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调研报告范文(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03:57:02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范文(13篇)
时间:2023-11-23 03:57:02     小编:曼珠

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方法与过程、结果和分析等方面。报告的语言要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口语化或夸张的措辞。培养良好的报告写作能力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学术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报告写作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一

按照旗人大常委会的年初工作安排,12月5日至20日,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全旗13个苏木乡镇对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随着我国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而有所发展提高。自本届人大以来,我旗苏木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苏木乡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机和活力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展现。这集中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依法召开苏木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不断提高。苏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苏木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各苏木乡镇人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人大会议。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时听取和审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报告,审议通过选举事项。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不少苏木乡镇人大还在会前组织代表观察,开展调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召开苏木乡镇人大会议,保障了基层人大权力的运行,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创设“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平台,使代表作用的发挥日趋经常化。为丰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苏木乡镇先后创建了“人大代表之家”,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保障人大代表学习、议政有固定场所,有具体内容,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仍有部分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仍有不少地方的党委书记对人大工作不闻不问,不管不顾,一心只抓党委的中心工作。出现这种现象的根由主要在于某些基层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我国政治体制的认识尚有欠缺,还不能充分认识基层人大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所蕴涵的力量和优势。

2、苏木乡镇人大自身状况与行使职权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部分因年龄因素离开党政岗位到人大任职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职位变化后心理落差大未得到有效调整,对工作缺乏热情,不认真学习和钻研人大业务,工作无计划,活动无内容,被动地应付上级人大的“差事”。二是我旗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虽然都是专职,但均各自都分管一些政府的工作,有些人就“理直气壮”地以分管的工作繁忙为借口,将人大工作置之一旁,有的甚至主动争取包揽一些行政事务以显示自己的“地位”。有不少主席除开人代会外,基本在做党政工作。有人形象地称这种现象为“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三是有部分人大主席,虽然想干好人大工作,但是因为缺少必要的履职知识和技能,导致在工作中除了开每年一度的人代会和做好上级人大交办事项外,在闭会期间不能有效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以至于苏木乡镇人大给人的印象是无所事事。

3、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多数苏木乡镇人大没有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工作制度,闭会期间开展工作和代表活动更是无章可循。人大怎么联系代表,代表怎么联系选民,人大工作档案如何管理等基本的管理制度,多数苏木乡镇人大都没有建立起来。即使有少数苏木乡镇建立了几项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得到贯彻落实。

4、部分人大代表素质与履行职责的要求不适应。一些基层农民人大代表的民主意识和当家作主的自觉性不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水平较低,讨论审议议题的能力不强,不是当“听会代表”,在会上一言不发或人云亦云,就是当“本行代表”、“荣誉代表”,在会上“三句话不离本行”或只知举手表决。甚至在一届任期内不提一件议案、建议、批评或意见。这些代表很难代表选民行使权利,同时也影响了基层人大高质量地履行职权。

6、基层人大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对所开展的活动报道不及时,甚至不报道。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苏木乡镇人大开展了诸如代表视察、评议站办所、培训等活动,但是因为认识上的问题,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

三、几点建议。

1、加强苏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苏木乡镇党委应充分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对苏木乡镇人大的领导,是贯彻全旗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做好苏木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基层国家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重要途径。党委及各有关方面应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苏木乡镇人大的工作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为新形势下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苏木乡镇人大要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党委帮助协调解决。

2、加强苏木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配备各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实现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化,确保苏木乡镇人大工作能有专人心无旁骛地深入专研。二是加强对苏木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旗人大常委会应定期组织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一方面从理论入手,深入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从思想上提高其对人大工作的认识,使其能从制度的高度理解工作性质,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从工作技能入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提升其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能力。

3、配齐配全配精苏木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要彻底改变苏木乡镇人大因工作人员少,影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局面。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要为人大调配至少2-3名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对人大工作有热情、有干劲的同志,专门负责协助人大主席开展工作。

