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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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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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我们的执行力和团队的合作。随时关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保持整体方向不偏离。制定方案时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合理的权衡和取舍。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一

为圆满完成全乡收购任务,收购秩序的稳定和不外流一扯烟叶的目标得以实现,经乡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县烤烟工作会议精神,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加强边界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二道贩子,确保我乡烟叶收购的顺利进行。

成立烤烟收购和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任组长,任副组长,乡政府其他党政领导及派出所、烟草站为成员,驻村工作人员和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

全乡分源头控管组、收购驻点组和稽查组三个大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一)源头控管组:管理好烟叶源头控管和预检进度。

(二)收购驻点组人员:每天至少一人驻点,协调、掌握每天收购情况。

(三)稽查组:

组长:

组员:

(一)目标:保证全乡不外流一片烟叶。

(二)任务:

1、宣传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布控到位:对重点村要严密布控,设立布控点。

3、秩序维护到位:维护好收购点的秩序,及时处理好收购中发生的有关争级争价、强买强卖等矛盾。

4、打击到位:严厉打二道贩子,确保本乡烟叶不外流。

5、宣传好政策,动员烟农按预约、按合同交烟。

6、摸清底子,搞好预检预约,加快收购进度。

7、掌握本村烟叶动态,对烟贩子进行全天候24小时防控,及时、准确向乡政府通报情况。

在烤烟收购工作中,各组应尽职尽责,责任到人,要各自看好门,收好烟,管好人,绝不能有一片烟外流现象的出现,源头控管组成员做好预检预约工作,对烟农烟叶变动情况要做到了若指掌,同时,密切注意外来人员和车辆。稽查组要求24小时守关制度,实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外流、套购等不法行为。

1、凡收购点和源头点、布控点无干部值班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30元。

2、及时果断处理收购点发生的一切矛盾,发生罢秤停秤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50元。

3、经县、乡两级烟叶市场管理稽查队核实,在辖区内走失一担烟叶,罚驻村干部、村干部各100元。

4、凡烟农因走失烟叶而完不成合同任务的,除追缴政府及烟草部门的产前扶持投入外,再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烤烟收购期间,所有人员若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书记、乡长批准;无故旷工每天扣50元。

6、在烤烟收购期间,源头控管组乡干部给予工作补助,每天10元,三水片每村每天15元,其它村每天10元,驻点组每天10元。稽查组每天每组50元工作补助。每周兑现一次。乡考核督查组不定时,随时下点督查,督查不在岗或擅自离岗的扣50元每次。

7、凡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联络员举报一起贩烟案子,并经查实已作出处理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每人次100—1000元。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二

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三

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在食品经销过程中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措施,以减轻危害,消除影响,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检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等,对涉嫌不合格食品或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经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确认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强制退出市场措施。对未售出的有害食品进行妥善处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四、市场开办者应该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食品退市查处的相关工作。对已作出退市决定的食品,市场开办者应作好记录,并报工商部门备案。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四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三)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二)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四)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资料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一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用心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能够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带给给经营者使用。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务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掉、拆除和取缔。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贴合gb14881.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五

西门市场位于资阳市老城区西门段中心区,是一个运营了20年有余的农贸综合市场,市场面积较大,日均人流多,承担着资阳市雁江区城区及周边居民日常

生活

的供应,作为资阳市城区居民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配套设施。西门市场主要经营肉菜、鲜鱼、海鲜、禽类、水果、杂货、以及服装业等。其特点为:

1、市场面积虽大、但紧凑,物流量大、店铺多且密。

2、人流量大、综合性强、包罗范围广。

3、商铺分为个人和多个单位所拥有,经营户租用,市场管理难度大。

根据这几天对西门市场的走访调查,由于管理未到位,部分配套设施未跟上现在的发展,规范性较差,服务效能降低,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占道经营严重;

2、无规范停车点,车辆随处停放;

3、流动摊位多,特别是菜摊,夹杂在各个通道上;

4、市场环境卫生差,垃圾集中点的垃圾乱堆乱放;

5、市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

根据西门市场特点及现状分析,西门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4、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服务;

5、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

6、收取物业费、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各类费用。

按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积极推行西门市场规范化物业管理,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提出物业管理目标:

