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帮助我们发现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重点。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高效学习的经验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一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有意义的书。其中最有意义的要数《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因为从中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太阳为什么能发光发热这个问题以前我总是想不明白。妈妈告诉我:过去有人假设太阳是靠燃烧煤或石油产生能量的,然而计算表明,即使太阳是全部由煤组成的也只能按照现在的速度燃烧5000年。事实上,太阳已经持续发光发热几十亿年了,因此这个假说是不成立的。直到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后,我才知道其中的奥秘。太阳上有极其丰富的氢和氦,在太阳中心的高温和高压下,氢原子会失去它的电子,并以极高的速度运动,从而发生四个氢原子核聚合成一个氦原子核的热核反应,放出大量的能量。这个过程与氢弹的爆炸类似,但规模却大得多。目前,太阳已经发光发热46亿年了。据科学家计算氢聚变的热核反应还可以支持太阳燃烧50亿年呢!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太神奇了,许多困惑我的谜题被它解开了。暑假期间的阅读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可爱的动物,有趣的昆虫,奥妙的太空,蓝色的海洋,还有生活小常识;暑假期间的阅读也使我养成了爱动脑爱提问的好习惯。我觉得阅读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一定要坚持阅读,让自己的大脑输入更多的信息,做一个爱读书的好学生。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二
长妈妈虽不是鲁迅的母亲,但她十分关心鲁迅,教了他许许多多的道理,还完成了鲁迅要《山海经》的愿望。长妈妈是位不怕麻烦的人,别人不肯或不能做的,但她做到了,这或许就是鲁迅忘记自己银鼠被害的痛苦及睡觉的位子很小被长妈妈占掉一大半的苦恼并使他对长妈妈有了新的敬意的原因吧!长妈妈还很执著,自己觉得对的,不管别人怎么说,自己还是坚持着,总而言之,她还是位很热心的人。
现在的人,大多都很怕麻烦,而也有长妈妈一样不怕麻烦只为帮助别人的人,我真心希望这种人逐渐多起来,让这世间充满爱,冒出更多的长妈妈。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三
书中的五位主人公都身怀绝技:水手潘克洛夫有丰富的自然经验,史佩莱富有观察力,爱思考,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聪明好学,年纪虽不大,却学识丰富,纳布勤恳老实。而最令我敬佩的是工程师史密斯。史密斯在气球坠落时勇敢的离开了气球,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别人。史密斯还是一个学识渊博、样样精通的人。用书中的话来说,“史密斯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工程师,还是一本《百科全书》”。
荒岛求生,自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了,但如果我真的遇上这种情况,我会像主人公们那样冷静应对吗?不会!居民们能在到处藏着危险的荒岛上安逸生活,除了岛上的丰富资源和他们的经验、智慧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心中那股强烈的要活下去的力量!是这股力量让他们乐观面对,是这股力量让他们勇敢生存!
同学们,如果在生活中,像他们那样多动脑筋、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取得成功!《神秘岛》这本书我读了许多遍,主人公们顽强的生存意识和他们的博学深深感染了我。我很喜欢这本书!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四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这是中国第__届军委主席邓爷爷的一句名言。读了《五彩的翅膀》这篇文章后,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加深了。
《七彩羽翼》主要讲述了来自宝石岛观察站的信号兵小高从家中回家探亲的故事。他听说岛上没有昆虫,植物开花后也不能授粉,所以他带了一小盒昆虫来岛上。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小高热爱祖国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小高甚至把他的大袋子扔到一边,却紧紧地抱着装满昆虫的纸箱。这不仅让我感到难以置信,更让我深深感受到他爱国爱岛的精神。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钱学森爷爷,一位中国杰出的爱国科学家。钱学森从美国毕业后,美国人非常欣赏他的才华,所以他们非常利用他。当他在美国的时候,他有金钱、地位和名声。但当我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时,我立即决定回家。但是美国人怎么能让他顺利归来呢?他们把钱学森关进一座孤岛监狱,威逼利诱。但钱学森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回家,我要报效祖国!
