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可以使人更加深入地理解自己和他人,提升人的智慧和情商。坚持写作和记录自己的感悟,可以深化对事物的理解和思考。感悟可以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开启新的可能性。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一
一位是在海洋中经验丰富的老船长,一位是喜欢探险的博物学家。他们俩带着我去打捞海底的宝藏,去参观神秘而美丽的海底世界,去参加庄严的海底葬礼,去探访惊险的南极。面对一段段惊险的旅程,一场场生死大战,冒险处处精彩,路途虽说遥远,但你只要勇敢机智地面对,你就是探险家!例如,当他们一行来到了海底采珠场时,突然有条巨鲨扑向采珠人。此时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而出,和鲨鱼搏斗,危在旦夕时,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位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由此我可以看出尼摩船长虽然言行举止比较怪异,但他勇敢无比,而且还有爱心,乐于帮助穷人。还有当“鹦鹉螺”号被冰层困着,潜水艇内空气只能维持48小时。由于温度太低,凿开的冰又冻结了。于是尼摩船长决定将开水仓的热水排出,冰化了,“鹦鹉螺”号上浮了一点,最后几米,发动马达,终于冲破了冰层。尼摩船长用他的渊博知识,临危不惧、化险为夷。
读完这本书,我还学到了很多科学知识,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二
读了《梅花魂》这篇课文,我被华侨老人那浓浓的思乡情、强烈的民族精神和火热又真挚的爱国心打动了。
这篇课文让我沉思,外祖父他具有梅花高尚的品质,他爱惜梅花,他不许别人玷污梅花。他要把梅花不怕困难、坚贞不移、百折不挠、坚强不屈、顶天立地、不低头折腰的品格传递给他的子子孙孙,让他们也像梅花一样,别人越是欺压,自己越是不屈向上,有骨气!外祖父只有这样的心愿。“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我们新时代的少年责任重大,要学习梅花的精神,顽强向上,做祖国的栋梁!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梅花在寒冷的初春开放,面对风欺雪压毫不畏惧,并且缀景同时还吐露着幽香。她的品格是高尚的,是可贵的!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三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的海洋小说,其作者(法国的儒尔·凡尔纳)还写过《气球上的星期五》和《地心游记》。(另外信息:凡尔纳写海洋小说与自身条件有关。他本人1828年出生在濒临大西洋的南特市,从小于大船东们比邻,直到二十岁才离开家乡去巴黎发展,所以对海洋怀着特殊的感情。)。
从广阔的太平洋到寒冷的北极;从阳光明媚、物种繁多的浅水区到只有会发光的微生物5000米以下的水域;从平静的海面到袭卷而来的波涛、风暴;似乎都经历过,好像都尝试过。这样精彩的海地生活,直到有一天,也会厌倦。
鹦鹉螺号的乘客们,抓住了一个机会,逃离了,鹦鹉螺号却陷入了挪威西海岸的大漩涡,能否逃脱,不晓人知。希望这只是虚幻,不是事实,也希望海难事故不再发生。与星空一样神秘的大海深处,无人知晓,我想,尼摩舰长到海洋生活,不只是因为躲避陆地吧!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四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五
今天,我又重读了中国四大名着之——《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艰险,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几个主人公都非常有特点。比如说:孙悟空机智勇敢,本领高;猪八戒性格温和敦厚,但好吃懒做;白龙马和沙僧任劳任怨,忠心耿耿;唐僧虽然懦弱,但有一颗坚定的心。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连环洞战花豹精〉》这个故事。花豹精本领并不高强,他连八戒也打不过,却抓住了唐僧,都是因为他采取了一个好计策:把悟空三人引开,再趁机抓走唐僧。其实花豹精用的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当困难太大时,可以采取缩小目标,逐个击破的方法。这个方法同样可以用在学习上。我们在学习上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知识在于积累。当学习上有困难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大的学习目标分解成许多小目标,一天完成一点,小目标完成得越多,离实现大目标就越来越近了。比如,一天记五十个单词肯定很困难,但如果我们一天记十个,五天就可以记五十个。这样,我们的学习就会变得轻松而快乐。再比如,我学习滑蛇板的经历。一开始,我想一次学会滑行,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也没学会。后来,我就先单练起身,再练滑动,最后练弯,很快就学会了。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六