1、建立物业规范管理

专业

团队

2、树立物业品牌管理形象

3、打造市场新秩序

在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下设西门市场物业管理处,设客服组和工程。

秩序维护组,在管理处主任的带领下展开工作,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客服组:主要负责客服服务、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各类费。

用,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等,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和垃圾。

工程秩序维护组:主要负责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水电,疏通污。

水管道等,维护市场秩序,调解经营户间纠纷,对乱停车、乱堆放、乱抛撒、乱设摊等现象进行规治等,保持市场的正常秩序。

根据市场现状,结合物业管理目标,西门市场物业管理整体工作思路如下:

1、须与拥有商铺的单位和个人协商,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搞好本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为打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使商铺得到保值或增值,无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2、市场物业管理处应联合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商家经营活动,达到市场摊位有序、卫生良好、管理规范的目的。

3、设置停车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定),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市场,确保市场道路顺畅。

4、合理规范垃圾集中点,集中整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5、彻底清查水电设施设备,防止偷水偷电,对地下水管道进行排查,若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处理。

6、市场出入口设立导购图,摊位线(号)清晰明显。市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统一、规范、整洁完好,无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堆等现象。

7、市场分行划市,按蔬菜水果、日用品、肉蛋类、水产类等卫生要求进行分区管理。

8、市场摊位整齐,商品摆放有序,道路通道畅通,无出线、占道违章经营现象。

9、市场商铺、摊位只允许用作经营,经营户不得擅自改变商铺、摊位及配套设施原有结构或功能,牌匾制作统一规范。

10、经营户应服从管理,

护市场设施及周围环境,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建立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处罚机制。

1、环境卫生

(1)12小时保洁制度(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早晨6:00上班-中午12:00,下午14:00-晚上20:00时下班。以保证市场的卫生达到要求,每日的卫生全面清扫在市场人流低谷时和下班时进行,尽量减少对商户的影响。

(2)垃圾分流处理。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垃圾收集,统一采用垃圾袋进行袋装。

(3)公共厕所每天清扫3次,分别在早上9时前、中午12时左右、晚7时进行,保持公厕内整洁干净。

2、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管理

在设备管理中导入环保、节能的管理理念,在降低运作成本的同时,尽可能为业户创造一个舒适的经营环境。

(1)对设施、设备及有关场所、通道等进行标贴明显处,充分显示规范化管理模式。

(2)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电线、配电间等,按国家规定定期维修养护,发生问题随时修复,保证正常供电。从用户表到用户户内的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3)给水管道、供水总表每天巡查一次,消防设施每月试运行一次,发现问题随时修复,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4)排污管和化粪池每年

季前,入冬前疏通清掏二次,平时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疏通清掏和修复,雨水和落水管随坏随换,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5)增收节支,加强成本控制,原材料控制,各类消耗品的管理和控制,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到计划采购、专人保管、合理领用。

3、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人员12小时工作制,分白班、夜班。巡逻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巡逻人员采用徙步巡逻方式。

(2)规范车辆停放,制止乱堆乱放乱设摊等。晚上巡查重点为治安

安全

隐患排除,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进行解决。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市场内治安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偷盗、行凶、破坏等各种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在消防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紧急问题处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六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七

本文针对某客车装配企业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需求分析,提出了系统功能要求。得到了一种通过对基础数据管理实现的生产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客车装配;生产管理;基础数据

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覆盖公务及商务用、公路、旅游、城市公交、专用车、校车等各个市场,产品以中、高端客车为主,制造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但该企业的生产管理缺乏对制造数据的管理,生产计划管理连续性差,生产订单无系统统一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使生产各流程数据不完整,造成企业资源循环困难,进而引起工期延长等问题,对生产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将信息化技术引入企业的生产管理迫在眉睫[1-3]。本文以某汽车装配企业的生产管理为背景进行阐述,根据企业需求构建一个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从而实现生产流程的动态管理。

本客车装配企业生产业务环节缺乏信息化管理控制,各流程数据不完整对管理造成极大困难。如何管理好企业的生产业务,使整个企业协调一致,高效率地运转,是企业急待解决的问题。该企业目前生产业务的需求和功能要求如下。