4、加强制度建设,使苏木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苏木乡镇人大上有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直接面对群众,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要有效地行使职权,提高效率,发挥作用,必须将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变成工作制度,使工作有序化。这一制度体系应该包括: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席团职责及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人大主席团成员职责,主席、副主席列席党委会及参与重大决策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小组组长职责,监督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学习制度,人大主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旗人大常委会要经常对各项制度及各个阶段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指导,以此为“抓手”推进苏木乡镇人大工作的全面平衡发展。

5、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一是提高代表对自身角色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使代表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知识,明确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使命,使其对自身的责任和使命有充分的认知。二是加强履职技能的培训。可以针对代表在履职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培训。如,针对代表议案中存在的写不好、说不清、看不懂等问题,聘请有经验的老同志就怎样依法撰写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专题讲座,使代表明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写格式、内容、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又如,在每次开展“三查(察)”活动之前,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法律,使代表在“三查(察)”活动中能够更好地把握角度,可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此外,以老带新,座谈交流,也不失为提高代表履职技能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好方法。苏木乡镇人大可以邀请老代表以自己的履行职责的生动事例向新代表介绍履行代表职务的方法和体会,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增强新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6、加强苏木乡镇人大的宣传工作。首先要提高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其次要提高信息员的写作水平和捕捉信息的敏锐感。再次要注重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功能。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的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十余年,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认识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的地位并没有显现出来。普遍存在忽视人大工作的现象。在农村,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一般要退居二线的领导安排进人大工作:“年纪大了不要怕,把你安排进人大。”有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自身对人大的性质、权力、地位、作用认识不够,认为乡镇人大有其名无其实,只是开代表会举举手而已,而且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得到发挥,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层层打箍做工作,要给组织安排的人员投票,少搞或不搞十人以上联名,真正体现不了代表的意志。以权带法,以言带法。因此,诸多的原因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更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中心。乡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一般较为繁忙,乡镇人大工作落在人大专职副主席的肩上。且专职副主席还分管有党委政府其他方面的工作。人大除召开一年一度的例会外。闭会期间的工作缺位。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时常难以到位。作为人大主席来讲他是党委书记兼的,他要考虑全盘的工作。在监督中有些事制约了发展,也是党委书记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乡镇人大工作不能圆满做到位。

(三)代表素质不高。代表问题是个素质问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一般不是很高。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其政治觉悟、道德修养、认识能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对宪法、法律法规、人大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代表能力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表达不出来。不能起到参政议政的作用。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当作是一种荣誉,而未当作是一种职务来履行代表职责。“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淡化。

(四)经费有缺口。经费问题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后勤保障。《代表法》对代表经费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但由于乡镇财政不景气,无法足额预算代表工作经费和人大工作经费。这是制约乡镇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瓶颈。

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把人大工作拿在手上抓。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就那么样得过且过,听之任之,没有打开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乡镇级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在乡镇一级基层政权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一种制度,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它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必须解决认识问题。

(二)党委重视。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领导重视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协调各方的作用,科学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使人大真正发挥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权利机关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善于把党委的意图依法变成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

(三)保障经费。经费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必备的前提条件。勿论乡镇财政如何困难,要确保人大工作、代表工作经费的落实。纳入乡镇财政年度预算。代表法有明确规定,乡镇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应重点考虑,不能忽视。有了经费保障,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三

按照舟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2019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

调查报告。

送到省人大、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1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

合同。

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2019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监督乡镇政府及下属部门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职能。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实践科学发展观、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保障渔农村三个文明和小康社区建设,从而更好地扎实推进“四个岱山”建设。

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受党委领导,而且多数乡镇人大主席有党委书记兼任,推进乡镇人大工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一是建议乡镇党委要统筹兼顾,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的地位、作用,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制定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范中,应规定人大主席列席党委会和政府重要会议,以确保乡镇人大能全面贯彻党委意图,了解、掌握乡镇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开展人大工作。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议县委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对乡镇党委的考核将乡镇人大工作的考值分提高适当比例,以增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责任心和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及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不断强调乡镇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乡镇人大一旦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或决议后,政府必须认真执行。三是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置,给较大乡镇(高亭、东沙镇)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人大副主席经几年考察,工作较好的尽可能亨受正科级待遇,专职人大副主席的次序应列于政府副乡镇长前面;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年龄可适当年轻化或离职年龄适当放宽,以保证其能基本任满一届。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奖励虽略有区别,但应基本相同,主席团工作经费要有保障。对较大的乡镇宜设乡镇人大办,若与党政办合署的,可由党政办副主任兼人大联络员。

