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可以是心情的宣泄,也可以是思绪的整理,是一种发泄情感和诉说心声的方式。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精炼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每篇读后感都具有独特的视角和观点,有些触动人心,有些令人深思,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启发和灵感。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不同的写作方法和思维方式,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辨能力。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保持独立的思考和个性的表达,以自己的独特视角来写出精彩纷呈的读后感。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些读后感,并从中汲取灵感,开展美好的读书之旅。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一
《傲慢与偏见》,一部值得细细品味的小说,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我是小书虫》,这篇文章充分地写出了作者对书的喜爱和渴望。作者读过许多许多的书,有《昆虫记》、《水浒传》、《老人与海》……数不胜数。在看书的过程中,作者对书表现得几乎是如醉如痴,常常等妈妈睡着了再起床拧开台灯看书,到第二天早上两只眼睛变得黑乎乎的,因此常受到妈妈的责怪。由于作者的博览群书,自然掌握了十分丰富的知识。
这篇文章对我的触动很大。平时我一有空就只知道玩,极少自觉地去看书,有时是迫不得已被动地看,不可能像作者一样对书表现得爱不释手和恋恋不舍。因此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多看书、多读书、多品书,孜孜不倦,学而不厌,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合理应用。高尔基说过一句话: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句话把书比喻成了面包,就是告诉我们知识就是人的精神食粮,让我们多学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将来能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书虫和一本书的故事。书虫吃书,书跑,其实书虫是吃书里的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的。读完一本,还有一本;读完一本,又有一本;无穷无尽。但是,我们也要像书虫追书一样,追寻世界上的好书。就算追不上,追不完,但我们也一定要追、()要读书、读好书。
当我们看过一本好书的时候,这本好书会悄悄地告诉我们:前面还有一本好书,在等着我们去读。当看完第二本好书的时候,这本好书又会告诉我们:前面还有好多好书等着我们,好多好多。书的世界就像迷宫,好书会及时提醒我们:出口在哪里。这一本书,就是下一本好书的指路牌子。
这本书如果好,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四
最近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他的国》,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政府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政府高官,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他的国”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他的国,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五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我用了两、三个小时看完。看完之后往枕头边一放就去找吃的了,我妈见了直叹气说,“哎,二十几块钱这么一下就废了。”
我妈属于上世纪中期生产的中年妇女,自小不读书,当然对读书这么个事儿不甚明白。她怎么能说[这么一下就废了]呢。一本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一定是源远流长的,指不定就能改变人的一生。虽然说韩殿对我有影响的书都产生于本世纪头几年,但也不能说这本书就完全没什么作用。万一我过几年跑去买一摩托车,灯罩换个倍儿亮的,我妈就知道她的二十几块钱不仅没废,还生生不息地推动着我寻找光明和妞。
说正事。这本书感觉跟以前的书都不太一样。倒不是因为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完整,而是因为这本书比起过去的大多数,特别贴近生活。而且感情描写,我是说爱情方面的描写比较多。所以我一不小心就把这书当成一爱情故事来看了。他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写的东西都是很冷很夸张的,专门讽刺社会和忽悠读者,看久了就会很习惯,觉得他这人真是冷静清醒凌厉睿智(不过我更喜欢01、2年的他),这次来一个大篇幅描写的爱情,读起来感觉相当滴奇妙,如同一个天天吃苹果的人忽然吃到一个石榴,先不说这石榴好不好,吃东西的人第一反应自然是又惊又喜。
左小龙同志从整体上看是个青春而迷惘,正义而血气的幼龄化青年。他的形象让我不断想起当年刚刚出名的大人,我那时候对他的猜想便也是这样的。泥巴真是个让我特感动的姑娘,天真活泼,浪漫可爱。大人这样描写他心中的姑娘:“她们从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现实,不问你的每个月的收入是多少,你的爹妈有没有死绝,不会因为你没有地位而看低你,不会要求你给她们买超越她们社会地位的事物,他们的心思是最纯真的,她们的身体是最纯真的,她们的爱情就是爱情,哪怕你有朝一日变成。”当时我读到这里特别激动,带着这激动读到结尾甚至还有点娘们儿地伤感了一下下。
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个姑娘啊,她可以逗你开心,或者给你37度5的温暖;你高兴的时候,只需要到她家楼下踩个离合器她就“咚咚咚”地跑下来搂着你又亲又笑;你不高兴的时候,只要出门买个牛奶,她就已经收拾好房间再无声无息地消失。总之你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热情如火,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她绝不会来烦你,即便是例假的夜晚也为你解开胸前的扣子,把妇科病性*病放得比你低。她会边给你捶背边说“老公上班辛苦了”,她会对长得像你们娃儿的老鼠说“爸爸真坏”,她会用手垫在你脑袋边免得你被玻璃撞到。我像个领导一样用排比句讲话,只是想说,她不会把你之外的东西看得更加重要,歪斜的时代跟你携手飞奔,或者手舞足蹈。
而这一切,只需要你的头盔借她戴,她就一直跟着你,终身是你的女人。
在她面前,你从不觉得自己渺小卑贱地位无能;在她面前,你力拔山兮气盖世;在她面前,你比陈奕迅还神奇。
——不需要多余的形容词,她就是全世界怪蜀黍的理想!
