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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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优秀12篇)
时间:2023-11-21 17:26:03     小编: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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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20xx年,我局财务工作市局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责任第一、荣誉至上、关注细节、重在执行”的工作理念,以收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为基础,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较全面地完成了上级和本局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局税收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们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局财务人员通过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每周学习日活动,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参加单位举办的国税大讲堂,向大家讲解国税系统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大家理解和业务支持,提高了本局财务工作效能。通过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了会计业务技能。通过加强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做好工作的思想力、驾驭力和执行力,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服务服从于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根据我局原制定的各类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原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包括:财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发票管理制度、欠费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我局的各类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时通过开展的交流会的形式,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财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把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二是准确编报用款计划。加快了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进度,全面完成灾后重建项目基建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20xx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一、二上”预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计划合理分配,力求达到均衡预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出控制预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财务工作中,做到时时监控、提醒。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对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潜在问题有预见性和应对措施;四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按照本局拟定的《**县国税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每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开支以外支出项目均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手续,且支出票据统一要有经手人、审核人、主管财务局长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及时清理应付未付款项,按月或按季结算各项支出,当期费用在当期结算。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支出项目,早做准备,按时支付款项,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扎实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会计辅助核算业务仿真演练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辅助核算业务操作流程,熟练业务操作方法;结合实际拟定我局会计辅助核算业务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及时进行凭证录入、记账、报表数据生成上报工作,认真地进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关注日常公用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强化财务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了核算流程。通过使用会计辅助核算模块,坚持“优先保证”原则,优先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和保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严格压缩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支出,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选定额管理的目的。

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经济责任指标,我们在分解收入指标的同时,下达了我局成本费用计划。随着我局新业务的不断推陈出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应收帐款、费用及各项开支不断增大,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加强了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项经费,落实减排节能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每周出应收报表,各类流水帐目做到日清月结,与市场部人员紧密配合,积极有效的回收资金。二是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

在实际工作中,大额报销实行提前早通知,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倡导大家明白一个道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集体与员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国税局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过集体的成长来体现的。从而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人人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做贡献。三是严格执行我局成本定额管理办法,每季通报,加强了考核,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有效控制了支出。努力完成税收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财务支持,缓解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努力提高干部待遇,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积极按照市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组织专人全面完成财务审计自查任务,及时上报财务审计自查报告。并就审计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地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原因,及时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财务科。成立专门的“小金库”清理自查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及“回头看”工作。根据县局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实现“阳光”财务建设,对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干部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省局财务公开办法中明确的财务公开程序、范围、时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局内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公开,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益,实现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财务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加强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帐簿、凭证、报表,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购进、出售、调入、调出、报废、等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产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正确运用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核算,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报表。优化单位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年度内凡是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新增资产,当月一律按其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单登记固定资产账簿进行管理使用。凡是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全部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报主管机关审批予以处置,充分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置管理要求。

领导的重视是我们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职工的支持是我们圆满完成任务的基础。过去一年里,我们虽做了许多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弘扬行业精神,严格执行新《会计法》,科学理财,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再创新成绩。

国税局财务工作总结【二】

20xx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政策促发展、强化征管保收入”两大主题,突出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国税职能作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来,我局围绕服务“三保”,认真贯彻结构性减税措施,累计办理各项税收优惠50多亿元(不含免抵调库12亿元),为抗击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税收支撑。

1、广泛宣传解读各项减税措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一是深入开展“税企同心、共克时限”主题实践活动。制订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落实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召开政策落实推进会;组织干部深入1000多户企业宣传、落实新政;举办60多期培训班,对2万多名企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编印1万多本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在全市组织发放;开通服务“三保”税收政策“网上直通车”,开设日报、晚报专栏,加强宣传解读,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税收政策进党校、进园区、进校园、进军营;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国税成立15周年征文活动;发布2010年国税纳税二十强企业名单;曝光2008年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三是深入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市局领导带头深入仪化、油田等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税收政策执行调研;通过《国税收入月度简析专报》,及时、主动向市、县党委、政府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

2、认真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措施,不断强化税收政策的拉动效应。一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投资成本,激发投资热情。全市576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金6.7亿元,其中累计抵扣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2户。二是全面落实调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提高个体起征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依法减征税款近6532万元;认真执行部分矿产品提高抵扣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三是认真执行小排量汽车车购税由10%减按5%征收的政网策,激发购车热情,拉动汽车消费,共减征税款3686万元。四是认真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增值税“先征收、后返还”税款4.5亿元;继续执行利息税零税率政策,对改善社会民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及时落实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强力支撑外贸出口。一方面,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经过努力,省局共下达我市退库指标24.88亿元、调库指标1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54%和4.8%。其中,年初一次性分配我市退库指标9.9亿元,创单笔历史新高,为及时足额退税提供了充足保障。另一方面,不断加快退税进度。继去年在大洋船厂试行“先退税、后核销”后,今年又扩大到诚德钢管、江苏顺大等10户重点出口企业,涵盖造船、光伏、化学、机电、轻工等支柱行业,11户企业累计预退税款6.94万元,其中,仅大洋船厂预退税就达6.33亿元;进一步扩大b类企业范围,由原来的69户增加到106户;继续简化退税单证,使退税申报周期由30天缩短为7天,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全市共办理出口退税24.88亿元,办理调库12.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03%和15.77%,为全市外贸出口扭转下滑势头提供强劲动力。

4、全面兑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一是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共为4664户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10.27亿元,其中,涉农优惠44户420.9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10户707.94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47户4015.75万元,购置节能、环保、安全设备抵免税4户533.85万元,“三资”企业享受过渡期优惠363户9.7亿元,小型微利企业优惠4033户1321.98万元,其他企业89户1944.23万元。二是结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审批办理3903户企业所得税优惠2.84亿元。三是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审核上报4批44户企业高新技术认定申请,有26户已通过审核认定。截止年底,国税征管范围内共有38户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实现销售70.03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815万元。

今年来,我局坚持狠抓组织收入不放松,挖潜增收,堵漏增收,全市共征收入库省局口径国税收入111.78亿元,同比增长5.29%。其中,“两税”入库90.83亿元, 企业所得税入库16.99亿元。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重点企业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将挂钩联系范围逐步延伸到全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市局领导经常深入企业,广泛调研,现场督查;多次召开局常务会和组织收入工作专题办公会,认真学习贯彻总局、省局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及时研究采取落实措施。二是强化组织收入工作考核。科学分解税收计划,按月组织收入进度考核;从下半年开始,按月倒排收入计划,分解收入指标,强调“月月都是十二月”,逐月抓冲刺、抓进度、抓考核,编发10多期《组织收入工作专题简报》,强化交流通报。三是深化税收分析。坚持“点、线、面”相结合,深入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分析、各项专题深度分析,以及政策调整变动分析,牵头完成《全省船舶工业税收经济分析和行业发展建议》,受到省局肯定;办好市局《税收经济分析简报》,形成《商贸企业税负分析》等抽样调查报告10篇、《重点税源企业收入质量解析》等数据应用分析报告11篇,指导和促进税收征管。四是强化重点税源日常监控。深化重点税源三级监控机制,通过重点税源预警监控平台,市局将453户年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2亿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纳入直接监控范围,占全市总收入58%以上;各县(市、区)局将1007户年入库税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监控范围,占全市总收入78%以上;各基层分局根据红、橙、黄三类不同预警等级,实施差别化应对,补缴税款2853万元,调减留抵407万元,调减亏损2522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69万元。国际处重点税源风险管理优秀案例在省局办公会上作专题演示,受到好评;江都市局、开发区局突出加强重点骨干企业管理,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全面推进税收规范管理,狠抓堵漏增收。一是继续推进商贸企业税收规范管理。今年重点抽取44户企业,评估补税760万元;制订下发《商贸企业税收规范管理办法》,狠抓长效管理,全年征收入库商业增值税11.58亿元,同比增长30.25%。江都市局逐步推行库存商品管理软件,狠抓规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全面开展中小工业企业税收规范管理。狠抓动员辅导、企业自查、重点稽查等五个环节,对全市9000多户年销售收入低于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进行规范管理,累计补税5599万元。三是不断加强个体、市场税收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重新核实调整个体税收定额,确保在调低个体征收率、调高起征点的情况下,定额税收不下降;组织开展市区4大商业区个体户、28个专业市场税收专项检查,补征税款1200万元。市直一分局每月组织开展对一个专业市场的税收检查;江都、仪征市局加强对造船企业外包施工管理,有效防止了本地税源外流。

3、强化纳税评估,狠抓以评促管,以评促收。一是强化流转税评估。分析产生7个行业269户重点企业名单,下发基层评估补税610万元;市局通过案头分析产生 72户风险企业,发动企业自查补税142万元;组织“两税”联评补税19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3万元,弥补亏损584万元;编制14个行业管理模型和评估指南,推进行业规范管理、长效管理,补税2650万元。二是强化所得税评估。开展对156户企业沟通评估,依法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952.27万元,补税1821.53万元;开展所得税专业化评审48户,补税2950.28万元,调减亏损135.04万元,限期补正资料26户;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江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得税专项评估工作,共调整应纳税所得税额9386.37万元,补税1567.5万元,得到省局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强化出口退税评估。筛选290户出口企业开展五个类别专项评估,发现问题110户次,移交稽查1户,补税1100多万元,扣回已退税额0.61万元;组织征退税联评69户,发现问题57户,直接补税150.3万元,扣回已退税款22.3万元,加收滞纳金7万元。

4、强化税务稽查,狠抓以稽查促自查,以自查促收入。一是及时做好税收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移送案件检查,组织日常检查81户,组织移送检查2户,发现有问题94户,有问题面达91%。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六个行业专项检查。一方面,不断加大企业自查力度,按风险等级排序共筛选出2843户发动企业进行自查,补税面达80%;另一方面,对自查不深入的企业筛选131户进行抽查,有问题面达100%。江都市局开展酒类行业突击检查,查补120万元;高邮市局对灯具行业实行“五查、五核、五看”,补税1000多万元。三是不断加大举报案件检查力度。受理a、b类举报103起,查结103起,结案率达100%。四是认真抓好专用发票协查工作。委托发出45起806份发票,受托协查124户次797份发票,按期回复率达100%。五是与公安、地税紧密合作,认真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卖方市场”,兼顾整治“买方市场”,联合办案2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3个,摧毁发票犯罪团伙8个,缴获各类假发票141.22万份,有效整顿了发票管理秩序。全年各类税收检查共补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3倍,创历年新高,其中,自查补报1.62亿元。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和层级资源控管”为主线,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先后召开税收风险管理、征管基础建设培训推进会、汇报分析会,以及五次专题会议和四个专业现场推进会,强势推进。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一是在组织管理上,将风险管理与税源管理联动机制有机融合,联动办下设风险管理规划、分析评定和应对三个小组,具体承担市局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各单位也对税源联动管理小组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上下配合、联动顺畅的税收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是在职责分工上,进一步明确风险规范、分析评定、应对、评价、支撑等五个环节,以及市局机关、县(市、区)局、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四个层级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三是在内容安排上,明确重点税源户、重点行业、商贸企业、所得税管理、个体税收等五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税源户服务性调研、重点行业纳税评估、重大风险户税务稽查等八项风险管理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检查。