(一)制造主数据维护

生产中物料编号由采购员根据需要编写,与技术部图纸编号不一致。研发中心数据不完整,无法看到一个完整的制造结构。产品加工过程无系统性文件,工位投料不明确,车间根据经验进行仓库领料生产,成本对料、工、费核算困难。工程变更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工具工艺变更较随意。

(二)生产计划管理

不同配置的销售订单生产时投料清单依现场生产需求领料,无准确用料清单指导。制造部计划科目前负责所有车间生产计划制定,前后车间之间计划联动性差。生产需求没有统一计划,各部门按照销售订单执行,无生产任务单,完全延用销售订单指导生产。材料需求与库存数据通过采购人员手工计算为采购依据。

(三)生产订单执行

目前没有系统的集中管理物料需求、工艺路线、发料、收料及成本归集。

生产管理实际上是在对数据进行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的维护、生产计划的管理和生产订单的执行等工作。

(一)基础数据管理

。月底生产线对反冲物料进行实物盘点,账与实物差异按月进行处理。收货处理时间,给每个外购件和自制件设定收货处理时间,设定的原则为每批原材料的质检时间及成品交检完成后的收货时间,尽量保证物资需求计划运行所得到的需求的准确性。可配置物料管理清单数据的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用物料清单应用程序存储物料单或产品结构,物料清单用物料号作为所描述对象的参考代号,同时记录父子件之间的用量关系。系统物料清单采用可配置方式实现,在销售订单创建时选择配置,确定订单的物料清单结构。按车型创建可配置物料清单结构,将此车型所有配置用料都包括在物料清单内,通过车型特征、分类及相关性定义确定物料的选配情况。销售人员创建销售订单时输入车型物料号,对此车型的可选特征进行定义,并将车型的特殊改变信息以文本方式输入,系统为此订单映射出相应的订单物料清单。在销售订单创建后,映射物料清单中不包含特殊改变用料信息,研发中心需根据销售订单中的特殊改变文本描述进行订单物料清单的维护。

工作中心是用于制造的基本组织单元,系统可以将工作中心分解为单个机器设备或单个工人,也可以粗略到一条流水线,或一个车间,工作中心必须指定到成本中心,而成本中心又制订标准的作业成本价格。如:人工作业成本价格、机器作业成本价格。工作中心规定了可以在该工作中心进行的生产作业活动,一个工作中心可以执行多种有不同费率的不同生产作业活动。系统自动将工作中心执行的确认生产工序记入相应的成本中心贷方,而后将工作中心数据整合到基本数据、能力数据、作业计划数据和成本数据四个功能范围。基本数据是对作业活动的描述及条件以及计量单位、工序的缺省值、分配到成本中心的标准值等。能力数据指可用能力、机器和工人数、每班时数、每日工作时数、人工或机器时间效率、能力计算公式等,可以对一个工作中心指定不同的能力。作业计划数据指工序间时间、操作时间、移动时间,按提前期编制作业计划的公式、工序时间和操作时间的公式。成本数据指成本中心、作业活动类型、成本计算公式、有效期等。

工艺路线主要用来体现工序的物料分配、成本收集,以及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核算的基础。工艺路线是由系列工序组成,是说明生产产品或加工零件的工艺过程文件。工艺路线指定每个工序的工作中心,对作业计划、能力计划生成车间文件,为产品成本提供重要信息。

(二)生产计划管理

由于客车产品按订单配置生产业务,销售订单运行物资需求计划生成成品、半成品需求,需求材料清单来自于选配的订单物料清单,各生产订单带着销售订单号生产,成品库存作为特殊库存。按订单生产具有以销定产、以产订购、按生产订单核算的特点。生产根据销售的交货期进行,由销售订单安排生产。根据具体的订单要求,采购具体的原料,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大多有明确的订单去向,需要满足该单产品的特定要求。订单信息需要贯穿从采购、领退料、车间生产、外协到完工入库、销售发货的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成本发生和分摊,都要以订单为线索。事前的销售订单估价和事后的生产订单核算,都以订单为单位。销售公司在系统中创建销售订单并传递订单需求,如有特殊改变信息,研发中心进行订单物料清单创建及修改,计划人员运行物资计划,生成自制件计划订单和外采购申请。

