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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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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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手段,是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要做好新形势下干部选用监督工作,就要着重解决以下五个问题:

选准突破口,加强政治教育,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当前,干部监督主体(干部群众、组织人事部门、班子成员)“不愿监督”的问题比较严重,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干部群众对干部选用监督理解不够、政治责任感不强,认为监督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导致监督意识差;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个别地方组织人事部门“重选拔、轻监督”现象较为普遍;三是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因主要领导先表态或搞一个人说了算,致使班子成员怕得罪领导、怕跑风透气遭到打击报复,或是怕丢选票、推荐票而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从治本入手,抓好干部选用监督主体,特别是对干部群众、组织人事部门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变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等被动行为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具体说,就是干部群众应以德才兼备原则为尺度,抓住干部考察和任前公示的有利时机,自觉地对考察拟任干部进行监督,作为一条严明的组织纪律,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考察,捕捉有关干部工作、生活、社交等方面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开辟监督“绿色通道”---增设专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接待室,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发放《干部监督征求意见表》、《干部日常活动监督卡》,组建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干部活动,广泛搜集关于干部的信息,并认真进行核实梳理,为相关部门选人用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坚持上级组织部门任用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把好关口,防止领导用人决策失误,遏制任人唯亲、跑官要官、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解决干部“带病上任”的问题。同时,还要教育班子成员自觉消除三种错误认识:一是“无用论”认识。解决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全凭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和自觉,如果领导者缺乏自律意识,监督也起了不了什么作用。二是“形式论”认识。解决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复杂,监督制度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最终不过是装样子、搞形式的问题。三是“麻烦论”认识。解决认为监督就是“找领导的麻烦”,会伤感情、影响团结的问题。及时对违背程序、原则和搞个人说了算等用人上的错误做法进行提醒和纠正,实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保证主要领导坚持按原则用权、坚持按程序用权、坚持用权公开性。工作中要推行党委班子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制度、差额推荐表决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铲除用人腐败的土壤。

找准切入点,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就干部选用监督诸多问题看,多数是抓不住要领:反映一般性的问题多,实质性的问题少,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反映表面问题的多,深层次、潜在问题的少,隔靴搔痒,不切要害。说到底,就是怎么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依据是什么尚未弄清。最近,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是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的有力武器,也是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基本依据。为此要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保证党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自觉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全面了解党的干部政策、原则、标准以及干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法律程序等知识。“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监督制度群众就无从监督。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建立一套规范、严密、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为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提供依据,如建立健全届中考察制度、推荐干部责任制度、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选用干部材料审核制度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群众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有效性。进而达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的任免,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呈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

把握结合点,拓宽监督渠道,解决“不便监督”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在选人用人上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是在“人情”、“友情”的掩盖下进行。比较难以察觉,给干部监督工作造成障碍。要解决好“不便监督”的问题,就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等多种渠道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范围,并增强刚性的约束,形成党内党外、上下结合、共同监督的网络,逐级负责、齐抓共管,使干部选任监督不留死角,做到监全、督实、查细。实现既对拥有用人权的人和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又对被提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对所选用的干部而言,主要是监督所任用的干部是否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要坚持“三看”,即看“工作圈”。结合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看工作是否有实绩,是否有敬业精神,党性原则是否强、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等;看“社交圈”。从社会交往、社会公论中看,是否有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密切的行为;看“生活圈”。就是其生活情况,是否经常涉足营业性娱乐场所、生活作风是否检点、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等。对组织人事部门和拥有选人用人权的领导干部而言,要抓好“四审四看”,即一是严格审查坚持原则情况,看是否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审查执行标准情况,看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六项基本原则和任职资格,体现德才兼备原则;三是严格审查履行程序情况,看是否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四严格审查遵守纪律情况,看是否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好着眼点,落实群众“四权”,解决“不能监督”的问题。落实群众“四权”,就是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范围地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做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一要增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就是什么样的职位,需要什么样条件的人,选拔任用的方式、程序、考察责任人以及推荐、考察、公开招考等环节的结果等,要通过新闻媒体、简报、会议等形式,及时适度地向群众公开,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二要扩大群众参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范围,落实群众参与权。把干部考察中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建议权、评议权交给群众。把干部任前公示中的再视、再确任的“终审权”交给群众;把干部试用期满的“去”、“留”的决定权交给群众;把干部任期中考核、评先、晋级的认定权“上”还是“下”的判定权交给群众。坚持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制度、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职位任期制度,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范围。三要建立公开、平等的竞争机制,落实群众选择权。选择前,要让群众明白选择的目的,被选择岗位的条件、被选择人的资格、德才素质,候选人由群众据此推荐产生;选择中,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以个人恩怨亲疏取向的思想,树立全面、辩证、发展地评价干部的观念;选择后,及时向群众公布选择结果,经得起群众再选择。四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查处力度,落实群众监督权。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查处责任制度,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必须指定责任人,认真调查核实,限期回复,对调查处理走过场、敷衍塞责或匿情不报、久拖不决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把群众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并通过严肃认真的处理,保证群众监督权落到实处。

