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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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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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为了实现目标所制定的详细步骤和时间安排。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和需求。计划是为了实现明确的目标而进行的事前安排和规划,制定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时间和资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一

适用于公司生产计划的制定与控制。

理顺生产计划编制流程,明确生产计划编制职责及要求,规范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为生产安排紧张有序的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各项生产任务在受控状态下按时、按质完成。

3.1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产计划。

3.2车间/工段月度计划、机台计划/班组计划、周计划。

3.3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

a)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b)生产管理部、事业部、车间、物资管理部、供应协作部按照要求编制相关计划。

c)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批工作。

5.1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

5.1.1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

a)公司年度计划由总经理组织经营部门、事业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主管及相关人员于每年12月22日前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下一年度目标计划。由生产管理部根据会议精神于12月25日前编制完成,经总经理审批于12月28日前下发执行。

b)公司年度计划主要依据上一年生产任务的完成状况、剩余未完合同订单状况、潜在的订单预测状况、生产产能状况及公司发展的总体要求等编制。

c)公司年度计划务必反映公司年度计划总产值目标、上下半年产值分布、产品大类(分离机械类、水电成套类、电力分包类、备品备件及其他等)产值分布等信息。

d)年度计划发放范围:董事长、总经理、经营部门、生产管理部、事业部、财务部。

5.1.2公司半年/季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

a)公司半年/季度生产计划由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组织事业部、供应协作部主管及相关人员于每半年/季度开始前一个月的28日前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下一个半年/季度生产目标计划。

b)公司半年/季度计划发放范围:总经理、经营部门、生产管理部、事业部、财务部、物资管理部门。

c)公司半年/季度生产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事业部会签,经总经理批准于前一个月的30日前下发执行。

5.1.3公司月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

a)生产管理部于每月21日前根据公司季度计划及当月生产任务完成状况编制下月生产计划初稿送各事业部审核确认,23日前各事业部将一些需调整的信息反馈给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内外部资源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最终确定公司月计划。

b)公司月计划务必反映各事业部应完成的项目节点、供应协作部应回厂的外购件、下料工段及表面处理工段应完成的具体任务等资料。各事业部可直接用公司月计划指导本事业部的月度生产安排,也可根据公司月度计划重新编制事业部的月计划。

c)公司月生产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事业部审核,经生产管理部主管批准于25日前下发执行。

d)公司月生产计划计划发放范围:总经理、经营部门、生产管理部、事业部、财务部、物资管理部门及各车间。

5.2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批及发放。

a)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以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产计划及临时的紧急订单为依据编制,工号/项目计划务必详细反映该工号/项目技术准备时间、各个装配/零部件的加工工序及节点时间、要求回厂的外协/外购件及回厂时间、大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时间、板材下料完成时间等信息。

b)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由事业部安排计划管理员在生产通知下达后及时编制,事业部领导审批后执行。

c)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发放范围由事业部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但务必送一份到生产管理部,以便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计划进行监控与协调。

5.3车间/工段月度计划、机台计划/班组计划、周计划的编制。

5.3.1车间/工段月度计划的编制及审批。

a)车间/工段月度计划以公司季度/月生产计划及事业部工号/项目计划为依据编制,车间月度计划务必详细反映当月本车间准备完成的各个项目的起点到计划完工节点间各节点的计划完成时间及班组/机台安排,同时反映出与车间当月计划有关的外协/外购件要求回厂时间、板材下料完成时间等信息。

b)车间/工段月度计划发放范围由各车间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但务必送一份到生产管理部,以便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计划进行监控与协调。

c)车间/工段月度计划由各车间安排计划管理员于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车间领导审核,事业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5.3.2车间/工段机台计划/班组计划、周计划的编制。

a)车间/工段机台计划/班组计划、周计划以车间月计划为依据,机台计划/班组计划由车间计划管理员于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周计划由车间计划管理员于每周六编制完成。

b)一般的机台/班组计划、周计划由车间领导审核,事业部批准;关键机台(五米及以上立车、2米及以上卧车、200t及以上镗床、数控龙门铣)计划由事业部审核,生产管理部批准。

c)车间/工段机台计划/班组计划、周计划发放范围由各车间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但务必送一份到生产管理部,以便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计划进行监控与协调。