《悲惨世界》这本书终于在昨日看完了,这本书里的人物让我有太多的思考。
冉阿让因贫困和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被判入狱,又因他多次越狱,致使他在狱中做了十九年的苦役。不公正的惩罚让他由一个好人变成了一个仇恨社会的“坏人”。但幸运的是,冉阿让遇到了很多影响他一生的人:有善良仁慈的主教米里哀先生;有命运悲惨但心地善良的芳蒂娜;有像太阳一样的珂赛特……这些人,他们温暖了老苦役犯的心,使冉阿让再次变为好人,甚至是圣人,让他坚定地朝着光明前进。
在书中,除了冉阿让,还有很多鲜活的人物。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教米里哀。
米里哀主教仁慈而简朴。他来到迪涅时,身边仅有他的妹妹和一位女佣。他不舍得换新教袍。他的晚饭也仅有水煮蔬菜和素油汤。
迪涅的主教府“屋宇轩昂”,“美轮美奂”,“无比宽敞”。他到任三天后,就去参观医院并把院长请到自我家中,询问状况。当他明白医院没有地方容纳病人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地让出了自我的房子。“你们有二十六个病人,却仅有五六间小病房。我们仅有三个人,却占了五六十人的地方。”他认为这是一个错误。于是第二天主教就搬进了医院。
米里哀主教对人一视同仁。他不会偏袒富人,也不会厌弃穷人。
正是在这样的主教的影响下,冉阿让才不再仇恨世界。
冉阿让从监狱里出来,想要吃饭、住店。可是当店主明白他是一个苦役犯时,都嫌弃他,并且把他轰出去,甚至连马棚都不让他睡。当冉阿让近乎绝望的时候,一位老太太告诉他,让他去敲主教的门。
主教给他饭吃,并给他准备了床,让他取暖,就像不明白冉阿让是苦役犯一样,像一个正常的客人一样对待他。傍晚冉阿让偷了银餐具出走又被人抓回来的时候,主教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还把两个冉阿让没有偷走的银烛台送给了他。这套餐具是主教为数不多的财产之一,并且他还不止一次地说过“要我不用银餐具吃饭,恐怕很难。”主教如此做法,只是为了让冉阿让改过自新。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七
在我国民间,几乎人人都熟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民间传说中的八仙分别是:铁拐李、钟离权、张果老、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韩湘子、曹国舅。
先说铁拐李,铁拐李在民间传说中为八仙之首,即从饿殍脑门而入,神魂归壳后则成一蓬头卷须、黑脸巨眼,并且还跛了一只右脚的丑陋汉子。看来他是一位民间口耳相传,诸事附会而成的道家。八仙中名气仅次于铁拐李的是钟离权。他在八仙中地位较高,特别是由于道教徒的吹捧,名声更大。张果老是八仙中年迈的仙翁,名“张果”,因在八仙中年事,人们尊称其为“张果老”。八仙中流传故事最多的当数吕洞宾,在道教中,全真道奉其为“纯阳祖师”,又称“吕祖”。何仙姑是八仙中惟一的女性,有关其身世说法不一。八仙中有位玩世不恭,似狂非狂的行乞道仙,名叫蓝采和。普遍的说法,韩湘子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侄子。排名八仙之末的曹国舅,出现的时间最晚,流传的仙话也较少。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神仙帮助人们之间发生的趣事。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八
《宠物集中营》这本书是我国作家杨红樱写的,是马小跳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这本书讲述的是马小跳和安琪儿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小狗狗,它不停地站起身来,眼巴巴地往人群里寻找着主人,它的眼睛又红又肿,眼角粘着脓血,十分可怜。安琪儿知道这只小狗狗的家住在哪儿,便把主人叫麦冬娜的一个姐姐喊了过去。马小跳又认识一个宠物医院的一名医生—裴帆哥哥,就让裴帆哥哥给它看病。后来马小跳才知道这只有眼病的狗狗叫“丑八怪”。
丑八怪在医院的时候,马小跳总觉得有双眼在盯着他。原来是跳斗牛犬,叫“拉登”。它的脾气特别大,养他的那两个人每次喂食物给它吃,它都要吐出来,主人觉得太浪费钱了,就卖给了麦冬娜。
又有一天,一个不男不女的人带来了一只患了肥胖症的正宗德国牧羊犬,说是按照医生的嘱咐做了,就是减不了肥,就送给了麦当娜。后来因为拉登不喜欢它,总是紧追不舍,牧羊犬不停地逃,终于减肥了,主人就把它接回家了。
麦冬娜的家就成了马小跳最最喜欢的宠物集中营,里面有雪儿,有丑八怪,有拉登……而麦冬娜也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狗狗服装设计师了!