抓住落脚点,以权力制约权力,解决“无效监督”的问题。从客观上讲,我国“官、民”理念根深蒂固,“上级监督下级,领导监督群众”在人们头脑中占主导和支配地位,开展监督比较容易;而要“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领导”,就不容易被人们接受,开展监督就显得十分艰难,十分仓白,既便监督了也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这是因为监督的根本手段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无权力的监督结果是无效的监督。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而言,接受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难点在于其“位高”、“权重”。无论干部群众监督,还是社会团体监督,多数要由组织部门内设的干部监督机构进行调查核实。难度在于干部监督机构“位低”、“权轻”,多数要进行“仰视监督”。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的权力、地位上有差距,难免会影响监督效果,产生“无效监督”。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提高干部选用监督机构干部的职级地位和权威性,赋予其“尚方宝剑”,缩小干部监督工作人员与被监督对象间的职级差距,消除他们“以下犯上”思想顾虑,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放开手脚大胆监督。同时,还要注意建立科学合理的双向监督保证机制,才能切实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接到《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后,中心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对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自查。现将我中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11人,领导职数8职,其中,正处1职,副处1职,正科3职,副科3职。前,已配备正处1人,副处1人。206月经人事局备案,以确认方式提拔两名副科级干部,任职采用聘任方式。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抓责任。确定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紧迫感。三是抓导向。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重政绩,重“公论”,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四是抓标准。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重点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看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看干部是否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坚持民主推荐、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真正体现党的干部路线。

三、今后工作打算。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五好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按照贵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对x年x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治区法制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我办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林日华亲自在培训班上领学和解读了《条例》,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彭清华。

书记。

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组织部有关领导对《条例》的解读;

在广西政府法制信息网“机关。

党建。

”栏目登载新版《条例》全文和问答,加大宣传力度,为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同时将《条例》修订对照版发到全体干部手中,要求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形成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宣传,努力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的原则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精通《条例》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

在选拔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职位时,严格按要求在公示前先向自治区监察厅请示;

严格执行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制度,任职试用期满后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权,又有评议权。同时强调对干部职工反映出来的问题,机关纪委、监察室、秘书人事处要及时进行调查,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一经核实,立即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五是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通过加强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多年来,我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无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的情况,不存在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未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务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对办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按规定报送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

计划。

目前我办机关和自治区法制研究室实有处级总职数未超过核定职数,但尚有x个正处级领导职数、x个副处级领导职数未配齐,超出非领导职数x个我办将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消化的方法,一是拟于x月底前在副。

