解了这些文书的模板后,方老师和助理就渐渐把截止到写文书时刻的现有证据和其他一下材料拿给我,让我根据这些证据自己组织语言和把握文书内容,比如起诉书、答辩状、上诉书、律师函等。通过法律文书的写作,我了解到在一个案件中间,代理律师注重的是哪些细节问题,并如何通过现有证据最大程度的使代理的当事人获益。

(二)通过整理卷宗及时补缺,并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整理卷宗之前,我都是单独、孤立的做着律所老师交代的任务,如法律文书写作、调取证据等。但整理卷宗以后我的这些工作就连贯了起来。比如一个案子,在起诉之前,我写了起诉状,调取了该案所需要的当事人的信息材料,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归类排序,交通事故的案子还需要列出详细的损失清单等。等到案子结束后,所有的材料又都交到了我的手中,接下来我便是按照顺序对其进行整理,以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熟记卷宗流程以后,不仅可以帮助快速整理卷宗,同时在案件诉讼期间还可以帮助自己查漏补缺,把需要的文件材料都准备好,或提醒其他实习生把文件准备好。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三)通过跟随律师旁听庭审,立案、申请执行等增加与法官的接触。

审过程中做了较为详细的记录,故对整个案件较为了解。在调解时,我跟另外一个实习生积极献策,再加上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亲身参与审理中的案件,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这不同于校内的模拟法庭。在校时,我们始终想着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并且基本上所有案件都是以判决结束,故失了真正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灵活性。同时,因为大部分真正案件中都有律师,他们都熟悉庭审流程,故在审理中,往往简化了一定的程序。

立案和申请执行是程序性的事项,但即使如此,刚开始时也是会有一定的失误,会被审查的法官批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对过程中的某些细节问题印象更加深刻,失误也没有重复犯过。

(四)通过完整跟踪案件,提高自己的实务能力。

从与唐姐一起接待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开始,一直到案件审理结束,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参与一个案件。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涉及特别侵权问题。从看到当事人惨不忍睹的照片开始,我们的心便深深陷入在其中。去出事地点、当事人所在学校取证,整理卷宗,准备起诉的材料,立案,一直到旁听,其中更是在律所旁听、参与案件的讨论。参与完整的案件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内心蠢蠢欲动的法律使命感深深被激发了出来,激动地想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弥补,维护其更多的权益。

(一)应积极主动地学习与思考。

为是何其的愚蠢,浪费了大把的实践,也任由学习的机会从身边无数次的溜走。前后对比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主动学习和思考的重要性。

(二)理论与实践有一定的差距,应避免眼高手低。

在律所实习的过程中,有些问题看似简单,却让我深深受挫。本来凭借在校的成绩和努力,我自信的认为可以对付一些初级的问题,但在实习过程中却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觉得相关知识已经掌握,但在运用时却不知从何着手。有时接触的问题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因为在大学甚至司法考试中多没有很多的涉及,比如工伤的伤残级别赔付问题。我们不能以大学理论学习的经验来挑剔律所的实务工作,而应该去适应律所,去学习或者巩固律所实务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和知识,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这将成为我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结语。

这三个多月不算漫长但很充实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增强自信心。我要感谢***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我相信自己。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四

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接触、知悉、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以任何形式侵害,根据《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责有关的保密责任。

2. 乙方对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不明之处,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甲方的商业机密。

4. 乙方除为了甲方工作需要外,未经甲方授权的,不得泄漏、告知、传授、公布等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甲方的上述任何保密信息。

5. 乙方为了工作需要,经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乙方不得以不恰当的方式使用。

6. 乙方应当妥善、谨慎的保管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包括书面、电子等形式)。如有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地告知甲方,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发生。

9. 乙方禁止在自有物品上记载、下载、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10. 未经许可,乙方不将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

15. 乙方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16. 乙方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17. 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一切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删除或将载有甲方的保密信息载体归还甲方。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盘。如乙方载有甲方的保密信息的载体属于自有物品,并且该载体上的甲方保密信息无法通过删除的方式防止扩散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乙方一定的数额的劳动报酬后对该载体予以回购。

18.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乙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指控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上述费用和赔偿金额。

19. 乙方根据谨慎、诚信原则应当承担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保密义务实行奖励举报者和惩罚违反保密义务者的制度。即凡是接到举报违反保密义务经查实的,甲方视情况对举报人实施人民币 至 元的奖励;对违反保密义务但未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甲方视情况扣除违反保密义务者工资报酬 至 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费用。甲方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可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50%,报酬总额以甲方财务部门核发工资记录为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报酬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离职后直到甲方宣布保密信息解密或甲方的保密信息实际公开时止。