5.4车间各类计划能够合并编制但相关信息务必表达明确、清晰,指导性强。

5.5销售急需的计划外产品,可编制临时计划优先安排。

6.1生产计划的调整状况。

生产计划执行遇到如下状况时,需要调整生产计划:

a)订单的增加、减少或取消导致生产量变更。

b)设备、人力或原材料的配备无法配合生产任务如期完成。

c)生产过程及其他因素改变导致计划无法实施。

d)突发事故影响了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6.2生产计划的调整流程及要求。

6.2.1各项计划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动,确有异常状况需要调整生产计划时,按照需调整的生产计划的原审批程序进行。个性强调:关键机台(五米及以上立车、2米及以上卧车、200t及以上镗床、数控龙门铣)计划不得随意插入计划外的部件,如确实需要调整,务必经生产管理部批准。

6.2.2如果事业部、车间/工段在计划外加入其它生产任务而又不影响原有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可由事业部、车间/工段协调安排,但需通报生产管理部。

7.1生产管理部及各部门计划管理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生产过程的实际状况及生产进度。如发现生产进度延误时,应督促相关部门改善并及时通报,以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

7.2对影响生产进度的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要求相关部门或车间整改,并落实具体职责人和具体整改日期。对于所有阻碍计划执行得问题,都务必在既定的时期内由专人负责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协调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要及时报总经理协调和解决。确保生产计划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以推动生产计划的按时完成。

7.3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总体生产计划控制,负责对影响生产计划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8.1各部门计划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完成状况,比较计划与实际状况的差距并进行相应的分析,进而提出改善意见。

8.2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计划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每月一小结,查找生产计划未达成的原因。将突出的重点问题发布至各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对存在问题予以改善并检查改善效果,以不断提高生产计划达成率。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二

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准时化生产,确保市场需要得到有效的确认,销售订单得到有效的执行,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用户需求得到有效的满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配件及所有零部件的生产管理。

1、销售部负责产成品、备配件市场需求计划的提报,负责当月产成品计划及备配件计划的调整。

2、生产装备部负责公司生产资源的综合平衡利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报批和下达,并负责生产计划的组织实施;公司总经理负责月度生产计划的审批。

3、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资源的配置。

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以销售部下月销售订单为依据,由生产装备部负责编制,于每月28日下达。

专项生产计划是对应于特定需求的生产计划(含公司统一安排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需求计划2日内下达。

临时生产计划是对应于各种临时性需求的生产计划。一般在收到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下达。

1)销售部于每月的25日前向生产装备部预报下月需求计划,月度需求计划应以明确发货进度。

2)生产装备部根据销售部的月度需求计划,编制当月零件生产计划、外购外协件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28日前分解成完成下月生产作业计划,于月底前下达月度工序及车间生产计划、外协采购件计划。

生产装备部在收到专项需求计划的2日内,根据专项需求计划的要求,综合平衡各方面资源后编制专项生产计划。专项生产计划应考虑特殊资源的生产周期,若不能满足专项需求计划的要求,生产装备部应于收到专项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以书面形式向专项计划提出部门反馈情况。

生产装备部在收到临时需求计划后,应在当日或第二日根据临时需求计划的要求和实际资源状况下达临时生产计划。若不能满足临时需求计划的要求,生产装备部应于收到临时需求计划当日或第二日以书面形式向需求计划的提出部门反馈。

当月生产计划用于指导公司当月的一切生产活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作调整。

3)各职能部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资源调配和生产配合;

4)无论何种情况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生产装备部必须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2、专项生产计划、临时生产计划相关单位必须按计划要求完成。