这让我知道了:麦冬娜之前是个外表美丽、内心冷漠的姑娘,她讨厌小孩子,讨厌小动物。后来,在马小跳对小动物的一片爱心的感动下,慢慢地对曾被她狠心抛弃的西施狗丑八怪有了怜爱。麦冬娜彻底改变了,也爱上了小动物,喜欢上了马小跳他们。她居住的红房子,也成了马小跳最最向往的宠物集中营。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九
沧月的其他作品我没看过,就《镜》系列而言,我是不怎么欢喜的。
但凡看过之人便道:“《镜》是写云荒战争的。”(关于云荒,我多加几句,云荒这个梦之世界竟是沧月、丽端、沈璎璎三人合力缔造的,云荒有纪年,有地图,真可谓亦假亦真,魄力非凡。)可《镜》里的爱情是绝不能忽略的。索性就谓之为:以云荒战争为背景而演绎的爱情故事。说是爱情故事当是不过分的,《镜》里除了主人公大段的爱情描述,就连大部分配角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的人物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或喜或悲,或酸或甜,读之有味。可味道仿似有点不对。作为一名男子,我自是偏好战争甚于爱情。诚然,少了爱情的辅料,此书便会索然无味,但辅料太多也会因为味重而失去主菜原味。《镜》里的爱情写得不错,足够缠绵,而战争却没有那样酣畅淋漓。就连主人公应遇的坎坷也被爱情冲淡了许多。真岚的五体被解封印虽是耗时较长,但其中根本没有阻碍。白璎从冥灵到实体更是因为一个令人费解的咒语。而战争本身亦和爱情关联甚巨:白薇皇后因为爱情而“背叛”了琅玕;琅玕因为爱情而灭了莼皇的海国;云焕因为内心一直爱慕的师傅慕湮离世而入了魔道,_了整个云荒。
奇幻类书籍大致情节应是主人公以大小战争而练级,最终获胜。这样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搜神记》那般荡气回肠的探险加战争真是过瘾,如此好书却是难得。而《镜》的胭脂气太重。也许是因为性别的原因,沧月写不出《搜神记》的摄人心魄的战争,正如树下野狐写不出《镜》的细腻的爱情。
《镜》还没看完,但结尾已经基本可以预料,看完与否已是一般。推荐女性可以看看,特别是那些爱看韩剧的,因为里面的俊男美女确实挺多,而且俊男好多都长得女性似的,据作者说,那样美极了,一点不影响男性形象。苏摩就是其一。
看过《镜》的男性不妨看看《搜神记》与续集《蛮荒记》,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镜》于我仿若是一场梦,没梦完业已惊醒。
惊的是此梦太美,比梦还梦;。
醒的而是这旷世的光华一梦。
在今天,我终于看完了这一本《波莉安娜》,这本书是前些天我们的班级书籍管理员辛辛苦苦借来的,当然,这不是什么我们男孩子不爱看的书,而是能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之中逆快乐的一本书。开始,我就没打算读,而我后面的侯东军却读了起来,边读还说这个还挺好看的,我听了他的话,好奇心驱使着我,使我迫不及待的想打开这本书,让我也忍不住也随着他读了起来:
本文主要讲了失去双亲、无家可归的波莉安娜,在波莉姨妈的怀抱中成长,虽然姨妈不喜欢他,但是波莉安娜用他自创的“快乐游戏”,带给了玻璃姨妈以及他的朋友快乐,但是很不幸,波莉安娜在放学时,为了快点回到家帮助别人,结果命运不待人,她出了车祸。可是,她依然很乐观,乐观的对待自己,丝毫没有对自己失去信心,这样,这个乐观的孩子就永驻于我心了。
当我合上书时,顿时觉得很羞愧,羞愧什么呢?羞愧的是自己没有学习波莉安娜那样对自己有自信心,对自己不自责,对自己负好责任,像波莉安娜那样乐于助人,也要像她那样,把快乐带给别人。我还要学习她一点:把不快乐的事变成快乐的,我遇到什么事,就会掉金豆(巨蟹座的眼泪不会轻易在外人面前流),就没有想到中间那些快乐的事,这一点是值得我反省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朋友们踩高跷时发生的故事:当时,我还只是个“菜鸟”,连走上两步都不行,只能围着树转悠,转了一圈又一圈……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那是…李冰垚!我急忙向他求助,他踩着轮滑,一步一步的扶着我,走到了我们的练高跷地点,他们几个都能走,我却只能坐在扶手上,觉得没意思,任永康是个急性子,就一下子就把我捞了起来,让我练习走,我刚迈出几步,就摔了一跤,站起来后又摔了一跤,但我依然微笑着站了起来,不过听了朋友的秘诀后,立马就学会走了,这一次踩高跷,虽然我摔了,但我很快乐。
难道上面这不是一个例子吗?难道这不是一个在不快乐中获得快乐的例子吗?摔倒是不快乐的,而学会踩高跷快乐的,谁能说这不是在不快乐中找到快乐?总之,我们一定要乐观,因为乐观可以打败困难,难道不是吗?所以说来,大家一定要学习波莉安娜,学习他的快乐和乐观啊!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
这次,老师让我们读阅曹文轩大作家写的《桂花雨》。
曹文轩是当代作家、北京大学教授、江苏盐城人,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过的作品有《草房子》、《根鸟》、《青铜葵花》……其中深受喜爱的《草房子》写的也是相当不错,但,这次的《桂花雨》也让我读出了不同的感觉。
读完《桂花雨》,我感受到了人民的淳朴善良。婉灵是个善良自爱的小女孩,但是这里的人都视她为不祥不洁之物,全都离她远远的,她没有一个朋友。但她并没有心生怨恨,而是默默的承受,依然保持快乐的心态。这一切都是受外婆的善良而感染了她。
无论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在雀芹的帮助下,向世人澄清了自己的清白,大家对婉灵表达的自己的歉意,又表达了对婉灵的喜爱之情。