成品计划订单形成的需求向半成品及原材料传递,根据计划订单的数量和需求时间创建生产订单。外购件采购申请直接转换为采购订单,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对于到货周期较长的采购件,采购部门设定安全库存或根据销售计划手工制定采购计划,在系统中手工创建采购订单进行采购。系统中物料需求计划的主要功能是监控库存,并自动建立相应的计划订单,以确定所需要的物料的数量及需用的时间。系统用在净需求计算中得出的采购或生产计划需求量,对比可用的仓库库存或计划接受量。

如果出现短缺,即可用的库存量小于需要的数量,系统将提出订单建议。工厂根据销售订单来运行物料需求计划,设置每天后台自动运行,物料需求计划计算从产成品、半成品到原料,计算每个物料的供给平衡。如供给小于需求,那么就产生一个计划订单或采购申请来平衡。系统以销售订单作为需求的源头,运行物料需求计划后,根据工厂库存情况进行运算,得出外购件的采购申请和自制件的计划订单。

(三)生产控制

生产订单是车间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的核心数据对象,它是复杂的数据结构,包括有关生产工序、材料零部件、所需资源和成本的全部信息。生产订单将生产任务传递给生产车间时,需要将计划数据、生产数据、排程数据和核算数据信息传递给生产车间。计划数据,包括要生产的成品的物料与数量、所需材料的物料与数量和生产所需的生产能力值。生产数据,包括实际生产工序和经过确认的数量和日期。排程数据,包括订单起始、结束日期及各工序日期和时间。核算数据,包括生产成本信息。

生产订单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制造执行的整体过程。根据销售订单创建的生产订单,每张生产订单对应一张销售订单。对正常选配外的订单需求,需对销售订单做特殊改变处理,研发部门根据描述进行订单物料清单处理。订单的物料清单处理完成,计划运行物料需求计划,将计划订单转换生产订单。完工确认管理。生产订单确认用于记录订单执行的内部作业。按照此信息,可以进行生产订单的后续程序,所有订单都必须在系统内进行完工确认。确认需收集工序的生产数量、完工时间和日期、作业时间:准备、折旧、人工的相应数据。同时需确认工序的生产数量、执行工序的工作中心、完工时间和日期、反冲物料的消耗、更新订单实际成本信息用于记录。

每个订单完工后,由车间统计每日生产订单执行状况,填写报工单交由生产计划科调度员确认,调度确认完成后由车间统计员对该生产订单进行完工确认,确认工序完工数量和作业时间,系统根据确认数据更新生产订单实际成本。三、结论对本文所研究的客车装配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而言,获取基础数据是系统管理活动的起点,本文提出了一种设计方案与实现方法,可解决该企业生产管理问题。一是通过系统实现产品制造流程的完整结构化管理。制造主数据统一窗口管理,将零件生产中的投料体现到工序上。二是数据信息通过研发部门创建和修改,从而实现需求计划的快速响应,提高生产计划协同能力,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三是通过系统中的生产订单管理功能,集成管理物料需求、工艺路线、发料、收料及成本信息。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八

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九

本班有43名同学,其中男同学9名,女同学34名。为了更公平、公正的对全班同学进行评价,因此把本班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男女比例、自由组合相结合分成四个大组,依次为狼牙—凤舞九天(12)、晨曦瀚海(10)、a—one(10)、be—90(11)。每一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纪律监督员、卫生监督员各一名。每一大组分成两个小组,由正副组长各分管。

本班本着“我的班级我做主,我的班级我改善”的原则,进行人性化管理,每周由四个组进行值周组轮流制。值周组负责管理、记录班级的学习、纪律、卫生等情况。值周时间为每周六开始到下周五结束。每周一班会进行两个组的交接,每组都要有计划和总结,以及小组的学习情况和纪律情况的公示,评出周冠军。