1、计划延迟下达造成生产延误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2、组织不合理造成生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3、因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计划生产延误不能按时交货的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5、在事实确认过程中,各单位一定实事求是,以吸收教训为主要目的,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加倍考核。

6、不具备批量生产条件的产品以及不成熟的产品,将进行专项考核,不属本办法考核范围。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三

第五十三条公司在主管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部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负责全公司生产活动,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五十四条生产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五十五条生产协调会依据实际情况由生产部组织召开,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人员。

第五十六条每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设备维修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调度会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当月生产情况和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各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事宜,各车间提出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宜,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生产计划是保证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具体执行计划,是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中心环节。为了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公司合同及时交付,均衡调节生产进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一)生产计划的编制必须保证公司销售合同、新产品试制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先进合理的“期量标准”,严格按生产周期组织生产,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能力,确保生产均衡进行。

(三)生产计划的编制需有可靠的物资保障和技术组织措施保证,技术研发部及物资保障部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物资采购。

(四)各车间作业计划要经过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各生产车间的加工能力。

第三条编制生产计划必须掌握可靠的依据并正确运用,以提高生产计划的编制质量。具体提供资料:产品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新产品试制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关键材料配套情况、产品工时定额。

第四条“期量标准”也是编制生产计划的`重要依据。“期量标准”应根据公司生产体制和工艺调整因素及时进行修订。

第五条根据公司年、月生产计划指标,把公司月份任务按日历进度计划要求,具体地、合理地分配到车间,使之相互配合、衔接,保证全面落实,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均衡地完成。

第六条根据已确定的任务量进行劳动力和设备能力、作业面积的平衡,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缩短生产周期,压缩生产资金占用,提高生产活动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按生产计划量规模控制半成品库存,减少在制品和外协的资金占用。

第八条每月十日前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下发至销售部、物资保障部、技术研发部、质量检验部、生产车间并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各部门了解合同投产安排。

第九条根据合同资源对急于交付未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制定临时生产计划,合理调节车间进度,确保合同要求。

第十条每周早会,生产计划部将一周生产计划及合同进度情况作以总结,并提出需调度及协调问题,使各部门了解生产动态。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人员要及时同设计、工艺及供应销售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满足用户要求。

第十二条接受主管领导的监督检查,按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满足市场需要。

第十三条计划变更或调整要履行有关手续,相关人员要签字盖章备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五

1、由于用户的紧急要求或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平衡问题,有时需要企业生产计划部门下达产品旬(或周)生产计划。

2、通过旬(周)生产计划管理,企业可以对产量或品种、生产进度和次序实行微调,既可具体调节供需要求,又有重新组织新的生产活动的效率。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六

1、季度生产计划是在预测、决策基础上制定的,它是指导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

2、企业采取季度生产计划管理的策略,实际上是采取季度滚动的方法,对年度生产计划在年中实行的具体调整。

3、在一般情况下,年度生产计划力求稳定,不宜多变。特别是单纯执行指令性计划的企业,一般是不存在计划滚动现象的。

4、只有当市场需求突变或订货合同大幅度变化,才实行季度滚动。年初滚动着眼于当年预测,年中滚动着眼于预测全年计划落实,年末滚动着眼于预测下年首季。

5、季度计划滚动,实际上起到了调整短期经营战略的作用。年度计划滚动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应与编制季度生产计划时一并进行。

6、对于大批量生产,为了保持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均衡性,年度生产计划应考虑必要的成品库存量。当需求稍大于最大生产量时,以减少库存来满足需求;当需求稍低于最大生产量时,要增加库存来吸收多余产品。

7、但是,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最高储备量都应以满足最大生产量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应频繁地随着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只有当年度生产计划大幅度变化时,才能考虑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数量的变动。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七

为加强采购计划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部门的采购需求按时按质完成,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购部负责的所有物资采购计划制订和预算管理工作。