所以说善良就是金子,就像我在妈妈卖货的地方待着的时候,我就看见有一位正在卖货的阿姨,她就非常有爱心、善良,只要有人们送货丢了东西,那个阿姨就帮助他找、咨询,不怕累,也不怕脏,所以说每一个人只要献出一点爱、一点善良,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人为之善,百善而不足。人们要做好事,可是不要为了做百件好事而感到骄傲,只要你是用心去做的。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一
在中,曹操的印象给我最深。
曹操经历了人生的几个阶段,不能反,不敢反,不愿反。
青少年时期的曹操是靠在养父的荫蔽下的,自己出身名不正言不顺,导致才能没能用在正统的读书仕途上,是不能反的阶段。而后来造反的时机到了,曹操拥有了军队,数不尽的谋士,可是又不敢反了,只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是看到了董卓的下场,看到了丁原的下场啊。后来曹操羽翼丰满,却了解到了民心,民心所向,是不会让正统的统治瞬间崩溃的,所以百姓不愿意让曹操谋反作乱。这也是后来东吴上书让曹操做正统时,曹操大笑说东吴要让自己坐在针毡上。
日月,包孕文化的作用,这也从侧面表明曹操的境界在于付出,打好底子,为新的王朝筹谋的心意。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二
早以前就看到摆渡人的广告,感觉哪哪都能听到,但是出于对张嘉佳的不敏感所以一直没有买书来看。后来当当网上买另外一本书,结果为了凑单免邮费我就选了摆渡人,不过阴差阳错买的是[英]克莱儿·麦克福尔的。买回来后也一直放在家里的书架上没有看,后来一起买回来的书看完了实在没什么特别想看的我就打开书准备翻几页。
谁知道一翻开就放不下了,我没有想到是这样灵魂第六世界的小说,这是一个我完全没有接触的题材,而且小说的作者能把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写的栩栩如生,小说中很多情节的描写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一直没有真正思考过关于灵魂的事情,但是作者的描写却让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我时常会想,我的摆渡人在哪。
我佩服故事中女主人的勇气,刚开始看小说的时候我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普通人,我还在想这么平凡的人怎么能做女主角,后来看到后面的时候我才知道,就是这么个平凡的人身体里却住着不平凡的因子。
其实为了爱每个人都可以很勇敢,心中有信念,有梦想,路就不会远。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草船借箭。
这则故事讲得是: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陷害他,就命令诸葛亮十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就行了,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没有动静,直到第三天起了大雾,诸葛亮带领士兵乘着满载稻草人的船出击草营,并击鼓呐喊,曹操生性多疑,怕有埋伏就命令弓箭手用箭射退他们,于是曹营万箭齐发,可都落在了诸葛亮设的稻草人身上。直到诸葛亮准备回营时,曹操才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可诸葛亮早就带着十几万只曹操的箭船回营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诸葛亮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军师,他能预测三天后必有大雾,这不是知识渊博吗?如果没有丰富的天文和自然知识,又如何能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呢?以后我也要博览群书,勤学好问,学而不厌,争取能像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
《草船借箭》也是出自于《三国演义》,说的是蜀、吴两国联合攻打魏国期间发生的一件事情。周瑜和诸葛亮一直不和,周瑜便让诸葛亮在几天时间之内造出几万支箭。没想到的是诸葛亮假装去攻打魏国,让箭全部都射在草船上,这样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很多支箭。
我认为诸葛亮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使想让他下不了台的周瑜聪明反被聪明误,让他输得心服口服。
通过阅读《草船借箭》,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不能让自己心生妒火,为了高显自己的地位而去设害别人,更应该自己好好努力,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换来他人的关注。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四
说实在的,读这一章时完全是出于好奇心。没有结过婚,不太清楚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但是,我觉得这一章对所有愿意或者即将踏入婚姻生活的人来说都是有益的。
当然,对于像我妈妈这样的已经踏入婚姻生活,和老爸生活很久的人来说,阅读这一章也是非常有益的。我们家很幸福,感谢爸爸妈妈给了我这样一个温暖包容的家,即便如此,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抽空介绍给爸爸妈妈看看这一章,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快乐!
