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语文学习中重要的一部分,可以帮助我们感受文字的美。总结时应该注意哪些常见的错误和误区?总结范文中包含了一些实用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写作水平。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论语读后感800字。
论语读后感范文。
《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前年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
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因此,它仍是一本好书,孔子也毫无疑问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之一。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典籍不计其数,他们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其中《论语》就是对人们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
学习《论语》内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每一位华夏子孙的本分。本学期我们的教材中就列出了《论语》十句经典,让我感慨最深的就是这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这一句是孔圣人在河流边感叹的,他告诫我们:时间就像河水一样不停的流逝,要珍惜宝贵的时间。是啊!时间飞速流逝,一去不复返。有一句名言:请珍惜时间吧!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只有抓住了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们才会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延长,出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崇拜“游戏英雄”,整天抑郁不振,导致学业荒废,这是非常可惜的。如此美妙的花样年华,却被白白浪费在虚拟的游戏中,被白白浪费在浑浑噩噩中。年轻时代,时间不能太随性去支配,要让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过得踏踏实实。
我国现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确实惜时如命,他把别人喝咖啡、谈天的时间都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以各种形式来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和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惜时如命的精神,鲁迅在他56岁的生命旅途中,广泛涉及自然、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一生著、译一千多万字,留给后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纵观古今,没有哪一位对国家,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伟人不是珍惜时间,忘我勤奋的楷模。时下,不少中学生缺乏的就是时间观念,他们没有人生理想,学习态度不端正,一上课就萎靡不振,无心听讲。基本的学习时间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用业余时间让自己有所作为。长此以往,岂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光明的未来,为了自己充实的人生,让我们携手,一起珍惜时间,一道务实奋进。来展现自己靓丽的青春,实现自己成功的人生。
论语读后感800字。
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论语读后感范文。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2022高一读书心得笔记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的大学》是作者高尔基以自传体小说,写出自己的亲身经历,前面还有两部《童年》与《在人间》这三部书被誉为,人生三部曲,体现了高尔基是如何自立生长在生活底层奋斗抗争,艰苦,求索走上革命道路上艺术高峰的历程。
这部书在没读之前,我一直以为是介绍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没想到是社会大学。
原来高尔基17岁时离开了自己的外祖母,带着决心和希望,来到了喀山上大学,他原以为在喀山大学里就可以过上安静又舒心的生活,残酷的现实使他的愿望化为泡影,因为必须为了生存而去工作,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他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以及杂货铺的伙计,于是贫民窟,穷街,陋港,轮船,码头,就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第一所大学,在如此生活的艰苦,高尔基还能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这怎能不令人佩服。
读完我的大学这本书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想法,以及顽强的读书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坐在宽敞的教室里读书,有什么资格不好好学习呢?高尔基的命运如此悲惨但是他顽强的与命运打擂台的精神如此伟大,也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要懂得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从中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
