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总结要简明扼要,言之有物,避免过多的琐碎和冗长的叙述。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重要性和写作技巧。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神,根据《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就马上召开党组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置和明确分工,确定了局普查中心主任、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陈莅主抓,局制度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局各科室、中心、队认真做好配合。
2、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在6月份,我们就结合xx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制定了《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制度法规科是开展随机抽查的主体,抽查主体在抽查及相应的执法过程中使用2020年云南省执法总队下发的统一的执法检查法律文书。随机选定的执法人员履行抽查主体赋予的工作职责,抽查及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抽查主体承担。
统计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检工作中的回避事项,按《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执法检查中抽查主体组成人员由区统计局从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被抽取的执法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执法证。为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的情况发生,开展随机抽查前,抽查主体应该事先进行沟通协调,排除重合的检查对象。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时,除检查人员选定和检查对象抽取外,检查程序和相关执法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当年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以及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20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2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我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同一年中开展常规检查和随机抽查选取的检查对象不得重合。对未发现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同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每年对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不得超过1次。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轻微的,责令被检查对象改正,或者提出检查意见;统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严重失信企业,应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与部门之间监管对象违法信息互联互通,作出统计行政处罚的,将统计违法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3、深入开展,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xx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中规范的程序对辖区内36家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进行了抽查,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发[2020]3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20]102号)及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于8月份对辖区内全部联网直报企业认真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为保证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xx区统计局成立了以姚迎华局长为组长,高迎春副局长为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各专业处室落实的xx区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xx区的实际,制定了《xx区统计局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对xx区所属一套表调查单位下发《昆明市xx区统计局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通知》,对企业提出核查内容和核查要求。
截止2020年4月末,xx区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有719家单位。其中:工业31家;建筑业270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158家;房地产业115家;重点服务业125家;共上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24个,项目涉及法人单位20个。
采取的核查方法:一是自检自查。全面宣传,使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推进到每家每户,使其了解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各单位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及时上报“xx区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登记表”。二是实地核查。结合“看、问、算、登”等方法,核实一套表单位有关信息和指标。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加大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通过不断的对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审核,我局将建立起统计执法检查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字真实性这一核心,从自身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1、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xx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任务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
2020年完成并上报《xx区统计局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xx区统计局政务中心窗口进驻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一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报表(2020半年报)》、《xx区统计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xx区统计局“放管服”工作阶段总结》、《xx区统计局开展“双公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区统计局基层干部法治思维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二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的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情况说明》、《xx区统计局2020年三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情况2020年年报》、《xx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情况》、《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区委政法委重点调研文章”》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xx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等工作任务。
2、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已结束,xx区统计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要求积极上网进行法制学习,并能学够所需要的学分顺利参加无纸化考试。xx区统计局共35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党员20人,群众15人。党员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80.4分;群众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78.13分。xx区统计局总积分为175126分,平均积分为5003.6分。
3、根据《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与昆明中智法律事务所继续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按照要求报送了《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因我局2020年无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故我局的法律顾问未提供法律意见书。
4、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盘普法办〔2020〕12号)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着手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全区统计系统及广大市民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安全观,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共筑反奸反恐防谍长城。
5、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45号)要求,xx区统计局于2020年6月起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公示”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确定由局制度法规科牵头,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资料台账进行整理汇总,局信息科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经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疏理,目前xx区统计局行政职权共6类,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82项,“追责情形”共15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其中行政处罚有20项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0项,追责情形120项。