分成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日常测试三部分。

1。学生自评:按小组在课堂回答问题次数和课后交流。以五分为基础进行加减分。

即:a。课堂活动中积极参与,与小组成员团结协作,效果好。(5分)b。能较好参与课堂活动,团结合作,效果还好。(3分)。

c。遵守课堂纪律,与小组同学相互配合。(1分)。

d。不能做到以上三点。(0分)。

3。日常测试:无论那一科考试,各科课代表在考试后算出小组的平均分,记录在册。

每堂课都有评价记分,每天一汇总,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总结,确定各组等次或计分,选出明星小组和星个人,每学期综合评价,根据周评价结果,评出学期先进,主要采取分数形式。

主要以值周小组为主,管理记录小组自习纪律、迟到早退、快乐大课间评比(以级部评定为主)、卫生评比。以五分为基础分进行加减。扣分、加分都要注明原因。

1。班会承办:由值周组承办班会,围绕主题各个小组分别以演讲、娱乐节目等形式展示,同时进行两值周组的交接。

2。文体活动承办:小组轮流举办活动,可以是体育比赛也可是文娱比赛。每周一班会时间承办组公布计划,一周准备时间,一周比赛时间。每两周评出优胜组,给予表彰,同时成绩记录在学期总评中。

每周总结,评出小组周冠军并挂小组幸运图案;每月汇总评出优胜最佳个人,除挂幸运图案外,颁发物质奖励;学期末评选出明星小组和明星个人。同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将本学期各个方面表现记录在册,一学年后记录发展报告。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一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二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一)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

(二)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四)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宣传和预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房屋,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272号)精神,属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三)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由物价局依法查处。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者房地产预售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的,由工商局依法查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局备案,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由新闻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县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三

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养护,根据树木不同的生长需要和特定要求,及时采取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灌水、中耕除草等园林技术措施;二是管理,如绿地的清扫保洁等园务的管理工作等。根据一年中四季特色的不同,将养护管理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

1、冬季阶段:12月及次年1、2月份、气温普遍在0度以下,树木进入休眠期。

2、春季-初夏阶段:3、4、5、6月份,3-4月份大地回春,各种树木陆续发芽,展叶开始生长;5-6月份气温迅速上升,树木进入生长期。

3、盛夏阶段:7、8、9月份,气候高温多雨,正是树木生长的旺盛时期。

4、秋季阶段:10、11月份,气温回落,落叶树疏叶、树木准备进入休眠期。

根据以上划分的四个阶段分别应安排的养护和管理任务为:冬季阶段:

(一)养护。

(1)整形、修剪:各种树木除常绿树木和一些冬季不宜修剪的树木,应在休眠期作一次修剪。

(2)防治虫病:用挖蛹虫,刮树皮等方法消灭各种越冬虫源。

(3)积肥、积雪:利用冬闲时期应大搞积肥;下雪后,及时堆雪于树根处,以增加土壤水封,堆安全越冬和次年生长大有好处,若雪量较大,积压枝头,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枝头积雪进行敲打,保证树体不受损坏。

(1)维护巡查:加强对各路段、公园、小游园树木的看管保护,以减少人为的破坏。

(2)检修机械:冬季时期要抽空把一年内树木养护管理工作中所需要用的机械、车辆、工具检修、保养完备,以便来年使用。

春季-初夏阶段。

(一)养护。

(1)修剪、除草:在冬季整形修剪的基础上进行复剪,并适时进行剥芽、去蘖;对影响绿地景观的杂草、稗草人工清除。

(2)施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树木进行施肥(有机肥),以改善土壤的营养条件,保证树木的生长需要。

(3)病虫防治:春天树木病虫害的特征不是很明显,主要是花卉病虫害防治,此阶段可以利用人工捕打诱杀及喷药对刺蛾、虫瘿、蚜虫、白粉病、花叶病、溃疡病、锈病进行清除。

(1)拆除防寒物:防止包裹物滋生病虫、裹紧后影响树木生长。

(2)补植缺株:对于冬天的死苗、缺苗进行补植。

(3)维护巡查。盛夏阶段。

(一)养护。

(1)修剪、中耕:雨季前,将过于高大的树冠,适时疏稀、截短,可增强抗风能力,配合架空线修剪;中耕除草。

(2)施肥:除氮费外,根据需要追施磷、钾肥料。

(3)病虫防治。

(1)汛期排水防涝:必要时组织抢险队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扶直:汛期对发生倒歪倾斜的树木及时扶正。必要时应设支撑。