调研。

员中选提x名担任副处长职务,二是对法制研究室x名将于今年x月退休的副处级干部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两到三年内全部完成消化任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按照厅党组的安排和部署,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不断探索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把任职资格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条件,把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真正做到把有作为、有能力、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员工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在企业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我公司坚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公开民主为方向,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标准、纪律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按照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要求,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形成“重品德、重作风、重业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党政放心、干部群众满意、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干部年轻化进程。公司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出发,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原则的前提下,提拔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实行“新老搭配、平稳过渡”的人事格局,形成了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优化了干部结构,增强了领导层的活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制度,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把工作业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使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高、独具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突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进入领导干部岗位。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把职工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严格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考察、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示、廉政考试、任前谈话等程序,落实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等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五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实行痕迹化管理,对关于人事任免的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会议讨论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并把原始资料作为重要档案留存。通过全程记实,使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程序都得以清晰,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0xx年以来,我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发展需要,先后提拔任用干部5人。分别是:……。提拔任用的5名同志平均年龄41岁,工作时间均在以上,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提拔任用前均在原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工作业绩,获得了职工的一致好评,从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考察,都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均已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能力。我公司在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按照组织原则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切实把好了政治素质关、能力作风关、工作实绩关、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任用审批关,无任何破格选拔任用情况。

领导干部队伍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我们企业而言,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是维持企业良好运转的关键,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推进企业追赶超越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重点把握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和集体决定等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遵循为企业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真正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单位:设置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计生办四大办公室,各设正副职一名。

事业单位:设置经济文化信息服务站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各设正副职一名。

二、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

1、我镇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公务员法》作为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镇党组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熟悉其重点内容、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意识逐步增强。

2、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3、严把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4、是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5、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0××年我镇无干部任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打算。

我镇虽然在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坚持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20xx年10月以来,根据工作需要,我*共任用科级干部4批11人。其中,副科长晋升科长5人,主任科员晋升副科长2人,副主任科员晋升副科长2人、晋升正科级1人,科员提拔副科长1人。11名干部的晋升、调整均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的任职条件,在编制职数限额内,没有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

《干部任用条例》是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学习好、宣传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办公室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的原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我*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工作,并联系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以《干部任用条例》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抓好人事干部的学习。要求**人事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州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学习与融会贯通,加深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切实做到对《干部任用条例》熟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通。

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到每一名干部职工手中,并充分运用网络大力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了解《干部任用条例》,深刻认识《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性,进而参与到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实现选准人用好人目标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证,同时也是预防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法和基本途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用人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标准条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干部职工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干部职工公认的干部选拔进科级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把好任用干部的提名关,凡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德才素质、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党总支扩大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制定周密的考察工作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酝酿关。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在上**办公会之前,政府秘书长都要在***县级干部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办公会进行充分酝酿。四是严把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折不扣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做到没有经过考察的不上会、参会秘书长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开会、对干部职工反响较大情况不明的不上会。五是严把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凡是***办公会表决通过的拟任用的干部,都要在任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宏观管理,确保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一是科学规划。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干部职工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既稳定了干部队伍,又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办公室各项工作。二是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机关干部任免工作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调配、流动工作规范》,在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按照编制委员会规定的科级领导职数,严把职数关,做到不超编、不滥位。三是强化教育。以对党的事业和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完善科级干部谈话制度,不仅对科级干部进行任免谈话,同时还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谈话、勤政廉政谈话等,经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渐,促使干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进办公室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20__年,城管局党组始终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20__年,城管局党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2人(全部为新任职),调整任用科级干部7人。

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认真落实中组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一)严格程序,把好“五关”,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部,均能按照有关职数配备、德才素质、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党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民主推荐选拔干部,增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严把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由副职领导任组长,人事工作的科级干部为成员;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后将拟任人选提交局党组酝酿决定。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局党组严格按照科级干部职数的设定,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在讨论干部任免时,由考察组详细介绍对拟提拔干部的考察情况,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努力创造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的条件和环境。

四是严把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局党组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群众反应情况。