读了又读,晶莹的泪珠落在书上,浸透了“爱国主义”这个词。同学们,年轻人是坚强的,年轻人是坚强的,让我们努力学习,为祖国的未来做我们的一点。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五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读过《夏日历险》这本书吧!对!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图书!我读这本书时特别认真,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有趣情节,读到爱不释手,你要是得到这本书,你一定会用空余的每一分每一秒去读它。
这个故事发生在21世纪的初期,小男孩杰伊。贝里。李得知只要抓捕住马戏团的猴子就可以赚一笔巨额财富,而且还可以得到他梦想的小马和枪。不过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那么容易实现,所以他和爷爷想尽办法去抓捕能给他们带来财富的猴子。他们又是用椰子、又是用网子可是怎么都逮不到它们,每次都是鼻青脸肿、伤痕累累的回家去。还有一次杰伊竟然都卧床休息三天才好。终于有一天他们和猴子交了朋友所以美梦成真,但是当这一刻到来时,杰伊相起妹妹的罗圈腿,他决定用这一大笔钱给妹妹治疗,因为杰伊想看到妹妹不用拐杖后露出的灿烂笑容,多么温馨的结尾,也给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读完这个故事我终于知道了:我们如果想要成功必须努力,就像杰伊那样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来增长一些新知识和经验让自己成功!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六
在寒假的期间里,我读了高尔基的名著《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自传体三部曲。这部书在我国,从五十年代就是家喻户晓的读物,直到现在还拥有十分广泛的读者,我就是其中的一位。
《童年》写的特别的好,看完我非常感动,心情特别沉重,难过。故事的主人公阿廖莎三岁时,他的父亲不幸染病身亡,母亲得了肺结核。从小和他的外祖母、外祖父一起生活。而他的外祖父很凶悍,脾气暴躁,阿廖莎非常害怕他。当读到阿廖莎被外祖父打的时候,心里就替他难受,想想我和阿廖莎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他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条件那么艰苦,但他却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吃苦。和阿廖莎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还有爸爸妈妈的陪伴。但我有的时侯,总是做不听话,惹家人生气,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好时光。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爱惜时间,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去做每一件事。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七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着家喻户晓。而四大名着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八
去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安妮的日记》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异常深刻。这本书是__女孩安妮·法兰克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真实纪录。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九四零年__开始攻打荷兰,安妮的全家开始了提心吊胆的日子。在她十五岁那一年全家不幸被纳粹发现并送入了集中营。一九四五年三月死于集中营,那时她还不到十六岁。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十分的震惊,想不到__是如此的残暴,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人性。在此刻这个和平的年代里,我就连美国攻打伊拉克都觉得已经很血腥了。换个角度来说,__的身上充满了暴力,整天把所谓的不优秀的人种是不应当存在的这种思想往人的脑子里灌。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优谁劣,__那种思想我真正恨透了。__还把抓来的男人当苦力,那些幸存的苦力出来后就像是骷髅一样,皮包骨头。女人和孩子就把他们杀死后烧掉,用他们的脂肪作肥皂什么的。让人看了都觉的十分震撼。
再来想想我们的此刻,整天只用学习什么都不用想,是不是比安妮整天在提心吊胆下过日子好多了呢?我们还整天抱怨作业太多,学习太累,放假太少,真是"身在福中"啊!