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事关全县乃至全市人大工作的成效。由于上级人大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动力。一是县级人大要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可增加乡镇人大工作列会次数,促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今年为鼓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创新争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容在原考核标准上作了修改,增加按评估分值确定年度工作一、二、三等奖各一个。希望这个激励机制,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和完善,促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县级人大要关注乡镇人大实际困难,通过对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对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传达贯彻,督促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在乡镇领导班子的分工时,建议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尽量不要分管政府工作,特别是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工作,便于划清人大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不宜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和工作组负责人,让他们确保一半以上时间从事人大本职工作。对乡镇人大干部(联络员)的编制、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热心、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大的宣传、干部培训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建议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力度,把民主法制建设主渠道的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等内容列入宣传计划,并认真抓紧抓好,防止人大闭会期间无声无像的现象。建议县组织部门、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列入县管干部培训课程,提高干部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强调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和法律监督。建议县乡两级财政部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中的补贴,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确保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一是要把握科学发展的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和规划的落实,监督政府制定实施好各项具体措施;围绕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关注民生,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工作。二是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形式比较单一,既不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热情,也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因此,要积极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新路子。如:在人代会上增加专题审议内容,及时监督一些社会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方法促使代表提高撰写议案、建议的质量。在闭会期间要组织代表开展针对性强的调研、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三是发挥代表整体作用,增强监督力量。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注重学而为用,如:培训“在人代会期间如何审议政府工作”、“在闭会期间如何开展代表工作”、“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岗位上怎样起模范带头作用”等。乡镇人大要扩大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促进各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要督促政府对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增强代表透明度,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

(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依法规范是保证。

目前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法定的监督和人事任免职权,没有常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等问题,会影响乡镇人大政权建设,非常不利依法开展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巳把《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列入法规清理范围和计划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之际,建议县人大通过市人大组织撰写《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修正案向省人大提出,或者通过区域内省人大代表提出这方面建议,同时要求制定出台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监督条例、议案建议办理规定、述职和评议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成修订和完善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为加强乡镇人大这一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四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xx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主题。

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一是围绕规划发展抓监督。在开展计划和预算审议监督过程中,从有利于提升发展水平、推进项目实施、增强发展后劲出发,先后听取和审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在推进优势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22项,如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xx年财政预算安排方案的决定》,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县农村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贷款方案的决定》,推进了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为首届黔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我县的成功召开奠定了基础。二是围绕战略大局抓监督。在监督重点中着力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7项,在新农村建设规划、扶持种养殖业产业化发展、旅游精品打造和配套设施完善、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19项,努力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督促重点项目的落实。三是围绕法律实施抓监督。抓住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先后对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等15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反映较为集中的社会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等问题开展调查。如通过森林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内林木经营性禁伐制度,确保五年内除群众生产生活自用材外不批准任何经营性伐木指标,切实规范县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四是围绕社会建设抓监督。以基层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教育卫生、社会救助、劳动保障等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特别就城乡低保的管理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实施、教育两基攻坚指标任务的落实、失地农民安置、县城网吧综合治理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督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职。一是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32项。如先后督促县农业部门解决塘边镇群众杂交玉米种子质量问题,县国土部门办理落实白龙乡群众土地使用证问题,县水利部门解决牙舟集镇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等。二是强化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工作报告。通过采取会议交办、现场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察等措施,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县xx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58件,其中196件得到基本解决或纳入办理计划。常委会先后确定13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通过主任会议督办基本得到办理落实。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通过信访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85件,其中经审查转有关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60余起,120余人。对一些重大的信访案件,由主任会议督察督办,使一些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了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五

一、我乡人大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乡都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