五是严把廉政关。与新任科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二)加强谈话交流,做好干部思想工作。

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局党组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党组成员均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平台加强自学。针对选拔任用干部环节集中学习《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程序》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两次。

局党组能够按照《关于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实行就业回避制度的具体意见》对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的相关亲属避免安排到同一单位工作。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情况。

20__年,城管局党组积极探索加强城管系统干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以求实创新精神深化选人用人机制。

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使用年轻干部。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应进一步加大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城管局党组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科级干部岗位,系统的培训力度还不够。

二是应进一步完善城管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干部培训。围绕提高素质能力,结合干部不同需求,区分层次,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素养以及科学决策、驾驭全局、难题、开拓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强化新任职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培训。

养和实践锻炼,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把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的人才放到重要岗位加以培养和锻炼,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

严格按照《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程序》等文件精神,继续做好科级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把握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工作环节,确保参与人员的范围,真正体现群众意愿。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健全完善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九

市委组织部:

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0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

东区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区委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熟悉重点内容,区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区级领导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同时为区级领导编发《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使全体区级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认真学习。东区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条例》等干部选任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干部工作常用文件选编》,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了解、掌握和熟悉,并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澄清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组工干部吃透精神,深入学习。东区把《条例》等相关制度、措施作为组工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整理、编印了《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组织、纪委、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干部考察员,积极利用部内学习、组织生活、干部培训等机会组织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员深入学习《条例》,要求组工干部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的基础上,更要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在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为顺利推进全区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东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领导班子调整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东区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既严格按照过半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在民主推荐前,首先针对职位特点、干部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在推荐方法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在参加推荐人员的确定上,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除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还注重吸收拟推荐职位所涉及工作范围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以便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各个层面对干部的认可程度。2007年,东区共对全区40余个科级领导职位拟提拔和任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做到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区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印发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东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暂行办法》。为确保考察工作质量,实施了东区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聘任了20余名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干部考察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考察,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具体考察中,东区严格按照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等方式,注重考察中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考察的针对性,尽量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到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2007年共对40个科级职位53名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其中对1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共听取了410余人次干部群众的意见。

专题会酝酿。召开区委干部工作专题会就人选方案进行酝酿。第五是征求意见酝酿。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区纪委意见进行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分别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统战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以区委管理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任免,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区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会上,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2007年,共有171人次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了常委会票决。积极推行区委全委会任免干部表决制。2007年,在区级部门、街道(镇)党政负责人的任免中,共有35人通过了全委会表决,10人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杜绝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任免的现象发生。同时,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涉及干部本人或亲属的任免均进行了回避。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再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与失误。

东区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区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打破部门、身份等限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东区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07年,共提拔2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区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

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三是在全省率先运用全新的“5+3”模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基本知识初试、专业知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现场问答五项测试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三种考察形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操作性强的公选新方法,为推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的突破。东区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我区《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对在考核中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同时,制定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积极引进干部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政策,对到任职年龄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妥善安排,让“下”的干部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四是干部考核管理上的突破。制定了《东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社会评价办法(试行)》和《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按照社会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年度工作进行了社会评价和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的同时,东区还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方法,制定了《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在干部任职或免职前进行任免谈话,听取干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的谈话。同时还开展了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干部日常谈话谈心,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007年,区委、政府领导和部领导与全区400余人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612380”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负责地向来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2007年,东区无一名有问题的干部得到任用。

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较好地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和区检察院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按照《东区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和《东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对部门负责人、街道(镇)行政一把手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2007年,共对全区9名部门和街道(镇)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行为,强化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东区在积极探索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三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

虽然20xx年以来我局选拔任用的干部不多,选拔聘任工作也比较顺利,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也没有出现告状现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找差距,求突破,加强学习,完善制度,建立符合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尽快补充缺编人员,培养使用新生力量,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二是加快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在完成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交流后尽快开展其他副科级干部的竞聘上岗工作。三是建立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科级以下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快干部档案的审核认定进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一