高尔基上大学这个想法来源于一个叫尼.叶夫列伊诺夫的中学生。他是一个帅气可爱的青年,他的眼神如女人般柔和,原来住在高尔基的阁楼上。他常看到高尔基手上拿着书,引起了他的关注,慢慢他们就熟了,没多久他就让高尔基相信自己“颇有科研天赋。”他告诉高尔基,随便考好几门,就能得到大学的奖学金,再过五年就成为一个学者。高尔基来到了喀山,来上大学,到了喀山,现实生活为了避免饿肚子,常常找点活计。而跟我们现在比,高尔基的生活很艰苦,而高尔基热爱读书,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
有一次,高尔基的小木棚着火了,他们把里边的油一桶一桶搬出来,但高尔基的书还在熊熊大火中,他当时很着急,于是就一本本的搬下来,但时间来不及,有一部分书,被烧掉了,读到这,我都想帮他一块去搬书。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高尔基有着上大学的梦想,但现实生活他上大学的愿望没有实现。但是最后经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了有名的作家。让我知道,无论条件多么艰苦,通往梦想的路不止一条!必须坚持不懈。
翻开人生的第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我的大学》是写高尔基当翻开人生第三页书的人生道路。
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解放的革命想法。他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由于反动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遭失败和挫折,使得高尔基时有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的那种顽强。
学习。
的精神,使我相信即使人生道路常有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就一定会为自己开辟一条崭新的人生之路。《我的大学》使我真正明白了“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路,真正体会到唯有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所作为。
心得。
笔记范文6。
《瓦尔登湖》是美国作家梭罗的散文集,讲述他两年独居瓦尔登湖畔的所思所想。
初看《瓦尔登湖》会有些意外,因为它的内容并不像其他田园类散文那般好读。作者深邃的思想如瓦尔登湖清澈的湖水,随四季的变换而不断颤动,产生不同的回路波纹。很难说究竟是农园生活触动了梭罗,还是他本就在天性中充满了对自然和人类存在本质的思考,瓦尔登湖相对静谧的环境只是给了他一个尽情阐述的机会。
翻开书,沿着这些思想荡漾的波纹,可以感受到19世纪哲人的辩思,但作为一本名著它的价值显然不局限于此。对淳朴生活的崇尚,对自然风光的热爱是人类作品中永恒的话题,只是难有人写的如他这般意义深远。
“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我们身体内的生命像活动的水,新奇的事物正在无穷无尽地注入这个世界来,而我们却忍受着不可思议的愚蠢。”真理是最深层次的快乐,这大概也是梭罗想向世人传达的心声吧。
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正处于向工业时代转型的初始阶段,蓬勃发展的工业和商业造成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盛行。梭罗的独居发生在这样的年代更有了一层时代意义。如今的瓦尔登湖已经成为了一个象征,一种对理想的执着追求,一个具体化的自然概念,一部人与自然的浪漫史。他倡导的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生态环境学方面展现出超越时代的眼光。对人的关怀也是他书中一个深刻的主题。梭罗的文章给深受物欲之苦的人指出一条超验主义的光明之路。
而他从来没有受过职业培训,从未婚配,孤独一生,他不去教堂,不参加选举,不吃肉,不喝酒,不知晓香烟的作用。他改良的铅笔完全有希望申请专利,朋友们盛赞他已打开了财富之门,他却说以后再也不做铅笔了;作为哈佛大学的高材生和爱默生的得意弟子,他本可以成为美国工程师的领袖,而他却更愿意做一位不顾一切与天合一的草民,一位大自然的艺术家。这也正如爱默生所说:“他不肯为了任何狭窄的手艺或者职业放弃他在学问和行动上的抱负,他寻求的是一种更广阔的行业,一种生活的艺术。”
不去讨论如果他是个积极的入世者是否能给世界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因为他只是选择了他喜欢的生活方式,选择了成全作为一个人的完整性,并在这过程中将永远宁静的瓦尔登湖化作了最纯净的眸子,带领我们去探索和发现生命与生活全新的可能。
“昨天那本书跑到哪儿去了?”我一边嘀咕着,一边像只小狗一样在图书馆密密麻麻的书中寻找那独特的芳香。
啊,在这儿!漆黑的书脊,闪闪发亮的四个字《群星闪耀》。它像极了夜空的一颗星,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我像一个饿了许久的人看见大餐一样,不由自主地跳进了书的海洋。
在家里,我沉浸在《瓦尔登湖》,流连忘返。书房看,餐桌看,就连上厕所也在看。瓦尔登湖的叮咚流水声;梭罗的咔咔造房声;周围松鼠、百灵的歌唱声就像一支变幻莫测的曲子;湖面碧波荡漾,周围尽是参天大树,梭罗的精致房屋美不胜收……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我陶醉在如诗如画的瓦尔登湖,脚麻得犹如蚁啮却浑然不觉,只知阵阵书香扑鼻,全然不知身处“乌烟瘴气”的厕所。
“啪”,门被拧开。妈妈一脸的不悦:“又这样!”双目喷火,似乎又是一场暴雨。“这是最后一次,绝没有下次。”我赶紧乖巧的保证。其实,我的心里却盘算着下次怎么逃过妈妈鹰一样的眼睛。
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书海深处。争读,争读,惹得妈妈愤怒。
最近,我阅读了《瓦尔登湖》这本书,得到了启发颇多,收获了很多。
感悟。
除了向大家推荐这本世界名著同时也分享自己的心得。梭罗是一位哲学家因此他的书籍往往不是简单的写故事这么简单即便是像瓦尔登湖这样的散文集也是充满了人生和反思让我们产生哲学上的思索。
在书中的《经济篇》中,梭罗与附近的农民们生活在一起,他通过这段时间的交往,了解到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与富人的生活生产了巨大的发叉,底层人民的生活非常艰难,当他们还在为谋求生计而兢兢业业的工作时,富人们却是骄奢_逸的另一番姿态,这样强烈的对比让梭罗感到非常不公平,认为奢侈的生活方式阻碍了人民的共同利益,有碍于社会的发展进程。
的思考,为什么核心的技术和优秀的创新都来自于西方国家,同样是非常重视教育,我们泱泱大国却没有核心竞争力?