2、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和排序。一是建立税收风险特征库。市局组建税收风险分析评定小组,编写风险预警查询系统业务需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包括26个风险特征、35个风险指标、67个参数分值区间、1个规模系统的税收风险特征库。二是认真做好风险分析排序工作。经对全市所有行业税源总量、户源结构及分布、税负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选择金属结构、化学试剂等5个行业584户企业,通过运用特征库和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析、排序和发布。三是不断拓展第三方信息运用。制订了《关于加强第三方信息分析应用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能力的实施方案》,逐步完善第三方信息应用机制;积极参与市政府《综合治税平台》(二期)建设,主动与工商、地税、质监、外管等部门联系,建立涉税信息采集、核对制度。全系统利用第三方信息共补税6302万元,核减退税1081万元。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结合税源结构和工作实际,分别确定1-2个第三方信息运用重点,不断拓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领域。

3、结合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组织专业团队强化税收风险应对。今年,市、县两级机关适当上收重点税源企业、重大税收复杂事项的主要风险应对职能,组建各类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化团队76个,参与管理人员256人次,占税收管理员总数的64%。一是加强流转税风险应对。对87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清理,对其他146户享受审批类、备案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年度清算;开展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费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异常企业等风险应对,共补税400多万元;设计专门表格和台账,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抵扣情况进行审核监控;加强成品油、烟、酒消费税税率、税额调整前后日常监管,开展烟、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专项核查,全市共征收入库消费税4.48亿元,同比增长87.91%。二是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对出口收入、退税额上升幅度较大、税负异常、只退税无免抵等8类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组织评估检查补税85.67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11万元,核增所得税51.38万元。三是加强所得税风险应对。认真组织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汇缴企业14465户,汇缴面100%,调减留抵亏损1142.51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8.91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368.57万元;通过所得税日常预警监控和常规风险审核,分别补税985万元和424万元,组织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风险应对补税7784万元。四是强化跨国税源风险监控。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督促343户企业正确界定关联方,关联企业申报面同比提高20%;加强关联交易申报审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8990万元,补征非居民所得税2300万元,得到省局领导批示肯定;认真组织开展总局定点联系的部分重点企业税收检查,6户企业累计补税756.72万元。五是加强普通发票税收风险应对。从风险预警综合查询系统抽取5大类1876条发票风险信息,分别组织顺查26次、逆查143次,普通发票风险应对分析4872户,发现有问题发票721份,补税、罚款达1241万元。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规范日常管理为重点,以开展“征管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为抓手,以强化执法检查为推动,大力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精心制订活动方案,不断完善考评考核机制。一是制订《开展“征管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八个到位”的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认真部署和扎实推进。二是细化征管基础工作要求。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市局对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等18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646项基础工作内容,汇编成《征管基础工作一览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的意见》,对户源管理、发票管理等13个方面工作,提出严格、细致、明确的要求。三是强化征管基础工作考核。将征管基础工作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比重由10%提高到50%,进一步强化征管工作基础性地位;年终,对“征管基础工作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其效果进行专项考核,促进工作落实。高邮市局深入开展争创“征管无差错分局”活动效果明显。

2、狠抓征管各环节工作,夯实征管基础。一是着力构建税收执法预警纠错机制。开发风险预警—执法预警子系统,将日常执法行为按业务类别分为户源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优惠和税源管理等五个模块,设立38个执法风险点指标,涵盖除稽查以外的所有征管业务流程。二是加强征管质量效率考核评价。对照《税收征管质量效率考核评价办法》,按月对县局使用的94个指标、市直管理分局使用的68个指标进行考核评价。三是加强发票管理。不断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金税工程“三率”长期保持100%;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全面启用普通发票信息管理系统和新版防伪用纸普通发票,调剂30多个票种180多万份发票,减少发票工本费损失10多万元,另销毁旧版手工普通发票10782本、机打票103367份;认真做好普通发票网络开具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四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制定《市直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办法》,明确外分离模式下各环节资料管理职责,并对往年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市局办税服务厅、市开发区局积极运用征管资料管理系统狠抓电子档案管理。五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教育月”活动,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策略》,严格机房巡检制度、进出登记制度和数据备份制度,开发病毒监控实时查询软件,开展机房电力系统、省级骨干网络系统应急演练。

3、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促进规范执法。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监控。及时更新升级“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继续认真做好执法过错信息核实追究工作,执法过错行为同比明显下降。二是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自查。3月份、7月份,市局分别从征管信息系统抽取15个指标共14296条异常信息,发布给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巡查,延伸核查了7个基层管理分局和5个基层管理科。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市局选取26个参数类指标、10个非参数类指标,从4916条异常信息中抽取790条,组织人员分两次对市直单位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26个参数类和非参数类指标81项问题,编发《20xx年度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四是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制订了《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等八项基础管理制度,修订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评议考核办法》,将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由原来的648条增加到845条,使每一个税收执法过错行为都能找到相应追究级次、标准和依据,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市局被评为20xx年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被推荐参评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创新基础管理机制,提高综合效率。一是积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制订《关于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市直单位、县市城区分局、农村分局“三个类别”确定专业化管理参照模式,指导基层探索和实践。市直一分局按工业和商业进行科(室)设置,按行业优化人员配置,全面推行分行业专业化管理。仪征市局统一基层分局股室设置,全面推行涉税事项专业化管理。二是全面开展税源管理讲评。制订《关于推行税源管理讲评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同层级、对不同管理对象税源管理讲评的内容、方式、步骤和要求,在全市全面推开。市局所得税处结合年度汇缴,开展了企业申报质量讲评、中介代理讲评和汇缴审核讲评;高邮市局、宝应县局等单位把深化税源管理讲评与强化征管质效考评有机结合,提高讲评实效。三是全面推行基层管理平台。组织9期共460人次上线培训,按时完成岗位角色配置、风险管理模块、征管质量管理和业务设置等初始化工作,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四是组织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试点。结合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和机关实体化运作,试行将管户与管事职能适度分离,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提高管理质效。江都市局被省局确定为试点单位,并在全省会议上作了专题介绍。

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纳税服务工作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强化理念,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狠抓创新,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1、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制度,着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机制。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双值班长制度》、《双向建议工作制度》和《管理、服务、稽查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三服务”十项承诺》等,不断强化办税服务各环节无缝化链接。二是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综合调查”模式,将绝大多数审批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在开发区局设立办税服务厅,实行征收服务内分离模式,全面推行汽车车购税在县(市、区)就地征收,方便广大纳税人;全面停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切实加强对金税工程服务单位和税务中介机构监管,不断减轻纳税人负担。三是根据市委招商引资“六个凡是”精神,结合国税实际,制订12条《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各类投资商来扬投资的六项措施〉的细化措施》,《××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受到广泛好评,被誉为“国税12条,条条是实招”。

2、简化、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着力提升办税服务效能。一方面,认真贯彻《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标识、办税服务区域和办税窗口设置,在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都设置自助服务区,增添打印机等办税设施,编写《自助办税服务区功能介绍及操作指南》,让纳税人轻松办税。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管理的意见》,全面推广“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闭环运行模式,召开优化纳税服务、规范业务流程现场会,并组织专项督查,从根本上减少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的现象。市直办税服务厅建立了办税导航制度,设计《纳税需求征求意见表》,广泛征集纳税人共性和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各县(市、区)局积极推行市直单位成功运行的综合调查服务模式,将47项县级局审批业务下放基层分局,提高了办税效率。

3、强化信息技术的支撑、促进作用,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创新。一是将受理窗口涉及的3类35种表格在国税外网公布,提供下载链接,方便直接填写;不断改进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方式,将以前需分期提交的18张主表、195份附表和375项附列资料,改由纳税人先自行保管,年终集中一次性送报送,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二是强化网络办税功能,建立网上办税服务厅,升级车辆购置税软件,修改消费税网络申报软件,开发所得税网络申报软件,做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拓展短信平台功能,加强了税企信息联系与沟通。三是认真解决金税工程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之间相互转换问题,采用“一机双卡”的办法,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机通办”全职能窗口模式,减少了纳税人排队次数和等待时间。四是改进发票发售方式,为欧尚、沃尔玛等新开业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发票印制审批、购领审核服务,为部分运输公司上门集中办理车购税征缴业务,受到外商广泛好评。五是创新纳税服务品牌建设。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国税服务e站”服务品牌建设;积极申报全市创新创优项目;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际处继续坚持并不断深化涉外税企“沙龙”活动,受到广泛好评,不仅多次获赠锦旗,还荣获“全省国税系统十佳纳税服务创新项目”并名列榜首。

今年来,我局坚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推动,大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印发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二是认真学习调研。在党员干部选读自学的基础上,分3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举办“周末大讲堂”,邀请省、市专家和领导授课,提高学习效果;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11个课题,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指导工作实践,殷天成局长专题调研报告获市政府评比一等奖;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在内网设立“我为国税发展献一策”、“民意直通车”、“解放思想大家谈” 3个交互栏目,围绕学习实践主题,开展广泛讨论。三是深入分析检查。市局领导分头开展谈心活动30余人次,向各类纳税人发放问卷测评表1000多份,收集基层意见和建议33条,纳税人意见和建议8条;针对意见和建议,市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剖析,形成《分析检查报告》,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四是狠抓整改落实。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近期、中期和长期三大类共62项整改措施,年内已完成9项内容的整改落实工作,初步形成“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良好机制,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市局党组中心组被评为07-08年度全市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集体,并在全市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市局被评为全市学习实践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获二等奖。

2、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会,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推进和落实;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纪念建党88周年座谈会,组织5个支部改选和支委调整,选送16名科级干部参加市级机关专题培训;深入开展“党员活动日”、争创“党员示范岗”、“每月一星”评选,参加全国“双百”英模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开发区局注重“五必访、五必谈”,把握干部思想脉搏。二是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合省局对市局班子调整,晋升副局长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1人,选拔2名副处级调研员;积极做好干部交流和转非工作;两次召开“上挂下派”干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做好公务员招录和军转干部调配工作,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组织开展干部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综合满意率较高。邗江区局结合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加强了干部城乡交流。三是加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召开机关绩效分析会,修订完善机关重点责任指标、监管分析指标和项目化管理指标等三项主要指标,在2个县(市、区)局、4个市直单位和5个市局机关处(室)进行试点。高邮市局不断深化绩效考核;市直二分局加大股长扣分比例,提高工作责任心。四是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举办了庆祝建国60周年暨国税成立15周年文艺汇演,选送节目参加省局“流金税月”文艺汇演;举办第三届运动会球类比赛、市直系统冬季健身长跑和趣味运动会;组织参加××市“颂歌献祖国”歌咏大会和“国缘杯”元旦万人健身长跑活动等,丰富干部职工文化业余生活,市局获万人长跑组织奖。办税服务厅在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相关文体活动中获三项大奖。五是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组织老干部体检,看望住院老干部,重大节日登门慰问;按规定归并老干部津补贴;筹建老干部支部,创建老干部活动室,组织相关活动,受到老干部欢迎。

