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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一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__)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__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二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春节,近日,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到辖区沿街商户签订《新华路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宣传和传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在辖区楼院发放宣传彩页,让居民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把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工作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更加美丽,为创造美好家园献出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三
20xx年,我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安全整治”各项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狠抓烟花爆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了今年烟花爆竹领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张义东为组长,副局长张必发为副组长,股室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股室对人员进行了再分工,由股长余亮负总责,其余人员为组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为全年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年初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印发了《县应急局全年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全年执法和监管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全县共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94家,烟花批发公司4家。在原有经营店布局基础上,严格行政许可。对证照到期的经营店,从严把关,严格换证程序,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全年换发证照14家。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经营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公司开展日常检查1750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02条,立即整改到位162条,限期整改40条,下达执法文书395份,共立案查处14起违法行为,经济处罚共计11.74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目前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基本做到规范经营,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安全设施有所改善,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面广点多,日常监管工作压力大,一些违法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扰乱了经营市场,存在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年来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和乡镇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辰阳镇、安坪片区、孝坪片区、黄溪口等乡镇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重点打击,总计联合行动10余次,打击非法经营点7处,立案7例,收缴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70件,蕾320件、烟花25件,价值30余万元。通过联合行动和常态化的打击,有效地规范了全县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
在今后的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依法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活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五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治理消除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省应急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xx〕8号)要求,现就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零售经营点370家;春节期间,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市区和三县禁放区基本实现“零燃放”工作目标,违规燃放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一是转发《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蚌安办[20xx]91号)并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一月一主题”活动制定《蚌埠市20xx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蚌安办[20xx]97号),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及主要措施,针对烟花爆竹旺季特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牵头组织召开了由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和各县、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参加的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在总结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禁放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xx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要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处罚,形成威慑效应,严防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二)落实禁放,合理布点。
各县、区政府按照禁限放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建成区内不再布设零售网点,安监部门按照“布局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适时逐步调整、缩减零售网点布设。截止目前,全市零售网点数量370家,春节期间临时摊点均注消退出。
(三)严格准入,层层把关。
各县、区安监局推行零售布点所在村、乡镇提前介入零售许可的安全条件事前审查,层层把关。初筛通过的零售点,由辖区安监部门根据布点规划合理确定最终数量,并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考核,最后再次确认预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同时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正逐步推行政务服务网审批。
(四)集中整治,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部署,市安监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市场开展抽查督查,此次共抽查批发企业5家、零售点96家,涉及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淮上区、龙子湖区、高新区、经开区,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0余条,没收零售店违规销售的超标烟花3件,对违规供应超标烟花的1家批发企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各县、区共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8起、处罚4.56万元,行政拘留1人。目前,烟花爆竹零售无证经营现象在各县、区政府和职能部门形成的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下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一)批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管理不规范。除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外,其他4家批发企业均未使用流向标签,零售市场无法辨别产品来源;怀远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固镇县双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感报警器失效或未开启,以及烟花爆竹堆垛不规范;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部分仓库温湿度计缺失。二是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五河县巨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入登记本》记录不全或不规范,值守人员不会使用视频监控报警设备且监控室电线凌乱未穿管保护;蚌埠市珠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流于形式。
(二)零售经营安全监管现状不容乐观。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形势较为严峻,烟花爆竹市场整体秩序不够规范。一是暗访各县、区乡镇街道,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临近之时,抽查怀远县燕集、龙亢等地时发现市面上大多为无证经营,反映出怀远县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地方乡镇政府监管严重不力。二是个别地区存在违规供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b类超标产品的违法行为。高新区秦集镇仁和集街百兴超市非法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b类烟花爆竹。
(一)认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批发企业、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主要是抓住根源管理,严禁批发企业向无证经营点供货,下一步一经发现,必须重罚,情节严重者,必须停产整顿,举一反三,集中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批发零售经营秩序。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尤其是涉及零售点“两关闭”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六
春节将至,为做好我镇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大气污染,胡阳镇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对全镇超市和商户是否有烟花爆竹存货和销售情况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检查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各类消防安全和禁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携手共创辖区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齐力构筑社会文明、环保的新风尚。