读了瓦尔登湖,也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幸福其实并不是直接用金钱就可以买到的,因为这是一种精神状态,并不是物质的,只是间接地辅助。而劳动才是获得幸福的本源和根本,梭罗在《种豆》一篇中,亲自种地,收获豆子再卖出,从这样的生活体验中,他揭示了幸福和快乐的本质!
以后我要做一个爱劳动、爱学习的人,让自己获得幸福!
范文。
10。
苏东坡有言:几时归去,作个闲人。对张琴,一壶酒,一溪云。梭罗在《瓦尔登湖》写道:我想饮更深的水,想去繁星铺底的天河垂钓。《瓦尔登湖》以思想的斧凿打穿现实的铜墙铁壁,为我们的生活打开一扇窗,他无心劝导他人,只真诚地给我们读者抛出一个凭窗遥望的。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压缩了地理和疆域,喧哗浮躁的风沙早已弥盖了心灵的沉静。梭罗挣脱时空的藩篱,将身心远离尘嚣,追求在自然的安谧中一种本真的生存状态,找寻一种更诗意的'生活方式。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在长达两年的里,他以自然为友,在小木屋旁开荒种地,晨兴理荒_,戴月荷锄归。他崇尚自然,乐于湖水、和飞鸟,闲来或在船上吹笛,或在湖边垂钓。
《瓦尔登湖》已出版一百六十多年,而今时代巨变,社会发展迅速,人类世界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繁华发达无所不在。然而,瓦尔登湖在仍未被人们所遗忘。初读时不知其中诗意的添补,正如徐迟所说,在繁忙的白昼读它,有时会将信将疑,觉得它并没有什么好处,直到黄昏,渐渐和恬静下来,才觉得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而到夜深万籁俱寂之时,就更为之神往了。梭罗是一棵,超脱人世,却在瓦尔登湖的夕阳下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们都要去找寻并坚守内心深处所热爱的生活,终有一天,你历遍的山河会全然化作尘埃,当尘埃已铺满你的目光之外,再也看不见海,愿你也停不下来,心里那泓湖水还在,那里风清月朗,湖光十色,那里日暮温柔。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的,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缈,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最复杂的作家,他的作品《红楼梦》也是文学史上最伟大最复杂的作品,《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成就是古典小说的高峰,作者只需三言两语就可以勾画出一个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作者笔下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小说中出现的诗词曲赋都完美的和人物融为一体,当真是做到了“诗如其人”,而这些诗词也能为塑造典型的性格服务。
《红楼梦》的情节结构,也与传统小说大相径庭,他改变了如《水浒》《西游》的人物剧情单线发展,他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宏大的艺术世界,是众多人物角色活动在同一时间与空间,而且剧情的推移也有整体性,表现出了作者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艺术思想。
《红楼梦》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腐败,作者对其中宫廷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都进行了批判,作者自己应是提倡民主主义思想,这些在当时滋长的资本主义经济萌芽中曲折反应。
不过《红楼梦》虽是四大名著之首,但其出世经历种种苦难,作者根据自己的身世,和自己经历的苦难写下这本大名鼎鼎的《石头记》,但在作者完成这本书之前就离世而去,只写下了前八十回。此书共一百二十回,有一百二十回程本,八十回脂本。后四十回署名了“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虽不知为何,但却只听闻老师提起过高鹗。
在此书中看到的看到的并不只是故事,还有人性、心理、成功、医学、政治、服装、文艺,学到的不只是爱恨,还有对生活的思考、对人物解读能力的提高、对是非善恶的辩证评价、以及自身洞察力的培养。必定,这是一个文学巨匠千古奇才用一生的血泪和才智写出的泣血之作,包含着他的见地和灵魂。
也许一个人一生要读很多书,可未必会受多大的影响和震撼。我很希望接触到红楼梦的人可以顺着机缘去感受它带来的另一个世界和另一种思考,细细的品味此书,可能会结下你与此书的情缘。
而《红楼梦》中塑造的众多人物形象,他们各自具有自己独特的性格,他们会成为不朽的经典,在中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永远放射着奇光异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深了,微风吹起窗帘我坐在窗台前,尽情陶醉在书的世界。
读了《漂亮朋友》,这本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书之后使我对作者所处的环境和当时的社会有了较深的了解。这部小说的不朽价值,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当代英雄”的典型。小说的主人公杜洛华先生刚出道时,还是铁路局一个寒酸的小职员,可是曾几何时,他已把众人踩在脚下,成为赫赫有名的官方书记,大财阀瓦特的女婿,《法兰西生活报》的总修改,是什么让这位“漂亮朋友”平步青云,这部小说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
朋友,在你寂寞的时候,他是你最贴心的依靠;在你悲痛的时候,他是你最忠实的听众,在你的心感到寒冷的时候,他用肩膀为你撑开了整个夏天,让你怎样也感觉不到冬目的严寒;在你绝望的时候,他会为你颠覆一个世界,只为你一个开心灿烂的笑容……朋友,他是你大旱夏季里唯一的雨,也是你穿透万里黑暗唯一的光。《漂亮朋友》却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了“朋友”,主人公杜洛华正是靠这种所谓的“朋友”一步一步登上高峰,论学识,他连中学毕业会考也不曾经过,文笔和中学生一般拙劣,进报社的第一篇文章,他也不得不请福雷斯蒂埃夫人替他炮制。难道就因为他有一副漂亮的脸蛋吗?使他赢来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友谊是天上的流星,美丽而光辉,可是在这部小说里我看不到一点光辉的影子。社会生活中,难道只剩这种了吗?不,当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朋友,不是“漂亮朋友”杜洛华靠朋友一步一步爬上去。