安妮的日记里虽然都写了当时的社会黑暗,但在文字中还是能发现她也是十分细心地观察,体会生活的完美。我十分佩服她,我们需要的就是她的这种精神。生活是完美的,用心去体会生活,你就会获得很欢乐。即使像安妮一样很小就死去了,可是能在欢乐中生活,你必须是个幸福的人。
我佩服安妮,痛恨__,是他扼杀了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安妮这样乐观的人,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完美。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九
在《一生的资本》一书中,我找到了一种资本,人要始终持有乐观的态度。“你相信一切美好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你身上,相信你的将来会充满美好和幸福,这些美好的愿望都来自你乐观的态度,而这种乐观的态度将是你生活中最美好的资本”,这种人身处逆境去能含笑面对,而另一种人遇到困难就一触即溃。前者会是成功者,因为他们处逆境而乐观,具有成功的潜质。而更多的人像后者,一遇逆境便沮丧,失望停止奋斗,这种人就很难走向成功。
当我们看到一个忧愁郁闷的人时,往往会心生厌恶,因为人的天性喜欢快乐与阳光,而厌恶郁闷与阴沉。一个人不应被情绪控制,做情绪的奴隶,而应该去控制情绪,做自己的主人。无论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我们都应该去正视它,改变它,救自己于黑暗之中,当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踏上了光明大道,就会信心百倍,勇往直前。但有些人在身处逆境时,恐惧、怀疑、失望的思想便会摧毁自己的意志,使多年的努力功亏一篑。那些人就如同上墙的蜗牛,辛辛苦苦爬到半路,一失足前功尽弃。
其实,不管做什么事,勇气是最重要的,我们对自己要有信心,要坚信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向坏的方向发展,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胜利将最终来临。如果我们拥有这样的思想、胸怀和态度,那将会事半功倍。这种乐观态度对我们很有帮助,它可以使我们摆脱悲观与无助的烦恼,并赋予幸福的动力。
每个人都应为自己营造快乐的气氛,努力忘却悲伤的事情,让心灵走进有阳光。每个人寻求幸福的方式不一样,有些人在家庭中寻找快乐,与孩子们玩耍;有些人则在音乐中、谈话中、阅读中寻找乐趣。假如现实的压力,成功前的骄傲让你痛苦,你不妨离开喧嚣的都市,徜徉于郊外的田野,大自然会让你放松。尽量的让自己的内心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一步步走向卓越不凡的境界。
自己遇到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压力时,浮躁的心控制思维,缩畏困难的心理一直蔓延,成为实现目标的巨大绊脚石。现在,我在《一生的资本》这本书中找到了的答案: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提早说放弃,对自己失去信心。恐惧时种种消极的心理状态,需要不断尝试一些自己不敢做的事情,只要我们能够对那些更美好的状态不断保持希望,并为之努力奋斗,我们就会取得进步。从害怕到不怕,从不会到会,只要我们一直保持一个乐观的心态,勇敢的正视问题,坚定意志,努力尝试,成功近在咫尺。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写了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开除学校后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一天两夜的经历。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仿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主人公的故事,还得从潘西这所学校说起。潘西中学很出名,在人们心中很有名望,但主人公是这样描写潘西中学的—“在潘西,也像在别的学校一样,根本没培育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过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不仅这样,他还说潘西中学有的是贼。在霍尔顿看来,最不可原谅是那个学校全是些虚伪的人,特别是校长,非常的势利,看到一般的学生家长,就只和他们打个招呼,而看到那些有钱有势的、开着好车的,就会过去和他们说个没完;还有潘西里讨人厌的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霍尔顿离开潘西的原因,不是六门功课不及格,而是伪君子太多,那个地方纵使有无尽的荣耀与光彩,但整个校园是冷漠的、近乎没人性的世界。
霍尔顿的世界,没有所谓的快乐,或许有,那也仅仅只是少数人给他的。他排斥好的东西,即使是真正的关心。当历史老师老斯宾塞和他说他父母都是再好不过的人时,他厌烦了,他打心里讨厌“再好不过”这个词。一个孩子,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会把世界想得如此丑恶,尽管这个世界丑恶的东西也不少。他甚至把一些极小极小的事情都想得很可恶。当他在街上看见一个阿飞模样的家伙和女朋友在一起哈哈大笑时,他认为引起他们笑的内容根本不好笑;看到人家在演奏曲子时,他也认为那人是在卖弄本领;看到一个带着小孩的妇女被电影感动而哭个不停时,他也认为是假模假式的;他甚至无聊到讨厌_徒。种.种的种.种,在霍尔顿眼中,只不过是假的要死的一场场闹剧。
在霍尔顿看到生活的丑恶面时,他毫无保留的说出自己心里的孤单,寂寞。这种寂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独处的难过,而是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人。虽然他讨厌斯特拉德莱塔,但也愿意在他面前跳舞。“我也急需要一个观众,我也喜欢当着别人卖弄自己”这是他心里的声音,他需要倾听,他要的是别人的理解,不是一幅幅假兮兮的面孔和软绵绵的问候。缺少了观众,能不孤独吗?公交车司机要他把雪球扔了,他说他并不会拿他仍任何人,但那个公交司机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霍尔顿这样说,没人理解他。他和老路斯的见面是不愉快的,因为两个人观点不和,但他有十分希望能多和老路斯谈谈。按我们今天的理解,假如那人不是知心朋友的话,大可不必,但他太孤单了,没人陪她说话,他很寂寞。于是在这种寂寞的状态下,他甚至想到去找_,他只想和她说说话,但最终的结果确实被骗,还被那个痞子毛里斯揍了一顿。