(3)补植常绿树:利用雨季补植常绿树、竹子等的缺株。

(4)维护巡查。秋季阶段。

(一)养护。

(1)整形修剪:此时期对一些需要偏冠的、树形不整齐或需要造型的乔灌木进行整形。

(2)施底肥、灌冻水:落叶后,封冻前施有机肥作底肥;落叶后到土壤封冻前灌足水,水后及时封高堰。

(3)防寒:不耐寒树种,冬季需采取不同措施防寒,以保安全越冬。

(4)病虫防治。

(1)补植缺株:以耐寒树种为主。

(2)维护巡查。

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四

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合理分配人、财、物等战略资源,协助企业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并与相应的绩效管理配合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对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方案的实施阐述了通过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集团公司预算控制与业务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现有管理资源的效能,保持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方案;实施;优化与完善。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经营目标的过程。为进一步优化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当前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集团公司现有管理运营体系的基础上,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控制力和经营活动的预见性,确保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为目标,突出业务模块管理,整合专业管理资源,统一管控平台,建立以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现金流为核心,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二)建立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是一个以客运为主导产业,物流、、汽车后服务、城市客货出租运输、内河航运、代理业务等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从而实现集团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与集团组织管控体制的有机统一,保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科学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构建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并着眼未来。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现状,应首先解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的问题。在建立健全的基础上,应考虑适时逐步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是落实企业战略的一项重要工具,而预算目标又处于整个预算体系的核心地位,它既是企业编制预算的基础,也是预算执行期望实现的目标。所以,预算目标应该体现企业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决定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组织架构、业务特点等,建立从上到下的多层次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一)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分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全面预算执行主体三个部分。

1.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主任,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集团公司副总(包括总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的最高日常管理决策机构。

2.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由集团公司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任主任,指定一名职能部室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执行机构。

3.全面预算执行主体。对集团公司而言,母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属全面预算执行主体。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建立与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接的组织机构,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非法人单位、车间等为其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凡有下级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的单位,应将下级单位的预算指标汇总后连同预算底稿一并报上一级单位。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的程序编制。

(一)预算启动。

每年9月中旬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度预算启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下达集团公司级年度运作计划分工表,组织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具体运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审核、汇总、平衡各单位的运作计划,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拟订的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经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于每年10月中旬下达至各预算责任单位,组织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方案中应包括编制范围,编制内容、职责分工、业务流程、表格样式、预算编制前提条件等内容。

1.编制范围。根据省国资委的工作意见,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应与企业合并报表的范围口径一致。每年集团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职能部室和分公司也有可能发生调整,所以有必要每个预算年度重新界定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界定的过程同时也是集团公司预算责任主体界定的过程。

2.编制内容。应明确全面预算体系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1)业务预算。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单位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营业活动的预算,包括票款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采购预算、营运间接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业务收支预算等。

(2)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工程项目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等。

(3)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流量的预算,主要包括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日常资金收支预算和筹资预算。资金预算应保证企业在预算期内实现资金收支平衡。

(4)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在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主要以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形式反映。

3.编制流程及说明。主要说明预算编制工作在什么时间,由什么单位/岗位,完成何项工作,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成果。预算编制流程与说明的内容,本方案后续部分以流程图和流程图说明的形式给出了主要工作的示例。

(三)预算审核、汇总与平衡。

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子公司经过相应权力机构审核通过后的预算经两个途径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各预算责任主体上报全套预算;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归口部门上报归口管理范围内的预算。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开展审核、平衡与汇总工作,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形成全面预算方案。

(四)预算按法定程序审批与下发。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方案及各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在每年1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下发各单位及部门,作为各级单位及部门预算期内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及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预算的分解落实。

各单位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各预算执行单位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执行信息的报告。

1.健全预算执行信息的要求。在日常控制中,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指标统计范围及内容一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预算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各单位以责任预算为基础,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记录和计量,进行分析,形成预算执行报告。

2.预算执行报告。预算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教训和改进计划。

各单位月度预算执行报告于次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季度预算执行报告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在次年1月3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定期编制的报告可以用报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另外,口头汇报和碰头会等可作为日常信息报告和的重要方式,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预算执行报告逐级上报、汇总,直至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三)预算的调整。