曾在一部书里读过这样一句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尽管这是描述感情的,但我固执的认为,友情也一样,不知前生要经历多少苦难才能换来今生的挚友《漂亮朋友》中的人物让我深深不能忘怀,只惜杜洛华并没有拿出真心,尽管其他人都对他肝胆相照,所以我认为读了《漂亮朋友》这一本书也让我更加珍惜朋友的存在,决不能像书中的主人公杜洛华那样仅因为别人称他“漂亮朋友”就利用一切朋友!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平是不够的了。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文小说,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我很喜欢小说中的女主角——简爱,她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在我的眼中,简爱就是坠落凡间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
简爱之所以能深深地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不是因为她最终的爱情救赎,而是因为她有一颗从来都不被人性丑恶侵蚀而异化的心……世情百态,尝遍苦痛;尘世纷扰,我性依然。此种信念和力量,唯简独有。
简爱的童年是苦涩的,从小无父无母,被迫寄养在舅母家。少爷的专横,小姐的傲慢,夫人的恶意,仆人的偏见,都在折磨着她。然而这些还不够,随着舅父的去世,舅母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一所从肉体到精神对孩子们进行宗教束缚摧残的所谓慈善机构。在那里,冷酷的院长将她无情地隔离,对她进行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海伦是她唯一的阳光,简爱第一次感受到了爱的沐浴。不幸的是,海伦在院长的欺负中患上肺结核,最终死去了。简爱趴在海伦的墓上,向生命中的每一束阳光告别,从此她变得坚强、勇敢。
夕阳西下,霜雾弥漫。简独自散步,罗切斯特骑马而来,缘定一见钟情。然而当心目中的王子为了试探她而假意要娶某贵族小姐时,她愤怒地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贱,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就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勇敢的,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追求的是两颗心的平等结合。当幸福即将要来临的时候,罗切斯特的疯妻出现了,简爱并没有委屈求全,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愈是物质空前凸显的时代,愈是要仰望道德的星空!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绽放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闪亮而美丽,她的信念,有如磐石坚韧而不移,她的所想所为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是生命的极善极美极爱。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大千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却用心里那盏永不息灭的烛光消融了人世冷漠的冰霜。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这本书以简?爱的几句话开篇,引出简?爱这位奇特女子,并通过这位女子平凡的、奋斗的一生中的一些事迹来体现这位女子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等独特的人格魅力,并从中穿插了笔者的所感所悟。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也和你的一样充实。”相信看过《简?爱》这本英国文学史上经典著作之一的人对这几句话并不陌生。那是书中男主人公罗切斯告诉简?爱,说他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并要求深爱着他的简?爱继续留下来当家庭教师时,简?爱拒绝的答语中的几句话。这是简?爱的平等宣言,也体现了作为一名女性的尊严。
的确,一个人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是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丑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己决定。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己贫苦的出生,普通的外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与真诚的爱情,过上了她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名女子,她称不上漂亮,还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那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却以她那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征服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颗美丽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己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美貌只是一时的,应用一颗美丽的心去征服他人。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面对恶势力与不公平,我们是勇于反抗,还是忍气吞声。令人赞赏的是寄人篱下的受尽委屈和不公待遇的瘦小的简?爱选择了前者。面对长得又高又大的表兄约翰?里德的暴打伤害,曾习惯服从他的简?爱终于忍无可忍,勇敢地站起来进行自我保护,与他抗争,骂他是“残酷的坏小子”“像个杀人犯,向歧视奴隶的工头,像那些罗马暴君”,还打得他大声嚎叫。然而原本是受害一方的简?爱却因此而被关进了恐怖的红屋子,在那里,简?爱在恐惧的同时,想到了舅妈里德太太的憎恶,她儿子约翰的暴力蛮横,她两个女儿的傲慢冷漠,佣人们的偏心,意识到了自己在盖茨黑德府是处于多么低微的地位,对于现实的清醒和痛苦的认识使她发出了“不公平啊——不公平!”的呐喊,并第一次认识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地位和权利。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爱情专一。