3、大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一是加强日常培训。组织干部积极参加总局、省局视频培训、专题讲座;实行市、县、基层分局三级联动,层层举办培训班,强化增值税转型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专题培训。宝应组织老同志与青年干部结对,实行传、帮、带。二是加强脱产培训。组织62名分局长参加省局专题培训;在上海财大、总局党校、省税校等单位,先后举办企业所得税高级培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行业税收风险应对业务骨干培训等,市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572人次;各县(市、区)局也组织开展了各级各类培训。三是组织128人和38人分别参加总局稽查人员业务考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分别达99%和95%;组织410名干部参加四个类别中、高级考试%;与市总工会、市级机关工委联合,组织“征管信息系统操作知识和技能竞赛”,网上答题参赛面达100%,通过初赛、复赛产生50名市级能手。宝应县局、开发区局获奖人数较多。四是组织干部加强对增值税转型改革等税收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按时完成省局重点课题研究任务, 10多篇调研文章被总局、省局核心期刊采用,3篇在省学会和市社科联获奖。

4、继续狠抓机关作风、国税行风建设。一是加强机关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对市级机关作风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市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的两件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先后多次组织明查暗访,及时考核通报,扣发相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考核奖。二是狠抓重点工作督查和落实。召开机关重点工作交流会,明确处(室)年度工作重点、奋斗目标、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制订下发《2009年部分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解表》,修订完善对基层、对机关目标管理办法。三是扎实推进国税行风建设。积极参加市纠风办、市文明办统一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网上征求意见箱、走访纳税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市局两位领导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两次走进“行风热线”,与广大听众交流互动,在市纪委组织的对全市31个部门和行业行风评议中活动名列第一,总体满意度超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5、结合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分局”活动,扎实推进五好和谐基层建设。下发了《关于2010—20xx年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分局”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目标;继续深化各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突出分类指导,强化抓典培典,推动基层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5个单位(部门)被表彰为省、市巾帼文明岗;市局连续三度荣膺“群众满意先进部门”,13个基层分局被评为全市“最佳基层站所”和“先进基层站所”,获评数量在全市21个参评部门中位居第一。江都市局代表××在省局年中国税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交流。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两手抓”,惩防并重,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国税良好形象。

1、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实施了对市局机关、市直各分局领导班子的年度个人述职和机关工作人员测评考核;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签订《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制定下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xx年目标任务分解意见》,涵盖7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和68条落实措施,逐项明确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按月考核,按季通报,把反腐倡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到实处,在市纪委专项检查中受到好评。

2、不断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加强日常教育。深入开展“当国税忠诚卫士,树勤廉行业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继续深化“四德、五珍惜”教育,注意加强正、反典型学习,开展“算账对比”大讨论;组织80多名市区副科长以上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体作出廉政承诺。市局和邗江区局、高邮市局被评为“××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二是突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下发专门通知,编发节日廉政宣传教育提纲,召开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节日廉政专题会议,重申重大节日期间“十条廉政禁令”,预防“节日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在办公区精心布置廉政图片,建立廉政文化室和廉政电教室,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市局通过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检查验收;4个县(市、区)局被命名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邗江区局廉政文艺节目在省局调演中获二等奖。

3、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一是扎实推进权力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清理涉及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权力事项,编制权力目录,确定8类68个内控事项,绘制70个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119个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制订154条预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共发布4期26条廉政风险信息,加强日常预警提醒,形成过程监控、及时提醒、适时纠错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得到总局和省局的肯定,总局在我局专门召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理论研讨会。二是深入开展巡视巡查。主动接受省局对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考核,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市局专门制定巡视工作意见,提出三年一个轮回,从班子建设等多方面,对县(市、区)局、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巡视,今年已组织对两个县(市)局和一个市直单位的巡视,并对4基层分局进行延伸巡查。各县(市、区)局组织对10个基层分局勤廉巡查,受到较好效果,省局在我局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推广。三是重视社会监督。发放并收回廉政监督卡53份,回访被稽查单位20户;组织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52场次;办理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72件寄语书记和市长信箱,全部按期回复;核查来信来访4件,信访量同比下降35%,且无一积案,连续三度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没有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仪征市局、国际处等单位继续保持“零违法、零违纪、零投诉”。

4、突出加强财务管理。一是狠抓财务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中财拨款定员定额测算工作;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大力压缩公务接待等三项费用;严格按上级批复,对经费账户进行年检备案;严格按规定标准,核定公务车辆配备编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对已审批立项的基建项目恢复开工,同时,报批邗江区局、仪征市局综合办公楼维护项目,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宝应县局与县纪委联合,提前制订基建监督预案。二是加强财务审计。及时下发内审计划,先后对5个县(市、区)局实施经费审计;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组织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接受省局巡视组专项检查。三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发挥二次竞价节约采购成本效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订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市局大楼应急预案,狠抓日常规范管理;加强节能教育,采取多项措施,节水2654吨、节电2.9万度,其他能耗指标也明显下降,被评为市级机关节能先进单位。

20xx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风险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风险应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征管基础还不够扎实,规范管理、长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纳税服务还不够深入,个性化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干部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20x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总局和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精细管理、保证收入”两大主题,突出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深化征管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五好和谐基层建设,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国税对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贡献。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国家税务局是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学校、培训中心等才是事业单位)。 国家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的垂直领导体制。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税局财务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的实质就是对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物质资源是税收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财务管理是整个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贵州省国税系统积极推进各项财务管理改革,大力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一)着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总局“三个倾斜”的支持下,全省国税系统人均经费水平从的3.15万元上升到的4.75万元,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地认真落实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制度,严格执行省局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倍,地市级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倍的规定,经费预算分配不断向基层、向征管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基层人均最低保障经费由前几年的不到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不低于3.73万元;地区间人均经费水平差距由前几年的1.6万元缩小到0.38万元。

(二)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全省国税系统按照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全面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财务管理工作逐步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是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各级国税部门不断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改变了“重花钱,轻管理”的思想,按照“观念要更新,管理要科学;形势要认清,目标要明确;当家要理财,用钱要规范;理财要依法,机制要健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切实转变管财、理财、用财的工作思路,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依法规范的轨道。二是财经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各地积极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

规章制度

,不断加大对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避免了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狠抓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制订下发了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形成了符合我省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不断巩固了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基础,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建设,理顺了管理机构,规范了

岗位职责

,明确了岗位目标。全省9个市州地国税局单独设置了财务管理机构,95个县市局会计核算归口到办公室管理。

缴税款手续费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照银行帐户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银行帐户清理工作,明确各级预算单位可开帐户的数量和种类,规范银行帐户管理程序。五是财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成功实施预算编制、网络版财务核算、决算报表、国库集中支付额度上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等软件,大力开展财务软件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六是基本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基建项目库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基本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规范项目的立项条件、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设计、施工预算评审、招投标管理、开工审批等前期管理,建立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制度。以来,多次组织开展了全省基本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省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实际建设过程中有困难的项目,积极向总局申请调整,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确保基本建设项目依法管理,科学实施。七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全省国税系统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针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各环节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效实施财务监督。财务管理权是国税机关“两权”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国税系统围绕加强预算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固定资产处置权以及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财务监督长效机制,有力地加强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确保了权力的正确行使。一是强调各级国税部门坚持预算资金分配、基建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制度。二是日常财务监督进一步强化。各地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本建设管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日常财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上级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等方式,有效促进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

二、当前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对财务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知晓不多,习惯随意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有的大额资金使用不按决策程序实行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有的税收成本意识不强,超越自身经济能力搞建设;有的一把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失去控制和监督;有的对财务管理改革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理解,有抵触情绪;有的对财务管理改革缺乏前瞻性,不能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有的财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违规办理财务收支业务等等。这些都说明全省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国税系统财务预算体制机制不完善。进几年来,全系统各项财务预算管理改革虽已推行,但改革尚属起步阶段,加之旧体制机制的痼疾,困难和矛盾突出,财务管理预算改革亟待完善。在经费预算改革方面,原来的“基数法”下的资金分配方式还没有完全消除,真正意义上的经费预算收支定员定额管理没有到位。特别是受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影响,我省国税系统经费总量小,受“基数法”资金分配方式的制约更大。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改革后,虽然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由于改革没有覆盖基本支出的全部范围,我省国税系统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不足、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等支出经费来源没有保障的问题,随着地方政府补助经费的减少而越显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提出国税系统经费保障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不再给国税部门提供经费补助。国税部门作为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经费预算没有全额由中央财政解决,尤其是我省特殊的住房改革政策,中央财政不核拨相应的经费作保障,对各级国税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对专项(项目)经费,大部分项目实质上是对基本经费不足而采取的补助措施。目前情况看,一是项目名目增多;二是规定使用范围窄,长期不修订调整;三是一些项目资金缺口大。这些问题,造成各级国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么基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要么项目经费挤占基本经费,形成制度性缺陷违规,增加财务管理风险。在“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两证”收入上缴后,中央财政只返回85%,而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更新,票证报废多,以及出台新的免缴“两证”费政策等,“两证”费收支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的问题。对资产处置收入上缴问题,没有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只收缴,不返还,还要支付处置费用的机制,显然不利于调动基层预算单位处置闲置资产、盘活资源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资产处置,上报一年多审批不下来。在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直接支付方式须上报原始资料审核,手续程序复杂,上报审批时间长。

(三)财务管理基础仍须加强。主要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严肃性不强,存在随意性;财务纪律观念不强,财务支出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税收成本意识不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花钱办事不计成本,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基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全省国税系统基建项目有些已安排基建预算资金,但项目立项以后,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开工进展缓慢,基建资金结存额度大。其中项目建设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是主观原因。申请基建项目积极,一但项目具体实施,谁都不愿管。主要问题在于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只有责任,没有鼓励措施。

(五)资产管理尚须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分货币资产和固定资产。长期以来,只重视货币资产管理,忽视固定资产管理,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加之国地税分家,原有固定资产状况复杂,资产手续不清不全,有的资产产权不明,有的资产有帐无实物,有的有实物无帐。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不够好,资产配置不公平不均等,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机关与基层之间办公设施和条件悬殊过大,好的高楼大厦,差的屋顶漏雨,基层人均占用资产数量较低、配置较差。有的非办公资产所占比重大,资产闲置浪费现象较严重,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三、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一)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国税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动力。党中央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依法理财,科学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的重要标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涵。其甚本要求就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框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手段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生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全省国税系统要全面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快依法理财、科学管理进程,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财务工作市局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责任第一、荣誉至上、关注细节、重在执行”的工作理念,以收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为基础,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较全面地完成了上级和本局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局税收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们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们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局财务人员通过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每周学习日活动,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参加单位举办的国税大讲堂,向大家讲解国税系统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大家理解和业务支持,提高了本局财务工作效能。通过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了会计业务技能。通过加强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做好工作的思想力、驾驭力和执行力,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服务服从于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我局原制定的各类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原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包括:财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发票管理制度、欠费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我局的各类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时通过开展的交流会的形式,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三、加强预算核算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执行力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财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把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二是准确编报用款计划。加快了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进度,全面完成灾后重建项目基建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20xx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一、二上”预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计划合理分配,力求达到均衡预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出控制预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财务工作中,做到时时监控、提醒。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对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潜在问题有预见性和应对措施;四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按照本局拟定的《**县国税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每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开支以外支出项目均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手续,且支出票据统一要有经手人、审核人、主管财务局长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及时清理应付未付款项,按月或按季结算各项支出,当期费用在当期结算。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支出项目,早做准备,按时支付款项,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四、运用财务管理软件,做好会计辅助核算工作