各村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普及,营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党员干部、志愿者自觉行动,夜间巡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坚决阻止并举报。
在禁售、禁燃、禁放时间段,胡阳镇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继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居民的参与度、知晓度,为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环境整洁的春节环境不懈努力。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与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二轻联社等部门,对辖区内各超市、商贸、批发部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非法经营门店35家,收缴销毁非法烟花195箱、爆竹263件。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网站、新闻报道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宣传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举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自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成为了各行各业“打非治违”集中整治的指导性措施。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15条硬措施”的要求,强化了部门安全责任意识,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使应急管理部门更理直气壮地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促进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该局成立了我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布署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安排布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夯实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把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格的执法力度,保障全县社会平安稳定。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八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体系,强化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九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xxx镇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
近日,xxx镇安办、镇派出所、工商所对镇2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二是重点检查产品是否具有省烟花爆竹协会专用标签、防伪标签;
五是检查零售单位是否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经检查,全镇28家烟花爆竹销售店共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8处,立即整改7处,1处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的高发期,为确保“亮剑”百日会战行动的`顺利开展,伊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面对自身民爆、剧毒、易制爆企业基数少,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治安大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在治安大队大队长路辉的带领下自我加压,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开辟新战场,全力整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振宇的带领下,针对全县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线索,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派出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打击除患落实到位。
二是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及巡逻力量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乡镇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出所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事件。
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督促各派出所积极将烟花爆竹禁放通告,面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指民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通告。
“亮剑”百日会战开展以来,伊川县公安局共办理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罚款2人、共400元,查处销毁鞭炮、笛音雷、两响炮、闪光雷等共计450余箱;张贴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为“亮剑”治安整治工作增添新战果。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一
*县直部门符合换证条件共*人,为依法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全县在编干部报名*人,其中乡镇*人,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人。
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汇总和调整工作,印发《中共**县委**工作的通知》,转发《**通知》,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新梳理工作,截止目前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梳理已完成单位3个,分别为:水土办、审计局、市监局(执行省局文件);目前执行省市制定文件的19个,分别为:生态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卫健局、新广局、交通局、文旅局、地震办、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科技局、司法局、退役军人局、住建局、统计局、人社局、水利局、残联;正在梳理的单位3个,分别为城管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三)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方面。
组织全县各执法部门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法》培训。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对全系统的执法人员就行政处罚案件适用程序及办案期限、期间计算变化等相关问题作出工作提醒。同时,及时研究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以适应法律规章的变化。县交通局对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并及时更换新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四)在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意见》,组建协调工作组织,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三项制度”联络员,负责加强与县司法局沟通,定期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度与困难。出台我县“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督察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的通知》,指导各部门制定清单、指南、流程图。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制度实施方案》,细化了“三项制度”责任落实,转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各项内容、具体要求等事项。严格执行《**省行政执法条例》《**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决定进行备案审核,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报送本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城市管理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阳光执法。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指导重点执法部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接受社会监督。一线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执法中不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执法文书填写规范,涉案相关资料齐全,行政处罚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由单位相关股级干部参与讨论形成记录,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五)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方面。
联合县监委开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六支综合执法队伍开展试点,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自身行为的预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县市场监管局转发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对41个违法行为在满足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所列举的条件基础上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县应急局参照市应急局**年*月份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工作措施,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确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六)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县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开展上半年案卷评查,并形成《关于**县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二是配合县纪委对县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人员能严格在法定权限内执法,案件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罚适当,较好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许可案卷能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规范收取申请材料,认真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提交的材料,按时准确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能在法定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并归档,未发现擅自实施行政许可或存在兜底性条款。