二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我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

二、我乡为抓好乡人大建设,主要从以下几点来提高乡人大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用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在新的一年里,乡人大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统揽全局,紧紧围绕2010区人大工作的要点,部署工作、开展活动,保证镇人大履职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委核心,坚持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鹰瑞高速公路建设情况、向莆铁路建设情况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开展执法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有关执法检查。

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4.突出重点,听取汇报。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今年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卫生院建设工作,县法院执行工作、县检察院渎侦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会议认为有必要听取一府两院的其它工作情况的汇报告。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抗冰救灾工作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和参观学习三个文明建设情况,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四、有关建议。

1、切实增强乡镇人代会会议实效。

注意实效是开好乡镇人代会的基本要求。如果人代会会议只在形式上轰轰烈烈,而在实际上不解决问题,必然要损害权力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挫伤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提高乡镇人代会会议的实效,一是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乡镇人代会会议规模小,代表人数少,会期短,会议要突出中心,重点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二是从大会主席团到各种工作机构都要精干,不搞形式主义,会议程序要力求切实有效,不搞繁文缛节。三是必要时,可以对人代会上的各类报告进行票决,以增强决定的公信力。

2、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一是要使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履职行权提供方便。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着力抓好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代表素质,逐步改变乡镇人代会一结束,人大代表就失去联系和作用的现状。要关心代表的生产生活,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积极投身到人大工作中来。二是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围绕当地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组织代表开展各类调研、视察等活动,推动乡镇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倡导每个代表为经济发展提一个好建议,为选区办一件实事,协助解决所在村、组群众关心的一个热、难点问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广大群众融入到三个文明建设中去。三是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尽可能让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把意见和建议提出来,协调乡镇负责人在人代会议期中及时进行答复,会后跟踪办理情况,并在下次人代会上报告办理结果,增强对办理部门的约束力,增强办理效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乡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纳。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县乡镇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各乡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乡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乡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2、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式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不够健全。一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二是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三是人大系统干部职工的待遇上没能得到很好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有职务的得不到很好的交流,无职务的难以得到提升,至使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议、批准。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县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县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

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要使乡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第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第二,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加强乡镇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的年龄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交流使用的频率、级别、节奏上大体一样,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交流任县(区)级人大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三是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干部一致,不应有歧视。

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准备。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乡镇人大工作,近来,对我市7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深入了解我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市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7个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5名。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认真履行职权,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目前,我市在7个乡镇,均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分别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副主席;开设7个“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37个“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大主席担任负总责,组织实施开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总的来看,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基本健全。

(二)法定工作正常展开。一是依法选举人大代表。各乡镇基本能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工作,引导选民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依法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二是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市7个乡镇能如期召开人代会,听取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工作报告,能依法选举主席团、选举或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三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重要工作报告。

(三)履行职能紧扣中心。我市乡镇人大主席团能围绕乡镇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热点,较好履行监督职能。据调查,近年来,我市乡镇人大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等重要事项,开展调查、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整改落实。

(四)代表活动普遍开展。各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划分了代表活动小组,制订了代表活动计划,代表活动普遍开展。据调查,全市每年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乡镇人大达70%,乡镇人大代表平均每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2次以上的达80%。智新镇等乡镇均开展了“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白金乡大力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收获。开山屯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乡镇人大工作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存在模糊。一些乡镇干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存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模糊认识,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虚功,难做实,“意思意思”就行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乡镇人大宣传不足和人们对乡镇人大认识上的偏差。

(二)履职行权不够充分。大多数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4—5条,人均不到1条,有的甚至1条建议也没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只开展1次。对乡镇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

(三)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

三、

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人大干部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

总结。

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选民日”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最迫切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乡镇人大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的互联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探索研究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七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加强对代表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指导,保证代表所提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质量和水平。

(二)丰富代表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通过不断丰富代表的履职形式和活动内容,让代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神圣职责,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促使人大代表更好的发挥作用。

(三)严格考核管理,不断强化代表要求。要通过建立履职档案、向选区选民述职等形式,加强代表的考核管理,使代表积极履职法定职责,真真正正成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疏民怨的能手,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八