然而,当我们这些废柴男青年把脑袋从书本里拔起来时,自然会知道这样的完美情人不会存在。通常的情况应该是,你的女人,在你一根烟接一根烟的时候扑到你身上说a买新房了b的戒指很漂亮c的老公开宝马,在你苦心营造的浪漫气氛中说这个太腻了吃了要发胖然后把一堆漂亮昂贵的菜细心挑出去;你的男人,在你痛经痛得全世界都很郭菊花时还甩一堆锅碗给你洗,在你妇科病缠身悲伤不已的时候还把重心放在杂志上。
大多数的他或者她最后还会离开你,潇洒地拂袖走开,你只能一个人在ktv里爱爱爱爱到要吐。你会说,我靠还不养一条狗(猫)呢!
当然啦,你的他/她/它再怎么不可靠不真诚还是不妨碍你想象的。从恋爱里挣脱出来,人人可以出一本心经。晚上一个人寂寞难耐,幻想一个温存的情人,只会爱你不会烦你。你的痴梦不只是个体,而是代表的月亮和全世界。韩大和你一样不切实际,你们都产生她抱着你说“带我走”的幻觉,而不是她在厕所里抠鼻屎的幻觉。俗话说,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座红塔山。生活的痛苦艰难冷漠不能触及到你心里那尚未崩坏的地方。怪蜀黍们总有一天会娶一个爱钱爱利爱面子的贤惠女人作妻子,躺在肉欲的被窝里滚啊滚就变成老头子,但老头子们心里依然保存着一小块领地,住一个用你的钥匙在电线杆上刻字的小姑娘,坐在你的摩托车后座上陪你勇闯天涯。
《他的国》比《一座城池》更好之处在于终于不像是随性*而止的一部小说,《一座城池》好像是若干段子散乱的集合在一起,写着写着就没了,而《他的国》则有了一个大致成型的体系,赋予了大大小小的段子一个中心:讽喻时代,记录当下社会的荒诞。在手机上读《他的国》是非常愉快的阅读体验,就算再到书店买一本也是值得的,它流畅、好玩,充满了黑色*幽默,又有一定的智趣不是单单的搞笑而已。
我喜欢看黑色*幽默小说,王小波是个中高手,我个人觉得,黑色*幽默的特点是既符合逻辑又荒诞不经,比如说《他的国》里,左小龙伤了右手的中指,包扎后,无法弯曲,不得不一直竖着中指,他就这样竖着中指目送扣押他摩托车的警察远去,想像这个场景,令人开怀不已。比如他对招收到的第一个歌唱队成员说,你在这个协议上画个押吧,于是那名小学生认认真真的画了只鸭,这场景也让人想起画鸡蛋的阿q,令人忍俊不禁。而且此人不会说话,左小龙想,找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个哑巴,只能用奥运会开幕式的演唱方式才行呀。
他用这样戏谑的方式嘲讽了许多大家心照不宣的现象,也记录时代的流行语,比如说:左小龙被调查时说,我是路过地,打酱油地,甚至用路金波和郭敬明的真名儿调侃出版社的那点儿事儿,这种方式非常聪明,我喜欢这种聪明轻松的表达愤怒方式,而且这不但没有妨碍它的正常出版反而使它成了畅销书,活在这样的时代,我觉得这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是最为健康的一种态度,犹如当初王小波对于文革年代的表达,既不控诉,也不赞美,就这样嘲笑它,解构它,因为它本就荒诞不经,最适合的方式不是义正词严的斥责这种荒诞或者干脆就跟着一起荒诞过活,而是用一种轻松的态度来应对荒诞,他写到整个镇的干部一起跳河里游泳,被半夜偷偷起来电鱼的村民电死时,真可谓合情合理的皆大欢喜。
王小波在《青铜时代》的三部长篇小说里写了许多荒诞的场面,异常精彩,《他的国》里也有许多这样的『合理想象』,大概是在七八年前,我曾在王小波论坛发帖子说韩寒永远也无法超越王小波,因为他没有那么多的经历和知识,无法构建一个逻辑合理、庞大繁复的小说社会背景。王小波在《红拂夜奔》里用荒诞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真实的唐朝社会,采用的是费尔南.布罗代尔记录历史一样的方式,事无巨细的描写洛阳城泥泞的街道、高低错落的烟囱、各种小商小贩、人民白天的生活衣食住行以及整个唐朝的方方面面,简直像真实的历史一般栩栩如生,这种虚构的真实感达到了乱真的效果,乃是写小说的最高境界,王小波费心尽力达到如此之境。
现在看来,我的论断为时过早,我们『有幸』生在这样一个『有故事』的社会,不用虚构,亦无需想象力只要找到一个方法,不触怒出版局和中宣部,把真实发生的事记录下来就已经足够荒诞足够精彩了,合乎资讯消费年代稍有智识的人的阅读期望。韩寒正是找到这种方法的人,靠他的才气和聪明,日渐纯熟的写作方式,将我们身边发生的各种社会新闻合理的安排在一部小说中,一件件缤纷呈现,有了这样一本具体而微的《青铜时代》。
王小波的小说里,在黑色*幽默的架构下,融入了许多思想性*很强的内容,表达了多哲学思辨,这是韩寒至今无法企及的,但是,生在这样的年代,许多真理的到达,不需要经过严格的哲学思辨,仅需要准确的描述现实即可,而这个速食的年代,谁会去理会哲学和思想是什么东东呢?读一本书,从头到尾都是愉快的,有趣但不肤浅,已经很不易了。
当然,韩寒也不是一点思想性*都没有的,比如他安排左小龙最终无法追求到黄莹,无法征服她,在这篇小说里,左小龙更像是个理想主义者,而黄莹告诉他说,她爱的是路金波,无论这个男人多么的充满了商人智慧式的见利忘义,乃至最后因为亭林镇所有干部电死,他的关系网破碎,被新的领导班子投进监狱,她仍爱他,要等他出来嫁给他,因为他征服过这个世界。哪怕是一次,哪怕是用了非常手段。