扎实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会计辅助核算业务仿真演练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辅助核算业务操作流程,熟练业务操作方法;结合实际拟定我局会计辅助核算业务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及时进行凭证录入、记账、报表数据生成上报工作,认真地进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关注日常公用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强化财务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了核算流程。通过使用会计辅助核算模块,坚持“优先保证”原则,优先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和保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严格压缩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支出,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选定额管理的目的。

五、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经济责任指标,我们在分解收入指标的同时,下达了我局成本费用计划。随着我局新业务的不断推陈出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应收帐款、费用及各项开支不断增大,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加强了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项经费,落实减排节能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每周出应收报表,各类流水帐目做到日清月结,与市场部人员紧密配合,积极有效的回收资金。二是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大额报销实行提前早通知,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倡导大家明白一个道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集体与员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国税局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过集体的成长来体现的。从而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人人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做贡献。三是严格执行我局成本定额管理办法,每季通报,加强了考核,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有效控制了支出。努力完成税收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财务支持,缓解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努力提高干部待遇,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阳光”财务建设

积极按照市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组织专人全面完成财务审计自查任务,及时上报财务审计

自查报告

。并就审计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地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原因,及时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财务科。成立专门的“小金库”清理自查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及“回头看”工作。根据县局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实现“阳光”财务建设,对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干部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省局财务公开办法中明确的财务公开程序、范围、时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局内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公开,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益,实现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财务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加强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帐簿、凭证、报表,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购进、出售、调入、调出、报废、等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产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正确运用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核算,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报表。优化单位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年度内凡是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新增资产,当月一律按其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单登记固定资产账簿进行管理使用。凡是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全部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报主管机关审批予以处置,充分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置管理要求。

领导的重视是我们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职工的支持是我们圆满完成任务的基础。过去一年里,我们虽做了许多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弘扬行业精神,严格执行新《会计法》,科学理财,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再创新成绩。

xx年,我们审理组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组人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20xx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

通知书

》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xx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年来,我们坚持思想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20xx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宋雨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荣膺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年来,我在局党组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宗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会xx大的精神实质,把xx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实现党的xx大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就本人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了思想道德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时代脉搏,与时惧进。两年来,本人在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关注国内外政治、经济及其他一系列问题的风云变幻,深入了解和学习我党我国在各个时期不同的政策走向,以期使自己的思想真正与党接轨,做到与时俱进。另外,我还多次观看了一些典型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题材电视片,作为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一切都要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不能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和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时代先进人物为榜样,与同事中的先进看齐,结合自己的实际,学习他们先进的东西,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不足,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

认真地学习有关税收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一年来,我参加了区国税局组织的新版车辆购置税软件的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国家税务总局举办的全国“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视频培训班”,以及各种公务员业务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加深了我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从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论领导安排给我什么任务,我都会愉快地接受,并且能认真地做好;遇到同事出差或休假,我能主动地协调好各个工作岗位,以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两年来,车购办的每一位同志的工作都经历了从不熟悉到熟练,由慢到快的过程,我们不断改善每个工作流程,不断创新,快速地为纳税人服务,从而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好评。所以,我的工作能让领导放心,让同事安心。由于自己的努力和工作出色,以及同事们的帮助,已经连续两年被评选为市国税局优秀公务员。

努力地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学识修养和竞争力。学习,无疑已成为了当今人们不断提升自己、改变自己命运的重要途径。其实,在我的心目中,单位里的每一位同事都是我的前辈,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他们经验丰富,功底深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性,这些我都非常注意观察,学习他们的长处,并以此作为自己言行的借鉴。目前,我就是怀着这样的态度进行工作和学习的。为了丰富我的业余生活,除了体育健身活动以外,我还坚持函授学习,完成了本科学历,并取得了学士学位;此外,我还学习了大量的管理讲座和社交礼仪。目前华人世界中最杰出、最具影响力的管理培训大师余世维博士的各种讲座,如《成功经理人讲座》、《有效沟通》、《打造职业化团队精神》、《赢在执行》、《领导商数》等等,我都反复认真地进行了学习和研究,他那极具学习力的演讲,是我学习的动力,他那深入浅出、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案例,是我实践的榜样。通过学习,使我了解了、如何与人沟通、如何与人相处和改善人际关系的道理;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人应该如何去工作,如何改善工作流程,如何去创新,如何提升自己竞争力的问题,总之,使我获益非浅,受益终身。通过学习金正昆教授的《商务礼仪》,使我懂得了一个公务员在工作中应该注意的礼仪细节。我相信,所有这些都将对我的未来人生产生重大影响。

总之,今年以来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各个方面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我认识到为纳税人服务是我莫大的光荣。今后我将继续加强与人沟通,努力工作,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提高我的工作能力,为国税事业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近年来,xx省国税系统积极推进各项财务管理改革,大力 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 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着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 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总局“三个倾 斜”的支持下,全省国税系统人均经费水平从的 3.15 万元上升到的 4.75 万元, 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地认真落实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制度,严格执行省局 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倍, 地市级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 于全市平均水平 1.5 倍的规定,经费预算分配不断向基层、向征管和艰苦边远地 区倾斜。基层人均最低保障经费由前几年的不到 1.5 万元提高到现在的不低于 3.73 万元;地区间人均经费水平差距由前几年的 1.6 万元缩小到 0.38 万元。

(二)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全省国税系统按照依法行政、强化管 理的工作要求, 不断转变观念, 统一认识, 全面树立依法理财、 科学管理的观念, 财务管理工作逐步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是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

各级国税部门不断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改变了“重花钱,轻管理” 的思想,按照“观念要更新,管理要科学;形势要认清,目标要明确;当家要理 财,用钱要规范;理财要依法,机制要健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 健全工作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法决 策,民主决策,切实转变管财、理财、用财的工作思路,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依法 规范的轨道。二是财经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各地积极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对财务违法 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增强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避免了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狠抓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 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一系列规章 免费 分享 创新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制订下发了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形成了符合 我省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不断巩固了财务 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基础,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工作机制进一 步完善。

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岗责体系、 制度体系、 监督体系建设, 理顺了管理机构,规范了岗位职责,明确了岗位目标。全省 9 个市州地国税局单 独设置了财务管理机构,95 个县市局会计核算归口到办公室管理。

(三) 积极推进各项财务管理改革。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 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 工作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在总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不断增强改革意识,积极 实施各项财务管理改革,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 理。一是部门预算改革稳步实施。按照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规范 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的约束机制,加强预算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基本 建设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逐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 预算编制落实到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结余资 金、其他收入和政府采购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地区间经费水平差距逐步 缩小,实现基本支出经费零基预算。二是积极推行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改 革。,总局将我省国税系统纳入国税部门第三批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全 省国税系统各级财务部门在人手少、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数据测算工作量 大的情况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努力克服困难,认真细致地对全 省国税系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分项目进行翔实统计测算,提出了人员支出和公 用支出定额水平数据,为总局和财政部核定我省国税系统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水平 奠定了良好基础,进一步提高了中央财政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顺利推行。按照总局工作部署,10 月起,省局系统和机关中财拨款经费推行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12 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到市州地局机关和系统,12 月 又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行到县级预算单位,至此,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行 到所有预算单位。根据总局的工作要求,省局对系统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格 审核集中支付用款额度申请, 合理确定用款额度。

加强与总局和银行部门的联系, 及时将用款额度审核上报,保证了基层部门的工作需要。四是收支两条线改革不 断深化。认真开展代征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代征代扣代 免费 分享 创新缴税款手续费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照 银行帐户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银行帐户清理工作,明确各级预算单位可开 帐户的数量和种类,规范银行帐户管理程序。五是财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成 功实施预算编制、网络版财务核算、决算报表、国库集中支付额度上报、固定资 产管理系统等软件,大力开展财务软件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工 作效率。六是基本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基建项目库管理的要 求,不断强化基本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 规模和建设标准,规范项目的立项条件、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 设计、施工预算评审、招投标管理、开工审批等前期管理,建立基本建设管理责 任状制度。以来,多次组织开展了全省基本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 省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

对实际建设过程中有困难的项目, 积极向总局申请调整, 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确保基本建设项目依法管理,科学实施。七是切实加强国有 资产管理。对全省国税系统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针对资产管理薄弱 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各环节管理,建立 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效实施财务监督。财务管理权是国税机关“两权”监督的重要内容之 一。全省国税系统围绕加强预算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固 定资产处置权以及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财务监督长效机制,有力 地加强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确保了权力的正确行使。一是强调各级国税部门坚 持预算资金分配、基建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制度。二是日 常财务监督进一步强化。各地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针对预算编制和 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本建设管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结合工作 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日常财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 计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上级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等方式,有效促进了财务 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

(一)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的 免费 分享 创新领导干部对财务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知晓不多,习惯随意花钱,大手大脚,铺张 浪费;有的大额资金使用不按决策程序实行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有的税收成 本意识不强,超越自身经济能力搞建设;有的一把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失去 控制和监督;有的对财务管理改革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理解,有抵触情绪;有的 对财务管理改革缺乏前瞻性,不能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有的财务人员不敢坚持原 则,违规办理财务收支业务等等。这些都说明全省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增强依法 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国税系统财务预算体制机制不完善。进几年来,全系统各项财务预算 管理改革虽已推行,但改革尚属起步阶段,加之旧体制机制的痼疾,困难和矛盾 突出,财务管理预算改革亟待完善。在经费预算改革方面,原来的“基数法”下 的资金分配方式还没有完全消除, 真正意义上的经费预算收支定员定额管理没有 到位。特别是受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影响,我省国税系统经费总量小, 受“基数法”资金分配方式的制约更大。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改革后,虽 然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由于改革没有覆盖基本支出的全部范围,我省国税系统 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不足、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等支出经费来源没有保障 的问题,随着地方政府补助经费的减少而越显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提出 国税系统经费保障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不再给国税部门提供经费补助。国税部门 作为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经费预算没有全额由中央财政解决,尤其是我省特殊的 住房改革政策,中央财政不核拨相应的经费作保障,对各级国税部门造成了很大 的压力。对专项(项目)经费,大部分项目实质上是对基本经费不足而采取的补助 措施。

目前情况看, 一是项目名目增多; 二是规定使用范围窄, 长期不修订调整; 三是一些项目资金缺口大。这些问题,造成各级国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么基本 经费挤占项目经费,要么项目经费挤占基本经费,形成制度性缺陷违规,增加财 务管理风险。在“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 “两证”收入上缴后,中央财政只返 回 85%,而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更新,票证报废多,以及出台新的免缴“两证” 费政策等, “两证” 费收支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的问题。