(一)文化程度全面提高。

从200x年开始,x县分配x余名大学、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200x年以后我县又多批次在毕业大学生中招录人员,安置转业、退伍军人400余人,进入乡镇干部队伍。目前,全县1341名在职乡镇干部中,大专学历1104人,占总人数的82%。由于大量高学历人才的注入,有效改变了乡镇干部文化素质低的现状。乡镇干部也由过去的干得多,想得少,逐渐转化为“理论思考多,付诸实践少”,这也给基层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年龄结构更加合理。

当前,我县乡镇领导有x人,其中45岁以下的领导x人,占乡镇领导总数的x%。45岁以下的乡镇干部(含乡镇领导)x人,占乡镇干部总数的90%,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年富力强,处于青壮年时期。由于年龄结构和成长环境等原因影响,当前较多的乡镇干部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或在农村生活的时间较短,往往表现出“岸上指挥多、俯下身子干事少,眼光向上多,心系群众少”,与农民和村社干部在思想沟通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工作上的认真程度不够。

一些干部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后,往往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年龄偏大后,总想有朝一日换个岗位,到县级部门去轻闲一下;一些年青干部认为自己具有年龄优势,文化程度较高,在乡镇工作有点“曲才”的感觉。因此,总会导致部分乡镇干部不能正确估价自己,不能处理好工作关系,抱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昏昏沉沉混日子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热心、不尽心、不细心、不用心、不安心。

乡镇干部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工作方法简单,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思考不够,采取的对策措施少,不能及时处置;有的干部虽然身在基层,却心在机关,到村社开展工作总是走马观花,根本不深入农户,不向农民了解实情,指导工作点子不多,汇报工作长篇大论,推进工作力度不大。

在乡镇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待遇不断上涨的格局下,乡镇干部的教育,乡镇的管理工作却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格局。细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观上,与某些乡镇干部学习不够、服务意识淡化、创新能力不强有关;客观上,与乡镇工作转型、乡镇干部管理弱化,乡镇领导的素质和能力不强等息息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乡镇工作转型,让部分干部不会干事。

一些干部普遍认为乡镇工作就是跟群众打交道,主要靠“和稀泥”,“搓汤圆”,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根本没有认识到乡镇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因此,乡镇干部从主观和客观上放松了学习和技能提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主要工作内容也从七十年代指导生产;八十年代催粮催款,刮宫引产;九十年代引企业,谋发展;到如今构建和谐,讲科学发展。

工作已经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取”到“予”转变,从“硬”向“软”转变。巨大的转型让一部分乡镇干部感到“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成”,以致工作上找不到方向,无处下手,无从使劲。

(二)激励机制缺少,让部分干部不愿干事。

由于受领导职数及干部选用体制的限制,乡镇干部发展空间极为有限。我县在乡镇建制调整时,将27个乡镇并为13个,乡镇干部领导职数大大减少,去年乡镇干部换届选举,全县仅有10多名乡镇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基本上是百里挑一;同时,由于“洋博士领导”和“空降兵领导”的不断增加,让一些自身素质优良的乡镇干部,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后,又时常面临年龄、学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而走上县管领导岗位的更是凤毛麟角,导致了乡镇干部政治前景变得短暂而且脆弱。

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一部分组织纪律较强,自觉性较高的同志也进入了“凭良心办事”、“凭兴趣办事”,随波逐流的状态。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九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从20xx年首先在xx镇和xx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xx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剥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20xx年起,xx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20xx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20xx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xx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xx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xx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

一季度,乡镇企业累计完成增加值473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1550万元,减少14186万元,同比下降23.05%;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2775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6315万元,减少18558万元,同比下降40.07%;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1298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9169万元,减少16183万元,同比下降55.48%;上缴税金651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013万元,减少3501万元,同比下降34.96%;主营业务收入127856,较上年同期的132094万元,减少4238万元,同比下降3.21%。

