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需要总结经验,来一份总结吧!总结要注意形式的多样性,可以运用图表、数据等形式展示总结的结果。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事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点。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艰辛,但他竟凭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退缩以及顽强的毅力所折服,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自己动脑筋,而是需求他人的帮助;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知难而退,选择逃避;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没办法解决,总是垂头丧气,心里充满挫败感。记得三年级学自行车的时候,我摔了很多次,但总也学不会,一气之下我把自行车狠狠地扔在一边,发誓再也不动它了。但我认识鲁滨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口中所说的困难与鲁滨逊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不禁为我之前遇到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鲁滨逊一个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勇气和毅力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鲁滨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我们读者心灵的一次洗礼;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还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历险,固然是一件刺激的事,《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刚好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人。他不顾父母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历险的路途,不想却被困在一座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苦,无依无靠。但聪明的鲁滨逊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艰辛耕作,自制工具,圈地驯养······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其实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只是我们自己害怕的心理而已。正如笛福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啊,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不能慌张,镇定地面对一切,凭借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如果让我和鲁滨逊一样在孤岛上生存,与海浪搏斗,与生存环境抗争,我又能活多久呢?一天?两天?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做呢!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种不惧艰险的精神,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还活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决不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如果说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磨练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音符;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挫折就是一簇骤然泛起的浪花;如果说人生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么经历就是天机一朵漂浮的白云。我们要向鲁滨逊那样,做一个有志气,有毅力,有恒心的人,要向他学习,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最近我读了《陶行知文集》。读了之后深深感叹先生的“生活即教育”的理论,被文中深邃的思想所折服。
陶行知先生生活在灾难深重的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的,他毕生致力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改革中国教育,创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生活教育”的理论体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不愧为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实践家与伟大的实践教育家。学习陶行知、走近陶行知,对于今天我们搞好教育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与教育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陶行知的文集,内容丰富,娓娓道来,深邃的思想通过朴实的语言展现出来。我谈谈两点感想:
(一)生活教育就是“教学做合一”
陶行知先生在“答朱端琰之问”一章中详细解答了“教学做合一”的思想及做法。我理解为教师要教会学生去探索知识的本源,求知识的归宿。要学生学得“自得”,学得“自动”。并且,学得的知识与现实应是一致的。这让我想起我们的春游,带着孩子来公园之前我们教育孩子要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然而到了公园,孩子扔垃圾的时候,老师有时却熟视无睹,这不是“教学与做”分离吗?这应该引起我们老师注意,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否则,学校学的知识就变得贫乏,苍白无力。
陶行知先生又说:教的法子必须根据于学的法子。教师不能只管自己教,要让教的法子自然根据学的法子。要学生怎样学就须怎样教;学得多教得多;学得少教得少;学得快教得快;学得慢教得慢。陶行知这一思想不也就是我们所要倡导的——“因材施教”吗?。
陶行知的“教学合一”的教改思想,强调的就是师生之间的互动,是在他杜威教师那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基础上的新的突破,这对于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悲剧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动人心弦的错误。富家少爷——周朴园在空虚寂寞的生活中与女仆——鲁侍萍堕入爱河,对于那个时代的背景,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身为大家门户的“一把手”是公然反对这种交往的,认为这种交往等级过分悬殊,封建思想都是要找门当户对的。所以,在大年三十的夜晚活生生地将侍萍以及那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赶出了周家,但是他们却留下了第一个儿子,即悲剧开始的原由形成了。