因为看惯了现实生活中,乃至电视节目上纷纷扰扰的婚姻生活乱象,人们不免产生了疑问:为何原来两个相爱的人,最后变成了怨偶?卡耐基一语道破天机,正是相互之间的指责消磨了婚姻生活的美好。
其实说来说去,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需要多真心地赞美他人。在工作上,由于言语之间导致误解,乃至拳脚相加的例子数不胜数。而同样地,也是由于语言使用不当,把怨气撒到自己的爱人或亲人上,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最终形同路人的例子也不胜枚举。
记得《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上,曾经有一段话写得特别好:想要说别人坏话时,先咬住自己的舌头。由此可见,语言是多么厉害的武器,既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伤害别人。难怪古代,有很多纵横家,雄辩家得到重视,原来古人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并加以实践运用了。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五
《怪老头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
走进书中的那个世界,你一定会着迷的。《怪老头儿》讲的是一个看上去很寒酸但有奇妙法术的怪老头。
如果我们身边有一个这样的怪老头儿,那我们的生活中,就能充满很多的欢声笑语了。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六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基督山伯爵》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基督山伯爵》发表于1844年,描写复辟时期遭到陷害而坐了十四年牢的水手寻找宝藏,最后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复仇的故事。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间接暴露了当时法国的社会黑暗。
《基督山伯爵》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就结构来说,小说开卷就引出几个主要人物,前面四分之一写主人公被陷害的经过,后面四分之三写如何复仇,脉络清楚,复仇的三条线索交叉而不凌乱,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之后才汇合在一起。因此,《基督山伯爵》被公认为通俗小说中的典范。这部小说出版后,很快就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在法国和美国多次被拍成电影。100多年以来,这本书拥有了难以计数的读者。
说了那么多,现在让我们伴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起回味感悟吧。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182月底,埃及王号远洋货船年轻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回到马塞港。老船长病死在途中,他曾托唐泰斯把船开到一个小岛上去见囚禁中的拿破仑。拿破仑委托邓肯斯带一封密信给在巴黎的亲信。唐泰斯这次回国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已经准备好要和相爱多年的女友结婚,然后一同前往巴黎。
但他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在等着他。在货船上当押运员的邓格拉斯一心要取代唐泰斯的船长地位,唐泰斯的情敌--费尔南对他又嫉又恨。结果两个人勾结到一起,费尔南把邓肯拉斯的一张告密条送到了当局的手中。
5月,正当唐泰斯举行婚礼之际,他被捕了。审理这个案子的是代理检察官维尔弗,他发现密信的收信人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他宣判唐泰斯为极度危险的政治犯,将其投入了孤岛上的死牢。
故事的开头,就预示着一个悲剧的发生,那么多的合情合理的条件,导致了一个天大的冤案产成的必然性,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法国整个社会的黑暗面。