多年来,我们对辖区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的单位一直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违法违纪单位均能及时改正错误,配合我们圆满完成工作。截止目前,xx区统计局未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过行政处罚,从而也就没有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好“双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为切实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6、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精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阶段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2008年,取消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两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同时将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并根据精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规范细化工作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2009年,又将统计注册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初审事项以及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管理服务项目,并认真做好管理服务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2020年4月,为方便企业进行劳动工资年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经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后,将劳动工资年审工作作为便民服务项目进驻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6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省、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决定取消《统计注册登记》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行政职权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6月起,全省范围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工作停止,今后不再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7月1日起,劳动工资将不再进行年审。目前我局只有1项管理服务项目为: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为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服务窗口严格管理,对办事流程进行精简,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只要资料齐全,我们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并且办理事项均为零收费。通过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行政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的加强、服务质量的提升,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所有办事群众和企业均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7、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昆明市暨xx区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力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区统计局于2020年12月4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东华街道办事处新迎社区瑞鼎城购物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向群众展开宣传,并现场进行咨询、讲解,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努力开创统计工作发展新局面。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深化统计“七五”普法,加强全县统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面向党政干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实效,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方式。一是结合企业走访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知识问答》、《致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一封信》,向新上规模企业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二是在“9.20”统计开放日和“12.4”“12.8”法制宣传月期间,开展统计知识微信有奖竞答,在“xx统计”的新浪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地毯式的连续宣传,并且通过以案说法的生动的案例的分析解读;利用xx统计信息等定期发布统计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统计人员、全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知识的认知度、支持统计工作。三是组织统计知识竞赛。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县统计知识竞赛,共组织了22支队伍88人参赛,获奖队伍12支,获奖个人18人,有效地宣传了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是参加县普法办举办的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通过。四是积极撰写统计法治信息,2020年共向县法制办、普法办、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法制信息26篇,共有14篇被市法制办或市统计局网站采用。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1、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结合“四大工程”的推进,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七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方式,每年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制教育。
2、夯实统计法制工作基础。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度、统计执法查案内部讨论审批程序制度。清理行政职能、行政事项,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打造阳光行政,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统计执法操作程序,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执法工作,积极探索统计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加大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和统计部门执法水平。
3、持续开展好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每三年一个周期对各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并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选择街道进行统计巡查,分析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难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及时,推动各项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4、高标准开展好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以夯实统计基础、强化数据质量、提高法制意识、服务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基础工作,坚持依法统计、服务发展大局、用数字说话,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深化统计信用单位建设,调研统计执法新途径,通过统计督查、专项检查和统计巡查等手段,着力查处在网络直报条件下拒报、屡次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5、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一是积极参与县组织部、普法办、人社局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局21名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全数通过。二是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岗位任前法律考试。三是局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学习法律,全局干部2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会议,多次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指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应如何依法统计、如何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依法统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四是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目前有行政执法证11本。对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严厉纪律,严格治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并为持有部颁证的三名执法人员配备了三支录音笔,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行政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每年认真做好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工作,从执法稽查通知书的制作发出、执法证的出示、各阶段执法程序的流程、询问方式方法、执法文书的制作、证据的取得等等做到依法办事,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20年12月xx县的《xx茂美服饰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执法案卷被评为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020年一年来,县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未签订除用工合同外的其它合同;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依法统计的透明度,一年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一如既往的重视普法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针对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具体日常事务落实了专人负责。根据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市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xx县统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和《xx县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稽查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统计门户网站发布了统计普法和执法责任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人员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途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深入推动全局持续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中共昆明市xx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专项组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任务清单》。制定xx区统计局贯彻实施《xx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2020-2020年)》。