年轻时的周朴园爱上侍萍,或许可以说他的感情还有一丝纯洁。可自年三十晚,他在听任家中长辈将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久别三十年后,当他又重新认出侍萍时,那无情的表情,分明不是久别后的喜悦,而是怀疑与恐惧;那虚伪的做法,口口声声说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保留她的习惯,珍藏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衫,分明不是对她的爱,是虚伪支配了他的理性,都是要彰显他那已经不存在的良心,哪里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即便是有,也已经在三十年前早已灰飞烟灭了。对于他那些种种做法,补偿给她的支票,承担她所有的开支,却是为了让她永远不要再踏进周家的大门,这是多么的冷酷,无情。为了树立自己虚伪的形象,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维护;为了金钱,又开枪打死多少小工。那是多么的残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啊!这个资本家的代表,已经在商界的“熏陶”下,变得血肉模糊,心狠手辣。
想起了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不悔改,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
周萍和四凤的爱情是纯洁的,但却沾上了亲情这种不该有的关系。两人身陷爱河,但最终却没有好结果。这对本应该是一对幸福的鸳鸯,却被抹杀了。可怜周冲,单纯的少年,却也被封建思想埋葬了。面对现实,四凤不幸被电死,周冲拉了一把也不幸死去,周萍听到这个晴空霹雳的消息,也随之而去——用枪自杀。徒留下身为长辈的三人。
然而这仅仅是个故事,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读了《雷雨》这部小说,我似乎读懂了作者,读懂了当时的时代面貌。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卡特琳娜·谢娜的文字极具真实性,与丈夫马克·吕布的摄影形成纪录片式的互文性。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痛苦,而随着女儿一天天的成长,慢慢流露出怜惜之情,欣赏女儿的可爱与天真。她没有把智障女儿写成一个天使,而是如实地记录她别样的成长,她的喜怒哀乐。而在马克·吕布的镜头下,女儿与母亲相处时的欢跃,以及女儿独处时的神情,都留下了真实又温情的家庭胶片。
读完这部作品,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看春天一片桃红柳绿,那是爱,回报阳光的沐浴;看夏天大树投下绿阴,那是爱,回报大地的养育;看秋天庄稼硕果累累,那是爱,回报农民的辛勤;看冬天腊梅迎风开放,那是爱,回报风雪的考验!读懂爱,接受爱,付出爱,并向一切感恩!
文章结尾说道:克莱芒斯,从今天起,我可以对你说出童话故事的结尾,美女对野兽说的那句话:“有我,你别怕。”是的无论日子呈现出怎样的色彩,无论是惊心动魄还是安然无恙,我也能对你说:“有我,你别怕。”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天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然而马克用自己的爱始终呵护这自己那先天性智障的女儿,是他对坎坷命运的感恩!
恰恰因为卡特琳娜·谢娜生活中有着这么多缺憾,他才有了更多美好的追求。起初他在奢求着什么,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是。但她很快就意识到:命运是不能改变的,她唯一能做的,是用自己的心去呵护女儿,用自己的心去爱女儿,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失去正常人的智力后,再失去她本身应得的母爱!于是卡特琳娜·谢娜忘记了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相反的,他怀着一颗剔透感恩的心,呵护着自己的女儿!
感恩的心,是一颗智慧的心,无论我们是尊贵地生活还是卑微的存在,无论生活在何处,有着怎样曲折特别的生活经历,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自可沉淀出许多的浮躁不安,消解内心的积怨与不满,收获健康的心态,完美的人格和进取的信念!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不是那个想着回高老庄娶媳妇的肥猪,不是那个只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的木讷沙僧。而是那个在我们记忆中那个“被妖怪抓走就是最主要的工作”的唐玄奘,但是这本书里的他却不再忙于被妖怪抓,不再忙于念紧箍咒,而是在忙于寻找答案,那个他为何要西游的答案。即使观音告诉他等他找到答案时,那个答案也会被更改。他却也依旧义无反顾。《西游日记》以着三奘的口吻,用着日记的形成写着西游的事,却有着和以前我们所知道的西游不一样的角度,带给了我们不一样西游的感觉,书中的猴子经过五百年的时光和那个金箍,早已不乖张如初,那个狂长膘的肥猪也不再如以往好吃懒做,那个挑着行李默默跟随在后的的沙僧也不再只会听从唐三藏的意见,而那个在我们记忆中只会念着“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的白净和尚在书里也变成了一个会损队友,有着自己坚持的存在。只不过数百年的光阴。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也终究会改变一切的。
海子曾在诗中写道:“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而在《西游日记》这本书的最后,那只猴子因为有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答案,最终没能来到灵山。而三奘回答着天逢的那个“因为在灵山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做,才来此地吗”的问题,他说:“不,我们走这条路,只是为了路本身,在路上才是全部的意义。”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长成男子汉;一只海鸥飞过多少个海洋才会躺在沙滩上;一座山要矗立多少年,才会被冲刷到大海,答案都被吹在风里了。
我们曾经看《西游记》的时候年纪小,只会惊叹于六小龄童那七十二变的法术,却从未看到过西游这条路的意义,然而时隔多年之后,我翻完这本诙谐的《西游日记》才看透了一点点真正的西游。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件特别想去做,去寻找到的东西,而这个念想存在久了便成了一种执念,一种支撑着我们无论前方多艰难,也奋力把这条路走完的力量,书中的玄奘几人,现实中的我们,都是如此,当我们站在人生中的尾巴上,回头看着这一路上的脚印,或深或浅,我们都不会怎样后悔,因为那都是我们花了许久时光才完成的事情,嗯,就是这样的。