第3条职责。

在采购部经理的指导下,采购主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和临时采购计划和预算,而计划和预算的具体工作内容由各采购专员负责。

第4条采购计划的分类。

采购计划主要包括年度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月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4种,具体如下图所示。

制订采购计划时应考虑经营计划、需求部门的采购申请、年度采购预算、库存状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相关因素。

1、明确公司的经营计划。

(1)明确掌握公司于每年年底制定的下一年度经营目标。

(2)掌握市场部根据经营目标、客户订单意向、市场预测等资料所作的市场销售预测情况。

(1)采购部应及时掌握生产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制订的生产计划。

(2)采购部应及时掌握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制订的物料需求计划。

(3)采购部应及时掌握各部门根据年度目标、经营计划和生产计划等预估的各种消耗物资的需求量。

3、制订采购计划。

采购部汇总各种物料、物资的需求和请购单据,并据此编制采购计划。

第7条编制采购计划应注意的事项。

1、采购计划应避免过于乐观或者保守。

2、采购计划编制过程中应考虑公司年度目标达成的可能性。

3、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的可行性和预见性。

4、物料需求计划与物料清单、库存状况的确定性。

5、物料标准成本的影响。

6、保障生产与降低库存的平衡。

7、物料采购价格和市场供需的可能变化。

1、采购专员应审查各部门的申购物资是否能由现有库存满足、是否有可替代的物资,只有现有库存不能满足的采购申请才能够被列入采购计划之中。

2、如果请购单中所列的物资为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生产的物资,在性能、质量、交期、价格等满足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内购。

第9条采购计划的审核审批。

1、采购计划由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表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需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审批;月度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总进行审批;短期采购计划由采购部经理批准执行;对于急需物资,应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主管副总核准后列入采购范围。

2、采购计划应同时报送财务部门审核,以利于公司各项资金计划工作的完成。

对于已经申请的采购物资,请购部门如果需要变更规格、数量或撤销请购申请,必须立即通知采购部,以便采购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采购计划。

第3章采购预算管理。

第11条采购预算的分类。

按照编制期间,采购预算可以分为以下4类。

1、年度预算;。

2、季度预算;。

3、月度预算;。

4、短期紧急预算。

第12条采购预算编制目标。

1、采购部凭采购预算进行采购,控制采购费用的支出。

2、财务部门根据预算筹措、安排采购所需资金,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第13条采购预算编制依据。

1、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数量。

2、预计的物资期末库存量。

3、本期计划末结转库存量。结转库存量由仓储部和采购部根据各种物资的安全库存量和提前采购期进行确认。

4、物资计划价格。物资计划价格由采购部根据当前物资价格,结合可能影响物资价格变化的因素进行确定。

第14条影响采购预算的因素。

1、采购环境;。

2、公司销售计划;。

3、物资使用清单;。

4、存量管制卡;。

5、物资标准成本。

第15条选择采购预算方法。

采购部需根据采购的具体内容选择合适的采购预算方法,如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和定期预算等。

第16条确定预算数,编制预算草案。

采购部采用目标数据与历史数据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预算数,并据此编制采购预算草案,报财务部审核。

第17条综合平衡预算草案。

财务部应与采购部进行协商,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现实状况、市场状况和整体预算的基础上,综合平衡采购预算草案。

第18条编制正式的采购预算。

1、采购部应根据平衡过的采购预算草案编制正式的采购预算,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主管副总审批。

2、在编制采购预算的过程中,采购部必须对预算留有适当的余量,以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采购状况。

第19条采购预算执行管理。

1、经核定的分期采购预算,当期未动用的,不得进行保留;如确有需要,下期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重新使用。

2、对于未列入预算的紧急采购,由采购部执行采购后,再补办相关的手续。

3、采购部门需严格执行采购预算,财务部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20条采购预算的调整。

采购预算的变更由采购部或者财务部发起,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行变更。遇到以下5种情况时,可申请采购预算的变更。