对资产处置收入上缴问题, 没有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只收缴,不返还,还要支付处置费用的机制,显然 不利于调动基层预算单位处置闲置资产、盘活资源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加强资产 管理,特别是资产处置,上报一年多审批不下来。在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直接支 免费 分享 创新付方式须上报原始资料审核,手续程序复杂,上报审批时间长。

(三)财务管理基础仍须加强。主要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严肃性不强,存在随 意性;财务纪律观念不强,财务支出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税收成本意识 不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花钱办事不计成本,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基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全省国税系统基建项目有些已安排基建预算资 金, 但项目立项以后, 由于各种原因, 项目开工进展缓慢, 基建资金结存额度大。

其中项目建设单位领导重视不够, 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是主观原因。

申请基建项目积极,一但项目具体实施,谁都不愿管。主要问题在于对工程项目 负责人员只有责任,没有鼓励措施。

(五)资产管理尚须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分货币资产和固定资产。长期 以来,只重视货币资产管理,忽视固定资产管理,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的问 题比较突出。加之国地税分家,原有固定资产状况复杂,资产手续不清不全,有 的资产产权不明,有的资产有帐无实物,有的有实物无帐。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 效利用不够好,资产配置不公平不均等,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机关与基 层之间办公设施和条件悬殊过大,好的高楼大厦,差的屋顶漏雨,基层人均占用 资产数量较低、配置较差。有的非办公资产所占比重大,资产闲置浪费现象较严 重,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一)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国税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 根本动力。党中央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依法理 财,科学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的重要标志,是财 务管理的核心内涵。

其甚本要求就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框 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手段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生 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 。全省国税系统要全面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 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快依法理财、科学管理进程,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免费 分享 创新要加强各级国税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目标、 财经纪律制度基本要求的教育培训, 把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 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自觉性。

(二)加快财务预算改革,完善财务管理,努力提高国税系统中央财政经费保 障能力。

国税系统作为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需经费应由中央财政承担,这是不 言而喻的。目前的体制机制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公平,造成经济不发达地区基层国 税机关主要领导压力很大, 建议加快研究解决国税系统经费全额由中央财政承担 问题。加快推行定员定额管理改革步伐,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基础上,建议全 额保障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按规定标准保障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住房 补贴和医疗费用等。在全项目核定公用支出的基础上,建议归并减少专项经费项 目,例如取消“两证”专项经费、 “三代”税款手续费等,这些项目经费应纳入 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保留的专项经费项目,应修订支出范围和标准。为适应不 断发生的税制、税收征管等各项重大改革所需经费投入,保证改革的全面实施, 建议在总局和省局设立专项预算资金, 建立部署推行的改革举措由同级安排匹配 相应的工作经费的机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直接支付申请的核查,建议改事前 实地核查全部资料为网上审查申请审批支付,事后实地审查全部资料,以提高支 付效率。对资产处置,建议区别预算级次和资产额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 效率。特别是对突然发生的非正常处置,如政府规划拆迁、资产置换、突发自然 灾害造成损失的处置等,都需要及时解决,因此应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三)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内部财务 控制的制度机制是确保预算制度、财经制度纪律、财务收支依法规范运行的必要 措施,是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的制度保障和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一是要 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刚性和约束性。积极实施全额综合预 算,坚持无预算不开支的预算原则,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检查,增强预算 执行力。二是要加强财务开支的审核和日常检查。要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行政事 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花钱办事应当量力而行,坚决压 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优先保障必要的基本支出,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发 挥最大效益。

三是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要以信息化为依托,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版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基本建设项 免费 分享 创新目库、资产管理等软件管理系统,及时优化整合,财务数据互联共享,捉高会计 信息质量。四是强化税收成本意识,积极探索建立税收成本指标考核体系,不仅 要从总量上看征税成本,也要从结构上看分项税收成本;不仅要看货币资金的税 收成本,也要看占用固定资产状况的税收成本。积极推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基建项目管理 制度,基建项目的审批立项、预算分配、建设标准、工程管理等都必须严格按照 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办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以固定单位造价控制建 设标准,建议根据建筑市场价格情况允许合理调整。对工程建设项目,要切实加 强管理和监督,既有益于确保工程质量,也有益于廉政建设。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艰苦细致的工作,工程具体负责人员必须有高度的 责任感, 强烈的事业心, 细致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 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

因此, 既要加强管理教育和监督,也要对他们的贡献给予赞扬和奖励。

(五)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重视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 深化国税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要合理配置资产,有效利用资产。新增资 产配置应当向资源配置少的地区和单位倾斜,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资 产。对闲置、出租出借资产,该整合的整合,该处置的处置。新增资产与存量资 产统筹规划,以求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对资产处置收入全 部上缴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正确的改革方向,但应当考虑处置单位 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处置费用、 现有资产配置水平和调动资产使用单位 盘活存量资产的积极性。针对国税系统资产配置总体水平偏低,地区之间极不均 衡,基层条件简陋的状况,建议对资产处置收入实行留成统筹办法,即:资产处 置收入上缴一部分,处置单位留用一部分,根据处置单位资产配置情况,上级单 位可统筹调剂给资产配置少的所属单位使用。上缴与留用比例以省 (市)为单位, 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资产占有量多的与占有量少的单位,上缴与留用比 例要有差别,好的少留用,差的多留用。对房屋、土地处置收入留用部分的使用 纳入基建预算管理。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税局财务

工作总结

,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

xx年,我市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省局财务管理处的业务指导下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市局国税工作会议和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艰苦奋斗意识、资金效益意识、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不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强化部门预算和内部审计,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监督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搞好全市系统经费调研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7月-9月,由市局财务科设计调查表格,组织了全市系统8个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费水平的全面调查。对人员、公用经费从xx年实际支出、xx年实际需求与预算批复数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分析和掌握了xx年的缺口,对加强经费计划管理,编制xx年预算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省局,使省局全面了解了我市的经费需求情况。

二、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

岗位职责

规范》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了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局的财务人员,并按职责共划分了7个岗位,对每个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细化,进行明确分工,量化了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到岗,工作到人,职责明确。

按照省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重新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权限职责、工作流程,规范了系统经费拨付、机关财务收支的报销、审批程序,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按照省局下发的《财务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办法(暂行)》,按照其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公开财务的有关事项,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按章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财务人员在去年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系统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整体提高水平”的要求,根据岗位分工,今年3-4月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出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两次集中市局培训、演练,对各自的分工业务认真学习演练,并联系实际将习惯做法与政策规定相对照,寻找政策规定与实际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7月1日顺利实现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四、认真组织编报了xx年度的“一、二上”预算,认真落实最低保障线和市局机关最高支出限额规定。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国税工作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业务、面向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优先安排基层基本支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的招待费、会议费等开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管理。同时,领导重视,向省局及时反映我市经费的实际困难并争取支持,从而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基层办公条件的改善。

五、加强基建项目库管理,项目经费管理规范。今年年初,经过摸底筛选共上报了渭源县国税局会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通渭县国税局城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国税局办公楼装修等基建项目的立项,并对临洮县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陇西首阳税务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新寺综合业务用房新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开工的各种手续资料。对所有在建项目签订了《定西市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先立项、再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同时,加强基建财务核算,做好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全年对市局办公楼装修、岷县综合楼建设两个项目申请省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xx年,我们审理组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组人员众志成城、齐心协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遵循分局推出的“三型稽查”新理念,以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主线,狠抓制度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20xx年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严把关口,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稽查工作居于重中之重的咽喉地位,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有力手段,是强化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力保证,而审理工作是稽查工作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税务稽查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审理环节的工作质量起着站岗把关的作用。因此,为了把稽查案件办成“铁案”,我们对每一份案卷严把“四关”,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即:文书关、证据关、政策关和数据关。

1、文书要全。完整齐备的文书不仅能反映每一份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罚)依据及处理(罚)决定,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更能指导纳税人强化税法意识,规范税收秩序。因此,对每一份案卷,从下达《税务检查

通知书

》起最后执行完毕制作《审理报告》止,其间的文书要齐备、语句要简练、表述要清楚、时间顺序要合理。

2、证据要真。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也是定案的依据。取证对每一份稽查案卷的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税务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最后税务机关败诉,都是因为证据。今年,我们加强了对证据的审查,每一个违法事实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说明。多用直接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说明情况时,同时加强对辅助证据的制作,如询问笔录等。

3、政策要准。适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得当是税收执法行为合法性的核心,我们对每一个违法事实的定性都要有法可依。对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定性不准确的坚决予以驳回纠正。

4、数据要对。数据是从量的方面来认识客观事物,每一起税务案件的违法事实都是通过大量原始数据反映的,对计算错误、数字笔误的,我们通过多次核算无误后责令其改正。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工作岗责明确、任务清晰。今年,我们的审理工作采取“四级审理制”,即对每一份案件,审理人员初审,组长复审,科长监审,局长终审。一份案卷至少四人经手审理,改变了去年一人审理、一人签字的状况,有效减少了工作中的失误,提高了审理质量。

通过定岗定责、相互协作,有效堵塞了稽查案件中出现的漏洞,规范了执法程序。xx年,我们共审理税务案件102起,查补税款279,994.14元,罚款56236.28元,案件处罚户次率达到100%,涉税罚款率达到53.06%;重大案件移送审案委员会6件,重大案件送审率达11.11%,均达到市局规范管理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全面增强综合素质

干稽查工作不仅仅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更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作保障,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年来,我们坚持思想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全面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一,端正思想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坚持一周一次系统的学习《岗位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了深入广泛的讨论。4月份,在分局传达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人才会议精神后,全组同志集中学习了龚局长会议讲话,我们根据各自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揭摆问题,强化了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

第二,参加社会实践,加强廉政教育。3月份,通过分局组织的参观“六新生”监狱和任绍斌贪污税款一案的警示教育。各色各样的贪官和分子,无一不是在理想信念上动摇和失落,以至于背离和背叛,他们理论上不学,党性上不修,政治上不坚,经不起权力和利益的诱惑,接受了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突出了"私"字,放大了"权"字,纵容了"贪"字。记得经济犯朱建林含着悔恨的眼泪,喊着:“妈妈,能不能等等我”。试想他今年已经50岁了,还有20xx年才能出来,到那时,他的双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了。丢掉了现在也就丢掉了将来。

回来后,我们全组人员开展了深刻的自查自纠自改,每人写下了近万字的思想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廉洁自律,做一个岗位上离不开的人、一个纳税人信得过的人、一个领导放心的人。

第三,提高业务技能,参加各种形式学习。宋雨同志今年通过层层考核选拔,荣膺分局“人才库”一员,她给科里同志进行了稽查业务培训和所得税业务培训。在她的带动下,大家比学习、比素质、比能力。今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分局组织可《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王春怡同志与其他组同志为科室取得了第二名好成绩。