在我们看来,霍尔顿不是一个好学生,但在他心里,却有着和其他孩子一样的天真和仁慈。两次乘出租车,他都问司机中央公园浅水湖里的鸭子在湖水冻住以后都去哪啦这个好笑的问题,霍尔顿关心鸭子,他关心自然,他也有爱心。在爱德蒙旅馆里,看见一个老头当侍者,他觉得,让一个老头来干这样的事,未免太难了;还有遇到那两个提着不好的提箱,只吃面包片和咖啡当早餐的修女,他甚至为此还讨厌自己吃着咸鱼蛋什么的,还想着她们在不教书的时候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到处募捐以及会遇到各种情况,甚至别人的冷眼。从这看出,他很有同情心。对霍尔顿影响较大的人有他的弟弟艾里,妹妹菲比,还有琴。艾里很早就死了,艾里死的那天,霍尔顿把玻璃窗全打碎了,直至打到手出血。可以说,艾里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话一点都不假。他的死,对霍尔顿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她想逃离这个世界,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他和萨利说,他们可以到森林中去,自己搭建木屋,远离人们,就算是亲人来看,他们也闭门不出。其实,霍尔顿不是讨厌这个世界,而是讨厌一些很丑恶的东西。在爱尔克敦的时候,那个可怜的詹姆士·凯瑟尔被一群家伙给弄死了,但那群家伙依旧逍遥法外,这个世界真的有很黑暗的一面,即使在今天,虽然国家很重视法制建设,但依然有在各种关系网的庇护下无视法律的人,我们大可不必为这些担心,因为说白了,现在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个现状,就像霍尔顿无法改变那个时代一样,有的时候,我们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霍尔顿不乏对人生的思考,他很讨厌“见到你真高兴”这句话,但他也说,你要是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得说这样的话。
她说自己是一个胆小鬼,就算他在心里很想杀了那个偷他手套的人,但他连碰都不敢碰那人一下。我们自己肯定有过这种经历,恨某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揍扁他,但给你揍的时候,往往下不了手。这不是胆小,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就像关心那些鸭子和鱼一样。
霍尔顿是个性格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比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_玩;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他用种.种不切实际的的幻想安慰自己,最后免不了对社会妥协,成不了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跑,我的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成人世界尽管有太多的虚伪,但我们依旧在长大;尽管世界很黑暗,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我们只要把握好现在就行了,其它的都让它见鬼去。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的确是无法实现的。学会应对现实并保持自我,学会一定程度的妥协,接受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这才是成熟的标志。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二
路遥所著《平凡的世界》相信很多人是看过的,第一次便被这么朴素的书名所吸引了,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
再看现在,现在人们的条件相比较过去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了,但是看看,还是有很多的人注重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明明都已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了,为什么还是禁不起物质的诱惑,任由自己的灵魂如此脆弱?还是与整个社会环境是有关系的,那个时代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可能很艰苦,吃了上顿没下顿,但是朴素是那个时代的特征,特别是广大的老百姓,尽管当时的政治斗争激烈,但也正是那种压迫的环境下才更让人们明白生活的不容易,让人们更加懂得生活的珍贵。
少平对于前途的不懈奋斗也是那代人的闪光点,是留给后代的珍贵财富,贯穿他的思想的主线就是奋斗不息、坚韧不拔,无论面对何种挫折,他都能平静接受,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虽然他和田晓霞的爱情以悲剧结束了,但是他仍然能承受所有的一切,勇敢真诚地面对生活。再看田晓霞,虽然出身比少平好很多,但作为那个时代的先进女性的代表,她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问题往往和社会一般的看法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以及最后她的牺牲,可以说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们两人最后是以悲剧的结尾收场,但在小说最后,还是让少平顿悟生命与生活的真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现实中也是如此,在逆境中才能更好的成长,才能磨练自己,才能让以后的路更加通畅。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三
以前我认为吃好吃的,穿漂亮衣服,整天高高兴兴得玩,那就是幸福。()在那种思想的支配下,我整天什么都不想干,就想玩。爸爸、妈妈回家以后已经是疲惫不堪,可还得为我做反洗衣服等等,忙得团团转。每逢到买菜的时候,总要先问问我想吃什么,我说什么就买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跟我爸爸进城,街边卖有红红的石榴,又大又圆,我很想吃。可是价格确高得吓人,一斤10块。爸爸一看太贵,就对我说,等会再买个其它的吃吧。我眉头一皱,撅起嘴耍性子。爸爸没办法,只好给我买了。吃着甜甜的石榴,我笑了,可我哪知道,那天我把爸爸本打算给自己买药的钱给花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觉得那不是什么幸福,特别是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文章之后,我更觉得自己以前做得不对。