1、公司经营方向和策略发生重大变更。

2、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

3、公司内部重大政策调整。

4、宏观调控政策、税制、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5、市场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第4章总则。

第21条本制度的制、修、止。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经公司常务会议决议后通过,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22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八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违者罚款10元。

2.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10元罚款。以此类推。

3.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100元罚款。

4.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10元罚款。

5.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每次处以10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10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20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100%赔偿。

7.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每次处以每人5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5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20元罚款。

8.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5元罚款。

8.在25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10元,负责人罚款5元,以此类推。

9.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九

一.每月月底以前由生产科组织编制下月生产经营计划。

二.生产经营计划内容包括:各施工队产量.进尺的任务,单价,材料消耗指标,具体奖惩办法等。

三.在施工作业中如果需要局部调整生产经营计划,由主管技术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科长.生产矿长.总工签字后备案生效。

四.月终主管技术员对各施工队本月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奖惩,并报生产科长,生产矿长备存。

五.月底经营办公室对各施工队本月的材料消耗进行总结,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奖惩。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xx〕10号),督促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现就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提出如下思路:

一、在培训对象上扩中有重。

1、按照《决定》要求,在继续抓好往年八类对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生产单位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努力实现100%持证上岗。

2、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努力做到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3、对新加入到镇内安监站管理人员,由安监局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实现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对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对近三年来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新组织考试。

二、在培训内容上推陈出新。

1、继续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进一步理解法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落实法律责任。特别是对新近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宣贯和普及。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文化。

3、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如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仿真实训。

三、在培训时间上足额到位。

认真执行《决定》要求,严格按照大纲规定开足授足培训学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国家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中《决定》明文规定: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

四、在培训形式上灵活机动。

1、在以往委托、集中、企本、专题等培训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安全培训服务,继续开展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

2、充分依托镇成人教育中心的教育资源,发挥本地优势,根据行业企业分布特点,积极探索基层安全培训服务站安全培训模式,为企业解决工学矛盾,提供便利。

3、尝试利用网络视频、电视、手机等拓展远程培训形式。

五、在培训组织上保障有力。

1、加强安全培训领导。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提高相应的比重。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抓好20xx年安全培训指标的完成,及时抓好20xx年培训计划的落实,并自觉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

2、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各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在每年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相应比例的培训经费,确保安全培训正常开展;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

3、加强安全培训督查。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的执法力度,主管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抽查企业持证情况,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并记好相应的台账。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坚决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轻重对企业作出相应处罚。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不到位的责任。

六、关于全员安全培训的几点意见。

1、今年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不再另行下发通知,请各企事业单位参照去年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齐政字﹝20xx﹞61号)执行。培训指标见附件:

2、今年全员安全培训的企业必须做好下例资料的准备工作:

(1)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2)三项岗位人员名册。

(3)柯桥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明细表。

(4)全员培训考试合格证并填写完整(到时下发)。

(5)全员培训测试卷(到时下发)。

3、培训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20日之前上报培训人员名册(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以便及时统计教材、试卷、合格证和教学光盘。

(2)请各单位将《齐贤镇安全生产培训需求调查表》于4月底以前上报镇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站。

(3)全员培训的企业为主,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及培训学校做好相关服务督促工作。如需培训师资,请及时与镇安监站联系。

(4)培训工本费用由绍兴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收取。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一

1、月度生产计划管理,要贯彻近细远粗的原则,采取月度滚动的方法。

2、第一个月计划要明确产品品种和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合同增减变动的情况,灵活处理用户的临时急需,以满足市场需要。

3、第二、三月下达产品产量,便于各方面准备和灵活组织成批轮番生产。

4、由于月度计划的滚动,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和改进生产作业计划工作,加强能力平衡和零件成套管理,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交接工作。

5、要适当调节零件和在制品储备量,在不增加资金的前提下,略增毛坯储备量,压缩中间在制品,适当地保持一定的零件储备,这样才能在滚动计划中灵活而有秩序地变动,顺利组织多品种生产。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二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企业在制订长期生产计划对各部门生产任务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必须制订各种短期计划,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赢得竞争优势。