一季度,煤炭产量为131.29万吨,较去年同期的177.05万吨净减少45.76万吨,下降25.85%。由于受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煤矿整合及其安全整治等因素影响,彝良、镇雄、威信等主要产煤大县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煤炭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30年的努力,**市乡镇企业的发展已有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一是乡镇企业整体素质不高、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弱、融资困难、企业负担重。

二是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一产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不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二产业科技含量低、优势产业不突出、缺乏竞争力。

三是乡镇企业统计工作问题。各县区经贸局(乡镇企业局)基本上虽都有乡镇企业统计人员,但有的兼的工作多、工作设备、工作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乡镇一级统计人员基本没有,工作很困难,造成了统计资料报送的质量问题(如少报、漏报、缺报等问题)。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县区工作参差不齐,漏报、缺报较严重。一些县报表收集非常困难。

一是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努力确保省下达的乡镇企业六项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严把统计报表质量关及做好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

三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开展企村结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结对质量、抓典型、抓重点、抓督查,保结对效果及成果。抓宣传,推广结对经验等措施,以确保全年工作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是努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和蓝色证书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工作统计制度。

六是做好项目储备及项目管理工作。要强化项目储备机制,要把项目储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要对省重点扶持的项目,进行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追踪问效,加强沟通反馈。

(一)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依托**丰富的生物资源和具有加工潜力的优势农产品,在优势产区、产业带扶持一批企业,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业。鼓励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建立和创新企业、基地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接机制,重点加快发展马铃薯制品、天麻制品、魔芋制品、苹果、蚕丝、茶叶、畜牧业及其副产品等主要产业的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扶优扶强,培植重点骨干企业,打造名牌产品。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乡镇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和促进全市乡镇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装备,改进生产工艺,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乡镇采掘、矿冶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嫁接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积极推动乡镇煤矿整合,提高单井产量能力,壮大规模。积极推进以提升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加快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的水平,开展技术创新示范活动,提高企业技术转化和创新能力。

(三)积极发展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的机遇,支持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参与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发展配套产业,开发配套产品。加大乡镇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力度,生产为大中型企业配套的原料、半成品等。

大力发展物流、包装、贸易、餐饮等农村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业,积极开发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产品。围绕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大力发展企业化运作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发展一批服务领域广、组织化程度高、经营机制灵活、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提高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的各种服务产业和文化产业。

(四)协调解决乡镇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协调银行(信用社)与企业的合作,争取银行(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改善银行对乡镇企业的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努力拓宽乡镇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争取财政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五)引导乡镇企业聚集发展。以现有产业群和骨干企业为基础,引导乡镇企业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资源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工业小区和小城镇集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提升集约化和专业化生产水平。

(六)加速乡镇企业的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引导乡镇企业坚持以人为本,走人才兴企之路。鼓励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创业;大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队伍。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七)加强对乡镇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加大相关政策的督促落实和科学发展的指导工作力度,引导乡镇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诚信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安全、劳动、财务等管理制度。积极帮助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乡镇企业经济发展责任目标,充分调动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乡镇企业加快发展。重视财务、统计工作,稳定队伍、加强财务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建议市政府每年安排一点专项经费作为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费、调研费、报表印制等费。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一

根据营口市群众艺术馆关于“新形势下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主题论坛的通知的要求,为了解本办事处文化建设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就东城办事处的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基层单位情况汇报,走访了部分人员。通过调研,我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办事处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乡村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东城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经济发展。针对当前我办事处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子成员分管文化工作,安排了兼职文化工作人员,使办事处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2、注重资源配置,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办事处文化阵地仍有基础。今年,上级有关部门又为我办事处9个村提供了图书和书架。为此,全办事处现有文化场所360㎡,图书室12个。农民村、路东村,路西村、线沟村,虎斗村,巴岭村,刘屯村、胡屯村,张朗寨村、繁荣村等村级文化室较完善,农民、路东两个村有大院场地、设施比较齐全,群众活动经常。

