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分工。对于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多种方案之间的比较和评估,以找到最优解。方案的实施需要参考一些成功的案例,以下是一些经典案例供您参考。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健康安全。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摊点操作流程,源头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使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学校食堂是否获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学校食堂内部管理。
1、原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出入库记录和台账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人员健康。所有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3、学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的活禽畜类动物、宰杀场所的,是否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别是禽畜类动物肉类、四季豆等食品时是否烧熟;冷荤凉菜制作是否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样品种是否全、数量是否足,留样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样存放处所及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有无留样记录。
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行明厨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与操作储存间分离。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储存,实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蝇、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学校食堂小摊点。依据《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检查其经营项目与场地是否相适应;环境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各类证件、设备是否齐全。
7、学校自备井、水塔、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等。
8、学校小卖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
9、学校周边、门口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门口100内是否有小摊点。
10、学区中心校和学校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底数清楚,建立台账;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三)宣传培训工作。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制定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业集中培训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学校自查、学区中心校普查和县教育局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制度建设,落实规章制度,消除隐患,彻底整改。通过硬软件升级改造和优化环境,提高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教育局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存在重大饮食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形势,根据季节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新出台的《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利用发传单、挂横幅、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健康饮食观念。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各学区中心校和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积极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和环境卫生,确保学校饮食安全管理上水平。
5月31日前,各学区中心校、中学、县直校(园)具体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安稳办,并于10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把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针对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带有行业性“潜规则”。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20aa年将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排查:(一)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对肉制品、酒类、糕点、粮食制品、食用油、茶叶及其制品等行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环境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二)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等区域以及蔬菜、肉类、粮油、乳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经营相关制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以次充好、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三)餐饮服务环节。重占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食品原料把关不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果确认、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开展。(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挖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测、社会舆情监测,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县局。(二)正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所要对本辖区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风险应急股。县局收到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后,对影响范围超出本辖区的,报请分管领导,根据领导批示作出处理。(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要加大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整治力度,各所要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出事件的发生。排查整治完成后,要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进行确认,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风险应急股。(四)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局将对各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所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做好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记录,并于6月29日前、9月29日前、12月20日前上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从自觉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所要与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围绕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在挖掘风险隐患方面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三)认真总结,完善机制。认真总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要积极探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引导食品企业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的理念,努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消费领域小餐饮的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落实“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管理机制,消除小餐饮行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逐步提升小餐饮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创建一批亮证照经营管理的小餐饮示范单位,提升一批小餐饮规范经营单位,整改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小餐饮经营单位,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的小餐饮经营单位。至20**年底,全市主城区创建5条示范街(社区),50家小餐饮示范点。
(二)力争通过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的整治措施,主城区(城镇)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基本消除,城郊结合部(乡村)小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营单位实现配有基本设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基本达到无视觉污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店。
(二)重点区域。主城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点、中心镇、中心村等小餐饮比较集中的区域。
(三)重点内容。无证照经营,餐具不消毒,室内外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四、方法与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10月至20**年9月。具体方法及实施步骤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建立名册(20**年11月-12月)。
在各乡镇、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卫生、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要求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对整治范围内小餐饮的基本情况及动态数据进行全面排查、调查登记,并于20**年12月下旬上报登记情况。
通过拉网式排查,在摸清辖区内无证照小餐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无证照小餐饮分为以下几类,经整改后即可发证的;短期整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通过管帮结合并在一定整改期限内有可能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整改期限内作出食品安全承诺的;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加强分类管理,做到分层、分类统筹安排,分批分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集中整治(20**年12月中旬-20**年6月)。
各乡镇、街道在全面调查分析本地区各类小餐饮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简化办证手续,按照富政办〔20**〕108号文件要求,减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收费。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小餐饮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春节前对已列入整治名单的无证小餐饮整治一批、取缔一批,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并及时上报阶段性整治情况。
(三)第三阶段,创树示范,完善制度(20**年7月-9月)。
各乡镇、街道应注重典型示范,在专项整治的同时,选择重点乡镇(街道),开展小餐饮规范试点工作,并及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要进一步明确辖区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城区在20**年的基础上,扩大小餐饮示范街(社区)的创建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小餐饮示范点的规范,为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深入开展整治与规范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作为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力量,迅速行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找准难点、热点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责任分工,防止和克服松懈、畏难和厌战情绪,积极探索先进经验和有效举措,确保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小餐饮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且关系民生,各乡镇、街道要根据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实行扶持规范和严管重罚的政策,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创建一批小餐饮示范街区(点),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达到规范要求,坚决关停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无证小餐饮。
(三)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市、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市政府将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将小餐饮专项整治与规范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街道(乡镇)实行抄告制度,对抄告后仍不改进的要予以通报,再不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度。
(四)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饮食科普知识进行推广和宣传,增强公众的健康饮食消费意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为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成效,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有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20xx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包括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
(二)整治重点: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米(粉)制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以及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的市场,要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力度,确保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行为。
(三)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对进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业主、从业人员,要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四)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必须适应食品安全保障的需要。正在实施改造或计划实施改造的,必须规划建设与今后食品安全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对正在运行使用的农贸市场,要优化功能分区,添制必要的设施设备;不具备基本保障每件的,要下决心关闭或改造。
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和食品生产、经营户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安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部门日常监管等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区工商局,区工商局汇总后报区政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针对性很强的重要部署,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食安办、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农牧业局、区畜牧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为成员的顺庆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工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督促辖区市场主办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区食安办负责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研制发布本地农贸市场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严把食品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督促市场经营者及市场举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准入台帐;做好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农贸市场食品质量抽样检测,督促市场举办单位组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