唐泰斯在死牢里度过了的时光,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开始的时候他坚信自己的清白,总以为检察官有一天会出现在他面前,宣布他无罪。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只有对未婚妻的思念支撑着他活下去。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有一天,他突然听见有人在近旁挖掘的声音,原来是隔壁牢房的老神甫在挖地道,却因为计算错误,地道的出口在唐泰斯的牢房。两人相遇后,老神甫帮助他分析了他的遭遇,唐泰斯开始意识到陷害自己的仇人是谁了。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并且在神甫的教授下,唐泰斯还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并得知了一个基督山岛宝藏的秘密:在一个叫做基督山的小岛上埋藏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有一天,老神甫病死了。唐泰斯灵机一动,钻进了盛入神甫尸体的麻袋中,结果狱卒将他当作神甫扔进了大海。唐泰斯用刀划破麻袋,游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次日,一只船救了他,他很快同和船员们成了朋友。
他利用四处游荡的机会,在基督山岛发现了宝藏:一个大柜分隔成三个部分,分别装着古金币,金块,以及钻石、珍珠和宝石。唐泰斯一下就成了一个亿万富翁。他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复仇,为此,他要回到社会里去重新获得地位、势力和威望,而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钱才能使人获得这一切,钱是支配人类最有效和最伟大的力量。此时的唐泰斯已经是一个新人了:有渊博的知识、高雅的仪态和无数的财富,深谋远虑,内心充满了仇恨。
随着剧情的发展,主人翁逃出监狱是必然的,但作者为他后面的故事情节用了十四年的时间做了准备,同时符合人的思想转变过程,就连逃跑也没用大家所能想到的常规逃跑方法。表现了大仲马的聪明和思维的细腻,同时也表现了大仲马对当时整个社会现象的穿透力及敏感度。
在复仇之前,唐泰斯决定先要报恩。埃及王号的船主是一个忠厚、勇敢而且热情的人。他曾在唐泰斯落难时为他四处奔走,还照顾过唐泰斯的老父亲。后来他破产了,绝望当中,他准备自杀。唐泰斯知道之后,替他还清了债务,送给他女儿一笔优厚的嫁妆,还送给他一艘新的埃及王号。
然后,唐泰斯说:“我已经代天报偿了善人。现在复仇之神授我以他的权力,命我去惩罚恶人!”在报答了曾在他危难之际给过他无私帮助的人之后,唐泰斯开始一步步准备自己的复仇计划了。
通过多方打探,他证实了邓格拉斯、费尔南和维尔弗陷害自己的详情,并得知自己的未婚妻已经同费尔南结了婚,而自己的老父亲在病中抑郁而死,他的仇恨之火越燃越旺,但他还要为复仇做许多准备工作!
八年之后,唐泰斯回到了巴黎。他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身份是银行家。此时,维尔弗是巴黎法院检察官,邓格拉斯成了银行家,费尔南成了伯爵、议员。三人都飞黄腾达,地位显赫。
伯爵先生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仇人的复仇是最精彩绝伦,跌宕起伏的。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弗,他们三个人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伯爵先后进入他们的社交圈,又通过决斗的方式使费尔南的儿子阿尔贝蒙羞,直至费尔南发疯开枪自杀;再利用经济网、发假情报使富有的银行家邓格拉斯彻底破产;又通过精心的策划使维尔弗的妻子起了歹心,自己都不用亲自下手便使他们全家支离破碎。最后,这三个人自杀的自杀、破产的破产、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认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整部巨作是以伯爵先生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封信结尾的,其中,伯爵先生告诫马克西米利安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在这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就包含在这五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梦想就一定能成真。乐观是一首激昂优美的进行曲,时时鼓舞着你对事业的进取精神。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七
如果你想要了解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人的生平、成就及名着,只需到百度百科快速浏览一下全部的内容,外带随便的几张不知哪里摘来的图片画像。没有读书时,我便以为《巨人三传》只是这三位大师人生经历的百科式集结。
可是我错了。这本书没有像其他我所读过的人物传记,将三个人一生的逐个事件按时间顺序一一列举,也没有在艺术作品的角度着太多笔墨。如果你不知道贝多芬是因为什么而出名,那么看完此书,你也不会对此有太深的印象。在罗曼·罗兰的笔下,贝多芬不再是一个被冠以“钢琴家”之名的音乐大师,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用自己饱受苦难的灵魂在白纸的字里行间跳跃、歌唱。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描写人物所处的环境、大背景,渲染出紧张狂热的战乱时期、或是平和柔美的乡间生活。这是一种情感的基调,读起来会感到文字的色彩在逐渐渗透,和人物的经历、遭遇、情感都交错在一起,跌宕起伏。