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尽管罗切斯特身体已有些缺陷,但她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看到这,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为这个平凡的,独立自主的女子拥有了她想要的幸福而感到欣慰吧。
简?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又何止这些,不然平平凡凡的她怎能魅力经久不衰,感动和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能流芳百世。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人生,但不管怎样,都应在生活中永葆一颗美丽的心。用心生活,自尊自爱,做最真实的自己。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五
英莲,是甄士隐的爱女,在元宵看花灯时被拐走了,从此一步步地走向毁灭。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癞头和尚说出这词时,便可看出英莲自元宵后,就开始她坎坷的一生。
判词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是她生活环境之艰。本来她可以嫁给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可却碰上了薛蟠这个“呆霸王”。跟随薛蟠来到荣国府,名唤香菱,从高洁的“莲”变成普通的“菱”。
周瑞家的送花遇到香菱,赞她“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的小蓉奶奶的品格儿”。这里突出她的模样与气质和其他丫鬟是不同的。香菱学诗的片段让我更了解她是个认真,有耐心和毅力的人,“香菱拿了诗,回到蘅芜苑中,诸事不顾,只向灯下一首一首的读起来”。即使她作诗底子不如人,但是她愿意用努力来换取,她这般苦心,怎能不叫人心疼与喜爱呢?她作了一首诗,不好,又另作,“便自己走至阶前竹下闲步,挖心搜胆,耳不旁听,目不别视”,连宝钗都说:“可真是诗魔了。”最终她成为大观园中唯一一个入得了诗社的侍妾。
后来薛蟠正房夏金桂给她取名“秋菱”,这更显得她命运的悲凉。在夏金桂的手里,她一步步走向死亡。
英莲——香菱——秋菱,是她坎坷孤独的一生,但她还是乐观的,抱着对生活的希望一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六
你有一个漂亮的朋友吗?她们就拥有一个这样的完美朋友。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勉强高中毕业的人却能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一个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一个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就在法国社会上叱咤风云,最终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的人。是的,他就是杜洛瓦。
“人都是笨得像牛,而蠢得像驴,随便在字典里找一个你不懂的问题问你,你就会觉得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正当杜洛瓦生计烦恼时,他遇到了早年一齐当兵的战友弗雷吉埃。弗雷吉埃这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就成为了杜洛瓦飞黄腾达的开端。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能够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七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八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如《野性的呼唤》《悲惨世界》。其中,我感悟最大的一本书是《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这部脍炙人口世界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书中收藏了他创作的二十一篇幽默文章。其中,《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最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外乡人,为了报复赫德莱堡,想出了一个办法。他送给赫德莱堡的一个人160盎司金元,相当于四万元钱,但他不知道当初是谁给了他20元钱和对他说了一句特殊的话。镇上的十九户人家都想出了那句话,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人20元钱。其实这是一个圈套,那160盎司金元是假的。最后经州议会商定,将赫德莱堡改名,他已成为最最臭名昭著的小镇。
读完后,我陷入了沉思。那十九户人家为了得到那“4万元钱”,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外乡人20元钱。赫德莱堡的人们在金钱面前都丢失了“诚实”,他们都不知道诚实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撒谎。有一次,我偷偷的拿了家里茶几上的十元钱去买东西吃。爸爸发现钱“不翼而飞”了,立即来盘问我:“儿子,你是不是拿了茶几上的十元钱?”我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没……没有。”那时,那十元钱已经买了零食进入到我的肚子里了。爸爸又问了两次,我很害怕,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没……没有。”爸爸抓住了我的破绽:眼神不坚定,严厉地说:“这十元钱肯定是你拿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为什么你说话声音那么小,眼神那么不坚定?”我承认了。爸爸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别人撒谎过。
一个人不诚实,别人会看不起他;一个社会不诚实,这个社会会腐败;一个国家不诚实,这个国家将可能会灭亡。让我们都做个诚实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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