(一)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二)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三)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二

(2011年元月日)。

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评议。

2010年度,县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着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3人,正科级领导职务6人;平级转任重要岗位29名,交流干部95名,改任非领导职务4名。提拔使用的干部中,女干部8名,党外干部1名。

一是做好市管干部的的选举、任命工作。根据市委提名,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4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导衡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衡山镇镇长。

二是抓好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气质等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掌握的情况,对16个乡镇、22个县直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进行了调配、补充。同时,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年共调配乡镇党政正职7名、政协联络主任3名、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

三是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安排工作。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县委超前谋划,根据市委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研究确定了涉及机构改革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安排的原则及党组织设置意见,并研究任免干部48人,其中22名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通过了决定任命。

二、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切实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把强化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重点抓住四个环节。一是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到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进行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主要依据之一。45名提拔任职的干部,民主推荐票都很较集中,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测评制度,坚持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在全面考察干部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今年首次采取家访方式,将考察干部的视野扩大到其生活圈、社交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坚持和完善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今年对单位正职人选共票决15人次,全票通过15人,票决过程监督到位、程序规范。四是强化干部任前公示环节的民主,对拟提任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全部进行公示。加大对干部任前公示群众举报的查核力度,对公示期间群众署名或虽未署名但线索清楚的来信举报,都逐一进行查核。

2、坚持和完善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

办法,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水平、团结状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政建设6个方面,确定21项指标,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从政策水平、思想素质、群众观点、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实绩、出勤率、廉洁自律等12个方面确定42项指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建立了科学的评价体系,树立了良好的导向,有效地激发了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真抓实干、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3、坚持和完善任职试用期和交流制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对全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一律实行了试用期制。采取交流任职、挂职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全年共有10位同志从乡镇交流到县直单位,3位同志从县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为了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安排县第二期青干班的11名优秀学员,分别挂任单位行政助理,跟班实习锻炼。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3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党组织任第一书记,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三、着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部任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组织收看了中组部视频会议。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了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并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县委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对破格提拔、干部调任、乡镇党政正职调整及政府机构改革等事项,严格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如实报告,全年书面报告12次17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8次42人。

2、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工作。向各单位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贿受贿行为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向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了《关于学习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通报给领导干部的函》,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成立了县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对2008年以来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逐件核理、逐一核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

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关于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各项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010年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委和干部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干部实绩考核办法不够健全,引导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机制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宽,选人用人的质量还不够高,有些工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三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郑组通[20xx]26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用工作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局先后两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机关全体集中学习,局党组会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学习有关内容。通过这次认真、深入的检查,我局党组及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问题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基本条件、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认真核实情况,进行民主推荐、严密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回避交流;实行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等。我们的体会,在干部选用上只要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就能有效防止和纠正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二、干部宏观管理情况。

在干部选用上,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备干部,在自查工作中,无发现超职配备干部、擅自增设领导职位、低岗高配领导干部、应该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备案的干部任免而没有报告、备案等问题。

三、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情况。

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豫组通[20xx]1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我局党组和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有专用的记录本,专人记录,会议记录规范。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党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设立工作举报电话,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的纪律,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实际效果。

四、今后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规定及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监督方面,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学习借鉴有关先进单位的经验,力争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这次自查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市检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四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办)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律情况等,坚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20xx年我局(办)未提拔任用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我局(办)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

20xx年我局(办)坚持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得到上级领导及区委组织部的重视,鼓舞了我局(办)其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20xx年我局(办)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标准,遵照原则的推荐、提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五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22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22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22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进取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篇十六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以及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银组通〔2018〕8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2014年6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局党组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014年以来,局党组2014年6月份以来,共调整或选拔任用了12名干部,其中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经民主测评、群众谈话和组织推荐,综合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同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组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科级干部,都须经过局全体人员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3、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组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组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我局党组重视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全体干部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在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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