第六条 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各项义务,故无需另行支付保密费用。

需乙方在此处手写以下内容:

我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审阅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明白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乙方(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接触、知悉、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以任何形式侵害,根据《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3. 甲方在资产转让时,所获得的第三方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4. 甲方新不良资产项目购买前的尽调和购买后的处置尽调内容;

5. 甲方不良资产项目管理模式、建立的数据库及通过第三方购买的信息等;

7. 甲方的管理秘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奖惩考核材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管理性文件(作业指导资料、记录表格等)。

第二条 乙方承诺遵守以下保密义务: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责有关的保密责任。

2. 乙方对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不明之处,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维护甲方的商业机密。

3.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处置不良资产项目,并将处置项目的成果和资料上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 乙方除为了甲方工作需要外,未经甲方授权的,不得泄漏、告知、传授、公布等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甲方的上述任何保密信息。

5. 乙方为了工作需要,经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乙方不得以不恰当的方式使用。

6. 乙方应当妥善、谨慎的保管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包括书面、电子等形式)。如有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地告知甲方,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发生。

7. 乙方未经允许,不得以查阅、询问等方式刺探甲方的保密信息或以复制、复印、拍照、摄录等方式记录甲方的保密信息。

8. 乙方不得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向第三方披露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9. 乙方禁止在自有物品上记载、下载、复制甲方保密信息。

10. 未经许可,乙方不将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等带出甲方办公场所。或提供给竞争者或有竞争可能的单位和个人。

11. 乙方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甲方的机密文件、资料,不得将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乱丢乱放。

12. 乙方不得携带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材料探亲、访友,不在公共场所或亲、朋友中谈论甲方的机密。

13. 有客户来访,不得当众谈论甲方内部事务和保密信息。不得随意向客人提供甲方的各类文件。

14. 乙方因工作需要打印、复印涉及甲方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合同协议、工资、劳务费用等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之后,印坏的纸张应及时销毁。

15. 乙方保证下班后电脑上、桌面上没有记载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及纸张。

16. 乙方发现甲方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17. 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一切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删除或将载有甲方的保密信息载体归还甲方。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盘。如乙方载有甲方的保密信息的载体属于自有物品,并且该载体上的甲方保密信息无法通过删除的方式防止扩散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乙方一定的数额的劳动报酬后对该载体予以回购。

18.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第三方的保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乙方因此遭受第三方指控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上述费用和赔偿金额。

19. 乙方根据谨慎、诚信原则应当承担的其他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保密义务实行奖励举报者和惩罚违反保密义务者的制度。即凡是接到举报违反保密义务经查实的,甲方视情况对举报人实施人民币 至 元的奖励;对违反保密义务但未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甲方视情况扣除违反保密义务者工资报酬 至 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费用。甲方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可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50%,报酬总额以甲方财务部门核发工资记录为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资报酬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离职后直到甲方宣布保密信息解密或甲方的保密信息实际公开时止。

第六条 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各项义务,故无需另行支付保密费用。

需乙方在此处手写以下内容:

我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审阅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明白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无欺诈、胁迫等情形。

乙方(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五

理论应用的`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也许在法学理论的角度,我们没有办法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去检验自己的真实水平时,由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所引发的感悟必定不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实习是我们大学学习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们的实习时间是20xx.2.28年至20xx.4.8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我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的完成了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我选择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涉及各部门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明。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林兴来律师(实习)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六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可以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2000字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

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

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想到这些,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正确认识到了哪些东西是我所缺乏的,哪些东西是我要重点学习的。这次的实习工作成了我学习的指路针。来年的寒假,我还会找一份实习工作,因为知识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实践得来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通过这次的两个多月的实习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

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

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

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今年暑假,我在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周的短暂实习。在此期间,我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对某些具体案件的接触也使我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

通过实习,我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获得了一些实际经验,使平时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检验。在了解具体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的基础上,我对某些案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想法。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段内一旦深入到实践中去,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与匮乏,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便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缺陷,查阅相关知识,以求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此律师事务所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七

第一条本所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全体合伙人共有的执业机构。本所合伙人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份额享有事务所的全部财产、商誉和权利;共同对事务所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本所名称: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

本所注册地址:邯郸市滏河南大街58号。

第三条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所可变更住所。

第四条本所的宗旨是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执业品牌形象,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并以此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把本所办成享有良好信誉的一流法律服务机构。

第五条本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合伙人。

第六条本所的全体创办人为合伙人,他们是:

(一)侯振刚,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810635308;