我县自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进一步推动了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解决城区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全县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生活环境,单位开展了城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划。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能够按照相关标准顺利推进。各执法中队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区域谁整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扩大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利用手机微信、qq、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的重要意义、行动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制止在门外摆摊设点、骑门店经营、乱堆、乱放、乱画、乱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点20余处,查处乱倒建筑垃圾1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给予行政告诫8人(次)。
(三)加强督促检查,治理油烟污染。针对城区露天烧烤、餐饮摊点,结合归行纳市工作,将城区所有烧烤、餐饮、临时占道售卖瓜果蔬菜、百货等摊点全部搬迁至城关农贸市场集中经营,实现了入市入店经营。同时,各执法中队按照管辖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有效监管措施,坚决取缔城区沿街随意摆放烧烤等餐饮摊点,至目前。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防止了地面油污污染。
(四)强化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垃圾焚烧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加强与生态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强化中午、晚上错时值班,安排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人为点燃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对一些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背街小巷等部位,重点进行巡查监控,劝阻和制止焚烧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及露天烧火取暖等人为点燃违法行为,经巡查,未发现随意焚烧行为。
(五)加强巡查,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配合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烟花爆竹规定定时定点集中燃放,一小时内清除纸屑垃圾。签订烟花爆竹燃放自律协议,督促婚礼、庆典、集会举办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在空旷地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清理收集废弃物,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六)加强协作配合,不间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力整治,从源头上减少、防止噪声污染问题的发生。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各中队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区域,采用不定时巡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监控,自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以来,本单位强化错时上下班,安排各执法中队加强巡查监控,发现噪声扰民事件及时制止。对商业宣传广播喇叭扰民的,要求其在店内播放,彻底杜绝出店播放,以减少噪声的扩散。共制止噪声扰民现象3件。
(七)严格监管,整治露天加工、乱倒污水行为。各执法中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露天加工点、装潢部以及占道装修门店、门外乱倒污水行为开展巡查。依法取缔露天加工、喷涂作业行为,所有户外装修必须实行围挡施工,共规范装修门店围挡施工2家。
(八)分工协作,净化市容环境。开展了“门前三包”集中整治行动,对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店外乱摆乱放、店前脏乱差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口头宣传、发放材料等方式,督促门店业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现场发现12处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卫大队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在日常市容巡查中对发现的背街小巷、公园、绿地、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提高城市品质。
(九)严格落实周末、月末卫生清扫工作。为保持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优美,本单位严格执行周五、月末卫生清扫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月末全面清洁责任区域内路面垃圾,清除积存垃圾、杂物等,切实保证城区环境卫生干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查处有疏漏,重教育轻处罚,处罚的力度不够;
二是个别区域监管次数少,反复性大,常态化监管机制还不到位;
四是市民素质参差不齐,乱丢、乱吐、乱挂、乱倒等现象依旧存在,个别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与环保、住建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交流,及时反馈。在执法过程中,片区中队要加强内部交流,及时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做好录像、录音、拍照、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上报。
加强与环保、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工作上相互支持,行动上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和居住环境。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三
莲塘村由原莲塘村、小水村合并而来,位于重石乡西北部,下辖13个村民小组,共有村民548户3087人,党员35人、村“两委”干部8人,是省级十三五贫困村。近两年来,莲塘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统筹规划,集成整村推进建设资金投入,通过探索乡村振兴理事会自治工作法、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干部服务工作法、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等措施,该村基本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庄干净整洁,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的莲塘新村。
一、实行三级联动,倒逼责任压实。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村居具体落实、理事会和小组抓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干部服务工作法,包村班子成员牵头,驻村干部联合村干部组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一级,直接参与挂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乡整治办负责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难度大的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组负责,把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倒逼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铺设沥青路5.2公里,新建公厕4座,安装路灯125盏,建设篮球场1个,休闲广场2处。
如今,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做到“四无、四净”,100%农户实现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分散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完成了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大坑村示范点后在莲塘村“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实现了“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设施。
三、坚持村民主体,完善治理结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一是探索推行理事会自治工作法。成立了莲塘村乡村振兴理事会暨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公共场所,协助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取垃圾卫生费,开展环境卫生评比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从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五老”人员中,通过民主推选理事会成员9人,推动莲塘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下设乡村振兴巾帼志愿服务队、乡村振兴村庄清洁服务队、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宣传队、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队分别负责动员辖区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理事会成立以来,共开展巾帼志愿服务78人次、义务村庄清洁服务105人次。二是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法。各村根据本村实际,将本村划分为3-6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乡干部、村干部、组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巾帼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每周按照不少于3个半天的集中攻坚和日常管护相结合。三是探索社会参与示范带动工作法。充分发挥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清洁家庭示范户、家庭妇女的主力军作用,结合“小手拉大手”、“赣南新妇女运动”等活动,着力引领广大村民参与整治。
乡、村按照0.8-1.2万元每年的标准给予理事会缴费支持(乡村各负担一半),对发挥作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前3名理事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四