浮生面具三千个,谁人与我共长歌。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五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这本书以简?爱的几句话开篇,引出简?爱这位奇特女子,并通过这位女子平凡的、奋斗的一生中的一些事迹来体现这位女子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等独特的人格魅力,并从中穿插了笔者的所感所悟。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也和你的一样充实。”相信看过《简?爱》这本英国文学史上经典著作之一的人对这几句话并不陌生。那是书中男主人公罗切斯告诉简?爱,说他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并要求深爱着他的简?爱继续留下来当家庭教师时,简?爱拒绝的答语中的几句话。这是简?爱的平等宣言,也体现了作为一名女性的尊严。
的确,一个人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是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丑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己决定。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己贫苦的出生,普通的外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与真诚的爱情,过上了她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名女子,她称不上漂亮,还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那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却以她那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征服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颗美丽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己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美貌只是一时的,应用一颗美丽的心去征服他人。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面对恶势力与不公平,我们是勇于反抗,还是忍气吞声。令人赞赏的是寄人篱下的受尽委屈和不公待遇的瘦小的简?爱选择了前者。面对长得又高又大的表兄约翰?里德的暴打伤害,曾习惯服从他的简?爱终于忍无可忍,勇敢地站起来进行自我保护,与他抗争,骂他是“残酷的坏小子”“像个杀人犯,向歧视奴隶的工头,像那些罗马暴君”,还打得他大声嚎叫。然而原本是受害一方的简?爱却因此而被关进了恐怖的红屋子,在那里,简?爱在恐惧的同时,想到了舅妈里德太太的憎恶,她儿子约翰的暴力蛮横,她两个女儿的傲慢冷漠,佣人们的偏心,意识到了自己在盖茨黑德府是处于多么低微的地位,对于现实的清醒和痛苦的认识使她发出了“不公平啊——不公平!”的呐喊,并第一次认识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地位和权利。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爱情专一。
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尽管罗切斯特身体已有些缺陷,但她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看到这,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为这个平凡的,独立自主的女子拥有了她想要的幸福而感到欣慰吧。
简?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又何止这些,不然平平凡凡的她怎能魅力经久不衰,感动和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能流芳百世。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人生,但不管怎样,都应在生活中永葆一颗美丽的心。用心生活,自尊自爱,做最真实的自己。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六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文小说,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我很喜欢小说中的女主角——简爱,她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在我的眼中,简爱就是坠落凡间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
简爱之所以能深深地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不是因为她最终的爱情救赎,而是因为她有一颗从来都不被人性丑恶侵蚀而异化的心……世情百态,尝遍苦痛;尘世纷扰,我性依然。此种信念和力量,唯简独有。
简爱的童年是苦涩的,从小无父无母,被迫寄养在舅母家。少爷的专横,小姐的傲慢,夫人的恶意,仆人的偏见,都在折磨着她。然而这些还不够,随着舅父的去世,舅母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一所从肉体到精神对孩子们进行宗教束缚摧残的所谓慈善机构。在那里,冷酷的院长将她无情地隔离,对她进行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海伦是她唯一的阳光,简爱第一次感受到了爱的沐浴。不幸的是,海伦在院长的欺负中患上肺结核,最终死去了。简爱趴在海伦的墓上,向生命中的每一束阳光告别,从此她变得坚强、勇敢。
夕阳西下,霜雾弥漫。简独自散步,罗切斯特骑马而来,缘定一见钟情。然而当心目中的王子为了试探她而假意要娶某贵族小姐时,她愤怒地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贱,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就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勇敢的,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追求的是两颗心的平等结合。当幸福即将要来临的时候,罗切斯特的疯妻出现了,简爱并没有委屈求全,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愈是物质空前凸显的时代,愈是要仰望道德的星空!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绽放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闪亮而美丽,她的信念,有如磐石坚韧而不移,她的所想所为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是生命的极善极美极爱。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大千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却用心里那盏永不息灭的烛光消融了人世冷漠的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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