20xx年,我局财务工作市局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责任第一、荣誉至上、关注细节、重在执行”的工作理念,以收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为基础,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较全面地完成了上级和本局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局税收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们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们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局财务人员通过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每周学习日活动,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参加单位举办的国税大讲堂,向大家讲解国税系统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大家理解和业务支持,提高了本局财务工作效能。通过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了会计业务技能。通过加强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做好工作的思想力、驾驭力和执行力,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服务服从于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我局原制定的各类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原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包括:财务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发票管理制度、欠费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我局的各类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时通过开展的交流会的形式,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三、加强预算核算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执行力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财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把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二是准确编报用款计划。加快了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进度,全面完成灾后重建项目基建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20xx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一、二上”预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计划合理分配,力求达到均衡预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出控制预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财务工作中,做到时时监控、提醒。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对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潜在问题有预见性和应对措施;四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按照本局拟定的《**县国税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每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开支以外支出项目均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手续,且支出票据统一要有经手人、审核人、主管财务局长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及时清理应付未付款项,按月或按季结算各项支出,当期费用在当期结算。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支出项目,早做准备,按时支付款项,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四、运用财务管理软件,做好会计辅助核算工作

扎实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会计辅助核算业务仿真演练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辅助核算业务操作流程,熟练业务操作方法;结合实际拟定我局会计辅助核算业务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及时进行凭证录入、记账、报表数据生成上报工作,认真地进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关注日常公用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强化财务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了核算流程。通过使用会计辅助核算模块,坚持“优先保证”原则,优先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和保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严格压缩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支出,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选定额管理的目的。

五、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经济责任指标,我们在分解收入指标的同时,下达了我局成本费用计划。随着我局新业务的不断推陈出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应收帐款、费用及各项开支不断增大,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加强了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项经费,落实减排节能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每周出应收报表,各类流水帐目做到日清月结,与市场部人员紧密配合,积极有效的回收资金。二是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在实际工作中,大额报销实行提前早通知,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倡导大家明白一个道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集体与员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国税局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过集体的成长来体现的。从而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人人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做贡献。三是严格执行我局成本定额管理办法,每季通报,加强了考核,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有效控制了支出。努力完成税收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财务支持,缓解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努力提高干部待遇,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阳光”财务建设

积极按照市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组织专人全面完成财务审计自查任务,及时上报财务审计

自查报告

。并就审计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地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原因,及时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财务科。成立专门的“小金库”清理自查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及“回头看”工作。根据县局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实现“阳光”财务建设,对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干部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省局财务公开办法中明确的财务公开程序、范围、时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局内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公开,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益,实现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财务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加强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帐簿、凭证、报表,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购进、出售、调入、调出、报废、等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产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正确运用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核算,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报表。优化单位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年度内凡是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新增资产,当月一律按其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单登记固定资产账簿进行管理使用。凡是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全部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报主管机关审批予以处置,充分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置管理要求。

领导的重视是我们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职工的支持是我们圆满完成任务的基础。过去一年里,我们虽做了许多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弘扬行业精神,严格执行新《会计法》,科学理财,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再创新成绩。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200x年,在市局财务科和分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市局和分局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精细理财、民主理财的宗旨,以规范财务管理为核心,以强化内部财务审计为目的,进一步规范了经费预决算管理,强化了内部审计监督,加强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认真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理工作,稳步推进财务管理各项改革,平稳运工作总结行了网络版财务软件,整体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财务工作的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分局工作的开展。

一是理顺分局收支。200x年我局总收入534.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增加110.57万元,其中省局拨入经费420.78万元,其他收入11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8万元。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因素有:一是市局领导和市财务科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局新班子的工作,在项目经费中给予了支持和帮助。二是分局领导想办法,找思路,合理合法争取资金,自筹资金94.69万元。三是人员的增加和正常工作的进级。20xx年全年支出534.34万元,较上年增长22.56%,主要是包括人员支出23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68万元,截止年底,节余0.66万元。

二是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市局在财务工作会上对资产清理工作已作出部署,下半年又下发了固定资产清理和调整固定资产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局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既是制定科学和符合实际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基本要求,也是为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启用网络财务管理软件提供准确数据的需要。随着定员定额管理步伐的加快和全省国税系统网络财务管理软件的推行,分局的固定资产清理和调整固定资产分类工作也相应的加快进行。通过清理,做到了“三个一致”,即:资产实物与账簿一致;资产实物台账与财务账一致;资产实物与责任人相一致。此外,分局加强置闲资产的盘活和处理工作,用活用好系统资源,特别是对于长期闲置,占用资金大、占用资源多的,千方百计地给予解决。分局还认真开展了津、补贴的清理调研工作。按照市局的部署,完成了对分局干部职工20xx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和文件依据的逐项清理、统计和审核工作,对预算单位发放项目的政策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形成取消个别发放项目或降低发放标准工作总结的初步意见,及时向市局报送了清理结果和核查报告。

三是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为强化日常财务监督,分局要求上级部门及分局干部职工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市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采取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上级单位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我分局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市财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四是切实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工作。以前分局存在着重视经费来源,忽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问题。有些部门税收成本观念淡薄,在经费的使用上不能精打细算,忽视使用过程的管理和效率的发挥。分局通过转变观念和意识的,增强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力,切实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工作。

五是要完善责任制度。从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到从事财务工作的干部,层层明确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的责任体系,争取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本职工作准确无误工作总结,确保所负责的工作环节没有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出现工作失误和不规范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部门领导的责任。

六是进一步强化财务队伍建设。在总局关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文件下发后,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分局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在机构设置中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根据财务专业分工,将专业化的组织、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将财务日常监督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切实落实了依法理财和“两权监督”的要求。

回顾200x年,我分局的财务人员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工作总结识到,当前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 需要我们在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预算意识还比较淡薄,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存在;二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精细,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三是在经费使用上还缺乏成本意识,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仍然存在。五是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六是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20xx年,我市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省局财务管理处的业务指导下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局、市局国税工作会议和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艰苦奋斗意识、资金效益意识、为征管和基层服务意识,不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强化部门预算和内部审计,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监督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国税系统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今年7月-9月,由市局财务科设计调查表格,组织了全市系统8个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费水平的全面调查。对人员、公用经费从20xx年实际支出、20xx年实际需求与预算批复数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有理有据地分析和掌握了20xx年的缺口,对加强经费计划管理,编制20xx年预算工作做好了准备,同时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省局,使省局全面了解了我市的经费需求情况。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要求,建议调整充实了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局的财务人员,并按职责共划分了7个岗位,对每个岗位职责重新进行了细化,进行明确分工,量化了工作目标,把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做到职责到岗,工作到人,职责明确。

按照省局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重新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建管理规程》、《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工作权限职责、工作流程,规范了系统经费拨付、机关财务收支的报销、审批程序,使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按照省局下发的《财务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定西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办法(暂行)》,按照其规定的公开内容、范围、时限、方法等公开财务的有关事项,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按章办事,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财务人员在去年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全面系统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整体提高水平”的要求,根据岗位分工,今年3-4月我们对全市国税系统的出纳、会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等相关人员两次集中市局培训、演练,对各自的分工业务认真学习演练,并联系实际将习惯做法与政策规定相对照,寻找政策规定与实际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特点,7月1日顺利实现了2.2版财务网络软件的上线运行。

预算安排紧紧围绕国税工作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业务、面向大多数人”的基本要求,优先安排基层基本支出,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不必要的招待费、会议费等开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推进财务管理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管理。同时,领导重视,向省局及时反映我市经费的实际困难并争取支持,从而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基层办公条件的改善。

今年年初,经过摸底筛选共上报了渭源县国税局会川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通渭县国税局城关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国税局办公楼装修等基建项目的立项,并对临洮县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陇西首阳税务所综合业务用房修建、漳县新寺综合业务用房新建等基本建设项目上报开工的各种手续资料。对所有在建项目签订了《定西市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先立项、再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同时,加强基建财务核算,做好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全年对市局办公楼装修、岷县综合楼建设两个项目申请省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财务管理的实质就是对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物质资源是税收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财务管理是整个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贵州省国税系统积极推进各项财务管理改革,大力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税事业的和谐发展。

一、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一)着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总局“三个倾斜”的支持下,全省国税系统人均经费水平从的3.15万元上升到的4.75万元,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地认真落实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制度,严格执行省局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倍,地市级机关人均基本支出不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倍的规定,经费预算分配不断向基层、向征管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基层人均最低保障经费由前几年的不到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不低于3.73万元;地区间人均经费水平差距由前几年的1.6万元缩小到0.38万元。

(二)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全省国税系统按照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全面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观念,财务管理工作逐步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是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各级国税部门不断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改变了“重花钱,轻管理”的思想,按照“观念要更新,管理要科学;形势要认清,目标要明确;当家要理财,用钱要规范;理财要依法,机制要健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切实转变管财、理财、用财的工作思路,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依法规范的轨道。二是财经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各地积极开展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对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避免了财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狠抓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银行帐户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制订下发了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形成了符合我省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不断巩固了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基础,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建设,理顺了管理机构,规范了岗位职责,明确了岗位目标。全省9个市州地国税局单独设置了财务管理机构,95个县市局会计核算归口到办公室管理。

缴税款手续费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照银行帐户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银行帐户清理工作,明确各级预算单位可开帐户的数量和种类,规范银行帐户管理程序。五是财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成功实施预算编制、网络版财务核算、决算报表、国库集中支付额度上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等软件,大力开展财务软件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六是基本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基建项目库管理的要求,不断强化基本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规范项目的立项条件、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设计、施工预算评审、招投标管理、开工审批等前期管理,建立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制度。以来,多次组织开展了全省基本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省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实际建设过程中有困难的项目,积极向总局申请调整,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确保基本建设项目依法管理,科学实施。七是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全省国税系统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针对资产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各环节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有效实施财务监督。财务管理权是国税机关“两权”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全省国税系统围绕加强预算分配权、资金使用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固定资产处置权以及大宗物品采购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财务监督长效机制,有力地加强了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确保了权力的正确行使。一是强调各级国税部门坚持预算资金分配、基建项目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制度。二是日常财务监督进一步强化。各地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本建设管理等重要工作环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日常财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上级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等方式,有效促进了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