第二条形式。

通常情况下,短期生产计划有季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旬(周)生产计划三种形式。它们之间既有一定联系,保持了计划制订的连续性,又有各自的特点。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十四条市场部依据产品销售业绩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度、季度、月销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送生产部。

市场部收到经销商及客户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进行订单汇审,确定产量和发货日期,汇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形式发给生产部门。

第十五条市场部应经常保持与客户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客户满意。

第十六条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执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客户要求完成或客户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客户书面确认,同时,将客户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市场部组织编制安排月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客户满意。

第十八条市场部应作好每月产品出货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十九条生产部门收到市场部的年度、季度、月销售计划后,进行产能分析,依据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现有库存数量,合理编制安排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

生产部门应于每月28日依据市场部的月销售计划,在充分产量及库存量的基础上编制下月生产计划,月生产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将生产计划指令下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月生产计划的制订,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出生产能力,应考虑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对策与决策。

第二十条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合理考虑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

第二十一条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整;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整。计划的调整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依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况,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三条物料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资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物料采购部门与生产部门及相关仓库管理部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况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仓库物料储存情况。

第二十六条生产部门应及时掌握物料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二十七条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握物料到库情况,掌握车间物料控制情况和仓库储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纠正或通知相关部门,做出跟踪整改,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对策。

第二十八条各车间依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依据材料定额标准及合格率情况,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二十九条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努力降低产品消耗。第三十条生产部根据确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四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企业在制订长期生产计划对各部门生产任务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必须制订各种短期计划,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赢得竞争优势。

通常情况下,短期生产计划有季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旬(周)生产计划三种形式。它们之间既有一定联系,保持了计划制订的连续性,又有各自的特点。

1、季度生产计划是在预测、决策基础上制定的,它是指导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

2、企业采取季度生产计划管理的策略,实际上是采取季度滚动的方法,对年度生产计划在年中实行的具体调整。

3、在一般情况下,年度生产计划力求稳定,不宜多变。特别是单纯执行指令性计划的企业,一般是不存在计划滚动现象的。

4、只有当市场需求突变或订货合同大幅度变化,才实行季度滚动。年初滚动着眼于当年预测,年中滚动着眼于预测全年计划落实,年末滚动着眼于预测下年首季。

5、季度计划滚动,实际上起到了调整短期经营战略的作用。年度计划滚动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应与编制季度生产计划时一并进行。

6、对于大批量生产,为了保持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均衡性,年度生产计划应考虑必要的成品库存量。当需求稍大于最大生产量时,以减少库存来满足需求;当需求稍低于最大生产量时,要增加库存来吸收多余产品。

7、但是,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最高储备量都应以满足最大生产量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应频繁地随着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只有当年度生产计划大幅度变化时,才能考虑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数量的变动。

1、月度生产计划管理,要贯彻近细远粗的原则,采取月度滚动的方法。

2、第一个月计划要明确产品品种和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合同增减变动的情况,灵活处理用户的临时急需,以满足市场需要。

3、第二、三月下达产品产量,便于各方面准备和灵活组织成批轮番生产。

4、由于月度计划的滚动,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和改进生产作业计划工作,加强能力平衡和零件成套管理,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交接工作。

5、要适当调节零件和在制品储备量,在不增加资金的前提下,略增毛坯储备量,压缩中间在制品,适当地保持一定的零件储备,这样才能在滚动计划中灵活而有秩序地变动,顺利组织多品种生产。

1、由于用户的紧急要求或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平衡问题,有时需要企业生产计划部门下达产品旬(或周)生产计划。

2、通过旬(周)生产计划管理,企业可以对产量或品种、生产进度和次序实行微调,既可具体调节供需要求,又有重新组织新的生产活动的效率。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资兴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资兴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中铁建桂林投资公司、epc项目部、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部的科长组成。安质部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办公室负责资兴高速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