这本书不长。如果不算译者的大量注解和编者的配图,也许三传加起来也只有薄薄一册。但它又是丰满的,它的文字深入人的心灵,刻画了艺术家们不为人知的另一个侧面。他写贝多芬受病痛折磨时的坚强,但是也写他最初的绝望、甚至寻死;他写米开朗琪罗的天赋异禀,也写他精神的摧毁与苦楚;他写列夫·托尔斯泰着作的精华;也写他晚年与妻子关系不和、最终离家出走,病死车站的惨淡结局。这是灵魂的高度,就像我在本文最前摘引的那段话一样,“固然才智天赋,若无灾患磨砺,如何意志跨越忧患,灵魂挣脱困顿?受难是伟大的注解。”
苦难是折磨人的,也是塑造人的,就像“锻”、“炼”两字最初的文本意思,即放在熔炉里烧灼。大师们挣扎在自己的人生境遇里,他们并非圣人,也不是无恼无忧,有些坎坷甚至到生命的最后阶段也未能逾越。但是,他们的灵魂因沧桑而美丽,心灵因彻悟而高贵,这样的美丽和高贵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在旋律、雕塑和文章中--铿锵有力的节奏、刚毅明朗的线条、犀利劲道的文字。这种沧桑过后,留下的往往是精华,是经历一遍遍洗濯之后的可用之才。
尽管距离三位大师生活的时代非常遥远,但是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竟不曾感受到精神层面的空虚。是罗曼·罗兰的文字,他华丽又不失亲切的语言、细腻而耐人寻味的刻画和感同身受的描写,把我带回到那样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这是一本传记,没有太多吊人味口的情节,但是我却非常享受地一直读了下去。
我也不住地赞同译者的标题--《巨人三传》。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他们不是什么所谓的旷世奇才、艺术名家,只是灵魂的伟人、思想的巨人。但是,在此之前,他们首先是人,拥有人最基本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因为他们是人,甚至是再普通不过的凡人,所以在创作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被束缚、思想被羁绊。然而,最终成功挣脱命运的指派的,也是他们。这是一群不服输的人,逆境、痼疾、贫穷、寂寞都不能阻挡他们的步伐。他们跌跌撞撞地在苦难中挣扎以求解脱,成功与否并无定论,但他们自己在这个宝贵的过程中,已历练成为巨人。
这是《巨人三传》留给我的思考。人是在不断成长的,苦难是高傲的注脚,阅历是才华的基石,思想与灵魂的伟岸高贵,必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八
看到这篇小说算有些机缘吧,不过一看他的名字我觉得应该是我想要读的这种类型的书。初次写小说的读后感,也算个启程吧,计划中也包含了这项,每读完一本书均要做个评价性的东西,锻炼下文笔。
回到小说本身,纯粹以个人的角度看我觉得没有让我失望,故事围绕着摆渡人崔斯坦与被引领的灵魂者迪伦的爱情路线展开,穿插了两个人的先前历程、共同经历的患难、分别后克服万难最终走在了一起。主线很清晰,作者的构思架构很好,里面涉及到的人生哲学也值得细细品味。
简单讲下故事的走线吧,长期生活在抑郁状态下的迪伦对周边的生活产生了各种不满(愤青的状态吧),借着远方出行去看望她的生父的机会也想多了解她生父的同时能短暂摆脱现有的生活。这里有个细节关于泰迪熊的带与不带能看出迪伦的小女孩那种纯洁心态。?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去远方的火车发生事故后,迪伦的灵魂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带领着迪伦白天穿越荒原,晚上在安全屋度过,路途中也需要摆脱恶魔的袭击(晚上未到安全屋前)。已引领无数灵魂的崔斯坦已变的冷漠与麻木,但遇到迪伦后变了,迪伦的纯洁心灵、对死亡的心态与能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角度看问题慢慢融化了他,但他能看到两个人的结局也让他一直不敢接受这份感情,不过他也拼命的去保护迪伦尽量不受到恶魔的伤害并安全送到分界线。在分界线前两人都互相吐露心声,那个吻是如此的强烈,不过两个人还是受到分界线的约束分开了。但迪伦不愿就此接受命运的安排,也不愿回到之前生活的那种状态,这次她想为自己而活即使前方充满危险充满未知数。迪伦毅然决然的返回荒原并凭借意志多次摆脱恶魔的围捕,而崔斯坦也无时无刻不思念着迪伦并且出人意料没有变模样,不过他还是继续在坚持他的工作。两个人终于相遇了,并且迪伦提出要质疑并返回原地做尝试,最终两个人返回人间并在一起,故事到此结束。