按照《x市x区烟花爆竹行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街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细致地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社区治理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街道召开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专题工作会,制定下发《西航港街道xxxx年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会上要求:一是街道xx个网格,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自建小区、统规统建小区和老旧院落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街道安监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1、我街道对辖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在辖区主要进出口及大型广场、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了x个大型展板,并在展板上发布了《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告知辖区为全域禁燃。街道微型消防车不间断播放x全域禁燃通告,动员鼓励广大群众文明过节,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努力营造烟花爆竹禁放浓厚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街道充分利用xx个网格优势,对网格内所有的超市、丧葬用品店、市场和临街铺面进行全面摸排并做好禁燃宣传,配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3、社区按照街道工作要求开展烟花爆竹的排查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巡逻车、小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烟花爆竹,支持禁燃禁放,共出动宣传巡逻车辆xx辆,小喇叭xx个,发放宣传资料和海报xxxxx余份,悬挂禁燃宣传标语xx幅。
4、“春节”“元宵节”期间,街道执法中队每日出动执法人员xx人,车辆xx辆,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教育,劝导阻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x起,发放禁燃宣传资料xxxx余份。
下一步,我街道将在烟花爆竹禁燃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对辖区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在辖区售卖、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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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五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以及海北州委州政府部署,海北州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海北检察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海北州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养老诈骗的犯罪,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海北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当前各类高发的涉及养老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目前,海北州检察机关均已公布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征集涉及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
各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刚察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在包联小区出入排查点放置宣传册、张贴“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二维码、小区微信群发送反诈知识链接、悬挂宣传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并用藏汉双语向老人们详细讲解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门源县检察院、祁连县检察院以在广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广大老年人进行宣传。海晏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号解析当前养老诈骗的行为方式及特点,引导老年人认清诈骗套路,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落入圈套。
海北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数据业务分析研判对已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掌握是否有涉及养老诈骗案件线索及正在侦办的相关案件。
下一步,海北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项工作措施,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方面取得成效,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六
xx市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加强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学刚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和危化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局于xx年4月13日制定《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安监〔xx〕137号),由各分管领导带队赴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业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提高认识,积极应对。
即将进入汛期,县安监局根据全县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企业特殊的地质活动实际,加强防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手与气象、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紧盯气象预报动态,及时提醒企业高度重视,做好防患工作。
三、重点突出,精心安排。
一是严肃要求各企业要立即开展汛期前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露天采石场边坡、开采面、排(渣)场、工房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检查和排查治理工作,防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地下矿山加强采掘区、排渣场、排水系统等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发生片帮、冒顶、透水、渗漏、溃坝等事故。二是督促各企业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档案,落实专人管理,主动与气象、安监、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应对科学、反应迅速、防治得力”。三是各企业编制、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尤其要做好对大流量地段山洪、滑坡、泥石流等重点区域下游居有住区的防洪预警和提示。
四、落实责任,严格值守。
我局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巡查,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确保通信畅通,注意查收市、县安监局灾害预警信息。矿山采场要落实专人严看死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对遇到险情撤离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肃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七
5月27日,省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聚焦六类打击重点,抓痛点、攻难点、消堵点,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省法院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各中院根据实际成立了相应的专项行动办公室或者工作专班。省法院制定了《河北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同时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识别,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六类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司法公正。全力追赃挽损,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加强审判执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反诈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组织庭审旁听、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切实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八
新春佳节将至,烟花爆竹领域已经进入生产、经营旺季,一些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极易造成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2015]x号)和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王浩水总工程师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祥和的安全环境。深刻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依法整治,逐步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办”),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x,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派二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雷解同志兼任。
各乡(镇)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并根据县专项办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查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各乡(镇)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和3月10日前报县专项办。
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目的是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前提下,全面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重点是加强治理“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烟花爆竹企业和打击非法违法问题突出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教育。通过到生产经营单位面对面的交流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让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和整治。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经营,是否超出许可证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2.检查是否有或无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检查是否出租、出借、转让或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3.检查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追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进货来源,通过追根溯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链条。
4.检查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情况。