喜欢韩寒的人多过郭敬明终究是让人看得到希望的,我不知道郭敬明空洞华丽的文字能带给读者什么,但我想黑色*幽默不仅及时的记录了我们当下的历史,而且给人带来阅读的欢乐以及一种审视当下的健康心态,这能令人在这无望飘忽、苟延残喘的年代里活得更开心一些,更强大一些,更乐观一些。
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他的国》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中国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
《他的国》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
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
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的国。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他的国”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他的国”。
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
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七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书虫和他的书》,大家知道书虫吗,如果不知道,就听着我给大家讲一下书虫的故事吧。
书虫是吃书的,其实不是吃书,是吃字,书虫他进了一本书里,在里面吃字,还把书吃的有窟窿,书和书虫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书一合书虫变扁了,书就让书虫吃自己的字,书虫越吃越胖,比以前还胖,他竟然还学会了飞,书也飞起来开始追书虫,书虫落了下来,被小鸡吃了,他从鸡蛋里出来了,之后书虫吃了好多字,开始吐书,他作了一本又一本,都非常好玩,大朋友和小朋友们都非常地喜欢,最后,书虫吃了很多很多的钱,身体变绿了,自己变成了有钱虫,后来他的'名字改了,改成了钱虫,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玩,大家一起来看吧。
这本书非常地有意思,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书是书虫必不可少的,我们也一样,我们一定要多读书。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八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习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习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习惯的重要性,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习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九
假期里,我不知不觉的长大了,书,只有书,才是我心灵的家园,书,只有书,才能让我快乐。我要做一条在书的海洋里游来游去。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虫与他的书》,这本书真的很好玩,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真的`蛮好看的。
从书名就知道了讲的是书和书虫的故事。书虫呢是一种出书的虫子,有一天书虫发现了一本书,书虫看到书虫拼命地逃。书一边逃一边扔下好多的字,字全部都成了真的,书虫一一体验过都不满意,书虫终于落在了书上。开始吃书,每个字都很美味,书突然合上了,把书虫压扁了,书很后悔,打开书发现书虫没有死,就给了书虫很多美食,他们成了朋友。有一天书虫飞走了,书到处找书虫,可是找到时发现书虫被小鸡吃了。书求小鸡把书虫还给自己,可是小鸡吐不出来。书就一直等到小鸡长大生小鸡在长大再生小鸡再……终于有一天一个鸡蛋破了书虫出来了。
看到这里我很感动,因为书虫和书有情有义。珍惜身边的朋友吧,友情天长地久!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
自从我读了《飞船上的特殊乘客》后,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原来我们现在吃的很多蔬菜都是经过太空育种培育出来的!中国人真厉害――竟能想到让蔬菜种子在宇宙中优化品种。
“世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读课外书也一样,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好书,而是缺少发现好书的眼睛。走进这些好书里面去,我们会发现一个崭新的世界。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一