二、当前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对财务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知晓不多,习惯随意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有的大额资金使用不按决策程序实行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有的税收成本意识不强,超越自身经济能力搞建设;有的一把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失去控制和监督;有的对财务管理改革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理解,有抵触情绪;有的对财务管理改革缺乏前瞻性,不能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有的财务人员不敢坚持原则,违规办理财务收支业务等等。这些都说明全省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国税系统财务预算体制机制不完善。进几年来,全系统各项财务预算管理改革虽已推行,但改革尚属起步阶段,加之旧体制机制的痼疾,困难和矛盾突出,财务管理预算改革亟待完善。在经费预算改革方面,原来的“基数法”下的资金分配方式还没有完全消除,真正意义上的经费预算收支定员定额管理没有到位。特别是受历史因素和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影响,我省国税系统经费总量小,受“基数法”资金分配方式的制约更大。实行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改革后,虽然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由于改革没有覆盖基本支出的全部范围,我省国税系统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不足、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等支出经费来源没有保障的问题,随着地方政府补助经费的减少而越显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提出国税系统经费保障应由中央财政承担,不再给国税部门提供经费补助。国税部门作为中央垂直管理单位,经费预算没有全额由中央财政解决,尤其是我省特殊的住房改革政策,中央财政不核拨相应的经费作保障,对各级国税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对专项(项目)经费,大部分项目实质上是对基本经费不足而采取的补助措施。目前情况看,一是项目名目增多;二是规定使用范围窄,长期不修订调整;三是一些项目资金缺口大。这些问题,造成各级国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么基本经费挤占项目经费,要么项目经费挤占基本经费,形成制度性缺陷违规,增加财务管理风险。在“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两证”收入上缴后,中央财政只返回85%,而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更新,票证报废多,以及出台新的免缴“两证”费政策等,“两证”费收支已经出现入不敷出的问题。对资产处置收入上缴问题,没有明确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只收缴,不返还,还要支付处置费用的机制,显然不利于调动基层预算单位处置闲置资产、盘活资源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资产处置,上报一年多审批不下来。在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直接支付方式须上报原始资料审核,手续程序复杂,上报审批时间长。

(三)财务管理基础仍须加强。主要是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严肃性不强,存在随意性;财务纪律观念不强,财务支出管理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税收成本意识不强,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花钱办事不计成本,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基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全省国税系统基建项目有些已安排基建预算资金,但项目立项以后,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开工进展缓慢,基建资金结存额度大。其中项目建设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是主观原因。申请基建项目积极,一但项目具体实施,谁都不愿管。主要问题在于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只有责任,没有鼓励措施。

(五)资产管理尚须加强。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分货币资产和固定资产。长期以来,只重视货币资产管理,忽视固定资产管理,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加之国地税分家,原有固定资产状况复杂,资产手续不清不全,有的资产产权不明,有的资产有帐无实物,有的有实物无帐。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不够好,资产配置不公平不均等,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机关与基层之间办公设施和条件悬殊过大,好的高楼大厦,差的屋顶漏雨,基层人均占用资产数量较低、配置较差。有的非办公资产所占比重大,资产闲置浪费现象较严重,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三、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国税事业和谐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一)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国税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动力。党中央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依法理财,科学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的重要标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涵。其甚本要求就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框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手段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生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全省国税系统要全面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快依法理财、科学管理进程,促进财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稳步推进财务各项改革工作

同志们:

一、财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稳步推进预算改革

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程序。,预算编制级次从二级预算单位,扩大到三级预算单位,从各基层单位起自下而上的编制了20“二上”经费预算,改变了过去由上级机关估列代编的现象。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综合性。年省局采取综合预算的方法,将中央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将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纳入一般预算支出对各单位进行了批复。同时全省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将全部收、支、余纳入预算范围,完整编制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确保了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是继续完善基建项目支出滚动管理。理顺了基建项目预算的分配体制,按照总局基建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经费,避免了预算安排的随意性,保证了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基层单位基建经费的投入。去年全省实现了从经费包干体制到预算制的转变,从单一编制预算到各单位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转变,预算改革又前进了一步。

(二)预算安排向基层倾斜

进一步落实省局“三个面向”、“两个转移”的要求,在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加大了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较好解决了基层经费水平偏低和突出困难,并逐步缩小地区间经费水平的差距。一是再次提高基层的经费水平。省局在上年各地人均基本支出经费水平的基础上,2014年又继续安排了2600万元水平补助经费,将基层人均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标准从2.8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使基层单位最低人均经费提高了2014元。二是专项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和问题。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市州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继续安排“三州”高寒地区取暖运行费补助;安排2200多万元资金为市、县两级配置稽查检查办案用车;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三州”安心工程,缓解了高海拔国税干部周转住房的建设矛盾;下半年还安排了一次性困难补助2500万元,用于解决基层突出困难,并对“三州”和国贫县安排特殊困难补助;此外,还动用省局的其他收入安排对总局已出库但中财拨款投入不足的建设项目的补助。

(三)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按照总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省本级和省局机关正式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省局严格规范各项操作,顺利完成了银行开户、上报用款计划、财政授权支付等各项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程序,保证了系统资金流的顺畅。

(四)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省局及时转发了总局修订后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就基本建设立项审批、开工审批、实施过程监管和决算审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并规范了审批权限。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部和总局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要求,各单位对已完工基建项目欠账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照总局提出的2014年底前彻底解决基建欠账的要求,制定了归还欠账计划,并认真督促和加以落实,同时,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发生新的欠账。二是进一步理顺基本建设管理程序。2014年,省局下发了47个2014、2014年进库项目的批复文件,正式审批了2014年已进库的4个项目。当年省局审批项目23个,上报总局审批项目1个,并全部申报进入了总局项目库。同时,审批了3个追加投资项目和4个开工项目,对70个审批项目签订了《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对因项目取消或已完成投资的4个项目预算报请总局同意进行了预算调整。按照总局要求,对项目库中的89个项目进行了清理,对用自筹资金垫支的项目申请总局对未完成投资额作了调整,收回了垫支的自筹资金。三是进一步增强基本建设管理意识。从基建项目申报、审批、进库、立项到安排预算,再到开工审批、实施建设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要求已被大家认识和接受。新开工项目超面积、超投资和不履行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的情况基本杜绝。从今年上报的申报材料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建设条件审核上报基建项目,报送的建设单位情况基本准确,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测算比较客观。未经批准不得用自筹资金搞基本建设的规定基本落实。

(五)深入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2014年,省、市(州)两级财务部门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建设、“三代”手续费及稽查办案经费管理开展了专项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认真执行审计计划,不断规范审计程序,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加大审计结果的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省、市两级共组织对134个单位进行了内部财务审计,审计面达50%,并对13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共下发审计决定15份,出具审计意见116份,通报3份。财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567万元,违规银行账户5个。专项审计查出预算编制、预算批复不规范单位9个;基本建设违规项目7个。此外,还查出不按规定权限报批、不按规定程序立项、未实行工程公开招投标以及未设基建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查出超范围代征税款、虚列虚报“三代”手续费、挪用手续费以及不按规定签订代征代扣协议和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审计查出稽查办案经费支出不规范、违规支付举报奖励基金等问题。2014年,委托中介机构对31个项目进行了基建竣工决算审计,审减金额1,400万元,审减率6.4%。

(六)圆满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2014年,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部分计算机类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依法采购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效益和保障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全年我省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采购2,277次,实际采购金额16,927万元,比上年增长19.5%,资金节约率11.4%,节约资金2,598万元。其中,省局实际采购金额3,361万元,资金节约率18.4%,节约资金735万元。去年由于系统推行综合征管软件和稽查办案用车采购等涉及预算金额6,600多万元项目的上马,使省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一是自行采购部分,省局组织实施了系统、机关“推综”计算机及外围设备1,525台(套)的采购工作以及为市(州)和县局稽查局配备办案用车143台的采购工作,通过高度集中采购数量,实行品牌竞争,换取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未发生一例供应商投诉。二是委托采购部分,全省“推综”网络设备的采购,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设备品目繁多,数量巨大,且技术要求高,为了确保全省综合征管软件按时上线,经省局领导同意,委托了在总局中标的代理招标公司代理公开招标。通过省局机关采购人员和招标代理公司的紧密合作与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采购任务,确保了全省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

(七)切实加强银行账户管理

政专员办对我省11个市(州)和部分区县局的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违规开设账户14个,未申请批复账户13个,未备案账户1个。各被查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省局还就检查中发现类似问题组织开展了其他单位的自查工作。全年新开设银行账户61个,备案银行账户994个。截止2014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共开设银行账户874个,其中基本账户254个,基建账户83个,房改类账户188个,党费工会账户207个,备用金等账户142个。各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银行账户年检任务。

(八)开展各项清理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津、补贴的清理调研工作。按照总局的部署,完成了对全省国税系统职工2014年和2014年上半年津、补贴发放情况和文件依据的逐项清理、统计和审核工作,对26个市(州)级预算单位发放项目的政策依据逐一进行核对,形成取消个别发放项目或降低发放标准的初步意见,及时向总局报送了清理结果和核查报告,为国家统一津、补贴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此外,省局在对津、补贴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开展了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参加了总局召开的部分省、市座谈会,为总局制定津、补贴政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按照总局的部署,2014年继续开展全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清退工作。通过清理,全部收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拖欠公款14.76万元,全部清退收回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99万元,全面完成了两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

(九)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

为强化日常财务监督,省局要求各地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财务收支、项目经费使用、基建管理等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采取财务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自查与上级单位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我省该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总局的充分肯定,在全国财务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十)进一步强化财务队伍建设

2014年,总局关于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的文件下发后,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充实财务人员。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国税局中,除5个地区外,均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县区局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各单位在机构设置中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岗责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根据财务专业分工,将专业化的组织、程序化的业务与财务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将财务日常监督与岗位设置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岗位之间的互相监督,切实落实了依法理财和“两权监督”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事财务工作人员共有821人,较2014年602人,增加了219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财务人员总数的57%。

回顾2014年,我省国税系统的广大财务工作者奋力拼搏,锐意改革,开拓进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辛勤工作在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需要我们在管理行为和管理制度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一些单位预算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单位甚至没有年度预算,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预算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在我省还比较突出;二是财务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精细,管理上还存在一些漏洞。三是在经费使用上还缺乏成本意识,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单位基本建设还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然存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现象,个别地方仍有违规建设的问题。五是一些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还存在分头采购,多头管理以及应当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应当报批报备而未报批报备的现象。六是多数单位财务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

“十一五”规划是新世纪的第二个五年规划,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财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无论是推进各项改革,还是进一步强化管理,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省局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四项改革,建立六大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财务工作全面和谐发展。简单地概括为“四四六一”。

(一)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要强化改革的意识。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期财务工作的根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建立一个严格预算、合理收支、规范操作、监督严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我们处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项工作都必须迎着改革而上,随着改革推进,用改革推动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促进财务工作的自我完善。

二是要强化法纪意识。依法理财是“管理型”财务的核心,其要义就是整个财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运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手段规范和监督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各项资金“生之有道,取之有据,用之有效”,这是促进财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指针。

三是要强化艰苦奋斗的意识。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好财务工作必须保持的优良作风。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逐步降低行政经费的投入,国税系统的经费总量不可能有大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宗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统筹合理地安排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要强化效益意识。各级国税机关要增强成本和效益意识,下大气力研究探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方法和途径。要从重投入、重资金、重项目、重设备的外延发展向重效率、重利用、重质量、重管理的发展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事业的长足发展。

(二)推进四项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按定员定额核定基本支出和按项目需求核定项目支出,实现基本支出经费定员定额管理,规范项目排序和项目预算安排,严格按基建项目库排序安排经费,做到基建项目支出预算规范化、程序化、滚动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国税系统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十一五”期间实现装备预算定额标准化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部和总局的要求,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2014年国库授权支付扩大到市州级预算单位,“十一五”中期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直接支付项目也将逐年扩大。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按照“依法采购、规范程序,科学管理,提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四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服务基层。