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应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一般不予调整,但为保持预算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在原预算编制基础或集团公司提出新的管理要求、目标时,应根据情况,对预算进行相应调整。预算调整分动态调整和定期调整两种。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面预算分析是评价预算执行效果、优化预算管理运行质量的重要环节。全面预算的分析主要通过确定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收集信息、差异计算与分解、判断差异重要程度、对重要差异进行解释、差异原因分析确认和后续工作等环节实现。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定期收集财务、业务、市场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从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展趋势及存在的潜力。预算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方法或多种方法结合使用,常用的预算分析方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二)预算考核。

绩效考核与预算管理间存在着以下两方面联系:

1.预算为绩效考核提供了可衡量的基础。预算目标值可以成为集团绩效考核指标的比较标杆。预算管理在为绩效考核提供参照值的同时,管理者也可以在预算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真正发挥评价与激励的作用。全面预算指标是计算财务类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基础。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时,需要以根据全面预算结果计算出的数据为主要依据。结合预算指标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在考核执行中,遇到预算调整情况,会对很多绩效指标产生影响,绩效指标应随预算指标调整而调整。

2.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是绩效考核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全面预算管理连接着公司战略、运作计划、运营与财务控制等多个重要管理范畴,是集团公司管理系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将构成针对“内部经营过程”工作考核的一部分。专门和侧重于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调整等具体管理工作内容的绩效指标应当被包含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机构应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全面评估该预算管理体系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及适用性,提出优化建议。可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第一,预算基础数据的完善与优化。当前阶段在集团各业务单元业务预算表格设计过程中,受基础数据完备性、信息化应用程度的限制,很多数据无法取得或预测,应不断加强基础数据完备水平从而编制出更能体现管理要求的业务预算。

第二,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由于集团公司在预算管理体系还存在较多空白,预算内容、预算具体方法、职责分工、业务处理流程等都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第三,建立多维数据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面向分析的管理系统,数据是由多个维度(角度)描述的。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当前建设情况,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分块设置,不同信息系统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共用。在集团公司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网络化的基础条件时,通过建立基于多维数据模型的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分散在各业务模块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预算管理体系的长期努力方向。

1.潘爱香,高晨.全面预算管理[m].浙江人民出版社,20xx.

2.王化成,佟岩,李勇.全面预算管理[m].中国人民出版社,20xx.

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和采油厂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hse管理水平,实现我队长期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念和“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以“安全环保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深化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安康文化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基础管理,推进安全环保责任制落实,努力控制安全环保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采油厂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开创安全环保工作新局面。

二、2009年采油厂的主要安全生产目标:

2009年安全工作目标是:“八杜绝、五达标”,即杜绝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杜绝重大井喷失控事故,杜绝重大油气着火爆炸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杜绝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杜绝公共聚集场所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杜绝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率100%,特种设备注册检验率100%,从业人员事故重伤率小于0.15‰,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工业总产值的0.2‰。

2009年环保工作目标是:“一杜绝,四达标”,即杜绝重大环境事件,实现采油废水回注率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钻井、井下作业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达标率达100%。

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不造成财产损失的hse总体目标。

2、分解制定出供电大队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基层队全年实现安全生产稳定,“零”事故,基层单位无违章、无隐患;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不造成财产损失。

3、根据供电大队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列出高青供电队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努力实现“零”事故,班组无违章,无隐患,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三、对我队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确立安委会职责如下:

职责如下:

l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检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决策性的防范措施(方案)。

l编制本单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l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条件、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l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反违章、除隐患、抓整改、监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基层安全生产“三标”管理水平。

l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考核、发证工作。

l负责劳保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按上级规定,审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l负责检查本单位的设备安全运行、设备安全技术达标情况,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协同当地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每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年检年审,协助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搞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l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搞好消防防火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搞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配合劳资鉴定部门搞好工伤认定办证工作。协助生活管理部门抓好民用气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对导致失效的薄弱环节和因素进行分解如下:

1、人的因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缺乏。

2、设备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缺陷,线路隐患都可导致目标失效。

3、管理的不安全因素: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倒位导致目标失效。

根据目标分解情况落实“四定”。

1、针对人的因素和管理的因素我们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领导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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