大部分人都不愿挣脱现有的这种安静平稳的生活,也不敢?去打破制度打破常规,缺乏生活的激情与冒险精神,就这样在别人的安排下或者说是在别人的评论中过着自己内心并不喜欢的生活。联想到自己其实也是一样,很多事情很多制度不敢去提,已经被磨的缺少了好奇心,缺少了提问,缺少了自己的主见,也害怕提出的观点受到抨击。其实,想深一层,那究竟在害怕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种心态的时候,你越害怕那就越不能把事做好,越不能突破自己,久而久之就变得能力平庸,有一句话说的好:“害怕,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也在这里算是鼓励勉励自己,寻找回好奇心,归零定位,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观点多碰撞其实是好事,也是一种学习与进步。正如迪伦在考虑回不回去荒原,崔斯坦在犹豫回不回去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个害怕的过程,但是只要选定了就坚持坚定的走下去。或许这段话与小说的初衷有不同,但阅读不就是这样,每个人的视角不同,现阶段阅读时的心境不同所读的感受也会不同。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小说说的是爱情,我说的是我自己。完笔!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十九
在快乐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怪老头儿》的书。它是由著名童话作家孙幼军创作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奇小子赵新新因为帮忙了怪老头儿,二人相识并成了朋友。怪老头儿是一位拥有各种奇奇怪怪本领的神奇老头儿,他用这些本领帮忙赵新新,并发生了很多搞笑的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怪老头儿把自己和赵新新同时变成了耗子,他们由于被怪老头儿养的黑猫“追杀”竟阴阳差错地进了耗子城。到了正午,他们俩的肚子都“咕咕”作响了,但是怪老头儿的身上并没有带钱。于是怪老头儿找了个“门儿”,想要骗过掌柜,但秘密又被赵新新说出,但是掌柜原谅了他们。出了餐厅他们又进了大商场,在商场里又碰到了陈小铁。陈小铁告诉他们在耗子城里小孩子有很多特权,比如:免除一切罚款、随便出入警察局、随便吃雪糕……之后,赵新新、怪老头儿与陈小铁在人群中走散了,怪老头儿又被警察发现是人被抓走。一连串搞笑的事频频发生。
高二的读书心得感悟参考篇二十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有篇故事的译文是:管宁和华歆在菜园里刨地种菜,看见地上有一小片金子,管宁不理会,举锄锄去,跟锄掉瓦块石头一样,华歆却把金子捡起来再扔掉。两人同一张坐席上读书,有达官贵人坐车经过,管宁照相读书,会歆却跑出去看。管宁就割开席子,分开座位,说:“你不是我的朋友。”
管宁和华歆都是汉末名士。百度百科里是这样介绍的:
管宁:汉末人。
(公元158年—公元241年),字幼安,北海郡朱虚(今山东省临朐)人。管仲的后人,三国魏高士,自幼好学,饱读经书,一生不慕名利。与平原华歆、同县邴原号为一龙,管宁为龙头。当时的名士,后因厌恶华歆为人而传有割席而坐的佳话。一生讲学,居住于辽东。管宁汉末乱世,讲听学者诸多,影响甚广,曾多次婉拒朝廷官聘。
华歆:汉末人。
华歆(公元157年-公元232年),字子鱼,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西南)人。汉末三国时期名士,三国时期魏司徒。汉灵帝时举孝廉,任郎中,后因病去官。后何进征召为尚书郎。官渡之战时,曹操“表天子征歆”,任为议郎,参司空军事,入为尚书,转侍中,代替荀彧为尚书令。曹操征讨孙权,“表歆为军师”。后任御史大夫。曹丕即王位后,拜相国,封安乐乡侯。后改任司徒。魏明帝即位,晋封博平侯。卒谥敬侯。华歆,东汉时投靠曹操,进宫刺杀汉服皇后,是一个极其热衷功名利禄的人。
读罢这则故事,不禁感慨万千。两个名士,德行也分个高低,令我等俗人不能忘其项背啊。一般的人若不小心挖到这样的一片金子,肯定会拾起来,为我所用,德行高尚之人,或许拿去变卖,买些粮食接济穷人也未尝不可,为什么一定要视而不见呢,华歆仅仅是拿起来看了下,就被管宁万分地看不起了。嗯嗯,我是否要感叹世风日下呢,现在还有华歆这样的人么?见到地里的金子,拿起来看了下,又扔掉了。更不用说像管宁这样视而不见了。放到现在的俗世之中,2个人说不定会为了争夺这小块金子打得头破血流。更不用说,利用钱包作诱饵,在街边、路边行诈骗之人了。
现在有人拾金不昧就已经是很不错了,算德行高尚之人,会受到大家的尊敬和推崇。若是现在,看到路边的金钱(不是诈骗的诱饵,这个要分辨清楚才行),不能视而不见啊,万一贪婪之人拾到了据为己有呢,失主该有多着急,因此,一定要捡起来,然后交给警察叔叔。说起警察叔叔,我想起孩子读小学一年级时候的一件事,他回家说,跟他一起放学的同班同学在路边捡到80元块,他跑去交给了路边的警察叔叔,那个警察表扬了他,我问孩子,警察叔叔给你们开收据没有?孩子问,收据是什么?我说是个收条,纸条,孩子说,什么也没开。于是,我在担心,那个警察把这80元是交给了单位还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呢?不得而知,这年头,警察里也有不可信之人。
像管宁这种具有高尚德行的人,应该是绝迹了,即便是华歆这样扔掉金子的人,也难以找到了。拾金不昧之人已是道德模范,人中君子了。俗世中更多的是凡夫俗子,有一点点私心,有一点点可爱,人无完人。还有一种就是小人了,不提也罢,小人毕竟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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