读完《昆虫记》感受最深的是喧嚣的、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使我们慢慢远离了纯朴的、布满生气的大自然。法布尔对昆虫的那份奇怪、那份爱,特别人所能理解。法布尔大量的拟人手法使其描述的昆虫栩栩如生,活敏捷仿如同身临其境。
大自然是美丽的,布满灵气和生气的,大自然的昆虫们好像也代表了形形色色的我们,亲情、友情、爱情、拼搏、挫折、奋斗、享受……这一切的一切其实说明人与自然界的生物都有许多共通的地方。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二
我是一个特殊宠爱昆虫的女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一一法布尔,一个对昆虫如此痴迷的专家,大家肯定特别熟识。
《昆虫记》是法布尔花了将近20年的时间才写成的,它具体而又准确地记录了许很多多昆虫的生活习性、生存技能等等。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昆虫世界:蜣螂忙劳碌碌地制作粪球、滚动粪球;固执的`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小蜘蛛利用蛛丝飞向各个地方;萤火虫用麻醉剂应付猎物;螳螂竖起前腿,似乎在祈祷和平;拥有士气的舍腰蜂在烟囱里搭窝筑巢......
其中漂亮的萤火虫那一篇,让我印象深刻。萤火虫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肚子的顶端会发出光亮。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一种肉食动物,它的主要食物竞是蜗牛!在吃蜗牛时,萤火虫先要给蜗牛打一针“麻醉剂”。这个工具是有两片锐利的大颚组成就像两个弯曲、锐利的“獠牙”。萤火虫用这个“獠牙”,在蜗牛身上刺五、六下,蜗牛就动不了了。当我读到这些信息时,我简直惊异的目瞪口呆,同时,我的心里一阵惊喜,由于我又知道了一个学问。
《昆虫记》这本书,充分的满意了我对大自然的奇怪心,让我更加亲近自然,喜爱科学,让我对昆虫越来越感爱好。我经常蹲在草丛里、花丛中……这儿是我的乐园。
我赞美于神奇的大自然,奇怪于可爱的昆虫,更折服于法布尔对昆虫的痴迷及珍贵的探究精神。假如你看了这本书,你也肯定会对它爱不释手。
给你推举一本好书——《昆虫记》!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三
故事的主人公,左小龙生活在一个靠近海边的南方小镇,在一个破败的雕塑园做所谓的“园书记”,而“园长”大帅是他唯一的同事,左小龙喜欢骑着自己的西风摩托车在大雾中狂飙,有一个对他死心塌地的泥巴和一个自己想得到却得不到的黄莹,有一个唯一可以说的上话的刘必芒,左小龙讨厌大城市,因为大城市容不下自己的摩托车,这故事算是完整的。应该说,在看到左小龙想沿318国道去西-藏前的段落时,我期待韩寒真把左小龙写成一个中国的切·格瓦拉,可在整个故事的背景下,这似乎又有些牵强,于是后面的结局是注定的,在得不到黄莹、刘必芒的餐馆倒闭、泥巴跟着妈妈回了家乡的情况下,亭林镇已经没有了任何左小龙牵挂的人和事,离开就成了一种必然。成为英雄是每个人的梦想,左小龙的自杀都是因为别人以为他自杀、在电信大楼底下齐声高喊“跳下来”而自杀,他不想让楼下聚集的人群以为他怂,于是跳了下来。最喜欢的一段是左小龙出院以后骑车去找泥巴:前方的`能见度已经接近了零,左小龙索性闭上眼睛,油门到底,心里默数了十秒,这十秒里,他无比平静。他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再追上他。结尾的一句“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触碰心灵最柔软的部分,与整个故事呼应。
讽刺中国的官场,我在韩寒的博客里经常看到。但在《他的国》里,我觉得这是最大的主线。有很多黑色幽默的语言,看了真是忍俊不禁,比如:左小龙路过波波印刷厂门口,人群堵住厂门口喊口号,看门的老头在路金波的示意下正用相机拍捣乱的人群,一看要拍照人群全散了,只剩左小龙在那里不知所以,当派出所所长问他:“你在这里干什么”的时候,左小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读到这里时把我笑翻了。还有就是左小龙在温度计厂做兼职,检验温度计是否合格时,他会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肛-门里几只,后来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散场时,主办方发给每个人的礼物就是温度计,看到这时我正喝水,结果水都喷了一桌子。还有走进科学栏目组那段,走进科学栏目组来亭林镇采访动物变大的新闻,镇长在宴请栏目组时,栏目组负责人说到一个他们采访某县老农张某明明种的胡萝卜为什么变成了白的事,又是请中科院专家、农科院专家、又是研究太阳黑子、水源、环境、空气,最后为了研究白萝卜与肥料的关系,连张某在外打工的妻子都找了回来现场排便,结果还是没有结果,还要请美国的专家,闹了半天最后看到了种子袋子上的三个字:白萝卜。说实话对这个结果我是有准备的,从韩寒开始渲染请专家研究这研究那的时候,我就料到最后肯定是个大笑话,果不其然。