二是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重点理顺健全局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三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类主体班培训内容。建立局党组定期学法制度,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四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科室交流机制,要求全局公务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力争做到全员执法。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全县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委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结合执法人员的具体职权,组织参加执法培训,做到了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率达100%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清理未及时验证执法人员1名。重点抓好了计生委托执法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计生政策宣传。按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综合执法资格考试,两人取得综合执法证。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网络和新闻媒体,切实做好对重大违法行为的报道与追踪,依法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做到了“有诉必查、查必到底”,努力规范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行为。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起诉的案件。五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按要求开展依法治县示范创建、法律七进和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法治社区书记推荐。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和各类方案、报表、总结。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20xx年法治工作要点,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20xx年至20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黄冈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黄冈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继续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机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我局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一是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2020年10月,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法治培训,不仅对《宪法》、《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解读及要义讲解,还对统计执法进行了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执法检查程序、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以及各专业主要统计指标执法检查方法,切实提高我市统计执法骨干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二是邀请专家学者来局开展培训。局党组2020年第10期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邀请了xx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邹平学作题为“走进新时代的中国宪法”专题辅导,解读宪法修正案及其重要意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和《规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班子成员首先做到知法守法敬法。四是推动《意见》、《办法》和《规定》纳入市委、市府常委会议学习内容,确保市委市政府领导熟知《意见》、《办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有关统计违法党政同责的内容,确保《办法》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五是深入基层开展统计人员培训。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和专题业务培训会议为平台,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创新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2020年,在制定《xx市统计局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基础上,我们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大课堂等多种新形式,把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把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分解任务,围绕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不断推进和完善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统计资料的种类、时间、方式以及权利义务责任。二是向各处(专业办)室、中心发放《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利用年、定报及走访调研企业机会,把统计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四是结合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系列活动。于12月1日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为宣传活动主题,以《宪法》、《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增强宪法意识,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从12月1日起至12月10日每天利用“xx统计”官网(内外网)、微博、微信、公众关注号推广宣传“宪法”、“统计法”有关条文及“法治宣传用语”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法制宣传环保袋、统计法规教育宣传资料等宣传品5000余份;12月7日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赴坪山区,参与联合开展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三)规范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局按照编制要求设立法规与监督检查处(包括统计执法稽查办),共有4名专职人员和2名统计助理,较好地完成了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的同时,依法管理、审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2020年度,累计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10项,并按要求在我局网站定期公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认真布置并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年、定报统计制度,逐步完善专业统计制度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的衔接问题,确保联网直报上报率及统计数据质量。四是按时提交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积极响应,认真梳理和总结,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同时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和会前学法制度。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结合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组织依法治理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6次,专题落实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3次,镇、村干部学习受教育面达到了100%。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行使公务的能力,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推动重大问题依法决策。制定实施了《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金广委发〔2020〕18号)文件,从制度上保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在召开重大决策会议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组织完成了宝塔樱花旅游节风险评估工作。
统计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5月,我局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以“四上”企业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涵盖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随机抽取2个区4个街道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了解投资项目概况、查看企业统计台账、原始凭证,核查2020年、2020年本年完成投资额等重要指标。经核查,现场核查笔录认定统计数据与相关凭证相符,结论客观、公正,个别项目报多或者报少的原因经合理解释及补证资料说明后,获得检查组成员认可,误差率均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推进落实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案例汇编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建立统计行政执法案例库、统计执法案例选择标准、报送、论证及甄选方式、指导案例原则等重要内容,严格制定了《xx市统计局以案释法工作方案》,同时为不断探索创新统计执法工作,局执法办对各区统计执法部门办结的具有示范性、典型性、针对性的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收集、分类、筛选,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进行整理、归类、汇总,深刻剖析,提出措施,并形成有针对性、科学性、指导性的分析材料及执法稽查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按照市府办、政务办的工作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及我市权责清单系统有关数据,梳理了1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包括15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针对梳理事项,完善填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流程图、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权力来源、实施主体性质、处罚行为种类幅度等7个要素内容,不断完善、修改要素内容,进行自查整改,按时保质地完成“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
(四)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为坚决遏制“数据造假、以数谋私”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全市全面整合和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基础上,充实更新完善了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目前,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人员有16人,基本能够保证统计执法能力在新形势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二是组织统计执法证报考工作。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申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启动了相应工作,对全市需申领统计执法证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共14人,其中市统计局5人,各区统计局9人,并报送省局参加考试,其中10人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达71.4%,名列全省前茅。三是围绕统计执法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市局执法办派人多次在经济普查清查培训会、经济普查方案培训会,对普查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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