农牧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与监测;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
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水务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贸市场销售的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和监测。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牛羊等屠宰管理和农贸市场猪肉供应保障,并会同畜牧部门把好肉类市场的出场质量关。
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粮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并督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加大场外流动摊贩和侵占道路行为的整治力度,指导农贸市场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和垃圾收集,确保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驾护航”;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管理,确保市场场外交通秩序良好。
卫生部门负责有关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健康检查;加强农贸市场生产经营食品的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问题食品做到提前预警和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贸市场经营者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市场举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场举办单位的监督。市场举办单位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负直接责任,要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同时,全面加强市场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从规章制度到岗位责任,从操作流程、检验检测到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特别是要认真做好上市食品的进货查验工作和市场食品准入台帐,全面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可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引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帐、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帐电子化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照经营、诚信守法、文明经商。要健全消费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对农贸市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进行及时受理和调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树立标兵;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同时,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幼儿园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各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当地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2005年,河东市将举办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为了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以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拟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裸露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信访、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发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10、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60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xxxx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秋季开学在即,又逢国庆74周年,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食安『xxxx』12号精神,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现就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如下通知: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把加强秋季开学之即和国庆节期间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早计划、早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分析本乡镇本学校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一秋季开学在即,各乡镇各学校要围绕食堂、商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县卫生、工商等对辖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商店开展的食品安全执法工作。对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积极督办落实,一般性食品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按时复核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食堂、商店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各餐次饭菜品种每种各留样50-100克,样品冷藏48时以上,每餐食品用料和品种须有详细的登记,存档备查继续在学校食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专橱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加锁保管,建立使用台账。
三严格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大宗粮油原料定点采购,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原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销单位采购,并索取发票、食品清单或购物小票备查。
四执行操作流程。所有开餐学校在加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规范》,杜绝提供冷食、冷菜。食品烹调加工过程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彻底加热煮透食品从制熟至完成不得超过2小时。杜绝侥幸心理,严禁剩饭剩菜二次加工后食用。
五抓好安全监控。认真做好学生就餐经营场所的安全工作,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出操作间、食品原料库和食堂经营场所,严防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每天对库存的原料及已开启的调味品等进行清查,凡发现霉变、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已开启未用完的调味品一律自行销毁。严禁使用无食品标示的散装调味品,使用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并用清水浸泡15分钟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防止农药污染导致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20xx年x月起至20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20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
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
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12】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012)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销售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问题大整改。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申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前店后厂流动食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兽药制售源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在大型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重新审核工作,淘汰不合格屠宰厂(场),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营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调味品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禁用高度农药,完善农药查验、使用记录制度。严禁在调味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调味品,重点规范火锅底料使用调味品的监管。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开展对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和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和标识、销售记录等内容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餐饮具卫生抽检,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强部门问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一)集中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对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详实、细致、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日至lo月31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的排查,严格查处小作坊、小摊贩、流通摊贩集中区域,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采用跟踪回访的方式,保证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在自评自查考核基础上,及时汇总报告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乡镇食安办负责对专项整治土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整治工作效果。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乡镇人民政府成立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xx同志任组长,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镇食安办。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畜牧站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结合实际,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行业、各专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工作时限,明确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居)委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群防群控。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居)委、各相关部门紧紧周绕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实效。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留整治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20xx年7月10日
牛牛坝乡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19”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城中村)食杂店、“小摊点”、学校周边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库)等为重点部位,以夏季热销和易腐烂变质的熟肉、面制品、食用油、啤酒、饮料、儿童食品、小摊点自制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低温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对不按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山寨”食品的执法办案力度,对经营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重处。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xx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园区食品安全环境稳定,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在园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抽检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特成立开发区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
1、加强基层基础,提升监管能力。
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及时、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形成良性互动、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全面建立相对稳定企业食品安全示范点,充分发挥人员作用。帮助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队伍,实行定岗分级,加快构建向专业化发展的人才机制,把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控制在源头。
2、健全企业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有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能熟练掌握应急设备及开展应急演练。应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评估,分析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完善应急预案。
园区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察力度、投诉举报、舆论导向、事故报告、与通报方面的信息采集、监控和分析。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严厉执法整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开发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明晰”的原则建立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络。对照食品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清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监测预警,综合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切实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共治格局。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良好行为规范,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抓好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督促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出厂检验、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召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企业开展“尚德守法”活动,加强诚信品牌宣传,激励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曝光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形成正面引导、反面惩戒的舆论导向。
5、强化宣传培训,促进广泛参与。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开展公益、科普宣传。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辟谣信息、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继续深入开展12345投诉举报主题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诚信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在园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园区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统一组织,加强内部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辖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辖区食品安全,为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2、落实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
各企业要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照程序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要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上报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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