5.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产品流向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6.检查生产企业作业规程是否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出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行为的,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严禁企业因前期改造占用时间而组织超能力突击生产的情况。
7.检查企业对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有药的晾晒场、工(库)房、仓库等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8.检查停产的企业是否妥善做好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烟火药、引火线和危险性原材料的清理入库、分类存放,以及厂(库)区等值班值守工作,是否做好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闲杂人员进入厂(库)区的情况。
9.检查批发企业是否依法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以及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和销售不符合质量的烟花爆竹情况。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5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3月10日):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公安、工商、质监三部门各抽调得力的执法人员4名,安监局抽调10人,组成联合执法组统一执法(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到各乡(镇)督促检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利用各乡镇综合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专项整治手段,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由于烟花爆竹市场需求旺盛,烟花爆竹企业追求经济利益,容易发生“三超一改”和超量存放烟花爆竹问题,零售经营单位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这些都极易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强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扎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责任,联合执法行动。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统一执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联合执法期间,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确保各安排一辆执法用车和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一经发现无证经营或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一律予以没收,集中统一销毁。
1.县公安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的确定,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县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开展对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发放,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3.县工商局主要职责: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特别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合格,被吊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及时依法注销登记;严格查处无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4.县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产品分级分类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对产品质量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等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5.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控防结合,以防为主,切实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如果要举行焰火燃放活动,必须合理划定燃放区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资质和燃放方案,制订公共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发生火灾、爆炸以及拥挤踩踏等各种事故。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究责任。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从业单位执行《安全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严肃处理不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十九
4月27日,天水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吴和平一行对天水公路局“四抓两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天水局关于近年来党建工作以及“四抓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阅了局党委“四抓两整治”相关资料,对天水局“四抓两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将“四抓两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四抓两整治”作为党建工作重要任务来抓;二要从细处着手,逐条逐项抓好重点任务落实;三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职工文化室、党建展览室、党员活动室等党建阵地。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篇二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紧压实责任链。
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xx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夏季、秋冬战役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整治工作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区级责任领导定期实地调度督导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各部门协调配合,主动跟上,分别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办和区委农办等部门每两个月对全区x个自然庄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实行奖优罚劣,各镇办分别组织开展互查互评,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脏乱差。
聚焦当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难点堵点问题,突出综合施策、多向发力。针对垃圾清运难问题,每年投入x万元专项资金推行市场化运作,健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四级运行机制,依托公益性岗位配齐农村保洁员,在xx个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区农村环卫保洁工作连续4个季度市级考核第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户改厕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紧盯年初目标任务,分类建立到村到户台账,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严把施工和质量关,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2021年共完成农村户厕改造x户。针对村容村貌脏问题,以“五清一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并以x镇x村为试点,聚焦“四点两线一面”,拆、清、建、管多措并举,积极探索“低成本、可复制”偏远老旧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2021年以来,全区累计清理村内塘沟x个、农业生产废弃物x吨、乱搭乱建x户。针对畜禽粪污处理难问题,持续规范xx个村居畜禽散养行为,争取x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对辖区x家养殖场和x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装备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全区奋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xx%以上。
三是坚持群策群力,激发群众参与度。
注重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联组联户,带动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积极主动参与村庄清洁活动,2021年以来,共发动群众投工投劳x万人次。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推广各镇(街道)办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通过开展“美家美院”“最美婆媳”“星级文明户评选”等评比活动,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庭院卫生、村庄文明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习惯。建立“积分超市”道德评议和积分奖励机制,让农民群众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参与者和受益者,形成全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四是坚持要素保障,提升整治硬支撑。
强化整治工作综合保障,加大在人员配备、资金安排、政策出台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区委除了明确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外,还专门要求一名副书记为主抓乡村振兴工作的分管领导、强化乡村振兴工作在基层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创新借智借力方式,聘请安徽人和研究院顾问团队为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科学统筹使用涉农整合资金、乡村振兴专项债、土地增减挂以及各类区级可统筹使用的行业资金全力支持环境整治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全区财政累计投入各类资金x亿元。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引领,先后出台《x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
虽然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镇村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户厕改造还需持续推进、整治成果受农业生产时节影响易反弹等问题。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高质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建设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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