3、注重因势利导,群众文化活动日趋丰富。我办事处文化底蕴丰厚,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群众文化活动热情高,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础较好。各村都有不同的文化活动特色,有的重书画,有的擅唱歌,有的爱舞蹈,有的喜秧歌,在“望儿山母亲节”、“五.一”、“七.一”、“八.一”、“十.一”、新年、春节等节日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老年秧歌被受群众喜爱。

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农村文化机构的转型,我办事处文化建设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阵地流失、资产流失、队伍散失的现象,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萧条,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文化需求差距较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1、阵地建设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办事处大多数村级文化活动室只是挂一张牌子而已,只有很少一部分体育健身器材,缺少器乐、音响设施;除新上的图书室外,原有多是陈年旧书,几乎常年无人问津;所谓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只是摆放了一台计算机而已,形同虚设。

2、办事处群众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少,活动匮乏。主要原因是重视程度不够,文化支出削减,经费不仅年初不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工作任务来了,花钱也是能省则省。投入资金搞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大,文化活动经费投入很少,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的次数和形式十分有限。

3、文化队伍人才紧缺,整体素质在下降。乡镇文化站没有专职的文化干部,形成了文化站无编制、无经费、无人才的状况。对办事处文化活动的开展影响很大。

4、文化活动少,农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每年办事处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以及民俗日,组织开展民间文艺演出、扭秧歌、拔河赛,及棋类、球类比赛等。上级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下乡”活动一年仅2-3次,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近几年,随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又重新活跃起来。在一些传统的节庆日,办事处也组织开展了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但农村看电影难、看戏难、看书难的“三难”问题依然突出。

各乡镇、办事处文化建设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建议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公共责任,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加以落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做到文化工作“四个纳入”:即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并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2、多元投入,保障经费。

业,引导社会力量捐资,赞助乡镇基层文化建设。三是市、乡(办事处)两级政府特别是财政、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在国家、省、市加大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3、建管并重,夯实阵地。要根据《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加大管理文化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建设标准,全力推进实现三级文化网络体系化目标。二是努力搞好资源整合,统筹乡镇宣传、党建、教育、科技、计生等现有设施资源优化配置,综合利用,发挥现有各类阵地的文化综合效益。三是因地制宜,建设乡镇文化中心站。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管理,规范化管理,功能性管理。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二

**县地处**处,距自治区首府**公里。全县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下辖*镇*乡,*个村委会*个社区居委会,人口*万人,其中农牧民*人,劳动力*人。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软、硬件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机制,理顺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实现了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20xx年上半年共办理结离婚登记*对,其中农牧民*对,占19.6%,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一)农牧区中“闪婚”现象较以往有增多趋势。其特点表现为“三快”即认识快、同居快、分手快。青年农牧民大部分是在各种聚会上认识后,到男方家暂时同居,有的是外出打工认识后同居,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领取结婚证,因这种同居关系缺乏起码的婚姻基础,维持不了多长时间便分道扬镳,有的女方还在同居期间怀孕,无颜回家,在社会上流浪。

(三)婚姻登记中存在“两多”现象。即草率结婚、离婚的多;遗失婚姻证件,要求重新出证的多。

(四)农牧民群众普遍认为由县级婚姻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管理所辖区域的模式,既增加农牧民群众的婚姻登记成本,又带来不便。认为采用分散登记,定时上报,定期检查,集中管理的方式比较恰当。

(五)婚姻登记机关、计划生育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缺乏协调性。

(一)积极动员民政、妇联、卫生、司法及村委会全方位、多渠道继续加大对“一法一规定”的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偏远农牧区,把禁止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第三者插足、未成年人私奔,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办理婚登记手续同居等作为宣传重点,尤其要将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今后的生活带来的诸如落户难、子女入学难、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和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到位,逐步引导各族基层农牧群众树立健康、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二)进一步牢固树立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宗旨,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本着便民的原则,将办理婚姻登记权力下放至乡镇,以方便农牧民群众就近进行婚姻登记。

(三)进一步组织协调好民政、户籍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在办理结婚证、身份证等方方面面形成统一的,环环相扣,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在统一协调中运作。

乡镇人大调研报告篇十三

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255098.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