那天,我跟乘车到姑妈家去,途中一位白发老奶奶上了车,但此时已经没有座位可坐了。她那么老了,路又不是太好,她能坚持得住吗?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得站了起来,对她说?老奶奶,你到这儿来坐吧!?她先是推辞着不坐,但在我的一在坚持下,她坐下了!坐下之后,她就开始夸我,车上的人不住地夸我。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幸福的感觉,比小时候吃石榴可好多了!
我要像文章中三个小牧童那样,从小有一颗爱心,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像智慧姑娘所说的那样,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幸福,去寻找幸福!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四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本名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书中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调皮而善良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只有姨妈养了他,在姨妈眼泪,汤姆是一个捣蛋鬼,但是他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在他身上我看见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的影子。在童年的时代。汤姆有些叛逆,他想当“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主。”
汤姆所做的一切远超过了一个普通的儿童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了许多孩子童年幻想,而给他生命的是马克·吐温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可以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发挥,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一片梦幻天空。
汤姆是个很顽皮的男孩,但他也很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案件,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出来指证凶手,成了一个小英雄。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一个多元性格的男孩,一段勇敢浪漫的冒险经历,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多彩和美丽。
书中主人公汤姆·索亚是大人眼中的顽皮孩子,他不爱好好地背诵《圣经》,他上课时常有些小捣蛋的行为,他总是不按照常规办事。他的衣服会因为种种原因搞乱搞脏,他常常挨家人、师长的批评和指责。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五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评现实主义的奠基著作。小说环绕主人公于连自己奋斗的阅历与终究失利,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绘,广泛地展示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公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激烈地打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抗,教会的漆黑和资产阶层新贵的卑鄙庸俗,自私自利。因而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日子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_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_,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六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写的一部著作。
本书共十大册,每册内容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的描绘一种或者几种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等等。本书问世被看作为动物心理学的诞生。除了真实记录昆虫的生活,这本书还透过昆虫的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
其中我对蝉的印象最深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比较讨厌蝉的,因为每到夏天蝉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在不停的叫,特别是早晨蝉就爬在我们家的窗户上发出刺耳的“吱、吱”声,把我的美梦都给吵醒了。但是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钻出地面,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大口大口吸着新鲜的空气,在树枝间唱着动听的歌曲。而它的生命却只有短暂的五个星期,这让我懂得要尊重和爱护大自然中的每一个生命。