还有一个被我猜到的情节就是:泥巴在左小龙的住处过夜,第二天左小龙去买早点,看到好多警车,问警-察什么事,警-察说是丢了个小女孩,当时我就猜:泥巴肯定是镇长的女儿。这个也对了。整个看完以后是在当天中午,然后我整个下午都是脑海中构建这个故事,我努力把它变成一部带有影像的电影存在自己的大脑,到最后我的眼眶真的有点湿润,我承认我哭了。这故事在哀叹终要远走的青春,在歌颂悲哀的英雄情怀。我把内心真正融入了左小龙的所想所做,骑着西风摩托车在大雾中追寻的左小龙于脑海定格。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四
这应该算是韩寒讲的最完整的一个故事了。
初中时候同时把这本书和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当时的爆款吧也算是)送给一个同学。同学说后一本书看的哭惨了,他的国把她看的睡着了,那个时候便认定,可能除了作业也就没什么别的聊得来的了。我从来不聊作业所以慢慢就再不联系了。
这是本关于小镇和小镇青年的书。韩寒用着惯用的魔幻现实和讽刺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讲了几段感情,讲了一部爆缸的摩托车和他的主人,讲了一个荒废的雕塑园,讲了一个没有成型的合唱团和一次没有成行的远行。
家乡的北方小县城没有经历过书里夸张的污染和动物变大的疯狂。可是关于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所展现出丑陋的功利却能以不同的样子与形式有所展现。看起来中二、执拗、肤浅的左小龙,很多地方看到他可笑的幼稚却是心头一凉的刺痛。因为在他身上有与官员们为了政绩去大跨步扯着蛋的打造亭林镇不同的热爱,他喜欢亭林镇因为这里就是他的世界,他期望他的世界是不会变的,而他的国就建立在这片土地上。他的自豪他的热爱他熟悉的安全感,都是这片土地滋养着。这样的小镇青年可能不够能力让他的家乡变得更好,但是没有他们存在的小镇即便变得再好也只是一个就像3d打印出来的全国各地一个模样的空壳罢了。
相比前作,这本书里少有那么尖利、对抗性的批判和煽动。就连主人公,一个对家乡很多乱象处处看不过眼的左小龙也不过是在大会上喊了次口号,砸工厂玻璃掰违停车辆后视镜来发泄。可能就像刘必芒说的你只是这个时代的看客。就算再怎么叛逆不羁,也无法撼动这个时代的动向。
在大雾里开车。无法预知下一秒的命运。在变革的时代里前行,不也是一个样子么。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五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六
文中描述了柏纳特一家几个女儿的故事。大女儿姬安,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却在关键时刻发生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聪慧清丽,有志气,有主见,与家产万贯的贵族青年达西相识。可因为达西高傲孤僻,伊丽莎白对他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肯承认,还不断地用言语刺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有情人终成眷属。
看了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在我们这些人中,有许多很谦虚,但也有一些傲慢的人。这些傲慢的人有时的确令人讨厌,他们把眼睛长在头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确,傲慢是一种缺点,一种在环境下养成的性格。我们中国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捧着,典型的“小皇帝”。要是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养尊处优,怎么会不傲慢呢?因此,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对傲慢的人产生偏见,而是该多反省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傲慢,以后自己的事也要学会自己做,不再让父母操心,劳累了。
正如书中所说:“骄傲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我们拥有那么一点点长处,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但其中的骄傲和虚荣虽含义相同,却实质不同,骄傲是种自我感觉,虚荣则需要牵扯到别人高估自己,所以,一个人拥有不含虚荣心的骄傲,这也是无可非议的。”