(二)宋辛铭,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310327009;

(三)蒋继光,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510794236;

(四)李东,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200210522024;

(五)魏慧敏,女,律师执业证号:11204200011516221。

第七条本所的合伙人除应遵守合伙章程外,至少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伙人的基本条件;

(二)经管委会(或合伙人会议)核定,年业务收入达到万元以上;

(三)有能力承担本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

(四)认可并接受本所的发展宗旨和文化;

(五)愿意签署本所章程及本协议并承诺承担本协议确定的合伙人的义务。

第八条本所的合伙人由本所主任或三名以上合伙人以书面方式向合伙人会议正式推荐,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后产生。

第九条本所合伙人会议应就新吸收合伙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制作合伙人会议决议,交全体合伙人签署并报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后生效。

第十条签署本协议的全体合伙人承认本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在创办律师事务所时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并承诺不以本律师事务所章程和本协议规定之外的原因改变创始合伙人的身份。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

(一)享有本所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二)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报酬、分享利润和积累的权利;

(三)享有推荐新合伙人的权利;

(四)享有提议解除合伙人资格、聘用或辞退事务所律师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权利;

(五)依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义务:

(一)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向事务所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基本财产状况;

(三)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以其他机构或其他个人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从事与本所业务有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本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或声誉的活动。

(四)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私自分割、挪用合伙财产;

(五)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以任何事务所的资产或财产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六)不得从事除下列所述之外的社会兼职工作:

1、仲裁员;

2、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成员;

3、社会公益性兼职;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七)保守本所的商业秘密;

(八)出现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报告:

1、离岗时间超过一个月;

2、社会兼职工作;

3、出国、出境;

4、与个人有关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5、给本所或其他合伙人可能带来损失的事项。

除因工作需要且经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同意,连续离岗时间超过一个月,须提前十天向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报告并获同意;连续离岗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需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会议)报告并获同意;但因病离岗不受前述报告时间的限制。

(九)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并签署会议记录;

(十)法律、合伙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出资和分配。

第十三条本所的共同出资为十万元,由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在签定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按20%比例出资:

合伙人在提交出资后,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合伙人的权利。第十四条本所不接受非合伙人出资。

第十五条归个人所有的不作为出资的财产,因本所业务需要需由事务所使用,则参照。

计算租赁费。具体租赁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十六条新增合伙人的出资根据本所当时资金积累及无形资产情况,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因合伙人变更、经营情况的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出资时,须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数额及增加或减少后各合伙人出资份额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十八条增加或减少出资的程序:

(一)由财务主管编制减、增资草案;

(二)于合伙人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草案提交给各合伙人;

(三)合伙人会议讨论、表决。

第十九条增加或减少出资的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加或减少出资的原因;

(二)增加或减少出资时的资产负债表;

(三)增加或减少出资的数额;

(四)现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五)增加或减少出资后,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六)增加资金的用途或减资的.资金来源;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条本所收入分配按照合伙章程确定的财务政策进行。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利润分配原则是:

第四章财产。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事务所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本所的合伙人对本所的全部无形资产依共有的原则,享有财产所有权。各合伙人对前述无形资产享有的份额,依据确定。但前述原则不适用于合伙人退伙及被除名的情况。对无形资产不可继承。

第二十四条本所的合伙人对本所的任何不可分固定资产,依据按份共有原则或合伙人约定的比例,享有财产所有权。

第二十五条本所合伙人因受其他合伙人对外的连带责任影响,遭受财产损失的,该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依据该债务的数额享有追索权。

第二十六条本所的合伙人有权要求检查本所财务记录,并有权要求本所主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及会计对任何问题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所在接纳新的合伙人时,应对本所的资产、债权及债务进行中期清理、结算和登记。新的合伙人对其加入之前本所积累的财产和债权享有权利,对其加入之前本所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在年中提出退伙的,该退伙人享有的财产份额,本所在年终结算后30天内支付。

律师事务所实习协议篇十八

*****于2012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7年至今在我所实习律师业务,现实习期满。

*****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基本功底,对不同案件能够提出不同见解的观点与思路。在工作中,能够较好地完成事务所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同事之间融洽相处。

在实习期间,*****能够积极参加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能把所学法学理论知识用于法律业务实践,刻苦学习律师业务,配合指导老师承办了多起法律事务,基本掌握了律师执业技能,具备了独立承办法律事务的能力。

在实习中,*****能够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考核意见为合格。

总之,*****具备了基本的`律师执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了作为一名合格律师的条件。

实习指导律师签名:

2017年6月5日

第 号 _______ __ :

此致

敬礼

律师事务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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