读完《昆虫记》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法布尔这种求真的精神使他成为了科学家,而我也要向他学习。在今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用于思考、不耻下问,想出学习中的好办法。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七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唐僧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唐僧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唐僧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唐僧。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八
无比激动的在此翻开了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狡诈的曹操,谦虚恭谨的刘备,严谨与聪慧的诸葛亮胸怀狭小的周瑜……《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别具一格的性情,有着独一无二的吸引力。笔者塑造的入木三分而读者读得更是痛快淋漓。
故事的主要内部实质意义是以智和勇来顺次展开的,不过我觉得智永恒是胜过勇的。譬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徒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承担不了数。
暴虎冯河,大敌现时,只能抵死出征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假如吕布在白城门上的楼服从谋臣的计谋,不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假如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物和关羽申说白,哪里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前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度,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样来看,从国度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情。曹操,欺负压迫老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雄霸江东。
假如说魏国在魏蜀吴里计谋,一点儿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可以称作举世无双,司徒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不过两私人都有自个儿致命的弱项:曹操多心,司徒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一准是伏龙诸葛亮。他那傲人的机灵,熟练的兵阵,无不让后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点人物,不过我觉得都还不如孔明。吴,一个占领三江六郡的国家,能算做上是有计谋策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一段时间的周瑜就记诵兵书,洞晓布阵。通过一番刻苦的尽力尽量,终于当上了水上作战部队大都督,总统舰艇兵。然而他太过于忌妒,死正当中年时。从这些个人物和国度我们不不好看出人的性情的关紧性。性情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个儿的目的,只要踏塌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寻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十九
闹天宫是说,孙悟空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又派天兵捉拿。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孙悟空,孙悟空被擒。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故事梗概,在花果山带领群猴操练武艺的猴王因无称心的武器,便去东海龙宫借宝。龙王许诺,如果猴王能拔出龙宫的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就奉送给他。当猴王拔走宝物后,龙王反悔,并去天宫告状。玉帝采纳了太白金星的主张,诱骗猴王上天,封他为弼马温,将他软禁起来。猴王知道受骗后,一怒之下返回花果山,竖起“齐天大圣”的旗帜,与天宫对抗。玉帝发怒,命李天王率天兵天将捉拿猴王,结果被猴王打得大败而归。玉帝又接受太白金星的献策,假意封猴王为“齐天大圣”,命他在天宫掌管蟠桃园。一日,猴王得知王母娘娘设,蟠桃宴,请了各路神仙,惟独没有请他。猴王火冒三丈,大闹瑶池,打得杯盘狼籍,他独自开怀畅饮,又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搜罗了所有的酒菜瓜果,回花果山与众猴摆开了神仙酒会。玉帝暴怒,下令捉拿猴王。交战中,猴王中了太上老君的暗算被擒。太上老君送他进炼丹炉,结果他不但没被烧死,反而更加神力无比。于是猴王奋起反击,把天宫打得落花流水,吓得玉帝狼狈逃跑。大闹天宫是说,孙悟空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又派天兵捉拿。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孙悟空,孙悟空被擒。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大闹天宫是说,孙悟空去阴曹地府,把猴属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逃离天宫。玉帝又派天兵捉拿。孙悟空与二郎神赌法斗战,不分胜负。太上老君用暗器击中孙悟空,孙悟空被擒。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二十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老师却告诉我们,这篇文章是她的挚爱。文章紧扣“匆匆”二字展开叙述,思绪万千,叹息不已。结构精巧,转承自然。纯朴简练,情景交融。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呢?