《书虫日记》:借用美国书爱家汤姆拉伯这个著名的书名,来状写《书虫日记》日记里的彭国梁,可谓既省事又恰当。《书虫日记》排日记下了一位超级书虫20xx年一整年的猎书清单以及经手过眼的书人书事,举凡搜书、访书、淘书、写书、编书、读书、评书、赠书、获书、理书等等,均如数家珍,历历在目。透过日记,一个可爱亦可笑的嗜书瘾君子的形象,以及那剪不断、理还乱的爱书人的心事,也和盘托出,真是可叹复可敬。全书有二十多万字,因为是排日记事,文字上的琐碎和率性是自不待言的。且让我当一回“文抄公”,摘录出一些使我过目难忘和为之莞尔的`细节,来看看一个超级书虫、一个嗜书瘾君子,平时是怎么生活的。
先看他怎么理书。书虫侍弄起自己心爱的书来,总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二楼上新增了一个书房,于是开始搬书上架,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书脏,手也就脏。洗了又搬,搬一阵又洗。”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接连许多天,常常是从上午,一直干到深夜两点。1月15日这天又记:“继续把书折腾来折腾去,从下午两点到晚上一点。……把书从这个书架上搬下来,再重新归类到另外的书架上去,腾空的书架用抹布一遍一遍地擦干净。书重新上架后,再仔细打量打量,很有成就感。”他这是在干什么啊?爱书人的心思,谁能明白?还是他自己说得好:“什么叫充实?什么叫聚精会神?什么叫任劳任怨?看看彭胡子搬书就知道了。陶醉,痴迷,想象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愉快的了。排列,组合,让它们排队,给它们分班,书们真好,任我随心所欲地折腾,却不发表任何意见。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七
我所读的《名人传》这本书讲述了三个不朽的传奇人物: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名人传》读后感450字。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贝多芬。
贝多芬出身于一个贫苦人家,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母亲则是位女仆。艰苦的童年,不像莫扎特那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人生于他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分,把他当作神童一般炫耀,早在四岁,他就被整天钉在钢琴前面,或和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练习压死,甚至有时父亲还使用暴力逼迫贝多芬学习,读后感《名人传》读后感450字》。
尽管贝多芬的童年如此悲惨,他对于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却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
然而在1776年不幸再一次降临在他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内脏也遭受着剧烈痛楚的折磨,要知道一位音乐家失去耳朵他便不可能再有没有多大的发展空间。糟糕的是,上帝在给他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却没有为他留下一扇窗。他听觉上越来越衰退之时,他只好瞒着家人,连对自己最心爱的朋友们也保持缄默。他失去了朋友的理解,也失去了家人的相伴。他避免与人见面,使他的残废不被人发觉,他独守着这可怕的秘密直到1801年。
正是这种悲剧的愁苦激发他内心的灵感:《悲怆奏鸣曲》、《七重奏》、《第一交响曲》,也唯有在音乐中他才得以发泄,让原本颓废的他重拾信心,也更让我懂得困境更能锻炼一个人的意志,激发一个人的灵感,创造更多的奇迹。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苟且、软弱、小智小慧是我们的致命伤,这一切都是贝多芬给我的启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八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近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平凡,有的时候平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平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十九
买这本书纯属偶然。我不是韩寒的粉丝,也对这种厚厚的小说没什么兴趣。二十多天前在网易的首页里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青年作家韩寒有个网店,卖他本人的书,重点是他亲自签名的书。按文章的线索,我找到了韩寒在淘宝上的店。本来对他的书没什么兴趣,只但是经常看他的博客,明白他的文章很犀利,有远超同龄人的'思维,其观点大多与社会的主流观点相反。反正也不贵,冲着韩寒的亲笔签名就买了一本。
邮来后,只看了看韩寒的签名,书就撂一边了,没时间看,典型的书非借不能读也。