四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财政改革的要求和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和强化“两费”和“三代”手续费管理,适时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在“十一五”期间逐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三)建立六个体系

1、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和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完善财务管(在好范文)理制度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总局和省局计划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40多项,涉及财务管理各个方面,一是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财务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定员定额管理、绩效评价、稽查办案经费管理以及收支分类预算管理;三是会计制度、住房基金、结余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业务用车标准以及税务制服标准管理;五是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标准、跟踪管理和审计以及项目库管理;六是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以及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管理;七是决算评比、会计基础档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到“十一五”中期基本建立适应精细化、科学化管理需要的基础性规章制度,到“十一五”末完成适应财务改革需要和财务信息化管理要求的管理型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制度完善、相互协调、运行规范、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分配、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平、透明的预算分配机制。部门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系统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按国家、省级政策核定人员经费,核准每项政策享受的人数和标准;按工作量(实物量)和属地标准、编制人数核定公用经费;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经费水平差距。分析税收成本,建立与税收成本相联系的预算分配机制,经费分配继续向基层、征管和困难地区倾斜。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按照项目重要程度,分轻重缓急排序,实行滚动管理。通过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规范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预算编制准确有据、公正合理。二是扩大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体系。继续推行全面综合预算制度,将所有的资金包括各种其他收入来源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范围,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批复和执行预算,实现各项资金统筹安排。各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善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遵守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体系。预算审批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四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建立严密的预算监督体系。省局将建立和深化预算批复制度改革,对各市州预算批复实行报批制,对落实最低保障线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到位率的考核机制,并通过决算报表、财务调研,以及网络化财务软件,将网络查询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3、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评审、监控体系。一是从严审核基建项目,严把立项审批关。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条件审核基建项目,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要进行现场核实后才能审批。严格按标准计算建筑面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省局审批的标准。二是实行项目评审制度,严把开工审批关。审批机关委托中介机构对拟开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按评审结果审批开工。项目开工后建设规模和投资总额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三是严格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严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关。加强基本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执行基建项目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基本建设纪律。

4、建立财务检查、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财务工作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和加强预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各地财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解决财务制度不落实、重花钱轻管理、预算执行意识淡薄、基本建设超规模、超投资,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牢固树立财务纪律观念,强化财务责任追究,建立财务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格按程序办理财务事项。对各项工作的考核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结合考核情况探索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惩措施,对工作规范成绩突出的,给予充分肯定,大力进行宣传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做到奖惩分明,有奖有罚。

5、建立现代内部财务审计体系。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逐步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努力实现国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全系统建立起现代内部财务审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内审的“四个体系”:一是健全的内审组织体系,要合理地设置内审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完善的内审制度体系,要通过制定符合国税系统实际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约束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三是完善的业务体系,要不断地拓宽审计工作范围,加大财务收支审计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在内部财务审计的实施中,各级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是高效的信息化体系,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建立实时监控和远程审计系统。

6、建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体系。适应预算改革要求,加快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行电算化管理,用现代化手段为宏观预测和定员定额管理及项目评审网络管理打好基础。第一步是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网络版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将现有单个会计核算、报表和固定资产软件融为一体,并根据总局部署,完善和拓展软件功能,不断进行升级;2014年使用基建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和远程审计模块。第二步是按照总局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适时完成网络财务软件与办公自动化软件、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人事软件、征管软件的联接工作,以及网络财务软件与ca认证软件的联接工作,提高行政管理信息一体化程度。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推进基层财务工作组织体系、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一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岗责体系建设。要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岗位到人,职责到岗,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建设。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财务人员结构,选配责任心强、懂财务、懂会计、懂审计、懂法律、懂计算机的优秀人才充实财务队伍,充实岗位需要。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自身建设。要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并要以“敢讲真话,不做假账,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为基本职业操守,按照严谨、细致、深入的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精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x年,我们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六中全会和xx大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作风”的方针,以依法治税为主题,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二次创业”为动力,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建设和机关建设,努力提高征收管理质量、行政执法质量、税收收入质量和内部管理质量,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税费收入任务

二、坚定不移地推行“两制”,税收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

我们积极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解决五类问题为重点,突出从健全岗责体系、细化过错分类、规范追究考核和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对原有《追究办法》进行了细化、充实和完善,使追究项目由原来的x类过错行为款追究内容增加到x类过错行为款追究内容。一是区分抽象行政行为过错、执法过错和管理过错的追究处罚形式和标准,解决了不同性质的过错分类对待的问题。二是健全岗责体系,改革奖励机制,解决了追究处罚不公平和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不力的问题。三是加大追究力度,强化督办整改,解决了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屡查屡犯问题。四是坚持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并重,解决了追究形式单一、处罚手段弱化、过错追究不力的问题。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追究考核机制,解决了追究力度、深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全系统全年共追究干部x人(次),其中执法过错x人(次),管理过错x人(次),共计扣罚奖金x元,通报批评xx人(次),行政处分x人。我局深化完善执法过错追究的经验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发言。国家^v^郝昭成副局长和省局张博书局长到藁城市局调研时,对我局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都给予了较高评价。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税收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四、大力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

去年,我们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集贸市场整治的有关精神,坚持“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的工作方针,对xx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联系,形成了整治合力。市局成立了以王儒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征管处和稽查局共同负责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与国税、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系协调制度,加强了工作协作与配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声势。我们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整治宣传的同时,将^v^对集贸市场的整治要求、税收政策法规有关条款等内容缉印成册,逐户进行宣传动员。新华区局和藁城市局还开出“税收巡回服务车”,随时接受纳税人咨询和投诉,受到纳税人的欢迎。三是完善制度,加强源泉控管。我们在市场税务所普遍推行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工作考核制和民主评议公开办税制度,实行“五分离、六公开”税收定额核定办法(即:调查摸底、核定计算、抽查稽查、审查批准、资料录入五个环节分离,定额核定、依据标准、方法公式、应纳税额、实纳税额、停歇业六项内容公开),对x户市场经营户调增了定额,平均增幅%。四是加大专项清理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全系统共清理市场漏征漏管户x户,检查市场经营户x户,拔掉“钉子户”x个,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x万元。市场业户登记率达%以上,申报率和入库率达到%以上。国家七部委联合检查组对桥东区局整治南三条市场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年来,我们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抓班子带队伍放在了重要位置。年初在全系统开展了大规模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深刻剖析了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省局班子作风建设研讨会后,我们一手抓学习贯彻,一手抓干部考核,由x名局领导带队,抽调多名干部,分成x个考察组,对全系统基层领导班子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全面考核,认真总结分析了基层班子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加强了监督和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年共轮岗交流副科级以上干部xx名,提拔使用x名,对市区局xx名任职x年以上的股所级干部进行了跨区交流。在全系统普遍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xx大召开后,市局党组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xx大精神,并带头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用xx大精神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各级领导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系统共撰写调研文章多篇,发表多篇,仅市局班子成员就撰写调研文章xx篇,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加强干部政治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全系统多名干部参加了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各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培训干部多人次。加强干部学历教育,与湖南大学联办了远程学历教育班,系统干部学历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六、全面加强规范化管理,机关和基层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我局财务工作市局财务管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责任第一、荣誉至上、关注细节、重在执行”的工作理念,以收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以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为基础,加强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较全面地完成了上级和本局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局税收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们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我们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我局财务人员通过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每周学习日活动,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参加单位举办的国税大讲堂,向大家讲解国税系统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大家理解和业务支持,提高了本局财务工作效能。通过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了会计业务技能。通过加强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做好工作的思想力、驾驭力和执行力,适应新时期财务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服务服从于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我局原制定的各类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对原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了完善,包括:财务组织机构和

岗位职责

、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发票管理制度、欠费管理制度。通过对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对我局的各类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平时通过开展的交流会的形式,解决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后期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使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财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三、加强预算核算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执行力

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支出管理,提高了财务工作的执行力。一是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章立制,把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抓好,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二是准确编报用款计划。加快了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进度,全面完成灾后重建项目基建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20xx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草案编报工作,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一、二上”预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月、季度的用款计划合理分配,力求达到均衡预算,均衡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将上级主管部门的“支出控制预警提示”有效地利用到日常财务工作中,做到时时监控、提醒。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对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潜在问题有预见性和应对措施;四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按照本局拟定的《**县国税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对每月发生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开支以外支出项目均严格执行事前审批手续,且支出票据统一要有经手人、审核人、主管财务局长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及时清理应付未付款项,按月或按季结算各项支出,当期费用在当期结算。需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支出项目,早做准备,按时支付款项,确保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四、运用财务管理软件,做好会计辅助核算工作

扎实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会计辅助核算业务仿真演练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辅助核算业务操作流程,熟练业务操作方法;结合实际拟定我局会计辅助核算业务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及时进行凭证录入、记账、报表数据生成上报工作,认真地进行季度预算执行分析,关注日常公用支出增减变化原因,强化财务分析效果,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优化了核算流程。通过使用会计辅助核算模块,坚持“优先保证”原则,优先安排了人员基本支出和保运转的日常公用开支,严格压缩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用支出,力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科学管理,提高效益,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推选定额管理的目的。

五、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经济责任指标,我们在分解收入指标的同时,下达了我局成本费用计划。随着我局新业务的不断推陈出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无形中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应收帐款、费用及各项开支不断增大,对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部门加强了日常管理,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加强了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项经费,落实减排节能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局增收节支。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每周出应收报表,各类流水帐目做到日清月结,与市场部人员紧密配合,积极有效的回收资金。二是各项收支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支出要考虑合理性,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

在实际工作中,大额报销实行提前早通知,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倡导大家明白一个道理,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集体与员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国税局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大家的利益是通过集体的成长来体现的。从而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人人为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做贡献。三是严格执行我局成本定额管理办法,每季通报,加强了考核,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有效控制了支出。努力完成税收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地方政府财务支持,缓解单位经费不足的压力,努力提高干部待遇,促进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阳光”财务建设

积极按照市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组织专人全面完成财务审计自查任务,及时上报财务审计

自查报告

。并就审计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地进行剖析,找出存在问题原因,及时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财务科。成立专门的“小金库”清理自查领导小组,扎实做好“小金库”自查自纠及“回头看”工作。根据县局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实现“阳光”财务建设,对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和干部关心的重要事项按照省局财务公开办法中明确的财务公开程序、范围、时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局内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公开,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益,实现财务管理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财务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

加强日常管理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帐簿、凭证、报表,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购进、出售、调入、调出、报废、等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产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正确运用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核算,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报表。优化单位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年度内凡是符合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新增资产,当月一律按其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单登记固定资产账簿进行管理使用。凡是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全部都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报主管机关审批予以处置,充分体现公开、公正、透明的处置管理要求。

领导的重视是我们搞好财务工作的前提,职工的支持是我们圆满完成任务的基础。过去一年里,我们虽做了许多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弘扬行业精神,严格执行新《会计法》,科学理财,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再创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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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财务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信访渠道

第七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四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三章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书信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本细则自5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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