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最喜欢在周六、周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给一星期的早起做个补偿。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床边溜走了。午饭后顺便瞄两眼电视,不敢贪恋,赶紧抓紧时间写作业。毕竟,我可是个好学生,没有不写作业的习惯,还要把字写好,题目作对才算完。一个下午忙忙活活,语文、数学、英语轮番上阵,到晚上也不能写完。我们可是六年级的临毕业的小学生了,作业多点儿在所难免。第二天依然如故,把各科作业写完一般都得下午四五点钟。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吗?看书了吗?有预习或复习功课吗?出去玩了吗?对于喜欢画画的我,有时间画吗?对于喜欢写日记的我,动手了吗?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下个星期呢?不过也是如此。一日复一日,万事成蹉跎。
读了《最美的作家——朱自清》这篇作品集中《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了朱自清对虚度光阴感到非常无奈和惋惜。
《匆匆》讲了作者匆匆的一天,文中用了许多排比句:“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碗里过去;默默时...”相同的句式使我们看到时间的流逝。最终有一天在作者的掩面叹息下流走了。
“赢得了时间就是赢得了一切”列宁这句话表现了时间比任何事物都要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说明一个人如果不珍惜少年时的大好时光,他的老年将一事无成,只能在叹息中度过一生。真正珍惜时间的人,能将自己的24小时做了平常人要做25小时甚至更多时间也做不完的事情。他们的24小时会很漫长。
我在《故事会》上看到过一个笑话:一个公务员向老板请假,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工作,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32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还剩22天,再加上公司放假,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又邀请这一天的假!虽然老板的算法是错误的,但这也能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不要让自己的日子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匆匆流逝的时间海洋里。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生命!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你看,他说得多好啊!用它来形容《匆匆》这篇课文是再恰当不过。《匆匆》这篇课文讲述了朱自清自己对自己过去虚度的八千多个日子的惋惜和留恋,流露出来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之情,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要白白走这一遭。
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显得那样渺小,消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成长历程也是这样,十一年的风风雨雨,十一年的日日夜夜,仿佛就在一刹那间过去了,我们早已不是那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了,可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还能做几回这般天真可爱的孩子呢?时光是如此宝贵,它对我们有着至关的重要。怎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姿呢?答案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转眼间,我们即将步入中学了,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它再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不论走到哪里,我永远铭记: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每一个人都拥有时间,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时间没有影子,亦没有声音。有些时候,人们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身旁闪掠而过。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你少年时间不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到了风烛残年的老年时就只能哀叹。时间不能用来挥霍,只能用来珍惜;生命不能用来蹉跎,只能用来做事。“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只能告诉大家这句话。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
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新的初中读书心得感想篇二十一
假期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一行四人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四个,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有一位叫玄奘,是唐朝的一个和尚,所以又叫唐僧。他在观音菩萨的指引下收服了三个徒弟,并由这三个徒弟保护着去西天取经。他心地善良,对佛祖非常忠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不懈,才让这个队伍团结地完成了取经任务。
大师兄叫孙悟空,也叫齐天大圣、弼马温。他是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做了花果山水帘洞的大王又拜师学会了七十二变,还能翻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十分厉害。他因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来,才得救。多亏了他的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一路降妖伏魔,取得了胜利。
二师兄叫猪悟能,也叫猪八戒。他原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犯了错被贬下凡,成了一头猪精,在高老庄想要娶媳妇时被孙悟空抓到,成为唐僧的二徒弟。他肥头大耳、好吃懒做,经常扯孙悟空的后腿,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他可以活跃气氛,是队伍里的开心果。
三师弟叫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不小心打碎了玉帝的酒杯,被贬到流沙河做妖怪,是孙悟空和猪八戒收伏了他,师徒四个组队前往西天取经。沙和尚武力不高强,性格也不圆滑,但他很听话,是一个特别忠厚老实能干活的人。
这四个人性格不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他们为了同一个目标,团结一致,打败了西天路上的白骨精、蜘蛛精等妖怪,通过车迟国斗法、三借芭蕉扇等等考验,历经种种磨难,最终取得真经。
《西游记》里的故事精彩纷呈,我特别佩服吴承恩的想象力。如果你也有兴趣,请和我一起走进《西游记》的魔幻世界,和唐僧师徒一起去冒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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