这天出差,想想路上的无聊,正好有这本书能够打发时间,遂带之。在路上大约用了3个小时读完了这本200多页的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的眼睛和思维竟不能很好的配合,读起来有些吃力,可能是许久没有读这种纸质图书的原因。
这本书记叙了主人公左小龙的青年生活。废弃的雕塑园是左小龙的世界,在那里他经营着自己的生活。这个有些幼稚的男人经常做些偏执的事,有两个女人左右着他的生命,一个爱他的,一个他爱的。他在泥巴那里找到自信,又在黄莹那里失去自信。
他有个很喜欢自己的女孩,泥巴。他们的初吻发生在一个垃圾堆旁边,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就是要告诉泥巴,此刻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好,现实是残酷的。
在行文的过程中,不时能够感受到韩寒的冷幽默。在左小龙和泥巴开房的时候,泥巴假惺惺的在被窝里看电视,左小龙看着她,她说她来例假了。顿了一下又之后说,但是没有关系。
从文中又能感觉到一些沉重。在描述镇上的人要求印刷厂继续排放污水以使动物继续变大的过程中,对社会冷酷的描述简直入木三分。从描述的手法来看,和鲁迅笔下的华老栓血馒头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这个描述,我对韩寒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在韩寒的文章中经常能够看到对社会的批判,这种批判是诙谐的,是最有力量的。
书虫和他的书读后感篇二十
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全县中小学生“暑期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要求我们按照小学推荐书目,到学校图书室借阅。
我们个个欢天喜地,涌向图书室,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奋力地搜寻着自己的“猎物”。“众里寻他千百度”——经过筛选、比较,终于找到了自己十分喜欢的图书——《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捧着心爱的图书,大家如欢快的小鸟,一路歌声一路欢笑……《做个快乐的小书虫(阅读习惯)》一书的内容有“好朋友有了新朋友”、……,“出人意料的结局”等十个章节组成,虽然只有薄薄的168页,但故事环环相扣,悬念迭出,引人入胜。烈日炎炎,热浪袭人,我被书中的.故事吸引着,被主人公乐意助人的精神深深感动着,忘记了酷暑难当的夏日。
书中所讲故事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情同姐妹,非常热爱阅读。出人意料的是第三者——媛静却“插足”了她俩之间。媛静根本不喜欢读书,只知道打扮自己,时时“臭美”。为了友谊,“挽救”朋友,宝蓝强拉硬拽,“逼”着她的朋友参加“读书王”大赛活动,并主动送书给媛静。调皮的民俊却故意“挑战”媛静——要与媛静争抢“读书王”的称号!于是,宝蓝和她的朋友便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认真“备战”,对阵民俊的“挑衅”,在老师、家人的帮助下读书大赛仪式启动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全书,久久地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媛静虽然没有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却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只有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这可能正是她的朋友宝蓝和允熙的用意所在吧!在知识瞬息万变的今天,作为学生,我们要持之以恒地阅读各类优秀书籍,吮吸知识营养,将阅读进行到底!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歌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这许许多多的至理名言,无不说明了阅读的重要,阅读的无穷魅力!
“腹有诗书气自华”。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爱书吧!书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好伙伴。
夏日的天空,繁星闪耀,美丽的银河令人遐想,我躺在凉椅上仰望星空,遥想未来,不知不觉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小书虫,在书海里游来游去,不亦乐乎!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209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