3、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队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协调部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计划合同部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三)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五)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参建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各单位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建管处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不得少于1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建管处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三十四条为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建管处。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建管处。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条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公司将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中铁十五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告示。

第四十二条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依合同对存在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名称和地点;

(二)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

(三)隐患整治的期限;

(四)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隐患点周边群众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第四十五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即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四十七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安全档案有: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4、事故处理档案。

5、会议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档案。

7、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10、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11、安全生产奖罚档案。

12、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档案。

13、安全文件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档案。

15、大检查档案。

16、专项检查档案。

1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18、安全投入档案。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单”办法限期改正。原则规定: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分部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四十九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专职安全员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建管处。

第五十二条建管处每年度按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五十三条建管处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五十四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年终考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按照“建人民满意工程”劳动竞赛的综合评分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区(队)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十六条epc项目部对项目经理部、施工队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资兴高速公路第六标段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六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企业在制订长期生产计划对各部门生产任务进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还必须制订各种短期计划,以适应市场的变化,赢得竞争优势。

第二条形式。

通常情况下,短期生产计划有季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旬(周)生产计划三种形式。它们之间既有一定联系,保持了计划制订的连续性,又有各自的特点。

1、季度生产计划是在预测、决策基础上制定的,它是指导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的纲领。

2、企业采取季度生产计划管理的策略,实际上是采取季度滚动的方法,对年度生产计划在年中实行的具体调整。

3、在一般情况下,年度生产计划力求稳定,不宜多变。特别是单纯执行指令性计划的企业,一般是不存在计划滚动现象的。

4、只有当市场需求突变或订货合同大幅度变化,才实行季度滚动。年初滚动着眼于当年预测,年中滚动着眼于预测全年计划落实,年末滚动着眼于预测下年首季。

5、季度计划滚动,实际上起到了调整短期经营战略的作用。年度计划滚动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应与编制季度生产计划时一并进行。

6、对于大批量生产,为了保持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和均衡性,年度生产计划应考虑必要的成品库存量。当需求稍大于最大生产量时,以减少库存来满足需求;当需求稍低于最大生产量时,要增加库存来吸收多余产品。

7、但是,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最高储备量都应以满足最大生产量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应频繁地随着产量的变动而变动。只有当年度生产计划大幅度变化时,才能考虑物资准备和在制品数量的变动。

1、月度生产计划管理,要贯彻近细远粗的原则,采取月度滚动的方法。

2、第一个月计划要明确产品品种和具体细节,及时反映合同增减变动的情况,灵活处理用户的临时急需,以满足市场需要。

3、第二、三月下达产品产量,便于各方面准备和灵活组织成批轮番生产。

4、由于月度计划的滚动,要求不断提高生产组织水平和改进生产作业计划工作,加强能力平衡和零件成套管理,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交接工作。

5、要适当调节零件和在制品储备量,在不增加资金的前提下,略增毛坯储备量,压缩中间在制品,适当地保持一定的零件储备,这样才能在滚动计划中灵活而有秩序地变动,顺利组织多品种生产。

1、由于用户的紧急要求或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平衡问题,有时需要企业生产计划部门下达产品旬(或周)生产计划。

2、通过旬(周)生产计划管理,企业可以对产量或品种、生产进度和次序实行微调,既可具体调节供需要求,又有重新组织新的生产活动的效率。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三十一条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二条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异常问题,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

第三十三条生产部门应及时掌握、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况,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四条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况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现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部门予以协调解决,生产部门每月应将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施纠正措施。

第三十五条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出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部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部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三十六条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应加强生产过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三十七条各车间主任应按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三十八条各车间班长依据车间主任所布置的当天生产任务进行领料,合理安排班组成员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应自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现生产异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协调解决;各工序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如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条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一条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第四十二条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三条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四十四条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应经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四十五条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部、质量技术研发部、葡萄酒事业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出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善,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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